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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DA DRIVE TECHNIQUES(SHANGHAI)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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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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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51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9 月15 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19 号 A 座 1-2 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9 月15 日
至2025 年9 月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2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7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 议案 |
√ |
| 3.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1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3.11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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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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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 已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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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决议议案:2,3.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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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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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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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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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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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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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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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350 | 安乃达 | 2025/9/9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2025 年9 月12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 弄19 号 A 座1-2 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 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 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 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 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 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 年9 月12 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 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 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 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 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 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 弄19 号A 座1-2 层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021-31027576 传真:021-31371817
联系人:李进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9 月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 |
|||
| 3.0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 3.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 |
| 度》的议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
|||
| 3.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3.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3.07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
| 3.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3.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3.1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的议案 |
|||
| 3.11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