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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r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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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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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5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变 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1 |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 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 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 2 | 第七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 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 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
第七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 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 出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时披露。 | ||
| 3 |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提名方式 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 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 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 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单独 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 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 人;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 或变更的人数; |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提名方式和 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 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 立董事的权利。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 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提名候选人 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人数; |
| 4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 日内完 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 本章程的规定。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5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 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应当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董事会负责制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程,规范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运作。 |
| 6 |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 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 |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 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独 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董 |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事行使该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 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相关制度,公司部分制度的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备注 |
|---|---|---|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 2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修订 |
| 3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修订 |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 修订 |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 制定 |
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董事会审
议后生效。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