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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HIDA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54446_rns_2021-04-27_3fe03c37-814a-4d8c-82dc-e3c12af8bc5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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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与参股公司浙江嘉特保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和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 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 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 立审计意见。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 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与参股公司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经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涉及的变更及补充承诺事项,符合原承诺条 款约定的基本原则,能使承诺条款的实际执行更具可实现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春阳 甘为民 白云霞
2021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