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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KY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Sep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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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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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3-06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 年8 月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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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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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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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10 月13 日(周五)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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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10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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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10 月13 日,上午9:15-9:25,
-
9:30-11:30,下午13:00-15:00;
-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10 月13 日9:15-15:00。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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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10 月9 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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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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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2023 年10 月9 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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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6 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A 座21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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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8 月17 日、2023 年8 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2、议案1 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查无异议。
-
3、议案1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 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
-
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
-
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持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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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盖公章)、持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参会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以2023 年10 月10 日17:00 前送达董秘办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以信函或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10 月10 日9:30-11:30、14:00-17:00。
-
(三)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 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505 室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 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叶 曾毅霞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 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505 室
电话:020-28079595
传真:020-37816963
-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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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9 月25 日
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
3、《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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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50521”,投票简称为:“爱凯投票”。
-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10 月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10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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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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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栏中用“√”选 择一项,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按弃权处理。
-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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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是 □否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
||||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3年10月10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本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