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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POC —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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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二、開會地點:中壢市東園路57號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討 論 事 項
討論事項一 ﹝董事會提﹞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謹提請 議決。
說明:依據一○四年五月二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號令之規定,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新舊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前條文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承 認 事 項
承認事項一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謹提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秀玲會計師及支秉鈞會計師查核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經本公司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會通過,並依公司法規定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提請 承認。
二、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承認事項二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謹提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加計一○四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外,擬分派股東紅利-現金每股2.3元,計新台幣263,205,997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本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本次盈餘分派案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盈餘分派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決議:
選 舉 事 項
選舉事項一 ﹝董事會提﹞
案由: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謹提請 選舉。
說明:一、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三條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監察人二至三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二、本公司本屆董事五人與監察人二人於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任期屆滿,本屆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擬於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股東常會選出新任董事及監察人就任後解任。
三、擬於一○五年股東常會選任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與監察人二人。新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自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股東常會選任後即刻就任至一○八年六月十六日止,任期三年。
四、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三條規定,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股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一○五年五月五日董事會審查通過,相關資料載明如下:
| 姓 名 | 學 歷 | 經 歷 | 持有股數 |
| 洪文全 | 中國文化大學歷史系 | 鎂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松柏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揚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股 |
| 陳榮傑 |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律博士 | 駐美副代表 駐俄羅斯代表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揚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股 |
五、本次選舉依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進行,請參閱本手冊第33頁附錄三,敬請 選舉。
選舉結果:
討 論 事 項
討論事項二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謹提請 議決。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二○九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隨本公司業務之多角化經營,實有必要廣納專業人士參與董事會,為避免違反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之情事發生,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