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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ulaire — Annual Report 2020
Jul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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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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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間: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星期四)上午9時整 時
- 地 點: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 355號8樓 (展悅 ECD 大樓)
- 出 席:出席股東暨委託代理股份計 56,718,648 股 (其中以電子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者 21,089,302股), 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89,602,306股之 63.30%, 已達 法定出席股數。
- 出席董事:林啟聖、寶裕第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胡至仁、詹心怡、黄仕翰 席:無 列
- 席:董事長 主
- 林啟
-
記錄:陳定
-
壹、宣布開會
- 貳、主席致詞:(略)
- 參、報告事項
- 一、109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附件一)(洽悉)
- 二、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請參閱附件二)(洽悉)
- 三、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發放報告。 (請參閱議事手冊)(洽悉)
- 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及「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請參閱議事手冊)(洽悉)
肆、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由: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提請 承認。 案
- 明:一、本公司109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昭賢及 說 杜佩玲會計師查核竣事,併同營業報告書送交審計委員會審查並出具審查報告書 在案。
- 二、營業報告書、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告,請參閱 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
-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56,210,666 權
| 表決結果 | ||||
|---|---|---|---|---|
| 贊 | 成 | 權 | 數 | 56,126,966 權, 占總表決權數: 99.85% |
| 反 | 對 | 權 | 數 | 1,166 權 |
| 無 | 效 | 權 | 數 | 權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權 82,534 |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109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依公司法及章程規定擬分配項目如下表。
- 二、本次盈餘分配係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 89,040,306股 (含員工認 股權憑證已執行轉換普通股4,253,000股,尚未辦理變更登記)計算,現金股利 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將不足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列入公 司之其他收入。
- 三、嗣後本公司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買回庫藏股、註銷、遇有可轉換 公司倩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認購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而發行新股而影 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調 整配息率暨相關事宜。

單位:新台幣元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 | 94,954 |
|---|---|---|
| 減:民國109年確定福利之精算損失 | (268, 457) | |
| 調整後待彌補虧損 | (173, 503) | |
| 加:109年度税後淨利 | 6,546,356 |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627,790) | |
| 可供分配盈餘 | 5,745,063 |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 (每股約0.0645元) | 5,740,000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S | 5,063 |
| 附註: |
- 優先分配最近年度之盈餘。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210,666 權
| 表決結果 | |||||
|---|---|---|---|---|---|
| 贊 | 成 | 權 | 數 | : | 權,占總表決權數:99.84% 56,125,966 |
| 反 | 對 | 權 | 數 | : | 權 2,166 |
| 無 | 效 | 權 | 數 | : | 權 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權 82,534 |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照案通過。
伍、 討論事項一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辦理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擬將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股溢價之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 48,000,000 元, 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 89,040,306 股計算,每股發放現金新台幣 0.5391 元。
- 二、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分配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列入公司其他 收入。
- 三、本次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 四、嗣後本公司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買回庫藏股、註銷、遇有可轉換 公司債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認購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而發行新股而影 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調 整配息率暨相關事宜。
-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210,666 權
| 表決結果 | |||||
|---|---|---|---|---|---|
| 贊 | 成 | 權 | 數 | : | 權,占總表決權數:99.84% 56,125,966 |
| 反 | 對 | 權 | 數 | : | 權 2,166 |
| 無 | 效 | 權 | 數 | : | 權 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權 82,534 |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配合公司營運需要,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 閱附件四。
補充說明:本案之修訂日期應以股東會實際召開日期為準,故「公司章程」第 30 條修訂日期
修正為 110 年 7 月 15 日。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210,666 權
| 表決結果 | |||||
|---|---|---|---|---|---|
| 贊 | 成 | 權 | 數 | : | 權,占總表決權數:99.85% 56,126,966 |
| 反 | 對 | 權 | 數 | : | 權 2,166 |
| 無 | 效 | 權 | 數 | : | 權 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權 81,534 |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董事選任辦法」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配合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3 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 1090009468 號令之規定,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辦法」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 件五。
- 補充說明:本案之修訂日期應以股東會實際召開日期為準,故「董事選任辦法」第 12 條修訂 日期修正為 110 年 7 月 15 日。
-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210,666 權
| 表決結果 | |||||
|---|---|---|---|---|---|
| 贊 | 成 | 權 | 數 | : | 權,占總表決權數:99.81% 56,106,965 |
| 反 | 對 | 權 | 數 | : | 權 2,166 |
| 無 | 效 | 權 | 數 | : | 權 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權 101,535 |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照案通過。
第四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配合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3 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 1090009468 號令之規定,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 附件六。
- 補充說明:本案之修訂日期應以股東會實際召開日期為準,故「股東會議事規則」第 20 條修 訂日期修正為 110 年 7 月 15 日。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210,666 權
| 表決結果 | |||||
|---|---|---|---|---|---|
| 贊 | 成 | 權 | 數 | : | 權,占總表決權數:99.81% 56,106,966 |
| 反 | 對 | 權 | 數 | : | 權 2,166 |
| 無 | 效 | 權 | 數 | : | 權 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權 101,534 |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照案通過。
陸、 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提請 選舉。
- 說 明:一、本公司現任全體董事之任期將於 110 年 6 月 13 日屆滿,擬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前 改選之。
- 二、依公司章程第 14 條規定,本次全面改選應選董事 7 人(含獨立董事 3 人),全體董 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
- 三、新任董事於選任之股東會結束後即行就任,任期三年,自 110 年 5 月 27 日起至 113 年 5 月 26 日止。原任董事於新任董事就任時即行解任。
- 補充說明:依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本次股東常會延 期召開,則新選任董事之任期應以股東會實際召開日期為起算日。故本屆新任董事 之任期應以實際改選日起算,即任期自 110 年 7 月 15 日至 113 年 7 月 14 日止。
- 四、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董事會審查通過,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 資料,請參閱附件七及附件八。
| 身份別 | 戶號或身份證字號 | 姓名 | 當選權數 |
|---|---|---|---|
| 董事 | 15 | 林啟聖 | 88,073,218 |
| 董事 | 50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游智瓊 |
64,225,994 |
| 董事 | 92 | 黃大倫 | 63,340,527 |
| 董事 | 97 | 善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朝豊 |
63,050,785 |
| 獨立董事 | Y220** | 詹心怡 | 32,189,419 |
| 獨立董事 | F124** | 黃仕翰 | 32,178,026 |
| 獨立董事 | P120** | 王英傑 | 32,172,936 |
選舉結果:董事(含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為使本公司董事順利推動本公司業務,在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下,擬提請股東會 許可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三、當選董事目前兼任情形如下:
| 身分別 | 姓名 | 解除競業職務 |
|---|---|---|
| 寶裕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董事 | 林啟聖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華星(股)公司董事長 |
||
| Amulaire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長 |
||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 | ||
| 董事 | 順泰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代表人:游智瓊 | 長青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英屬開曼群島商環宇通訊半導體控股 |
||
| (股)公司董事長 | ||
| 董事 | 黃大倫 | 英屬開曼群島商譜瑞科技(股)公司董事 安慧(股)公司董事長 |
| 霈方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神盾(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揚智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美律實業(股)公司總裁 |
||
| 善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鈺鎧科技(股)公司法人監察人 |
||
| 陸合企業(股)公司董事 |
||
| 利林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
||
| 美律電子 ( 美 國 ) 有限公司 CEO & |
||
| 董事 | 善德投資(股)公司 | Director |
| 代表人:黃朝豊 | 美律電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
|
| 美律電子(泰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 |
||
| 美律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監事 |
||
| DANNY DYNAMICS LIMITED 董事 |
||
| MERRYTECH(HK) CO.LIMITED 董事 |
||
| 歐仕達聽力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
| 身分別 | 姓名 | 解除競業職務 |
|---|---|---|
| 獨立 董事 |
詹心怡 | 君妍(股)公司董事長 建興資訊(股)公司董事 建聯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煌煇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偉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灣本立社會事業(股)公司董事 碩人儷心(股)公司董事長 順來企管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千鄉萬才(股)公司監察人 明日工作室(股)公司監察人 未來書城(股)公司監察人 明日創意(股)公司監察人 |
| 獨立 董事 |
黃仕翰 | 德益法律事務所創辦人主持律師 德益光電(股)公司董事 冠亞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 獨立 董事 |
王英傑 | 王英傑律師事務所律師 |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210,666 權
| 表決結果 | |||||
|---|---|---|---|---|---|
| 贊 | 成 | 權 | 數 | : | 權,占總表決權數:99.70% 56,043,629 |
| 反 | 對 | 權 | 數 | : | 權 30,211 |
| 無 | 效 | 權 | 數 | : | 權 0 |
|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 權 136,826 |
本案依董事會所提議案照案通過。
捌、 臨時動議:無。
玖、 散會(時間:同日上午 9 時 28 分)
(註: 本次股東常會議事錄記載內容僅為摘要,實際情形以現場錄影、錄音為準)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各位對公司持續支持。受全球新冠疫情影響,109 年度公司經歷史上營運波動最 劇烈的一年,在不利外在環境下,公司對外持續拓展業務,對內強化團隊能力,深植企業文化, 透過公司體質調整,建立公司長期發展之基礎。此外,公司於 109 年度通過台灣交易所上市審 查,正式於 109 年第三季成為上市掛牌公司,未來除更有利於取得發展所需資源外,艾姆勒也 將必須承擔起更多企業社會責任,並履行公司治理之承諾,朝向成為國際級企業目標前進。
艾姆勒之願景係成為全球綠能產業中,提供全方位散熱解決方案之頂尖廠商,是以公司近 年來投入鍛造、焊接等新製程開發、多元化散熱材質之應用,並開始向後整合,提供客戶多元 且完整之解決方案。於 109 年度,公司成功將鋁製品及其他新開發技術導入客戶專案,開拓日 本及歐洲等新重要客戶,讓公司營運邁向新的里程碑。
艾姆勒一向認為提供客戶「高附加價值」與「高品質」之產品與服務,是最重要之競爭力, 於此前提下,艾姆勒持續投資創新及研發,進行創新且有價值之技術研究開發,並取得多項國 內外專利。艾姆勒透過研發提升技術能力,以提供客戶更優質之解決方案,提升產品及服務價 值,使艾姆勒由單純之供應商進而提升為客戶之企業夥伴。
民國 109 年度雖受新冠疫情影響,公司營收仍較 108 年度成長 10%,同時公司持續進行製 程改善、生產效率提升等成本節省工作,各產品生產成本有顯著降低,但卻因美元及歐元等主 要貿易貨幣貶值,且營收分布不均,產能利用率波動,閒置產能成本增加等影響,使公司毛利 率由 108 年度之 26%減少至 19%;為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擴大與競爭對手之差距,公司於 109 年度持續對研發進行投資,並擴充管理團隊等,為公司成長奠定基礎,使營業費用增加約 10%。另因歐美等國家為降低疫情對經濟衝擊,實施量化寬鬆貨幣政策,使歐元及美元兌台幣 有顯著貶值,造成公司產生約 28,935 仟元之匯兌損失,使稅前淨利與淨利均較 108 年度減少。 公司認為不能以外在環境不利作為經營績效落後之藉口,並對於未能替股東創造更大的利潤感 到抱歉,於 110 年度,全體經營團隊及同仁,將投入更多努力,提升毛利及淨利,以財務績效 回饋各位股東之支持。
-8-
109 及 108 年度經營績效比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09 年度 |
108 年度 |
變動金額 | 變動比例% |
|---|---|---|---|---|
| 營業收入 | \$ 847,271 |
\$ 770,150 |
\$ 77,121 |
10 |
| 營業成本 | (686,300) | (571,017) | (115,283) | 20 |
| 營業毛利 | 160,971 | 199,133 | (38,162) | -19 |
| 營業費用 | (117,537) | (106,491) | (11,046) | 10 |
| 營業利益(損失) | 43,434 | 92,642 | (49,208) | -53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5,338) | (991) | (34,347) | 3,466 |
| 稅前淨利(淨損) | 8,096 | 91,651 | (83,555) | -91 |
| 所得稅利益(費用) | (1,550) | (18,221) | 16,671 | -91 |
| 本期淨利(淨損) | 6,546 | 73,430 | (66,884) | -91 |
展望 110 年度,艾姆勒面臨著「機會」與「威脅」。109 年度全球經濟因新冠疫情而衰退, 但各主要國家為達成於「巴黎氣候協定」所定之減碳承諾,以及刺激景氣復甦,推廣及補助電 動車產業成為各國的主要政策,使全球電動車市場逆勢成長,銷售量約較前一年度成長 45%。 而全球主要的市調與研究機構,也對電動車長期複合成長率樂觀估計,這也將是公司長期持續 成長的「機會」;惟在「威脅」部分,新型冠狀病毒、中美貿易戰、歐美日等主要國家經濟狀 況不佳,及各國長年寬鬆貨幣政策帶來的泡沫經濟影響,110 年國際各主要經濟體之經濟發展, 均充滿不確定性,全球景氣陷入衰退之威脅仍存在。經營團隊秉持綠能環保產業將持續發展之 長期趨勢,不畏短期國際景氣之影響,積極進行產品多角化、擴大客戶基礎、增加生產製程能 力、生產效率品質提升、流程系統化、自動化、產能擴充及人力素質提升等投資布局,相信在 110 年度除營業規模將繼續擴大,生產效率及品質亦將會有所突破。
本公司經營團隊及全體員工深刻體認 各位股東對公司的殷切期許,未來將更積極提昇營 運績效、強化公司治理,除持續積極開發創新產品建立核心競爭力外,並強化掌握市場趨勢脈 動,擴大產品應用領域,以提升公司經營體質,進而成為世界級的散熱材料、元件及解決方案 大廠。
目前艾姆勒正值擴展業績的關鍵時刻,在此除了對 各位股東所給予以的支持表達感謝之 外,經營團隊及全體同仁亦會繼續努力,創造更好之績效以回饋各位 股東。
最後,再次感謝各位 股東長期的支持與鼓勵,在此謹祝各位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民國一〇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案 等,其中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昭賢及杜佩玲會計師 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 符, 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 告如上,敬請鑒核。
此 致
本公司一一〇年股東常會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詹心怡
中 民 年三月十八 華 或 日 $\lambda$
【附件三】 DWC 資試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 財審報字第 20003876 號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 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個 體財務狀況, 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 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 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 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 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號 27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存貨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及備抵跌價損失相關 音訊,請詳附註四(十)、五(二)及六(四)。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存貨金額占總資產 比例係屬重大,且所處產業之科技快速變遷,針對過時陳舊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 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高度估計不 確定性,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屬於重大會計估計事項。故本會計師將存貨之評價列為 關鍵杳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杳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瞭解及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之內部控制程序及提列政策。 1.
- 測試相關原物料進貨是否正確紀錄,並測試單位成本系統邏輯。 2.
- 取得存貨之淨變現價值報表,並測試系統產生之存貨淨變現價值報表之正確性。 3.
- 瞭解倉儲管理之流程及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對存貨重要存放地點執行年度觀察 $\mathbf{4}$ 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管控存貨之有效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 (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杳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杳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管表達。不管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管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 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险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overline{2}$ . 其目的非對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第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艾姆 $4.$ 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 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 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 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 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 營之能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6. 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 自青形成個體杳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 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 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9年 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 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 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 產 | 附註 | 109 金 |
12 年 |
月 額 |
31 日 % |
108 金 |
年 | 12 | 31 月 額 |
日 $% \mathcal{N} _{\mathrm{C}}$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586,406 | 25 | \$ | 205,970 | 10 |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 六(二)及八 | |||||||||||
| 動 | 5,126 | 77,049 | $\overline{4}$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三) | 3,000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三) | 305,391 | 13 | 207,538 | 10 | ||||||
| 1220 | 本期所得税資產 | 3,578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
| 130X | 存貨 | 六(四) | 153,798 | 6 | 258,222 | 12 | ||||||
| 1410 | 預付款項 | 51,426 | $\boldsymbol{2}$ | 38,044 | $\sqrt{2}$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 16,928 | 1 | 15,606 | $\mathbf{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122,653 | 47 | 805,429 | 39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五) | 2,379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六)及八 | 1,167,517 | 50 | 1,150,246 | 57 | ||||||
| 1755 | 使用摧資產 | 六(七) | 52,181 | $\overline{c}$ | 59,034 | $\mathfrak{Z}$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4,611 | $\blacksquare$ | 6,502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八) | 14,769 | 1 | 20,682 | $\mathbf{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241,457 | 53 | 1,236,464 | 61 | |||||||
| 1XXX | 資產總計 | $\mathbf{\$}$ | 2,364,110 | 100 | \$. | 2,041,893 | 100 | |||||
| $\mathbf{r}$ |
(績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9 | 12 年 月 |
31 日 |
108 | 年 12 月 額 |
31 日 ℅ |
|
|---|---|---|---|---|---|---|---|---|
| 負債 | 金 | 額 | 金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九) | \$ | \$ | 60,000 | 3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十) | |||||||
| 債一流動 | 1,384 | 2,252 | ||||||
| 2170 | 應付帳款 | 27,168 | 1 | 32,482 | $\overline{c}$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一) | 108,475 | 5 | 113,498 | 5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21,326 | 1 | |||||
| 2280 | 租賃負債一流動 | 六(七) | 5,445 | 4,529 |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二) | 42,350 | 2 | 33,481 | 2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2,665 | 1,38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87,487 | $\,$ 8 $\,$ | 268,949 | 13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二) | 444,006 | 19 | 626,269 | 31 | ||
| 2580 |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 六(七) | 50,287 | $\overline{2}$ | 56,222 | $\mathfrak{Z}$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三) | 4,328 | $\overline{\phantom{a}}$ | 314 | $\overline{\phantom{a}}$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498,621 | 21 | 682,805 | 34 | |||
| 2XXX | 負債總計 | 686,108 | 29 | 951,754 | 47 | |||
| 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五)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847,873 | 36 | 744,973 | 36 | |||
| 3140 | 預收股本 | 24,880 | 1 | 1,430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六) | |||||||
| 3200 | 資本公積 | 771,901 | 33 | 250,853 | 12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七)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6,953 | 1 | 19,628 | 1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6,373 | 73,255 | 4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22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678,002 | 71 | 1,090,139 | 53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六(十七)及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364,110 | 100 | $\frac{1}{2}$ | 2,041,893 | 100 |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 ESTING | $\overline{251n}$ | $-3$ |


經理人:胡至仁 千明



| 109 | 年 | 度 | 108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frac{0}{2}$ | 金 | 額 | $\frac{0}{2}$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八) | \$ | 847,271 | 100 | \$ | 770,150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四)(二十三)( | $686,300$ )( | $81)$ ( | $571,017$ )( | 74)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60,971 | 19 | 199,133 | 26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三)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8,087$ ) ( | $2)$ ( | $13,101)$ (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32,845$ )( | $4)$ ( | 33,778)( | 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66,500$ ) ( | $8)$ ( | $59,612$ $($ | 8) | |||
| 6000 | 营業費用合計 | $117,432$ )( | $14)$ ( | $106,491$ $()$ | 14) | |||
| 6900 | 營業利益 | 43,539 | 5 | 92,642 | 1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十九) | 2,290 | 12,849 | $\overline{2}$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 | 722 | 2,609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一) | $\overline{(\cdot)}$ | $28, 245$ )( | $3)$ ( | $3,066$ )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二) | $10, 105$ ) ( | $1)$ ( | $13,383$ )( | 2)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 六(五) | ||||||
|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105)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35,443$ )( | $4)$ ( | 991) | ||||
| 7900 | 税前淨利 | 8,096 | $\mathbf{1}$ | 91,651 | 12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六(二十四) | 1,550) | $18,221$ $)$ $($ | 2)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6,546 | \$ | 73,430 | 10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三) | $($ \$ | 335) | $-$ (\$) | 226)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 六(十三) | ||||||
| 税 | $($ 二十四 $)$ | 67 | 45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
| 兌換差額 | 22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之稅後淨額 | $\frac{4}{9}$ | 246) | $($ \$ | 181)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6,300 | \$ | 73,249 | 10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五)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0.08 | \$ | 1.01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五)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0.08 | \$ | 0.99 |





| 股 | $\rightarrow$ | 本 | 25 | 預 休 | 涵 | 氩 | 慨 | |||||||||
|---|---|---|---|---|---|---|---|---|---|---|---|---|---|---|---|---|
| 資本公積一員工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
|||||||||||||||
| 附 | 註 普 通 股 股 本 預 收 股 本 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股 | 權法定盈餘公積未 | 分 配 |
盈 | 餘之兒換差額 | 拔 | ||||||||||
| 108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704,693 | 183,170 | 592 | 17,797 | 18,307 | 924,559 | ||||||||||
| 本期淨利 | 73,430 | 73,430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81) | 181 | ||||||||||||||
|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 73,249 | 73,249 | ||||||||||||||
| 107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sim$ | 1,831 | 1,831) | $\frac{1}{2}$ | ||||||||||||
| 股票股利 | 16,470 | 16,470) | $\sim$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四) | 1,157 | 1,157 | |||||||||||||
| 員工認股權行使 | 六(十四) | 23,810 | 1,430 | 65,934 | 91,174 | |||||||||||
| 12月31日餘額 | 744,973 | 1,430 | 249,104 | 1,749 | 19,628 | 73,255 | 1,090,139 | |||||||||
| 109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744,973 | $\mathbf{\hat{S}}$ | 1,430 | 249,104 | 1,749 | 19,628 | 73,255 | 1,090,139 | ||||||||
| 本期淨利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6,546 | 6,546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268 | 22 | 246 | |||||||||||||
|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 6,278 | 22 | 6,300 | |||||||||||||
| 108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7,325 | $7,325$ ) | ||||||||||||||
| 現金股利 | $\sim$ | 65,835) | $-$ ( | 65,835 | ||||||||||||
| 現金增資 | 六(十五) | 99,750 | 433,615 | 533,365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四) | $\sim$ | $\sim$ $^{-1}$ | $\overline{\phantom{a}}$ | 721 | 721 | ||||||||||
| 員工認股權行使 | 六(十四) | 3,150 | 23,450 | 86,712 | $\mathbb{Z}_{\mathrm{m}}$ | 113,312 | ||||||||||
| 12月31日餘額 | 847,873 | 24,880 | 769,431 | 2,470 | 26,953 | 6,373 | 22 | 1,678,002 |


| 司 | ||
|---|---|---|
| 個 | ||
| J E 日 |
||
| 109 年 1 月 1 日 | 108 年 1 月 1 日 | ||||
|---|---|---|---|---|---|
| 附註 | 至 12 月 31 日 | 至 12 月 31 日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調整項目 |
\$ | 8,096 | \$ | 91,651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二十三) | 60,260 | 43,006 |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三) | 2,830 | 2,020 | ||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數 | 六(三) | 18) | 174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失(利 | 六(十) | ||||
| 益) | 4,826 | $\left($ | 1,913)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二) | 10,105 | 13,383 | ||
| 利息收入 | 六(十九) | $2,290)$ ( | 12,849)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
六(十四) 六(五) |
721 105 |
1,157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六(二十一) | 690) | 211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3,000$ ) | ||||
| 應收帳款 | 94,835) | 70,021) | |||
| 存貨 | 104,424 | 102,675) | |||
|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
13,382) | 9,536) $9,329$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1,322$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5,694) | 3,572 | |||
| 應付帳款 | 5,314) | 18,126 | |||
| 其他應付款 | 8,977 | 14,257 | |||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1,284 | 1,616)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78,083 | 23,382) | |||
| 收到之利息 | 2,290 | 12,849 | |||
| 支付之利息 支付所得税 |
10, 105) 24,496) |
13, 139) 1,842)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45,772 | 25,514)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減少 | 六(二) | 71,923 | 423,913 | ||
|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 六(五) | 2,462)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六) | $74,351)$ ( | 60,750) | ||
|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 730 | 25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六(二十六) | 7,927) | 9,484) | ||
| 利息資本化支付數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六(六) | $1,329$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1,190 10,897) |
4,866) 347,509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 | 六(二十七) | 60,000) | 395,000) | ||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六(二十七) | $75,000$ ) | |||
| 長期借款舉借數 | 六(二十七) | 40,000 | |||
| 長期借款償還數 | 六(二十七) | 173,394) | $\left($ | 2,316)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二十七) | $5,901$ ) ( | 933)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014 | 9 | |||
|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
六(十七) 六(十五) |
65,835) 533,365 |
|||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六(十四) | 113,312 | 91,174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345,561 | 342,066)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380,436 | 20,071)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05,970 | 226,041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mathcal{F}$ | 586,406 | $\overline{\$}$ | 205,970 |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 財審報字第 20003881 號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小鑒:
查核意見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艾姆勒車電集團」)民國109年及108 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 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 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艾姆勒車電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 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 艾姆勒車電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 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艾姆勒車電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 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艾姆勒車電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號 27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艾姆勒車電集團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與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 詳附註四(十一)、五(二)及六(四)。艾姆勒車電集團存貨金額占總資產比例係屬重大, 且所處產業之科技快速變遷,針對過時陳舊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 求為估計基礎,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故可能 產生重大變動,屬於重大會計估計事項。故本會計師將存貨之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瞭解及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捐失所採用之內部控制程序及提列政策。 $\mathbf{1}$ .
- 測試相關原物料進貨是否正確紀錄,並測試單位成本系統邏輯。 $2.5$
- 取得存貨之淨變現價值報表,並測試系統產生之存貨淨變現價值報表之正確性。 3.
- 瞭解食儲管理之流程及檢視其年度盤點計書,並對存貨重要存放地點執行年度觀察 $\overline{4}$ 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管控存貨之有效性。
其他事項 - 個體財務報告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9年度及108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艾姆勒車電集團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艾姆勒車 雷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艾姆勒車電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曾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 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 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1$ .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磁。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2.$ 其目的非對艾姆勒車電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艾姆 $4.$ 勒車電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 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 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艾姆勒車電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5.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6. 示意見。本會計師自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 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 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艾姆勒車電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 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 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 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師 務 所 聪 資 誠 節眼慢
和 纲检 邱昭賢 會計師 杜佩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49451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4)台財證(六)第13377號 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18 日

| 資 | 附註 產 |
109 金 |
12 年 月 額 |
31 日 % |
108 年 12 月 金 額 |
31 日 $\frac{0}{0}$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588,723 | 25 | 205,970 \$ |
10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 六(二)及八 | ||||||
| 動 | 5,126 | 77,049 | $\overline{4}$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三) | $\frac{1}{2}$ | 3,000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三) | 305,391 | 13 | 207,538 | 10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3,578 | |||||
| 130X | 存貨 | 六(四) | 153,798 | $\overline{7}$ | 258,222 | 12 | |
| 1410 | 預付款項 | 51,488 | $\sqrt{2}$ | 38,044 | $\sqrt{2}$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 16,928 | 15,606 | 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125,032 | 48 | 805,429 | 39 | ||
| 非流動資產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及八 | 1,167,517 | 49 | 1,150,246 | 57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六) | 52,181 | $\sqrt{2}$ | 59,034 | 3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4,611 | ù, | 6,502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七) | 14,769 | 1 | 20,682 | 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239,078 | 52 | 1,236,464 | 61 | ||
| 1XXX | 資產總計 | 2,364,110 | 100 | 2,041,893 \$ |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 年 12 月 |
31 日 | 108 | 年 12 月 |
31 日 |
|||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負債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八) | \$ | \$ | 60,000 | $\sqrt{3}$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 六(九) | ||||||
| 債一流動 | 1,384 | 2,252 | ||||||
| 2170 | 應付帳款 | 27,168 | 1 | 32,482 | $\overline{2}$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 | 108,475 | 5 | 113,498 | 5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21,326 | 1 | |||||
| 2280 | 租賃負債一流動 | 六(六) | 5,445 | 4,529 |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一) | 42,350 | $\boldsymbol{2}$ | 33,481 | $\overline{c}$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2,665 | 1,38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87,487 | 8 | 268,949 | 13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一) | 444,006 | 19 | 626,269 | 31 | ||
| 2580 |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 六(六) | 50,287 | $\overline{c}$ | 56,222 | 3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二) | 4,328 | $\overline{\phantom{a}}$ | 314 | $\overline{\phantom{a}}$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498,621 | 21 | 682,805 | 34 | |||
| 2XXX | 負債總計 | 686,108 | 29 | 951,754 | 47 | |||
| 權益 | ||||||||
| 股本 | 六(十四)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847,873 | 36 | 744,973 | 36 | |||
| 3140 | 預收股本 | 24,880 | 1 | 1,430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五) | |||||||
| 3200 | 資本公積 | 771,901 | 33 | 250,853 | 12 | |||
| 保留盈餘 | 六(十六)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6,953 | 1 | 19,628 | 1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6,373 | 73,255 | 4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22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678,002 | 71 | 1,090,139 | 53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期後事項 | 六(十六)及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364,110 | $100*$ | 2,041,893 | 100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胡至仁 全胡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9 | 年 | 度 | 108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frac{0}{2}$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七) | \$ | 847,271 | 100 | \$ | 770,150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四)(二十二)( | $686,300$ ) ( | $81)$ ( | $571,017$ )( | 74)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60,971 | 19 | 199,133 | 26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8, 192$ ) ( | $2)$ ( | $13, 101)$ (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32,845$ )( | $4)$ ( | $33,778$ ) ( | 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66,500$ ) ( | $8)$ ( | $59,612$ $()$ | 8)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17,537$ )( | 14( | $106,491$ )( | 14) | |||
| 6900 | 營業利益 | 43,434 | 5 | 92,642 | 1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十八) | 2,290 | 12,849 | $\sqrt{2}$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九) | 722 | 2,609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 | ( | $28, 245$ ) ( | $3)$ ( | 3,066)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ニ十ー) | $10, 105$ ) ( | $1)$ ( | $13,383$ )( | 2)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35,338$ )( | $4)$ ( | 991) | ||||
| 7900 | 税前淨利 | 8,096 | $\mathbf 1$ | 91,651 | 12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六(二十三) | 1,550) | $\overline{\phantom{0}}$ | $18,221$ )( | 2)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6,546 | $\mathbf{1}$ | \$ | 73,430 | 10 | |
| 不重分频至损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二) | $($ \$ | 335) | $-$ (\$ | 226)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 六(十二) | ||||||
| 税 | $(=\pm \equiv)$ | 67 | 45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
| 兌換差額 | 22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之稅後淨額 | $($ \$ | 246) | $\overline{\phantom{a}}$ | $($ \$ | 181)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6,300 | \$ | 73,249 | 10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四)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0.08 | \$ | 1.01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四)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0.08 | \$ | 0.99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胡至仁
會計主管:陳定宇

胡
| 艾姆勒車 民國 109 |
12月31日 | 司及子公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於 | 司 | 主 | 之 | 磊 | ||||||||||||||||
| 股 | 本資 | 本 | 公 | 積保 | 留 | 盈 | 餘 | |||||||||||||
| 資本公積一員工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
|||||||||||||||||||
| 附 | 註 普 通 股 股 本 預 收 股 本 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股 | 權法定盈餘公積未 分配 盈 餘之兒換差額權 | 益 | 總 額 | ||||||||||||||||
| 108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mathcal{F}$ | 704,693 | $\mathbb{S}$ | 183,170 | 592 | \$ | 17,797 | \$ | 18,307 | $\mathbf{s}$ | $\sim$ | \$ | 924,559 | |||||||
| 本期淨利 | 73,430 | 73,430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81 | 181)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3,249 | 73,249 | ||||||||||||||||||
| 107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六)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831 | $\epsilon$ | 1,831) | |||||||||||||||||
| 股票股利 | 16,470 | $\sqrt{ }$ | 16,470)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三) | 1,157 | 1,157 | |||||||||||||||||
| 員工認股權行使 | 六(十三) | 23,810 | 1,430 | 65,934 | 91,174 | |||||||||||||||
| 12月31日餘額 | 744,973 | S | 1,430 | \$. | 249,104 | 1,749 | \$ | 19,628 | \$ | 73,255 | \$ | 1,090,139 | ||||||||
| 109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744,973 | S | 1,430 | \$ | 249,104 | 1,749 | \$ | 19,628 | \$ | 73,255 | \$ | 1,090,139 | ||||||||
| 本期淨利 | 6,546 | $\overline{\phantom{a}}$ | 6,546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268 6,278 |
$22\,$ | 24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8年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六) | 22 | 6,300 | |||||||||||||||||
| 法定盈馀公積 | 7,325 | $\epsilon$ | 7,325) | $\sim$ | $\sim$ | |||||||||||||||
| 現金股利 | 65,835) | $\overline{\phantom{a}}$ | 65,835) | |||||||||||||||||
| 現金增資 | 六(十四) | 99,750 | 433,615 | 533,365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三)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721 | 721 | |||||||||||||||
| 員工認股權行使 | 六(十三) | 3,150 | 23,450 | 86,712 | 113,312 | |||||||||||||||
| 12 月 31 日餘額 | 847,873 | $\mathcal{S}$ | 24,880 | 769,431 | 2,470 | $\mathcal{S}$ | 26,953 | $\mathcal{S}$ | 6,373 | \$ | 22 | \$ | 1,678,002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舒生管: 陳定章
$-27-$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至 12 月 31 日 至 12 月 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本期税前淨利 8,096 \$ 91,65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二) 60,260 43,006 攤銷費用 六(二十二) 2,830 2,02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數 六(三) 18) 17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失(利 六(九) 益) 4,826 1,913) $\left($ 利息費用 六(二十一) 10,105 13,383 利息收入 六(十八) $2,290)$ ( 12,849) $\overline{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六(十三) 721 1,15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六(二十) 690) 211 $\overline{(\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3,000$ ) 應收帳款 94,835) ( 70,021) 存貨 104,424 102,675) 預付款項 $13,444$ ) ( 9,536) 其他流動資產 $1,322$ ) ( 9,32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5,694) 3,572 應付帳款 5,314) 18,126 其他應付款 8,977 14,257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1,284 1,616)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77,916 23,382) 收到之利息 2,290 12,849 支付之利息 $10, 105$ ) ( 13,139) 支付所得税 24,496) 1,84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45,605 25,51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六(二) 71,923 423,913 六(二十五)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4,351) ( 60,750) $\epsilon$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730 25 預付設備款增加 六(二十五) $\overline{(\ }$ $7,927)$ ( 9,484) 利息資本化支付數 六(五) $1,329$ ) $\overline{\phantom{a}}$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190 4,86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8,435) 347,50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六(二十六) 60,000) 395,000) $\overline{(\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六(二十六) $75,000$ ) 長期借款舉借數 六(二十六) 40,000 長期借款償還數 六(二十六) 173,394) ( 2,316) $\overline{(}$ 租賃本金償還 六(二十六) $5,901$ ) ( 933) $\overline{(\ }$ 其他非流動負債 4,014 9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六) 65,835) 現金增資 六(十四) 533,365 員工執行認股權 六(十三) 113,312 91,17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45,561 342,066) 匯率影響數 2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382,753 20,07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5,970 226,04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205,970 588,723 |
109 年 1 月 1 日 | 108 年 1 月 1 日 | |
|---|---|---|---|
| 附註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胡至仁

會計主管:陳定宇

【附件四】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第二章 股份 |
第二章 股份 |
配合公司營運 |
| 第五條 | 第五條 | 成長及實收資 |
|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拾 |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拾 | 本額增加,酌 |
| 伍億元,分為壹億伍仟萬股,均 | 億元,分為壹億股,均為普通 | 調整增加額定 |
| 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 |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其 | 資本總額。 |
| 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 | 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 | |
| 事會分次發行。 | 次發行。 | |
| (略) | (略) | |
| 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其發行 |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員工認 | 酌修文字 |
| 認股價格得不受發行人募集與 | 股權憑證其發行認股價格得不 | |
|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53 條 |
受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 |
| 限制,惟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 53 處理準則第 條限制,惟應有 |
|
| 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 |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 | |
| 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始 | 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 | |
| 得發行。 | 之二以上同意後,始得發行。 | |
| 第七條 | 第七條 | 依現行作業酌 |
|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並應編 | 修文字 | |
| 號 及 由 董 事 三 人 以 上 簽 名 或 蓋 章,再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 |
||
| 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 ||
|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發行新 | ||
| 本公司得採免印製股票之方式 | 股時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 | |
| 發行股份,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 | 製,亦得採免印製股票之方式發 | |
| 事業機構登錄,依該機構之規定 | 行股份,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 | |
| 辦理。 | 業機構登錄,發行其他有價證券 | |
| 亦同。 | ||
| 第八條 | 第八條 | 酌修文字 |
| 本公司 除 股 務 處 理 法 令 另 有 規 |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除股務 | |
| 定外,悉依「公開發行公司股務 | 處理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公 | |
| 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 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 | |
| 辦理。 | ||
| 第三章 股東會 |
第三章 股東會 |
酌修文字 |
| 第十一條 | 第十一條 | |
|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 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 |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 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 |
|
| 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 | 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 | |
| 會。 | 會。 | |
|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及委託書之使 |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股東委託 | |
| 用,除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外,另依 | 出席之辦法及委託書之使用,除依 | |
| 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 | 公司法相關規定外,另依主管機關 |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席 股 東 會 使 用 委 託 書 規 則 」 辦 | 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 | |
| 理。 | 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 | |
| 第四章 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 |
第四章 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 |
依現行作業酌 |
| 第十四條 | 第十四條 | 修文字 |
| (略) | (略) | |
|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全體董事 | ||
| 合計持股比例,應依證券主管機關 | ||
| 之規定。董事缺額達總數三分之一 | ||
| 時,董事會應依法召開股東會補選 | ||
| 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 ||
| 本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 | 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上述董事 | |
| ( 其 中 至 少 一 名 獨 立 董 事 應 具 | 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 | |
| 備會計或財務專長),且不得少於 | 人(其中至少一名獨立董事應具 | |
| 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 | 備會計或財務專長),且不得少於 | |
| 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 | 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 | |
| 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 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 | |
| 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 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
|
| (略) | ||
| (略) | ||
| 第十四條之二 | 第十四條之二 | 酌修文字 |
| 本公司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相 關 規 定 |
本公司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相 關 規 定 |
|
| 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 | 設置審計委員會。有關審計委員 | |
| 事組成 。 有 關 審 計 委 員 會 之 人 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等事 |
會之人數、任期、職權、議事規 則等事項,依「公開發行公司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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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 | 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相關規 | |
| 會行使職權辦法」相關規定,以 | 定,以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 | |
|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 | 之。 | |
| 第六章 附則 |
第六章 附則 |
增加修訂歷程 |
| 第三十條 | 第三十條 | |
| 略 | 略 | |
| 第 七 次 修 正 於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 第 七 次 修 正 於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 |
| 八年六月十三日。 | 八年六月十三日。 | |
| 第 八 次 修 正 於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一 | ||
| 零年七月十五日。 |
【附件五】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任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第五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依照公 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 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 |
第五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應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 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為審 查董事候選人之資格條件、學經歷 背景及有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 款情事等事項,不得任意增列其他 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並應將審查 結果提供股東參考,俾選出適任之 董事。 |
配合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修正 簡化提名董事之 作業程序,爰修 正第一項。 |
| 第二項略 獨立董事之人數不足證券交易 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規定 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應自事實發生 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 補選之。 |
第二項略 獨立董事之人數不足證券交易 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臺灣 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查準則相關規定 或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 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 則第 10 條第 1 項各款不宜上櫃規定 之具體認定標準」第 8 款規定者, 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 董事均解任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 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之。 |
配合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19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5233 號 函要求上市櫃公 司全面設置獨立 董事,調整第 3 項。 |
| 第十條 (本條刪除) |
第十條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 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位填明被選 舉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 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 證明文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 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 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 亦得填列該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 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 代表人姓名。 |
配合金管會於 2019年4月25日 發布金管證交字 第1080311451號 令,上市(櫃)公 司董事選舉自 2021年起應採候 選人提名制度。 以股東戶號或身 分證字號為辨明 候選人身分之方 式,即無必要, 爰刪除本條 |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第十條 | 第十一條 | 配合第十條刪 |
|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除,調整條號。 |
| 一、 未經投入票箱之選舉票。 |
一、 未經投入票箱之選舉票。 |
股東得依公司法 |
| 二、 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舉 |
二、 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舉票。 |
第 173 條規定, |
| 票。 | 三、 未經選舉人填寫之空白選舉 |
於特定情形下得 |
| 三、 未經選舉人填寫之空白選舉 |
票。 | 報經主管機關許 |
| 票。 | 四、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 |
可,自行召集, |
| 四、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 |
者。 | 擬配合調整本條 |
| 者。 | 五、 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 |
第二款。 |
| 五、 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 |
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 | 另配合金管會於 |
| 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 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人如 | 2019 年 4 月 25 |
| 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 | 日發布金管證交 | |
| 證明文件編號經核對不符者。 | 字第 | |
| 六、 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 |
1080311451 號 |
|
| 六、 除填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 |
或股東戶號(身分證明文件編 | 號令,上市(櫃) |
| 他文字者。 | 號)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 | 公司董事選舉自 |
| 其他文字者。 | 2021 年起應採 |
|
| 七、 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 |
候選人提名制 | |
| 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或 | 度,爰調整本條 | |
| 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可資識別 | 第五款及第六 | |
| 者。 | 款,並刪除第七 | |
| 款。 | ||
| 第十一條 | 第十二條 | 配合第十條刪 |
| 略 | 略 | 除,調整條號。 |
| 第十二條 | 第十三條 | 配合第十條刪 |
| 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 | 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 | 除,調整條號。 |
| 時亦同。 | 時亦同。 | |
| 本辦法訂立於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
本辦法訂立於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
增加修訂歷程 |
| 30 日。 |
30 日。 |
|
| 本辦法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 110 |
||
| 年 7 月 15 日。 |
【附件六】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第三條 第一、二、三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 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 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 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交易法 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 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 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 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 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 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 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 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第五項:略。 |
第三條 第一、二、三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 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 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 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第四十三條 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 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 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 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 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 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第五項:略。 |
為免上市公司 誤解公司法第 一百八十五條 第一項各款之 事項外皆可以 臨時動議提 出,擬將修正前 原條文所列公 司法以外不得 以臨時動議方 式提出之其他 法規條文納入。 |
|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 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 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 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 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 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 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相關規定以一 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 入議案。 以下略 |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 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 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 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 仍得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 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 案。 以下略 |
配合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二條 第五項修正,及 經商字第 10700105410號 函,修正本條第 六項。 |
| 第七條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 親自主持,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 東會議事錄。 略 |
第七條 第一及二項:略。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 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 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 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 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略 |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
| 第十條 | 第十條 | |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 | |
| 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應採投 | 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均應採 | |
| 票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 | 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 | |
| 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
| 略 | 略 | |
| 第十三條 | 第十三條 | |
| 第一~五項:略。 | 第一~五項:略。 | |
|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 |
| 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 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 |
| 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 | 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 | |
| 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 | 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 | |
| 之表決權總數。 | 股東之表決權總數。 | |
| 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 | ||
| 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 | ||
| 決同;有異議者,應依前項規定採 | ||
| 取投票方式表決。 | ||
| 略 | 略 | |
| 第二十條 | 第二十條 | 增加修訂歷程 |
| 本規則訂立於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
本規則訂立於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
|
| 28 日。 |
28 日。 |
|
| 本規則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 105 |
本規則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 105 |
|
| 年 6 月 30 日。 |
年 6 月 30 日。 |
|
| 本規則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 109 |
本規則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 109 |
|
| 年 6 月 4 日。 |
年 6 月 4 日。 |
|
| 本規則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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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 姓名 | 林啟聖 | 寶裕第二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游智瓊 |
黃大倫 | 善德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黃朝豊 |
|---|---|---|---|---|
| 學歷 | 台灣大學管理學 院商學碩士 逢甲大學經營管 理研究所 逢甲大學土地管 理系學士 |
美國麻州大學機械 博士 |
University of Michigan,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University of Michigan, Master of Science, Departmen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交 通 大 學 機 械 工程系學士 |
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 碩士 逢甲大學經濟系學士 |
| 經歷 | 今網資訊科技 (股)公司總經理 |
艾司摩爾全球客戶 服務副總裁 |
永 威 投 資 有 限 公司合夥人 |
美律實業(股)公司總裁 兆豐證券財富管理暨信託 業務本部副總經理 統一證券財富管理暨信託 部主管 |
| 現職 | 本公司董事長 寶裕投資(股)公 司董事長 寶裕第二投資 (股)公司董事長 華星(股)公司董 事長 Amulaire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長 |
順泰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長青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本公司執行長 |
英 屬 開 曼 群 島 商 環 宇 通 訊 半 導體控股(股)公 司董事長 英 屬 開 曼 群 島 商譜瑞科技(股) 公司董事 安慧(股)公司董 事長 本公司董事 霈方國際(股)公 司獨立董事 神盾(股)公司獨 立董事 揚智科技(股)公 司獨立董事 |
美律實業(股)公司總裁 善德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鈺鎧科技(股)公司法人監 察人 本公司法人董事 陸合企業(股)公司董事 利林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美律電子(美國)有限公司 CEO & Director 美律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美律電子(泰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 美律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監事 DANNY DYNAMICS LIMITED 董事 MERRYTECH(HK) CO.LIMITED 董事 歐仕達聽力科技(廈門)有 限公司董事 |
| 持有 股數 |
股 1,669,911 |
股 6,830,817 |
股 2,232,823 |
股 527,539 |
董事候選人名單
【附件八】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姓名 | 詹心怡 | 黃仕翰 | 王英傑 |
|---|---|---|---|
| 學歷 |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商學碩 |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商學碩 | 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
| 士 | 士 | ||
| 美國波士頓大學財務碩士 |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碩士 | ||
|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系學士 |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學士 | ||
| 經歷 | 明日工作室(股)公司財務 | 北基國際(股)公司法人代 | 執業律師 |
| 長 | 表董事 | ||
| 英業達(股)公司會計部副 | |||
| 理 | |||
| 現職 | 君妍(股)公司董事長 | 德益法律事務所創辦人主 | 王英傑律師事務所律師 |
| 建興資訊(股)公司董事 | 持律師 | ||
| 建聯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德益光電(股)公司董事 | ||
| 煌煇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 冠亞生技(股)公司獨立董 | ||
| 偉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 | 事 | ||
| 事長 | 本公司獨立董事 | ||
| 台灣本立社會事業(股)公 | |||
| 司董事 | |||
| 碩人儷心(股)公司董事長 | |||
| 順來企管顧問(股)公司監 | |||
| 察人 | |||
| 千鄉萬才(股)公司監察人 | |||
| 明日工作室(股)公司監察 | |||
| 人 | |||
| 未來書城(股)公司監察人 | |||
| 明日創意(股)公司監察人 本公司獨立董事 |
|||
| 持有 | |||
| 股數 | 股 0 |
股 0 |
股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