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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HIDA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un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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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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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三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王汉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提名王汉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 议。

  • 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规模、实际工作量及工作的复杂程度,并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的数据,我们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10万元/人/年(含税),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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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三届十三次董事

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蓝发钦 陈 玲 黄 智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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