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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y Diagnost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Jan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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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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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生物”、“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艾德生物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0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艾德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13.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2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29,97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23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17 年7 月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91 号”《验资报告》。

根据《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项目承诺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环评批复文件 备案文号
1 分子诊断试剂和二代
测序仪产业化项目
12,760.79
8,389.57

厦环海审
[2012]154 号及备
案复函
厦海发投函
[2015]68 号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698.00
5,698.00

厦海发投函
[2015]69 号
3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5,635.43
5,635.43

厦海发投函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设项目 [2015]70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合计 29,094.22
24,723.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 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 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7 年7 月28 日,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元)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1 分子诊断试剂和二代测序仪产业
化项目
12,760.79 8,389.57 2,937,851.99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698.00 5,698.00 4,531,997.00
3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5,635.43 5,635.43 -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
合计 29,094.22 24,723.00 7,469,848.99

三、审计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厦门艾德生物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 出具了《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46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 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469,848.99 元置换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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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469,848.99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469,848.99 元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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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程 杰 徐 峰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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