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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KY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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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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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 201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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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13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6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22,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29.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8,890.75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6月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 与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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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 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越秀支行”),上述三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 甲方 | 乙方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 公司 | 招商银行 广州开发区支行 |
120907413810303 | 50,000,000.0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公司 | 浦发银行 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155300001216 | 106,963,617.18 | CTP设备生产建设 项目、发行费用 |
| 公司 | 兴业银行 越秀支行 |
391120100100134614 | 32,000,000.00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 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江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江海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乙方应当配合江海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江海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江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周正喜 、温家明可以随时到乙方 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江海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江海证券。乙方 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专 户初始金额的10%,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江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
7、江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江海证券更换保荐代 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乙方,同时向公司、乙方书面通知更 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江海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江海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 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江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乙方、江海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江海证券督导期结 束之日(2019 年12 月31 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
1、《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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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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