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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r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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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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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 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 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内衣、服装、服饰、珠宝首饰、工艺品、日用百 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第Ⅱ类医疗器械;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对自 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 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劳务派遣;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生产非医用口罩(仅限 疫情期间生活保障);加工内衣;美容(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生产Ⅱ类、 Ⅲ类医疗器械;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 219 号楼一层大堂西侧部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02 月 05 日);自 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 219 号楼二层东
南角)(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05 月 21 日);销售第 III 类医疗器械。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 III 类医疗器械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内衣、服装、服饰、珠宝首饰、工艺品、日用百 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第Ⅱ类医疗器械;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对自 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 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业务;劳务派遣;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生产非医用口罩(仅限 疫情期间生活保障);加工内衣;美容(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生产Ⅱ类、 Ⅲ类医疗器械;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 219 号楼一层大堂西侧部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02 月 05 日);自 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 219 号楼二层东 南角)(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05 月 21 日);销售第 III 类医疗器械; 玩 具销售、电子产品;出版物零售;鞋帽、皮革制品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 III 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1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是:销售内衣、服装、服饰、 珠宝首饰、工艺品、日用百货、针 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第 Ⅱ类医疗器械;组织展览展示活动; 对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写 字间);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 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劳务 派遣;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不含演出);生产非医用口罩(仅 限疫情期间生活保障);加工内衣; 美容(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 品;生产Ⅱ类、Ⅲ类医疗器械;自 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 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219 号楼一层大堂西侧部分)(餐饮服 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2月05 日);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限219号楼二层东南角)(餐饮 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5月 21 日);销售第III 类医疗器械。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 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是:销售内衣、服装、服饰、珠宝 首饰、工艺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第Ⅱ类医疗器 械;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对自有房产的 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间);经营本企 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 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劳务派 遣;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 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生产非医用口罩(仅限疫情期间生活 保障);加工内衣;美容(限分支机构 经营);销售食品;生产Ⅱ类、Ⅲ类医 疗器械;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 219号楼一层大堂西侧部分)(餐饮服 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 年02 月05 日);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 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 219号楼二层东南角)(餐饮服务许可 证有效期至2025年05月21日);销 售第III类医疗器械;玩具销售、电子 产品;出版物零售;鞋帽、皮革制品。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2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 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 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 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
|
| 3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