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ISHID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16, 2018

54446_rns_2018-04-16_c925ae8f-6611-47aa-a393-ff1f9a38ef8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 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 2018-028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 〕 439 号文核准,浙江爱仕达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4 日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800 万元,扣除应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 荐费 2,820 万元后,于 2010 年 5 月 4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9,980 万元;另扣减其他上市发行费用 1,718.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261.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 字( 2010 )第 240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 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爱仕达电器”)对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炊具”)实 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北爱仕达炊具将注销其独立法人资格。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7-068 )。

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已于 2018 年 1 月 6 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1 )。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暨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案》,同意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承接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承建的年新增 750 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并在湖北爱仕达电器新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将 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注销前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新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8 年3 月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暨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8-019 )。

原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年新增 750 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 项目”由湖北爱仕达电器承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责任有限公司及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丁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812025129200158888,截至2018 年1 月19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陆佰零伍万 玖仟叁佰捌拾陆元零叁分(¥6059386.03 元)。该专户仅用于“年新增750 万 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和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应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 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 查询。丁方对甲方现场调查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肖兵、包建祥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 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丙方按月(每月5 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乙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及丙方应当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 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和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 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监督期结束(2012 年12 月31 日)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和丁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121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