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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ulaire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Aug 13, 2018

51990_rns_2018-08-13_0b931ee5-f9b0-4470-9a7a-1d819c6ae4a6.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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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第二季

(股票代碼 2241)

公司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 16 號

電 話:(02)2603-3655

艾 姆 勒 車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資產負債表 6
五、 綜合損益表 7
六、 權益變動表 8
七、 現金流量表 9
八、 財務報表附註 10 ~ 30
(一) 公司沿革 10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 ~ 11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13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3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3 ~ 24
(七) 關係人交易 24
(八) 質押之資產 24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2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2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25
(十二)其他 25 ~ 2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29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3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7 年 6 月 30 日 106 年 12 月 31 日 106 年 6 月 30 日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73,845
3 \$ 111,952 6 \$
109,563
6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 131,465 6 125,541 6 118,947 7
130X 存貨 六(三) 108,590 5 91,559 5 102,102 6
1410 預付款項 11,709 1 15,179 1 17,298 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一)及
758,759 35 561,292 28 422,750 24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2,582 - 4,651 - 8,101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086,950 50 910,174 46 778,761 44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四)及
1,069,938 49 1,039,211 52 965,568 54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3,677 - 9,610 - 4,910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五) 23,610 1 29,787 2 28,864 2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097,225 50 1,078,608 54 999,342 56
1XXX 資產總計 \$
2,184,175
100 \$ 1,988,782 100 \$
1,778,103
100
負債及權益
負債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六) \$
676,000
31 \$ 521,000 26 \$
301,000
17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七) 145,000 7 145,000 8 145,000 8
2170 應付帳款 7,546 - 13,128 1 23,545 2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八) 47,664 2 61,542 3 51,522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2,885 - 239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 六(九)
4,289 - 2,052 - 2,069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641 - 2,454 - 4,708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884,140 40 748,061 38 528,083 30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九) 388,656 18 361,941 18 362,962 20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58 - 30 - 140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08 - 108 - 108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88,822 18 362,079 18 363,210 20
2XXX 負債總計 1,272,962 58 1,110,140 56 891,293 50
權益
股本 六(十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704,693 32 704,693 35 606,950 34
3150 待分配股票股利 - - -
-
97,743 6
資本公積 六(十三)
3200 資本公積 183,445 9 183,295 9 183,170 10
保留盈餘 六(十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7,797 1 17,797 1 17,797 1
3350 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 5,278 - ( 27,143)( 1)( 18,850)( 1)
3XXX 權益總計 911,213 42 878,642 44 886,810 50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84,175
100 \$ 1,988,782 100 \$
1,778,103
100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綜 合 損 益 表 艾 姆 勒 車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107


6
1

1

3
0

106


1

1
6

3
0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 208,582 100
\$
197,48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三)(十八) ( 156,010)( 74)( 153,995)
(
78)
5900 營業毛利 52,572 26 43,491 22
營業費用 六(十八)
6100 推銷費用 ( 5,704)( 3)( 5,583)
(
3)
6200 管理費用 ( 10,537)( 5)( 12,701)
(
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21,014)( 10)( 18,236)
(
9)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37,255)( 18)( 36,520)
(
19)
6900 營業利益 15,317 8 6,971 3
70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六(十五) 5,165 3 2,528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六) 23,091 11
(
29,039)
(
15)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七) ( 5,314)( 3)( 3,339)
(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2,942 11
(
29,850)
(
15)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38,259 19
(
22,879)
(
12)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十九) ( 5,943)( 3) 4,023 2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 32,316 16
(\$
18,856)
(
10)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六(十九)
所得稅 \$ 105 -
\$
-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2,421 16
(\$
18,856)
(
1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六(二十)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合計 \$ 0.46
(\$
0.27)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六(二十)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合計 \$ 0.46
(\$
0.27)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7~

艾 姆 勒 車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7
年及
106

1

1
日至
6

3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艾 姆 勒 車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權 益 變 動 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本公積

-發

資本公積-員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待



)


年度

1
日餘額
\$
606,950
\$ - \$ 183,170 \$ - \$ 6,936 \$ 108,610 \$ 905,666
本期淨損 - - - - - ( 18,856
)
( 18,85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8,856
)
( 18,856)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四)
法定盈餘公積 - - - - 10,861 ( 10,861
)
-
股票股利 - 97,743 - - - ( 97,743
)
-

30
日餘額
\$
606,950
\$ 97,743 \$ 183,170 \$ - \$ 17,797 (\$ 18,850
)
\$ 886,810
年度

1
日餘額
\$
704,693
\$ - \$ 183,170 \$ 125 \$ 17,797 (\$ 27,143
)
\$ 878,642
本期淨利 - - - - - 32,316 32,31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05 10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32,421 32,421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六(十一) - - - 150 - - 150

30
日餘額
\$
704,693
\$ - \$ 183,170 \$ 275 \$ 17,797 \$ 5,278 \$ 911,213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艾 姆 勒 車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7
1

1
106
1

1
附註
6

3
0

6

3
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38,259 (\$ 22,879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四) 11,910 14,364
攤銷費用 六(十八) 246 308
利息費用 六(十七) 5,314 3,339
利息收入 六(十五) ( 4,850
)
( 1,774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六(十一) 15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 ( 5,924
)
( 23,587
)
存貨 ( 17,031
)
10,328
預付款項 3,361 2,047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2,069 ( 1,907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 5,582
)
13,161
其他應付款 ( 4,100
)
( 10,576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187 2,13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25,009 ( 15,044
)
支付之利息 ( 7,668
)
( 4,711
)
收到之利息 4,850 1,774
支付所得稅 ( 2,653
)
( 2,281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9,538 ( 20,262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 197,467
)
( 261,508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一) ( 25,717
)
( 149,994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5,450
)
( 21,793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2,963
)
66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41,597
)
( 432,62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55,000 240,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75,000
長期借款償還數 ( 1,048
)
( 1,030
)
長期借款舉借數 30,00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83,952 313,97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38,107
)
( 138,921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1,952 248,48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3,845 \$ 109,563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 者 外 )

項目 為 利用 粉 末 冶 金技 術 製造 與 銷售 汽車 及 電子 零 組件 。 本公 司 股票 自 民 國 105 年 3 月 起 經財 團法 人 中華 民 國 證 券櫃 檯 買 賣 中 心核 准,

於該 中 心之 興 櫃 股 票櫃 檯 買賣 。 二、 通 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財 務 報告 已 於 民 國 107 年 8 月 8 日 提報 董 事會 。 三、 新 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一 )已 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 下簡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發 布 、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7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 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民國107年1月1日
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 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民國106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業及合資」 民國107年1月1日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 )尚 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 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 )尚 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 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 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 發 布、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 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 )國 際 會 計準 則 理事 會已 發 布但 尚 未 經 金管 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務 報 導 準 則 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 修正 及 修 訂 之 準則 及 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會決定
民國110年1月1日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四、 重 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大 會 計政 策 除 遵 循聲 明、編製 基 礎 及 新增 部 份 說 明 如下,餘與 民 國 106 年度 財 務報 告 附註 四 相 同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此 等 政 策在 所 有報 導期 間 一致 地 適用 。

(一 )遵 循 聲 明

響。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 期 中財 務 報導 」編 製。本財 務 報告 並 未包 含整 份 年 度 財 務報 告所 規 定之 所 有 國 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揭 露 資 訊 。

(二 )編 製 基 礎

  • 1.除 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減 除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外, 本 財務 報 告 係 按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 會 認可 之 國 際 財 務報 導 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以 下簡 稱 IFRS 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應 用 本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財 務 報 告之 重 大假 設及 估 計之 項 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 3.本 公 司於 民 國 1 07 年 1 月 1 日 初次 適 用 IFRS 9 及 IFRS 15, 係 採用 修 正 式追 溯 將轉 換 差 額 認列 於 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之 保 留 盈 餘或 其 他 權 益 , 並未 重 編民 國 106 年度 及 106 年第 二 季之 財 務報 表 及附 註。 民國 106 年 度及 106 年 度第 二 季係 依 據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3 9 號、第 11 號及 第 18 號 (即 IAS 39、 IAS 11 及 IAS 1 8)及其 相 關解 釋 及 解 釋 公告 編製 , 所採 用 之重 大會 計 政策 及 重 要 會計 項 目 之 說 明, 請 詳 附 註十 二 、 (四 )及 (五 )說 明 。
  • (三 )應 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 期 應收 帳 款 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公司 係 以 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四 )金 融 資 產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 後,對 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 風 險 並 未顯 著 增 加 者,按 1 2 個 月預 期 信 用 損 失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對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 用 風險 已 顯 著 增 加者,按存 續 期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 失 ;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或 合 約資 產 ,按 存 續 期 間預 期 信 用 損 失金 額 衡 量 備抵 損 失。

  • (五 )借 款
  • 1.係 指 向銀 行 借 入 之長、短 期 款 項。本 公司 於 原 始 認 列時 按其 公 允價 值 減除 交易 成 本衡 量,後 續 就減 除 交易 成 本 後 之價 款 與贖 回 價值 之任 何 差額,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 攤 銷 程序 於 流 通 期 間內 認 列 利 息費 用 於損 益。
  • 2.設 立 借款 額 度 時 支付 之 費 用,當 很 有 可能 提 取 部 分 或全 部額 度,則 該 費 用 認列 為 借款 之 交 易 成本,予 以 遞 延 至 動 支發 生 時認 列 為有 效利 率 之調 整; 當不 太 可能 提 取 部 分或 全 部 額 度,則 認 列該 費 用為 預 付款 項,並在 額 度 相 關之 期 間內 攤 銷 。
  • (六 )應 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 生之 應 付票 據 。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 期 應付 帳 款 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公司 係 以 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七 )員 工 福 利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 退 休 金 成 本率,以 年初 至 當期 末為 基 礎計 算。若該 結束 日 後有 重 大 市 場變 動 及重 大 縮 減、清償 或 其他 重 大 一 次 性事 項,則 加以 調 整,並配 合 前 述 政 策揭 露 相關 資 訊。

  • (八 )所 得 稅
  • 1.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 稅 前損 益 計算 之 , 並 配合 前 述 政 策 揭露 相 關 資 訊。
  • 2.期 中 期間 發 生 稅 率變 動 時,本公 司 於變 動 發生 當 期一 次認 列 變動 影 響數, 對 於 所 得 稅 與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外 的 項 目 有 關 者 , 將 變 動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合 損 益或 權 益 項 目,對 於 所 得 稅與 認 列於 損 益的 項 目有 關者,則 將 變 動 影響 數 認列 於 損 益 。
  • (九 )收 入 認 列

商品 銷 售

  • 1.本 公 司 製 造 與 銷 售 粉 末 治 金 及 電 子 零 組 件 相 關 產 品 , 銷 貨 收 入 於 產 品 之 控制 移 轉予 客 戶 時 認列,即 當 產 品被 交 付予 客 戶,客 戶對 於 產品 銷 售 之 通 路 及 價 格 具 有 裁 量 權 , 且 本 公 司 並 無 尚 未 履 行 之 履 約 義 務 可 能 影 響 公 司 接受 該 產品 時。當 產 品被 運 送至 指 定 地 點,陳舊 過 時 及滅 失 之風 險 已 移 轉 予客 戶,且 客 戶 依 據 銷售 合 約接 受 產 品,或有 客 觀證 據 證明 所有 接 受標 準 皆已 滿 足時 , 商 品 交付 方 屬 發 生 。
  • 2.銷 售 收 入 以 合 約 價 格 扣 除 估 計 數 量 折 扣 及 銷 貨 折 讓 之 淨 額 認 列 。 給 予 客 戶 之 數 量 折 扣 通 常 以 合 約 訂 定 為 基 礎 計 算 。 銷 貨 交 易 之 收 款 條 件 通 常 為 出貨 日 後 60~90 天 到期,與 市 場 實務 一 致,故 判 斷 合 約 中 並 未包 含 重大 財 務組 成 部分 。
  • 3.應 收 帳 款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客 戶 時 認 列 , 因 自 該 時 點 起 本 公 司 對 合 約 價 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 僅 須 時間 經 過 即 可 自客 戶 收 取 對價 。
  • 五、 重 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 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6 年 度 財 務 報告 附 註五 。

六、 重 要 會 計科 目 之說 明

(一 )現 金 及 約當 現 金

(一 )現 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76
\$
241
\$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64,531
87,903
9,138
23,808
定期存款
355
78,838
30,370
合計 \$
73,845
\$
111,952
\$
109,563
  • 1.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06 年 1 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 0 日 之 定期 存 款 係屬 三 個月 內 到 期 之高 度 流 動 性 投資 。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 07 年 6 月 3 0 日 、 10 6 年 12 月 31 日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因 持 有 提 供 質 押 之 用 途 受 限 之 定 期 存 款 及 約 當 現 金 金 額 分 別 為 \$758,759、 \$561 ,292 及 \$422,7 50,已分 類至 其 他金 融 資產 -流動,請 詳 附 註八 。
  • 3.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 預 期發 生 違 約 之 可能 性 甚 低 。
  • (二 )應 收 帳 款
\$758,759、 \$561 ,292 及 \$422,7 50,已分 類至 其 他金 融 資產 -流動,請 詳 附
註八 。
3.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 預 期發 生 違 約 之 可能 性 甚 低 。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
131,465
\$
125,541
\$
118,947
減:備抵損失 - - -
\$
131,465
\$
125,541
\$
118,947

1.應 收 帳款 之 帳 齡 分析 如 下 :

本公 司 對客 戶 之 平 均授 信 期 間 原 則上 為 發 票 日後
際發 生 信用 減 損 提 列減 損 損 失 外,本 公 司參 考 歷 史 經 驗,考 量客 戶 過 去 違 約
紀錄 與 現時 財 務 狀 況及 產 業 經 濟 情勢,計算 預 期損 失 率認 列 備 抵 損失。另 對
債款 已 逾期 超 過 3 65 天 且 無 提 供 擔保 品,本 公 司 將對 其 提列 足額 備 抵呆 帳。
1.應 收 帳款 之 帳 齡 分析 如 下 :
60~90 天。 除 個 別 客 戶實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未逾期 \$
117,334
\$
111,326
\$
109,131
30天內 13,502 13,618 2,130
31-90天 405 - 7,686
91-180天 224 - -
181天以上 - 597 -
\$
131,465
\$
125,541
\$
118,947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 數 為基 準 進 行 之 帳齡 分 析 。

  • 2.本 公 司並 未 持 有 任何 的 擔 保 品 。
  • 3.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截 至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 本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係 所認 列 之金 融 資 產 帳面 價 值 。
  • 4.相 關 應收 帳 款 信 用風 險 資 訊 請 詳附 註 十 二 、 (二 )。

(三 )存 貨

107年6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原料 \$
49,081
(\$ 1,395) \$
47,686
在製品 54,525 ( 269) 54,256
製成品 7,011 ( 363) 6,648
合計 \$
110,617
(\$ 2,027) \$
108,590
106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原料 \$
39,835
(\$ 1,598) \$
38,237
在製品 56,153 ( 8,567) 47,586
製成品 15,940 ( 10,204) 5,736
合計 \$
111,928
(\$ 20,369) \$
91,559
106年6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原料 \$
27,910
(\$ 1,619) \$
26,291
在製品 47,575 ( 1,990) 45,585
製成品 32,041 ( 1,815) 30,226
合計 \$
107,526
(\$ 5,424) \$
102,102
原料 \$ 27,910 (\$ 1,619) \$ 26,291
本公 司 當期 認 列 為 費損 之 存 貨 成 本: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53,996 \$ 126,644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 18,342) 312
未分攤之製造費用 20,356 27,039
\$ 156,010 \$ 153,995

本公 司 因積 極 處 理 呆滯 存 貨,導 致 存貨 淨變 現 價值 回 升,而 認列 為 銷 貨 成 本 減少 。

(四 )不 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四 )不 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房屋 未完工程及
土地 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07年1月1日
成本 \$
477,520
\$
73,015
\$
175,429
\$
7,233
\$
421,520
\$ 1,154,717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41,957)
(
70,713)
(
2,836)
- (
115,506)
\$477,520 \$
31,058
\$
104,716
\$
4,397
\$
421,520
\$
1,039,211
107年
1月1日
\$
477,520
\$
31,058
\$
104,716
\$
4,397
\$
421,520
\$
1,039,211
增添(含移轉) - 3,409 26,336 617 12,275 42,637
折舊費用 - (
770)
(
10,214)
(
926)
- (
11,910)
6月30日 \$477,520 \$
33,697
\$
120,838
\$
4,088
\$
433,795
\$
1,069,938
107年6月30日
成本 \$
477,520
\$
76,424
\$
201,765
\$
7,850
\$
433,795
\$ 1,197,354
累計折舊及減損 -
\$477,520
(
42,727)
\$
33,697
(
80,927)
\$
120,838
(
3,762)
\$
4,088
-
\$
433,795
(
127,416)
\$
1,069,938
房屋 未完工程及
土地 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
477,520
\$
72,699
\$
155,690
\$
6,893
\$
171,119
\$
883,92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7,344)
(
51,121)
(
1,119)
- (
89,584)
\$477,520 \$
35,355
\$
104,569
\$
5,774
\$
171,119
\$
794,337
106年
1月1日 \$
477,520
\$
35,355
\$
104,569
\$
5,774
\$
171,119
\$
794,337
增添(含移轉)
折舊費用
-
-
316
(
3,933)
14,955
(
9,582)
140
(
849)
170,184
-
185,595
(
14,364)
6月30日 \$477,520 \$
31,738
\$
109,942
\$
5,065
\$
341,303
\$
965,568
106年6月30日
成本 \$
477,520
\$
73,015
\$
170,644
\$
7,033
\$
341,303
\$
1,069,51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41,277)
(
60,702)
(
1,968)
- (
103,947)
\$477,520 \$
31,738
\$
109,942
\$
5,065
\$
341,303
\$
965,568
1.以 不 動產 、 廠 房 及設 備 提 供 擔 保之 資 訊 , 請詳 附 註八 之說 明 。
2.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備 借 款 成 本 資本 化 金 額 及利 率 區間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資本化金額 \$ 2,354 \$ 1,372
資本化利率區間 1.36% 1.34%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五 )其 他 非 流動 資 產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預付設備款 \$
15,450
\$
22,480
\$ 21,793
存出保證金 6,273 5,352 5,155
其他 1,887 1,955 1,916
\$
23,610
\$
29,787
\$ 28,864

(六 )短 期 借 款

\$ 23,610 \$
29,787
\$ 28,864
本公 司 其他 非 流 動 資產 未 有 提 供 質押 之 情 況 。
借款性質 107年6月30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535,000 1.026%~1.35% 詳附註八
信用借款 141,000 1.30%~1.72% -
\$ 676,000
借款性質 106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430,000 1.02%~1.45% 詳附註八
信用借款 91,000 1.3%~1.72% -
\$ 521,000
借款性質 106年6月30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300,000 0.8%~1.3% 詳附註八
信用借款 1,000 1.720% -
\$ 301,000

(七 )應 付 短 期票 券

\$
301,000
截至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 06 年 1 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 0 日 止,本 公
司 除 提 供 附 註 八 所 述 之 擔 保 品 外 , 開 立 保 證 票 據 金 額 分 別 為 \$ 910,000、
\$650,000 及 \$360, 000 作 為 還款 之 保證 。
(七 )應 付 短 期票 券
應付商業本票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107年6月30日
\$
145,000
-
\$
145,000
利率區間
1.258%~1.268%
擔保品
詳附註八
應付商業本票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106年12月31日
\$
145,000
-
\$
145,000
利率區間
1.258%~1.268%
擔保品
詳附註八
應付商業本票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106年6月30日
\$
145,000
-
利率區間
1.258%~1.298%
擔保品
詳附註八
\$
145,000

(八 )其 他 應 付款

\$
145,000
截至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1 06 年 1 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6 月 3 0 日 止,本 公
司 除 提 供 附 註 八 所 述 之 擔 保 品 外 , 另 開 立 保 證 票 據 金 額 分 別 為 \$200 ,000、
\$200,000 及 \$200, 000, 作為 還 款之 保 證 。
(八 )其 他 應 付款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應付加工費 \$
8,844
\$
3,740
\$
4,291
應付薪資 8,357 8,071 7,181
應付設備款 4,088 13,866 4,237
應付獎金 2,739 4,965 4,471
其他 23,636 30,900 31,342
\$
47,664
\$
61,542
\$
51,522
\$ 47,664 \$ 61,542 \$ 51,522
(九 )長 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自民國103年12月起依
合約於5年按月平均攤
1.69% \$ 3,195 \$ 4,243 \$ 5,281
擔保借款
(註2)
自民國105年6月起依
合約規定,於15年內
按月攤還(含寬限期3
年)
1.69% 270,000 270,000 270,000
自民國107年6月起依
合約規定,於17年內
按月攤還(含寬限期2
年)
1.69% 119,750 - -
自民國104年11月起依
合約規定,於20年內
按月攤還(含寬限期5
年)
1.69% - 69,000 69,000
自民國105年4月起依
合約規定,於15年內
按月攤還(含寬限期3
年)
1.69% - 20,750 20,750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392,945
4,289)
( 363,993
2,052)
( 365,031
2,069)
\$ 388,656 \$ 361,941 \$ 362,962
    1. 截 至 民 國 107 年 6 月 3 0 日 止 , 本 公 司 未 動 用 之 長 期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為 \$270,000。
    1. 本公 司 長期 借 款 之 擔保 品 請 詳 附 註八 之 說 明 。
  • (十 )退 休 金
  • 1.(1)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動基 準 法 」 之 規定 ,訂 有 確定 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 適 用 於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 休金 條 例」 前 原 美 商旭 揚 台灣 分 公司 員 工之 服 務 年 資,以及 於 實 施「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後 上 述 選擇 繼 續適 用 勞動 基 準 法 員工 之 後 續 服 務年 資。員工 符 合 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 金之 支 付係 根 據 服 務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均 薪 資計 算,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務 年 資 每 滿一 年 給 予 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一 個 基 數,惟累 積 最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退 休 基 金,以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監 督 委員 會 之名 義專 戶 儲存 於台 灣 銀行。另 本 公司 於 每年 年 度終 了 前,估 算 前項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 專戶 餘 額,若 該 餘 額 不 足 給付 次 一年 度內 預 估符 合 退 休 條件 之 勞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 本 公 司 將 於 次 年 度 三 月 底 前 一 次 提 撥 其 差 額。
    • (2)民國 10 7 年 及 1 0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依 上述 退 休金 辦 法 與 106 年 及 105 年 12 月 3 1 日 精 算 決定 之 退休 金 成本 率, 認 列退 休 金利 益 分別 為 \$3 及 \$7。
    • (3)本公 司 於民 國 107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 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0。
  •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公 司 依據「 勞 工 退 休金 條 例」, 訂 有確 定 提撥 之 退休 辦 法, 適用 於 本國 籍 之員 工。 本公 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 部 分,每 月 按 薪 資之 6%提 繳 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 保 局 員工 個 人 帳 戶,員 工退 休 金之 支 付 依 員工 個 人之 退 休金 專 戶及 累 積 收 益之 金 額 採 月 退休 金 或 一 次退 休 金方 式領 取 。
    • (2)民國 10 7 年 及 1 0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依 上述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 之退 休 金 成 本分 別 為 \$2 ,210 及 \$2,244。
  • (十 一 )股份 基 礎 給 付

1.民 國 107 年 及 1 06 年 度 , 本 公 司之 股 份基 礎 給 付 協 議如 下:

(2)民國 10 7 年 及 1 0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依 上述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 之退 休 金 成 本分 別 為 \$2 ,210 及 \$2,244。
1.民 國 107 年 及 1 06 年 度 , 本 公 司之 股 份基 礎 給 付 協 議如 下:
給與數量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仟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第三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106.8.3
3,000
2年6個月
服務屆滿兩年
107年 106年
認股權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
(元)
認股權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
(元)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給與認股權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3,000
-
-
3,000
-
\$
36.17
-
-
-
-
-
3,000
-
3,000
-
\$
-
36.17
-
-
-
3.本 公 司使 用 Black-Sc holes
值, 相 關資 訊 如 下 :
選 擇權 評價 模 式估 計 認 股 選擇 權 之 公 允 價
給與日
協議之類型
第三次員工
履約
股價
價格
預期
預期存
波動率
續期間
預期
股利
無風險
每單位
利率
公允價值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 價格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公允價值 第三次員工 認股權計畫 106.8.3 \$40.53 36.17 \$ 27.7% 2.25年 0% 1.055% 0.20 \$

  • 4.本 公 司民 國 1 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 0 日 依 發 行 之員 工 認 股權 計 劃採 股 份基 礎 給付 交 易 產 生之 酬 勞 成 本 為 \$15 0。
  • (十 二 )股本
  • 1.本 公 司額 定 資 本 額為 \$1, 000,00 0,分 為 100,0 00 仟股 (含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可 認 購股 數 10, 000 仟 股 ),實 收 資 本 額為 \$704,6 93,每 股 面 額 10 元。 本公 司 已發 行 股 份 之股 款 均 已 收 訖。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 6 年 6 月 8 日經 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盈 餘 轉 增資 案 \$97, 743, 發行 普 通 股 9,774 仟股 , 業 已 辦 理變 更 登 記 完竣 。
  • (十 三 )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 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 或 現金。另 依 據 證券 交 易法 之 相關 規 定,以 上開 資 本 公 積 撥充 資 本時,每 年 以其 合 計 數 不 超過 實收 資 本 額 10%為 限。公司 非 於盈 餘 公積 填 補資 本 虧 損 仍有 不 足 時 , 不得 以 資 本 公積 補 充之 。

  • (十 四 )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 規 定,年 度總 決 算如 有盈 餘,除 依法 完 納一 切 稅 捐 外,應 先彌 補 以往 年 度 虧 損,次提 列 10%為 法 定盈 餘 公積,並 依 法令 及 主管 機 關規 定 提列 或 迴 轉 特別 盈 餘 公 積,如 尚有 餘 額,併 同 累 積 未 分 配盈 餘, 由董 事 會擬 具 盈 餘 分配 議 案 , 提 請股 東 會 決 議分 派 股東 股息 紅 利。
  • 2.本 公 司股 利 之 政 策,應 以 股 東 權益 為 最大 考 量、配 合目 前 及未 來 之 發 展 計畫,並 參酌 國 內 產業 競 爭狀 況、投 資環 境 及資 金 需 求 等因 素,得以 股

票 股 利 或 現 金 股 利 之 方 式 為 之 , 並 參 考 同 業 及 資 本 市 場 股 利 之 一 般 發 放水 準,以作 為 股利 發放 之 依據。惟 現金 股利 分 派之 比 例以 不低 於 股利 總額 之 10%,惟 此項 盈餘 分 配之 種 類及 比率 得 視當 年 度 實 際獲 利 及 資 金 狀況 由 董事 會 擬 具 議案 , 提 請 股 東會 決 議 之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 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需 在 公司 無 虧 損時 且 該 項 公 積超 過 實收 資 本 額 25%之 部 份為 限。
  • 4.本 公 司民 國 106 年度 盈 虧 撥 補 案,已於 民 國 1 07 年 6 月 1 4 日 經 股東 會 通過 , 民 國 106 年 度無 可 供 分 配 之盈 餘 。
  •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 6 年 6 月 8 日 經股 東 會 決 議 民國 105 年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下 :
4.本 公 司民 國 106 年度 盈 虧 撥 補 案,已於 民 國 1 07 年 6 月 1 4 日 經 股東 會
通過 , 民 國 106 年 度無 可 供 分 配 之盈 餘 。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 6 年 6 月 8 日 經股 東 會 決 議 民國 105 年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下 :
105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0,861
97,743
\$
1.6104
股票股利
\$
108,604
合計
積超 過 實收 資 本 額 25%之 部 份為 限。
股票股利 97,743 \$ 1.6104
合計 \$ 108,604
6.有 關 員工 酬 勞 及 董事 酬 勞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十 八 )。
(十 五 )其他 收 入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銀行存款利息 \$ 4,850 \$ 1,774
其他收入-其他 315 754
\$ 5,165 \$ 2,528
(十 六 )其他 利 益 及 損 失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23,091 (\$ 29,039)
(十 七 )財務 成 本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利息費用:銀行借款 \$ 7,668 \$ 4,711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 2,354) ( 1,372)
財務成本 \$ 5,314 \$ 3,339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53,452
\$
15,443
\$
68,895
勞健保費用 3,243 1,650 4,893
退休金費用 1,495 712 2,207
其他用人費用 3,885 1,071 4,956
62,075 18,876 80,951
折舊費用 9,423 2,487 11,910
攤銷費用 115 131 246
\$
71,613
\$
21,494
\$
93,107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45,163
\$
14,150
\$
59,313
勞健保費用 3,543 1,730 5,273
退休金費用 1,592 645 2,237
其他用人費用 2,313 859 3,172
52,611 17,384 69,995
折舊費用 12,236 2,128 14,364
攤銷費用 118 190 308
\$
64,965
\$
19,702
\$
84,667

截至 民 國 107 年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止,員 工 人 數分 別為 18 9 人及 192 人。 1.依 本 公司 章 程 規 定,本公 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 扣 除 累積 虧 損 後,如 尚 有 餘額 , 應提 撥 5% ~15% 為員 工 酬勞 , 董 事酬 勞 不高 於 3%。

2.本 公 司民 國 1 07 年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員 工 及董 事 酬 勞 估 列 金額 分 別如 下 :

107年 106年
員工酬勞 \$ 400 \$ -
董事酬勞 150 -
\$ 550 \$ -

前述 金 額帳 列 薪 資 費用 科 目 。

  • 3.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係 依截 至 當期 止 之獲 利 情況 ,分 別 以 彌補 虧 損後 稅 前 淨 利 之 5%及 3%估 列 員 工及 董 事酬 勞。 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係 稅前 損 失, 故 未估 列 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
  • 4.民 國 106 年 度 係 稅前 損 失 , 故 未估 列 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十 九 )所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利 益
(1)所得 稅 (費 用 )利 益 組 成 部分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7,652) (\$ 281)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124 134
當期所得稅總額 ( 7,528) ( 147)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4,170
及迴轉
稅率調整影響數 1,585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5,943) \$ 4,023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 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稅率改變之影響 \$ 105 \$ -
2.本 公 司營 利 事 業 所得 稅 業 經 稅 捐稽 徵 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 05 年度 。

3.台 灣 所得 稅 法 修 正案 於 民 國 107 年 2 月 7 日公 布 生 效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之 稅 率 自 17%調 增 至 2 0%, 此修 正 自民 國 107 年度 開 始適 用。本 公 司 業已 就 此稅 率 變 動 評估 相 關 之 所 得稅 影 響 。

(二 十 )每股 盈 餘 (虧損 )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32,316 \$ 70,469 0.46 \$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10 員工認股權 - 337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32,316 \$ 70,816 0.46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稅後金額 追溯調整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
(元)
基本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 18,856) 70,469 (\$ 0.27)
稀釋每股虧損
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註)
- -
本期淨損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8,856) 70,469 (\$ 0.27)
註: 因 不具 稀 釋 效 果, 故 未 納 入 稀釋 每 股 虧 損之 計 算。

(二 十一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註: 因 不具 稀 釋 效 果, 故 未 納 入 稀釋 每 股 虧 損之 計 算。
僅有 部 分現 金 支 付 之投 資 活 動 :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2,637
\$
185,595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3,866
3,200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4,088)
(
4,237)
預付設備款移轉
(
24,344)
(
33,192)
借款成本資本化
(
2,354)
(
1,372)
本期支付現金
\$
25,717
\$
149,994

七、 關 係 人 交易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 酬 資訊

1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短期員工福利 \$
1,524
\$
2,096
退職後福利 69 64
\$
1,593
\$
2,160

八、 質 押 之 資產

八、 質 押 之 資產
項目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擔保用途
土地 \$
477,520
\$
477,520
\$
477,520
長期借款
房屋與建築 33,697 31,058 31,738 長期借款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 短期借款、應付
金融資產-流動) 707,586 511,128 371,729 短期票據
約當現金(帳列其他 短期借款、應付
金融資產-流動) 51,173 50,164 51,021 短期票據
\$
1,269,976
\$
1,069,870
\$
932,008

九、 重 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 )或 有事 項 : 無 此情 形 。

(二 )承 諾事 項:

九、 重 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 )或 有事 項 : 無 此情 形 。
(二 )承 諾事 項:
已簽 約 尚未 付 款 之 資本 支 出 :
107年6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7,195
\$
67,732
\$
123,373

十、 重 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情 形。

十一 、 重大 之 期 後 事 項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7 年 4 月 24 日經 董 事 會授 權 董事 長,於 民 國 10 7 年 7 月 2 日 與應 華 精密 科 技 股 份有 限 公 司 簽 訂合 資 協 議, 以 50:5 0 出資 比 例 合 資 投資 控 股公 司,並 設 立 中 國 大陸 生 產銷 售 據 點,共同 於 中國 市 場 生 產開 發 新能 源 車散 熱模 組 業務 , 相 關 程序 刻 正 辦 理 中。

  • 十二 、 其他
  • (一 )資 本 管 理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6 年 度 財 務 報告 附 註十 二。

(二 )金 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 類

金融資產

107年6月30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1) 970,342 \$

金融負債

  • 註 1: 係包 含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應 收帳 款、 其 他金 融 資產 -流 動及 存 出 保 證金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876,318 \$
  • 註 2:係 包 含 短期 借 款、應 付短 期 票券、應付 帳款、其他 應付 款 及存 入 保 證金 。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 請參 閱 民 國 10 6 年 度 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十 二 。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 之 性質 及 程 度
  • (1)市場 風 險

    • 匯率 風 險
    • A.本 公 司 外 幣 交 易 主 要 為 美 元 。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 自 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已 認列 之 資 產 與負 債 。
  • B.本 公 司管 理 階 層 已訂 定 政 策,規 定 管 理 相 對其 功 能性 貨幣 之 匯率 風險。當 未 來商 業 交易、已 認 列資 產 或負 債 係以 非 該個 體之 功 能 性貨 幣 之外 幣 計 價 時, 匯 率 風 險 便會 產 生 。

  • C.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 重大 匯 率 波 動影 響 之 外 幣 資產 及 負 債 資訊 如 下:
B.本 公 司管 理 階 層 已訂 定 政 策,規 定 管 理 相 對其 功 能性 貨幣 之 匯率
風險。當 未 來商 業 交易、已 認 列資 產 或負 債 係以 非 該個 體之 功 能
性貨 幣 之外 幣 計 價 時, 匯 率 風 險 便會 產 生 。
C.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 重大 匯 率 波 動影 響 之 外 幣 資產 及 負 債 資訊 如 下:
107年6月30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0,679
30.46 \$
934,482
1% \$
9,345
106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4,925
29.76 \$
741,768
1% \$
7,418
106年6月30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0,158
30.37 \$
612,198
1% \$
6,122
D.本 公 司貨 幣 性 項 目因 匯 率 波 動 具重 大 影 響 於民 國 1 07 年及 106 年

貨幣性項目

D.本 公 司貨 幣 性 項 目因 匯 率 波 動 具重 大 影 響 於民 國 1 07 年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認 列 之全 部 兌換 利益 (損 失 )(含 已 實 現及 未 實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23,0 91 及 (\$29,0 39)。

價格 風 險

本公 司 未有 商 品 價 格風 險 及 權 益 工具 投 資 風 險之 暴 險。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 價 值利 率 風 險

  • A.本 公 司之 利 率 風 險來 自 借 款。按 浮 動 利 率 發行 之 借款 使本 公 司承 受現 金 流量 利 率 風 險,部 分 風險 被 按 浮動 利 率持 有 之現 金及 約 當 現 金 與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抵 銷 。 按 固 定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則 使 本 公司 承 受公 允 價 值 利率 風 險。於 民 國 107 年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按浮 動 利率 計 算之 借 款 係 以新 台 幣計 價。
  • B.於 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 若新 台 幣 借 款 利率 增 加 或 減 少 0.1%,在 所 有其 他因 素 維持 不 變 之 情況 下,民 國 1 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稅 後 淨利 將分 別 減少 或 增加 \$486 及

\$336 主 要 係因 浮 動 利率 借 款導 致 利息 費 用 增 加 /減少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 公 司財 務 損 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 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 按 收 款 條件 支 付 之 應 收 帳 款。 本 公 司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 , 與每 一 新客 戶 於 訂 定付 款 及 提 出 交貨 之 條 款 與條 件 前,須對 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用 風 險 分 析。 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 財 務 狀 況 、 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 因 素,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 質,並定 期 監控 信 用 額度 之 使用 。
  • B.本 公 司採 用 IFRS 9 提供 以 下之 前 提 假設 , 作 為 判 斷自 原 始 認 列 後金 融 工具 之 信 用 風險 是 否 有 顯 著增 加 之 依 據:
    • (A)當合 約 款 項 按 約 定 之 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90 天,視為 金 融資 產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 用 風險 已 顯 著 增 加。
    • (B)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款 逾 期 超 過 360 天 ,視 為 已 發生 違約 。
  • C.本 公 司用 以 判 定 債務 工 具 投 資 為信 用 減 損 之指 標 如下 :
    • (A)發 行 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 性 大增 ;
    • (B)發行 人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利 息或 本 金;
    • (C)導 致 發 行 人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況 不 利 之 變 化。
  • D.本 公 司 納 入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所 建 立之 損 失 率,以 估計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 失,本公 司 未逾 期 及 已逾 期 之應 收 帳 款 之預 期 損 失 率 為 0.03%,民 國 107 年 6 月 3 0 日 之備 抵 損失 非 屬 重 大。
  • (3)流 動 性 風 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 是 由本 公 司 財 務 部執 行。本公 司 財務 部 監控 公 司流 動資 金 需求 之 預 測,確 保其 有 足夠 資 金得 以 支應 營 運需 要,並在 任何 時 候維 持 足 夠 之未 支 用 的 借 款承 諾 額 度,以 使 公 司 不致 違 反 相關 之 借款 限 額 或 條款 。
  • B.本 公 司所 持 有 之 剩餘 現 金,本公 司 財 務 部 依公 司 資金 需求 將 剩餘 資金 投 資於 附 息 之 活期 存 款、定期 存 款及 其 他流 動 金融 資產,其 所選 擇 之工 具 具 有 適當 之 到 期 日 或足 夠 流 動 性,以 因 應 上述 預 測 並提 供 充足 之 調 度 水位 。 於 民 國 107 年 6 月 30 日 、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0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持 有 貨 幣 市 場 部 位 分 別 為 \$832,428、\$67 3,003 及 \$531,958,預 期 可即 時 產 生 現 金流 量以 管 理流 動 性風 險 。
  • C.除 下 表所 列 者 外,本 公 司 之非 衍 生 金融 負 債均 為 一年 內到 期,於 民國 107 年 6 月 30 日、 106 年 12 月 3 1 日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之 短期 借 款、應付 短 期票 據、應 付帳 款 及其 他 應付 款 等一 年以 內 之 現金 流 量金 額,係 未折 現 之金 額,與 資產 負 債表 之 各科 目餘 額 一 致。
107年6月30日 1年以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 \$ \$ \$
業週期內到期) 10,477 135,245 298,613
106年12月31日 1年以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 \$ \$ \$
業週期內到期) 8,114 120,454 283,826
106年6月30日 1年以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 \$ \$ \$
業週期內到期) 8,131 107,807 300,525

(三 )公 允 價 值資 訊

不適 用 。

  • (四 )初 次 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導 準 則 第 9 號 之 影響 及 民 國 106 年 度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39 號 之資 訊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係 採 用 修 正式 追 溯, 且 對本 公司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國 106 年 第 二 季並 無 重 大影 響 。
  • 2.民 國 106 年 所 採 用之 重 大 會 計 政策 請 詳 民 國 1 06 年度 財務 報 告。
  • 3.民 國 106 年 度 之 信用 風 險 資 訊 說明 如 下 :
    • (1)信 用 風 險 係 本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而 產 生財 務 損 失 之風 險。 本公 司 依 內 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公 司 內 各營 運 個體 於 訂 定 付款 及 提 出 交 貨之 條 款 與 條件 前,須 就其 每 一新 客戶 進 行管 理 及 信 用風 險 分 析。內 部 風 險 控 管係 透 過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 因素 , 以 評 估客 戶 之 信 用品 質。主 要信 用 風險 尚未 收 現之 應 收 帳 款。
    • (2)於民 國 106 年 度 並 無 超 出信 用 限額 之情 事,且 管理 階 層不 預 期會 受 交易 對 手之 不 履 約 而產 生 任 何 重 大損 失 。
    • (3)應收 帳 款淨 額 之 帳 齡 分 析:
各營 運 個體 於 訂 定 付款 及 提 出 交 貨之 條 款 與 條件 前,須 就其 每 一新
客戶 進 行管 理 及 信 用風 險 分 析。內 部 風 險 控 管係 透 過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 因素 , 以 評 估客 戶 之 信 用品 質。主 要信 用 風險
尚未 收 現之 應 收 帳 款。
(2)於民 國 106 年 度 並 無 超 出信 用 限額 之情 事,且 管理 階 層不 預 期會 受
交易 對 手之 不 履 約 而產 生 任 何 重 大損 失 。
(3)應收 帳 款淨 額 之 帳 齡 分 析:
106年12月31日
106年6月30日
未逾期未減損 \$
111,326
\$
109,131
已逾期未減損
30天內 13,618
2,130
31-90天 -
7,686
181天以上 597 -
\$
125,541
\$
118,947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 數 為基 準 進 行 之 帳齡 分 析 。

(4)已減 損 金融 資 產 之 變 動 分析 :

於 民 國 1 06 年 12 月 31 日及 106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 公 司已 減 損之 應收 帳 款金 額 均 為 \$0。

(五 )初 次 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導 準 則 第 15 號 之 影響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第 15 號 係 採用 修 正 式追 溯,且 對本 公司 民 國 10 6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 國 106 年 第 二 季並 無 重大 影響 。

十三 、 附註 揭 露 事 項

(一 )重 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本公 司 依「 證 券發 行 人 財 務報 告 編製 準則 」規 定,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重 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 訊如 下 :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 無此 情 形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 證 :無 此 情 形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無 此 情形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此情 形 。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形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 交 易: 無 此 情 形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無 此情 形 。
  • (二 )轉 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 所在 地 區 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無此 情形 。

  • (三 )大 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無 此 情形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 此 情形 。

十四 、 營運 部 門 資 訊

(一 )一 般 性 資訊

本 公 司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係 以 公 司 整 體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 資源 , 經辨 認 本 公 司為 單 一 應 報 導部 門 。

  • (二 )部 門 資 訊
  • 1.本 公 司營 運 部 門 損益 係 以 稅 前 營業 淨 利 衡 量,並作 為 績 效評 估 之基 礎。 且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及 會 計 估 計 皆 與 附 註 四 及 五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彙 總 及重 要 會 計 估計 及 假 設 相 同。
  • 2.向 主 要營 運 決 策 者呈 報 之 外 部 收入、損益 及 其 財 務 資訊,均與 綜 合損 益 表內 之 收入 、 損 益 及財 務 資 訊 相 同且 採 用 一 致之 衡 量方 式。
  • 3.提 供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總 資 產 金 額 及 總 負 債 金 額 , 與 本 財 務 報 表 內 之 資產 及 負債 採 一 致 之衡 量 方 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