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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KY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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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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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7]11181-1 号
|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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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业字[2017]11181-1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公司”)《广州市爱 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爱司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爱司凯公司《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 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爱司凯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司凯公司2016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爱司凯公司2016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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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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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5,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36,292,500.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907,500.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 年6 月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 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22,083.00 元,两者差额14,583 元为深交所调整首发上市收费所致。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73,487.14 元,均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5,773,487.14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143,414,764.63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3,148,595.86 元的差异金额 为人民币266,168.7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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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 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 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开设了3 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 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16 年7 月25 日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 活期 | 6,381,880.57 | ||
| 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155300001216 | ||
| 定期 | 86,963,617.18 | ||
| 活期 | 14,177.41 | ||
|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 120907413810303 | ||
| 定期 | 50,000,000.00 | ||
| 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391120100100134614 | 活期 | 55,089.47 |
| 合计 | 143,414,764.63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定期存款余额为136,963,617.1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6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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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 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092,535.12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160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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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8,892.21 | 18,892.21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4,577.35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4,577.3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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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2018 年7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2,650.00 | 12,650.00 | 1,372.56 | 1,372.56 | 10.85 |
2018 年7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3,200.00 | 3,200.00 | 3,204.79 | 3,204.79 | 100.15 |
2017 年7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850.00 | 20,850.00 | 4,577.35 | 4,577.35 | 2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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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投向 | |||||||||||||||
|---|---|---|---|---|---|---|---|---|---|---|---|---|---|---|---|
| 无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20,850.00 | 20,850.00 | 4,577.35 | 4,577.35 | 21.9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沈阳、南京、成都、西安、武汉建设8 个营销服务网点变更为在北京、杭州、广州建设3 个营 销服务网点。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1,209.25 万元。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已经置换的金额852.57 万元,尚有356.68 万元因募投资金定存的原因未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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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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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6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3,200.00 | 3,204.79 | 3,204.79 | 100.15 | 2017 年7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3,200.00 | 3,204.79 | 3,204.79 | 100.15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沈阳、南京、成都、西安、武汉建设8 个营销服务网点变 更为在北京、杭州、广州建设3 个营销服务网点。上述变更事项于2016 年9 月1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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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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