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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ulaire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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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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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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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Amulaire Thermal Technology 公開說明書
(發行 105 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一、公司名稱: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概要如下:
-
一 -
( )
發行總單位數:3,000,000單位。 -
(
二)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股。 -
(
三)認股條件: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30頁至第34頁。 -
(
四)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
三、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不適用。 -
四、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 ( ) 承銷費用:不適用。
( 二 ) 其他費用:新台幣陸萬元整。
-
五、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六、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 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七、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 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2~6頁。 -
八、本公司股票面額為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
九、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http:// mops.tw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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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一 一
中 華 民 國 ○ 六 年 月 五 日 刊 印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額之來源:
次發行前實收資本額之來源: |
次發行前實收資本額之來源: |
次發行前實收資本額之來源: |
|---|---|---|
單位:新台幣元;% |
||
實收資本額來源 |
金額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設立資本 |
500,000 | 0.08 |
現金增資 |
508,500,000 | 83.78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181,515,000 | 29.91 |
員工認股權行使轉增資 |
13,550,000 | 2.23 |
減資彌補虧損 |
(159,520,000) | (26.28) |
盈餘轉增資 |
62,404,860 | 10.28 |
合計 |
606,949,86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一 ( ) 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陳列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 二 ) 分送方式: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之方式辦理 。
( 三 ) 索取方法:請自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查詢及下載。
三、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 http : //www.yuanta.com.tw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 3 段 210 號地下一樓 電話: (02)2586-5859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邱昭賢、杜佩玲會計師 網址: http : //www.pwc.tw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電話: (02)2729-6666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之姓名、職稱、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 代理發言人 姓名:陳定宇 姓名:李宛蓁 職稱:財務部協理 職稱:財務部副理 電話: (02)2603-3655 電話: (02)2603-365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三、公司網址: http://www.amulaire.com/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6,949,860 元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6,949,860 元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6,949,860 元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6,949,860 元 |
公司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16號 |
公司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16號 |
公司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16號 |
公司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16號 |
公司地址: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16號 |
電話:(02)2603-3655 |
電話:(02)2603-3655 |
電話:(02)2603-3655 |
|---|---|---|---|---|---|---|---|---|---|---|---|
設立日期:100年6月24日 |
網址:http://www.amulair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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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不適用 |
上櫃日期:不適用 |
公開發行日期:105年1月18日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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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董事長:林啟聖總經理:林啟聖 |
發 言 人:陳定宇 職 稱:財務部協理代理發言人:李宛蓁 職 稱:財務部副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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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586-5859網址:http://www.yuanta.com.tw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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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電話:不適用 網址:不適用地址: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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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邱昭賢、杜佩玲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電話:(02)2729-6666網址:http://www.pwc.tw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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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核律師:不適用電話:不適用 網址:不適用 地址: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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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電話:不適用 網址:不適用 地址: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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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等標的 |
發行公司:不適用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評等日期:不適用 評等等級:不適用評等日期:不適用 評等等級: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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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選任日期:104年9月30日 任期:3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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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董事持股比例:15.24% (105年11月01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例: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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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監察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05年11月01日)職 稱姓 名持股比例職 稱姓 名董事長林啟聖2.59% 獨立董事 簡士超董 事黃大倫1.84% 獨立董事 詹心怡董 事善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朝豊0.73% 獨立董事 黃仕翰董事兼10%大股東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儒龍10.08% |
持股比例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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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16號電話:(02)2603-3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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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逆變器散熱模組及其零組件 |
市場結構:內銷2 %外銷98%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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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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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事項 |
請詳本公開說明書公司概況之風險事項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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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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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度(104) |
營業收入:287,215仟元稅前純益:70,885仟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1.58元 |
第6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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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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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條件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及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條件之相關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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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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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說明書編印日期:106年1月5日 |
刊印目的:發行105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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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公開說明書目錄
頁次 壹、公司概況 ....................................................................................................................................... 1 一、公司簡介 ............................................................................................................................ 1 一 ( ) 設立日期 ...................................................................................................................... 1 ( 二 ) 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1 ( 三 ) 公司沿革 ...................................................................................................................... 1 二、風險事項 ............................................................................................................................ 2 一 ( ) 風險因素 ...................................................................................................................... 2 ( 二 ) 訴訟或非訟事件 .......................................................................................................... 5 ( 三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 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 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6 ( 四 ) 其他重要事項 .............................................................................................................. 6 三、公司組織 ............................................................................................................................ 7 一 ( ) 關係企業圖 .................................................................................................................. 7 ( 二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7 四、資本及股份 ...................................................................................................................... 12 一 ( ) 股本形成經過 ............................................................................................................ 12 ( 二 )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 13 ( 三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16 ( 四 )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6 貳、營運概況 .......................................................................................................................... 18 一、公司之經營 ...................................................................................................................... 18 一 ( ) 業務內容 .................................................................................................................... 18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 22 二、轉投資事業 ...................................................................................................................... 27 一 ( ) 轉投資事業概況 ........................................................................................................ 27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 27 ( 三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 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財務績效及財
務狀況之影響 ............................................................................................................ 27 三、重要契約 .......................................................................................................................... 28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29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劃應記載 事項 .................................................................................................................................. 29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29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29 肆、財務概況 .......................................................................................................................... 35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35 一 ( ) 財務分析 .................................................................................................................... 35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 41 一 (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 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 41 ( 二 ) 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41 ( 三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 ........................ 41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 41 一 (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 .................................................................................................................................... 41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 41 一 ( ) 財務狀況 .................................................................................................................... 41 ( 二 ) 財務績效 .................................................................................................................... 42 ( 三 ) 現金流量 .................................................................................................................... 43 ( 四 )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44 ( 五 )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畫 ................................................................................................................................ 44 ( 六 ) 其他重要事項 ............................................................................................................ 44 伍、特別記載事項 .................................................................................................................. 45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45 一 ( ) 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 情形 ............................................................................................................................ 45
( 二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 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 ........................................................................................ 45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 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 45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 45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 45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 45 六、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 45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 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 45 八、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 明書 .................................................................................................................................. 45 九、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案 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 45 十、上市上櫃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46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 一 ) 設立日期:民國 100 年 6 月 24 日
( 二 ) 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總 公 司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 16 號 (02)2603-3655 一 製 造 處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 16 號 (02)2603-3655
( 三 ) 公司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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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記事
民國 100 年 6 月 設立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00 千元。 7 月 因應營運需求收購美商旭揚熱傳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1 年 1 月 營運規模擴編,遷至林口廠區。 11 月 成為德國半導體大廠供應商。 取得 ISO14001 認證。 民國 102 年 1 月 榮獲新北市政府獎勵重大創新投資補助計劃。 5 月 成為德國著名 Tier1 車廠合格供應商。 6 月 成為美國著名 Tier1 車廠合格供應商。 取得 TS16949 及 ISO9001 認證。 民國 103 年 1 月 廠內自動化設備導入。 8 月 於苗栗縣銅鑼工業區購置土地,以建置「新產品研發生 產及銅粉冶鍊中心」之用。 民國 104 年 9 月 因應營運擴張並確保永續經營,購買原林口租賃廠房。 12 月 因應長期營運發展,申請股票公開發行。 民國 105 年 1 月 股票通過公開發行申請。 3 月 股票登錄興櫃交易。
- 1 -
二、風險事項
一 ( ) 風險因素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
利率變動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項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上半年度 |
|---|---|---|---|
利息收( 支) 淨額 |
(54) | 2 | (761) |
營業收入淨額 |
129,732 | 287,215 | 234,801 |
占營業收入淨額比率(%) |
(0.04) | 0.00 | (0.32) |
本公司利息費用產生主要係因營運週轉及購置土地長期融資之資金 借貸, 103~104 年度及 105 年上半年度利息收支淨額分別為 (54) 仟元、 2 仟元及 (761) 仟元,分別占該年度營業收入淨額比率為 (0.04)% 、 0.00% 及 (0.32)% ,比率微小,故利率變動對本公司營業收入之影響尚屬有限。
另為避免利率波動對本公司資金成本之影響,本公司已隨時注意利率
動向,與往來銀行保持密切聯繫,並隨時注意公司負債比例,隨著營運規
模及獲利能力提升,自有資金日益充裕,藉以降低利息支出及對金融機構
之依存度。
(2) 匯率變動
匯率變動 |
匯率變動 |
匯率變動 |
匯率變動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年度項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上半年度 |
兌換(損)益 |
4,587 | 8,580 |
(4,205) |
營業收入淨額 |
129,732 | 287,215 |
234,801 |
占營業收入淨額比率(%) |
3.54 | 2.99 |
(1.79) |
本公司進貨及銷貨交易多以美金報價,其他支出則以功能性貨幣台幣 計價,故僅有美金匯率波動對損益產生影響,惟因進銷金額互相沖抵,產 生自然避險效果,降低匯率變動之風險。其中 103 及 104 年度起,因美國 景氣復甦,美國聯準會結束量化寬鬆,及將啟動升息之預期因素下,美元 升值產生兌換利益,惟 105 年度起,美國聯準會因國際景氣持續衰退,各 主要貨幣競相貶值之影響下,暫停其升息循環,致美元貶值,使本公司持 有之美元資產產生匯兌損失。因各年度兌換損益相對本公司營收並不重大, 對本公司營運未有重大影響。本公司財務部人員隨時掌握外匯市場資訊, 並適時進行外匯部位之控管與調節,以降低匯率波動對公司營運產生之風 險。
(3) 通貨膨脹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國際原物料及國內就業市場之物價相對平穩,故
並未有因通貨膨脹而影響本公司營運之情事。本公司主要支出為購料及人
事成本,其中購料部分,因本公司與部分主要客戶之銷售合約,訂有原物
料價格波動之銷售售價調整條款,是以因通貨膨脹產生之原物料成本增加
將轉嫁客戶;另本公司亦將積極導入生產及流程自動化,降低人事成本之
- 2 -
比率。綜上所述,因通貨膨脹導致本公司購料及人事成本增加之風險並不
重大,未來仍會密切注意相關經濟環境變化及市場情勢變動以因應通貨膨
脹之風險。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 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
本公司秉持專注本業及務實原則經營事業,並未跨足其他高風險事業,
且財務政策以穩健保守為原則,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之投資,故風險
尚屬有限。
- (2)
從事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
本公司已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等
相關辦法,相關作業皆考慮風險狀況及相關規定後謹慎執行。此外,本公
司並無從事投機性之外匯操作,另有關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將依本公司
制定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規定及考量財務業務需要辦理。
最近一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資金貸與他人、為他
人背書保證或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事,故無相關風險。
3.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主要為粉末冶金及電子零組件製造與銷售,研發係本公司賴以發 展之重要基礎,除持續了解客戶端之需求,滿足客戶高品質的期望。未來開 發計畫為中低功率逆變器散熱解決方案、雙層散熱之水冷解決方案及高效能 輕量化散熱解決方案。預計 105 年投入之研發費用約為營收比重 10% 。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為止,並未受國內外重要政策
及法律變動而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情形;而本公司亦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
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蒐集相關資訊提供經營階層決策參考,以採取適
當策略因應。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產業耕耘多年,且持續投入大量資源研發新型技術,故於產業
之設計及製造能力佔有一席之地。此外,本公司之經營團隊隨時觀察未來科
技之動脈,適當調整公司經營策略並拓展開發新業務,以有效控制整體經濟
環境及產業變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6.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秉持誠信的經營原則及穩健踏實的精神,並積極強
化內部管理,提升管理品質與效率,重視企業形象與風險控管,遵守國內外
當地相關法令之規定,截至目前為止並未發生企業形象改變而造成企業危機
之情事。此外,落實發言人機制,並針對各界人士及股東之建議,皆由專人
負責處理,以維護本公司之信譽及形象。
-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
3 -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併購行為或併購之計
劃。惟日後若進行併購行為,將審慎評估並提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且依內
部控制相關規定辦理,進行充分準備及溝通,以降低併購可能產生之負面效
應。
8.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民國 100 年設立迄今,除各項業務持續發展,各項產品亦已逐 步邁入量產階段, 103 年 8 月開始於苗栗縣銅鑼鄉購置土地以建置「新產品研 發中心」、「銅粉冶鍊中心」及「增建自動化粉末冶金生產線」。另由於公 司營業規模持續擴大,獲利穩定提升,考量未來產能之負載,以及租賃廠房 之可能遷廠風險及成本,於 104 年 9 月購置原租賃之林口廠房。以下分別就 建置銅鑼新廠及購置林口租賃廠房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分別分析如下:
(1) 建置銅鑼新廠
銅鑼新廠包括「新產品研發中心」、「銅粉冶鍊中心」及「增建自動化粉
末冶金生產線」。
A. 預期效益
「新產品研發中心」主要係導入粉末冶金以外製程之散熱產品,擴大生
產產品之種類,以達成產品差異化及多角化,並提升公司競爭力之策
略。
「銅粉冶鍊中心」可達成生產原料品質穩定、避免進貨過度集中、降低
生產成本及達成銅粉銷售之目標。
「增建自動化粉末冶金生產線」主要係為因應公司營運規模持續擴大,
期能透過新增高度自動化之粉末冶金生產線,提升生產產能及效能。
B. 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所處電動車產業,因環境保護理念抬頭、各國政府持續鼓勵、電
動車產業應用技術突破等因素影響下,呈現長期持續成長趨勢,相對外
在營運風險較小;就產業內部而言,雖於技術上處於領先地位,但市場
占有率相對較小,透過新產品研發生產中心之建置,導入不同製程產品,
使公司產品多元化發展,提升公司競爭力;另建置銅粉冶鍊中心自製銅
粉後,能有效降低原料品質不穩定、進貨集中及對供應商議價能力低等
營運風險;增建自動化粉末冶金生產線提升生產產能及效能,將有效降
低營運風險。
(2) 購置林口租賃廠房
A. 預期效益
購置林口廠房可確立營運及生產中心,增加林口廠同仁向心力;以及避
免遷廠產生之增額及機會成本。
B. 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就營運風險而言,由於產業及公司營運成長態勢明確,建置自有廠房以
避免日後遷廠可能之增額及機會成本,可降低未來營運風險;另就財務
- 4 -
風險而言,購置林口廠房由 104 年現金增資及自有資金,取得資金來源, 相對財務風險低。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 進貨方面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利用粉末冶金技術生產及銷售各項高功率逆 變器散熱產品,其中粉末冶金製程之主要生產原料銅粉係向亞洲供應商進 口, 104 年單一供應商之進貨比例集中,其主要原因為能生產配合粉末冶 金製程特殊規格需求之製造商有限,而其中本公司具有議價能力者更是少 數所致。為避免上述進貨集中帶來的營運風險,本公司已進行「銅粉冶鍊 中心」之建置,透過銅粉自製,確保取得能適合粉末冶金製程之銅粉,除 降低進貨集中風險外,尚能增進生產效率,達到提升生產品質之目標。
(2) 銷貨方面
本公司 104 年度銷售予第一大客戶佔營收比重高,有銷貨集中之風險。 主要原因係汽車產業零組件測試及認證期長,本公司部分產品尚未通過認 證進入量產所致。惟 104 年 5 月起,已有其他主要客戶產品陸續完成客戶 認證,產品開始進入量產且客戶需求數量增加,故銷貨集中風險將顯著降 低。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 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 10% 之大股東,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 明書刊印日止因配合股權分散及投資理財規劃,而進行股權移轉之外,大致 維持穩定之持股比率。
本公司 104 年 9 月 30 日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改選後部 分董事及監察人更換,因新當選之董事及監察人均具備業務及財務專業能力, 且曾擔任本公司營運及監理職務,能有效提升管理階層營運及監理能力,尚 不致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本公司 105 年 6 月 30 日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因新當選之獨立董事 均分別具備行銷、法務及財務專業能力,能有效提升管理階層營運及監理能 力,尚不致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經營權改變之情形。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二 ) 訴訟或非訟事件: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 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 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 形:無。 -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 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 -
5 -
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
格有重大影響者:無。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 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 目前辦理情形:無。 -
(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 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 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
(
四)其他重要事項:無。 -
6 -
三、公司組織
一 ( ) 關係企業圖:無。
( 二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 董事及監察人
105 年 11 月 01 日;單位:股; %
職 稱 |
姓 名 |
國籍或註冊地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 任日 期 |
任期 |
選 任 時持有股份 |
選 任 時持有股份 |
現 在持有股數 |
現 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事長 |
林啟聖 |
中華民國 |
102.01.09 | 104.09.30 | 3年 |
605,259 | 1.67% | 1,569,231 | 2.59% | - |
- |
- |
- |
1.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 2. 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3.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學士 |
1. 本公司執行長、2. 今網嚴選事業( 股)公司董事長、3. 寶裕第二投資( 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董 事 |
黃大倫 |
中華民國 |
100.10.04 | 104.09.30 | 3年 |
100,000 | 0.28% | 1,114,600 | 1.84% | 52,101 | 0.09% | - |
- |
1. University of Michigan,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2. University of Michigan, Master of Science, Departmen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3. 交通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士 |
1. 英屬開曼群島商譜瑞科技(股)公司董事、2. 安慧(股)公司董事、3. 旭成投資(股)公司董事、4. 英屬開曼群島商環宇通訊半導體控股(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7 -
職 稱 |
姓 名 |
國籍或註冊地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 任日 期 |
任期 |
選 任 時持有股份 |
選 任 時持有股份 |
現 在持有股數 |
現 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 事 |
善德投資(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104.09.30 | 104.09.30 | 3年 |
265,760 | 0.73% | 444,324 | 0.73% | - |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黃朝豊 |
中華民國 |
3年 |
- |
- |
- |
- |
- |
- |
- |
- |
1. 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碩士2. 逢甲大學經濟系3. 兆豐證券財富管理暨信託業務本部副總4. 統一證券財富管理暨信託部主管 |
1. 善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2. 美律實業(股)公司財務長 |
- |
- |
- |
|||
董 事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104.09.30 | 104.09.30 | 3年 |
5,171,125 | 14.24% | 6,115,461 | 10.08% | - |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 陳儒龍 |
中華民國 |
3年 |
790,000 | 2.18% | 941,837 | 1.55% | - |
- |
- |
- |
1. USIU, USA, Computer Ed. Master 2. National University Software Engineer Graduate School 3. 聯聖科技(股)公司總經理4. 雲義科技(股)公司執行副總5. 博大科技(股)公司執行副總 |
1. 本公司營運長兼技術長 |
經理 |
陳儒濱 |
兄弟 |
- 8 -
職 稱 |
姓 名 |
國籍或註冊地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 任日 期 |
任期 |
選 任 時持有股份 |
選 任 時持有股份 |
現 在持有股數 |
現 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獨立董事 |
簡士超 |
中華民國 |
105.06.30 | 105.06.30 | 3年 |
- |
- |
- |
- |
- |
- |
- |
- |
1. 英國威爾斯大學國際行銷管理碩士2. 卡迪大大學商學院講師3. 逢甲大學EMBA執行長 |
1. 逢甲大學行銷學系系主任 |
- |
- |
- |
獨立董事 |
詹心怡 |
中華民國 |
105.06.30 | 105.06.30 | 3年 |
- |
- |
- |
- |
- |
- |
- |
- |
1.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系學士2. 波士頓大學財務碩士3. 明日工作室(股)公司監察人4. 明日創意(股)公司監察人5. 建興資訊(股)公司董事6. 建聯投資(股)公司董事7. 千鄉萬才(股)公司監察人8. 未來書城(股)公司監察人 |
1. 煌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 偉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3. 建興資訊(股)公司董事4. 建聯投資(股)公司董事 |
- |
- |
- |
獨立董事 |
黃仕翰 |
中華民國 |
105.06.30 | 105.06.30 | 3年 |
- |
- |
- |
- |
- |
- |
- |
- |
1.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碩士2. 北基國際(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
1. 德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2. 德益光電(股)董事 |
- |
- |
- |
- 9 -
2.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 年 11 月 01 日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105年11月01日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善德投資(股)公司 |
黃朝豊(50%)、黃德一(20%)、黃蘇梅(20%)、黃雅琪(5%)、陳珍蘭(5%)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 |
日新開發投資(股)公司(17.5%)、晉廷投資有限公司(20%)、富裕開發投資(股)公司(15%) 、陳啟明(15%)、善德投資(股)公司(5%) 、寶裕投資(股)公司(5%)、鄭錫和(5%)、江燦然(5%)、曾瑜彬(5%)、馮賀欽(2.5%)、林耀清(2.5%)、崴達投資有限公司(2.5%) |
3.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5 年 11 月 01 日
105年11月01日 |
|
|---|---|
法 人 名 稱 |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
日新開發投資(股)公司 |
戴美芳(55.36%)、林子皓(23.21%)、林少凡(12.5%) 、林啟聖(8.93%) |
富裕開發投資(股)公司 |
黃彥銘(47%)、黃珮萱(40%)、陳雪源(7%)、黃天賜(6%) |
晉廷投資有限公司 |
吳玉瓊(70%)、林炳坤(20%)、吳松錡(5%)、吳欣娟(5%) |
崴達投資有限公司 |
黃雅全(100%) |
寶裕投資(股)公司 |
林子皓(66%)、戴美芳(13%)、日新開發投資(股)公司(11%)、林啟聖(10%) |
- 10 -
105 年 11 月 01 日
4.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05年1 |
1月01日 |
||||
|---|---|---|---|---|---|---|---|---|---|---|---|---|---|---|
條件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1)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林啟聖 |
- |
- |
| - |
| - |
| - |
| | | | | - |
黃大倫 |
- |
- |
| | | - |
| | | | | | | - |
善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朝豊 |
- |
- |
| | | | | | | | | | - |
-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儒龍 |
- |
- |
| - |
| - |
| | | | | | - |
- |
簡士超 |
| - |
- |
| | | | | | | | | | - |
詹心怡 |
- |
- |
| | | | | | | | | | | - |
黃仕翰 |
- |
| - |
| | | | | | | | | | - |
-
註1: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 。 -
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 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 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 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 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 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11 -
四、資本及股份
一 ( ) 股本形成經過
1. 公司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股本變動之情形
105 年 11 月 14 日;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105年11月14日;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
105年11月14日;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
105年11月14日;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
||||||
|---|---|---|---|---|---|---|---|---|
年月 |
發行價格( 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註 |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100.06 | 10 |
25,000 | 250,000 |
50 |
500 |
現金設立500 仟元 |
無 |
註1 |
| 100.09 | 20 |
25,000 | 250,000 |
4,400 |
44,000 |
現金增資43,500 仟元 |
無 |
註2 |
| 100.11 | 10 |
25,000 | 250,000 |
18,900 |
189,000 |
現金增資145,000 仟元 |
無 |
註3 |
| 101.11 | 10 |
25,000 | 250,000 |
9,639 |
96,390 |
減資彌補虧損92,610 仟元 |
無 |
註4 |
| 101.12 | 10 |
25,000 | 250,000 |
17,639 |
176,390 |
現金增資80,000 仟元 |
無 |
註4 |
| 103.05 | 10 |
25,000 | 250,000 |
10,948 |
109,480 |
減資彌補虧損66,910 仟元 |
無 |
註5 |
| 103.06 | 10 |
25,000 | 250,000 |
13,948 |
139,480 |
現金增資30,000 仟元 |
無 |
註6 |
| 104.02 | 15 |
40,000 | 400,000 |
28,948 |
289,480 |
現金增資150,000 仟元 |
無 |
註7 |
| 104.09 | 12 |
40,000 | 400,000 |
30,303 |
303,030 |
員工認股權行使轉增資13,550仟元 |
無 |
註8 |
| 104.09 | 55 |
40,000 | 400,000 |
36,303 |
363,030 |
現金增資60,000 仟元 |
無 |
註8 |
| 104.10 | 10 |
100,000 | 1,000,000 | 54,455 |
544,545 |
資本公積轉增資181,515 仟元 |
無 |
註9 |
| 105.11 | 10 |
100,000 | 1,000,000 | 60,695 |
606,950 |
盈餘轉增資62,405仟元 |
無 |
註10 |
註 1 : 100 年 06 月 24 日北府經登字第 1005038255 號函核准。
註 2 : 100 年 10 月 03 日北府經登字第 1005061609 號函核准。
註 3 : 100 年 11 月 29 日北府經登字第 1005074532 號函核准。
註 4 : 102 年 01 月 04 日北府經登字第 1015083769 號函核准。
註 5 : 103 年 05 月 27 日北府經司字第 1035151649 號函核准。
註 6 : 103 年 07 月 08 日北府經司字第 1035162766 號函核准。
註 7 : 104 年 03 月 17 日新北府經司字第 1045135208 號函核准。
註 8 : 104 年 09 月 25 日新北府經司字第 1045182334 號函核准。
註 9 : 104 年 11 月 04 日經授商字第 10401227340 號函核准。
註 10 : 105 年 11 月 14 日經授商字第 10501264670 號函核准。
-
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之執行情形:不適用 -
12 -
( 二 )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主要股東名單
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
額及比例:
額及比例: |
額及比例: |
額及比例: |
|---|---|---|
105年11月01日;單位:股;% |
||
股份主要股東名單 |
持有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6,115,461 | 10.08% |
新加坡商GIC Private Limited |
6,018,840 | 9.92% |
| NEWDAY INTERNATIONAL CAPITAL LTD. | 3,943,191 | 6.50% |
匯豐託管馬修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投資專戶 |
2,149,159 | 3.54% |
英屬維京群島商鴻日投資有限公司 |
1,700,422 | 2.80% |
英屬蓋曼群島商集富亞洲科技第四基金公司 |
1,689,276 | 2.78% |
林啟聖 |
1,569,231 | 2.59%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富達基金投資專戶 |
1,440,063 | 2.37% |
今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1,340,863 | 2.21% |
洪嘉聰 |
1,336,034 | 2.20% |
-
13 -
-
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放棄現金 增資認股之情形 -
(1)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情形:
105 年 11 月 01 日;單位:股
| 10 | 10 | 5年11月01日;單位:股 |
5年11月01日;單位:股 |
||||
|---|---|---|---|---|---|---|---|
職稱 |
姓名 |
1 0 3年度( 註1 ) |
1 0 4 年度 |
105年度截至11 月01日止 |
|||
可認股數 |
實認股數 |
可認股數 |
實認股數 |
可認股數 |
實認股數 |
||
董事長 |
林啟聖 |
363,157 | 203,432 |
18,525 |
- |
- |
- |
董事/監察人兼10%大股東 |
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儒龍(註2) |
4,178,693 | 3,956,745 |
910,118 |
- |
- |
- |
董事/監察人 |
善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朝豊( 註3) |
- | - |
45,760 |
5,760 |
- |
- |
董事 |
黃大倫 |
- | - |
17,600 |
- |
- |
- |
董事 |
羅凱倫(註4) |
- | - |
- |
- |
- |
- |
監察人 |
遠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柯穎和( 註5) |
- | - |
- |
- |
- |
- |
監察人 |
馮賀欽(註5) |
- | - |
- |
- |
- |
- |
監察人 |
紀岡廷(註6) |
- | - |
35,200 |
35,200 |
- |
- |
董事 |
英屬維京群島商鴻日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昱璋(註7) |
724,461 | 413,744 |
179,002 |
- |
- |
- |
董事 |
迅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淵暉( 註7) |
1,070,450 | 1,069,759 |
320,455 |
- |
- |
- |
董事 |
陳儒龍(註7) |
638,801 | - |
59,840 |
- |
- |
- |
註 1 : 103 年度共有兩次現金增資,分別為 103 年 3 月及 11 月。
註2: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朝豊於102.01.09選任監察人、104.05.04改派由馮賀欽接任、104.05.28辭任;另於104.09.30選任為法人董事,並指派陳儒龍為法人董事代表人。
註 3 :於 104.05.28 選任監察人、 104.09.30 辭任;另於 104.09.30 選任為法人董事。
註 4 :於 104.09.30 選任,並於 105.07.01 辭任。。
註 5 :於 104.09.30 選任;於 105 年 6 月 30 日因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後自然解任。 註 6 :於 104.05.28 選任,並於 104.09.30 辭任。
註 7 :於 103.10.16 選任。
(2) 放棄現金增資股洽關係人認購者之情形:
日期 |
認購人姓名 |
與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認購股數( 股) |
價格( 每股/元) |
|---|---|---|---|---|
| 104.02.06 | 林子皓 |
董事長林啟聖之子 |
100,000 | 15 |
| 104.02.06 | 林少凡 |
董事長林啟聖之弟 |
300,000 | 15 |
| 104.02.06 | 今網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同一人 |
300,000 | 15 |
| 104.09.11 | 黃德一 |
監察人善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朝豊之父 |
180,000 | 55 |
-
14 -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 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1)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之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職稱 |
姓名( 註7 ) |
1 0 3 年度 |
1 0 4 年度 |
1 0 5 年度截至11 月01 日止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董事長暨經理人 |
林啟聖 |
(35,540) | - |
1,086,061 |
- |
161,343 |
500,000 |
董事/監察人兼10%大股東 |
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註1) |
114,016 | - |
1,715,562 |
- |
628,774 |
- |
代表人:陳儒龍(註1) |
660,000 | - |
55,000 |
- |
- |
- |
|
代表人:馮賀欽(註1) |
- | - |
- |
- |
- |
- |
|
代表人:黃朝豊(註1) |
- | - |
- |
- |
- |
- |
|
董事/監察人 |
善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註2) |
- | - |
138,640 |
- |
45,684 |
- |
代表人:黃朝豊(註2) |
- | - |
- |
- | - |
- |
|
董事 |
黃大倫 |
- | - |
450,000 |
- |
664,600 |
1,000,000 |
董事暨經理人 |
行銷業務部資深經理羅凱倫(註3) |
- | - |
39,000 |
- |
13,408 |
- |
監察人 |
遠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註4) |
- | - |
208,828 |
- |
- |
- |
代表人:柯穎和 |
- | - |
- |
- |
- |
- |
|
監察人 |
馮賀欽(註4) |
- | - |
175,000 |
- |
- |
- |
監察人 |
紀岡廷(註5) |
- | - |
(149,800) |
- |
- |
- |
董事 |
英屬維京群島商鴻日投資有限公司(註6) |
(368,724) | - |
413,744 |
- |
- |
- |
代表人:林昱璋 |
- | - |
- |
- |
- |
- |
|
董事 |
迅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註6) |
(284,756) | - |
895,525 |
- |
- |
- |
代表人:陳淵暉 |
- | - |
- |
- |
- |
- |
|
董事暨經理人 |
陳儒龍 |
660,000 | - |
130,000 |
- |
96,837 |
- |
經理人 |
製造一處資深經理詹君侯 |
- | - |
61,500 |
- |
7,047 |
- |
經理人 |
研發處資深經理吳俊龍 |
100,000 | - |
90,500 |
- |
(13,836) |
- |
經理人 |
財務部協理陳定宇 |
- | - |
45,000 |
- |
5,157 |
- |
註 1 :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朝豊於 102.01.09 選任監察人、 104.05.04 改派由馮賀欽接任、 104.05.28 辭任;另於 104.09.30 選任為法人董事,並指派陳儒龍為法人董事代表人。
-
註2:於104.05.28選任監察人、104.09.30辭任;另於104.09.30選任為法人董事。 -
註3:於104.09.30選任為董事,105.07.01辭任。
註 4 : 104.09.30 選任; 105.06.30 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後解任。
註 5 :於 104.05.28 當選,並於 104.09.30 辭任。
-
註6:於104.09.30辭任。 -
註7:本表係揭露其擔任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之股東於各年度任期期間之股數異動。 -
15 -
-
(2)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之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 人之資訊:
人之資訊: |
人之資訊: |
人之資訊: |
||||
|---|---|---|---|---|---|---|
單位:股交易相對人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股 數 交易價格戴美芳董事長林啟聖之妻160,000 - 林子皓董事長林啟聖之子160,000 - 黃德一董事黃朝豊之父86,000 40 黃蘇梅董事黃朝豊之母50,000 40 |
||||||
姓 名 |
股權移轉原因 |
交易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 數 |
交易價格 |
林啟聖 |
贈與 |
104.7.16 | 戴美芳 |
董事長林啟聖之妻 |
160,000 | - |
林啟聖 |
贈與 |
104.7.16 | 林子皓 |
董事長林啟聖之子 |
160,000 | - |
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買賣 |
104.12.11 | 黃德一 |
董事黃朝豊之父 |
86,000 | 40 |
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買賣 |
104.12.11 | 黃蘇梅 |
董事黃朝豊之母 |
50,000 | 40 |
- (3)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之股東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 人之資訊:無。
( 三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
|
|---|---|---|---|---|---|
項目 |
年度 |
103年 |
104年 |
截至105年6 月30日 |
|
每股市價 |
最高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最低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平均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每股淨值 |
分配前 |
11.61 | 14.64 | 15.51 | |
分配後 |
11.61 | 14.64 | 13.91 | ||
每股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20,904 | 49,463 | 60,695 | |
~~每~~股盈餘 |
調整前 |
(1.12) | 1.58 | 0.87 | |
調整後 |
(1.01) | 1.43 | 0.78 | ||
每股股利 |
現金股利 |
- |
- |
- |
|
~~無~~償配股 |
盈餘配股 |
- |
1.146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 |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益比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本利比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現金股利殖利率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未上市(櫃) |
( 四 )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章程中有關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規定如下:「本 公司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的稅前淨利,應提撥 5 % ~15 %為員 工酬勞,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提交董事會,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行之,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 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 3% 以下, 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提交董事會,並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 事過半數決議提撥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 報告。」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 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
16 -
本公司 104 年度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係以 104 年度扣除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淨利,提撥 5% 及 3% 之員工及董監酬勞, 均以現金方式發放,員工酬勞發放對象為本公司全體員工。
104 年度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 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 104 年度財務報告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不適用。 -
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與董事會擬議分配金額無差異。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
|---|---|---|
項目 |
104年員工及董監酬勞 |
103年盈餘分配(註) |
實際配發 |
實際配發 |
|
董監酬勞 |
2,311 | 0 |
員工酬勞-現金分派 |
3,852 | 0 |
員工酬勞-股票分派 |
0 | 0 |
與原董事會通過之擬配發提案之差異 |
不適用 |
無差異 |
註: 103 年度為營業虧損,故無可分配之盈餘。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 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104年度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案經薪酬委員會審議,董事會通過並報告105年度股東常會;惟於實際派發時,各董事及監察人放棄領取該酬勞,故已於105年7月將原於104年度認列之董事酬勞費用2,311仟元迴轉為費用減項。 -
17 -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 ( ) 業務內容
1. 業務範圍
(1)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CA05010 粉末冶金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3990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 營業比重
營業比重 |
營業比重 |
營業比重 |
營業比重 |
營業比重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年度項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營業收入 |
比重(%) |
營業收入 |
比重(%) |
|
逆變器散熱模組及其零組件 |
127,937 | 98.62 | 279,756 | 97.40 |
其他 |
1,795 | 1.38 | 7,459 | 2.60 |
合計 |
129,732 | 100.00 | 287,215 | 100.00 |
- (3)
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A. 逆變器散熱 (Inverter) 模組及其零組件: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中「逆變器 (Inverter) 之散熱模 組及其零組件」。由於「逆變器」係將電池直流電力轉換放大成交流電力, 並用之驅動電動馬達運轉之核心零組件,為確保其持續運轉,電力轉換過 程中產生的熱能須有效消散,本公司所生產之體積小且散熱功率高之散熱 模組,成為逆變器中重要關鍵零組件。
B. 其他
高功率電子系統(如伺服器、超級電腦等)及 3C 產品 ( 例投影機, CPU/GPU) 之散熱系統及零組件。
(4) 計劃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A. 中低功率逆變器散熱解決方案:
針對不同材質及製程,研發散熱需求較低之中低功率逆變器散熱產品,
並將以較佳之品質及生產成本將產品商業化。
-
B.
雙層散熱之水冷解決方案: -
18 -
透過結合銅鋁兩種材質的優點,開發散熱效能最大與成本最低之散熱
板。
C. 高效能輕量化散熱解決方案:
透過最佳化鰭針及鰭片設計,提升產品散熱效能,減少原料使用,以
降低生產成本。
2. 產業概況
(1)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本公司生產之高功率逆變器散熱產品,主要應用於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
中,由於「逆變器散熱」並非標準化產品,產品多半係依照客戶獨特需求進
行設計,是一種高度客製化產品,各供應商之產品差異性大且移轉成本高,
現有競爭者雖為數眾多,尚不致處於完全競爭而微利之狀態,另因電動車及
油電混合車之需求持續成長(相關原因請詳參市場與產銷概況中「市場未來
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說明),使逆變器散熱產品需求也隨之增加,產業內
供應商均有隨市場擴大而成長之機會。綜上分析,「逆變器散熱」市場尚處
於成長擴張中之利基市場,與其他受景氣循環或強調價格競爭之產業有很大
不同。
依據 KPMG ’ s Global Automotive Executive Survey 2015 調查報告,全球 每年輕型載具汽車市場銷售量約為 8,600 萬輛,並以 4% 速度成長,而 2014 年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之市場約為 260 萬輛,並以 15~30% 之複合成長率成 長,是以電動車市場目前雖較一般汽車市場小,惟將高度成長。因此無論是 車廠、變頻器、功率模組與元件供應鏈,對於此市場積極投入,甚至透過垂 直整合方式,累積整體系統知識。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 picture [400 x 1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資料來源 : 工研院 IT IS 計畫 (2009/08)
汽車業的分工由幾個部位組成,上游一般是 Tier2 的汽車零件材料供應 商。中游為 Tier1 的廠商,負責將 Tier2 的零件整合,並將所有零件組成一套 模組。下游為整車廠,將 Tier1 提供的模組用於汽車上面。
目前全球電動車之逆變器模組多以日歐供應鏈為主。其中日系廠商著重 在垂直整合,尤其是重要功率大廠涵蓋從元件端、模組端到產品端,透過整 合式方式累積實力;歐美則是遵循產業鏈專業分工模式,功率元件與模組整 合,再交由下一階的 Tier 1 系統整合商。經評估未來產業供貨模式將持續維
- 19 -
持,本公司係歸類於產業中 Tier2 廠商,而本公司目前之三大主要客戶均為 供應鏈中重要之 Tier1 廠商,此外本公司之上游則為金屬原料或物料供應商, 此類金屬原物料供應商所提供之原物料,並非專門供應汽車產業使用。
(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A. 應用方向發展
隨電動車與油電混合車之各項關鍵零組件,如電池、馬達…等生產技
術漸趨成熟,其性能已趨近一般採用內燃機之汽車,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
從原本的概念車或代步車,逐漸成為新一代商業化及消費者可普遍接受之
新車種。為符合消費者對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之性能需求,未來電動車馬
力將持續增加,當馬達功率越大,其逆變器模組因轉換電力較高,相關散
熱需求也將增加,是以高功率逆變器散熱市場之成長,將是未來產品應用
發展方向。
除電動車以外,工業用電腦或其他大型機台,都有散熱需求,本公司
生產之銅製散熱器,可提供大功率散熱,朝產品應用多元化發展。
B. 量產可行性發展
本公司因屬汽車產業,產品於開案階段,即配合客戶對產品需求,提 供最佳可行之散熱方案,於取得客戶認可開案後,經由不斷試樣、修改及 量產認證程序,於 3-5 年之時間內取得量產許可後,方才進行量產。由於 本公司係產業內獨特採用粉末冶金技術製作銅製散熱器廠商,而相關技術 並已累積多年製造經驗,利用粉末冶金技術製作造型複雜之高散熱功率產 品之量產可行性高。
(4) 產品競爭情形
現有逆變器散熱產業中,實際上存在著「材質」與「工法」之競爭,以
下擬分析競爭狀態如下:
-
A.
於材質競爭中,目前最常被採用作為散熱材料的金屬為「銅」及「鋁」。 就散熱效能而言,銅是貴金屬中散熱效能較佳,且成本能落於一般商業應 用範圍區間之原料。由於其散熱效能較好,於相同體積下,其散熱功率將 優於鋁製品,惟銅之單價高,相同重量下可能達到鋁之3倍,是以若逆變 器驅動電力大且熱耗損高時,則需要散熱效能較佳之銅製散熱器;而當逆 變器驅動電力小,或於空間相對大之車體中,則多採用散熱功率較低之鋁 製散熱器。 -
B.
工法之競爭,目前較常使用之大型散熱模組,主要是採用鍛造技術製作, 惟本公司係極少數採用粉末冶金製程(MIM)之廠商。一般使用鍛造技術, 係採用擠壓方式將金屬塑形,若生產銅材質產品,將受限於銅材料之物理 特性,較難生產出造型複雜且精密之產品,而粉末冶金製程則類似塑膠射 出原理,可透過射出塑型方式製造各種複雜且精密之造型,如本公司散熱 產品中,利用極為細密且複雜的鰭針及鰭片之設計,使水冷系統得以在小 體積中,擴大熱交換面積,有效提升散熱功率。此外於大量生產下,粉末 冶金製程在設備投資及模具耗損亦較鍛造產品具有成本競爭力。惟粉末冶 金製程工序較鍛造製程為多,且每批次產品燒結收縮率會受各種環境及原 料物理因素影響,需要有一定生產製造經驗,才能控管大量生產之良率。 綜上所述,一般造型簡單之銅製產品,採鍛造方式製作具有一定優勢,而 -
20 -
造型複雜且散熱功率高之產品,則須仰賴粉末冶金製程製作。本公司係產
業內獨特採用粉末冶金技術廠商,而相關技術並已累積多年製造經驗,具
有相當之競爭優勢。
3. 技術及研發概況
- (1)
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目前專注於高功率逆變器散熱系統的研發、設計與製造。產品應 。 用於電動車 ( 包括純電動車、油電混合車與插電式電動車 )
在製造技術方面,本公司以金屬粉末冶金 (Metal Injection Molding ,簡稱 MIM) 做為核心技術,生產其他製程難以製作之造型複雜銅製散熱板。除以金 屬粉末冶金製造散熱板外,本公司衍生相關技術,提供多種可靠的結合製程, 包括硬焊 (brazing) 、錫焊 (soldering) 、氣焊 (welding) 等,提供客戶完整水冷散 熱模組。此外,為滿足市場上對中小馬力電動車需求,本公司亦發展鍛造等 其他製程,多角化產品,提升公司競爭力。
在產品開發方面,本公司之工程及研發人員藉由深入地溝通與互動,了 解客戶端需求,搭配熱流模擬軟體 (CFD) 的輔助與實驗結果分析,提供客戶 完整且高效率散熱解決方案;此外搭配本公司擁有模具、治具、檢具設計與 製造的能力,將開發產品導入量產,以擴大競爭者進入之技術能力門檻。
在研究發展方面,本公司研發人員針對材料特性、產品造型、製程改善
等方面進行研究,持續增加產品散熱效能並降低生產成本,以提升產品競爭
力。
(2) 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本公司研發部門學歷分佈如下:
單位:人
單位:人 |
|||
|---|---|---|---|
年度學歷 |
103年 |
104年 |
105年10月31日 |
碩士以上 |
2 | 2 | 5 |
大學(專) |
8 | 7 | 8 |
期末研發人員合計 |
10 | 9 | 13 |
平均年資 |
2.78 | 3.65 | 3.58 |
(3) 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經費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項目 |
101年度 |
102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研發費用(A) |
14,917 | 15,052 | 24,584 | 21,009 |
營業收入淨額(B) |
103,241 | 93,499 | 129,732 | 287,215 |
| (A)/(B) | 14.45 | 16.10 | 18.95 | 7.31 |
註:本公司於 100 年 6 月 24 日設立。
- 21 -
(4) 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年度 |
產品別 |
說明 |
|---|---|---|
101年度 |
水冷板 |
此產品為銅製散熱水冷板,具有柱狀鰭片,用於高功率車用IGBT模組。 |
水冷板 |
此產品為銅製散熱水冷板,具有柱狀鰭片,用於中低功率車用IGBT模組。 |
|
水冷板組件 |
此產品為銅製之散熱水冷板,並焊接銅蓋與出入口管路,形成半封閉之水冷板組件,用於高功率車用IGBT模組。 |
|
準水冷系統 |
此產品為鋁製之熱交換器,並搭配直流幫浦與管路,形成半封閉之準水冷系統,用於高功率顯示晶片生產過程中之熱機測試機台。 |
|
水冷板組件 |
此產品使用大片鋁板焊接銅製管路,形成半封閉水冷板組件,用於工具機之晶片散熱。 |
|
水冷板組件 |
此產品使用大片鋁板,並焊接多片銅製散熱水冷板形成半封閉之水冷板組件,用於跑車之高功率車用IGBT模組。 |
|
水冷板組件 |
此產品使用大片銅板,並焊接多片銅製散熱水冷板形成半封閉之水冷板組件,用於國防用途之載具。 |
|
氣冷模組 |
此產品使用鋁製散熱片搭配風扇,形成之氣冷模組,應用於工業電腦CPU晶片之散熱。 |
|
水冷板組件 |
此產品為銅製之散熱水冷板,並焊接銅上蓋與出入口管路,形成半封閉之水冷板組件,用於DIY 電腦市場的CPU 水冷散熱零件。 |
|
氣冷模組 |
此產品為鋁製散熱鰭片焊接銅底,且銅底內部還焊接熱導管形成氣冷散熱模組,用於高功率CPU 散熱。 |
|
102年度 |
氣冷模組 |
此產品為銅製散熱片搭配風扇,形成之氣冷模組,應用於工業電腦CPU晶片之散熱。 |
水冷系統 |
此產品使用鋁製散熱排加上多顆水冷板、多顆風扇,並搭配管路與添加水冷液後,形成之封閉水冷系統,應用於高流明固態光源之投影機散熱。 |
|
103年度 |
均溫板 |
此產品為銅製之均溫板半成品,經過銅焊接製程,形成半封閉之腔體,用於高功率伺服器之散熱零件。 |
104年度 |
水冷板組件 |
此產品為鋁製之散熱水冷板,並焊接銅蓋與出入口管路,形成半封閉之水冷板組件,用於高功率車用IGBT模組。 |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1. 市場分析
(1) 公司主要產品 ( 服務 ) 之銷售 ( 提供 ) 地區
本公司主要產品係應用於新興的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產業,因此產品銷 售主要集中於汽車工業較成熟的地區.本公司 103 年、 104 年及 105 年上半 年度總營收分別為 129,732 仟元、 287,215 仟元及 234,801 仟元,其中內銷佔
- 22 -
比分別為為 7% 、 2% 及 1% ,外銷佔比分別為 93% 、 98% 及 99% ,外銷地區 主要集中於德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銷售區域/年度 |
103 年度 |
104 年度 |
105 年上半年度 |
||||
銷售金額 |
占營收% |
銷售金額 |
占營收% |
銷售金額 |
占營收% |
||
內銷 |
9,511 | 7% | 7,029 | 2% | 2,849 | 1% | |
外銷 |
德國 |
114,491 | 88% | 193,571 | 67% | 153,417 | 65% |
美國 |
5,616 | 5% | 84,661 | 30% | 78,535 | 34% | |
日本 |
114 | 0% | 1,954 | 1% | - | 0% | |
合計 |
129,732 | 100% | 287,215 | 100% | 234,801 | 100% |
(2) 市場占有率
依據 EV Insider 調查統計, 2015 年全球電動車與油電混合車銷售數量約 達 210 萬輛,僅約佔 2015 年全球汽車 9,200 萬銷售量之 2.28% ,而 2015 年 本公司所有電動車與油電混合車相關散熱產品項目出貨約 125,000 套,佔電 動及油電混合車市場之 5.95% ,是以就產業整體及本公司市佔率均有莫大成 長空間。
- (3)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A. 產品供給狀況:
由於目前逆變器散熱產業尚屬於高度成長之利基市場,且產品客製化
程度高,差異大,加以汽車產業側重品質穩定等特性,使各逆變器散熱供
應商,皆能依其生產工法長處,佔有一席之地,彼此替代性低;另市場上
並未有標準品等隨景氣循環之高度競爭態勢,預期產業內供應商可依其利
基,隨電動車市場擴張而成長。
B. 產品未來需求:
於減少碳排放、改善溫室氣體效應…等等動機下,電動車及油電混合
車已歷經多年研究發展,從早期的概念、實驗到近期商品化,並逐步走向
未來的普及化,除技術突破外,基礎建設之建立及消費者意識覺醒等,均
說明電動車市場成長可期,以下僅歸納電動車市場成長原因如下:
-
a.
由於環境保護意識高漲,節能減碳以改善溫室氣體效應之運動於全球風 行,消費者對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之接受度與日俱增。 -
b.
各國政府基於環境保護、能源安全、產業政策等考量,除祭出各項鼓勵 及優惠政策,也透過基礎建設投資,增加能源供應站方式,支持電動車 產業發展,例如:美國預計於2015年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將達100萬台以 上,並增加電動車零組件及儲電技術之研發與設計預算30%,並提供其 他電動車推動之補助及減稅優惠;歐盟除提供投資及研發獎勵外,各成 員國均訂定預計推動之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目標數;日本則希望在2020年推動各款動力車達總數輛之20~50%,此外對於節能環保車輛之購買給 予補助,並積極獎勵補助電池設備之研發;中國大陸則強化與世界各國 電動車開發交流,並預計於2020年將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之車輛數推進 至500萬台。以上種種均有助於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之發展。 -
23 -
-
c.
製造技術持續突破,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價格下降,蓄電及充電效率提 升等,使市場接受度提升。 -
d.
於全球能源蘊藏量固定下,石油等其他能源終會枯竭,未來燃油成本增 加,也將助長電動車發展。 -
e.
全球知名車商著眼於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市場將快速崛起,均已投入電 動車或油電混合車之生產銷售,於知名廠商相繼推出電動車款之情形下, 更增加消費者接受度,並推升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銷售量。
C. 產品成長性:
基於上述產品未來需求說明,電動車及混合動力車產品市場未來將呈 現高度成長。根據 2015 KPMG ’ s Global Automotive Executive Survey 中對 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市場成長之預估,全球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市場於 2014~2018 複合成長率約在 15% 左右,惟純電動車( EV )部分之複合成長 率,則約有 30% 左右。
Unit : Thousand
==> picture [410 x 1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EV
2000 HEV
1500
1000
500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F) 2016(F) 2017(F) 2018(F)
----- End of picture text -----
資料來源: KPMG’s Competence Centre Automotive, LMC Automotive
另若參考國內永豐投顧於 2014 年 12 月 30 日之電動車產業報告,全球 純電動車於 2012~2017 年間複合成長率將達 55% ,電動車市場將進入成長 起飛期。於全球車市僅有 4% 成長率觀之,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係屬於汽車 產業中高度成長利基市場。由於本公司生產之散熱模組,多應用於成長性 較高之高馬力純電動車中(使用高功率逆變器),若不考慮其他因素下, 產品將隨市場逐步成長。
(4) 競爭利基
本公司係市場上少有能將粉末冶金技術應用在逆變器散熱產品之供應
商,粉末冶金獨特之成型技術,可將造型複雜之鰭針鰭片加入散熱產品中,
可增加小體積散熱器之熱交換空間,能以最小之體積散去最大熱能,在強調
大馬力及小空間之電動及油電混合車款中,本公司生產之散熱器,具有有利
之競爭優勢。
-
24 -
-
(5)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就本公司內部能力強弱及外在環境之機會與威脅,歸納公司發展遠景之
有利、不利及因應對策如下:
-
A.
有利因素 -
a.
由上述產業概況與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分析歸納之,「逆變器散 熱」市場係成長擴張中之利基市場,與其他受景氣循環或強調價格競爭 之產業不同,產業內廠商受惠外部市場成長,於未來發展上,均有隨市 場規模擴大而成長之有利機會。 -
b.
本公司掌握金屬粉末冶金技術,於生產高功率逆變器散熱產品上具有優 勢。粉末冶金技術適合生產造型複雜之逆變器散熱產品,而相關產品正 可符合高馬力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於小空間中散去逆變器最大熱能之需 求,由於目前市場其他粉末冶金廠商,尚不能掌握大型散熱板之成形能 力,是以本公司於大型散熱板粉末冶金成型技術上之優勢,是未來發展 有利因素。 -
c.
已成功打入汽車產業Tier 1廠商供應鏈,於已取得開發允許之專案,除已 簽訂供貨意向合約外,由於轉換成本高,客戶於供貨期內更換供應商之 可能性低,可確保長期且穩定的出貨;此外由於已既有合作中專案,未 來若客戶開發其他產品,會先委託本公司進行可行性及先期評估,於爭 取新案上,具有一定優勢。是以本公司在行銷與銷售部分具有優勢,係 未來發展上之有利因素。 -
d.
研發及產品開發部分,因多年對熱流模擬、材料科學進行研究分析,在 高效能散熱領域已建立研發與產品開發之領先地位,並豎立高技術門檻, 增加潛在競爭者追趕門檻,是未來發展之有利因素。 -
e.
汽車產業產品需進行長期開發、認證及測試(由產品成案開發至量產銷 售約需3年以上時間),此段期間人力及物力資源投入,阻絕了部分新 創或財力較為薄弱公司進入,也限制潛在競爭者及替代品在短期間內進 入市場之可能。
B. 不利因素
-
a.
逆變器散熱產業中,散熱器廠商往往受制於金屬供應商而處於較不利之 地位,而本公司特殊之粉末冶金製程,更因市場上能提供符合公司生產 所需之銅粉供應商有限,是以於供應商選擇及議價方面之競爭力均呈現 較弱之情事。 -
b.
公司既有之粉末冶金製程,相較於高功率逆變器散熱產品市場,在低功 率逆變器散熱市場上較不具價格競爭優勢。 -
c.
隨台灣社會高齡少子化,勞動力市場持續萎縮等社會現象,勞動力供應 不足及勞動成本增加,已是所有台灣製造業面臨之威脅。 -
C.
因應對策 -
a.
因應產業及公司於原料採購方面之弱勢,採行「向前整合」之概念,投 資設立銅粉冶鍊中心,預計可達成:生產原料供應及品質穩定,避免進 貨過度集中之風險、降低生產成本及達成銅粉銷售等策略目標。 -
25 -
-
b.
因應「現有競爭者」中,粉末冶金產品之價格在「低功率散熱市場」較 不利競爭態勢,並減少「潛在新進者」及「替代品」之威脅,將發展「銅 鍛造製程」及「鋁鍛造製程」,並希望藉由產品多角化方式,提供客戶 各種可能散熱方案,滿足客戶不同需求,達到擴大市場佔有,營運規模 成長之目標。 -
c.
因應未來營運成長之產能提升需求,產線自動化已是維持未來競爭力之 重要關鍵。本公司將參照工業4.0之概念,提升產線自動化程度,導入製 造執行系統,並力求人力資源提升,優化既有人力素質,達成企業競爭 與勞動力素質提升之雙贏策略。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1)
重要用途
)重要用途 |
|
|---|---|
產品 |
重要用途及功能 |
逆變器散熱(Inverter)模組及其零組件 |
將逆變器運作時產生的熱能有效散去,使逆變器模組正常運作。 |
其他 |
將高功率電子系統(如伺服器,超級電腦)及3C產品(如投影機及CPU)於運轉過程產生的熱排除,使其正常運作。 |
(2) 產製過程
本公司為散熱模組設計及製造公司,專注於各項散熱需求的設計開發,
主要產品生產製程如下:
A. 粉末冶金製程
==> picture [383 x 2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銅粉 射出 脫脂 燒結
混鍊 成型 除蠟 測漏
二次 檢驗 成品
加工 包裝 入庫
模組製程
組立 測漏 二次 檢驗 成品
焊接 檢驗 加工 包裝 入庫
----- End of picture text -----
B. 模組製程
3.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
|---|---|---|
主要原料 |
主要供應廠商 |
供貨狀況 |
銅粉 |
甲供應商 |
良好、穩定 |
註:因本公司與供應商有簽定保密協議,故名稱以代號表示之。
-
26 -
-
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
(1)
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毛利率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別項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營業收入 |
129,732 | 287,215 |
營業毛利 |
20,402 | 118,978 |
毛利率 |
15.73 | 41.42 |
毛利率變動率 |
177.33 | 163.00 |
(2) 毛利率變動率達 20% 以上之說明:
104 年營業毛利率較 103 年度有顯著成長,主要係 104 年度起營業規模 成長,生產數量增加,大量連續生產下,除固定成本分攤減少外,生產效率 亦隨之提升所致。
(3) 毛利價量變化之關鍵因素:
104 年度毛利顯著較 103 年度提升,其中銷售產品之單價未有顯著異動, 毛利之增加,主要係因營業規模成長,生產數量增加,大量連續生產下,除 生產效率提升外,固定成本分攤減少等因素影響所致。
二、轉投資事業
-
一 -
( )
轉投資事業概況:本公司並無轉投資事業。 -
(
二)綜合持股比例:不適用。 -
(
三)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 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財務績效及財務狀 況之影響:不適用。 -
27 -
三、重要契約
、重要契約 |
||||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 約 起 訖日 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租賃契約 |
町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00.08.01~110.07.31(註1) |
廠房租賃 |
無 |
借款契約 |
合作金庫銀行 |
105.05.10~106.05.10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105. 09.01~106.08.31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第一銀行 |
105.08.14~106.08.14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元大銀行 |
105.03.28~106.03.27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
105.06.23~106.06.23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永豐銀行 |
105.07.18~106.07.31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國際票券 |
105.08.22~106.08.22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兆豐銀行 |
105.07.22~106.07.21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兆豐票券 |
105.08.06~106.08.25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新光銀行 |
105.09.07~106.09.07 | 短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合作金庫銀行 |
103.12.29~108.12.29 | 長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合作金庫銀行 |
104.11.10~124.11.10 | 長期借款 |
無 |
借款契約 |
合作金庫銀行 |
動用日後15 年,預計105.12.07 動用。 |
長期借款 |
無 |
銷售合約 |
A客戶 |
104.09.01~105.08.31 | 銷售合約 |
無 |
銷售合約 |
B客戶 |
103.06.17~111.06.17 | 銷售合約 |
無 |
採購合約 |
甲供應商 |
102.07.25~106.07.25 | 採購合約 |
無 |
工程合約 |
勗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04.05.26~104.10.26 | 工程合約 |
無 |
工程合約 |
立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105.05.10~106.05.31 | 工程合約 |
無 |
-
註1:因本公司與町洋實業(股)公司已於104年10月1日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本公司承購該租賃廠房, 故雙方協議原租賃契約於104年8月終止。 -
28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劃應記載事 項: -
資金來源:不適用。 -
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其 償債款項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不適用。 -
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對特別股股東權益 影響、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 事項:不適用。 -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 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 計畫:不適用。 -
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 查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 上市(櫃)計畫:不適用。 -
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請詳本 公開說明書第30~34頁。 -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應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不適 用。 -
說明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 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 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 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不適用。 -
說明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不適用。 -
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不適用。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29 -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第一次 ( 本公司第三次 )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一、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
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
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二、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 由董事長訂之。
三、認股權人
-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任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之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 長決定。 -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授予其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 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 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 -
(三)依募發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 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四、發行總數
發行總額為 3,000,000 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 1 股。因認股權行使而 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 3,000,000 股。
五、認股條件
-
(一)認股價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 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 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 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 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於六個月 -
30 -
內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兩年六個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有效存
續期間內不得轉讓、質押、贈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存續期間屆滿後,未經向本公司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
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表彰之認股權或其他利益。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退休、死亡…等處理方式: -
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上開原因發生時,該認股權人持有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者,該認股權人應於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後之1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視同放棄。未 屆行使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該認股權人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喪失其認 股權,該認股權並予以註銷。 -
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主),1個月內行使之。 -
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1個月內行使認股權 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
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 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1個月內行使之。 -
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 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 起始日起1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 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 續期間為限。 -
轉任:如認股權人自願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 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 或其他公司並經董事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 之影響。 -
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 五 ) 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 31 -
六、履約方式
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 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 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 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 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 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 款 繳納憑證之股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 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 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 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準。 -
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
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
若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依消滅公司最近期 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 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基準日前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
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 發行價格重新按上列公式調整。 -
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股票分割則於股票分割基 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發行完成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 資,則於私募交付日調整。 -
(二)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 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32 -
分以下四捨五入 ) :
-
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現金減資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三)遇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 股利時,其每股發放金額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 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 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 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每股時價之訂 定,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為股東會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 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為準。 -
(
四)本公司調整後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 格。
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 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 -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 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普通股。 -
(四)本公司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或上櫃)買賣。本公司普通股若 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 起即得上市(或上櫃)買賣。 -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主管 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發行之申請。
九、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認股權行使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 33 -
十、簽約及保密
-
(一)本公司將於完成法定程序後,即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合約書」。 認股權人於簽署完成後即取得認股權憑證。 -
(二)凡經通知簽署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將本案 相關內容及個人權益告知他人,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就其尚未行使之本 員工認股權憑證撤銷之。
十一、實施細則
認股權憑證的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認股權人名單等事項確認後, 由本公司通知認股權人。
十二、其他重要事項
-
(一)本辦法應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 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發行前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 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 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34 -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 ( ) 財務分析
-
最近五年度之財務資料綜合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合 併):無。 -
最近五年度之財務資料綜合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年度分析項目(註2) |
年度分析項目(註2) |
年度分析項目(註2)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當年度截至105年6月30 日財務資料( 註2) |
|---|---|---|---|---|---|---|---|---|
100年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調整後) |
104年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8.12 | 14.97 | 26.23 | ||||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67.64 | 138.87 | 141.88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239.35 | 457.79 | 268.32 | ||||
速動比率(%) |
180.27 | 354.34 | 221.98 | |||||
利息保障倍數 |
(161.92) | 140.53 | 49.90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05 | 3.25 | 3.64 | ||||
平均收現日數 |
119.67 | 112.30 | 100.27 | |||||
存貨週轉率(次) |
3.96 | 4.00 | 5.55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6.12 | 22.74 | 25.51 | |||||
平均銷貨日數 |
92.17 | 91.25 | 65.7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2.03 | 0.82 | 0.71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65 | 0.49 | 0.45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0.68) | 12.22 | 9.26 | ||||
權益報酬率(%) |
(13.46) | 14.73 | 11.55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14.83) | 13.01 | 17.09 | |||||
純益率(%) |
(16.29) | 24.58 | 20.20 | |||||
每股盈餘(元) |
追溯前 |
(1.12) | 1.58 | 0.87 | ||||
追溯後 |
(1.01) | 1.43 | 0.78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64.59) | 58.56 | 19.08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10.85) | (10.76) | (5.36)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6.08) | 3.95 | 2.97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0.34 | 1.29 | 1.22 | ||||
財務槓桿度 |
0.99 | 1.00 | 1.01 | |||||
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20%者)1. 財務結構:104年底負債比率較103年底減少,主要係因應公司營運規模持續擴大,資本支出增加,公司於104年度進行兩次現金增資、增加資產及權益所致。104 年底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103 年底降低,主要係104年度公司籌措長期資金因應資本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長期資金增加金額約當,使原超過1之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下降,惟仍處 |
- 35 -
於合理範圍內。
-
償債能力:104年底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較103年底顯著提升,主要係因104年度公司 透過兩次現金增資充實營運資金,優化財務結構。 -
利息保障倍數:104年度利息保障倍數較103年度增加,主要係104年度公司受惠於國 際電動車市場成長,使營收顯著增加;加以規模生產及生產效率提升帶來之 成本下降,104年度產生營運淨利所致。 -
經營能力:104年度應付款項週轉率較103年度下降,主要係104年底因增加原料備貨, 而使該年底應付帳款相對增加幅度較高所致。104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及總資產週轉率下降,主要係104年度 因應營運規模持續擴大,公司增加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所致。 -
獲利能力:104年度各項獲利能力比率均較103年度提升,主要係104年度公司受惠於 國際電動車市場成長使營收顯著增加;加以規模生產及生產效率提升帶來之 成本下降,使104年度產生營運淨利所致。 -
現金流量比率:104年度各項現金流量比率增加,主要係因104年度起公司產生營運淨 利,使營運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所致。 -
槓桿度:營運槓桿度增加,主要係104年度因營運績效改善,產生營業利益所致。 -
註1:本公司100年6月成立,本公司自104年度起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103年度因追溯適用 新準則調整。 -
註2:105年第二季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核閱。 -
36 -
註 2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
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 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
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
數。
5.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 。 -
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營業利益。 -
。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37 -
-
最近五年度之財務資料綜合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個體):
年度分析項目(註2) |
年度分析項目(註2) |
年度分析項目(註2)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
100年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18.69 | 23.08 | 8.11 | 26.89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271.91 | 222.66 | 229.79 | 191.26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342.75 | 275.79 | 724.06 | 251.20 | |
速動比率(%) |
190.24 | 216.88 | 532.78 | 189.20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201.58) | (3,963.56) |
(160.01)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1.31 | 3.75 | 3.52 | 3.05 | |
平均收現日數 |
278.63 | 97.33 | 103.69 | 119.67 | ||
存貨週轉率(次) |
0.93 | 3.01 | 3.61 | 3.95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23.06 | 29.77 | 29.34 | 39.73 | ||
平均銷貨日數 |
392.47 | 121.26 | 101.11 | 92.41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1.09 | 1.32 | 1.24 | 1.67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33 | 0.43 | 0.46 | 0.67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4.71) | (37.10) |
(40.17) |
(10.75)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8.09) | (47.09) |
(43.93) |
(13.31)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17.16) | (44.27) |
(18.19) |
(17.90) |
|
稅前純益 |
(18.76) | (51.17) |
(19.10) |
(14.61) |
||
純益率(%) |
(90.25) | (87.35) |
(36.19) |
(16.13) |
||
每股盈餘( 元) |
追溯前 |
(5.78) | (4.82) |
(1.92) | (1.67) |
|
追溯後 |
(10.96) | (8.64) |
(1.86) |
(1.00)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38.75) | (60.29) |
(156.53) |
(69.72)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561.78) | (1,034.61) |
(1,036.92) |
(212.83)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9.29) | (16.55) |
(11.39) |
(16.46)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0.89 | 0.80 | 0.45 | 0.34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0.99 | 1.00 | 0.99 | ||
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20%者)1. 財務結構:103年底負債比率較102年底增加,主要係103年度,營運規模擴增且有購地資金需求,而進行銀行長短期融資,負債增加所致。2. 償債能力:103年底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較102年底下降,主要係因103年度為因應第4季起之營運規模擴增,而採行銀行短期資金融通,使該年底流動負債增加所致。3. 經營能力:103年度應收款項周轉率較102年度下降,而應收帳款收款天數增加,主要係103年營收高度集中於第4季,使年底應收帳款相較全年營收比重增加所致。103 年度應付款項週轉率較102年度增加,主要係103年度營運規模擴增,營業成本增加,而公司備料控制得宜,應付款項未隨之增加所致。103年度固定資產週轉率及總資產週轉率較102年度上升,主要係103年度起因電動車市場擴張,公司營收成長,營運規模擴大所致。 |
-
38 -
-
獲利能力:103年度因營業收入成長、生產效率提升及外幣資產產生兌換利益等因素下, 使營業狀況相較102年度好轉,營業虧損縮小,使各項獲利能力指標提升。 -
現金流量比率:本公司103及102年度均為營運虧損,皆產生營業現金流出,其中103年度因營運規模擴增,使流動負債、應收帳款及資本支出等金額增加,現金 流量比率及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而使現金再投資比率降低。 -
槓桿度:103年度之營運狀況較102年度好轉且營業費用控制得宜,營運槓桿度隨營業 利益之成長而降低所致。
註 1 :本公司 100 年 6 月成立, 100~103 年度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39 -
註 2 :財務分析計算公式:
1.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 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
期平均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4.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 。 -
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 。 -
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營業利益。 -
。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40 -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
一 -
(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應 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
1.103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62~66頁。 -
2.104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67~71頁。 -
3.105
年第二季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核閱報告: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72~76頁。 -
(
二)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62~71頁。 -
(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請參閱公開說明書 第72~76頁。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
一 -
(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 無。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一 ( ) 財務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項目 |
103年度(調整後)(註1) |
104年度 |
差異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129,494 | 291,166 | 161,672 | 124.85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3,691 | 629,257 | 565,566 | 887.98 |
其他資產 |
31,385 | 17,079 | (14,306) | (45.58) |
資產總額 |
224,570 | 937,502 | 712,932 | 317.47 |
流動負債 |
54,102 | 63,602 | 9,500 | 17.56 |
非流動負債 |
9,054 | 76,820 | 67,766 | 748.46 |
負債總額 |
63,156 | 140,422 | 77,266 | 122.34 |
股 本 |
139,480 | 544,545 | 405,065 | 290.41 |
資本公積 |
43,367 | 183,170 | 139,803 | 322.37 |
保留盈餘 |
(21,433) | 69,365 | 90,798 | 423.64 |
權益總額 |
161,414 | 797,080 | 635,666 | 393.81 |
前後期變動超過百分之二十以上者,且變動金額達一仟萬以上者,其主要原因分析說明如下:1. 流動資產增加:主要係因應營運規模擴大,公司於104年度進行二次現金增資,使營運資本增加所致。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主要係公司為避免搬遷帶來之鉅額機會成本以及因應產品市場成長擴充產能,故於104年度分別購置林口租賃廠房、銅鑼新廠用地及自動化生產設備等資本支出所致。3. 其他資產減少:主要係103年度預付之購置銅鑼土地款,已於104年度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致。4. 非流動負債增加:主要係104 年度因應銅鑼新廠建置之資本支出,增加長期銀行借款 |
- 41 -
所致。
-
股本及資本公積增加:主要係(1)因應104年度公司營運規模擴大及降低廠房搬遷之營 運及財務風險之資本支出,透過現金增資及員工認股權執行,增加股東及資本公積223,500仟元及346,365仟元;(2)為健全財務結構,公司於104年度進行資本公積轉增 資及資本公積彌補虧損,計使股本增加181,515仟元及資本公積減少202,948仟元。 -
保留盈餘增加:主要係因104年度公司營運獲利以及為健全財務結構而減資彌補虧損 等因素所致。 -
未來因應計劃:本公司因應營運規模持續擴大,已進行新廠建置及產能擴充,並完成 相關資本支出之現金增資及長期性融資額度申請,未來將依計畫完成廠房建置及產能 擴充,以因應營運擴張。 -
註1:本公司104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3年度因追溯適用新準則調 整。
( 二 ) 財務績效
1.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二)財務績效1.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
(二)財務績效1.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
(二)財務績效1.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
(二)財務績效1.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
(二)財務績效1.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年度項目 |
103年度(調整後)(註1) |
104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營業收入 |
129,732 | 287,215 | 157,483 | 121.39 |
營業毛利 |
20,402 | 118,978 | 98,576 | 483.17 |
營業損益 |
(25,276) | 62,086 | 87,362 | 345.63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4,584 | 8,799 | 4,215 | 91.95 |
稅前淨利 |
(20,692) | 70,885 | 91,577 | 442.57 |
本期淨利(損) |
(21,140) | 70,602 | 91,742 | 433.97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376) | (1,237) | (861) | (228.99)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1,516) | 69,365 | 90,881 | 422.39 |
前後期變動超過百分之二十以上者,且變動金額達一仟萬以上者,其主要原因分析說明如下:1. 營業收入增加:主要係104年度國際電動車市場成長及新產品通過認證進入量產等因素影響所致。2. 營業毛利增加:主要係銷售數量增加所帶來之規模生產效益以及生產效率提升等,導致成本節省所致。3. 營業損益增加:請參考上述銷貨收入及毛利增加之說明。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增加:主要係美元隨美國經濟之好轉而趨強勢,公司104年度因持有之美元資產部位及升值幅度均大於103年度,使104年度兌換利益較103年度增加所致。5. 稅前淨利及本期淨利增加:請參考上述各項說明。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減少:主要係精算假設變動使用退休金未實現精算損失增加所致。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總額增加:請參考上述各項說明。8. 未來因應計劃:本公司104年度營業收入、毛利及獲利均增加,未來將持續提升生產效率,開發新產品,以持續增加獲利。 |
-
註1:本公司104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3年度因追溯適用新準則調 整。 -
42 -
( 三 ) 現金流量
1.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目 |
103年度(調整後)(註1) |
104年度 |
增減比例(%)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34,946) | 37,251 | 206.60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56,119) | (557,712) | 893.80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72,490 | 601,984 | 730.44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1. 營業活動: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增加,主要係104年營運獲利,惟因營運規模擴大,營運產生之應收帳款及存貨均增加,使現金流入金額較營運獲利小。2. 投資活動: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增加,主要係因(1)104 年為降低廠房搬遷帶來之營運及財務風險而購置林口租賃廠房;(2)為因應營運規模擴大,提高生產產能,購置苗栗銅鑼土地供未來擴廠使用;(3)進行自動化設備投資等因素所致。3. 融資活動: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增加,主要係為因應上述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故於104 年辦理現金增資及舉借長期借款。 |
-
註1:本公司104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3年度因追溯適用新準則調 整。 -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劃:本公司無流動性不足之情形。 -
未來一年(105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
本公司除持續獲得股東支持,於104年度已完成兩次現金增資,支應擴廠資金需 求外,並取得多家銀行長短期借款額度之支持,目前營運資金尚屬充裕,預期未 來一年現金流動性佳,並無現金不足之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期初現金餘額a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b |
預計全年來自投資活動淨現金流量c |
預計全年來自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d |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a+b+c+d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112,402 | 57,177 | (360,276) | 420,900 | 230,203 | NA | NA |
分析說明:(1) 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營業活動:營業活動之現金淨流入主要係105年營運獲利,惟因營運規模擴大,營運產生之應收帳款及存貨均增加,使現金流入金額較營運獲利小。投資活動:投資活動之現金淨流出主要係因:A.105 年建置苗栗銅鑼廠房工程款。B. 進行新製程及自動化設備投資等因素所致。籌資活動:融資活動之現金流入,主要係為因應上述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而增加銀行借款所致。(2)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預計現金不足額之情形,故不適用。 |
- 43 -
( 四 )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計畫項目 |
實際或預期之資金來源 |
實際或預期完工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購置銅鑼廠土地 |
現金增資 |
104.03 | 1.21億 |
無 |
無 |
購置林口廠 |
現金增資或金融機構借款 |
104.12 | 3.88億 |
無 |
無 |
-
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104年度購置土地及廠房之資本支出,係以現 金增資款項支應,該項資本支出將有助於公司產品多角化、提升原物料品質及 擴充產能,尚不致有財務或業務之重大不利影響。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不適用。
( 六 ) 其他重要事項:無。
- 44 -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一 -
( )
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 無。 -
(
二)內部控制聲明書:不適用。 -
(
三)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 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不適用。 -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 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不適用。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不適用。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不適用。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請參閱第61頁。 -
六、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不適用。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無。 -
八、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 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不適用。 -
九、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案件, 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不適用。 -
45 -
十、上市上櫃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 )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 (104) 截至 105 年 12 月 13 日止,董事會開會 16 次,董事出列席情
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 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 席率(%) |
備註 |
|---|---|---|---|---|---|
董事長 |
林啟聖 |
16/16 | 0 | 100.00 | 係擔任本公司第三及四屆董事 |
董事 |
英屬維京群島商鴻日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昱璋 |
4/5 | 0 | 80.00 | 係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於104.09.30辭任 |
董事 |
迅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淵暉 |
3/5 | 2 | 60.00 | 係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於104.09.30辭任 |
董事 |
黃大倫 |
12/16 | 4 | 75.00 | 係擔任本公司第三及四屆董事 |
董事 |
陳儒龍 |
4/5 | 1 | 80.00 | 係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於104.09.30辭任 |
董事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儒龍 |
11/11 | 0 | 100.00 | 係104.09.30當選本公司第四屆董事 |
董事 |
善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朝豊 |
7/11 | 4 | 63.64 | 係104.09.30當選本公司第四屆董事 |
董事 |
羅凱倫 |
8/8 | 0 | 100.00 | 係104.09.30當選本公司第四屆董事 |
獨立董事 |
詹心怡 |
3/3 | 0 | 100.00 | 105.06.30選任 |
獨立董事 |
簡士超 |
3/3 | 0 | 100.00 | 105.06.30選任 |
獨立董事 |
黃仕翰 |
3/3 | 0 | 100.00 | 105.06.30選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105 年1月22日通過104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一案,董事長林啟聖、董事陳儒龍及羅凱倫因兼任公司經理人而涉及個人利益,迴避未參與表決,其餘與會董事表決無異議照案通過。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訂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以資遵循。另本公司已於105年1月22日設置薪酬委員會,負責執行建議、評估與監督公司整體薪酬政策及經理人薪酬水準、員工酬勞及其他員工激勵性計劃。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及強化董事會管理,已於105 年4 |
-
46 -
-
月7日董事會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並由105年6月30日股東常會選任 之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 二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於 105 年 6 月 30 日成立,截至 105 年 12 月 13 日止,召開審計委 員會共 2 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獨立董事 |
詹心怡 |
2/2 | 0 | 100.00 | 105.06.30選任 |
獨立董事 |
簡士超 |
2/2 | 0 | 100.00 | 105.06.30選任 |
獨立董事 |
黃仕翰 |
2/2 | 0 | 100.00 | 105.06.30選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暨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符合事項。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一) 因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係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透過定期提交稽核報告予審計委員報告公司內控稽核結果,且審計委員不定期與稽核人員溝通,瞭解公司營運狀況。( 二) 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情形良好,除於查核規劃階段即與公司治理單位進行訪談,了解公司經營環境與重大交易之內控執行情形外,並將查核規畫所瞭解及發現之事項報告治理單位。於期末查核過程中,除持續與治理單位溝通,並於正式出具查核報告前,將查核結果(包含規畫、執行方式及查核發現)報告予審計委員。 |
( 三 )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 (104)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止, 董事會開會 13 次,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監察人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馮賀欽 |
2/2 | 0 | 100.00 | 104.05.28辭任 |
監察人 |
善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朝豊 |
3/3 | 0 | 100.00 | 104.05.28改選就任104.09.30 改選卸任 |
監察人 |
紀岡廷 |
0/3 | 0 | 0.00 | 104.05.28改選就任104.09.30 改選卸任 |
- 47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監察人 |
遠拓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柯穎和 |
6/8 | 0 | 75.00 | 104.09.30改選就任 |
監察人 |
馮賀欽 |
0/8 | 0 | 0.00 | 104.09.30改選就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 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1. 監察人除於股東常會報告監察人查核報告書外,股東亦可就公司各項財務業務狀況請教監察人。2. 監察人除列席董事會外,認為有必要時,隨時可請公司安排相關主管或人員進行各項業務或財務之了解,或對於一些特定事項進行溝通。( 二) 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1. 本公司稽核人員每月向監察人報告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監察人除追蹤稽核報告之內控執行缺失改善結果外,亦可隨時要求稽核針對公司營運效果與效率、法令遵循情形及財務狀況進行專案稽核。2. 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情形良好,除於查核規劃階段即與公司治理單位進行訪談,了解公司經營環境與重大交易之內控執行情形外,並將查核規畫所瞭解及發現之事項報告治理單位。於期末查核過程中,除持續與治理單位溝通,並於正式出具查核報告前,將查核結果(包含規畫、執行方式及查核發現)報告予監察人。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
- 48 -
( 四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本公司於105年5月12日第四屆第七次董事會依據「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治理守則」。 |
無重大差異。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證價券? |
|
(一) 本公司訂有「股東會議事規則」並已依「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建立發言人制度處理相關事宜,並設有股務人員處理股東建議、疑義或糾紛事項,惟本公司與股東間關係關係和諧,尚未發生糾紛之情事。( 二) 本公司每月確認董監及主要股東持股情形,依法定期揭露董監及主要股東之股權資料,並定期確認控制公司法人股東之最終控制股東。( 三) 本公司已制定「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並已依照該辦法之規定,建立並定期更新關係企業名單。與關係企業之交易亦依該辦法之規定,依循一般商業常規。( 四) 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辦法」,避免本公司或內部人因未諳法規規範誤觸或有意觸犯內線交易相關規定。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 49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 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一) 本公司依「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之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已考量多元化方針,現任董事分別具有財務、法律、會計、行銷、產業及科技之專業,已落實組成多元化方針。( 二) 本公司自願依公司需求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業已於105年4月7日董事會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四)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對委辦事項及本身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者已迴避,且本公司亦持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各利害關係人如有需求,隨時連絡公司各相關部門及單位,溝通管道暢通,本公司亦將依當時狀況給予適當之處理。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本公司已委任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50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六、資訊公開(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一) 本公司業已架設中英文網站http://www.amulaire.com/ ,介紹相關業務活動,財務及公司治理等資訊可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 本公司設有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依規定落實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1. 員工權益:公司依照勞基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2. 僱員關懷:本公司秉持友善職場環境之理念徵才及留才,塑造良好之工作環境,除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外,另依法提撥員工退休金,加保員工團體意外險並安排員工健康檢查,以謀求員工最大福利。3.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負責公司對外關係之溝通,且指派專人依據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本公司資訊。4.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均有良好的供應鍊關係,達到整體生產成本最佳化。5.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與員工、往來客戶及供應商等均保持良好之溝通管道, |
無重大差異。 |
- 51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並尊重且維護其合法之權益。利害關係人得隨時提供意見與公司溝通,公司均非常重視各項意見,以作為未來各項工作之參考依據。6.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均具專業背景,且皆已依法令規定參加進修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7.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維持穩定良好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8.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尚未購買董事及監察人責任保險,未來將配合相關法令規定,依法辦理。 |
||||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敘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 |
| 本公司尚無委託其他專業機構進行評價,而依照本公司內控自行評估所述,本公司董事會、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資訊揭露等事宜,均依照「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精神推動及運作。 |
未來將配合法令規定予以執行。 |
- 52 -
( 五 ) 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
|---|---|---|---|---|---|---|---|---|---|---|---|---|---|---|
身份別 |
條件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1)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備註 |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獨董 |
簡士超 |
| - |
- |
| | | | | | | | - |
- |
獨董 |
詹心怡 |
- |
- |
| | | | | | | | | - |
- |
獨董 |
黃仕翰 |
- |
| - |
| | | | | | | | - |
- |
-
註1: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 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 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 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 -
(8)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共計3人。
(2) 本屆委員任期:
105 年 1 月 22 日至 107 年 9 月 29 日,截至 105 年 12 月 13 日止,召開薪資報酬 委員會共 2 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主席 |
簡士超 |
2/2 | 0 | 100.00 | 105.01.22選任 |
委員 |
詹心怡 |
2/2 | 0 | 100.00 | 105.01.22選任 |
委員 |
黃仕翰 |
2/2 | 0 | 100.00 | 105.01.22選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 |
- 53 -
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如董事會通過之薪 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 ) :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 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 理:無。
- 54 -
( 六 )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六)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 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二)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 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 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
|
(一) 本公司於105年5月12日第四屆第七次董事會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二) 同上所述。( 三) 同上所述。( 四) 本公司訂有「薪資管理辦法」、「績效獎金管理辦法」、「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及「考勤管理辦法」等辦法,合理訂定有關薪資報酬政策及明確有效之績效激勵與獎懲制度。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一) 透過管理作業系統,在製程、物料管理上全面符合RoHS 規範之有害物質管理。( 二) 經由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之建制,確保環境管理制度的落實,堅守對社會的承諾-「永續發展」。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 55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三) 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
| (三) 配合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導入,並持續不斷的推動節能及溫室氣體減量措施,並全面展開節能方案。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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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 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 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 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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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基本勞動人權原則,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對於公司政策之宣導、員工的意見了解皆採開放雙向溝通方式進行。( 二) 公司設有內部意見管道供員工表達相關申訴案件,並由人資部統籌處理,如有員工提出申訴,將依規定予以妥適之回應。( 三) 本公司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勞安講習及消防演練。且部份人員取得「防火管理人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急救人員」等證照,並定期回訓,以維護員工安全。( 四) 透過每日即時電子公告,定期舉辦周會、月會及勞資會議,建立雙向溝通機制,對於重大情事,做到同步傳達,讓每位同仁能清楚瞭解營運政策。( 五) 本公司訂有「訓練管理程序」及「教育訓練作業」適時有效發展員工培訓計劃,並依據個人潛能給予專案計畫或部門輪調之在職培訓。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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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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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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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七) 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八) 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 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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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公司已購買產品責任險,並制定「客戶服務管理程序」,由行銷業務部統籌提供客戶售後服務、產品支援及客訴處理服務。( 七) 本公司在製程及原物料管理上依循「源流管理」、要求供應商自我檢測並簽署供應商環保聲明承諾書,共同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八) 本公司與原物料供應商來往前,要求其提供符合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ROHS)之聲明,於交易期間若發現其有不符相關聲明之行為時,則立即停止與該供應商交易。( 九)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程序」、及「艾姆勒車電供應商評鑑報告」,若供應商涉及不法之情事得隨時終止其契約。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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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 (一) 本公司年報揭露公司對社會責任所採行之措失及履行社會責任之情形。 |
未來將配合法令規定予以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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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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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1. 社會服務:本公司與黎明技術學院簽有校外實習機構協議,提供在學實習之機會,並給予獎助學金,提升學子社會參與的經驗。2. 人權:本公司於「工作規則」中訂有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確保兩性員工平權,在工作場所不受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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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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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七)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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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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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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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 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 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 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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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於105 年5月12日第四屆第七次董事會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行為程序及行為指南」。( 二) 同上所述。( 三) 本公司定期舉行董事、監察人有關公司治理之訓練教育並不定期宣導有關企業倫理並於「工作規則」中明定相關獎懲辦法。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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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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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程序」及「年度稽核計畫表」針對所從事之商業活動交易對象均為經公司審核通過者,對於已合作之供應商/外包商,亦進行定期稽核與評核,並於合約中訂定相關商業誠信條款。( 二) 本公司雖尚未設置專(兼)職單位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及向董事會報告。然本公司專業經理人依授權辦法履職,並訂有員工行為準則落實誠信經營要求,並由經營團隊向董事會定期報告執行情形。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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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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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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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 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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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對於業務往來上有利害關係者,必須事前告知主管及迴避,以防止利益衝突。董事會各項議案,有利益衝突時,與議案相關之董事皆依迴避原則離席,不參與討論及表決。( 四) 本公司會計制度係參照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等相關法令規定,並依本公司業務實際情形訂定;內部控制制度係參照「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均落實執行。董事會稽核部門亦定期查核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之遵循情形,並向董事會報告。( 五) 對員工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誠信行為之後果。並設有員工申訴管道,保障員工與公司間的溝通,建立和諧勞動關係,凝聚共識。 |
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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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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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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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本公司尚未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惟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若發現有違反誠信情形,應主動向執行長或內部稽核檢舉。公司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將確實保密,並積極查證與處理,確有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 |
未來將配合法令規定予以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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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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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一) 本公司僅於年報揭露公司對誠信經營所採行之措失及履行社會責任之情形。 |
未來將配合法令規定予以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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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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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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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公司如有訂定企業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
本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將確實遵守資訊揭露之相關規定,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提供財務業務、關係人持 股、企業治理運作情形等相關資訊。 -
(九)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 之彙總:無。 -
(十)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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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啟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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