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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INO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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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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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17-031 转债代码:110031 转债简称:航信转债 转股代码:190031 转股简称:航信转股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信转债”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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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17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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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付息日&除息日:2017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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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兑息日:2017 年6 月19 日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6 月12 日发行的24 亿元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17 年6 月19 日支付2016 年6 月12 日至2017 年6 月1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告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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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名称: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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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简称:航信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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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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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总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4 亿元。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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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值发行,共计2,400 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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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5 年6 月12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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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6 月11 日。
5、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 年为1.5%、第六年为1.6%。
6、债券形式:可转换为公司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 股股票将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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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息方式: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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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每年的付息日为发行的
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 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 个交易日内支付 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 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8、初始转股价格:86.61 元/股。
9、最新转股价格:42.80 元/股(由于公司在2017 年5 月26 日实施了2016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根据有关规定,航信转债转股价格自2017 年5 月26 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43.05 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2.80 元),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
10、信用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017 年5 月,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 持“稳定”;同时维持“航信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11、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可转债票面利 率为0.5%(含税),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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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17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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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债付息日&除息日:2017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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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转债兑息日:2017 年6 月19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到2017 年6 月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航信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 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的 16:00时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拨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 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 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0 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0.40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 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 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 发金额为0.5 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2009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2009 年1 月23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 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公司本期 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 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后,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 所得税。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
名称: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18 号航天信息园
联系人:朱凯、薛璐绮
电话:010-88896053
传真:010-88896055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 号凯恒中心B、E 座3 层
联系人:吴量、高杨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608450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