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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nera Aluminium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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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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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7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
-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形 式(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 279 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关于选举何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何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陈世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周子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关于选举何骁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关于选举韩剑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娄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李献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中提案 1.00、2.00 需逐项表决,提案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上述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 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 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6 日 9:00-11:30;13:30-17:30
-
2、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 279 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
-
有限公司会议室
-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 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将上述登记资料 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 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子彦
电话:023-71462254
传真:023-71462254
-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 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13”,投票简称为“新铝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 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 |||
| 1.01 | 《关于选举何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2 | 《关于选举何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3 | 《关于选举陈世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4 | 《关于选举周子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5 | 《关于选举何骁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 2.01 | 《关于选举韩剑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选举娄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选举李献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 ” “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每项均为单选。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 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是否具有表决权: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三: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庆新铝 | 时代 | 时代 | 技股 | 有限 | 公司 | |||||||||
|---|---|---|---|---|---|---|---|---|---|---|---|---|---|---|
| 2025 | 年第五次 | 临时 | 股东会 | 会股 | 东登 | 记表 | ||||||||
| 股 | 东姓名/名称 | |||||||||||||
| 法 | 人股东法定 | 代表人姓 | 名 | |||||||||||
| 身 | 份证号码/营 | 业执照号 | 码 | |||||||||||
| 股 | 东证券账户 | 号码 | ||||||||||||
| 股 | 权登记日收 | 市持股数 | 量 | |||||||||||
| 是 | 否本人参会 | □是 | □否 | |||||||||||
| 代 | 理人姓名 | |||||||||||||
| 代 | 理人身份证 | 号码 | ||||||||||||
| 联 | 系电话 | |||||||||||||
| 联 | 系邮箱 | |||||||||||||
| 联 | 系地址 | |||||||||||||
| 注 | ||||||||||||||
|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 | ||||||||||||||
| 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 ||||||||||||||
| ,。。登记时间电邮进登记的(有证) | ||||||||||||||
| 2、内用信函、子件方式行需提供关件复印件以公司 | ||||||||||||||
| 收到为准。 | ||||||||||||||
| 3、请用正楷体填写此表。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