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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KY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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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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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司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爱司凯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2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36,292,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07,500.00 元。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 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22,083.00 元,两者差额人民币 14,583 元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调整首发上市收 费所致。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 “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 “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将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数字制版机、 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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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施主体 |
|---|---|---|---|
| 1 | MEMS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 | 5,011.42 | 爱司凯 |
| 2 |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 | 4,496.29 | 爱新凯 |
| 合计 | 9,507.71 | - |
募投项目使用及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 年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88)。
二、本次注资的概况
鉴于“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 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新凯”),本着积极推进变更后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4,496.29 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爱新凯提供资金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本次注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注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桥路 20 号第 22 幢 法定代表人:朱凡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19 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激光、电压打印喷头、机械设备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 转让;打印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销售,安装,维修;货物进出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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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 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2018 年9 月30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3,028.62 | 145.59 |
| 负债总额 | 168.51 | 147.50 |
| 净资产 | 2,860.11 | -1.91 |
| 营业收入 | - | - |
| 净利润 | -22.97 | -1.91 |
| 是否经审计 | 否 | 是 |
本次注资前,爱新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注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注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 全资子公司爱新凯、本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本次注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监管,用于“数字制 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本次注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爱新凯注资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 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 规划使用状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效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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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爱新凯注资不超过人民币 4,496.29 万元,用于“数字制版机、工业 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的实施,本次注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中实施监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爱新凯进行注资,用于“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的 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符合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
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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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郁浩 张克锋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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