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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KY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Nov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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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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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 ” “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海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广州市爱司凯 “ ” “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司凯 、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 控制人李明之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 万美金的银行综合授信,具体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期限、授信品种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花旗银行上 海分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明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力学系,本科 学历,目前任职于爱数特董事、杭州爱数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长,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无需就此次 担保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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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其对公司的支持,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 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上事项,其中关联董事回避了对以上事项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过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江海证券认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资金,公司无需就此 次保证担保向保证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江海证券对公司本次接受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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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正喜 胡 宇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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