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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HIDA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Nov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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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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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9 月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 案》,同意以自有资金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 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9 月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8 年12 月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 年12 月28 日召开的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 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1 款和第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2019 年度,变更为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2 月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承诺净利润 | 实现金额 | 差额 |
| 2018 年 | 1,500 | -156.14 |
-1,656.14 |
| 2019 年 | 4,000 | -224.64 |
-4,224.64 |
| 2020 年 | 8,000 | 1,499.40 |
-6,500.60 |
| 合计 | 13,500 | 1,118.62 |
-12,381.38 |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5 月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 年7 月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20%股权。
2021 年6 月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2021 年7 月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2017 年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2018 年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20%股权。
2021 年7 月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 公司支付人民币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10 月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2021 年 11 月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2021 年12 月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 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 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 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3,00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如期回 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 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 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