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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HID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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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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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董事会授权期限的独立意见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3 月23 日召 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 个月,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 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上述授权期限均于2016 年3 月23 日 到期。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 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批准(及追认)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 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 年3 月23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对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董事会授权期限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董事会授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期限,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及追认)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和董事会授权期限至2017 年3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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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董事会授权期限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蓝发钦 陈 玲 王汉卿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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