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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r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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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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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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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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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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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每股发行价格: | 人民币【】元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1年4月23日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40,001万股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诺: 有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股东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 美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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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嘉华优选、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晨晖朗姿、十月圣祥、 晏小平、盈润汇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丽平、郑崝、宋玉惠、 杨彦、何林渠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 “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下同),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 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 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吴晓平、孙薇、卜才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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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下同),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监 事,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 司的股份。
(3)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 的其他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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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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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 向书正文。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 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 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 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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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公司股东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今盛泽优、 今盛泽美承诺
公司股东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承诺:自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三)公司其他股东嘉华优选、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晨晖朗姿、 十月圣祥、晏小平、盈润汇民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嘉华优选、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晨晖朗姿、十月圣祥、晏小 平、盈润汇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通过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丽平、 郑崝、宋玉惠、杨彦、何林渠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包括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下同),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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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通过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吴晓平、孙薇、卜才友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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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
-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包括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下同),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则本人自不再担任 公司监事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3 年内,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 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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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 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 前提下制定稳定股价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次数不 超过 2 次。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 价的具体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公司亦应启动审议程序。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 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公司因公众 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1)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1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则控股 股东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 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 不低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如未获得 现金分红,则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2)但如果控股股东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则公司董事会应 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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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且该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的 10%。
(2)但如果公司的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 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且各自 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
(2)但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四)终止稳定股价预案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 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其主观原因不实际履行的, 则公司有权按照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相应暂扣应付控股股东的现 金分红,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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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有权将之前暂扣的、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 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 金分红的追索权。
2、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如达到实施条件而不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 持股比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不批准相关稳定股价方案导致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 关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 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六)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任何对本预 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本预案的执行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 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 、公司承诺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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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回购事宜公告前 30 个交易 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爱慕股份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爱慕股 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极力促使爱慕股份依法回购其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如有)。
爱慕股份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在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 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 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为准。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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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 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公司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适 用担任董事职务的承诺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二)中介机构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本公司为爱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 本公司为爱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 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 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 [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本所为爱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爱慕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 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师承诺:本公司为爱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 为爱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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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如下: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1 、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人严格按照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 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 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若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后 本人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
2 、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 、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 、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 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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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 以上的股东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承
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承诺如下:
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 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如本企业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本 企业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 、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企业严格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 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 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本企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若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减持后本企业仍能保持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2 、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 、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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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 、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 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 、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 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升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利润 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保证募集资金按既定用途有效利用。同时,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发行人将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尽快达到期望收益以回报股东。
2 、提升零售网络的盈利能力,应对市场风险
在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有所放缓及市场竞争更为细分化的背景 下,以直营渠道为主的零售企业均面临着提升和优化零售网络盈利能力的挑战。 公司将通过全方位的管理运营策略提升单店业绩水平并优化内部管理成本,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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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继续为消费者创造卓越的体验。公司一方面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继续加强品牌和营销网络的建设、提高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效率、适度扩张现有产 能等,另一方面将继续坚持以数据赋能消费需求的挖掘、持续投入产品研发与创 新,力求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公司治理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依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水平。
5 、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 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并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 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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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 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3、自本人作出承诺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 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 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 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2、自本人作出承诺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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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六、关于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调整、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调减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停止制定或实施增发股份、发行公司 债券、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5)若因本公 司违反或未能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 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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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自愿 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4、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 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 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 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人在 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 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 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6、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 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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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若 因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 年 2 月 3 日和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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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
(四)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当时的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等情况, 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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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以 下重要事项:
(一)未来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采取了多 品牌、多品类、全渠道的运营模式。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专注于主业经 营,自爱慕品牌创建以来经营历史至今已接近三十年,并逐步成长为了贴身服饰 行业的龙头企业。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分别为 311,857.66 万元和 331,796.18 万元,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母净利润则出现下滑,分别为 40,579.20 万元和 32,217.56 万元。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净利润下滑主要是 2018 年起公司对旗下品牌进行了逐步变革升级,品牌形象和终端形象全面更新,同时 公司在品牌推广、渠道建设、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因而公司的期间费用 水平于报告期内呈现上升趋势,使得公司净利润水平逐期下滑。2020 年,公司 营业收入为 336,223.25 万元,同比增长 1.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母净利润为 38,203.25 万元,同比增长 18.58%。若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未能抵消期间费 用的增长对业绩带来的影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出现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贴身服饰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所处的贴身服饰行业面临着激烈的市 场竞争。一方面,公司面临了来自于汇洁股份、安莉芳等优秀本土品牌企业的竞 争;另一方面,公司面临了来自于日本迅销、日本华歌尔、LB、PVH 等优秀国 外品牌企业的竞争。同时,内衣互联网品牌近年来的崛起亦加剧了贴身服饰行业 的竞争压力。若公司的竞争对手未来比公司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在产品开发、 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等方面,公司未来未能维持或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则公 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潮流趋势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受众涵盖了不同年龄、性别、生活方式的消费者群体,其需求则 受到宏观经济波动、零售行业景气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场潮流趋势变化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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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因素的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 年至 2019 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中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的增长率分别为 8.0%和 2.9%。2020 年,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我国零售行业景气程度产生了短期影响,国家统计局数据 显示 2020 年我国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6.6%。若宏观经济 波动使得消费需求下降或公司未能准确分析和预测市场趋势,则消费者对于公司 产品的接受程度将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的库存商品滞销、公司错失商机、 品牌声誉度和影响力下降,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爆发新型肺炎或其他疫症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实录,我国个别地区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发 现了聚集性病毒性肺炎的疫症,之后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法定传 染病乙类。根据历史经济数据,疫情的爆发往往会对我国旅游业、零售业等行业 造成短期的冲击。公司的零售网络已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公司自营租赁门店的租金费用占相应收入的比例 较 2019 年度增加超过 3 个百分点,一定程度拖累了公司 2020 年直营业务的整体 经营表现。若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反复,或我国爆发其他传染性疫症如禽流感等, 尤其是疫症区域是公司业务所覆盖的地区,则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 状况构成短期不利影响。
(五)公司电商收入高速增长存在不可持续性的风险
2020 年,公司电商渠道主营业务收入为 105,666.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64%,主要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消费者更倾向于线上购物,消费习 惯有所转变,且电商平台营销力度加大,因而公司在天猫、唯品会等主要平台的 收入增加。此外,疫情期间公司通过“云客服”等管理工具对线下会员引流至线 上,并促成了会员在官方商城微信小程序中的交易,使得公司官方商城的收入及 其影响力大幅提升。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并稳定,线下实体零售业逐 步回暖,消费者的购物习惯逐步回归线下门店,公司电商渠道收入高速增长存在 不可持续的风险。
(六)电商收入倚重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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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商收入分别为 55,269.77 万元、67,031.02 万元和 105,666.19 万元,其中 70%上下的收入来自于天猫和唯品会两大平台。公司在天 猫开设自营店铺并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公司向唯品会销售特卖产品,由唯品会 负责将产品售卖给消费者。若天猫、唯品会出现自身运营风险事件或该类电商平 台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的影响力下降,则公司在电商渠道的收入及业绩情况将受到 不利影响。
(七)租赁农村集体用地自建房产的风险
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美山子向苏州市平望镇联丰村村民委员会租赁三块农村 集体用地用于工厂周边绿化,并在该等租赁土地上自建了 1 处污水处理站、1 处 简易餐厅和 1 处配电房。经吴江市精诚房地产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测绘,以 上 3 处房产面积合计约 301.40 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站和简易餐厅为非生产 相关设施,配电房仅为苏州美山子生产车间配套辅助设施。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国 土资源局平望分局盖章确认的平望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吴江市精诚房地产技术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公司于上述租赁土地上自建建筑物 所在土地区域位于平望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绿线范围内,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 规划情况为允许建设区。由于苏州美山子在上述租赁土地自建建筑物未履行有关 报建手续,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拆 除上述建筑物的风险。
十、发行人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信息披露 的相关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 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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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经营状况稳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所处行业亦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2021 年 1-3 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约为 9.00 亿元至 11.00 亿元,预计同比增长 14.24% 至 39.63%;预计净利润约为 0.96 亿元至 1.4 亿元,预计同比增长 19.35%至 74.97%; 预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05 亿元至 1.50 亿元,预计同比增长 19.49%至 70.70%。以上财务情况系公司依据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的公司经营情况所作出的初步预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 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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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声 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5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7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10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3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5 六、关于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 18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0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0 九、特别风险提示 .................................................................................................. 22 十、发行人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24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 25 目 录 .......................................................................................................................... 26 第一节 释义 ............................................................................................................... 32 第二节 概览 ............................................................................................................... 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41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42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3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4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5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45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 48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4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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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来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 49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49 三、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潮流趋势变化的风险 .................................................. 49 四、爆发新冠病毒疫症或其他疫症的风险 .......................................................... 50 五、公司电商收入高速增长存在不可持续性的风险 .......................................... 50 六、电商收入倚重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风险 .......................................................... 51 七、租赁农村集体用地自建房产的风险 .............................................................. 51 八、收入倚重于主要品类的风险 .......................................................................... 51 九、收入倚重于主力品牌的风险 .......................................................................... 52 十、销售渠道以直营为主的风险 .......................................................................... 52 十一、直营终端需继续投入资金的风险 .............................................................. 52 十二、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 53 十三、存货管理的风险 .......................................................................................... 53 十四、产品部分依赖外协的风险 .......................................................................... 54 十五、原材料成本波动的风险 .............................................................................. 54 十六、产品质量的风险 .......................................................................................... 54 十七、不能维持或壮大会员规模的风险 .............................................................. 54 十八、不正当市场竞争的风险 .............................................................................. 55 十九、应收账款质量下降的风险 .......................................................................... 55 二十、部分租赁物业手续不完备的风险 .............................................................. 55 二十一、经营业绩受季节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 55 二十二、业务依赖信息系统正常运作的风险 ...................................................... 56 二十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 56 二十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 56 二十五、股东之间特殊约定条款的风险 .............................................................. 56 二十六、人才流失的风险 ...................................................................................... 57 二十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57 二十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5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8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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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58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0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113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113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 115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123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147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 166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二百人的情况 ........................................................................................................ 166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73 十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7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80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 180 二、行业的基本情况 ............................................................................................ 185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97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 208 五、主要资产情况 ................................................................................................ 238 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 287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291 八、公司的质量控制情况 .................................................................................... 291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95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 295 二、同业竞争情况 ................................................................................................ 296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297 四、关联交易情况 ................................................................................................ 313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 328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330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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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33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334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33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34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34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34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34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 .................... 34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345 九、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 34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48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 行情况 .................................................................................................................... 348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 361 三、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64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365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 36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67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 367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73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74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391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 393 六、非经常性损益表 ............................................................................................ 393 七、主要资产 ........................................................................................................ 394 八、主要负债 ........................................................................................................ 394 九、所有者权益 .................................................................................................... 394 十、现金流量情况 ................................................................................................ 396 十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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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397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 397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 398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 399 十六、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的影响 .................................................................... 399 十七、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的情况 ........................................................................ 400 十八、发行人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402 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 40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06 一、财务状况分析 ................................................................................................ 406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23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49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51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 451 六、重大担保、诉讼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 .................................................... 451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451 八、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 452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56 一、公司发展目标 ................................................................................................ 456 二、公司未来具体发展计划 ................................................................................ 456 三、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 457 四、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58 五、本次发行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 459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60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46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 461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47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72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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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 472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73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47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75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 475 二、重要合同 ........................................................................................................ 475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仲裁和刑事诉讼事项 ................................................................................................................................ 476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和刑事诉讼事项 ........................................................ 477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7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7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79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48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82 五、审计机构声明 ................................................................................................ 48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84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88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8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90 一、备查文件 ........................................................................................................ 49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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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一、一般用语
| 一、一般用语 | ||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爱慕股份、股份公司 |
指 |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
| 爱慕有限 | 指 | 发行人前身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 |
| 爱慕投资 | 指 | 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美山子科技 | 指 | 北京美山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今盛泽爱 | 指 | 曲水今盛泽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股东 |
| 今盛泽优 | 指 | 曲水今盛泽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股东 |
| 今盛泽美 | 指 | 曲水今盛泽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股东 |
| 嘉华优选 | 指 | 嘉华优选(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股东 |
| 众海嘉信 | 指 | 北京众海嘉信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股东 |
| 十月海昌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十月海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股东。2021 年3 月其名称变更为福建晋江十月海 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江苏晨晖 | 指 |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 股东,系公司股东 |
| 十月圣祥 | 指 | 宁波保税区十月圣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股东 |
| 盈润汇民 | 指 | 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 东 |
| 弘正业集团 | 指 | 北京弘正业集团 |
| 北京爱慕服饰 | 指 | 北京爱慕服饰销售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爱慕苏投 | 指 | 爱慕(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苏州爱慕 | 指 | 苏州爱慕内衣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爱慕新加坡 | 指 | 爱慕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AIMER (SINGAPORE) PTE LTD),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重庆爱慕美丽 | 指 | 重庆爱慕美丽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北京华美丽 | 指 | 北京华美丽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苏州爱美纤维 | 指 | 苏州爱美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爱慕持 股100%的子公司 |
| 徐州美山子 | 指 | 徐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爱慕持股 100%的子公司 |
| 爱慕国际商贸 | 指 | 北京爱慕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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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爱慕电商 | 指 | 北京爱慕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 爱慕在线科技 | 指 | 北京爱慕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爱慕物业管理 | 指 | 北京爱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天津兰卡文 | 指 | 天津兰卡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现已注销 |
| 爱慕文化发展 | 指 | 北京爱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苏州爱慕置业 | 指 | 苏州爱慕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爱慕苏投持股 100%的子公司 |
| 苏州美山子 | 指 | 苏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7%子公司 |
| 弘华之锦 | 指 | 北京弘华之锦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雪丽娜工艺 | 指 | 北京雪丽娜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系北京弘华之锦服 饰有限公司前身 |
| 纽格芙 | 指 | 北京纽格芙化妆品有限公司,公司持股80%子公司 |
| 爱慕澳门 | 指 | 爱慕澳门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0%以及公司之子公司爱 慕国际商贸持股10%的子公司 |
| 爱慕香港 | 指 | 爱慕香港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苏州爱慕电商 | 指 | 苏州爱慕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 慕电商持股100%的子公司 |
| 爱慕中东 | 指 | AIMER MIDDLE EAST TRADIING LLC,公司之子公司 爱慕新加坡控制的公司 |
| 爱慕纽约 | 指 | AIMER NEWYORK LLC,公司之子公司爱慕新加坡控制 的公司 |
| 望京爱慕 | 指 | 北京望京爱慕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现已注销 |
| 重庆爱慕女人会 | 指 | 重庆爱慕女人会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慕 服饰持股90%的公司 |
| 爱慕台湾 | 指 | 台湾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现已注销 |
| 爱慕越南 | 指 | 爱慕越南有限公司(AIMER VIETNAM CO, LTD),公 司之子公司爱慕新加坡控制的公司 |
| 西平爱慕 | 指 | 西平县爱慕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爱慕持股 100%的子公司,曾用名为西平爱慕领秀服饰有限公司 |
| 郑州领秀 | 指 | 郑州领秀服饰有限公司,西平爱慕领秀服饰有限公司之 少数股东 |
| 爱慕医疗 | 指 | 爱慕(苏州)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苏 州爱慕持股100%的子公司 |
| 北京爱慕餐饮 | 指 | 北京爱慕餐饮有限公司,曾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现已 注销 |
| 苏州美山子管理 | 指 | 苏州美山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为公司之子公司苏州 美山子持股100%的子公司,现已注销 |
| 爱慕郡是 | 指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是日本知名上市公司郡是株 式会社(3002.T)在中国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是其零售业 务在中国的分支,爱慕股份为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 司的参股方 |
| 郡是株式会社 | 指 | 郡是株式会社是日本知名的百年企业,在东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其业务板块之一为贴身服饰生产与销售,旗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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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GUNZE”(郡是)、“BODY WILD”(宝迪威德) 等知名品牌 |
||
|---|---|---|
| 晴禾景田 | 指 | 北京晴禾景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为爱慕投资参股的 企业 |
| 爱慕客栈 | 指 | 爱慕(苏州)客栈管理有限公司,曾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
| 日本横山涂装 | 指 | 日本国有限会社横山涂装公司,苏州美山子之少数股东 |
| 富彩经贸 | 指 | 北京富彩经贸公司,北京纽格芙之少数股东 |
| 三荣机电 | 指 | 江苏三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 唯品会 | 指 | 唯品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王府井集团 | 指 |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金鹰集团 | 指 | 金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银泰集团 | 指 | 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大商集团 | 指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百盛集团 | 指 | 百盛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汇洁股份 | 指 |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拥有“曼妮芬”、“伊 维斯”等品牌,该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002763.SZ |
| 安莉芳 | 指 | 安莉芳控股有限公司,自1975年创办于中国香港,现旗 下拥有“安莉芳”、“芬狄诗”等多个品牌,该公司已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1388.HK |
| 都市丽人 | 指 | 都市丽人(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性价比的 贴身服饰生产,旗下拥有“都市丽人”品牌,该公司已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298.HK |
| 三枪集团 | 指 | 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三枪”等品牌, 该公司现为上市公司龙头股份(600630.SH)之子公司 |
| 日本迅销 | 指 | 迅销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1963年,是日本最大的快时 尚、休闲成衣品牌企业,旗下拥有“Uniqlo”(优衣库)、 “GU”等品牌,该公司已在东京证券交易所(9983.T) 和香港联交所(6288.HK)两地上市 |
| 日本华歌尔 | 指 | 全称“Wacoal Holdings Corp.”,成立于1949年,是一家 以内衣为主的成衣制造商,旗下拥有“Wacoal”、“Salute” 等品牌,该公司已在东京交易所上市(3591.T) |
| LB | 指 | 全称“L Brands, Inc.”,是一家美国知名时尚零售企业, 是美国知名上市公司(LB.N),旗下拥有“Victoria’s Secret”(维多利亚的秘密)、“Pink”等品牌 |
| PVH | 指 | 全称“PVH Corp.”,成立于1881年,是全球最大的成衣 公司之一,旗下拥有“Calvin Klein”、“Tommy Hilfiger” 等品牌,该公司是美国知名上市公司(PVH.N) |
| 德国黛安芬 | 指 | 全称“Triumph International GmbH”,是一家知名的女性 中高端内衣品牌企业,旗下拥有“Triumph”等品牌。德 国黛安芬成立于1886年是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内衣 品牌之一 |
| SALUTE | 指 | 日本华歌尔(Wacoal Holdings Corp.)旗下的一个高端定 位的内衣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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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妮芬 | 指 |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 维多利亚的秘密 | 指 | LB(L Brands, Inc.)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黛安芬 | 指 | 德国黛安芬(Triumph International GmbH)旗下的一个内 衣品牌 |
| 三枪 | 指 | 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歌瑞尔 | 指 | 中山市歌绘服装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NEIWAI | 指 | 上海睿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蒛一 | 指 | 深圳市墨川服装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Calvin Klein 、Tommy Hilfiger |
指 | PVH(PVH Corp.)旗下的服装品牌 |
| Jockey | 指 | Jockey国际(Jockey International, Inc)旗下的一个服装品 牌 |
| American Eagle | 指 | 美国鹰牌公司(American Eagle Outfitters, Inc.)旗下的一 个服装品牌 |
| 南极人 | 指 |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优衣库 | 指 | 迅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服装品牌 |
| 巴拉巴拉 | 指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儿童服装品牌 |
| Bonpoint | 指 | EPI (Holdings) Limited(EPI集团)旗下的一个儿童服装 品牌 |
| Carter’s | 指 | Carter's, Inc.(美国一家婴幼儿服装销售商)旗下的一个 儿童服装品牌 |
| ZARA | 指 | Inditex集团(西班牙时装零售商)旗下的一个服装品牌 |
| GAP | 指 | Gap Inc.(美国时装零售商)旗下的一个服装品牌 |
| 丽婴房 | 指 | 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婴童服饰品牌 |
| 好孩子 | 指 | 好孩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儿童用品品牌 |
| 全棉时代 | 指 | 深圳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生活用品品牌 |
| 耐克 | 指 | 来自美国的一个体育运动品牌 |
| 阿迪达斯 | 指 | 来自德国的一个体育运动品牌 |
| 迪卡侬 | 指 | 来自法国的一个体育用品品牌 |
| 安踏 | 指 |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体育用品品牌 |
| lululemon | 指 | 来自美国的一个瑜伽服装品牌 |
| Lorna Jane | 指 | 来自澳大利亚的一个瑜伽健身运动服饰品牌 |
| 莱特妮丝 | 指 | 深圳市莱特妮丝服饰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EBLIN | 指 | THE E·LAND GROUP(依恋集团)旗下的一个内衣品牌 |
| Jockey国际 | 指 | Jockey International, Inc,是一家世界知名的专门为男性、 女性和儿童提供内衣、睡衣和运动服的制造商与零售商, 旗下拥有“Jockey”等品牌 |
| HUGO BOSS | 指 | Hugo Boss AG,是一家世界领先的时装公司,定位于高 端市场,主要为男性和女性提供休闲和商务时装,旗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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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BOSS”等品牌 | ||
|---|---|---|
| 李维斯 | 指 | Levi Strauss & Co.,是一家世界领先的服装公司,旗下拥 有“Levi's”、“Dockers”等品牌 |
| 美国鹰牌公司 | 指 | American Eagle Outfitters, Inc.,是一家在美国和加拿大经 营服装及配饰的零售商,旗下拥有“American Eagle”(美 国鹰)、“Aerie”等品牌 |
| La Perla | 指 | 全称“La Perla Global Management Italia S.R.L. Ltd.”,成 立于1954年,是一家意大利知名的高端奢华女性内衣品 牌企业,旗下拥有“La Perla”等品牌,于2019年在泛欧 证券交易所成长板上市 |
| 德国舒雅 | 指 | 全称“SCHIESSER AG”,是一家德国知名的高端内衣 品牌企业,旗下拥有“Schiesser”等品牌 |
| 深圳莱特妮丝 | 指 | 深圳市莱特妮丝服饰有限公司,旗下拥有“莱特妮丝” 等品牌 |
| IVU | 指 | 安莉芳旗下的一个男士内衣品牌 |
| 乔百仕、土豆先生 | 指 | 汇洁股份旗下的男士内衣品牌 |
| 北服•爱慕内衣研究院 | 指 | 公司与北京服装学院合作共建的内衣研究院 |
| 首体爱慕运动机能服装研 究中心 |
指 | 公司与首都体育学院合作共建的运动机能服装研究中心 |
| 智研咨询 | 指 | 北京智研科信咨询有限公司 |
| 前瞻产业研究院 | 指 |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 观星台 | 指 | 广东美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一款大数据产品 |
| 中研普华 | 指 | 深圳市中研普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艾媒数据中心 | 指 | 广州艾媒数聚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亿邦动力 | 指 | 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 Euromonitor | 指 | 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欧睿国际有限公司) |
| GrandViewResearch | 指 | Grand View Research, Inc.(大观研究公司) |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指 | 中国商业联合会,是199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 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由从事 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有 关社会组织及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组成,接受 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 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
|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 指 |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是对国内商贸服务行业进行市 场信息采集加工、分析研究、提供咨询服务的资深权威 机构,并经国家统计局授权,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相关统 计业务工作 |
| 中国服装协会 | 指 | 中国服装协会,成立于1991年,是中国服装行业全国性 组织,中国首批4A级行业协会 |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指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缩写为CNTAC),前身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是全国性的纺织行业组织 |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 指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业界组 织的人民团体,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各级工商联的全 国性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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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 指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于1997年在民政部注册成立,是连 锁经营领域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
|---|---|---|
| 中国流行色协会 | 指 | 中国流行色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于1982年成立,是 由全国从事流行色研究、预测、设计、应用等机构和人 员组成的法人社会团体,1983年代表中国加入国际流行 色委员会。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直属的全国性协会, 挂靠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指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全国质量检验机构及质量检验工 作者和全国质量监督工作者组织的专业社团组织,主管 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 |
|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 |
指 | 负责制定纺织行业标准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 |
指 | 负责制定体育用品行业标准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 指 |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是由从事针织生产、研究的相关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 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员会、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 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 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国家商务部、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国家工信部、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 |
指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国家体育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
|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发行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份的行为 |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爱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生效 |
|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申报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评估师 | 指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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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京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 招股意向书 | 指 |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 31 日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指 | 获准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 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m2 | 指 | 平方米 |
二、专业术语
| 二、专业术语 | ||
|---|---|---|
| 贴身服饰 | 指 | 广义的内衣,指紧贴皮肤穿着或衬于外衣以下穿着的服 饰,包括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运动装、泳装、 袜子等 |
| 直营模式 | 指 | 公司(包括下属公司)将产品通过公司直接经营的销售 终端售卖给消费者的销售模式 |
| 经销模式 | 指 | 经销商按一定价格买断公司产品,并由经销商在其自行 经营的销售终端售卖给消费者的销售模式 |
| 百货商场 | 指 | 品牌方的产品销售场所之一。零售百货商场通常采取统 一收银和定期结算的方式按照进驻的品牌销售额向品牌 方收取一定比例扣点,品牌零售专柜由品牌方运营 |
| 购物中心 | 指 | 品牌方的产品销售场所之一。零售购物中心通常采取将 某一集中区域的店铺分别租售给各品牌方并收取租金的 模式,品牌零售专卖店由品牌方运营 |
| 联营 | 指 | 公司与商场签订联营合同,公司统一提供货品并拥有货 品的所有权,公司在商场开设直营专柜,产品形成销售 时通常由其所在百货商场向消费者统一收取货款,并且 百货商场在扣除了商场扣点等费用后与公司进行结算 |
| 扣点 | 指 | 公司与商场签订联营合同,双方约定的商场所收取费用 占商场代收零售款的比例 |
| 奥莱、奥特莱斯 | 指 | 是零售终端业态的一种。奥特莱斯是以“折扣+名牌”的 形式兴起的一种集购物、餐饮、娱乐于一体的购物中心, 品牌方进驻该类购物中心开设的直营店称为奥莱店 |
| 生活馆 | 指 | 是零售终端业态的一种。公司的生活馆集合陈列了公司 旗下多品类、多品牌的产品,满足消费者全家人一站式 购物的需求 |
| 代工(OEM) | 指 | 公司按客户的指定要求为其代工生产贴牌产品,即OEM |
| 打样 | 指 | 根据设计的规格要求(例如颜色、材料等),先行制作样 品一个或数个(或先绘图样),经讨论并确认后,签定生 产合同,开始量产,属于一种前期承接产品订单的预备 工作 |
| 会员数量 | 指 | 通过微信、公司官网、实体店等途径注册成为公司会员 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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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活跃度 | 指 | 年度会员消费人数占截至当年末会员总人数的比例 |
|---|---|---|
| 一线城市 | 指 | 北京、上海、广州及深圳 |
| 新一线城市 | 指 | 成都、杭州、重庆、武汉、西安、苏州、天津、南京、 长沙、郑州、东莞、青岛、沈阳、宁波、昆明 |
| 二线城市 | 指 | 无锡、佛山、合肥、大连、福州、厦门、哈尔滨、济南、 温州、南宁、长春、泉州、石家庄、贵阳、南昌、金华、 常州、南通、嘉兴、太原、徐州、惠州、珠海、中山、 台州、烟台、兰州、绍兴、海口、扬州 |
| 三线及以下城市 | 指 | 除一线、新一线、二线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
| 锦纶 | 指 | 聚酰胺纤维,是合成纤维的重要品种 |
| 再生纤维素 | 指 | 以天然纤维素(棉、麻、竹子、树、灌木)为原料,不 改变它的化学结构,仅仅改变天然纤维素的物理结构, 制造出来的性能更好的纤维 |
| 莫代尔 | 指 | 属于再生纤维材质的一类,莫代尔产品因为它本身具有 的很好的柔软性和优良的吸湿性,但其织物挺括性差的 特点,大多用在内衣的生产 |
| 腈纶 | 指 | 聚丙烯腈纤维,是合成纤维的重要品种,可与羊毛、涤 纶、粘胶、棉花混纺制成多种织物 |
| 聚酯纤维 | 指 | 由有机二元酸和二元醇缩聚而成的聚酯经纺丝所得的合 成纤维,是合成纤维的重要品种 |
| 新冠肺炎 | 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 |
| ERP | 指 |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规划。通过信息系 统对信息进行充分整理、有效传递,使企业的资源在购、 存、产、销、人、财、物等各个方面能够得到合理地配 置与利用,从而实现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
| WMS | 指 | 仓储管理系统 |
| C2M | 指 | Customer-to-Manufacturer 的缩写,是一种新型的工业互 联网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是指现代制造业中由用户驱 动生产的反向生产模式 |
| PLM | 指 |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 新收入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 入》 |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指 |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 套 期会计》 |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上市 |
| PC、WAP、APP | 指 | PC 端是指电脑访问端口;WAP 端指手机浏览器访问端 口;APP 指手机程序访问端口 |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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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述
| (一)概述 | |
|---|---|
| 公司名称: |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AIMER CO.,LTD. |
| 成立日期: | 1981年10月13日 |
|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 2017年5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6,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明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荣明 |
| 网址: | www.aimer.com.cn |
(二)业务概况
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专业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公司秉承着“创造美,传递爱”的企业使命,专注于为消费者创造美 好的体验,致力于成为融合东方美学和现代设计并具有文化影响力的中国原创贴 身服饰品牌企业。
自 1993 年爱慕(Aímer)品牌创建以来,公司的品牌组合日益丰富,围绕着 爱慕诞生了多个差异化定位鲜明的品牌。目前,爱慕(Aímer)、爱慕先生(Aímer men)、爱美丽(imi’s)、爱慕儿童(Aímer kids)、慕澜(MODELAB)和兰卡文 (La Clover)是公司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主力品牌。爱慕运动(Aímer sports)、乎 兮(Huxi)等是公司培育的具备一定成长潜力的品牌。除上述品牌外,公司的品 牌组合还包括爱慕家居( Aímer home )、爱慕工坊( Aímer studio )、皇锦 (EMPERORIENT)、纽格芙(Nature’s gift)等。
公司设立之初主要生产文胸产品,而现今公司的产品组合已从早期的文胸、 内裤逐步扩展至保暖衣、家居服、其他服饰(如运动装、泳装等)、袜类、家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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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饰品、防护口罩等多个品类,以发掘不同产品组合之间和不同品牌之间交叉 销售的机遇。
公司的市场地位突出,是贴身服饰行业的龙头企业。在线下零售渠道,根据 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线下零售渠道的监测数据,在女性内 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爱慕(Aímer)的市场综合占有率各年连续排名行业 第一;在高端女性内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兰卡文(La Clover)的市场综合 占有率亦连续排名行业第一;在男性内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爱慕先生(Aímer men)的市场综合占有率各年亦连续排名行业第一。在线上零售渠道,根据独立 第三方公司亿邦动力的数据,公司运营的“爱慕官方旗舰店”于 2018 年至 2020 年连续三年进入天猫“双 11 内衣热销店铺”前十名。同时,公司其他主力品牌 爱美丽(imi’s)、爱慕儿童(Aímer kids)、慕澜(MODELAB)等均在其各自细 分市场拥有相对优势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口碑。公司因而连续多年被中国服装协会 评为“全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
公司是专业贴身服饰的研发者和生产者,在产品设计、研发及创新领域亦拥 有突出的行业地位。相比普通服饰,贴身服饰对于产品的合身度和舒适度要求更 高,是具有技术和工艺难度的产品。凭借着有效的自主创新机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取得了 2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00 项。公司亦积极承担了 行业建设的责任,主导或参与制定了 2 项国家标准、15 项行业标准和 6 项团体 标准,为中国贴身服饰行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公司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定 的“中国纺织行业工业设计中心”(2018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是获此荣誉的 首批企业中唯一的贴身服饰企业。此外,公司于 1999 年和 2010 年分别与北京服 装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合作成立了研究机构并合作至今,坚持不懈的探索与优秀 高校之间在基础研究、实践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共赢机制,共同推进中 国贴身服饰行业的发展。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荣明先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张 荣明直接持有公司 163,323,22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7%,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同时,张荣明通过爱慕投资持有公司 67,246,734 股股份,间接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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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的股份;其作为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通 过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间接控制公司 2.11%、2.11%、1.84%的股份。 张荣明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70.1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张荣明作为有限合伙人还持有美山子科技 16.89%的出资份额,美山 子科技持有公司 25.88%的股份。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资产总计 | 393,866.52 | 353,060.67 | 347,577.71 |
| 负债总计 | 48,435.25 | 50,023.94 | 60,015.8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5,431.26 | 303,036.72 | 287,561.83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44,708.32 | 302,449.68 | 286,916.48 |
2 、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营业收入 | 336,223.25 | 331,796.18 | 311,857.66 |
| 营业利润 | 51,408.61 | 39,938.97 | 52,159.14 |
| 利润总额 | 50,368.66 | 37,625.36 | 52,127.36 |
| 净利润 | 44,395.46 | 33,432.51 | 44,900.34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44,441.43 | 33,500.82 | 44,935.6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8,203.25 | 32,217.56 | 40,579.20 |
3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22.34 | 24,405.37 | 32,841.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45.09 | -13,490.42 | -6,207.2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2.08 | -17,990.00 | -21,356.8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55 | -7,003.42 | 5,204.1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68.16 | 22,768.71 | 29,77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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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
|---|---|---|---|
| 指标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流动比率(倍) | 5.37 | 5.06 | 4.18 |
| 速动比率(倍) | 3.35 | 2.25 | 2.35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2.30% | 14.17% | 17.27%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7.24% | 20.14% | 24.40% |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 采矿权后)占净资产比例 |
0.80% | 0.90% | 0.78% |
| 指标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7.28 | 15.76 | 15.82 |
| 存货周转率(次) | 1.07 | 0.95 | 1.05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67,561.25 | 56,098.22 | 67,045.1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2.05 | 0.68 | 0.91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1 | -0.19 | 0.14 |
-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
-
资产×100%;
-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
-
费用摊销;
-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1 | |
| 发行股数: |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 |
| 不涉及老股转让 |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向询价对象的询价结果确定) |
| 发行方式: |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人民币普通 | |
| 发行对象: | 股(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须遵 |
| 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 |
| 承销方式: | 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 发行的股票 |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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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下 项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 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3,990.15 | 43,990.15 | 不适用(注) |
| 2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目 |
15,153.16 | 15,153.16 | 京朝阳发改(备)﹝2020﹞31号 |
| 3 | 在越南投资建设生 产基地 |
35,765.32 | 16,981.55 | 京发改(备)﹝2019﹞433号、境外 投资证第N1100202000188 号 |
| 合 计 | 94,908.63 | 76,124.86 |
注: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公司出具的备案回函(朝发改﹝2020﹞60 号),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需备案。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 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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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 发行数量: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
|
|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
|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9.58元(按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市净率: | 【】倍(根据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 |
| 发行方式: |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
| 发行对象: |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 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 所禁止者除外) |
|
| 承销方式: | 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 的股票 |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
| 发行费用概算: | 共7,856.13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5,193.95万元,审计及验资费 1,393.50万元,律师费640.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47.17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81.51万元。以上各项费用均 为不含增值税费用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发行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 218、219 号楼
电话:010-643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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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4390009
联系人:何林渠、顾婷婷
(二)保荐及承销机构
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电话:021-68801584 传真:021-68801551
保荐代表人:杨逸墨、俞康泽 项目协办人:无
项目经办人:朱明强、朱林、孙泉、王沛韬、王建海、孙裕、周伟峰、马忆
南
2 、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月坛金融街中心 7 号楼 18 层
电话:010-57058322
传真:010-57058349
项目经办人:战晓峰
(三)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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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东塔
电话:010-58785089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龚牧龙、高怡敏
(四)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2328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于长江、周兰更
(五)资产评估机构
1、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4 幢 1477 室 电话:021-63391088 传真:021-63391116
经办资产评估师:杨韦波、王守成
2、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向阳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5 层
电话:010-51667811 传真:010-8225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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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资产评估师:武永飞、袁威
(六)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收款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14020104040000065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21年4月15日 |
|---|---|
| 询价日期: | 2021年4月19日 |
|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 2021年4月22日 |
| 申购日期: | 2021年4月23日 |
| 缴款日期: | 2021年4月27日 |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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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公司建议投 资者阅读本节全文。
一、未来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采取了多 品牌、多品类、全渠道的运营模式。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专注于主业经 营,自爱慕品牌创建以来经营历史至今已接近三十年,并逐步成长为了贴身服饰 行业的龙头企业。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分别为 311,857.66 万元和 331,796.18 万元,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母净利润则出现下滑,分别为 40,579.20 万元和 32,217.56 万元。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净利润下滑主要是 2018 年起公司对旗下品牌进行了逐步变革升级,品牌形象和终端形象全面更新,同时 公司在品牌推广、渠道建设、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因而公司的期间费用 水平于报告期内呈现上升趋势,使得公司净利润水平逐期下滑。2020 年,公司 营业收入为 336,223.25 万元,同比增长 1.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母净利润为 38,203.25 万元,同比增长 18.58%。若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未能抵消期间费 用的增长对业绩带来的影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出现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贴身服饰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所处的贴身服饰行业面临着激烈的市 场竞争。一方面,公司面临了来自于汇洁股份、安莉芳等优秀本土品牌企业的竞 争;另一方面,公司面临了来自于日本迅销、日本华歌尔、LB、PVH 等优秀国 外品牌企业的竞争。同时,内衣互联网品牌近年来的崛起亦加剧了贴身服饰行业 的竞争压力。若公司的竞争对手未来比公司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在产品开发、 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等方面、公司未来未能维持或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则公 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潮流趋势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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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受众涵盖了不同年龄、性别、生活方式的消费者群体,其需求则 受到宏观经济波动、零售行业景气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场潮流趋势变化等多 重因素的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 年至 2019 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中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的增长率分别为 8.0%和 2.9%。2020 年,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我国零售行业景气程度产生了短期影响,国家统计局数据 显示 2020 年我国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6.6%。若宏观经济 波动使得消费需求下降或公司未能准确分析和预测市场趋势,则消费者对于公司 产品的接受程度将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的库存商品滞销、公司错失商机、 品牌声誉度和影响力下降,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爆发新冠病毒疫症或其他疫症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实录,我国个别地区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发 现了聚集性病毒性肺炎的疫症,之后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法定传 染病乙类。根据历史经济数据,疫情的爆发往往会对我国旅游业、零售业等行业 造成短期的冲击。公司的零售网络已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公司自营租赁门店的租金费用占相应收入的比例 较 2019 年度增加超过 3 个百分点,一定程度拖累了公司 2020 年直营业务的整体 经营表现。若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反复,或我国爆发其他传染性疫症如禽流感等, 尤其是疫症区域是公司业务所覆盖的地区,则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 状况构成短期不利影响。
五、公司电商收入高速增长存在不可持续性的风险
2020 年,公司电商渠道主营业务收入为 105,666.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7.64%,主要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消费者更倾向于线上购物,消费习 惯有所转变,且电商平台营销力度加大,因而公司在天猫、唯品会等主要平台的 收入增加。此外,疫情期间公司通过“云客服”等管理工具对线下会员引流至线 上,并促成了会员在官方商城微信小程序中的交易,使得公司官方商城的收入及 其影响力大幅提升。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并稳定,线下实体零售业逐 步回暖,消费者的购物习惯逐步回归线下门店,公司电商渠道收入高速增长存在 不可持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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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商收入倚重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商收入分别为 55,269.77 万元、67,031.02 万元和 105,666.19 万元,其中 70%上下的收入来自于天猫和唯品会两大平台。公司在天 猫开设自营店铺并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公司向唯品会销售特卖产品,由唯品会 负责将产品售卖给消费者。若天猫、唯品会出现自身运营风险事件或该类电商平 台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的影响力下降,则公司在电商渠道的收入及业绩情况将受到 不利影响。
七、租赁农村集体用地自建房产的风险
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美山子向苏州市平望镇联丰村村民委员会租赁三块农村 集体用地用于工厂周边绿化,并在该等租赁土地上自建了 1 处污水处理站、1 处 简易餐厅和 1 处配电房。经吴江市精诚房地产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测绘,以 上 3 处房产面积合计约 301.40 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站和简易餐厅为非生产 相关设施,配电房仅为苏州美山子生产车间配套辅助设施。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国 土资源局平望分局盖章确认的平望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吴江市精诚房地产技术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公司于上述租赁土地上自建建筑物 所在土地区域位于平望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绿线范围内,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 规划情况为允许建设区。由于苏州美山子在上述租赁土地自建建筑物未履行有关 报建手续,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拆 除上述建筑物的风险。
八、收入倚重于主要品类的风险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产品组合已从最初的文胸、内裤逐步扩展至保暖衣、 家居服、其他服饰(如运动装、泳装等)、袜类、家纺、家居饰品、防护口罩等 多个产品品类,以达到一定的协同效应。除了经营主力品牌的销售终端外,公司 亦开设了生活馆和奥莱形式的销售终端,集合陈列了多种产品品类和品牌,以发 掘不同产品组合之间和不同品牌之间交叉销售的机遇。报告期内,公司文胸类和 内裤类产品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7.11%、56.34%和 54.09%,系公司产品组合中的主要品类。若未来文胸类及内裤类产品所属的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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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出现波动,同时公司未能成功推广或增加产品组合中其他产品品类的销售规 模,则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收入倚重于主力品牌的风险
公司实施了差异化、多品牌的经营战略,致力于深度挖掘贴身服饰市场及其 相关市场的消费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六大主力自有品牌: 爱慕(Aímer)、爱慕先生(Aímer men)、爱美丽(imi’s)、爱慕儿童(Aímer kids) 和慕澜(MODELAB)和兰卡文(La Clover)。报告期内,该六大主力品牌的收 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7.20%、85.87%和 83.60%。若公司主 力品牌的声誉度和影响力下降、主力品牌的定位及相应产品未能及时引领或适应 消费者喜好变化、且其他品牌未能及时形成足够的销售规模,则公司的业务、经 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销售渠道以直营为主的风险
公司采取了全渠道的运营模式,销售渠道覆盖线上及线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零售网络由 2,156 个线下销售终端及以天猫、唯品会为主的线 上渠道所组成,其中公司线下直营终端达 1,725 个。直营终端的比例较高有助于 提升公司店铺运营管理的能力和快速感知终端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报告期内, 公司通过直营模式形成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17%、68.95%和 59.28%。公司主要通过与百货商场签订联营协议或与购物中心签订租赁协议的方 式进驻上述物业内开设直营终端。若公司未来不能以同等条件与百货商场或购物 中心续签协议、未能及时寻获其他理想的替代地点,则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 财务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运营直营终端存在一定运营成本。若公司未来直营终端的盈利质 量水平,尤其是直营租赁门店的整体盈利质量未能得到有效的改善提升,主力品 牌的影响力及产品竞争力下降,单店收入未能完全覆盖单店运营成本,则公司的 直营渠道将面临收缩的风险,公司的行业影响力、盈利规模、财务状况等均将受 到不利影响。
十一、直营终端需继续投入资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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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新开设直营终端和对现有直营终端优化升级均需要资金的投入,并 且该需求未来仍会继续发生。为了持续提升品牌形象,保持公司销售终端的新鲜 感和潮流感,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并持续维护和加强公司的市场地位,报告期 各期,公司销售费用中装修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12,851.56 万元、15,213.54 万元和 8,892.29 万元。若公司直营终端的平效不佳,则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利 影响。
十二、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2.29%、70.73%和 67.01%。公司 近年来大力发展电商渠道的销售,电商收入占比提升,且推出了更多适合电商销 售的产品或子品牌。电商渠道的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往往高于线下,因而毛利 率一般低于线下渠道。因此,若公司未来进一步加大电商渠道的经营力度,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此外,公司主力品牌的产品竞争力决定了产品溢价销售的空间,若公司主力 品牌未来产品竞争力下降,如品牌调性或产品设计风格未能得到消费者的持续认 可,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若公司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在重点投放的具体品牌具体产品线方面的差异 化程度不足,或者公司对于部分线上线上渠道均投放的产品未能遵循同一时段同 款同价的原则,则线上渠道可能存在蚕食线下渠道份额的情形,进而公司的主营 业务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十三、存货管理的风险
良好的存货管理水平是公司业务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0,533.46 万元、113,156.16 万元和 94,418.87 万元,占 公司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6.05%、32.05%和 23.97%。对于服饰企业而言, 若其销售模式中直营模式和电商模式的占比较高,则往往需保持相当规模的存货 以满足终端陈列和线上备货的需求。若公司未来未能维持适当的库存水平、存货 周转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库存商品大面积滞销,则存货跌价大幅增 加,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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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产品部分依赖外协的风险
公司的生产模式包括自制生产、成品定制和委托加工,其中成品定制和委托 加工模式系由外协厂商完成产成品的生产制造。在成品定制模式下,外协厂商按 公司要求开发设计产品,并自行购买面辅料生产制造成衣产品。在委托加工模式 下,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产品工艺单和部分面辅料,外协厂商按公司要求的工艺 受托生产制造产成品并收取加工费。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成品 定制和委托加工的合计比重分别为 45.82%、48.40%和 40.92%。若公司合作的主 要外协厂商不能按约定期交货、生产的产品未达到公司质量控制标准、缺乏企业 社会责任,则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五、原材料成本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43.17%、39.96%和 39.70%。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面料、花边及织带。若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价格 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形,则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将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 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六、产品质量的风险
贴身服饰作为大众日常消费品,其产品质量备受广大消费者、政府主管部门 的关注。若公司销售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则公司将面临产品索赔的风险, 并且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将增加,公司的品牌声誉度和影响力将受到负 面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七、不能维持或壮大会员规模的风险
公司对消费者实施会员政策,通过授予消费者会员积分的形式以提升消费者 的忠诚度。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公司官网、实体店等途径成为公司会员,并在消 费后获得一定积分,积分则可用于未来直接抵值货款或兑换优惠券等。报告期末, 公司的会员数量分别为 279.10 万人、401.12 万人和 521.35 万人,会员活跃度分 别为 49.76%、48.35%和 38.45%。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维持或壮大会员规模,会 员的忠诚度或活跃度下降,则公司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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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不正当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在贴身服饰行业深耕多年,已培育出了一批具备较好声誉、获得消费者 认可的品牌。随着公司未来在品牌建设方面的继续投入,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将进 一步提升,或将面临不正当市场竞争所带来的风险,包括:第三方擅自使用公司 的名称、仿冒公司的品牌、假冒公司注册商标等情形。若公司遭遇上述不正当竞 争的情形,则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进而影响公司品牌的声誉 度和影响力,公司的业务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九、应收账款质量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565.95 万元、20,553.45 万 元和 18,371.7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92%、6.19%和 5.50%。公司应 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商场及购物中心、电商平台的货款。若公司合作的百货商场、 购物中心或电商平台的财务信用状况出现问题,其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向公 司支付结算款,则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将出现下降,款项逾期产生坏账,进而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十、部分租赁物业手续不完备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共承租 377 处境内物 业,主要用于终端门店经营、办公、仓储、生产等用途。其中,存在 123 处用作 门店经营的租赁物业和 13 处用作办公、仓储及生产等用途的租赁物业的出租人 未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以证明其有权出租该等物业或未能提供该等物业的有效 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权属文件。若公司租赁的物业使用权遭到质疑,则公司面临潜 在的搬迁风险。此外,公司承租的物业大部分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房屋租 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公司仍面临 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风险。
二十一、经营业绩受季节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会受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在一个财年内,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往往 会受到假期及大型节庆活动的影响。这使得公司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的整体 销售情况会略优于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若公司未能把握节假日所带来的销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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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则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的业务亦会受到极端或意外天 气条件变化的影响。例如:冬季长时间异常变暖,会导致公司的保暖衣销售放缓, 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二、业务依赖信息系统正常运作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依赖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公司的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 融合了采购、生产、销售、终端管理等多个业务环节。若公司的企业资源计划系 统运作出现中断、信息安全措施失效,则公司的业务经营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十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北京华 美丽服饰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此 外,发行人子公司重庆爱慕美丽服饰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执行西部大开发 15% 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若上述主体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继续符合西部 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的标准或相关优惠税率发生变化,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 定影响。
二十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荣明先生。本次发行前,张荣明直接持有公司 163,323,22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7%;其通过爱慕投资持有公司 67,246,734 股股份,间接控制公司 18.68%的股份;其作为今盛泽爱、今盛泽优、 今盛泽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通过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间接控制公 司 2.11%、2.11%、1.84%的股份。张荣明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70.11%的股 份。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 营决策、人事任免、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进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带来风险。
二十五、股东之间特殊约定条款的风险
2020 年 10 月,张荣明与爱慕股份的股东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 十月圣祥和晏小平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张荣明与爱慕股份的股东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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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汇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对众海嘉信等 6 名投资者 投资爱慕股份的权利保障事宜进行了约定,分别包括回购条款、优先权利条款中 的一项或几项。上述对赌条款仅限于股东之间,系各方真实、准确的意思表示, 不以公司作为对赌条款当事人,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且不涉及 公司利益。若发生上述协议约定的对赌条款触发情形,将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荣明对上述投资者的回购或补偿义务,存在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变动的 风险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与相关股东之间发生纠纷的风险。
二十六、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运营依赖于管理层及专业化人才的能力、经验与知识,公司现拥 有一批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专业人才团队和技术人才团队。若公司未来未 能成功招聘、培训及挽留优秀的人才或公司的人才加入了竞争对手的公司,则公 司的业务经营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十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在越南 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 战略、业务经营、财务状况会产生影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遇 到诸如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形势、贴身服饰行业趋势、公司自身管理水平等的外 部和内部因素的重大变化,会导致各项目实施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发生变化,进而 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结项,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分别为 16.40%、11.37%和 13.7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获得大幅提升。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 到实现效益或运营效率提升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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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IMER CO., LTD.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荣明
成立日期:1981 年 10 月 13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 218、219 号楼 邮政编码:100102
电话:010-64390009 传真:010-64390009 互联网网址:http://www.aimer.com.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由爱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7 年 4 月 23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 作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同意以爱慕有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账面净资产 1,748,065,885.56 元进行折股,其中 225,400,000 元折成股份公司实 收股本 22,54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爱慕有 限 7 名股东签订《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7 年 5 月 5 日,爱慕有限 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份有限 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5 月 5 日 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752 号)。2017 年 5 月 11 日,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签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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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由爱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张荣明 1 位自然人发起人及美山子 科技等 6 位非自然人发起人。爱慕股份设立时的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05,495,396 | 46.80% |
| 2 | 美山子科技 | 59,518,287 | 26.41% |
| 3 | 爱慕投资 | 42,963,191 | 19.06% |
| 4 | 今盛泽爱 | 4,863,227 | 2.16% |
| 5 | 今盛泽优 | 4,863,227 | 2.16% |
| 6 | 今盛泽美 | 4,228,893 | 1.88% |
| 7 | 嘉华优选 | 3,467,779 | 1.54% |
| 合计 | 225,40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后,公司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 发生变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发起人为张荣明、美山子科技、爱慕 投资。
改制设立前,张荣明除拥有发行人股权外,还持有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 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等多家企业的股权,具体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美山子科技为持股平台,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爱慕股份的股权。
爱慕投资为张荣明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拥有的主要资 产为对外投资的股权。
(四)发行人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爱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承继了爱慕有限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 产和业务。公司改制设立时,主要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公司改制前后,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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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爱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要 发起人的情形。发行人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公司已经制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以规 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爱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爱慕有限的资产和负债等均由公司承继。由 于爱慕有限整体变更后名称变更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专利、商标、著作权 等主要资产均需办理变更更名手续。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资产均 已完成产权名称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的前身为 1981 年 10 月设立的北京华美时装厂。此后,公司经历了集体 所有制企业(1981 年 10 月-1995 年 1 月)、股份合作制企业(1995 年 1 月-2000 年 3 月)、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3 月-2017 年 5 月)及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5 月至今)四个阶段。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形成及变化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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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10月,北京华美时装厂成立 1986年11月,北京华美时装厂 (注册资金117.7万元) 1989年11月,北京华美时装厂 (注册资金87.2万元) 1992年10月,北京华美时装厂 (注册资金115.1万元) 1995年1月,北京爱慕制衣厂成立 (注册资金500万元) 北京华美时装厂申请变更 注册资金为117.7万元。 北京华美时装厂申请变更 注册资金为87.2万元。 北京华美时装厂申请变更 注册资金为115.1万元。 1995年1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 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法人 股100万元,集体共有股245万元,职 工个人股155万元。 1995年1月至2000年3月,职工个人股 转让。 2000年3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787.55万元,实际出资人 121人,形成委托持股关系,工商登 记股东18人。 |
1981年10月,北京华美时装厂成立 1986年11月,北京华美时装厂 (注册资金117.7万元) 1989年11月,北京华美时装厂 (注册资金87.2万元) 1992年10月,北京华美时装厂 (注册资金115.1万元) 1995年1月,北京爱慕制衣厂成立 (注册资金500万元) 北京华美时装厂申请变更 注册资金为117.7万元。 北京华美时装厂申请变更 注册资金为87.2万元。 北京华美时装厂申请变更 注册资金为115.1万元。 1995年1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 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法人 股100万元,集体共有股245万元,职 工个人股155万元。 1995年1月至2000年3月,职工个人股 转让。 2000年3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787.55万元,实际出资人 121人,形成委托持股关系,工商登 记股东1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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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1年10月-199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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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5年1月-200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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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3月,爱慕有限成立 (注册资本787.55万元) 2001年7月,爱慕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 第一次增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2004年9月,爱慕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2005年12月,爱慕有限第二次增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 2006年11月,爱慕有限第三次增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8年11月,爱慕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9年9月,爱慕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1年,委托持股关系清理,实际出 资人转让股权,最终实际出资人27 名,与工商登记股东一致。 张荣明等6人增资212.45万元。 2004年9月,许学锋、连东田、孟凡 荣、弘正业集团将所持全部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给张荣明。张荣明转让20万 出资额给宋玉惠。转让完成后有限公 司股东为24名。 2005年12月,张荣明增资1,000万 元。 2006年11月,张荣明等22名原自然人 股东合计增资1,000万元。 2008年11月,李新培等4名股东向张 荣明转让股权,张荣明向周立如等20 名自然人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有限 公司股东为23名。 2009年9月,刘秀玲、姜鲁娃、付锡 瑞将所持全部公司股权转让给张荣 明。转让完成后有限公司股东为20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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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3月-2017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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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爱慕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10年11月,爱慕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16年7月,爱慕有限第四次增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016年12月,爱慕有限第五次增资 (注册资本10,660万元) 2017年1月,爱慕有限第六次增资 (注册资本22,540万元) 2017年4月,爱慕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22,540万元) 2017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总股本22,540万股) 2010年11月,张荣明将619.4067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爱慕投资,周立如等18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其所持爱慕有限 出资额转让给美山子科技。转让完成 后有限公司股东为3名。 2016年7月,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 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万元。 2016年12月,今盛泽爱、今盛泽优、 今盛泽美分别增资4,370万元、4,370 万元和3,8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 本的金额分别为230.万元、230万元 和2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0,660 万元,有限公司股东变为6名。 2010年6月,万瑞方将所持全部公司 股权转让给张荣明。转让完成后有限 公司股东为19名。 2017年1月,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22,540 万元。 2017年4月,张荣明、爱慕投资分别 向嘉华优选转让277.4225万元出资额 和69.3554万元出资额。转让完成后 有限公司股东为7名。 2017年5月,爱慕有限整体变更为股 份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2,540万 元,总股本为22,540万股。 2017年6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总股本23,000万股) 2017年6月,众海嘉信、十月海昌、 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平合计认 购股份公司增发的460万股,增资金 额合计为10,000万元,股份公司股本 增加至23,000万股,股东人数变为12 名。 2017年7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总股本36,000万股) 2017年7月,股份公司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股份公司股本增加至36,000 万股。 2019年7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总股本36,000万股) 2019年7月,张荣明将所持180万股股 份转让给盈润汇民。转让完成后,股 份公司股东人数为13名。 |
2010年6月,万瑞方将所持全部公司 股权转让给张荣明。转让完成后有限 公司股东为1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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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3月-2017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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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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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所有制企业阶段( 1981 年 10 月 -1995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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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1 年 10 月,北京华美时装厂设立
公司的前身北京华美时装厂设立于 1981 年,系北京市朝阳区集体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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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工业局。
1981 年 10 月 13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华美时装厂核发了《工 商企业营业证照》(京朝工字第 2056 号),证载北京华美时装厂地址为景升东街 108 号,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生产或经营范围为乳罩、乳罩裙。
因北京华美时装厂成立时间久远,其设立至 1986 年期间的工商资料缺失。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无法查阅北京华美时装厂设立时的具体资料及其设立至 1986 年期间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
(2)1986 年 11 月,注册资金变更
根据国务院于 1985 年 8 月 20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 的通知》(国发[1985]102 号)规定:“开办公司一般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 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对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与其注册资金不相 适应的公司,应根据其现有资金,重新核定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986 年 4 月 29 日,北京华美时装厂出具了《资金证明》,证明北京华美时 装厂现有固定资金 32 万元,流动资金 85.7 万元,共计 117.7 万元。
1986 年 5 月 8 日,北京华美时装厂填写《工商企业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表》, 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换发营业执照。
1986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华美时装厂换发了新的 《营业执照》。
(3)1989 年 11 月,注册资金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企业 法人登记实施细则》”,1988 年 12 月 1 日开始实施,1996 年 12 月 25 日修订)规 定,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 20%时,应持资金 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989 年 7 月 28 日,北京中发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分部出具《验资报告》,经 验证,截至 1989 年 6 月 30 日,北京华美时装厂实有资金 87.2 万元,资金来源 为企业自有资金,其中固定资金 17 万元,流动资金 70.2 万元。
1989 年 7 月,北京华美时装厂填写《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表》,向北京市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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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局申请换发营业执照。
1989 年 11 月 1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华美时装厂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华美时装厂注册资金由 117.7 万元变更为 87.2 万元。
北京华美时装厂 1989 年注册资金相比 1986 年减少的原因为当时国内经济环 境不稳定导致北京华美时装厂生产经营停滞,处于亏损状态,为根据当时有效的 《企业法人登记实施细则》对企业注册资金的重新核定,不属于减少注册资本范 畴,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损害集体企业、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
(4)1992 年 10 月,注册资金变更
1992 年 4 月 15 日,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分部出具了《验资证明书》 ([92]中洲一分字第 89 号),经验证,截至 1992 年 4 月 15 日,北京华美时装厂 实有资金 115.1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历年累积的自有资金,其中:固定资金 32.4 万元,流动资金 82.7 万元。
1992 年 9 月 10 日,北京华美时装厂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向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1992 年 10 月 6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华美时装厂换发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华美时装厂注册资金由 87.2 万元变更为 115.1 万元。
2 、股份合作制企业阶段( 1995 年 1 月 -2000 年 3 月)
(1)1995 年 1 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4 年 7 月,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1994 年第 14 号令),为积极响应政府政策,明确投资主体、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以促进企业更好发展,北京华美时装厂拟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 业。
根据《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1994 年第 14 号令),原有企业改 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应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政府主管委(办)、区(县)体改部 门或政府授权部门审查批准;原有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必须对原企业现 有资产进行评估,界定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其产权界定的原则包括:1、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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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国家所有;2、其它法人投资形成的资产,其产 权由投资的法人所有;3、集体企业历年公共积累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 动者集体共同共有;4、职工个人投资及其历年积累形成的资产,能明确其投资 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其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 集体共同共有。
①资产评估
1994 年 12 月 13 日,北京中实审计会计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审 估字[1994]第 074 号),北京华美时装厂在基准日 1994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 估值为 974.14 万元。
②改制方案
1994 年 12 月,北京爱慕制衣厂筹备领导小组制定了《股份合作制实施方案》, 产权界定方案如下:
A、原实收资本中有 348,324.71 元属于朝阳区工业局的投资,原流动负债中 有 635,477.50 元为欠朝阳区工业局的借款,朝阳区工业局决定将其转为股份。朝 阳区工业局决定再投入 16,197.79 元,总共形成 100 万元的普通股股份,由朝阳 区工业局直属的弘正业集团作为持股方。
B、无形资产中,超弹性记忆合金健美文胸生产加工技术完全属于张荣明个 人所有,其评估价值为 256.93 万元。整个技术折为 70 万元全部入股,为企业内 部员工个人一般普通股。“爱慕”商标和记忆合金胸罩托的加工处理技术属于企 业所有,“爱慕”商标折按 25 万元入股,记忆合金胸罩托的加工处理技术按原转 让价值 5 万元入股。
C、企业内部员工入股共缴纳现金 85 万元,形成企业内部员工股。
D、企业历年公共积累形成的资产和集体资产的评估值增值部分,包括有形 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员工集体共同共有。股东代表大会代表全体员工 行使对企业员工集体共同共有股的持股权。
改制后股本设置如下:股本总额为 500 万元,其中:法人股 100 万元,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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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20%;员工个人股 155 万元[1] ,占总股本的 31%;集体共有股 245 万元, 占总股本的 49%。
根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原北京华美时装厂部分职工代表的访谈,1994 年 12 月,北京华美时装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对北京华美时装厂进行股 份合作制改造的决议,并且同意关于本次改制的实施方案及改制后的股权设置方 案。
A、张荣明将评估价值 256.93 万元的无形资产折价入股的原因及合理性
1994 年,北京华美时装厂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向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时,北 京爱慕制衣厂筹备领导小组制定了《北京爱慕制衣厂股份合作制实施方案》,股 本总额为 500 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出资 100 万元,符合当时有效的《北京市股份 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中关于股份制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金 的 20%的规定。
北京华美时装厂经评估的无形资产 535.27 万元整体折为改制后北京爱慕制 衣厂股本的 100 万元,占改制后企业后总股本的 20%。其中,无形资产包括“爱 慕”商标及超弹性形状记忆合金金丝在文胸上的应用技术(以下简称“记忆合金 文胸加工技术”)和用超弹性形状记忆合金制造文胸奶杯支撑托的加工技术(以 下简称“文胸托加工技术”)两项技术。根据 1991 年北京市海淀区北海医疗保健 设备公司(以下简称“保健公司”)分别与北京华美时装厂、张荣明签署的相关 协议文件,记忆合金文胸加工技术属于张荣明个人所有,其评估价值为 256.93 万元。
记忆合金文胸加工技术折为 70 万元全部入股,为企业内部员工个人一般普 通股,归张荣明所有。“爱慕”商标和文胸托加工技术属于企业所有,其合计评 估价值为 278.34 万元,“爱慕”商标折按 25 万元入股,文胸托加工技术按原转 让价值 5 万元入股,为集体共有股,归员工集体共有。
张荣明个人技术折股数和企业所有技术折股数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张 荣明于 1992 年担任北京华美时装厂厂长后带领北京华美时装厂走出经营困境, 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考虑到张荣明为北京华美时装厂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1 员工个人股 155 万元包括员工现金入股缴纳 85 万元和张荣明技术入股 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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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为留住技术人才等因素,北京爱慕制衣厂筹备领导小组将张荣明个人技术折 股为 70 万元。北京爱慕制衣厂所有的商标和文胸托加工技术则折股为 30 万元。
综上所述,北京华美时装厂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向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过程中 张荣明将评估价值 256.93 万元的无形资产折价入股的原因系为满足当时有效的 《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 注册资金的 20%的要求;张荣明个人所有无形资产与企业所有无形资产折股数出 现较大差异系考虑到张荣明为北京华美时装厂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以及为留住技 术人才等因素,折价入股具有合理性。
B、“爱慕”商标和记忆合金胸罩托加工处理技术属于企业历年公共积累形 成的资产
1991 年 7 月 1 日,保健公司与北京华美时装厂签署《关于联合开发生产销 售超弹性保健胸罩的协议》,双方合作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开发、生产、销售超弹 性保健胸罩。保健公司保健品部经理张荣明担任联合开发小组组长。
1991 年 8 月 26 日,保健公司与北京华美时装厂签署《关于销售“超弹性合 金胸罩”的备忘录》,约定“超弹性合金胸罩的生产加工技术”(即记忆合金文胸 加工技术)和“记忆合金的加工处理技术”(即文胸托加工技术)均属于保健公 司独有,产品所使用的“爱慕”商标权由保健公司与北京华美时装厂各拥有 50%。
1991 年 12 月 28 日,因各自发展需要,保健公司和北京华美时装厂决定终 止上述协议确定的合作关系,双方签署《协议书》,约定保健公司将“记忆合金 胸罩托的加工或处理技术”(即文胸托加工技术)以 5 万元的价格一次性转让给 北京华美时装厂;联合工作小组组长张荣明(保健公司保健品部经理)受聘担任 北京华美时装厂厂长,离开保健公司。
同日,保健公司与张荣明签署《协议书》,同意张荣明调离保健公司;明确 根据保健公司与张荣明签署的独家承包协议,“超弹性记忆合金健美胸罩的生产 技术”(即记忆合金文胸加工技术)完全属于张荣明个人所有;为奖励张荣明在 开发新产品和引进新技术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决定把“爱慕”商标权的 50%中公 司所拥有的部分全部奖励给张荣明个人。根据张荣明出具的确认文件,为支持北 京华美时装厂的发展,张荣明将其所有的 50%的“爱慕”商标权无偿转让给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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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美时装厂。转让完成后,“爱慕”商标权完全属于北京华美时装厂所有。
北京华美时装厂所使用的“爱慕”商标、记忆合金文胸加工技术和文胸托加 工技术均系北京华美时装厂在 1991 年与保健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形成,张 荣明加入北京华美时装厂担任厂长并实际拥有记忆合金文胸加工技术;北京华美 时装厂实际拥有文胸托加工技术及产品所使用的“爱慕”商标权。
综上所述,“爱慕”商标、记忆合金胸罩托加工处理技术属于企业历年公共 积累形成的资产,上述两项无形资产折股为 30 万元,为集体共有股,归员工集 体共有。
C、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决议的有权机关的认定
根据《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原有企业改建股份合 作制企业,应由职工(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申请,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政府主管 委(办)、区(县)体改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审查批准。报请审批时向审批部门 提供的文件应包括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因此,职工代表大会为集 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决议的有权机关。
根据北京华美时装厂于 1994 年 12 月提交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记 录,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原北京华美时装厂部分职工代表进行访谈, 1994 年 12 月,北京华美时装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对北京华美时装厂进 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决议,同意关于本次改制的实施方案及改制后的股权设置。 因时间久远,北京华美时装厂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的相关会议资料已经遗失。
③政府部门关于改制的批复
1994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朝阳区股份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关 于核准北京华美时装厂由集体所有制企业转换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更名为北京爱 慕制衣厂的批复》(朝股领批字(94)7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A、北京华美时装厂改制工作是按照《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等 有关规定进行的,其资产关系清楚,申报的各项材料齐备、程序合法,基本符合 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条件;批准北京华美时装厂更名为北京爱慕制衣厂,由集体所 有制性质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性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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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同意北京爱慕制衣厂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社会法人出资 100 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20.00%;北京爱慕制衣厂集体出资 245 万元,占出资总额比例 49.00%;120 名自然人(本企业职工)出资 155 万元,占出资总额比例 31.00%。
包含上述折股方案的《北京爱慕制衣厂股份合作制实施方案》已经华美时装 厂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北京市朝阳区股份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 准。职工代表大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决议的有权机关,符合《北京市股份合 作制企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2020 年 1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确认有关情况予以说明的函》(朝国资文 [2020]12 号),确认“爱慕前身北京华美时装厂、北京爱慕制衣厂„„的历次改 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损害国有 资产、集体资产、债权人利益或职工权益的情形。”
2020 年 2 月 26 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报送《区金融办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产权确认有关事宜的请示》(朝金文 [2020]26 号),确认“爱慕前身北京华美时装厂、北京爱慕制衣厂„„的历次改 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产权界定清晰”,“区国资委也确 认爱慕公司设立、改制时资产产权情形,归属明确、改制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 集体资产流失及纠纷或争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0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产权确认事宜的批复》,同意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爱慕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产权情况的确认意见”。
④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
1994 年 12 月 17 日,全体出资人共同签署《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协议书》。 同日,北京爱慕制衣厂召开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北 京爱慕制衣厂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同 日,北京爱慕制衣厂理事会选举张荣明任企业理事长,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994 年 12 月 22 日,北京中实审计会计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书》(中审验 字[1994]第 270 号),经审验,北京爱慕制衣厂注册资金 500 万元,资金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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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 1 月 27 日,北京市朝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爱慕制衣厂换发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载注册资金为 500 万元,经济性质为股份制(合作)。
本次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后,北京爱慕制衣厂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弘正业集团 | 10,000 | 1,000,000 | 20.00% |
| 2 | 集体共有股 | 24,500 | 2,450,000 | 49.00% |
| 3 | 张荣明等120 名自然人 | 15,500 | 1,550,000 | 31.00% |
| 合计 | 50,000 | 5,000,000 | 100.00% |
注:根据《北京爱慕制衣厂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章程》约定,企业股本总额为 500 万 元,每股为人民币 100 元,共 50,000 股。
张荣明等 120 名自然人持股及出资具体明细如下:
| 序 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出资金额 (元) |
序 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出资金额 (元) |
|---|---|---|---|---|---|---|---|
| 1 | 张荣明 | 7,600 | 760,000 | 61 | 王锋 | 50 | 5,000 |
| 2 | 李淑子 | 500 | 50,000 | 62 | 郭君 | 10 | 1,000 |
| 3 | 周立如 | 350 | 35,000 | 63 | 郭小芳 | 10 | 1,000 |
| 4 | 霍志勇 | 300 | 30,000 | 64 | 陈吾铭 | 10 | 1,000 |
| 5 | 张礼强 | 300 | 30,000 | 65 | 魏秀兰 | 20 | 2,000 |
| 6 | 姚远生 | 300 | 30,000 | 66 | 齐玉华 | 10 | 1,000 |
| 7 | 杜笔海 | 300 | 30,000 | 67 | 李淑筠 | 10 | 1,000 |
| 8 | 孟小娟 | 300 | 30,000 | 68 | 张俊霞 | 10 | 1,000 |
| 9 | 王伟 | 200 | 20,000 | 69 | 袁冬敏 | 10 | 1,000 |
| 10 | 范如心 | 200 | 20,000 | 70 | 周淑萍 | 10 | 1,000 |
| 11 | 刘安娜 | 200 | 20,000 | 71 | 王若玲 | 20 | 2,000 |
| 12 | 田幼芬 | 200 | 20,000 | 72 | 连松 | 30 | 3,000 |
| 13 | 解小兰 | 200 | 20,000 | 73 | 苏连英 | 40 | 4,000 |
| 14 | 张文 | 200 | 20,000 | 74 | 刘雪萍 | 20 | 2,000 |
| 15 | 刘爱兰 | 200 | 20,000 | 75 | 周小华 | 10 | 1,000 |
| 16 | 程丽萍 | 200 | 20,000 | 76 | 陈学英 | 10 | 1,000 |
| 17 | 李文媛 | 150 | 15,000 | 77 | 任桂兰 | 20 | 2,000 |
| 18 | 李东 | 100 | 10,000 | 78 | 张秀芬 | 10 | 1,000 |
| 19 | 任玉云 | 100 | 10,000 | 79 | 江淑芬 | 30 | 3,000 |
| 20 | 李景存 | 100 | 10,000 | 80 | 张淑娣 | 10 | 1,000 |
| 21 | 赵秀英 | 100 | 10,000 | 81 | 刘家玲 | 50 | 5,000 |
| 22 | 林节 | 200 | 20,000 | 82 | 宋跃生 | 10 | 1,000 |
| 23 | 霍凤荣 | 100 | 10,000 | 83 | 高贵华 | 10 | 1,000 |
| 24 | 徐清 | 100 | 10,000 | 84 | 陈丽 | 10 | 1,000 |
| 25 | 刘秀玲 | 100 | 10,000 | 85 | 皮永华 | 40 | 4,000 |
| 26 | 贾桂淑 | 100 | 10,000 | 86 | 康燕玲 | 10 | 1,000 |
| 27 | 程丽梅 | 100 | 10,000 | 87 | 冯占永 | 20 | 2,000 |
| 28 | 唐旻辉 | 100 | 10,000 | 88 | 张俊秀 | 50 | 5,000 |
| 29 | 谢丽 | 100 | 10,000 | 89 | 张娟 | 20 | 2,000 |
| 30 | 乜庆巨 | 40 | 4,000 | 90 | 杜仲兰 | 10 | 1,000 |
| 31 | 张帜 | 20 | 2,000 | 91 | 孙海燕 | 1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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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出资金额 (元) |
序 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出资金额 (元) |
|---|---|---|---|---|---|---|---|
| 32 | 周秀荣 | 50 | 5,000 | 92 | 张春霞 | 30 | 3,000 |
| 33 | 高凤 | 20 | 2,000 | 93 | 郭东华 | 10 | 1,000 |
| 34 | 陈霞 | 20 | 2,000 | 94 | 张秀珍 | 20 | 2,000 |
| 35 | 曹可珍 | 20 | 2,000 | 95 | 张和平 | 30 | 3,000 |
| 36 | 张秀霞 | 50 | 5,000 | 96 | 郑蓉 | 20 | 2,000 |
| 37 | 姚珺 | 30 | 3,000 | 97 | 何杰 | 10 | 1,000 |
| 38 | 秦晓霞 | 10 | 1,000 | 98 | 方洁 | 10 | 1,000 |
| 39 | 杨砾 | 10 | 1,000 | 99 | 王翠丽 | 10 | 1,000 |
| 40 | 刘曼莉 | 20 | 2,000 | 100 | 张德玲 | 10 | 1,000 |
| 41 | 沈继先 | 20 | 2,000 | 101 | 田雨芬 | 10 | 1,000 |
| 42 | 桂春山 | 20 | 2,000 | 102 | 赵怡 | 20 | 2,000 |
| 43 | 关英伟 | 20 | 2,000 | 103 | 徐新蕊 | 10 | 1,000 |
| 44 | 王保印 | 40 | 4,000 | 104 | 金玉兰 | 10 | 1,000 |
| 45 | 华蓓莉 | 10 | 1,000 | 105 | 尹蓉 | 10 | 1,000 |
| 46 | 苏学珍 | 10 | 1,000 | 106 | 张红丽 | 10 | 1,000 |
| 47 | 曾昭民 | 50 | 5,000 | 107 | 赵玉莲 | 10 | 1,000 |
| 48 | 李夕 | 50 | 5,000 | 108 | 孙建萍 | 10 | 1,000 |
| 49 | 樊远昆 | 30 | 3,000 | 109 | 王丽波 | 10 | 1,000 |
| 50 | 赵静安 | 20 | 2,000 | 110 | 谭晓晨 | 300 | 30,000 |
| 51 | 董向荣 | 10 | 1,000 | 111 | 陈晓玲 | 120 | 12,000 |
| 52 | 王淑荣 | 10 | 1,000 | 112 | 余曾 | 100 | 10,000 |
| 53 | 王鸿兆 | 20 | 2,000 | 113 | 崔志勇 | 50 | 5,000 |
| 54 | 颜玉芬 | 50 | 5,000 | 114 | 周湘斌 | 50 | 5,000 |
| 55 | 解秋萍 | 10 | 1,000 | 115 | 何锋 | 50 | 5,000 |
| 56 | 丁月杰 | 10 | 1,000 | 116 | 蓝勇 | 50 | 5,000 |
| 57 | 杨新华 | 20 | 2,000 | 117 | 程丽 | 50 | 5,000 |
| 58 | 翟湘 | 10 | 1,000 | 118 | 李复明 | 50 | 5,000 |
| 59 | 张建榆 | 30 | 3,000 | 119 | 冯如 | 50 | 5,000 |
| 60 | 张颖 | 10 | 1,000 | 120 | 张川 | 50 | 5,000 |
| 合计 | 15,500 | 1,550,000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北京华美时装厂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已 经履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程序,改制方案及产权界定结果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北京市朝阳区股份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符合当时有效 的《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过程合法合规。
(2)1995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期间,北京爱慕制衣厂职工个人股转让
根据当时的《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规定,在企业规定的持股限 额内,允许职工个人股在本企业内转让;法人股的转让,必须向本企业申报,并 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当时有效的《北京爱慕制衣厂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章程》约 定,企业的股份除集体共有股外,经理事会批准后可以按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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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后至有限公司成立前,北京爱慕制衣厂存在以下职工个 人股转让情况: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价格(元) |
|---|---|---|---|---|
| 1 | 李淑子 | 张荣明 | 500 | 50,000 |
| 2 | 霍志勇 | 张荣明 | 300 | 30,000 |
| 3 | 姚远生 | 张荣明 | 300 | 30,000 |
| 4 | 杜笔海 | 张荣明 | 300 | 30,000 |
| 5 | 孟小娟 | 张荣明 | 300 | 30,000 |
| 6 | 刘爱兰 | 张荣明 | 200 | 20,000 |
| 7 | 田幼芬 | 张荣明 | 200 | 20,000 |
| 8 | 王伟(注) | 张荣明 | 200 | - |
| 9 | 范如心 | 张荣明 | 200 | 20,000 |
| 10 | 解小兰 | 张荣明 | 200 | 20,000 |
| 11 | 张文 | 张荣明 | 200 | 20,000 |
| 12 | 程丽萍 | 张荣明 | 200 | 20,000 |
| 13 | 李东 | 张荣明 | 100 | 10,000 |
| 14 | 赵秀英 | 张荣明 | 100 | 10,000 |
| 15 | 贾桂淑 | 张荣明 | 100 | 10,000 |
| 16 | 程丽梅 | 张荣明 | 100 | 10,000 |
| 17 | 唐旻辉 | 张荣明 | 100 | 10,000 |
| 18 | 谢丽 | 张荣明 | 100 | 10,000 |
| 19 | 余曾 | 张荣明 | 100 | 10,000 |
| 20 | 刘家玲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1 | 周秀荣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2 | 张秀霞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3 | 曾昭民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4 | 李夕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5 | 王锋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6 | 周湘斌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7 | 何锋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8 | 蓝勇 | 张荣明 | 50 | 5,000 |
| 29 | 程丽 | 张荣明 | 50 | 5,000 |
| 30 | 李复明 | 张荣明 | 50 | 5,000 |
| 31 | 冯如 | 张荣明 | 50 | 5,000 |
| 32 | 张川 | 张荣明 | 50 | 5,000 |
| 33 | 张春霞 | 张荣明 | 30 | 3,000 |
| 34 | 姚珺 | 张荣明 | 30 | 3,000 |
| 35 | 樊远昆 | 张荣明 | 30 | 3,000 |
| 36 | 连松 | 张荣明 | 30 | 3,000 |
| 37 | 江淑芬 | 张荣明 | 30 | 3,000 |
| 38 | 桂春山 | 张荣明 | 20 | 2,000 |
| 39 | 王鸿兆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0 | 冯占永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1 | 沈继先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2 | 曹可珍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3 | 关英伟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4 | 王若玲 | 张荣明 | 2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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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价格(元) |
|---|---|---|---|---|
| 45 | 魏秀兰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6 | 陈霞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7 | 赵静安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8 | 刘雪萍 | 张荣明 | 20 | 2,000 |
| 49 | 任桂兰 | 张荣明 | 20 | 2,000 |
| 50 | 张娟 | 张荣明 | 20 | 2,000 |
| 51 | 郑蓉 | 张荣明 | 20 | 2,000 |
| 52 | 袁冬敏 | 张荣明 | 10 | 1,000 |
| 53 | 高贵华 | 张荣明 | 10 | 1,000 |
| 54 | 杜仲兰 | 张荣明 | 10 | 1,000 |
| 55 | 丁月杰 | 张荣明 | 10 | 1,000 |
| 56 | 田雨芬 | 张荣明 | 10 | 1,000 |
| 57 | 金玉兰 | 张荣明 | 10 | 1,000 |
| 58 | 苏学珍 | 张荣明 | 10 | 1,000 |
| 59 | 齐玉华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0 | 陈学英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1 | 张淑娣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2 | 张秀芬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3 | 康燕玲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4 | 徐新蕊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5 | 尹蓉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6 | 杨砾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7 | 华蓓莉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8 | 董向荣 | 张荣明 | 10 | 1,000 |
| 69 | 王淑荣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0 | 解秋萍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1 | 张颖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2 | 郭君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3 | 郭小芳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4 | 陈吾铭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5 | 张俊霞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6 | 周淑萍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7 | 周小华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8 | 宋跃生 | 张荣明 | 10 | 1,000 |
| 79 | 何杰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0 | 方洁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1 | 王翠丽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2 | 张德玲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3 | 张红丽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4 | 赵玉莲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5 | 孙建萍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6 | 王丽波 | 张荣明 | 10 | 1,000 |
| 87 | 陈小新(注) | 张荣明 | 10 | 1,000 |
| 张荣明受让股份数小计 | 5,240 | - | ||
| 88 | 张荣明 | 张礼强 | 3,470 | 347,000 |
| 89 | 张荣明 | 刘秀玲 | 20 | 2,000 |
| 90 | 张荣明 | 许学锋 | 350 | 35,000 |
| 91 | 张荣明 | 李新培 | 200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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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价格(元) |
|---|---|---|---|---|
| 92 | 张荣明 | 高丽平 | 60 | 6,000 |
| 93 | 张荣明 | 张荣龙 | 20 | 2,000 |
| 张荣明转让股份数小计 | 4,120 | - | ||
| 1 | 谭晓晨(注) | 栗娜 | 300 | - |
| 2 | 刘安娜(注) | 张建榆 | 200 | - |
| 3 | 翟湘(注) | 郑崝 | 10 | - |
注 1:张荣明与王伟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注 2:谭晓晨与栗娜系母女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注 3:张建榆与刘安娜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注 4:郑崝与翟湘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注 5:陈小新曾用名为陈丽。
发行人未针对 1995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期间北京爱慕制衣厂发生的职工个 人股转让行为召开理事会,不符合《北京爱慕制衣厂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章程》 的规定。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共涉及职工 91 名,其中共有 56 名职工就其个人股权转让 行为出具了确认函(对应合计转让股份数的 84.90%),除王伟与张荣明、谭晓晨 与栗娜、刘安娜与张建榆、翟湘与郑崝因近亲属关系无偿转让外,其余股权转让 均按照每股 100 元的价格平价转让,并确认股权转让转/受让方均实际支付/取得 了股权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当事人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 上述职工个人持股及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1995 年 1 月至 2000 年 3 月期间, 不存在代持情况。
其余 35 名职工(对应合计转让股份数的 15.01%)因离职时间较久远,保荐 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因未能取得相关人员联系而未取得其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事 项的确认,但相关股权转让均得到了股权受让方的确认。
2020 年 1 月至 2 月期间,发行人在《北京日报》共刊登 6 次声明,通知公 司历史自然人股东联系公司对其持股、股权转让情况进行确认。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无历史自然人股东对发行人历史股权转让情况进行确认,亦无人员对 发行人的股权提出争议或纠纷。
同时,针对上述未出具确认函的职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与公司当时在 职员工就上述职工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交叉印证访谈,未发现任何纠纷或潜在 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上述未出具确认函的职工因上述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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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向发行人或发行人股东提出异议、主张任何权利以及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情 形。
上述股权转让后,即北京爱慕制衣厂改制为有限公司前,北京爱慕制衣厂的 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弘正业集团 | 10,000 | 1,000,000 | 20.00% |
| 2 | 集体共有股 | 24,500 | 2,450,000 | 49.00% |
| 3 | 张荣明等36 名自然人 | 15,500 | 1,550,000 | 31.00% |
| 合计 | 50,000 | 5,000,000 | 100.00% |
其中,张荣明等 36 名自然人持股及出资具体明细如下:
| 序 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出资金额 (元) |
序 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出资金额 (元) |
|---|---|---|---|---|---|---|---|
| 1 | 张荣明 | 8,720 | 872,000 | 19 | 颜玉芬 | 50 | 5,000 |
| 2 | 张礼强 | 3,770 | 377,000 | 20 | 乜庆巨 | 40 | 4,000 |
| 3 | 周立如 | 350 | 35,000 | 21 | 王保印 | 40 | 4,000 |
| 4 | 许学锋 | 350 | 35,000 | 22 | 苏连英 | 40 | 4,000 |
| 5 | 栗娜 | 300 | 30,000 | 23 | 皮永华 | 40 | 4,000 |
| 6 | 张建榆 | 230 | 23,000 | 24 | 张和平 | 30 | 3,000 |
| 7 | 林节 | 200 | 20,000 | 25 | 杨新华 | 20 | 2,000 |
| 8 | 李新培 | 200 | 20,000 | 26 | 张帜 | 20 | 2,000 |
| 9 | 李文媛 | 150 | 15,000 | 27 | 刘曼莉 | 20 | 2,000 |
| 10 | 陈晓玲 | 120 | 12,000 | 28 | 张秀珍 | 20 | 2,000 |
| 11 | 刘秀玲 | 120 | 12,000 | 29 | 高凤 | 20 | 2,000 |
| 12 | 徐清 | 100 | 10,000 | 30 | 赵怡 | 20 | 2,000 |
| 13 | 李景存 | 100 | 10,000 | 31 | 张荣龙 | 20 | 2,000 |
| 14 | 任玉云 | 100 | 10,000 | 32 | 秦晓霞 | 10 | 1,000 |
| 15 | 霍凤荣 | 100 | 10,000 | 33 | 李淑筠 | 10 | 1,000 |
| 16 | 高丽平 | 60 | 6,000 | 34 | 孙海燕 | 10 | 1,000 |
| 17 | 崔志勇 | 50 | 5,000 | 35 | 郭东华 | 10 | 1,000 |
| 18 | 张俊秀 | 50 | 5,000 | 36 | 郑崝 | 10 | 1,000 |
| 合计 | 15,500 | 1,550,000 |
- 3 、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2000 年 3 月 -2017 年 5 月)
(1)2000 年 3 月,北京爱慕制衣厂改制为爱慕有限
2000 年北京爱慕制衣厂由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 变更为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
①资产评估
1999 年 6 月 10 日,北京财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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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评报(1999)第 03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1999 年 3 月 25 日,北京爱慕 制衣厂净资产评估值为 5,285,972.03 元。
②改制方案
1999 年 9 月 29 日,北京爱慕制衣厂制定了《“深化体制改革,开创 ‘爱 慕’新局面”——爱慕制衣厂深化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化体制改革方 案》)和《内部记名方案》。
《深化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拟将北京爱慕制衣厂由股份合作 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拟将 1994 年界定为集体共有股的 245 万元按 贡献大小、时间长短等因素考虑,分别记在有分配资格的职工名下,并按评估后 的价值折成 1 元/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3)拟将原职工个人股 155 万元及社 会法人股 100 万元按评估后的价值折成 1 元/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4)具备 资格的新老股东可以按 1 元/股的价格以货币资金认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5) 有限责任公司以北京爱慕制衣厂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值加上新增加的投资额 (货币投资)作为注册资本;(6)改制后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787.55 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787.55 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北京爱慕制衣 厂经评估的净资产 5,285,972.03 元折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525 万元,另一部分 为股东新增货币资金出资 262.55 万元。
A、集体共有股量化、转让并按评估价值折股
根据《深化体制改革方案》,北京爱慕制衣厂将 1994 年界定为集体共有股的 245 万元按贡献大小、时间长短等因素考虑,分别记入有分配资格的职工名下, 并按评估后的价值折成 1 元/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记名方案》明确了将 属于企业职工集体所有的资产计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具体方法:(1)符合条件的职 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总经理张荣明,第二类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第三类为一般员工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上述三类人员按 3:3.5:3.5 的比例 分配北京爱慕制衣厂的 49.00%集体共有股;(2)集体资产记在职工个人名下的 主要依据是员工对企业贡献的大小,同时考虑职位、厂龄和责任大小等因素;(3) 记在职工个人名下的产权允许在本企业内部进行转让,转让以协议价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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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记名方案》制定的北京爱慕制衣厂集体所有资产 245 万元(对应北京 爱慕制衣厂股本 24,500 股)的具体量化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所属类别 | 姓名 | 量化股分配数 量(股) |
序号 | 所属类别 | 姓名 | 量化股分配数 量(股) |
|---|---|---|---|---|---|---|---|
| 1 | 第一类 | 张荣明 | 7,350 | - | - | - | - |
| 第一类小计 | 7,350 | ||||||
| 2 | 第二类 | 周立如 | 815 | 12 | 第二类 | 张虹宇 | 451 |
| 3 | 张礼强 | 699 | 13 | 秦晓霞 | 477 | ||
| 4 | 刘秀玲 | 647 | 14 | 张荣龙 | 465 | ||
| 5 | 许学锋 | 633 | 15 | 杨东 | 200 | ||
| 6 | 高丽平 | 599 | 16 | 陈晓玲 | 200 | ||
| 7 | 崔志勇 | 582 | 17 | 姜鲁娃 | 160 | ||
| 8 | 万瑞方 | 552 | 18 | 王伟 | 192 | ||
| 9 | 李雪莹 | 520 | 19 | 刘安娜 | 178 | ||
| 10 | 孙薇 | 432 | 20 | 翟湘 | 156 | ||
| 11 | 张建榆 | 498 | 21 | 刘莉莉 | 119 | ||
| 第二类小计 | 8,575 | ||||||
| 22 | 第三类 | 徐莹 | 115 | 68 | 第三类 | 张艳云 | 88 |
| 23 | 郝桂琴 | 123 | 69 | 徐新蕊 | 101 | ||
| 24 | 张淑娣 | 109 | 70 | 崔秀花 | 94 | ||
| 25 | 皮永华 | 122 | 71 | 贺桂华 | 93 | ||
| 26 | 关秀兰 | 106 | 72 | 赵桂香 | 102 | ||
| 27 | 张俊秀 | 107 | 73 | 赵怡 | 98 | ||
| 28 | 曹可珍 | 130 | 74 | 霍凤荣 | 93 | ||
| 29 | 王若玲 | 121 | 75 | 田幼芬 | 131 | ||
| 30 | 刘曼莉 | 105 | 76 | 李淑筠 | 117 | ||
| 31 | 颜玉芬 | 109 | 77 | 康燕玲 | 108 | ||
| 32 | 李文媛 | 124 | 78 | 苍京 | 87 | ||
| 33 | 田金凤 | 107 | 79 | 张秀芬 | 108 | ||
| 34 | 苏学珍 | 110 | 80 | 王鸿兆 | 112 | ||
| 35 | 齐玉华 | 108 | 81 | 马海霞 | 115 | ||
| 36 | 陈学英 | 107 | 82 | 王凤玲 | 112 | ||
| 37 | 杨新华 | 119 | 83 | 董爱国 | 117 | ||
| 38 | 王保印 | 102 | 84 | 孙海燕 | 130 | ||
| 39 | 刘桂清 | 93 | 85 | 高小然 | 78 | ||
| 40 | 乜庆巨 | 95 | 86 | 冯占永 | 110 | ||
| 41 | 苏连英 | 102 | 87 | 高凤 | 152 | ||
| 42 | 关英伟 | 104 | 88 | 田淑清 | 109 | ||
| 43 | 刘武元 | 99 | 89 | 刘桂荣 | 110 | ||
| 44 | 徐清 | 110 | 90 | 袁冬敏 | 127 | ||
| 45 | 沈继先 | 105 | 91 | 韩秀玲 | 118 | ||
| 46 | 张和平 | 121 | 92 | 杜仲兰 | 116 | ||
| 47 | 张秀珍 | 118 | 93 | 高贵华 | 130 | ||
| 48 | 任玉云 | 141 | 94 | 徐会良 | 111 | ||
| 49 | 李景存 | 112 | 95 | 刘宗孝 | 24 | ||
| 50 | 张芳 | 90 | 96 | 赵淑芹 | 9 | ||
| 51 | 李平青 | 95 | 97 | 饶碧霞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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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所属类别 | 姓名 | 量化股分配数 量(股) |
序号 | 所属类别 | 姓名 | 量化股分配数 量(股) |
|---|---|---|---|---|---|---|---|
| 52 | 丁月杰 | 112 | 98 | 杨秀玲 | 24 | ||
| 53 | 栗娜 | 128 | 99 | 王芝香 | 3 | ||
| 54 | 杨冬梅 | 87 | 100 | 张洪瑞 | 19 | ||
| 55 | 吴惠民 | 84 | 101 | 刘芬 | 10 | ||
| 56 | 张帜 | 133 | 102 | 董富荣 | 10 | ||
| 57 | 林节 | 121 | 103 | 穆小美 | 8 | ||
| 58 | 于宗连 | 85 | 104 | 苏宝山 | 19 | ||
| 59 | 许杰 | 84 | 105 | 刘秀英 | 10 | ||
| 60 | 郭彦萍 | 81 | 106 | 李玉珍 | 82 | ||
| 61 | 玉淑英 | 107 | 107 | 王培良 | 10 | ||
| 62 | 金玉兰 | 107 | 108 | 刘爱兰 | 94 | ||
| 63 | 田雨芬 | 107 | 109 | 刘家玲 | 90 | ||
| 64 | 孙瑞珍 | 100 | 110 | 王士海 | 94 | ||
| 65 | 尹蓉 | 94 | 111 | 桂春山 | 89 | ||
| 66 | 张春霞 | 97 | 112 | 周秀荣 | 72 | ||
| 67 | 郭东华 | 95 | - | - | - | - | |
| 第三类小计 | 8,575 | ||||||
| 合计 | 24,500 |
上述 112 名员工在取得量化股后,其中 5 名员工将其持有的全部量化股进行 了转让,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价格(元) |
|---|---|---|---|---|
| 1 | 王伟 | 张荣明 | 192 | - |
| 2 | 周秀荣 | 张荣明 | 72 | 7,560.00 |
| 3 | 刘安娜 | 张建榆 | 178 | - |
| 4 | 翟湘 | 郑崝 | 156 | - |
| 5 | 刘莉莉 | 张礼强 | 119 | - |
注 1:张荣明与王伟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注 2:张建榆与刘安娜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注 3:郑崝与翟湘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注 4:张礼强与刘莉莉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集体共有股经量化分配、转让,并按评估后的价值折成 1 元/股的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后(折算比例为 1:105,即 1 股北京爱慕制衣厂的股份折合对应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金额为 105 元),该部分股东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金额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册 | 出资金额(元) | 序号 | 股东名册 | 出资金额(元) |
|---|---|---|---|---|---|
| 1 | 张荣明 | 799,470.00 | 55 | 许杰 | 8,820.00 |
| 2 | 周立如 | 85,575.00 | 56 | 郭彦萍 | 8,505.00 |
| 3 | 张礼强 | 85,890.00 | 57 | 玉淑英 | 11,235.00 |
| 4 | 刘秀玲 | 67,935.00 | 58 | 金玉兰 | 11,235.00 |
| 5 | 许学锋 | 66,465.00 | 59 | 田雨芬 | 11,235.00 |
| 6 | 高丽平 | 62,895.00 | 60 | 孙瑞珍 | 10,500.00 |
| 7 | 崔志勇 | 61,110.00 | 61 | 尹蓉 | 9,8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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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册 | 出资金额(元) | 序号 | 股东名册 | 出资金额(元) |
|---|---|---|---|---|---|
| 8 | 万瑞方 | 57,960.00 | 62 | 张春霞 | 10,185.00 |
| 9 | 李雪莹 | 54,600.00 | 63 | 郭东华 | 9,975.00 |
| 10 | 孙薇 | 45,360.00 | 64 | 张艳云 | 9,240.00 |
| 11 | 张建榆 | 70,980.00 | 65 | 徐新蕊 | 10,605.00 |
| 12 | 张虹宇 | 47,355.00 | 66 | 崔秀花 | 9,870.00 |
| 13 | 秦晓霞 | 50,085.00 | 67 | 贺桂华 | 9,765.00 |
| 14 | 张荣龙 | 48,825.00 | 68 | 赵桂香 | 10,710.00 |
| 15 | 杨东 | 21,000.00 | 69 | 赵怡 | 10,290.00 |
| 16 | 陈晓玲 | 21,000.00 | 70 | 霍凤荣 | 9,765.00 |
| 17 | 姜鲁娃 | 16,800.00 | 71 | 田幼芬 | 13,755.00 |
| 18 | 徐莹 | 12,075.00 | 72 | 李淑筠 | 12,285.00 |
| 19 | 郝桂琴 | 12,915.00 | 73 | 康燕玲 | 11,340.00 |
| 20 | 张淑娣 | 11,445.00 | 74 | 苍京 | 9,135.00 |
| 21 | 皮永华 | 12,810.00 | 75 | 张秀芬 | 11,340.00 |
| 22 | 关秀兰 | 11,130.00 | 76 | 王鸿兆 | 11,760.00 |
| 23 | 张俊秀 | 11,235.00 | 77 | 马海霞 | 12,075.00 |
| 24 | 曹可珍 | 13,650.00 | 78 | 王凤玲 | 11,760.00 |
| 25 | 王若玲 | 12,705.00 | 79 | 董爱国 | 12,285.00 |
| 26 | 刘曼莉 | 11,025.00 | 80 | 孙海燕 | 13,650.00 |
| 27 | 颜玉芬 | 11,445.00 | 81 | 高小然 | 8,190.00 |
| 28 | 李文媛 | 13,020.00 | 82 | 冯占永 | 11,550.00 |
| 29 | 田金凤 | 11,235.00 | 83 | 高凤 | 15,960.00 |
| 30 | 苏学珍 | 11,550.00 | 84 | 田淑清 | 11,445.00 |
| 31 | 齐玉华 | 11,340.00 | 85 | 刘桂荣 | 11,550.00 |
| 32 | 陈学英 | 11,235.00 | 86 | 袁冬敏 | 13,335.00 |
| 33 | 杨新华 | 12,495.00 | 87 | 韩秀玲 | 12,390.00 |
| 34 | 王保印 | 10,710.00 | 88 | 杜仲兰 | 12,180.00 |
| 35 | 刘桂清 | 9,765.00 | 89 | 高贵华 | 13,650.00 |
| 36 | 乜庆巨 | 9,975.00 | 90 | 徐会良 | 11,655.00 |
| 37 | 苏连英 | 10,710.00 | 91 | 刘宗孝 | 2,520.00 |
| 38 | 关英伟 | 10,920.00 | 92 | 赵淑芹 | 945.00 |
| 39 | 刘武元 | 10,395.00 | 93 | 饶碧霞 | 1,050.00 |
| 40 | 徐清 | 11,550.00 | 94 | 杨秀玲 | 2,520.00 |
| 41 | 沈继先 | 11,025.00 | 95 | 王芝香 | 315.00 |
| 42 | 张和平 | 12,705.00 | 96 | 张洪瑞 | 1,995.00 |
| 43 | 张秀珍 | 12,390.00 | 97 | 刘芬 | 1,050.00 |
| 44 | 任玉云 | 14,805.00 | 98 | 董富荣 | 1,050.00 |
| 45 | 李景存 | 11,760.00 | 99 | 穆小美 | 840.00 |
| 46 | 张芳 | 9,450.00 | 100 | 苏宝山 | 1,995.00 |
| 47 | 李平青 | 9,975.00 | 101 | 刘秀英 | 1,050.00 |
| 48 | 丁月杰 | 11,760.00 | 102 | 李玉珍 | 8,610.00 |
| 49 | 栗娜 | 13,440.00 | 103 | 王培良 | 1,050.00 |
| 50 | 杨冬梅 | 9,135.00 | 104 | 刘爱兰 | 9,870.00 |
| 51 | 吴惠民 | 8,820.00 | 105 | 刘家玲 | 9,450.00 |
| 52 | 张帜 | 13,965.00 | 106 | 王士海 | 9,870.00 |
| 53 | 林节 | 12,705.00 | 107 | 桂春山 | 9,345.00 |
| 54 | 于宗连 | 8,925.00 | 108 | 郑崝 | 16,380.00 |
| 合计 | 2,57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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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职工个人股及社会法人股按评估价值折股
据《深化体制改革方案》,原职工个人股 155 万元及社会法人股 100 万元按 评估后的价值折成 1 元/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折算比例为 1:105,即 1 股北京 爱慕制衣厂的股份老股折合对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为 105 元)。折股后,原 职工个人股股东及社会法人股股东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金额具体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序号 | 姓名/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
| 1 | 弘正业集团 | 1,050,000.00 | 20 | 颜玉芬 | 5,250.00 |
| 2 | 张荣明 | 915,600.00 | 21 | 乜庆巨 | 4,200.00 |
| 3 | 张礼强 | 395,850.00 | 22 | 王保印 | 4,200.00 |
| 4 | 周立如 | 36,750.00 | 23 | 苏连英 | 4,200.00 |
| 5 | 许学锋 | 36,750.00 | 24 | 皮永华 | 4,200.00 |
| 6 | 栗娜 | 31,500.00 | 25 | 张和平 | 3,150.00 |
| 7 | 张建榆 | 24,150.00 | 26 | 杨新华 | 2,100.00 |
| 8 | 林节 | 21,000.00 | 27 | 张帜 | 2,100.00 |
| 9 | 李新培 | 21,000.00 | 28 | 刘曼莉 | 2,100.00 |
| 10 | 李文媛 | 15,750.00 | 29 | 张秀珍 | 2,100.00 |
| 11 | 陈晓玲 | 12,600.00 | 30 | 高凤 | 2,100.00 |
| 12 | 刘秀玲 | 12,600.00 | 31 | 赵怡 | 2,100.00 |
| 13 | 徐清 | 10,500.00 | 32 | 张荣龙 | 2,100.00 |
| 14 | 李景存 | 10,500.00 | 33 | 秦晓霞 | 1,050.00 |
| 15 | 任玉云 | 10,500.00 | 34 | 李淑筠 | 1,050.00 |
| 16 | 霍凤荣 | 10,500.00 | 35 | 孙海燕 | 1,050.00 |
| 17 | 高丽平 | 6,300.00 | 36 | 郭东华 | 1,050.00 |
| 18 | 崔志勇 | 5,250.00 | 37 | 郑崝 | 1,050.00 |
| 19 | 张俊秀 | 5,250.00 | - | - | - |
| 合计 | 2,677,500.00 |
C、原股东增资
根据《深化体制改革方案》,具备资格的新老股东可以按 1 元/股的价格以货 币资金认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弘正业集团及陈晓玲等 42 名自然人[2] 合计以货币 资金增资 262.55 万元,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增加注册资 本额(元) |
增资金额 (元)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增加注册资 本额(元) |
增资金额 (元) |
|---|---|---|---|---|---|---|---|
| 1 | 弘正业集团 | 150,000 | 150,000 | 23 | 刘武元 | 20,000 | 20,000 |
| 2 | 张荣明 | 775,000 | 775,000 | 24 | 罗志武 | 20,000 | 20,000 |
| 3 | 张骁 | 250,000 | 250,000 | 25 | 张秀珍 | 20,000 | 20,000 |
| 4 | 李新培 | 150,000 | 150,000 | 26 | 周玉荣 | 20,000 | 20,000 |
| 5 | 周立如 | 115,000 | 115,000 | 27 | 李雪莹 | 20,000 | 20,000 |
2 本次实际增资股东 43 名与公司工商档案中本次改制的《验资报告》及股东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所记股东 18 名不一致,系为满足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部分实际增资股东委托名义股东代为持有有限公司出资额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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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股东名称 | 增加注册资 本额(元) |
增资金额 (元)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增加注册资 本额(元) |
增资金额 (元) |
|---|---|---|---|---|---|---|---|
| 6 | 张礼强 | 102,500 | 102,500 | 28 | 张帜 | 18,000 | 18,000 |
| 7 | 陈晓玲 | 100,000 | 100,000 | 29 | 张虹宇 | 10,000 | 10,000 |
| 8 | 张荣龙 | 98,000 | 98,000 | 30 | 任玉云 | 10,000 | 10,000 |
| 9 | 万瑞方 | 80,000 | 80,000 | 31 | 高小然 | 10,000 | 10,000 |
| 10 | 崔志勇 | 50,000 | 50,000 | 32 | 孙永红 | 10,000 | 10,000 |
| 11 | 连东田 | 50,000 | 50,000 | 33 | 萧莹 | 10,000 | 10,000 |
| 12 | 姜艳 | 50,000 | 50,000 | 34 | 张健 | 10,000 | 10,000 |
| 13 | 杨东 | 50,000 | 50,000 | 35 | 郑崝 | 10,000 | 10,000 |
| 14 | 姜鲁娃 | 50,000 | 50,000 | 36 | 刘曼莉 | 9,000 | 9,000 |
| 15 | 郑怡 | 50,000 | 50,000 | 37 | 高凤 | 8,000 | 8,000 |
| 16 | 孟凡荣 | 50,000 | 50,000 | 38 | 赵怡 | 8,000 | 8,000 |
| 17 | 付锡瑞 | 50,000 | 50,000 | 39 | 张建榆 | 7,000 | 7,000 |
| 18 | 许学锋 | 47,000 | 47,000 | 40 | 秦晓霞 | 5,000 | 5,000 |
| 19 | 高丽平 | 44,000 | 44,000 | 41 | 李淑筠 | 4,000 | 4,000 |
| 20 | 杨新华 | 28,000 | 28,000 | 42 | 孙海燕 | 4,000 | 4,000 |
| 21 | 刘秀玲 | 28,000 | 28,000 | 43 | 郭东华 | 3,000 | 3,000 |
| 22 | 孙薇 | 22,000 | 22,000 | - | - | - | - |
| 合计 | 2,625,500 | 2,625,500 |
经过上述集体共有股量化及转让并折股、原职工个人股及社会法人股折股及 原股东增资后,改制后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股东为 121 名,超过当 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的规定。因此,为满足 《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登记要求,有 103 名实际出资人委托张荣明等 12 人代其 持有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具体委托持股情况见本节“十、发行人工会 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之 “(一)委托持股的形成”。
1999 年 9 月 29 日,北京爱慕制衣厂召开职工、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1)同意将北京爱慕制衣厂按现代企业制度,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改建后的公司名称为: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2)同意《深化体制改革方案》; (3)确认北京财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北京爱慕制衣厂的评估值。其中总资 产为 51,488,909.06 元、总负债为 46,202,937.03 元、所有者权益为 5,285,972.03 元;(4)同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5)同意没有争议的、已确认为属于北京爱 慕制衣厂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的资产按贡献大小、时间长短记在在册职工名下 (包括退休职工);(6)同意《内部记名方案》;(7)同意允许内部转让股份;(8) 确认转让后各股东所占股份;(9)同意净资产剩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③产权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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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工业局、北京市朝阳区清产核资办公室分别于 1999 年 12 月及 2000 年 1 月对北京爱慕制衣厂报送的《资金核实申报(审批)表》和《产权界 定申报表》进行盖章确认。
1999 年 12 月 16 日,弘正业集团、北京爱慕制衣厂企业集体职工、北京爱 慕制衣厂职工个人代表人共同签订了《(企业)产权界定协议书》,就北京爱慕制 衣厂所有者权益归属达成协议,界定北京爱慕制衣厂所有者权益中归属弘正业集 团所有者权益比例 20.00%,归属北京爱慕制衣厂企业集体职工所有者权益比例 49.00%,归属北京爱慕制衣厂职工个人所有者权益比例 31.00%。该协议签署后 经北京市朝阳区清产核资办公室盖章确认。
④政府部门关于改制的批复
2000 年 2 月 1 日,北京市朝阳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北京爱 慕制衣厂改制方案的批复》(朝体改[2000]1 号),批复主要内容为:北京爱慕制 衣厂产权关系清晰,资产处置符合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政策和程序,同意北京爱慕 制衣厂的改制方案。
⑤爱慕有限设立
改制完成后,由于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为 121 人,为满足当时《公司法》关 于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要求,部分股东将其所持股权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 形成了 12 名显名股东代 103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股权,合计工商登记股东为 18 名 的情形。
2000 年 3 月 13 日,北京中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书》(中威验 [2000]第 221 号),经审验:(1)爱慕有限注册资本为 787.55 万元;(2)弘正业 集团以净资产出资 105 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 15 万元,合计出资 12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5.23%;(3)张荣明等 17 名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出资 420 万 元,以货币资金出资 247.55 万元,合计出资 667.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84.77%,(4)上述货币资金出资已于 2000 年 3 月 10 日存入指定账户。
2000 年 3 月 15 日,爱慕有限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载注册资本为 787.55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改制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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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商登记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合计 (元) |
出资比例 | 工商登记 出资比例 |
|---|---|---|---|---|---|---|
| 净资产 | 货币 | |||||
| 1 | 张荣明 | 2,041,515 | 923,000 | 2,964,515 | 37.64% | 40% |
| 2 | 弘正业集团 | 1,050,000 | 150,000 | 1,200,000 | 15.24% | 16% |
| 3 | 张礼强 | 481,740 | 102,500 | 584,240 | 7.42% | 8% |
| 4 | 连东田 | 71,400 | 350,000 | 421,400 | 5.35% | 6% |
| 5 | 刘秀玲 | 336,000 | 72,000 | 408,000 | 5.18% | 6% |
| 6 | 周立如 | 139,755 | 245,000 | 384,755 | 4.89% | 5% |
| 7 | 万瑞方 | 197,925 | 80,000 | 277,925 | 3.53% | 4% |
| 8 | 张骁 | - | 250,000 | 250,000 | 3.17% | 3% |
| 9 | 高丽平 | 189,315 | 44,000 | 233,315 | 2.96% | 3% |
| 10 | 李新培 | 21,000 | 150,000 | 171,000 | 2.17% | 2% |
| 11 | 许学锋 | 103,215 | 47,000 | 150,215 | 1.91% | 2% |
| 12 | 任玉云 | 137,865 | 10,000 | 147,865 | 1.88% | 2% |
| 13 | 李文媛 | 113,610 | 18,000 | 131,610 | 1.67% | 2% |
| 14 | 高凤 | 75,495 | 49,000 | 124,495 | 1.58% | 2% |
| 15 | 杨新华 | 76,125 | 48,000 | 124,125 | 1.58% | 2% |
| 16 | 罗志武 | 65,730 | 49,000 | 114,730 | 1.46% | 2% |
| 17 | 栗娜 | 94,710 | 18,000 | 112,710 | 1.43% | 2% |
| 18 | 李雪莹 | 54,600 | 20,000 | 74,600 | 0.95% | 1% |
| 合计 | 5,250,000 | 2,625,500 | 7,875,500 | 100.00% | 100% |
注:爱慕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出资比例为实际出资比例的四舍五入数。
上表中张荣明、高丽平、连东田、万瑞方、杨新华、刘秀玲、栗娜、罗志武、 任玉玉、李文媛、高凤、周立如等 12 名股东所持爱慕有限出资额为其自身出资 额和代其他股东所持出资额的合计,具体委托持股情况见本节“十、发行人工会 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之 “(一)委托持股的形成”。
因北京爱慕制衣厂由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爱慕有限的实 际股东超过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的规定, 为满足《公司法》对于股东人数的要求,上述部分实际股东将其持有的爱慕有限 的出资额委托给张荣明等股东代为持有,形成委托持股关系,存在实际股东与工 商登记股东不一致的情形。爱慕有限于 2001 年组织清理委托持股,并进行股权 转让、增资,2001 年 7 月,爱慕有限实际股东及出资情况与工商登记股东及出 资情况保持一致。
此外,爱慕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载明的各股东出资比例因简单四舍五入存 在登记错误,各股东出资比例加总为 108%。爱慕有限在后续的股权转让等所涉 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中及时纠正了上述工商登记的合计出资比例,对股东的实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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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和持股情况并未造成不当影响。
针对上述工商登记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 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 了之日起计算。
2001 年 7 月爱慕有限实际股东及出资情况与工商登记股东及出资情况保持 一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经超过法定的两年追责时效,且经保荐机构和发行 人律师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的公开查询,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受到工商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出具《承诺函》,承诺 针对爱慕制衣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存在的委托持股、工商登记股东与实 际股东不一致等问题,若发行人因此而受到相关主管机关任何行政处罚(包括但 不限于罚款),或基于法律、法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其股东发生股权权属纠 纷或任何风险事项,其将无条件代发行人全额支付相应的款项并自愿放弃向发行 人追偿的权利,对发行人及其股东的损失进行补偿,保证发行人及其股东不会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工商登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被相关主 管部门进行追责和处罚的风险较低,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 碍。
2020 年 2 月 26 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报送《区金融办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产权确认有关事宜的请示》(朝金文 ﹝2020﹞26 号),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经调查研究:爱慕股份前身北京 华美时装厂、北京爱慕制衣厂的改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产权界定清晰;北京市朝阳区国资委也确认爱慕股份设立、改制时资产产权清晰、 归属明确、改制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集体资产流失及纠纷或争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0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向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出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产权确认事宜的批复》 (朝政批﹝2020﹞2 号),原则同意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爱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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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权情况的确认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改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改制合法有效。本次改制中存在的委托持股、工 商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等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01 年 7 月,爱慕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为了使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尽可能与真实股东保持一致,爱慕有限于 2001 年组织清理公司委托持股情况。2001 年,公司 103 名委托人与张荣明等 12 名被 委托人解除股权代持关系。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103 名委托人与张荣明之间发 生了股权转让,此部分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和股权转让情况具体见本节“十、发行 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 况”之“(二)委托持股的解除”。
爱慕有限股权代持清理及 103 名原委托人完成股权转让后,为保持公司工商 登记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一致,爱慕有限于 2001 年 6 月 16 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 股东会决议,同意部分股东进行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价格(元) |
|---|---|---|---|---|
| 1 | 连东田 | 张文 | 162,609 | 162,609 |
| 2 | 张荣明 | 104,791 | 104,791 | |
| 3 | 高凤 | 郑崝 | 60,000 | 60,000 |
| 4 | 刘武元 | 64,495 | 64,495 | |
| 5 | 罗志武 | 张健 | 53,130 | 53,130 |
| 6 | 刘秀玲 | 陈晓玲 | 200,000 | 200,000 |
| 7 | 张虹宇 | 52,629 | 52,629 | |
| 8 | 杨新华 | 张荣明 | 68,003 | 68,003 |
| 9 | 高丽平 | 付锡瑞 | 103,315 | 103,315 |
| 10 | 许学锋 | 张荣明 | 20,215 | 20,215 |
| 11 | 万瑞方 | 姜鲁娃 | 127,925 | 127,925 |
| 12 | 张礼强 | 李新培 | 331,241 | 331,241 |
| 13 | 周立如 | 孙薇 | 55,398 | 55,398 |
| 14 | 秦晓霞 | 54,357 | 54,357 | |
| 15 | 任玉云 | 张荣龙 | 147,865 | 147,865 |
| 16 | 栗娜 | 姜艳 | 112,710 | 112,710 |
| 17 | 李文媛 | 孟凡荣 | 84,000 | 84,000 |
| 18 | 张荣明 | 47,610 | 47,610 |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爱慕有限拟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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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爱慕有限于 2001 年 6 月 16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同 时,审议同意将爱慕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787.55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 212.45 万元全部由自然人股东张荣明、张荣龙、姜鲁娃、李雪莹、李新培、 张骁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增加额(元) | 增资价格(元) | 出资方式 |
|---|---|---|---|---|
| 1 | 张荣明 | 1,915,337 | 1,915,337 | 现金 |
| 2 | 张荣龙 | 97,785 | 97,785 | 现金 |
| 3 | 姜鲁娃 | 44,219 | 44,219 | 现金 |
| 4 | 李雪莹 | 25,400 | 25,400 | 现金 |
| 5 | 李新培 | 21,759 | 21,759 | 现金 |
| 6 | 张骁 | 20,000 | 20,000 | 现金 |
| 合计 | 2,124,500 | 2,124,500 | - |
2001 年 6 月 25 日,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 (华伦验字(2001)第 03020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 2001 年 6 月 25 日, 自然人股东张荣明、张荣龙、姜鲁娃、李雪莹、李新培、张骁已将用于增加注册 资本的货币资金 212.45 万元存入爱慕有限账户。
2001 年 7 月 5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弘正业集团 | 1,200,000 | 12.00% |
| 2 | 张荣明 | 5,120,471 | 51.20% |
| 3 | 李新培 | 524,000 | 5.24% |
| 4 | 周立如 | 275,000 | 2.75% |
| 5 | 张骁 | 270,000 | 2.70% |
| 6 | 张礼强 | 252,999 | 2.53% |
| 7 | 张荣龙 | 245,650 | 2.46% |
| 8 | 陈晓玲 | 200,000 | 2.00% |
| 9 | 姜鲁娃 | 172,144 | 1.72% |
| 10 | 张文 | 162,609 | 1.63% |
| 11 | 刘秀玲 | 155,371 | 1.55% |
| 12 | 连东田 | 154,000 | 1.54% |
| 13 | 万瑞方 | 150,000 | 1.50% |
| 14 | 许学锋 | 130,000 | 1.30% |
| 15 | 高丽平 | 130,000 | 1.30% |
| 16 | 姜艳 | 112,710 | 1.13% |
| 17 | 付锡瑞 | 103,315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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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8 | 李雪莹 | 100,000 | 1.00% |
| 19 | 孟凡荣 | 84,000 | 0.84% |
| 20 | 刘武元 | 64,495 | 0.65% |
| 21 | 罗志武 | 61,600 | 0.62% |
| 22 | 郑崝 | 60,000 | 0.60% |
| 23 | 杨新华 | 56,122 | 0.56% |
| 24 | 孙薇 | 55,398 | 0.55% |
| 25 | 秦晓霞 | 54,357 | 0.54% |
| 26 | 张健 | 53,130 | 0.53% |
| 27 | 张虹宇 | 52,629 | 0.53%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 |
至此,爱慕有限工商登记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一致,不存在委托代持情形。 (3)2004 年 9 月,爱慕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7 月 30 日,爱慕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许学锋、 连东田、孟凡荣、弘正业集团分别将其所持爱慕有限股权 13.00 万元、15.40 万 元、8.40 万元、120.00 万元转让张荣明,转让价格为 1.00 元/出资额;同意张荣 明将所持爱慕有限部分股权 20.00 万元转让给宋玉惠,转让价格为 1.00 元/出资 额。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4 年 9 月 27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6,488,471 | 64.88% |
| 2 | 李新培 | 524,000 | 5.24% |
| 3 | 周立如 | 275,000 | 2.75% |
| 4 | 张骁 | 270,000 | 2.70% |
| 5 | 张礼强 | 252,999 | 2.53% |
| 6 | 张荣龙 | 245,650 | 2.46% |
| 7 | 陈晓玲 | 200,000 | 2.00% |
| 8 | 宋玉惠 | 200,000 | 2.00% |
| 9 | 姜鲁娃 | 172,144 | 1.72% |
| 10 | 张文 | 162,609 | 1.63% |
| 11 | 刘秀玲 | 155,371 | 1.55% |
| 12 | 万瑞方 | 150,000 | 1.50% |
| 13 | 高丽平 | 130,000 | 1.30% |
| 14 | 姜艳 | 112,710 | 1.13% |
| 15 | 付锡瑞 | 103,315 | 1.03% |
| 16 | 李雪莹 | 10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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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7 | 刘武元 | 64,495 | 0.64% |
| 18 | 罗志武 | 61,600 | 0.62% |
| 19 | 郑崝 | 60,000 | 0.60% |
| 20 | 杨新华 | 56,122 | 0.56% |
| 21 | 孙薇 | 55,398 | 0.55% |
| 22 | 秦晓霞 | 54,357 | 0.54% |
| 23 | 张健 | 53,130 | 0.53% |
| 24 | 张虹宇 | 52,629 | 0.53%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 |
根据弘正业集团的工商档案,弘正业集团于 1995 年 4 月 1 日设立,为北京 市朝阳区工业局主管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截至 2004 年 9 月弘正业集团将其 持有的爱慕有限的股权转让给张荣明前,弘正业集团持有爱慕有限 120 万元出 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定,集体企业在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享有下列权利:(一)对其全部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拒绝任何形式的平调。因此,弘正业集团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其持有爱慕有限的资产为集体资产。弘正业集团依法享有对其财产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自主决定权,不存在国有资产成分。
2004 年 9 月,弘正业集团将其持有的爱慕有限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张荣明 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①2004 年 6 月 28 日,弘正业集团召开会议讨论退出在爱慕有限投资事宜。
②2004 年 7 月 30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弘正业集团将 其持有的爱慕有限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张荣明,转让价格 1 元/注册资本。同日, 弘正业集团与张荣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爱慕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北京 爱慕内衣有限公司章程》。
③2004 年 9 月 27 日,爱慕有限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北 京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1201427)。
2020 年 1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 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确认有关情况予以说明的函》(朝国资文[2020]12 号), “北京弘正业集团对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含其前身北京华美时装厂、北京爱 慕制衣厂)的历次出资、股权转让的方案、程序及价格确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北京弘正业集团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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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债权人利益或职工权益的情形。2004 年 7 月北京弘正业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 120 万元出资额的行为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其定价合理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债权人利益或职工权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股权、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弘正业集团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其持有爱慕有限的资产为集体资 产,不存在国有资产成分;弘正业集团将其持有的爱慕有限的股权转让给张荣明 已经履行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及变更登记程序,不属于国有资产 转让,无需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
(4)2005 年 12 月,爱慕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5 年 12 月 21 日,爱慕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张荣 明对爱慕有限增资 1,000 万元。
根据《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交存入资资金凭证》、《企业入资信息退资划资信息 查询》,张荣明于 2005 年 12 月 22 日将 1,000 万元现金交存于爱慕有限中国银行 北京市朝阳支行银行账户。
2005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根据当时有效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 见》(京工商发[2004]19 号)(2004 年 2 月 15 日实施,2008 年失效)规定第三部 分“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第十三条“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 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 用帐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 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本次增资为现金增资,本 次增资虽然没有经过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但符合北京市工商局当时有 效的规定,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本次增资真实、有效。
本次增资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6,488,471 | 82.44% |
| 2 | 李新培 | 524,000 | 2.62% |
| 3 | 周立如 | 275,000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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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4 | 张骁 | 270,000 | 1.35% |
| 5 | 张礼强 | 252,999 | 1.27% |
| 6 | 张荣龙 | 245,650 | 1.23% |
| 7 | 陈晓玲 | 200,000 | 1.00% |
| 8 | 宋玉惠 | 200,000 | 1.00% |
| 9 | 姜鲁娃 | 172,144 | 0.86% |
| 10 | 张文 | 162,609 | 0.81% |
| 11 | 刘秀玲 | 155,371 | 0.78% |
| 12 | 万瑞方 | 150,000 | 0.75% |
| 13 | 高丽平 | 130,000 | 0.65% |
| 14 | 姜艳 | 112,710 | 0.56% |
| 15 | 付锡瑞 | 103,315 | 0.52% |
| 16 | 李雪莹 | 100,000 | 0.50% |
| 17 | 刘武元 | 64,495 | 0.32% |
| 18 | 罗志武 | 61,600 | 0.31% |
| 19 | 郑崝 | 60,000 | 0.30% |
| 20 | 杨新华 | 56,122 | 0.28% |
| 21 | 孙薇 | 55,398 | 0.28% |
| 22 | 秦晓霞 | 54,357 | 0.27% |
| 23 | 张健 | 53,130 | 0.27% |
| 24 | 张虹宇 | 52,629 | 0.26% |
| 合计 | 20,000,000 | 100.00% |
2020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126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
(5)2006 年 11 月,爱慕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6 年 10 月 30 日,爱慕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张荣 明等 22 名原自然人股东对爱慕有限增资 1,000 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增加额(元) | 增资金额(元) | 出资方式 |
|---|---|---|---|---|
| 1 | 张荣明 | 4,924,731 | 4,924,731 | 现金 |
| 2 | 高丽平 | 794,000 | 794,000 | 现金 |
| 3 | 周立如 | 675,000 | 675,000 | 现金 |
| 4 | 张礼强 | 652,999 | 652,999 | 现金 |
| 5 | 张文 | 562,609 | 562,609 | 现金 |
| 6 | 万瑞方 | 550,000 | 550,000 | 现金 |
| 7 | 张荣龙 | 245,650 | 245,650 | 现金 |
| 8 | 陈晓玲 | 200,000 | 200,000 | 现金 |
| 9 | 宋玉惠 | 200,000 | 200,000 | 现金 |
| 10 | 姜鲁娃 | 172,144 | 172,144 | 现金 |
| 11 | 刘秀玲 | 155,371 | 155,371 | 现金 |
| 12 | 张健 | 146,870 | 146,870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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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增加额(元) | 增资金额(元) | 出资方式 |
|---|---|---|---|---|
| 13 | 姜艳 | 112,710 | 112,710 | 现金 |
| 14 | 付锡瑞 | 103,315 | 103,315 | 现金 |
| 15 | 李雪莹 | 100,000 | 100,000 | 现金 |
| 16 | 刘武元 | 64,495 | 64,495 | 现金 |
| 17 | 罗志武 | 61,600 | 61,600 | 现金 |
| 18 | 郑崝 | 60,000 | 60,000 | 现金 |
| 19 | 杨新华 | 56,122 | 56,122 | 现金 |
| 20 | 孙薇 | 55,398 | 55,398 | 现金 |
| 21 | 秦晓霞 | 54,357 | 54,357 | 现金 |
| 22 | 张虹宇 | 52,629 | 52,629 | 现金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 |
2006 年 11 月 10 日,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泽 永诚验字(2006)第 062 号),截至 2006 年 11 月 9 日,爱慕有限已收到股东张 荣明、张文、张健、周立如等 22 名原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爱 慕有限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3,000 万元。
2006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21,413,202 | 71.38% |
| 2 | 周立如 | 950,000 | 3.17% |
| 3 | 高丽平 | 924,000 | 3.08% |
| 4 | 张礼强 | 905,998 | 3.02% |
| 5 | 张文 | 725,218 | 2.42% |
| 6 | 万瑞方 | 700,000 | 2.33% |
| 7 | 李新培 | 524,000 | 1.75% |
| 8 | 张荣龙 | 491,300 | 1.64% |
| 9 | 陈晓玲 | 400,000 | 1.33% |
| 10 | 宋玉惠 | 400,000 | 1.33% |
| 11 | 姜鲁娃 | 344,288 | 1.15% |
| 12 | 刘秀玲 | 310,742 | 1.04% |
| 13 | 张骁 | 270,000 | 0.90% |
| 14 | 姜艳 | 225,420 | 0.75% |
| 15 | 付锡瑞 | 206,630 | 0.69% |
| 16 | 张健 | 200,000 | 0.67% |
| 17 | 李雪莹 | 200,000 | 0.67% |
| 18 | 刘武元 | 128,990 | 0.43% |
| 19 | 罗志武 | 123,200 | 0.41% |
| 20 | 郑崝 | 120,000 | 0.40% |
| 21 | 杨新华 | 112,244 | 0.37% |
| 22 | 孙薇 | 110,796 | 0.37% |
9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23 | 秦晓霞 | 108,714 | 0.36% |
| 24 | 张虹宇 | 105,258 | 0.35% |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 |
(6)2008 年 11 月,爱慕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10 月 6 日,爱慕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新培 等 4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其所持有爱慕有限出资转让给张荣明,同意张荣明将所 持有爱慕有限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周立如等 20 名自然人,同时增加新股东许学锋。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价格(元) |
|---|---|---|---|---|
| 1 | 李新培 | 张荣明 | 524,000 | 524,000 |
| 2 | 高丽平 | 324,000 | 324,000 | |
| 3 | 张骁 | 270,000 | 270,000 | |
| 4 | 宋玉惠 | 100,000 | 100,000 | |
| 5 | 张荣明 | 周立如 | 475,000 | 475,000 |
| 6 | 张礼强 | 452,999 | 452,999 | |
| 7 | 万瑞方 | 350,000 | 350,000 | |
| 8 | 许学锋 | 300,000 | 300,000 | |
| 9 | 张文 | 246,422 | 246,422 | |
| 10 | 张荣龙 | 245,650 | 245,650 | |
| 11 | 陈晓玲 | 200,000 | 200,000 | |
| 12 | 姜鲁娃 | 172,144 | 172,144 | |
| 13 | 刘秀玲 | 155,371 | 155,371 | |
| 14 | 姜艳 | 112,710 | 112,710 | |
| 15 | 付锡瑞 | 103,315 | 103,315 | |
| 16 | 李雪莹 | 100,000 | 100,000 | |
| 17 | 张健 | 100,000 | 100,000 | |
| 18 | 刘武元 | 64,495 | 64,495 | |
| 19 | 罗志武 | 61,600 | 61,600 | |
| 20 | 郑崝 | 60,000 | 60,000 | |
| 21 | 杨新华 | 56,122 | 56,122 | |
| 22 | 孙薇 | 55,398 | 55,398 | |
| 23 | 秦晓霞 | 54,357 | 54,357 | |
| 24 | 张虹宇 | 52,629 | 52,629 |
2008 年 11 月 26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9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股东名称 1 张荣明 2 周立如 3 张礼强 4 万瑞方 5 张文 6 张荣龙 7 陈晓玲 8 高丽平 9 姜鲁娃 10 刘秀玲 11 姜艳 12 付锡瑞 13 张健 14 许学锋 15 李雪莹 16 宋玉惠 17 刘武元 18 罗志武 19 郑崝 20 杨新华 21 孙薇 22 秦晓霞 23 张虹宇 合计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张荣明 | 19,212,990 | 64.04% | |
| 周立如 | 1,425,000 | 4.75% | |
| 张礼强 | 1,358,997 | 4.53% | |
| 万瑞方 | 1,050,000 | 3.50% | |
| 张文 | 971,640 | 3.24% | |
| 张荣龙 | 736,950 | 2.46% | |
| 陈晓玲 | 600,000 | 2.00% | |
| 高丽平 | 600,000 | 2.00% | |
| 姜鲁娃 | 516,432 | 1.72% | |
| 刘秀玲 | 466,113 | 1.55% | |
| 姜艳 | 338,130 | 1.13% | |
| 付锡瑞 | 309,945 | 1.03% | |
| 张健 | 300,000 | 1.00% | |
| 许学锋 | 300,000 | 1.00% | |
| 李雪莹 | 300,000 | 1.00% | |
| 宋玉惠 | 300,000 | 1.00% | |
| 刘武元 | 193,485 | 0.65% | |
| 罗志武 | 184,800 | 0.62% | |
| 郑崝 | 180,000 | 0.60% | |
| 杨新华 | 168,366 | 0.56% | |
| 孙薇 | 166,194 | 0.55% | |
| 秦晓霞 | 163,071 | 0.54% | |
| 张虹宇 | 157,887 | 0.53% | |
| 30,000,000 | 100.00% |
(7)2009 年 9 月,爱慕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7 月 14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刘秀玲、 姜鲁娃、付锡瑞分别将其所持爱慕有限 46.6113 万元、51.4632 万元和 30.9945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张荣明。
2009 年 7 月 15 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 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价格(元) |
|---|---|---|---|---|
| 1 | 刘秀玲 | 张荣明 | 466,113 | 466,113 |
| 2 | 姜鲁娃 | 514,631 | 514,631 | |
| 3 | 付锡瑞 | 309,945 | 309,945 |
2009 年 9 月 2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9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20,505,480 | 68.35% |
| 2 | 周立如 | 1,425,000 | 4.75% |
| 3 | 张礼强 | 1,358,997 | 4.53% |
| 4 | 万瑞方 | 1,050,000 | 3.50% |
| 5 | 张文 | 971,640 | 3.24% |
| 6 | 张荣龙 | 736,950 | 2.46% |
| 7 | 陈晓玲 | 600,000 | 2.00% |
| 8 | 高丽平 | 600,000 | 2.00% |
| 9 | 姜艳 | 338,130 | 1.13% |
| 10 | 张健 | 300,000 | 1.00% |
| 11 | 许学锋 | 300,000 | 1.00% |
| 12 | 李雪莹 | 300,000 | 1.00% |
| 13 | 宋玉惠 | 300,000 | 1.00% |
| 14 | 刘武元 | 193,485 | 0.65% |
| 15 | 罗志武 | 184,800 | 0.62% |
| 16 | 郑崝 | 180,000 | 0.60% |
| 17 | 杨新华 | 168,366 | 0.56% |
| 18 | 孙薇 | 166,194 | 0.55% |
| 19 | 秦晓霞 | 163,071 | 0.54% |
| 20 | 张虹宇 | 157,887 | 0.53% |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 |
(8)2010 年 6 月,爱慕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4 月 2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万瑞方将 其所持爱慕有限 105 万元出资转让给张荣明。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出资 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05 万元。
2010 年 6 月 29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21,555,480 | 71.85% |
| 2 | 周立如 | 1,425,000 | 4.75% |
| 3 | 张礼强 | 1,358,997 | 4.53% |
| 4 | 张文 | 971,640 | 3.24% |
| 5 | 张荣龙 | 736,950 | 2.46% |
| 6 | 陈晓玲 | 600,000 | 2.00% |
| 7 | 高丽平 | 600,000 | 2.00% |
| 8 | 姜艳 | 338,130 | 1.13% |
| 9 | 张健 | 300,000 | 1.00% |
| 10 | 许学锋 | 300,000 | 1.00% |
| 11 | 李雪莹 | 300,000 | 1.00% |
9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2 | 宋玉惠 | 300,000 | 1.00% |
| 13 | 刘武元 | 193,485 | 0.65% |
| 14 | 罗志武 | 184,800 | 0.62% |
| 15 | 郑崝 | 180,000 | 0.60% |
| 16 | 杨新华 | 168,366 | 0.56% |
| 17 | 孙薇 | 166,194 | 0.55% |
| 18 | 秦晓霞 | 163,071 | 0.54% |
| 19 | 张虹宇 | 157,887 | 0.53% |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 |
(9)2010 年 11 月,爱慕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10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张荣明 将其所持爱慕有限 619.406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爱慕投资;同意周立如等 18 名自 然人股东分别将其所持爱慕有限出资额转让给美山子科技。
2010 年 10 月 14 日,上述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价格(元) |
|---|---|---|---|---|
| 1 | 张荣明 | 爱慕投资 | 6,194,067 | 6,194,067 |
| 2 | 周立如 | 美山子科技 | 1,425,000 | 1,425,000 |
| 3 | 张礼强 | 1,358,997 | 1,358,997 | |
| 4 | 张文 | 971,640 | 971,640 | |
| 5 | 张荣龙 | 736,950 | 736,950 | |
| 6 | 陈晓玲 | 600,000 | 600,000 | |
| 7 | 高丽平 | 600,000 | 600,000 | |
| 8 | 姜艳 | 338,130 | 338,130 | |
| 9 | 张健 | 300,000 | 300,000 | |
| 10 | 许学锋 | 300,000 | 300,000 | |
| 11 | 李雪莹 | 300,000 | 300,000 | |
| 12 | 宋玉惠 | 300,000 | 300,000 | |
| 13 | 刘武元 | 193,485 | 193,485 | |
| 14 | 罗志武 | 184,800 | 184,800 | |
| 15 | 郑崝 | 180,000 | 180,000 | |
| 16 | 杨新华 | 168,366 | 168,366 | |
| 17 | 孙薇 | 166,194 | 166,194 | |
| 18 | 秦晓霞 | 163,071 | 163,071 | |
| 19 | 张虹宇 | 157,887 | 157,887 | |
| 美山子受让出资额合计 | 8,444,520 | 8,444,520 |
2010 年 11 月 1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慕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9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5,361,413 | 51.20% |
| 2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0 | 28.15% |
| 3 | 爱慕投资 | 6,194,067 | 20.65% |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 |
(10)2016 年 7 月,爱慕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6 年 7 月 20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 变更为 10,000 万元,变更后的出资情况为爱慕投资出资 2,064.689 万元,美山子 科技出资 2,814.84 万元,张荣明出资 5,120.471 万元。
本次增资为爱慕有限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16 年 7 月 25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爱慕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51,204,710 | 51.20% |
| 2 | 美山子科技 | 28,148,400 | 28.15% |
| 3 | 爱慕投资 | 20,646,890 | 20.65% |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 |
2020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126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
(11)2016 年 12 月,爱慕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 14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爱慕有 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0,660 万元,增资金额为 12,540 万元。今盛泽爱、今盛泽优 和今盛泽美分别以现金认缴 4,370 万元、4,370 万元和 3,800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 资本的金额分别为 230 万元、230 万元和 200 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12 月 28 日,今盛泽爱、今盛泽优和今盛泽美分别向爱慕有限银行 账户交存 4,370 万元、4,370 万元和 3,8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4 日,爱慕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爱慕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9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51,204,710 | 48.03% |
| 2 | 美山子科技 | 28,148,400 | 26.41% |
| 3 | 爱慕投资 | 20,646,890 | 19.37% |
| 4 | 今盛泽爱 | 2,300,000 | 2.16% |
| 5 | 今盛泽优 | 2,300,000 | 2.16% |
| 6 | 今盛泽美 | 2,000,000 | 1.88% |
| 合计 | 106,600,000 | 100.00% |
2020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126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
- (12)2017 年 1 月,爱慕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7 年 1 月 17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 变更为 22,540 万元,变更后的出资情况为爱慕投资出资 4,365.6745 万元,美山 子科技出资 5,951.8287 万元,张荣明出资 10,826.9621 万元,今盛泽美出资 422.8893 万元,今盛泽爱出资 486.3227 万元,今盛泽优出资 486.3227 万元。 本次增资为爱慕有限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017 年 1 月 19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爱慕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08,269,621 | 48.03% |
| 2 | 美山子科技 | 59,518,287 | 26.41% |
| 3 | 爱慕投资 | 43,656,745 | 19.37% |
| 4 | 今盛泽爱 | 4,863,227 | 2.16% |
| 5 | 今盛泽优 | 4,863,227 | 2.16% |
| 6 | 今盛泽美 | 4,228,893 | 1.88% |
| 合计 | 225,400,000 | 100.00% |
2020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126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
- (13)2017 年 4 月,爱慕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3 月 13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张荣明、 爱慕投资分别将持有的爱慕有限 277.4225 万元出资额和 69.3554 万元出资额转让 给嘉华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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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 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价格(元) |
|---|---|---|---|---|
| 1 | 张荣明 | 嘉华优选 | 2,774,225 | 60,000,000 |
| 2 | 爱慕投资 | 嘉华优选 | 693,554 | 15,000,000 |
注:本次股权转让后,嘉华优选持股比为 1.54%。根据嘉华优选与张荣明、爱慕投资 签署的《关于爱慕内衣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若公司后续进 行融资后,嘉华优选所受让的目标股权的持股比例高于 1.50%,则就差额部分张荣明有权要 求嘉华优选进行现金补偿。2017 年 6 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后,嘉华优选持股比例降至 1.51%。 根据上述约定,嘉华优选在该次增资后向张荣明支付现金补偿 38.50 万元。
2017 年 4 月 22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有限换发了《营 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爱慕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05,495,396 | 46.80% |
| 2 | 美山子科技 | 59,518,287 | 26.41% |
| 3 | 爱慕投资 | 42,963,191 | 19.06% |
| 4 | 今盛泽爱 | 4,863,227 | 2.16% |
| 5 | 今盛泽优 | 4,863,227 | 2.16% |
| 6 | 今盛泽美 | 4,228,893 | 1.88% |
| 7 | 嘉华优选 | 3,467,779 | 1.54% |
| 合计 | 225,400,000 | 100% |
4 、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2017 年 5 月至今)
(1)2017 年 5 月,股份公司设立
2017 年 4 月 23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 同意以爱慕有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1,748,065,885.56 元进 行折股,其中 225,400,000 元折成股份公司实收股本 22,54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爱慕有限 7 名股东签订《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2017 年 5 月 5 日,爱慕有限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2017 年 4 月 11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拟 股份制改制事宜所涉及的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 信评报字[2017]沪第 0004 号),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爱慕有限
9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24,442.77 万元。
2017 年 5 月 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B11752 号),确认截至 2017 年 5 月 5 日,爱慕有限已根据《公司法》有关 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爱慕有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1,748,065,885.56 元中的 22,54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实收资本 22,540 万股,其 余净资产转增资本公积。
2017 年 5 月 1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股份换发了《营 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05,495,396 | 46.80% |
| 2 | 美山子科技 | 59,518,287 | 26.41% |
| 3 | 爱慕投资 | 42,963,191 | 19.06% |
| 4 | 今盛泽爱 | 4,863,227 | 2.16% |
| 5 | 今盛泽优 | 4,863,227 | 2.16% |
| 6 | 今盛泽美 | 4,228,893 | 1.88% |
| 7 | 嘉华优选 | 3,467,779 | 1.54% |
| 合计 | 225,400,000 | 100.00% |
(2)2017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18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 同意增资 460 万股,增资金额为 10,000 万元,新增股东众海嘉信、十月海昌、 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平,注册资本增加至 23,000 万元,股份数增加至 23,000 万股。新增股东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购股数(万股) | 增资金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
| 1 | 众海嘉信 | 161.00 | 3,500.00 | 现金 |
| 2 | 十月海昌 | 138.00 | 3,000.00 | 现金 |
| 3 | 江苏晨晖 | 69.00 | 1,500.00 | 现金 |
| 4 | 十月圣祥 | 55.20 | 1,200.00 | 现金 |
| 5 | 晏小平 | 36.80 | 800.00 | 现金 |
| 合计 | 460.00 | 10,000.00 | - |
2017 年 6 月,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平分别向 爱慕股份银行账户交存 3,500 万元、3,000 万元、1,500 万元、1,200 万元和 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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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6 月 15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股份换发了《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05,495,396 | 45.87% |
| 2 | 美山子科技 | 59,518,287 | 25.88% |
| 3 | 爱慕投资 | 42,963,191 | 18.68% |
| 4 | 今盛泽爱 | 4,863,227 | 2.11% |
| 5 | 今盛泽优 | 4,863,227 | 2.11% |
| 6 | 今盛泽美 | 4,228,893 | 1.84% |
| 7 | 嘉华优选 | 3,467,779 | 1.51% |
| 8 | 众海嘉信 | 1,610,000 | 0.70% |
| 9 | 十月海昌 | 1,380,000 | 0.60% |
| 10 | 江苏晨晖 | 690,000 | 0.30% |
| 11 | 十月圣祥 | 552,000 | 0.24% |
| 12 | 晏小平 | 368,000 | 0.16% |
| 合计 | 230,000,000 | 100.00% |
2020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126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 (3)2017 年 7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6 月 26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 同意以 2017 年 6 月 15 日的总股本 23,000 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股转增 0.5652 股,合计转增股本 13,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6,000 万股。
2017 年 7 月 13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爱慕股份换发了《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65,123,229 | 45.87% |
| 2 | 美山子科技 | 93,159,058 | 25.88% |
| 3 | 爱慕投资 | 67,246,734 | 18.68% |
| 4 | 今盛泽爱 | 7,612,007 | 2.11% |
| 5 | 今盛泽优 | 7,612,007 | 2.11% |
| 6 | 今盛泽美 | 6,619,137 | 1.84% |
| 7 | 嘉华优选 | 5,427,828 | 1.51% |
| 8 | 众海嘉信 | 2,520,000 |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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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9 | 十月海昌 | 2,160,000 | 0.60% |
| 10 | 江苏晨晖 | 1,080,000 | 0.30% |
| 11 | 十月圣祥 | 864,000 | 0.24% |
| 12 | 晏小平 | 576,000 | 0.16% |
| 合计 | 360,000,000 | 100.00% |
2020 年 5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126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
(4)2019 年 7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7 月 1 日,张荣明与盈润汇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张荣明将爱慕 股份 180 万股转让给盈润汇民,转让价格为 2,500 万元。
盈润汇民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6.10.20 |
| 认缴出资 | 200,010 万元 |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 号2 幢2 层201 内205室 |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 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业务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盈润汇民的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005% |
| 2 | 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00 | 99.995% |
| 合计 | 200,010.00 | 100.00% |
盈润汇民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王岩 |
| 成立时间 | 2015.04.02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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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 号 2 幢 2 层 201 内 224 房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63,323,229 | 45.37% |
| 2 | 美山子科技 | 93,159,058 | 25.88% |
| 3 | 爱慕投资 | 67,246,734 | 18.68% |
| 4 | 今盛泽爱 | 7,612,007 | 2.11% |
| 5 | 今盛泽优 | 7,612,007 | 2.11% |
| 6 | 今盛泽美 | 6,619,137 | 1.84% |
| 7 | 嘉华优选 | 5,427,828 | 1.51% |
| 8 | 众海嘉信 | 2,520,000 | 0.70% |
| 9 | 十月海昌 | 2,160,000 | 0.60% |
| 10 | 盈润汇民 | 1,800,000 | 0.50% |
| 11 | 江苏晨晖 | 1,080,000 | 0.30% |
| 12 | 十月圣祥 | 864,000 | 0.24% |
| 13 | 晏小平 | 576,000 | 0.16% |
| 合计 | 360,000,000 | 100.00% |
-
5 、发行人股东在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中所
-
涉及的纳税情况
①发行人股东在历次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纳税情况
A、张荣明历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纳税情况
| 序 号 |
时间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 额(万元) |
转让金额 (万元) |
缴纳所得税情况 |
|---|---|---|---|---|---|
| 1 | 1994年至 2000年(股 份合作制阶 段) |
张礼强 | 3,470股 | 34.70 | 按100 元/股的价格平价转让, 股权转让方没有产生应纳税所 得额,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刘秀玲 | 20股 | 0.20 | |||
| 许学锋 | 350股 | 3.50 | |||
| 李新培 | 200股 | 2.00 | |||
| 高丽平 | 60股 | 0.60 | |||
| 张荣龙 | 20股 | 0.20 | |||
| 2 | 2001年(委 托代持清理 后的转让) |
周立如等 17名自然 人 |
115.3683 | 115.3683 | 按1 元/出资额平价转让,股权 转让方没有产生应纳税所得额,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3 | 2004年9月 | 宋玉惠 | 20.00 | 20.00 | 按1 元/出资额平价转让,股权 转让方没有产生应纳税所得额,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4 | 2008年11月 | 周立如 | 47.50 | 47.50 | 按1 元/出资额平价转让,股权 转让方没有产生应纳税所得额, |
| 张礼强 | 45.2999 | 45.2999 |
10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时间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 额(万元) |
转让金额 (万元) |
缴纳所得税情况 |
|---|---|---|---|---|---|
| 万瑞方 | 35.00 | 35.00 |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 许学锋 | 30.00 | 30.00 | |||
| 张文 | 24.6422 | 24.6422 | |||
| 张荣龙 | 24.565 | 24.565 | |||
| 陈晓玲 | 20.00 | 20.00 | |||
| 姜鲁娃 | 17.2144 | 17.2144 | |||
| 刘秀玲 | 15.5371 | 15.5371 | |||
| 姜艳 | 11.271 | 11.271 | |||
| 付锡瑞 | 10.3315 | 10.3315 | |||
| 李雪莹 | 10.00 | 10.00 | |||
| 张健 | 10.00 | 10.00 | |||
| 刘武元 | 6.4495 | 6.4495 | |||
| 罗志武 | 6.16 | 6.16 | |||
| 郑崝 | 6.00 | 6.00 | |||
| 杨新华 | 5.6122 | 5.6122 | |||
| 孙薇 | 5.5398 | 5.5398 | |||
| 秦晓霞 | 5.4357 | 5.4357 | |||
| 张虹宇 | 5.2629 | 5.2629 | |||
| 4 | 2010年11月 | 爱慕投资 | 619.4067 | 619.4067 | 按1 元/出资额平价转让,股权 转让方没有产生应纳税所得额,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5 | 2017年4月 | 嘉华优选 | 277.4225 | 6,000.00 | 本次转让所得6,000万元产生的 纳税金额为1,144.52万元。根据 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170614000000231),公司已 为张荣明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 税务局代缴个人所得税。 |
| 6 | 2019年7月 | 盈润汇民 | 180.00 | 2,500.00 | 本次转让所得2,500万元产生的 纳税金额为464万元。根据工商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19081281790231),公司已 为张荣明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 市朝阳区税务局代缴个人所得 税。 |
B、爱慕投资历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纳税情况
| 序 号 |
时间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 份额(万 元) |
转让价格 (万元) |
缴纳所得税情况 |
|---|---|---|---|---|---|
| 1 | 2017年4月 | 嘉华优选 | 69.3553 | 1,500.00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爱慕投资 2017 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 元,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10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除张荣明和爱慕投资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不存在转让股权的情况,不涉及股 权转让所得纳税情况。
②发行人股东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涉及的纳税情况
2017 年 4 月 23 日,爱慕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同意以爱慕有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1,748,065,885.56 元进行折股,其中 225,400,000 元折成股份公司实收股本 22,54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B11752 号),经审验,截止 2017 年 5 月 5 日,爱慕股份(筹)已将爱慕有 限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1,748,065,885.56 元中的 22,54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实收股本 22,540 万股,其余净资产转增资本公积。截止 2017 年 5 月 5 日止,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后的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股东名称 | 实收资本(变更前) | 股本(变更后) |
| 张荣明 | 105,495,396 | 105,495,396 |
| 美山子科技 | 59,518,287 | 59,518,287 |
| 爱慕投资 | 42,963,191 | 42,963,191 |
| 今盛泽爱 | 4,863,227 | 4,863,227 |
| 今盛泽优 | 4,863,227 | 4,863,227 |
| 今盛泽美 | 4,228,893 | 4,228,893 |
| 嘉华优选 | 3,467,779 | 3,467,779 |
| 合 计 | 225,400,000 | 225,400,000 |
2010 年 5 月 31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 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 号)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爱慕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后,各股东股本未发生变化,不涉及以 爱慕有限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为股 份公司股本的情形,因此全体发起人未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全体发起人股东不涉 及缴纳所得税。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全体发起人承诺:如税务部门要求本企业/本人就爱 慕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缴纳相应所得税款或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
10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全额缴纳应缴税款、滞纳金(如有)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 失(如有)。若爱慕股份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发行人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权比例足额补偿爱慕股份因此 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
③发行人股东历次股利分配中所涉及的纳税情况
发行人在历次股利分配中为其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如下:
| 序 号 |
历次分红事项 | 分红情况 | 股东需纳税金额 (元) |
纳税情况 |
|---|---|---|---|---|
| 1 | 2002年7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56.32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9.83万元 |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收缴款书 (1281622),爱慕有限已就本次分红 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代扣代 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2 | 2003年7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117.38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20.48万元 |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收缴款书 (1803439),爱慕有限已就本次分红 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代扣代 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3 | 2004年6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121.89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21.38万元 |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收缴款书 (1779175、1779176),爱慕有限已 就本次分红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 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4 | 2006年7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118.78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23.76万元 |
根据税收通用缴款书(5387145),爱 慕有限已就本次分红向北京市朝阳 区地方税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 得税。 |
| 5 | 2007年7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289.47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57.89万元 |
根据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07080909726271),爱慕有限已 就本次分红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 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6 | 2008年6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522.97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104.59 万 元 |
根据电子缴款通用扣税通知书 (2008070828450611),爱慕有限已 就本次分红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 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7 | 2009年5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642.06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128.41 万 元 |
根据电子缴款通用扣税通知书 ( 2009060662830631 、 2010030933668161),爱慕有限已就 本次分红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 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8 | 2010年6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 分 红 1,155.70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231.14 万 元 |
根据中国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10070724835845),爱慕有限已 就本次分红向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 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9 | 2011年9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1.92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1,687.12 万元 |
根据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14011637218041、 2014022474157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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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历次分红事项 | 分红情况 | 股东需纳税金额 (元) |
纳税情况 |
|---|---|---|---|---|
| 10 | 2012年7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1.06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910.50 万 元 |
2014031803433591、 2014042143255841、 2014052077257601、 2014121645876211、 2015031761979751、 2015091810985601、 2016091977063671、 2016102543658901),爱慕有限已就 2010年-2015年利润分配向北京市朝 阳区地方税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 所得税。 |
| 11 | 2013年7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0.79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809.64 万 元 |
|
| 12 | 2014年6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0.42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430.50 万 元 |
|
| 13 | 2015年6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0.49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502.59 万 元 |
|
| 14 | 2016年6月,爱慕有限 召开股东会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0.90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919.07 万 元 |
|
| 15 | 2016年7月,爱慕有限 股东会审议以未分配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
共分配8,750 万元,代缴个 人所得税后用 于转增注册资 本金额7,000 万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896.08 万 元 |
根据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16111691334501),爱慕有限已 就本次利润分配向北京市朝阳区地 方税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16 | 2016年8月,爱慕有限 股东会审议2016 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2.20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2,253.01 万元 |
根据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17071895203381),爱慕有限已 就本次利润分配向北京市朝阳区地 方税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得税。 |
| 17 | 2016 年12 月,爱慕有 限股东会审议2016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共分红1.30 亿 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1,331.32 万元 |
|
| 18 | 2018年6月,爱慕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分配0.6 元,共分红2.16 亿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1,988.39 万元 |
根据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18071772174091),发行人已就 本次利润分配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 市朝阳区税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 所得税。 |
| 19 | 2019年6月,爱慕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2018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分配0.5 元,共分红1.80 亿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1,656.99 万元 |
根据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2019101648183741 、 2019071205549761),发行人已就本 次利润分配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 朝阳区税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所 得税。 |
| 20 | 2020年6月,爱慕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201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分配0.1 元,共分红0.36 亿元 |
合计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327.80 万 元 |
根据工商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2020071570000621),发行人已就 本次利润分配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 市朝阳区税务局代扣代缴全部个人 所得税。 |
发行人历次股利分配中,发行人已履行为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义务。
10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 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 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 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爱慕投资对于历次股利分配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159 号)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 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 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 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 号)(以下简称“《通知》”) 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 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 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 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爱慕股份历次股利分配由合伙企业股东为其个人合伙人扣缴税款,爱 慕股份无代扣代缴义务。
针对上述事项,合伙企业股东已出具承诺:“本企业作为爱慕股份的股东, 承诺本企业在爱慕股份上述历次股利分配后,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企 业的个人合伙人应缴税款进行代扣代缴。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产生任 何损失或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保证不对爱慕股份造成损失。”
6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的原因及背景、价格确定依据、出资来源、 验资情况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的原因及背景、价格确定依据、出资来源、验资 情况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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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股权转让/增资时间 | 股权转让/增资事项 | 原因及背景 | 定价依据 | 出资资 金来源 |
增资验资情况 |
|---|---|---|---|---|---|---|
| 1 | 1994 年-2000 年股权 转让(股份合作制阶 段) |
霍志勇等86 名自然人股东向张荣明合计 转让5,040 股 |
员工从公司离职,转让所持股份 | 协商确定,均以100 元/股平 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王伟向张荣明转让200股 | 夫妻间无偿转让 | 夫妻间无偿转让,不涉及转 让价格 |
/ | / | ||
| 张荣明向张礼强等6 名自然人合计转让 4,120 股 |
为留住人才或为公司发展需要 向其转让股权 |
协商确定,均以100 元/股平 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 谭晓晨向栗娜转让300股;刘安娜向张建 榆转让200 股;翟湘向郑崝转让10 股 |
近亲属间无偿转让 | 近亲属间无偿转让,不涉及 转让价格 |
/ | / | ||
| 2 | 2000 年3 月,爱慕有 限设立 |
改制后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为121人,为 满足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人数不得超过50 人的规定以及工商登 记的要求,103名实际出资人将持有的出 资额转让给张荣明等12 人代为持有 |
为满足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 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 |
委托持股,不涉及转让价格 | / | / |
| 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增加至787.55 万元 |
有限公司设立时,生产经营需要 增资扩股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平价增资 |
合法自 有资金 |
北京中威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中威 验(2000)第221 号《验资报告书》 |
||
| 3 | 2001 年(委托代持清 理后的转让) |
有限公司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121名实 际出资人中的95 名出资人将所持出资额 全部转让给张荣明;6名出资人将所持部 分出资额转让给张荣明;张荣明向周立如 等17 人转让部分出资额 |
为规范股权结构,爱慕有限于 2001年组织清理委托持股情况, 部分股东选择退出投资;同时张 荣明通过转让股权激励部分员 工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平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4 | 2001 年7 月,爱慕有 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连东田等13名股东向张文等15名自然人 合计转让185.0293万元出资额 |
2001年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实 际出资人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为 使得工商登记股东与实际出资 人保持一致,工商登记股东相应 转让股权,调整工商登记的股东 出资结构 |
本次股权转让目的系通过工 商登记变更使得工商登记股 东与实际出资人保持一致 |
/ | / |
| 5 | 2001 年7 月,爱慕有 | 张荣明等6 名自然人增资212.45 万元, | 生产经营需要增资扩股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 合法自 | 华伦会计师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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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股权转让/增资时间 | 股权转让/增资事项 | 原因及背景 | 定价依据 | 出资资 金来源 |
增资验资情况 |
|---|---|---|---|---|---|---|
| 限第一次增资 | 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 | 平价增资 | 有资金 | 所出具华伦验字 (2001)第03020 号《变更登记验 资报告书》 |
||
| 6 | 2004 年9 月,爱慕有 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许学锋等3名股东向张荣明合计转让36.8 万元出资额;弘正业集团向张荣明转让 120万元出资额;张荣明向宋玉惠转让20 万元出资 |
1、许学锋等3 名股东从公司离 职,转让所持股权。 2、弘正业集团退出在公司的投 资。 3、员工激励向宋玉惠转让股权。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平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7 | 2005年12月,爱慕有 限第二次增资 |
张荣明增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万元 |
生产经营需要增资扩股 | 协商确定,以1 元/出资额平 价增资 |
合法自 有资金 |
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B11126号《注 册资本、实收资 本复核报告》 |
| 8 | 2006年11月,爱慕有 限第三次增资 |
张荣明等22 名原自然人股东增资1,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 |
生产经营需要增资扩股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平价增资 |
合法自 有资金 |
北京中泽永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 中泽永诚验字 (2006)第062 号《验资报告》 |
| 9 | 2008年11月,爱慕有 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
高丽平等4 名股东向张荣明合计转让 121.80 万元出资额;张荣明向周立如等 20名自然人合计转让341.8212万元出资 额 |
1、高丽平等4 名股东因个人资 金需求或离职原因转让全部或 部分公司股权2、因员工激励, 张荣明向周立如等20 名自然人 转让股权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平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10 | 2009 年9 月,爱慕有 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
刘秀玲等3 名股东向张荣明合计转让 129.0689 万元出资额 |
刘秀玲等3人退休,转让所持公 司股权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平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11 | 2010 年6 月,爱慕有 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万瑞方向张荣明转让105万元出资额 | 万瑞方从公司离职,转让所持公 司股权 |
协商确定,以1 元/出资额平 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10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股权转让/增资时间 | 股权转让/增资事项 | 原因及背景 | 定价依据 | 出资资 金来源 |
增资验资情况 |
|---|---|---|---|---|---|---|
| 12 | 2010年11月,爱慕有 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
张荣明向爱慕投资转让619.4067 万元出 资额;周立如等18 名股东向美山子科技 合计转让844.452万元出资额 |
1、税务筹划考虑,张荣明转让 部分股权给其一人投资有限公 司;2、股权结构调整,周立如 等18 人由直接持股调整为通过 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
协商确定,均以1 元/出资额 平价转让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13 | 2016 年7 月,爱慕有 限第四次增资 |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 至10,000 万元 |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 / | / | 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B11126号《注 册资本、实收资 本复核报告》 |
| 14 | 2016年12月,爱慕有 限第五次增资 |
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合计增资 66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0,660万元 |
员工激励 | 参考2016 年11 月净资产, 均以19 元/出资额的价格增 资,对应公司投前估值19亿 元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15 | 2017 年1 月,爱慕有 限第六次增资 |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 22,540 万元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16 | 2017 年4 月,爱慕有 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
张荣明、爱慕投资分别向嘉华优选转让 277.4225万元出资额和69.3554万元出资 额 |
发展需要引入外部投资者 | 结合公司盈利水平及未来发 展预期,协商确定,均以21.63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对应 公司估值48.74 亿元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 17 | 2017 年6 月,股份公 司第一次增资 |
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 祥、晏小平合计增资460万股,注册资本 增加至23,000万元 |
发展需要引入外部投资者 | 结合公司盈利水平及未来发 展预期,协商确定,均以21.74 元/股的价格增资,对应公司 投前估值49 亿元 |
合法自 有资金 |
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B11126号《注 册资本、实收资 本复核报告》 |
| 18 | 2017 年7 月,股份公 司第二次增资 |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 36,000 万元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19 | 2019 年7 月,股份公 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张荣明向盈润汇民转让180万股股份 | 发展需要引入外部投资者 | 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为参考,协商确定,以13.89 元/股的价格转让,对应公司 估值50 亿元 |
合法自 有资金 |
/ |
11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①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作价公允性、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
上述股权转让、增资定价系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基于双方意思表示自愿达 成一致的结果,不存在定价不公允的情形。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第五次增资与 2017 年 4 月发行人第七次股权转让及 2017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时间间隔较近,增资、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2016 年 12 月发行人第五次增资为实施股权激励,增资价格系参考公司 2016 年 11 月 净资产确定,对应公司投前估值 19 亿元;2017 年 4 月发行人第七次股权转让及 2017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系引进外部投资人,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系结 合发行人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预期,以市场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两次定价存在 差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②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况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或其他 利益安排。2000 年 3 月,有限公司设立时,为满足《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 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的规定,103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 张荣明等 12 名股东代为持有,具体情况见本节之“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 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除上述委托 持股外,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情况,亦不存在信托持 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爱慕有限于 2001 年组织清理委托持股,张荣明等 12 名股东 分别将其代为持有的股权转让给 103 名实际股东,并解除上述委托持股关系。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均系真实意思表示,历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支付的 股权转让款、历次增资的增资方的出资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历次股权转让、 增资真实。
发行人历次增资均为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或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 册资本,均经会计师进行验资或对出资情况进行复核,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 资等情形,出资方式不存在瑕疵。
③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中各方履行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情况
在股份合作制阶段,北京爱慕制衣厂的股权转让存在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北
11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京爱慕制衣厂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章程》约定履行理事会批准程序。该阶段股权 转让涉及转让方 91 人和受让方 10 人,其中 56 名转让方(对应合计转让股份数 的 84.90%)和 10 名受让方(对应合计受让股份数的 100%)已出具《确认函》, 确认该等股权转让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该等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不存在 任何纠纷、潜在纠纷。
在有限责任公司阶段,爱慕有限设立时为满足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的规定形成委托持股关系涉及的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清理后涉及的股 权转让,存在未经爱慕有限股东会审议、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形。该等 委托持股涉及委托方 103 人和被委托方 12 人,其中 92 名委托方(对应合计委托 持有出资额的 93.49%)和 12 名被委托方(对应合计被委托持有出资额的 100%) 已出具确认函,确认委托持股和委托持股的清理是真实和有效的,系其真实的意 思表示,该等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纠纷、潜在纠纷。
上述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101 名实际出资人将其所持全部或部分出资额转 让给张荣明,其中 90 名转让方(对应合计转让出资额的 92.65%)和张荣明已出 具确认函,确认该等股权转让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该等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 效,不存在任何纠纷、潜在纠纷。张荣明将所持部分出资额转让给了周立如等 17 人,张荣明和周立如等 17 人均已出具确认函,确认该等股权转让系其真实的 意思表示,该等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纠纷、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未经股权转让方确认的股份占有限公司设立 时注册资本的 3.73%,占比较低,对发行人股权结构影响较小。
2020 年 1 月至 2 月期间,发行人在《北京日报》刊登 6 次声明,通知公司 历史自然人股东联系公司对其持股、股权转让情况进行确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无历史自然人股东对公司历史股权转让情况进行确认,亦无人员对公司 的股权提出争议或纠纷。
除上述情形外,爱慕有限设立以来的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中,参与各方履行 了必要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公司目前股权结构真实、清晰,不存在争 议或潜在纠纷。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1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自设立至今,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
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自爱慕有限设立至今,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报告出具日期 | 验资机构 | 报告文号 | 验资事项 |
|---|---|---|---|---|
| 1 | 2000.03.13 | 北京中威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威验(2000)第 221 号 |
爱慕有限设立,注册资 本为787.55 万元 |
| 2 | 2001.06.25 | 华伦会计师事务所 | 华伦验字(2001) 第03020 号 |
2001年7月,爱慕有限 第一次增资 |
| 3 | 2006.11.10 | 北京中泽永诚会计 师事务 |
中泽永诚验字 (2006)第062 号 |
2006 年11 月,爱慕有 限第三次增资 |
| 4 | 2017.05.05 | 立信会计师 | 信会师报字[2017] 第ZB11752 号 |
2017年5月,股份公司 设立验资 |
| 5 | 2020.05.20 | 立信会计师 | 信会师报字[2020] 第ZB11126号 |
对上述1-4 项验资报告 进行复核;对2005 年 12 月爱慕有限第二次 增资、2016年7月爱慕 有限第四次增资、2016 年12 月爱慕有限第五 次增资、2017年1月爱 慕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7年6月股份公司第 一次增资、2017年7月 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进 行了复核 |
(二)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是由爱慕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资 产是按其在爱慕有限的持股比例计算的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11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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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明
16.89% 100.00% 0.62% 19.02% 21.37%
美
爱 今 今 今 嘉 众 十 盈 江 十
山 晏
慕 盛 盛 盛 华 海 月 润 苏 月
子 小
投 泽 泽 泽 优 嘉 海 汇 晨 圣
科 平
资 爱 优 美 选 信 昌 民 晖 祥
技
25.88% 18.68% 2.11% 2.11% 1.84% 45.37% 1.51% 0.70% 0.60% 0.50% 0.30% 0.24% 0.1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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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董事会 证券事务办公室
提名委员会
总经理
审计监察部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办公室
研发系统 生产系统 品牌事业部系统 全渠道运营系统 职能支持系统
男 儿 其 消 大
大 兰 爱 内 零 商 人 行
供 士 童 他 电 国 费 数
研 北 苏 徐 西 爱 卡 美 容 售 品 财 力 政
应 内 内 品 商 际 者 据
发 京 州 州 平 慕 文 丽 运 运 物 务 资 支
链 衣 衣 牌 事 事 运 信
中 基 基 基 基 事 事 事 营 营 流 中 源 持
中 事 事 事 业 业 营 息
心 地 地 地 地 业 业 业 中 中 中 心 中 中
心 部 业 业 部 部 业 心 部 部 心 中 心 心 心 中
部 部 部 心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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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 职能部门 | 主要职能 |
|---|---|
| 审计监察部 |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
| 证券事务办公室 | 主要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等证券事务两方面工作。 |
| 总经理办公室 | 主要负责执行落实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决策等。 |
| 研发中心 | 主要负责内衣相关的技术研发工作。 |
| 供应链中心 | 主要负责建立产品实现供应商管理制度,整合优化供应商资源等。 |
| 北京基地 | 主要负责推进北京基地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为产品提供生产保证。 |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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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部门 | 主要职能 |
|---|---|
| 苏州基地 |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苏州基地各方面资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 的生产等各项任务指标。 |
| 徐州基地 |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徐州基地各部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订单。 |
| 西平基地 |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西平基地各部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订单。 |
| 大爱慕事业部 | 主要负责把握大爱慕品牌调性,执行品牌发展战略等。 |
| 男士内衣事业部 | 主要负责把握爱慕先生品牌调性、执行品牌发展战略等 |
| 儿童内衣事业部 | 主要负责把握爱慕儿童品牌调性,执行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等。 |
| 兰卡文事业部 | 主要负责把握La Clover 品牌调性,执行品牌发展战略等。 |
| 爱美丽事业部 | 主要负责把握爱美丽品牌调性,制定品牌发展战略等。 |
| 其他品牌事业部 | 皇锦、纽格芙等品牌事业部,主要负责把握各自品牌调性,执行品牌 发展战略等。 |
| 内容运营中心 | 主要负责通过在公司内部开展内容创作、优化、传播、管理等业务, 紧密链接消费者,打造公司内容生态。 |
| 电商事业部 | 主要负责公司各品牌在线上渠道的销售。 |
| 国际事业部 | 主要负责公司海外开拓和运营国际市场,并将符合公司战略的国际品 牌引入中国市场。 |
| 零售运营中心 | 主要负责公司国内线下集团客户及重要客户的维护和开发,统筹协调 集团营销资源,亦负责加盟经营政策的制定和研究。 |
| 消费者运营中心 | 主要负责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技术和数据为驱动,重塑线上线下人货 场链接。 |
| 商品物流中心 | 主要负责公司全渠道商品的统筹、管理、规划;负责公司各品牌商品 数据分析等。 |
| 财务中心 | 主要负责建立健全集团财务管理流程、制度、实操规范,负责集团资 金预算管理、核算税务管理、分子公司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
| 人力资源中心 | 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建立完善文化管理、招聘管理、培 训体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及人事管理体系等。 |
| 行政支持中心 | 主要负责公司的各项行政后勤管理及行政工作支持、对公司各部门资 产进行管理与控制、指导分公司行政管理工作,为公司运营提供服务 保障。 |
| 大数据信息中心 | 主要负责构建集团一体化信息系统,用技术赋能集团经营管理的数字 化,提高集团工作效能,保障集团信息安全。 |
(四)发行人的分支机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下设 370 家分公司,主要用于在 各地开展门店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公司
11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27 家控股公司,其中一级子公司 17 家,二级子公司 10 家;其中 21 家为境内注册公司,6 家为境外注册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股本 |
住所 | 子公司 层级 |
股权结构 | 主营业务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 1 | 北京爱慕服 饰销售有限 公司 |
2008.03.20 | 500万元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开发区利泽中园二 区220 号楼5 层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除爱美丽、皇锦、宝 迪威德外其他品牌产 品的销售 |
38,284.25 | -796.46 | -665.55 |
| 2 | 重庆爱慕美 丽服饰有限 公司 |
2014.12.04 | 2,000万元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 镇迎龙大道19号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爱美丽品牌产品的销 售 |
17,034.11 | 15,242.48 | -11.05 |
| 3 | 爱慕(苏州)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2012.04.25 | 6,000万元 | 吴江市汾湖镇汾湖 大道558号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公司产品经销授权 | 17,367.70 | 10,367.95 | 159.58 |
| 4 | 北京爱慕电 子商务科技 有限公司 |
2014.06.27 | 1,000万元 | 北京市顺义区聚源 西路18号院2号楼 1至6层101内2 层、5 层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公司产品线上销售 | 10,980.05 | 439.43 | -956.90 |
| 5 | 苏州爱慕内 衣有限公司 |
2007.08.24 | 2,500万元 | 江苏省吴江平望镇 美佳路1 号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产品销售 | 21,794.43 | 1,963.10 | -1,284.64 |
| 6 | 上海爱慕内 衣有限公司 |
2002.09.26 | 100万元 | 上海市黄浦区永嘉 路41 号601室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上海地区产品销售 | 785.85 | -921.01 | -579.55 |
| 7 | 北京弘华之 锦服饰有限 公司 |
1994.09.16 | 3,000万元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开发区利泽中园二 区218号楼五层 501室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皇锦品牌产品的设 计、销售 |
4,024.84 | 2,543.38 | 24.89 |
| 8 | 北京纽格芙 化妆品有限 |
2015.08.18 | 2,000万元 |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 镇聚源西路18 号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80%,富 |
纽格芙品牌产品的销 售 |
826.92 | 378.06 | 146.12 |
11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股本 |
住所 | 子公司 层级 |
股权结构 | 主营业务 | 2020.12.31/2020 年度 | 2020.12.31/2020 年度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 公司 | 彩经贸持 股20% |
|||||||||
| 9 | AIMER(SI NGAPORE) PTELTD. |
2009.09.11 | 30万新加 坡元 |
3IrvingRoad,#05-0 9TaiSengCentre,Sin gapore369522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内衣、服装等产品批 发及零售;设计服务 |
7,281.98 | 1,724.11 | 47.23 |
| 10 | 爱慕澳门有 限公司 |
2008.10.15 | 10万澳门 元 |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门路氹连贯公路金 光大道金沙城中心 金沙广场2楼2123 铺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90%,爱 慕国际商 贸持股 10% |
内衣、服装等产品批 发及零售 |
1,437.63 | 164.31 | -160.17 |
| 11 | 爱慕香港有 限公司 |
2009.07.10 | 100,068,90 8港元 |
AD2059Room6026 /F.DavidHouse,8-2 0NankingStreetJord an,HongKong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内衣、服装等产品批 发及零售(海外官网 及亚马逊面向北美等 地区销售) |
2,349.18 | 2,133.21 | -0.03 |
| 12 | 苏州美山子 制衣有限公 司 |
1993.12.09 | 666万美 元 |
江苏省吴江平望镇 美佳路1号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97%,日 本横山涂 装持股3% |
内衣设计、生产、销 售 |
31,201.65 | 25,656.43 | 1,078.17 |
| 13 | 北京华美丽 服饰有限公 司 |
2005.12.14 | 100万元 |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 镇秦武姚村一号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70%,爱 慕新加坡 持股30% |
内衣、服装生产、销 售 |
6,867.52 | 5,908.32 | 337.76 |
| 14 | 北京爱慕物 业管理有限 公司 |
2004.03.19 | 50万元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开发区利泽中园二 区218室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房屋管理及出租、餐 厅服务 |
560.47 | 511.41 | 0.07 |
| 15 | 北京爱慕文 化发展有限 公司 |
2010.10.13 | 500万元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 中园218号楼1至 3层、219号楼1至 3 层、220 号楼1至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文化创意、文化推广 | 465.25 | 453.87 | 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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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股本 |
住所 | 子公司 层级 |
股权结构 | 主营业务 | 2020.12.31/2020 年度 | 2020.12.31/2020 年度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 3 层 | ||||||||||
| 16 | 北京爱慕在 线科技有限 公司 |
2010.04.12 | 1,000万元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 中园218号楼五层 508室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无实际经营活动 | 2,417.44 | 2,884.58 | 240.67 |
| 17 | 北京爱慕国 际商贸有限 公司 |
2007.07.11 | 100万元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开发区利泽中园二 区220 楼6 层 |
一级 | 发行人持 股100% |
服装、货物进出口等 | 9,115.43 | 2,885.51 | -137.75 |
| 18 | 重庆爱慕女 人会实业有 限公司 |
2017.08.23 | 1,000万元 |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 富东路6号18-3 |
二级 | 北京爱慕 服饰持股 90%,黄敏 持股10% |
美容美甲 | 288.09 | -111.38 | -319.73 |
| 19 | 苏州爱慕置 业有限公司 |
2014.11.03 | 5,000万元 |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 镇芦莘大道东 |
二级 | 爱慕苏投 持股100% |
无实际经营活动 | 13,080.24 | 3,884.68 | -725.97 |
| 20 | 苏州爱慕电 子商务科技 有限公司 |
2018.08.22 | 1,000万元 |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 镇美佳路1号 |
二级 | 北京爱慕 电商持股 100% |
爱慕产品线上销售 | 1,950.51 | 431.89 | -217.34 |
| 21 | 徐州美山子 制衣有限公 司 |
2013.01.30 | 200万元 | 睢宁经济开发区建 宁路西(原苏源南 路)8 号 |
二级 | 苏州爱慕 持股100% |
内衣生产、销售 | 949.64 | 271.51 | 117.85 |
| 22 | 苏州爱美纤 维科技有限 公司 |
2009.02.12 | 300万元 | 吴江区平望镇联丰 村 |
二级 | 苏州爱慕 持股100% |
无纺纤维生产、销售 | 1,442.11 | 1,194.80 | 256.43 |
| 23 | 西平县爱慕 服饰有限公 司 |
2018.07.04 | 3,000万元 | 西平县城建设路南 段路东 |
二级 | 苏州爱慕 持股100% |
内衣生产、销售 | 1,686.56 | 1,533.48 | -212.29 |
| 24 | 爱慕(苏州) 医疗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 |
2020.02.18 | 1,000万元 |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 镇联丰村美佳路1 号 |
二级 | 苏州爱慕 持股100% |
日用口罩(非医用) 和医疗口罩生产、销 售 |
967.70 | 879.92 | 79.92 |
| 25 | AIMER | 2019.02.19 | 10 万迪拉 | ShopNo.146,Emaar | 二级 | 爱慕新加 | 内衣、服装等产品批 | 946.64 | 816.26 | -266.84 |
11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股本 |
住所 | 子公司 层级 |
股权结构 | 主营业务 | 2020.12.31/2020 年度 | 2020.12.31/2020 年度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 MIDDLE EAST TRADIING LLC |
姆 | Property,BurDubai, BurjKhalifa,Dubai, UAE |
坡持股 49%, CREATIV EZONEIN VESTME NTSLLC 持股51% |
发及零售 | ||||||
| 26 | AIMER NEW YORK LLC |
2018.11.13 | 1万美元 | 54WEST21STSTR EET,SUIT705,NE WYORK,USA |
二级 | 爱慕新加 坡持股 100% |
内衣设计、研发 | 389.34 | 389.07 | 140.47 |
| 27 | AIMER VIETNAM CO,LTD |
2019.09.30 | 2,320亿越 南盾(或 1,000万美 元) |
越南同奈省仁泽县 龙寿乡仁泽6工业 区10号路 |
二级 | 爱慕新加 坡持股 100% |
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 2,036.44 | 1,899.65 | -57.30 |
注 1:以上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注 2:根据 CREATIVE ZONE INVESTMENTS LLC 签署的《贷款协议》,CREATIVE ZONE INVESTMENTS LLC 为名义股东,故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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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末,公司 2020 年度子公司层面当期净利润亏损规模高于 100 万 元的子公司亏损原因如下:
| 子公司类型 | 子公司名称 | 2020 年度子公司层面亏损原因 |
|---|---|---|
| 北京爱慕服饰、上海爱 慕内衣有限公司、苏州 爱慕、爱慕澳门、爱慕 中东 |
||
| 从事部分门店销售经营业务,未能达到集 团内部管理定位的盈亏平衡,主要是销售 费用因素所致 |
||
| 北京爱慕电商、苏州爱 慕电商 |
从事电商经营业务,未能达到集团内部管 理定位的盈亏平衡 |
|
| 销售业务子公司 | ||
| 从事美容美甲等业务,是对公司主营业务 的有益补充,整体规模较低,未能达到集 团内部管理定位的盈亏平衡 |
||
| 重庆爱慕女人会 | ||
| 北京爱慕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
从事内衣进出口销售业务,未能达到集团 内部管理定位的盈亏平衡 |
|
| 西平爱慕 | 为公司位于西平的生产基地,且规模尚小 | |
| 非销售业务子公司 | ||
| 苏州爱慕置业 | 为建设华东运营中心而设立的项目公司 | |
(二)参股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6 家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1年9月14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美元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号楼A座3层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内衣、服饰的生产、销售 |
| 股东构成 | 日本郡是株式会社持股51%,爱慕股份持股49%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7,567.83 |
| 净资产(万元) | 6,773.01 |
| 净利润(万元) | 842.95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与爱慕郡是存在业务往来,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 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爱慕郡是的控股股东日本郡是株式会社(3002.T)或其董事 Atsushi Hirochi 等人、高级管理人员 Katsuhiko Kimura 等人不存在共同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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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 PINGHE FASHION LIMITED
| 公司名称 | PINGHE FASHION LIMITED | |
|---|---|---|
| 成立时间 | 2013年1月22日 | |
| 股本 | 100,000股 | |
| 住所 | ROOM 602 6/F DAVID HOUSE 8-20 NANKING STREET JORDAN HONG KONG |
|
| 主营业务 | 目前无实际业务 | |
| 股东构成 | 爱慕股份持股47%、HE PING持股30%、郑州领秀服饰有限公司持股16%、 北京盛世嘉年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2.45 | |
| 净资产(万元) | -1,131.24 | |
| 净利润(万元) | -24.05 |
注 1: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根据爱慕股份 2013 年签署的投资协议,PINGHE FASHION LIMITED 的所有重 大经营决策无法由爱慕股份一方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与 PINGHE FASHION LIMITED 存在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 易情况”。
公司曾通过子公司苏州爱慕与 PINGHE FASHION LIMITED 的股东之一郑 州领秀于 2018 年共同投资设立了西平爱慕,作为爱慕股份位于河南的生产基地。 西平爱慕曾由苏州爱慕持股 70%,郑州领秀持股 30%。2020 年 11 月 30 日,西 平爱慕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郑州领秀不再持有西平爱慕股权,西平爱慕成为苏 州爱慕全资子公司。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与 PINGHE FASHION LIMITED 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的情形。
PINGHE FASHION LIMITED 成立时的实际控制人为华裔设计师 HE PING 女士。2013 年,爱慕股份、郑州领秀和北京盛世嘉年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 PINGHE FASHION LIMITED 增资,其中爱慕股份出资 1,007.10 万元人民币,获 得其发行的 47,000 股股份;郑州领秀出资 342.90 万元人民币,获得其发行的 16,000 股股份;北京盛世嘉年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150.00 万元人民币, 获得其发行的 7,000 股股份。此后,PINGHE FASHION LIMITED 的股权结构未 再发生变化。
3 、三维时尚(北京)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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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公司名称 | 三维时尚(北京)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7月12日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3号楼22层2203-3 |
| 主营业务 | 会展活动 |
| 股东构成 | 爱慕股份持股12%、北京三维时尚设计研究院持股40%、三维时尚(北京) 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8%、张健持股18%、时尚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2%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603.67 |
| 净资产(万元) | 596.04 |
| 净利润(万元) | 58.85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与三维时尚(北京)商务会展有限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或资 金往来,亦不存在与三维时尚(北京)商务会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的情形。
4 、北京时装之都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4、北京 | 时装之都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名称 | 北京时装之都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5年12月13日 |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街10号3层 |
| 主营业务 | 文化传播业务 |
| 股东构成 | 爱慕股份持股8.33%,爱慕文化发展持股8.33%、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50%、北京服装纺织行业协会持股21.17%、北京纺织科学研究所有 限公司持股2.50%、北京赛斯特服装有限公司持股8.33%、仲建春0.83%、 贾扬0.5%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总资产(万元) | 84.18 |
| 净资产(万元) | 50.56 |
| 净利润(万元) | 0.17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除向北京时装之都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订购杂志外,公司与北 京时装之都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亦不存在与北京 时装之都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 投资的情形。
5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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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公司名称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1985年8月31日 |
| 注册资本 | 838,626.00万元 |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1-6层 |
| 主营业务 | 银行业务 |
| 股东构成 | 爱慕股份持股0.6488%、福建省福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0464%、闽 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8543%、其余众多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 |
| 项目 | 2020.09.30/2020 年1-9 月 |
| 总资产(万元) | 93,815,654.46 |
| 净资产(万元) | 6,401,131.77 |
| 净利润(万元) | 454,792.97 |
注:截至本招股书意向书签署日,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公告 2020 年度财务 数据。以上 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除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年度股利外,与之不存 在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亦不存在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的情形。
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0年9月25日 |
| 注册资本 | 92,610.1711万人民币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 |
| 主营业务 | 电脑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 |
| 股东构成 | 爱慕股份持股0.22%、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板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项目 | 2020.09.30/2020 年1-9 月 |
| 总资产(万元) | 193.988.16 |
| 净资产(万元) | 174,529.06 |
| 净利润(万元) | 11,980.69 |
注: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截至本招股书意向 书签署日,其尚未公告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以上 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除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年度股利外,与之不存
在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亦不存在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的情形。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
本情况
12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爱慕有限整体变更为爱慕股份。发起人为张荣明 1 名自然人 发起人和美山子科技等 6 名非自然人发起人。
1 、自然人发起人张荣明基本情况
张荣明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110108196207**,住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张荣明直接持有公司 163,323,229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5.3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张荣明通过爱慕投资持有公 司 67,246,734 股股份,间接控制公司 18.68%的股份;其作为今盛泽爱、今盛泽 优、今盛泽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通过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间接控 制公司 2.11%、2.11%、1.84%的股份。张荣明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70.11% 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张荣明作为有限合伙人还持有美山子科技 16.89%的出资份额,美山 子科技持有公司 25.88%的股份。
2 、非自然人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1)美山子科技
美山子科技为公司的员工持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北京美山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0.09.15 |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2 区218 号楼403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郑崝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业务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3,917.66 | ||
| 净资产(万元) | 3,917.66 | ||
| 净利润(万元) | 942.41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美山子科技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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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郑崝 | 普通合伙人 | 18.00 | 2.13% |
| 2 | 张礼强 | 有限合伙人 | 151.498653 | 17.94% |
| 3 | 张荣明 | 有限合伙人 | 142.63612 | 16.89% |
| 4 | 张荣龙 | 有限合伙人 | 90.612842 | 10.73% |
| 5 | 高丽平 | 有限合伙人 | 70.00 | 8.29% |
| 6 | 陈晓玲 | 有限合伙人 | 60.00 | 7.11% |
| 7 | 姜艳 | 有限合伙人 | 33.813 | 4.00% |
| 8 | 宋玉惠 | 有限合伙人 | 33.443485 | 3.96% |
| 9 | 李雪莹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3.55% |
| 10 | 张健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3.55% |
| 11 | 许学锋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3.55% |
| 12 | 秦晓霞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3.55% |
| 13 | 张虹宇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3.55% |
| 14 | 卜才友 | 有限合伙人 | 25.00 | 2.96% |
| 15 | 刘武元 | 有限合伙人 | 19.3485 | 2.29% |
| 16 | 罗志武 | 有限合伙人 | 18.48 | 2.19% |
| 17 | 孙薇 | 有限合伙人 | 16.6194 | 1.97% |
| 18 | 王瑞戈 | 有限合伙人 | 15.00 | 1.78% |
| 合计 | 844.452 | 100.00%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美山子科技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 序 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1 | 郑崝 | 普通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801**,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 | 张礼强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040219621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 | 张荣明 | 有限合伙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
| 4 | 张荣龙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525197105**,住址为江苏省吴江市, 近五年均在苏州爱慕任职。 |
| 5 | 高丽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2196112**,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6 | 陈晓玲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10104196306**,住址为西安市莲湖区, 曾为公司员工,已退休。 |
| 7 | 姜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0106196806**,住址为武汉市武昌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8 | 宋玉惠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2196602**,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9 | 李雪莹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519670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0 | 张健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10104196910**,住址为北京市崇文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1 | 许学锋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0402196304**,住址为河北省廊坊市,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2 | 秦晓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5197210**,住址为北京市崇文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3 | 张虹宇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904**,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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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 14 | 卜才友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0105196606**,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5 | 刘武元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2195205**,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曾为公司员工,已退休。 |
| 16 | 罗志武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210**,住址为北京市昌平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7 | 孙薇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227197301**,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8 | 王瑞戈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103196810**,住址为济南市市中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2)爱慕投资
爱慕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北京爱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09.28 |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2 区 220 号楼8 层东侧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明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67,710.81 | ||
| 净资产(万元) | 37,859.04 | ||
| 净利润(万元) | 11,494.03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爱慕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592.16 | 100.00% |
爱慕投资系由张荣明持股 100%的一人有限公司,张荣明的基本情况具体见
- 前述“(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之“1、自然人发起人张荣明基本情况”。
(3)今盛泽爱
今盛泽爱为公司的员工持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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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公司名称 | 曲水今盛泽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6.11.25 |
|---|---|---|---|
| 住所 | 西藏拉萨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 401-28 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荣明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业务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4,408.01 | ||
| 净资产(万元) | 4,473.21 | ||
| 净利润(万元) | 68.11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今盛泽爱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普通合伙人 | 27.80 | 0.62% |
| 2 | 吴晓平 | 有限合伙人 | 257.2739 | 5.76% |
| 3 | 施昕宇 | 有限合伙人 | 232.92 | 5.22% |
| 4 | 吴志霞 | 有限合伙人 | 213.54 | 4.78% |
| 5 | 薛斌 | 有限合伙人 | 194.10 | 4.35% |
| 6 | 杨彦 | 有限合伙人 | 194.10 | 4.35% |
| 7 | 邱冬梅 | 有限合伙人 | 194.10 | 4.35% |
| 8 | 曲涛 | 有限合伙人 | 194.10 | 4.35% |
| 9 | 马宏亮 | 有限合伙人 | 155.28 | 3.48% |
| 10 | 刘慧枝 | 有限合伙人 | 155.28 | 3.48% |
| 11 | 关春红 | 有限合伙人 | 155.28 | 3.48% |
| 12 | 徐莹 | 有限合伙人 | 128.1932 | 2.87% |
| 13 | 刘建宏 | 有限合伙人 | 116.46 | 2.61% |
| 14 | 王蕾 | 有限合伙人 | 116.46 | 2.61% |
| 15 | 何应育 | 有限合伙人 | 116.46 | 2.61% |
| 16 | 潘建宏 | 有限合伙人 | 116.46 | 2.61% |
| 17 | 王丹宁 | 有限合伙人 | 110.01 | 2.46% |
| 18 | 齐霞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19 | 孙红英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0 | 李琳琳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1 | 王小霞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2 | 胡庆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3 | 杨冬梅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4 | 何林渠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5 | 刘艳华 | 有限合伙人 | 77.67 | 1.74% |
| 26 | 冯军军 | 有限合伙人 | 77.67 | 1.74% |
| 27 | 叶青 | 有限合伙人 | 77.67 | 1.74% |
| 28 | 李娟 | 有限合伙人 | 77.67 | 1.74% |
| 29 | 李聪 | 有限合伙人 | 77.64 | 1.74% |
| 30 | 陈莉莉 | 有限合伙人 | 67.935 | 1.52% |
| 31 | 栗娜 | 有限合伙人 | 58.23 | 1.30% |
| 32 | 赵琛 | 有限合伙人 | 58.23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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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33 | 曾茜 | 有限合伙人 | 58.23 | 1.30% |
| 34 | 宣玲 | 有限合伙人 | 81.0203 | 1.81% |
| 35 | 关建兰 | 有限合伙人 | 58.23 | 1.30% |
| 36 | 丁晓馨 | 有限合伙人 | 37.2839 | 0.84% |
| 37 | 王冉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8 | 徐静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9 | 訾红艳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40 | 董蕊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41 | 李艳杰 | 有限合伙人 | 34.9771 | 0.78% |
| 42 | 任玲芬 | 有限合伙人 | 25.89 | 0.58% |
| 43 | 杨振敏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44 | 施林川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45 | 刘刚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46 | 张俊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47 | 董远远 | 有限合伙人 | 5.8666 | 0.13% |
| 合 计 | 4,464.30 | 100.00%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今盛泽爱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1 | 张荣明 | 普通合伙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
| 2 | 吴晓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22519710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 | 施昕宇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4196909**,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 | 吴志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219751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均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5 | 薛斌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52626197902**,住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6 | 杨彦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40103197704**,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7 | 邱冬梅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0106197404**,住址为沈阳市铁西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8 | 曲涛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30705197406**,住址为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9 | 马宏亮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2129197604**,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0 | 刘慧枝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0123197807**,住址为郑州市金水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1 | 关春红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5197404**,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2 | 徐莹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50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3 | 刘建宏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0725198001**,住址为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4 | 王蕾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2323197705**,住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近五 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15 | 何应育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20106197409**,住址为天津市红桥区,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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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 16 | 潘建宏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525196106**,住址为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7 | 王丹宁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106197811**,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8 | 齐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0311197001**,住址为北京市昌平区,2015年1 月至2020 年1 月,在爱慕股份任职;2020 年1 月退休。 |
| 19 | 孙红英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2197010**,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0 | 李琳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31026198510**,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1 | 王小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0102197902**,住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分公司任职。 |
| 22 | 胡庆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0124197610**,住址为北京市昌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3 | 杨冬梅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280119721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均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4 | 何林渠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202**,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2015 年 4月至2016年6月,任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7 月至今,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5 | 刘艳华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222198202**,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2015年 1月至2016年10月,在利快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总账会计职务;2016 年10 月至今,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6 | 冯军军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0322198504**,住址为天津市宝坻区,2015 年 1 月至2015 年6 月,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员职 务;2015 年7 月至今,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7 | 叶青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40803198502**,住址为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8 | 李娟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103198207**,住址为济南市市中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9 | 李聪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10302198210**,住址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浜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0 | 陈莉莉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1197402**,住址为北京市东城区,近五年均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1 | 栗娜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1197606**,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五年均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2 | 赵琛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5197703**,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3 | 曾茜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32503198310**,住址为北京市宣武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4 | 宣玲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1203198005**,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2015 年 1 月至2015 年6 月,在神州百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总监;2015 年6 月至今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5 | 关建兰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0111197111**,住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6 | 丁晓馨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10102198507**,住址为上海市黄浦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37 | 王冉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2197811**,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近五年均 |
12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 38 | 徐静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703197810**,住址为天津市河北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9 | 訾红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636197907**,住址为北京市通州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0 | 董蕊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1197809**,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均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1 | 李艳杰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2198110**,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五年均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2 | 任玲芬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102197910**,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3 | 杨振敏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524197401**,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4 | 施林川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222198003**,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5 | 刘刚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283198009**,住址为北京市昌平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6 | 张俊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9001197611**,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五年均 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7 | 董远远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104198002**,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五年 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4)今盛泽优
今盛泽优为公司的员工持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曲水今盛泽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6.11.25 |
|---|---|---|---|
| 住所 | 西藏拉萨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 401-29 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荣明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业务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4,482.85 | ||
| 净资产(万元) | 4,472.95 | ||
| 净利润(万元) | 68.52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今盛泽优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普通合伙人 | 849.016 | 19.02% |
| 2 | 许彦贞 | 有限合伙人 | 291.15 | 6.52% |
| 3 | 王海玲 | 有限合伙人 | 194.0977 | 4.35% |
| 4 | 邹云嫱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4.35% |
| 5 | 陈敏 | 有限合伙人 | 205.8277 | 4.61% |
13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6 | 孟昭 | 有限合伙人 | 184.8649 | 4.14% |
| 7 | 宋俊兰 | 有限合伙人 | 155.28 | 3.48% |
| 8 | 李思思 | 有限合伙人 | 129.45 | 2.90% |
| 9 | 陈雪梅 | 有限合伙人 | 116.46 | 2.61% |
| 10 | 徐丹 | 有限合伙人 | 103.56 | 2.32% |
| 11 | 黄成乐 | 有限合伙人 | 93.8368 | 2.10% |
| 12 | 周京荣 | 有限合伙人 | 103.56 | 2.32% |
| 13 | 姚明福 | 有限合伙人 | 72.1915 | 1.62% |
| 14 | 席留寅 | 有限合伙人 | 97.08 | 2.17% |
| 15 | 兰怀民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16 | 薛琴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17 | 黄丽萍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18 | 刘波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19 | 须洁倩 | 有限合伙人 | 114.6438 | 2.57% |
| 20 | 李桥 | 有限合伙人 | 102.9161 | 2.31% |
| 21 | 邢淑慧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2 | 张津 | 有限合伙人 | 97.05 | 2.17% |
| 23 | 赵晓霞 | 有限合伙人 | 52.7815 | 1.18% |
| 24 | 张益婧 | 有限合伙人 | 58.23 | 1.30% |
| 25 | 孙体 | 有限合伙人 | 58.23 | 1.30% |
| 26 | 柳慧 | 有限合伙人 | 58.23 | 1.30% |
| 27 | 顾婷婷 | 有限合伙人 | 51.78 | 1.16% |
| 28 | 于英红 | 有限合伙人 | 45.3 | 1.01% |
| 29 | 余梦竹 | 有限合伙人 | 45.3 | 1.01% |
| 30 | 吴梦来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1 | 邢向前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2 | 金凤华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3 | 顾雁来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4 | 毕雪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5 | 王卫芳 | 有限合伙人 | 73.4317 | 1.64% |
| 36 | 王建华 | 有限合伙人 | 38.82 | 0.87% |
| 37 | 刘剑宇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38 | 王晓丹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39 | 刘卫琴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40 | 陈昕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41 | 侯艳辉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42 | 马丹 | 有限合伙人 | 37.0038 | 0.83% |
| 43 | 李艳强 | 有限合伙人 | 44.2985 | 0.99% |
| 44 | 王凌 | 有限合伙人 | 19.41 | 0.43% |
| 合 计 | 4,464.30 | 100.00% |
注:今盛泽优的有限合伙人张津已于 2021 年 2 月离职。根据《曲水今盛泽优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从公司离职的,其应将其合伙份额一 次性转让予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受让人。因此,依据协议约定,张津已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转 让给张荣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张津所持出资份额转让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今盛泽优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3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1 | 张荣明 | 普通合伙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
| 2 | 许彦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104197806**,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 东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 | 王海玲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202197711**,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 | 邹云嫱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32425197904**,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5 | 陈敏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705198008**,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6 | 孟昭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10108198005**,住址为上海市徐汇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7 | 宋俊兰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511026197205**,住址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 开发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8 | 李思思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1302198510**,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9 | 陈雪梅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003**,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0 | 徐丹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0105198107**,住址为沈阳市皇姑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1 | 黄成乐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525198809**,住址为河北省邢台市隆尧 县,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2 | 周京荣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2801197706**,住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花 山区,近五年均在苏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任职。 |
| 13 | 姚明福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62323198111**,住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4 | 席留寅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228198603**,住址为北京市密云县,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15 | 兰怀民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2922197707**,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16 | 薛琴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10104197308**,住址为西安市莲湖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17 | 黄丽萍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4198302**,住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8 | 刘波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7197002**,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2020 年6 月退休。 |
| 19 | 须洁倩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103197903**,住址为天津市塘沽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0 | 李桥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13119821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1 | 邢淑慧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105197905**,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 西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2 | 张津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500228198410**,住址为北京市宣武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于2021 年2** 月离职。 |
| 23 | 赵晓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0111197910**,住址为北京市通州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4 | 张益婧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681198406**,住址为山东省龙口市,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5 | 孙体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632198405**,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
13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 26 | 柳慧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525197701**,住址为江苏省吴江市,近 五年均在苏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任职。 |
| 27 | 顾婷婷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1002198108**,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8 | 于英红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0623197809**,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9 | 余梦竹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30102198206**,住址为天津市红桥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30 | 吴梦来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1082197702**,住址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 开发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1 | 邢向前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50403197205**,住址为内蒙古赤峰市元宝 山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2 | 金凤华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2103198010**,住址为江苏省吴江市,近 五年均在苏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任职。 |
| 33 | 顾雁来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525197211**,住址为江苏省吴江市,近 五年均在苏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任职。 |
| 34 | 毕雪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0881198210**,住址为辽宁省盖州市,近 五年均在北京华美丽服饰有限公司任职。 |
| 35 | 王卫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482198105**,住址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 开发区,近五年均在北京华美丽服饰有限公司任职。 |
| 36 | 王建华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525196308**,住址为江苏省吴江市,近 五年均在苏州爱美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任职。 |
| 37 | 刘剑宇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1202197803**,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8 | 王晓丹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2428198105**,住址为天津市南开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9 | 刘卫琴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2401197706**,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0 | 陈昕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7196811**,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41 | 侯艳辉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224197507**,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2 | 马丹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682198503**,住址为河北省定州市,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3 | 李艳强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30903198307**,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4 | 王凌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513030197911**,住址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 开发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5)今盛泽美
今盛泽美为公司的员工持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曲水今盛泽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6.11.25 |
|---|---|---|---|
| 住所 | 西藏拉萨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 401-30 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荣明 |
13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业务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3,892.18 | |
| 净资产(万元) | 3,886.50 | |
| 净利润(万元) | 58.37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今盛泽美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普通合伙人 | 829.15 | 21.37% |
| 2 | 高凤英 | 有限合伙人 | 155.20 | 4.00% |
| 3 | 马艳丽 | 有限合伙人 | 155.20 | 4.00% |
| 4 | 杨丽君 | 有限合伙人 | 116.47 | 3.00% |
| 5 | 杜欢 | 有限合伙人 | 130.2400 | 3.36% |
| 6 | 杨春辉 | 有限合伙人 | 133.3401 | 3.44% |
| 7 | 戴爽 | 有限合伙人 | 93.7863 | 2.42% |
| 8 | 李丽松 | 有限合伙人 | 70.3394 | 1.81% |
| 9 | 邹海华 | 有限合伙人 | 95.1868 | 2.45% |
| 10 | 缪晓艳 | 有限合伙人 | 87.5100 | 2.26% |
| 11 | 宋飞 | 有限合伙人 | 97.00 | 2.50% |
| 12 | 石英鹤 | 有限合伙人 | 108.0696 | 2.79% |
| 13 | 宋扬 | 有限合伙人 | 97.00 | 2.50% |
| 14 | 严静 | 有限合伙人 | 97.00 | 2.50% |
| 15 | 王华风 | 有限合伙人 | 97.00 | 2.50% |
| 16 | 刘艳 | 有限合伙人 | 97.00 | 2.50% |
| 17 | 刘靖 | 有限合伙人 | 97.00 | 2.50% |
| 18 | 何鑫 | 有限合伙人 | 94.93 | 2.45% |
| 19 | 张艳梅 | 有限合伙人 | 81.6465 | 2.10% |
| 20 | 赵景峰 | 有限合伙人 | 86.30 | 2.22% |
| 21 | 索莉 | 有限合伙人 | 79.1336 | 2.04% |
| 22 | 杨琪 | 有限合伙人 | 77.60 | 2.00% |
| 23 | 张馨予 | 有限合伙人 | 48.71 | 1.26% |
| 24 | 黄月 | 有限合伙人 | 62.55 | 1.61% |
| 25 | 乐燕霞 | 有限合伙人 | 58.20 | 1.50% |
| 26 | 陆晓环 | 有限合伙人 | 58.20 | 1.50% |
| 27 | 林光海 | 有限合伙人 | 58.20 | 1.50% |
| 28 | 郭红瑞 | 有限合伙人 | 58.20 | 1.50% |
| 29 | 韩建强 | 有限合伙人 | 83.1135 | 2.14% |
| 30 | 陈瑞峰 | 有限合伙人 | 53.92 | 1.39% |
| 31 | 勉维丽 | 有限合伙人 | 72.0206 | 1.86% |
| 32 | 董榕 | 有限合伙人 | 38.80 | 1.00% |
| 33 | 李嫣妮 | 有限合伙人 | 34.52 | 0.89% |
| 34 | 赵敏 | 有限合伙人 | 25.2636 | 0.65% |
| 35 | 李凤玲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36 | 刘翠荣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13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37 | 高庆祯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38 | 侯冬姣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39 | 吴春华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0 | 李洪燕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1 | 刘妍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2 | 魏彬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3 | 曲相玉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4 | 耿学慧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5 | 田旭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6 | 史俊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47 | 薛波 | 有限合伙人 | 19.40 | 0.50% |
| 合计 | 3,880.00 | 100.00%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今盛泽美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1 | 张荣明 | 普通合伙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
| 2 | 高凤英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0503196904**,住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 | 马艳丽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20702197905**,住址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 | 杨丽君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52127198301**,住址为长沙市岳麓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5 | 杜欢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10113198207**,住址为西安市长安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6 | 杨春辉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421197710**,住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7 | 戴爽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20102198308**,住址为北京市昌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8 | 李丽松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205198605**,住址为河北省唐山市开平 区,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在北京弘华之锦服饰有限公 司担任市场部主管;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在乐友国际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 在北京博纳瑞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品牌中心副总监;2018年5 月今,在爱慕股份任职。 |
| 9 | 邹海华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782197705**,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0 | 缪晓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2628197910**,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 安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1 | 宋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20125198003**,住址为长春市绿园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2 | 石英鹤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0421198110**,住址为沈阳市大东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3 | 宋扬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106197705**,住址为南京市建邺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4 | 严静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102197403**,住址为济南市历下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15 | 王华风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0103197111**,住址为郑州市二七区,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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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 16 | 刘艳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0104197306**,住址为武汉市武昌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7 | 刘靖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102197612**,住址为济南市历下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8 | 何鑫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98219870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19 | 张艳梅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984198112**,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 华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0 | 赵景峰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632197902**,住址为河北省保定市安新 县,2015年1 月至2015年12月,在北京威克多制衣中心任 职;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在厦门北纬三十度时装有限 公司任职;2018 年9 月至今,在爱慕股份有公司任职。 |
| 21 | 索莉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2727198209**,住址为甘肃省静宁县,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2 | 杨琪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530111197406**,住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3 | 张馨予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0102198701**,住址为海口市美兰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4 | 黄月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511225198303**,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25 | 乐燕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0102197506**,住址为武汉市硚口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6 | 陆晓环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106198705**,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 华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7 | 林光海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20107197706**,住址为南京市下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8 | 郭红瑞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42201198002**,住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 岭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29 | 韩建强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1002198209**,住址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0 | 陈瑞峰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226198204**,住址为北京市平谷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31 | 勉维丽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40102197312**,住址为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2 | 董榕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0105198111**,住址为沈阳市沈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3 | 李嫣妮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10103198809**,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4 | 赵敏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12323198210**,住址为河南省民权县,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5 | 李凤玲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22301197005**,住址为甘肃省武威市凉州 区,近五年均在北京爱慕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任职。 |
| 36 | 刘翠荣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1102197712**,住址为山东省日照市岚山 区,近五年均在北京爱慕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任职。 |
| 37 | 高庆祯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70103198110**,住址为济南市天桥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38 | 侯冬姣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10126197511**,住址为西安市高陵县,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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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基本情况 |
|---|---|---|---|
|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 39 | 吴春华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420105197103**,住址为武汉市汉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0 | 李洪燕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2902197711**,住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 近五年均在北京爱慕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任职。 |
| 41 | 刘妍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30202198403**,住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 东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2 | 魏彬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610628198312**,住址为陕西省富县富城镇, 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43 | 曲相玉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340504198511**,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4 | 耿学慧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226198309**,住址为北京市平谷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5 | 田旭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110101198403**,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近 五年均在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任职。 |
| 46 | 史俊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20702198410**,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 新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 47 | 薛波 | 有限合伙人 | 身份证号码220422197812**,住址为吉林省吉林市昌邑 区,近五年均在爱慕股份任职。 |
(6)嘉华优选
嘉华优选为公司引入的财务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嘉华优选(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4.10.23 |
|---|---|---|---|
| 住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 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41室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加华裕丰(天津) 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业务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7,571.15 | ||
| 净资产(万元) | 7,542.76 | ||
| 净利润(万元) | 79.66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华优选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01% |
| 2 | 宋向前 | 有限合伙人 | 1,498.50 | 19.89% |
| 3 | 刘锐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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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4 | 安徽加华安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有限合伙人 | 900.00 | 11.94% |
| 5 | 蔚然(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10.61% |
| 6 | 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10.61% |
| 7 | 嘉华原龙(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10.61% |
| 8 | 天津德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10.61% |
| 9 | 赵亮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3.98% |
| 10 | 苏文俊 | 有限合伙人 | 240.00 | 3.18% |
| 11 | 李秀国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2.65% |
| 12 | 杨浩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2.65% |
| 合计 | 7,539.50 | 100.00% |
嘉华优选的普通合伙人为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宋向前 |
| 成立日期 | 2010 年6 月25 日 |
| 合伙期限 | 2010 年6 月25 日至2040 年6 月24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 号创智大厦203室(TG 第289 号) |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 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 定的按规定办理) |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宋向 前,其基本情况如下:
宋向前先生, 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30203197106**,住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2007 年至今,任北京加华伟业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至今,任加华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嘉华优选的有限合伙人共有 11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①宋向前
宋向前先生,基本情况见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实际控制人宋向前的基本情况。
②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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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刘锐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10105196611**, 住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青岛点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③安徽加华安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安徽加华安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宋向 前)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1 月15 日 |
| 合伙期限 | 2016 年1 月15 日至2020 年12 月7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 区609室 |
| 经营范围 | 基金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已到期,目前尚在办理续期中。
④蔚然(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蔚然(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卓优(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宋向前)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8 月30 日 |
| 合伙期限 | 2011 年8 月30 日至2022 年8 月29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天津生态城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 号创智大厦203(TG 第094 号)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 询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⑤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朱慧 峰)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2 月12 日 |
| 合伙期限 | 2011 年2 月12 日至2024 年2 月11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 号创智大厦203室(TG 第091 号)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 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⑥嘉华原龙(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嘉华原龙(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加华原龙(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宋向前) |
| 成立日期 | 2014 年1 月10 日 |
| 合伙期限 | 2014 年1 月10 日至2044 年1 月9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 号创智大厦203室(TG 第25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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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天津德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天津德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加华裕丰(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宋向前)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2 月19 日 |
| 合伙期限 | 2016 年2 月19 日至2046 年2 月18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建设公寓9 号楼3 层301 房间-220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⑧赵亮
赵亮女士,197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522101197807**, 住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合伙人;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加华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⑨苏文俊
苏文俊先生, 197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32901197306**,住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 任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加 华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⑩李秀国
李秀国先生, 196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120109196601**,住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2014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中油 岩土工程测量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嘉融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科融投资担 保有限公司董事。
⑪杨浩
杨浩先生,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证号码为 310105197403**, 住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2014 年 1 月至今任北海绩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CEO(首 席执行官)。
(二)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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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张荣明、美山 子科技、爱慕投资。
张荣明、美山子科技、爱慕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2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荣明,张荣明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 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下:
(1)爱慕投资
张荣明直接持有爱慕投资 100.00%股权,爱慕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 发起人基本情况”。
(2)今盛泽爱
张荣明作为今盛泽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今盛泽爱 27.80 万元出资额, 出资比例为 0.62%。今盛泽爱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3)今盛泽优
张荣明作为今盛泽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今盛泽优 849.016 万元出资额, 出资比例为 19.02%。今盛泽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4)今盛泽美
张荣明作为今盛泽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今盛泽美 829.15 万元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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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为 21.37%。今盛泽美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5)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09.08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文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
| 住所 | 苏州市平江区高长桥9号 |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舞台艺术研究、普及、推广;舞台艺术创作服务、文艺评论 服务;民间艺术遗产保护管理;文化艺术培训;礼品设计与 制作;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策划;组织文化产品展览展示;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提供餐饮、场租服务及销售 昆曲门票等 |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张荣明 | 300.00 | 60.00% | ||
| 江苏省苏州昆剧院 | 100.00 | 20.00% | ||
| 刘艺 | 50.00 | 10.00% | ||
| 张荣文 | 50.00 | 10.00%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223.26 | |||
| 净资产(万元) | 174.40 | |||
| 净利润(万元) | -33.70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爱慕吴文化(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爱慕吴文化(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爱慕吴文化(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3.05.17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文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 住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东路南侧 |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企业管理及咨询、酒店管理、文化及庆典活动策划、展览展 示服务、会务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未实际开展业务 |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爱慕投资 | 1,000.00 | 100.00%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4,010.00 | |||
| 净资产(万元) | 161.84 | |||
| 净利润(万元) | -228.43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张荣明通过爱慕投资间接控制爱慕吴文化(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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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苏州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苏州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3.06.06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荣文 | 注册资本 | 7,000.00万元 | |
| 住所 | 吴江经济开发区运东汽贸城 | |||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配件销 售;金属制品加工;汽车上牌代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教 育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 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管理 |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爱慕投资 | 4,795.00 | 68.50% | ||
| 广州市领泰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 | 30.00% | ||
| 张荣文 | 105.00 | 1.50% | ||
| 项目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总资产(万元) | 10,240.52 | |||
| 净资产(万元) | 5,683.30 | |||
| 净利润(万元) | -342.08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张荣明通过爱慕投资间接控制苏州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 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
1 、对赌协议的签署情况
发行人股东嘉华优选、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平、 盈润汇民在投资爱慕股份时,曾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荣明等签署过补 充协议,存在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
(1)与嘉华优选之间的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
2017 年 4 月,张荣明、爱慕投资分别将所持爱慕有限 277.4225 万元出资额 和 69.355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嘉华优选。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张荣明、爱慕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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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与嘉华优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对股份回购、反稀释 情形作出约定,对赌当事人为张荣明,协议亦约定了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之日起,该协议自动终止。
2019 年 3 月,张荣明、爱慕投资与嘉华优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各方一致同意自《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署之日起,终止《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全部条款。
前述对赌协议已于爱慕股份提交首次发行上市申请前清理完成。嘉华优选与 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2)与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平之间的对赌协 议等类似安排
2017 年 5 月,爱慕股份及其全体股东与新增投资者众海嘉信、十月海昌、 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平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 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平等 5 名投资者合计认购公司增发股份 460 万股。本次 增资同时,爱慕股份、张荣明、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今盛泽美、 今盛泽优、嘉华优选与新增投资者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祥、 晏小平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对股份回购作出约定,对赌当事人 为张荣明。协议亦约定了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之日 起,该协议自动终止;若出现协议所述的增资人可行使回购权情形的,协议自该 等情形实际发生之日起恢复,增资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向实际控制人主张回购 权。
2020 年 10 月,爱慕股份、张荣明、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今 盛泽美、今盛泽优、嘉华优选与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 小平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自《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签署之日起,终止 2017 年 5 月签署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所有条款。
2020 年 10 月,张荣明与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 平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对股份回购等作出约定。具体情况约定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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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类别 | 条款主要内容 |
|---|---|
| 回购权条款 | 若公司撤回上市/IPO材料或者上市/IPO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否决,则增资 人有权在《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之后,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增资 人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对公司认购的股份。 回购价格=增资人对公司认购股份支付的价款(1+增资人持有公司股权 的时间(天)/365(天)7%)-增资人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取得的来自公 司的累计股利分配金额。 |
| 其他约定 | 公司撤回上市/IPO材料或者上市/IPO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否决时,协议生 效,增资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向实际控制人主张回购权。 |
(3)与盈润汇民之间的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
2019 年 7 月,爱慕股份、张荣明与盈润汇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 荣明将所持爱慕股份 0.5%股权转让给盈润汇民。同日,爱慕股份、张荣明与盈 润汇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对股份回购、优先权条款作出 约定,对赌当事人为张荣明。协议亦约定了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之日起,盈润汇民自动放弃其在补充协议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申请后主动撤回上市 /IPO 材料或上市/IPO 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否决,盈润汇民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向实 际控制人主张回购权。
2020 年 10 月,爱慕股份、张荣明与盈润汇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各方同意自《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署之日起,终止《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
2020 年 10 月,张荣明与盈润汇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 回购、优先权条款等作出约定。具体情况约定如下:
| 条款类别 | 条款主要内容 |
|---|---|
| 回购条款 | 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申请之前, 盈润汇民有权选择按照以下两者孰早的时间:(1)盈润汇民存续期届满 之日;或者(2)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已满四年,要求张荣明 回购盈润汇民届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 回购价格=盈润汇民届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所对应的股份支付 的价款(1+盈润汇民持有公司该等股份的时间(天)/365(天)7%)- 盈润汇民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取得的来自公司的累计股利分配金额。 |
| 优先权条款 | 若公司上一轮投资者众海嘉信、十月海昌、江苏晨晖、十月圣祥、晏小 平通过任何补充协议享有任何优于盈润汇民的权利,则盈润汇民有权享 有该等更优惠权利。 |
| 其他约定 | 在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之日起,盈润汇民自 动放弃在补充协议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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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类别 | 条款主要内容 |
|---|---|
| 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申请后主动 撤回上市/IPO材料或上市/IPO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否决,则盈润汇民放弃 的其在补充协议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利自该等情形实际发生之日起恢 复,盈润汇民有权在公司撤回上市/IPO材料或上市/IPO申请被中国证监 会否决后的6 个月内,要求张荣明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盈 润汇民届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 |
2 、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对本次上市的影响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之问题 5 的要求,投资机构在投资发行人时 约定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的,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但同时满足以下 要求的可以不清理: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 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 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嘉华优选与张荣明、爱慕投资之间的对赌协议已在申报前清理完成,且嘉华 优选与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上述其他对赌协议的当事 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 亦未作为对赌协议的当事人。上述对赌协议约定回购条款触发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回购众海嘉信等 6 名投资者所持爱慕股份全部或部分股权的事项,不涉 及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约定。上述对赌协议未就发行人的市值作出相关约定, 且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公众股东造成不利影响,上述对赌协议及条款不存在严重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嘉华优选与张荣明及爱慕投资所签 署的对赌协议已于爱慕股份提交首次发行上市申请前清理完成,且嘉华优选与发 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众海嘉信、十月海昌、十 月圣祥、江苏晨晖、晏小平、盈润汇民等 6 名投资者与张荣明签署的对赌协议约 定内容中,均不涉及发行人作为对赌当事人的情形、不涉及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 权变更的约定、不涉及与发行人市值有关的约定、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 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与 前述投资者之间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综上,发行人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之问题 5 之规定。发行人符合 “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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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发行条件。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为 36,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4,001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售 老股。
以本次发行 4,000 万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
| 股份性质 | 股东名称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 |
张荣明 | 163,323,229 | 45.37% | 163,323,229 | 40.83% |
| 美山子科技 | 93,159,058 | 25.88% | 93,159,058 | 23.29% | |
| 爱慕投资 | 67,246,734 | 18.68% | 67,246,734 | 16.81% | |
| 今盛泽爱 | 7,612,007 | 2.11% | 7,612,007 | 1.90% | |
| 今盛泽优 | 7,612,007 | 2.11% | 7,612,007 | 1.90% | |
| 今盛泽美 | 6,619,137 | 1.84% | 6,619,137 | 1.65% | |
| 嘉华优选 | 5,427,828 | 1.51% | 5,427,828 | 1.36% | |
| 众海嘉信 | 2,520,000 | 0.70% | 2,520,000 | 0.63% | |
| 十月海昌 | 2,160,000 | 0.60% | 2,160,000 | 0.54% | |
| 盈润汇民 | 1,800,000 | 0.50% | 1,800,000 | 0.45% | |
| 晨晖朗姿 | 1,080,000 | 0.30% | 1,080,000 | 0.27% | |
| 十月圣祥 | 864,000 | 0.24% | 864,000 | 0.22% | |
| 晏小平 | 576,000 | 0.16% | 576,000 | 0.14% | |
| 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 |
公众投资者 | - | - | 40,000,000 | 10.00% |
| 合计 | 360,000,000 | 100.00% | 400,000,000 |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荣明 | 163,323,229 | 45.37% |
| 2 | 美山子科技 | 93,159,058 | 25.88% |
| 3 | 爱慕投资 | 67,246,734 | 18.68% |
| 4 | 今盛泽爱 | 7,612,007 | 2.11% |
| 5 | 今盛泽优 | 7,612,007 | 2.11% |
| 6 | 今盛泽美 | 6,619,137 | 1.84% |
| 7 | 嘉华优选 | 5,427,828 | 1.51% |
| 8 | 众海嘉信 | 2,520,000 | 0.70% |
| 9 | 十月海昌 | 2,160,000 | 0.60% |
| 10 | 盈润汇民 | 1,800,000 | 0.50% |
| 合计 | 357,480,000 | 9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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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股份数额(股) | 持股比例 | 担任职务 |
|---|---|---|---|---|
| 1 | 张荣明 | 163,323,229 | 45.37% | 董事长、总经理 |
| 2 | 晏小平 | 576,000 | 0.16% | - |
| 合计 | 163,899,229 | 45.53% | - |
(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和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东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东和战略投 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关联关系 |
|---|---|---|---|
| 张荣明 | 163,323,229 | 45.37% | - |
| 美山子科技 | 93,159,058 | 25.88% | 张荣明为美山子科技有限合伙人,持有美山 子科技16.89%的出资额。 |
| 爱慕投资 | 67,246,734 | 18.68% | 张荣明持有爱慕投资100.00%股权。 |
| 今盛泽爱 | 7,612,007 | 2.11%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张荣明。 |
| 今盛泽优 | 7,612,007 | 2.11% | |
| 今盛泽美 | 6,619,137 | 1.84% | |
| 十月海昌 | 2,160,000 | 0.60% | 1、十月海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均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十月圣 祥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宁波 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 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十月圣祥的有限合伙人拉萨亚祥兴泰投 资有限公司也是江苏晨晖的有限合伙人。 3、晏小平系江苏晨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并持有江苏晨晖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 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北京 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的股权。 |
| 十月圣祥 | 864,000 | 0.24% | |
| 江苏晨晖 | 1,080,000 | 0.30% | |
| 晏小平 | 576,000 | 0.16% |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七)发行人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1 、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
爱慕投资为一人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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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所述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美山子科技、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企业,不 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所述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 私募基金备案。
2 、嘉华优选
嘉华优选已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 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 S29346,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加华裕丰(天 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1807,管理基金主要类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
3 、众海嘉信
众海嘉信已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 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 SS8457,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北京众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4460,管理基金主要类 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4 、十月海昌
十月海昌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 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 SR1261,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十月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1528,管理基金主 要类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5 、盈润汇民
盈润汇民已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 资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 SEV803,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北京朝投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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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3853,管理基金 主要类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6 、江苏晨晖
江苏晨晖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 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 SR5448,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宁波晨晖创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2121,管理基 金主要类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7 、十月圣祥
十月圣祥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 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 SS4526,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宁波十月桐生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为 P1065078,管理基金主要类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八)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
盈润汇民为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盈润汇民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 号2 幢2 层201 内205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 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 成立时间 | 2016 年10 月20 日 |
| 经营期限 | 2016 年10 月20日至长期 |
为发展需要引入外部投资者,2019 年 7 月 1 日,张荣明与盈润汇民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张荣明将爱慕股份 180 万股以 13.89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盈润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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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以盈润汇民委托的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并协商确定,对应发行人估值 50 亿元。
2019 年 6 月,北京市朝阳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 营管理中心受让爱慕公司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对盈润汇民委托北京国 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爱慕股份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结论予 以核准;同意按照爱慕股份全部权益 50 亿元作价,由盈润汇民出资受让爱慕 股份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所持 180 万股股份,盈润汇民投资金额为 2,500 万元, 占爱慕股份总股本的 0.5%。
盈润汇民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盈润汇民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盈润汇民的合伙人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005% |
| 2 | 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00 | 99.995% |
| 合计 | 200,010.00 | 100.00% |
盈润汇民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王岩 |
| 成立时间 | 2015 年4 月2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 号2 幢2 层201 内224 房间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其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
| 类型 | 全民所有制 |
| 法定代表人 | 慕英杰 |
| 成立日期 | 2009 年5 月27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 号2 幢2 层201 内221 房间 |
| 经营范围 |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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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盈润汇民的有限合伙人为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情 况如下:
| 名称 | 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王岩为代表)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2 月25 日 |
| 合伙期限 | 2016 年2 月25 日至长期 |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 号2 幢2 层201 内230 房间 |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 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6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盈润汇民向上穿透至自然人、上市公司、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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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层股东构成及持股 比例 |
第二层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第三层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第四层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 |
第五层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 |
第六层股东构 成及持股比例 |
|---|---|---|---|---|---|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0.0050% |
京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 |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 理中心40%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100% |
/ | / |
| 中环国投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0% |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有限公司30% |
国务院100% | / | ||
| 北京市金糖果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25% |
侯军95% | ||||
| 东方利泰(北京)物 业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50% |
|||||
| 张云香5% | |||||
| 侯军50% | / | ||||
| 东方利泰(北京)物 业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25%(股权穿透同 上) |
/ | / | |||
| 北京东方文华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20% |
陈立35% | / | |||
| 徐景民35% | / | ||||
| 北京市华联商业有 限责任公司30% |
杨达三10% | ||||
| 刘崇燕7.63% | |||||
| 薛连玉6.84% | |||||
| 焦华山6.84% | |||||
| 陈金和6.58% | |||||
| 张庆5% | |||||
| 何倩5% | |||||
| 王世新5% | |||||
| 刘兰萍5% | |||||
| 索先菊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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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层股东构成及持股 比例 |
第二层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第三层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第四层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 |
第五层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 |
第六层股东构 成及持股比例 |
|---|---|---|---|---|---|
| 马秋霞4.47% | |||||
| 刘宝玉3.42% | |||||
| 于满江3.42% | |||||
| 梁丽明3.42% | |||||
| 王东方3.42% | |||||
| 李朝阳3.42% | |||||
| 李建军3.16% | |||||
| 高建娥3.16% | |||||
| 杨涵2.89% | |||||
| 程玉娟2.11% | |||||
| 李金兰2.11% | |||||
| 孟祥温2.11% | |||||
| 北京冠天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0% |
中环国投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53%(股权 穿透同上) |
/ | / | ||
| 成都汉森商务有限 公司30% |
蒋孔坚95% | / | |||
| 罗维宁5% | / | ||||
| 北京卡卡时代投资 有限公司12% |
陈立75% | / | |||
| 王爱和25% | / | ||||
| 韩立志5% | / | / | |||
| 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99.9950% |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 理中心99.9980%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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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第一层股东构成及持股 比例 |
第二层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第三层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第四层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 |
第五层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 |
第六层股东构 成及持股比例 |
|---|---|---|---|---|---|
|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020%(股权穿透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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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发行人股东中机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11 名机构股东,美山子科技、爱慕 投资、今盛泽爱、今盛泽优、今盛泽美、嘉华优选为公司的发起人,具体情况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其他机构股东 情况如下:
1 、众海嘉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众海嘉信持有发行人 2,520,000 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本总额的 0.70%。众海嘉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北京众海嘉信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鲁众为代表) |
| 成立日期 | 2017 年3 月8 日 |
| 合伙期限 | 2017 年3 月8 日至2022 年3 月7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 号慎昌大厦5 层5425室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 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 品。(下期出资时间为2022年02月2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众海嘉信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06 | 0.1000 | 普通合伙人 |
| 2 | 北京众海嘉华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999.994 | 57.0449 | 有限合伙人 |
| 3 | 乌兰 | 1,502.500 | 42.8551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3,506.000 | 100.0000 | - |
众海嘉信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鲁众 |
| 成立日期 | 2014 年8 月7 日 |
| 营业期限 | 2014 年8 月7 日至2034 年8 月6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 号院1-4 号楼16 层D 座16-16D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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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鲁众,其基本情况如下:
鲁众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110102196302**, 住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2014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众海嘉信的有限合伙人共有 2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1)北京众海嘉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北京众海嘉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北京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鲁众为代表) |
| 成立日期 | 2014 年9 月26 日 |
| 合伙期限 | 2014 年9 月26 日至2021 年9 月25 日 |
| 主要经营场 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4号楼16层D座16-16D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乌兰
乌兰女士,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10711196911**, 住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北京奇迹麦田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总经理。
2 、十月海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十月海昌持有发行人 2,160,000 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本总额的 0.60%。十月海昌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福建晋江十月海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龚寒汀) |
| 成立日期 | 2015 年5 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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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期限 | 2015 年5 月27 日至2025 年5 月24 日 |
|---|---|
| 主要经营场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 号楼6 层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注:十月海昌原名张家港保税区十月海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3 月名称变更为福建晋江十月海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十月海昌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2.50 | 普通合伙人 |
| 2 |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 13,500.00 | 67.50 | 有限合伙人 |
| 3 | 龚寒汀 | 500.00 | 2.50 | 有限合伙人 |
| 4 | 顾玉莲 | 5,000.00 | 25.00 | 有限合伙人 |
| 5 | 张萍 | 500.00 | 2.50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 |
十月海昌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龚寒汀 |
| 成立日期 | 2013 年11 月29 日 |
| 营业期限 | 2013 年11 月29 日至2023 年11 月28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 号25 层01 单元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龚寒汀,其基本情况如下:
龚寒汀女士, 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20103197401**,住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京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十月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十月海昌的有限合伙人共有 4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1)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 名称 |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秦大乾 |
| 成立日期 | 1992 年12 月24 日 |
| 营业期限 | 1992 年12 月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30,38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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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
|---|---|
| 经营范围 | 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 械及器材、塑料制品、煤炭(由分公司经营)购销;实业投资。下设加油站、 热电厂、蒸汽生产供应、宾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纸制品及包装制品 制造、购销项目;核电装备制造、销售;企业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自 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龚寒汀
龚寒汀女士基本信息见前述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龚寒 汀的基本信息。
(3)顾玉莲
顾玉莲女士, 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20521195412**,住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2014 年 1 月至今任华芳集团 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张萍
张萍女士,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20521196609**, 住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2014 年 1 月至今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 、盈润汇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盈润汇民持有发行人 1,800,000 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本总额的 0.50%。盈润汇民、盈润汇民普通合伙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盈润汇 民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之“(八)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
4 、江苏晨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晨晖持有发行人 1,080,000 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本总额的 0.30%。江苏晨晖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晏小平)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12 月30 日 |
| 合伙期限 | 2016 年12 月30 日至2026 年12 月29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5 号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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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晨晖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87.78 | 1.00 | 普通合伙人 |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磐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00.00 | 16.76 | 有限合伙人 |
| 3 | 北京汇金云数据处理有限责任公 司 |
5,500.00 | 14.18 | 有限合伙人 |
| 4 | 江苏中韩盐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 司 |
5,000.00 | 12.89 | 有限合伙人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文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00 | 11.60 | 有限合伙人 |
| 6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3,000.00 | 7.74 | 有限合伙人 |
| 7 | 伊廷雷 | 2,000.00 | 5.16 | 有限合伙人 |
| 8 | 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 | 3.87 | 有限合伙人 |
| 9 | 苏秋湘 | 1,100.00 | 2.84 | 有限合伙人 |
| 10 | 问泽鸿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1 | 庞村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2 | 李旭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3 | 王智敏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4 | 刘中敏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进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6 | 厦门瑞极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7 | 深圳小辣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2.58 | 有限合伙人 |
| 18 | 深圳市盘古拾陆号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790.00 | 2.04 | 有限合伙人 |
| 19 | 陈永洲 | 500.00 | 1.29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38,777.78 | 100.00 | - |
江苏晨晖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 下:
| 名称 | 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晏小平 |
| 成立日期 | 2015 年12 月7 日 |
| 营业期限 | 2015 年12 月7 日至2035 年12 月6 日 |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 号1 幢401室A 区C1086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金融业务) |
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晏小平,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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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小平先生, 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110108196805**,住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鼎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晨晖 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
江苏晨晖的有限合伙人共有 18 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磐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磐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北京磐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马克芬) |
| 成立日期 | 2017 年10 月16 日 |
| 合伙期限 | 2017 年10 月16 日至2047 年10 月15 日 |
| 主要经营场 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M0402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北京汇金云数据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 | 北京汇金云数据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余彩霞 |
| 成立日期 | 2010 年3 月8 日 |
| 营业期限 | 2010 年3 月8 日至2030 年3 月7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 号军艺大厦15 层D 座15-15D |
| 经营范围 | 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脑打字、复印、传真、打印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3)江苏中韩盐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江苏中韩盐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荀以宏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4 月25 日 |
| 营业期限 | 2016 年4 月25 日至2031 年4 月24 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 号 |
| 经营范围 | 创投基金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股权管理;投资及资产管理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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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上海资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罗梦) |
| 成立日期 | 2017 年8 月23 日 |
| 合伙期限 | 2017 年8 月23 日至2037 年8 月22 日 |
| 主要经营场 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0912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 成立日期 | 2013 年9 月22 日 |
| 营业期限 | 2013 年9 月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6.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91 号5 楼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伊廷雷
伊廷雷先生, 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71203197202**,住址位于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2014 年 1 月至今任金雷 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
(7)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李卓然 |
| 成立日期 | 2003 年11 月18 日 |
| 营业期限 | 2003 年11 月18 日至2023 年11 月17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 |
| 注册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栋2 单元3-1 号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新能源科技开发、转让;互 联网技术开发、服务、转让;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百货、工艺美术品、文 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16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苏秋湘
苏秋湘先生, 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40520197011**,住址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广东泰泽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
(9)问泽鸿
问泽鸿先生, 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21023196506**,住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担任上海摩恩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 月至今任摩恩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会主席。
(10)庞村
庞村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30107197202**, 住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北京景山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北京天时开元股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11)李旭
李旭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32422197505**, 住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县。2011 年 8 月至今任长沙县湘郡未来实验学校董事长;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长沙康礼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12)王智敏
王智敏女士, 195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522130195507**,住址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2014 年 1 月至今任北 京唐古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13)刘中敏
刘中敏先生, 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30923198611**,住址位于湖南省安化县。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 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2017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邦普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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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博雅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庞勃)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7 月25 日 |
| 合伙期限 | 2016 年7 月25 日至2046 年7 月24 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 号1 幢401室A 区F0760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厦门瑞极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厦门瑞极投资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柯希杰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10 月14 日 |
| 营业期限 | 2011 年10 月14 日至2061 年10 月13 日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40号盛通中心之二Z区111 单元(该住所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
| 经营范围 | 对矿业、能源开采业、房地产业、公共基础设施、机械制造业、建材业、生 物医药业、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文化教育业、旅游业、保险业、商业的投 资(以上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的金融、咨询项 目)。 |
(16)深圳小辣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 | 深圳小辣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雁 |
| 成立日期 | 2014 年1 月27 日 |
| 营业期限 | 2014 年1 月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2,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 号南山智园A7 栋4 楼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的上门维修;会务活动策划; 礼仪活动策划; 通信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多媒体产品的系统 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 专营、专卖、专控商品),防火锁、指纹和智能电子门锁、指纹和智能电子 门禁系统、智能后视镜、路由器、智能摄像头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仪 器仪表的上门维修;会务活动策划;礼仪活动策划。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 设备、手机的生产;网络游戏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
(17)深圳市盘古拾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名称 | 深圳市盘古拾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 | 君信达私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何昆鹏) |
16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伙人 | |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3 月7 日 |
| 合伙期限 | 2016 年3 月7 日至2036 年3 月4 日 |
| 主要经营场 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东方科技大厦18楼1816 |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 |
(18)陈永洲
陈永洲先生, 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123196402**,住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2014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 市通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5 、十月圣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十月圣祥持有发行人 864,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本总额的 0.24%。十月圣祥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宁波保税区十月圣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高敏岚) |
| 成立日期 | 2017 年2 月13 日 |
| 合伙期限 | 2017 年2 月13 日至2023 年2 月12 日 |
| 主要经营场 所 |
宁波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012室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十月圣祥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300.00 | 2.00 | 普通合伙人 |
| 2 | 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 | 14,700.00 | 98.00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 |
十月圣祥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 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高敏岚) |
16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成立日期 | 2017 年1 月19 日 |
|---|---|
| 合伙期限 | 2017 年1 月19 日至2037 年1 月18 日 |
| 主要经营场 所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016室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宁波十月桐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龚寒汀,其基 本情况见前述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龚寒汀的基本信息。
十月圣祥的有限合伙人为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见本节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东中机构股东情况”中机构股东 江苏晨晖的有限合伙人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部分。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发行过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一)委托持股的形成
2000 年,公司的前身北京爱慕制衣厂由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 司,由于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共有股量化分配至个人、股权转让、股东增资等导 致拟改制后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 121 人,超过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的规定。因此,为满足当时《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工商 登记的要求,共有 103 名实际出资人委托张荣明、高丽平、连东田、万瑞方、杨 新华、刘秀玲、栗娜、罗志武、任玉云、李文媛、高凤、周立如等 12 人代为持 有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最终工商登记在册股东为 18 名。
爱慕有限设立时,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工商登记股东 | 自身出资额 (元) |
代持出资额 (元) |
出资额合计 (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2,490,070 | 474,445 | 2,964,515 | 37.64% |
| 2 | 弘正业集团 | 1,200,000 | - | 1,200,000 | 15.24% |
| 3 | 张礼强 | 584,240 | - | 584,240 | 7.42% |
| 4 | 连东田 | 50,000 | 371,400 | 421,400 | 5.35% |
| 5 | 刘秀玲 | 108,535 | 299,465 | 408,000 | 5.18% |
16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工商登记股东 | 自身出资额 (元) |
代持出资额 (元) |
出资额合计 (元) |
出资比例 |
|---|---|---|---|---|---|
| 6 | 周立如 | 237,325 | 147,430 | 384,755 | 4.89% |
| 7 | 万瑞方 | 137,960 | 139,965 | 277,925 | 3.53% |
| 8 | 张骁 | 250,000 | - | 250,000 | 3.17% |
| 9 | 高丽平 | 113,195 | 120,120 | 233,315 | 2.96% |
| 10 | 李新培 | 171,000 | - | 171,000 | 2.17% |
| 11 | 许学锋 | 150,215 | - | 150,215 | 1.91% |
| 12 | 任玉云 | 35,305 | 112,560 | 147,865 | 1.88% |
| 13 | 李文媛 | 28,770 | 102,840 | 131,610 | 1.67% |
| 14 | 高凤 | 26,060 | 98,435 | 124,495 | 1.58% |
| 15 | 杨新华 | 42,595 | 81,530 | 124,125 | 1.58% |
| 16 | 罗志武 | 20,000 | 94,730 | 114,730 | 1.46% |
| 17 | 栗娜 | 44,940 | 67,770 | 112,710 | 1.43% |
| 18 | 李雪莹 | 74,600 | - | 74,600 | 0.95% |
| 合计 | 5,764,810 | 2,110,690 | 7,875,500 | 100.00% |
爱慕有限设立时 103 名实际出资人委托张荣明等 12 人持有有限公司出资额 的具体情况如下:
| 被委托 方序号 |
被委托方 | 委托方 序号 |
委托方 | 委托出资额 (元) |
委托方 序号 |
委托方 | 委托出资额 (元) |
|---|---|---|---|---|---|---|---|
| 1 | 张荣明 | 1 | 崔志勇 | 116,360 | 17 | 穆小美 | 840 |
| 2 | 董爱国 | 12,285 | 18 | 饶碧霞 | 1,050 | ||
| 3 | 董富荣 | 1,050 | 19 | 苏宝山 | 1,995 | ||
| 4 | 杜仲兰 | 12,180 | 20 | 田淑清 | 11,445 | ||
| 5 | 冯占永 | 11,550 | 21 | 王凤玲 | 11,760 | ||
| 6 | 高贵华 | 13,650 | 22 | 王鸿兆 | 11,760 | ||
| 7 | 桂春山 | 9,345 | 23 | 王培良 | 1,050 | ||
| 8 | 韩秀玲 | 12,390 | 24 | 王士海 | 9,870 | ||
| 9 | 李玉珍 | 8,610 | 25 | 王芝香 | 315 | ||
| 10 | 刘爱兰 | 9,870 | 26 | 徐会良 | 11,655 | ||
| 11 | 刘芬 | 1,050 | 27 | 杨秀玲 | 2,520 | ||
| 12 | 刘桂荣 | 11,550 | 28 | 袁冬敏 | 13,335 | ||
| 13 | 刘家玲 | 9,450 | 29 | 张洪瑞 | 1,995 | ||
| 14 | 刘秀英 | 1,050 | 30 | 张荣龙 | 148,925 | ||
| 15 | 刘宗孝 | 2,520 | 31 | 赵淑芹 | 945 | ||
| 16 | 马海霞 | 12,075 | - | - | - | ||
| 张荣明代持出资额合计 | 474,445 | ||||||
| 2 | 连东田 | 1 | 陈晓玲 | 133,600 | 4 | 杨东 | 71,000 |
| 2 | 姜鲁娃 | 66,800 | 5 | 郑怡 | 50,000 | ||
| 3 | 姜艳 | 50,000 | - | - | - | ||
| 连东田代持出资额合计 | 371,400 | ||||||
| 3 | 刘秀玲 | 1 | 秦晓霞 | 56,135 | 4 | 张建榆 | 102,130 |
| 2 | 孙薇 | 67,360 | 5 | 张俊秀 | 16,485 | ||
| 3 | 张虹宇 | 57,355 | - | - | - | ||
| 刘秀玲代持出资额合计 | 299,465 | ||||||
| 4 | 周立如 | 1 | 付锡瑞 | 50,000 | 4 | 张健 | 10,000 |
16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被委托 方序号 |
被委托方 | 委托方 序号 |
委托方 | 委托出资额 (元) |
委托方 序号 |
委托方 | 委托出资额 (元) |
|---|---|---|---|---|---|---|---|
| 2 | 孟凡荣 | 50,000 | 5 | 郑崝 | 27,430 | ||
| 3 | 萧莹 | 10,000 | - | - | - | ||
| 周立如代持出资额合计 | 147,430 | ||||||
| 5 | 万瑞方 | 1 | 曹可珍 | 13,650 | 7 | 齐玉华 | 11,340 |
| 2 | 陈学英 | 11,235 | 8 | 苏学珍 | 11,550 | ||
| 3 | 关秀兰 | 11,130 | 9 | 田金凤 | 11,235 | ||
| 4 | 关英伟 | 10,920 | 10 | 王若玲 | 12,705 | ||
| 5 | 郝桂琴 | 12,915 | 11 | 徐莹 | 12,075 | ||
| 6 | 刘桂清 | 9,765 | 12 | 张淑娣 | 11,445 | ||
| 万瑞方代持出资额合计 | 139,965 | ||||||
| 6 | 高丽平 | 1 | 丁月杰 | 11,760 | 7 | 吴惠民 | 8,820 |
| 2 | 郭彦萍 | 8,505 | 8 | 许杰 | 8,820 | ||
| 3 | 金玉兰 | 11,235 | 9 | 杨冬梅 | 9,135 | ||
| 4 | 李平青 | 9,975 | 10 | 于宗连 | 8,925 | ||
| 5 | 沈继先 | 11,025 | 11 | 玉淑英 | 11,235 | ||
| 6 | 田雨芬 | 11,235 | 12 | 张芳 | 9,450 | ||
| 高丽平代持出资额合计 | 120,120 | ||||||
| 7 | 任玉云 | 1 | 苍京 | 9,135 | 7 | 尹蓉 | 9,870 |
| 2 | 崔秀花 | 9,870 | 8 | 张春霞 | 10,185 | ||
| 3 | 贺桂华 | 9,765 | 9 | 张秀芬 | 11,340 | ||
| 4 | 康燕玲 | 11,340 | 10 | 张艳云 | 9,240 | ||
| 5 | 孙瑞珍 | 10,500 | 11 | 赵桂香 | 10,710 | ||
| 6 | 徐新蕊 | 10,605 | - | - | - | ||
| 任玉云代持出资额合计 | 112,560 | ||||||
| 8 | 李文媛 | 1 | 高小然 | 18,190 | 4 | 苏连英 | 14,910 |
| 2 | 李淑筠 | 17,335 | 5 | 孙海燕 | 18,700 | ||
| 3 | 皮永华 | 17,010 | 6 | 颜玉芬 | 16,695 | ||
| 李文媛代持出资额合计 | 102,840 | ||||||
| 9 | 高凤 | 1 | 郭东华 | 14,025 | 4 | 田幼芬 | 13,755 |
| 2 | 霍凤荣 | 20,265 | 5 | 赵怡 | 20,390 | ||
| 3 | 孙永红 | 10,000 | 6 | 周玉荣 | 20,000 | ||
| 高凤代持出资额合计 | 98,435 | ||||||
| 10 | 杨新华 | 1 | 刘武元 | 30,395 | 3 | 王保印 | 14,910 |
| 2 | 乜庆巨 | 14,175 | 4 | 徐清 | 22,050 | ||
| 杨新华代持出资额合计 | 81,530 | ||||||
| 11 | 罗志武 | 1 | 李景存 | 22,260 | 3 | 张和平 | 15,855 |
| 2 | 刘曼莉 | 22,125 | 4 | 张秀珍 | 34,490 | ||
| 罗志武代持出资额合计 | 94,730 | ||||||
| 12 | 栗娜 | 1 | 林节 | 33,705 | 2 | 张帜 | 34,065 |
| 栗娜代持出资额合计 | 67,770 |
(二)委托持股的解除
为了使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与真实股东持股情况保持一致,爱慕有限于 2001 年组织清理公司委托持股情况。2001 年,上述 103 名委托人与张荣明等 12
16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被委托人解除委托持股关系。
(三)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的股权调整
有限公司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有限公司 121 名实际出资人中的 95 名出资 人将所持有限公司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张荣明,退出在爱慕有限的持股;26 名出 资人继续持有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张荣明向新股东张文转让部分公司股权。 1 、退出爱慕有限的 95 名出资人股权转让情况
有限公司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121 名出资人中有 95 名出资人将所持有限 公司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张荣明,转让完成后不再持有爱慕有限任何股权。具体转 让情况如下:
| 序 号 |
转让方 | 转让出资额 (元) |
转让价格 (元) |
序号 | 转让方 | 转让出资额 (元) |
转让价格 (元) |
|---|---|---|---|---|---|---|---|
| 1 | 崔志勇 | 116,360 | 116,360 | 49 | 齐玉华 | 11,340 | 11,340 |
| 2 | 张建榆 | 102,130 | 102,130 | 50 | 张秀芬 | 11,340 | 11,340 |
| 3 | 杨东 | 71,000 | 71,000 | 51 | 康燕玲 | 11,340 | 11,340 |
| 4 | 郑怡 | 50,000 | 50,000 | 52 | 田雨芬 | 11,235 | 11,235 |
| 5 | 栗娜 | 44,940 | 44,940 | 53 | 金玉兰 | 11,235 | 11,235 |
| 6 | 任玉云 | 35,305 | 35,305 | 54 | 玉淑英 | 11,235 | 11,235 |
| 7 | 张秀珍 | 34,490 | 34,490 | 55 | 陈学英 | 11,235 | 11,235 |
| 8 | 张帜 | 34,065 | 34,065 | 56 | 田金凤 | 11,235 | 11,235 |
| 9 | 林节 | 33,705 | 33,705 | 57 | 关秀兰 | 11,130 | 11,130 |
| 10 | 李文媛 | 28,770 | 28,770 | 58 | 沈继先 | 11,025 | 11,025 |
| 11 | 高凤 | 26,060 | 26,060 | 59 | 关英伟 | 10,920 | 10,920 |
| 12 | 李景存 | 22,260 | 22,260 | 60 | 赵桂香 | 10,710 | 10,710 |
| 13 | 刘曼莉 | 22,125 | 22,125 | 61 | 徐新蕊 | 10,605 | 10,605 |
| 14 | 徐清 | 22,050 | 22,050 | 62 | 孙瑞珍 | 10,500 | 10,500 |
| 15 | 赵怡 | 20,390 | 20,390 | 63 | 张春霞 | 10,185 | 10,185 |
| 16 | 霍凤荣 | 20,265 | 20,265 | 64 | 孙永红 | 10,000 | 10,000 |
| 17 | 周玉荣 | 20,000 | 20,000 | 65 | 萧莹 | 10,000 | 10,000 |
| 18 | 孙海燕 | 18,700 | 18,700 | 66 | 李平青 | 9,975 | 9,975 |
| 19 | 高小然 | 18,190 | 18,190 | 67 | 王士海 | 9,870 | 9,870 |
| 20 | 李淑筠 | 17,335 | 17,335 | 68 | 刘爱兰 | 9,870 | 9,870 |
| 21 | 皮永华 | 17,010 | 17,010 | 69 | 尹蓉 | 9,870 | 9,870 |
| 22 | 颜玉芬 | 16,695 | 16,695 | 70 | 崔秀花 | 9,870 | 9,870 |
| 23 | 张俊秀 | 16,485 | 16,485 | 71 | 刘桂清 | 9,765 | 9,765 |
| 24 | 张和平 | 15,855 | 15,855 | 72 | 贺桂华 | 9,765 | 9,765 |
| 25 | 王保印 | 14,910 | 14,910 | 73 | 刘家玲 | 9,450 | 9,450 |
| 26 | 苏连英 | 14,910 | 14,910 | 74 | 张芳 | 9,450 | 9,450 |
| 27 | 乜庆巨 | 14,175 | 14,175 | 75 | 桂春山 | 9,345 | 9,345 |
| 28 | 郭东华 | 14,025 | 14,025 | 76 | 张艳云 | 9,240 | 9,240 |
| 29 | 田幼芬 | 13,755 | 13,755 | 77 | 杨冬梅 | 9,135 | 9,135 |
16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转让方 | 转让出资额 (元) |
转让价格 (元) |
序号 | 转让方 | 转让出资额 (元) |
转让价格 (元) |
|---|---|---|---|---|---|---|---|
| 30 | 高贵华 | 13,650 | 13,650 | 78 | 苍京 | 9,135 | 9,135 |
| 31 | 曹可珍 | 13,650 | 13,650 | 79 | 于宗连 | 8,925 | 8,925 |
| 32 | 袁冬敏 | 13,335 | 13,335 | 80 | 许杰 | 8,820 | 8,820 |
| 33 | 郝桂琴 | 12,915 | 12,915 | 81 | 吴惠民 | 8,820 | 8,820 |
| 34 | 王若玲 | 12,705 | 12,705 | 82 | 李玉珍 | 8,610 | 8,610 |
| 35 | 韩秀玲 | 12,390 | 12,390 | 83 | 郭彦萍 | 8,505 | 8,505 |
| 36 | 董爱国 | 12,285 | 12,285 | 84 | 杨秀玲 | 2,520 | 2,520 |
| 37 | 杜仲兰 | 12,180 | 12,180 | 85 | 刘宗孝 | 2,520 | 2,520 |
| 38 | 马海霞 | 12,075 | 12,075 | 86 | 张洪瑞 | 1,995 | 1,995 |
| 39 | 徐莹 | 12,075 | 12,075 | 87 | 苏宝山 | 1,995 | 1,995 |
| 40 | 王鸿兆 | 11,760 | 11,760 | 88 | 王培良 | 1,050 | 1,050 |
| 41 | 王凤玲 | 11,760 | 11,760 | 89 | 董富荣 | 1,050 | 1,050 |
| 42 | 丁月杰 | 11,760 | 11,760 | 90 | 刘秀英 | 1,050 | 1,050 |
| 43 | 徐会良 | 11,655 | 11,655 | 91 | 饶碧霞 | 1,050 | 1,050 |
| 44 | 冯占永 | 11,550 | 11,550 | 92 | 刘芬 | 1,050 | 1,050 |
| 45 | 刘桂荣 | 11,550 | 11,550 | 93 | 赵淑芹 | 945 | 945 |
| 46 | 苏学珍 | 11,550 | 11,550 | 94 | 穆小美 | 840 | 840 |
| 47 | 田淑清 | 11,445 | 11,445 | 95 | 王芝香 | 315 | 315 |
| 48 | 张淑娣 | 11,445 | 11,445 | 张荣明受让出资 额合计 |
1,497,765 | 1,497,765 |
2 、继续持有爱慕有限股权的 26 名出资人股权转让情况
有限公司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121 名出资人中有 26 名出资人继续持有有 限公司股权。该等 26 名实际出资股东中,部分股东所持爱慕有限股权存在股权 转让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张礼强等 6 名实际出资股东向张荣明转让部分股权
| 序 号 |
出资人名 称 |
出资额 (元) |
股权转让 方向 |
交易对方 名称 |
转让出资 额(元) |
交易价格 (元) |
转让后出 资额(元) |
|---|---|---|---|---|---|---|---|
| 1 | 张礼强 | 584,240 | 转让 | 张荣明 | 331,241 | 331,241 | 252,999 |
| 2 | 许学锋 | 150,215 | 转让 | 张荣明 | 20,215 | 20,215 | 130,000 |
| 3 | 张荣龙 | 148,925 | 转让 | 张荣明 | 1,060 | 1,060 | 147,865 |
| 4 | 孙薇 | 67,360 | 转让 | 张荣明 | 11,962 | 11,962 | 55,398 |
| 5 | 张虹宇 | 57,355 | 转让 | 张荣明 | 4,726 | 4,726 | 52,629 |
| 6 | 秦晓霞 | 56,135 | 转让 | 张荣明 | 1,778 | 1,778 | 54,357 |
| 张荣明受让出资额合计 | 370,982 | 370,982 | - |
(2)周立如等 16 名实际出资股东受让张荣明部分股权
| 序 号 |
出资人名 称 |
出资额 (元) |
股权转让 方向 |
交易对方 名称 |
受让出资 额(元) |
交易价格 (元) |
受让后出 资额(元) |
|---|---|---|---|---|---|---|---|
| 1 | 周立如 | 237,325 | 受让 | 张荣明 | 37,675 | 37,675 | 275,000 |
| 2 | 李新培 | 171,000 | 受让 | 张荣明 | 331,241 | 331,241 | 502,241 |
17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出资人名 称 |
出资额 (元) |
股权转让 方向 |
交易对方 名称 |
受让出资 额(元) |
交易价格 (元) |
受让后出 资额(元) |
|---|---|---|---|---|---|---|---|
| 3 | 万瑞方 | 137,960 | 受让 | 张荣明 | 12,040 | 12,040 | 150,000 |
| 4 | 陈晓玲 | 133,600 | 受让 | 张荣明 | 66,400 | 66,400 | 200,000 |
| 5 | 高丽平 | 113,195 | 受让 | 张荣明 | 16,805 | 16,805 | 130,000 |
| 6 | 刘秀玲 | 108,535 | 受让 | 张荣明 | 46,836 | 46,836 | 155,371 |
| 7 | 姜鲁娃 | 66,800 | 受让 | 张荣明 | 61,125 | 61,125 | 127,925 |
| 8 | 连东田 | 50,000 | 受让 | 张荣明 | 104,000 | 104,000 | 154,000 |
| 9 | 姜艳 | 50,000 | 受让 | 张荣明 | 62,710 | 62,710 | 112,710 |
| 10 | 孟凡荣 | 50,000 | 受让 | 张荣明 | 34,000 | 34,000 | 84,000 |
| 11 | 付锡瑞 | 50,000 | 受让 | 张荣明 | 53,315 | 53,315 | 103,315 |
| 12 | 杨新华 | 42,595 | 受让 | 张荣明 | 13,527 | 13,527 | 56,122 |
| 13 | 刘武元 | 30,395 | 受让 | 张荣明 | 34,100 | 34,100 | 64,495 |
| 14 | 郑崝 | 27,430 | 受让 | 张荣明 | 32,570 | 32,570 | 60,000 |
| 15 | 罗志武 | 20,000 | 受让 | 张荣明 | 41,600 | 41,600 | 61,600 |
| 16 | 张健 | 10,000 | 受让 | 张荣明 | 43,130 | 43,130 | 53,130 |
| 张荣明转让出资额合计 | 991,074 | 991,074 | - |
3 、张荣明向新股东张文转让部分股权情况
有限公司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张荣明向张文转让部分股权,具体转让情况 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价格(元) |
|---|---|---|---|---|
| 1 | 张荣明 | 张文 | 162,609 | 162,609 |
4 、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后的股权结构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 103 名委托人与 12 名被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 且经过前述股权转让后,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张荣明 | 3,205,134 | 40.70% |
| 2 | 弘正业集团 | 1,200,000 | 15.24% |
| 3 | 李新培 | 502,241 | 6.38% |
| 4 | 周立如 | 275,000 | 3.49% |
| 5 | 张礼强 | 252,999 | 3.21% |
| 6 | 张骁 | 250,000 | 3.17% |
| 7 | 陈晓玲 | 200,000 | 2.54% |
| 8 | 张文 | 162,609 | 2.06% |
| 9 | 刘秀玲 | 155,371 | 1.97% |
| 10 | 连东田 | 154,000 | 1.96% |
| 11 | 万瑞方 | 150,000 | 1.90% |
| 12 | 张荣龙 | 147,865 | 1.88% |
| 13 | 高丽平 | 130,000 | 1.65% |
| 14 | 许学锋 | 130,000 | 1.65% |
| 15 | 姜鲁娃 | 127,925 | 1.62% |
17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6 | 姜艳 | 112,710 | 1.43% |
| 17 | 付锡瑞 | 103,315 | 1.31% |
| 18 | 孟凡荣 | 84,000 | 1.07% |
| 19 | 李雪莹 | 74,600 | 0.95% |
| 20 | 刘武元 | 64,495 | 0.82% |
| 21 | 罗志武 | 61,600 | 0.78% |
| 22 | 郑崝 | 60,000 | 0.76% |
| 23 | 杨新华 | 56,122 | 0.71% |
| 24 | 孙薇 | 55,398 | 0.70% |
| 25 | 秦晓霞 | 54,357 | 0.69% |
| 26 | 张健 | 53,130 | 0.67% |
| 27 | 张虹宇 | 52,629 | 0.67% |
| 合计 | 7,875,500 | 100.00% |
为了使得工商登记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保持一致,爱慕有限于 2001 年 6 月 16 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同时将注册资本增加 至 1,000 万元。
本次股东会决议的股权转让的目的是通过工商登记变更使得工商登记股东 与实际出资人保持一致,本次股东会决议的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见本节“三、发 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 化情况”之“3、有限责任公司阶段(2000 年 3 月-2017 年 5 月)”之“(2)2001 年 7 月,爱慕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本次股东会决议的增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增加额(元) | 增资价格(元) | 出资方式 |
|---|---|---|---|---|
| 1 | 张荣明 | 1,915,337 | 1,915,337 | 现金 |
| 2 | 张荣龙 | 97,785 | 97,785 | 现金 |
| 3 | 姜鲁娃 | 44,219 | 44,219 | 现金 |
| 4 | 李雪莹 | 25,400 | 25,400 | 现金 |
| 5 | 李新培 | 21,759 | 21,759 | 现金 |
| 6 | 张骁 | 20,000 | 20,000 | 现金 |
| 合计 | 2,124,500 | 2,124,500 | - |
2001 年 7 月 5 日,爱慕有限完成本次股东会决议关于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爱 慕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弘正业集团 | 1,200,000 | 12.00% |
| 2 | 张荣明 | 5,120,471 | 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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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3 | 李新培 | 524,000 | 5.24% |
| 4 | 周立如 | 275,000 | 2.75% |
| 5 | 张骁 | 270,000 | 2.70% |
| 6 | 张礼强 | 252,999 | 2.53% |
| 7 | 张荣龙 | 245,650 | 2.46% |
| 8 | 陈晓玲 | 200,000 | 2.00% |
| 9 | 姜鲁娃 | 172,144 | 1.72% |
| 10 | 张文 | 162,609 | 1.63% |
| 11 | 刘秀玲 | 155,371 | 1.55% |
| 12 | 连东田 | 154,000 | 1.54% |
| 13 | 万瑞方 | 150,000 | 1.50% |
| 14 | 许学锋 | 130,000 | 1.30% |
| 15 | 高丽平 | 130,000 | 1.30% |
| 16 | 姜艳 | 112,710 | 1.13% |
| 17 | 付锡瑞 | 103,315 | 1.03% |
| 18 | 李雪莹 | 100,000 | 1.00% |
| 19 | 孟凡荣 | 84,000 | 0.84% |
| 20 | 刘武元 | 64,495 | 0.65% |
| 21 | 罗志武 | 61,600 | 0.62% |
| 22 | 郑崝 | 60,000 | 0.60% |
| 23 | 杨新华 | 56,122 | 0.56% |
| 24 | 孙薇 | 55,398 | 0.55% |
| 25 | 秦晓霞 | 54,357 | 0.54% |
| 26 | 张健 | 53,130 | 0.53% |
| 27 | 张虹宇 | 52,629 | 0.53%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 |
至此,爱慕有限工商登记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一致,公司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 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 9,417 人。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 单位:人 | 单位:人 | ||
|---|---|---|---|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2018.12.31 ** |
| 人数 | 9,417 | 10,546 | 10,622 |
(二)员工专业结构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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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 单位:人 | 单位:人 |
|---|---|
| 项目 | **2020.12.31 ** |
| 销售人员 | 6,397 |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535 |
| 生产人员 | 2,000 |
| 技术人员 | 485 |
| 合计 | 9,417 |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学历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人
| 项目 | **2020.12.31 ** |
|---|---|
| 硕士及以上 | 113 |
| 本科学历 | 1,037 |
| 专科学历 | 1,325 |
| 专科以下 | 6,942 |
| 合计 | 9,417 |
(四)员工年龄构成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年龄结构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年龄结构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年龄结构情况如下: |
|---|---|
| 单位:人 | |
| 项目 | **2020.12.31 ** |
| 30 岁及以下 | 1,756 |
| 31-40 岁 | 4,671 |
| 41-50 岁 | 2,741 |
| 51 岁及以上 | 249 |
| 合计 | 9,417 |
(五)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
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 利。公司及子公司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同时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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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有员工 9,417 人,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 缴纳类型 | 缴纳类型 | 人数(人) | 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
|---|---|---|---|
| 社会保险 | 已缴纳人员 | 9,044 | 96.04% |
| 未缴纳人员 | 373 | 3.96% | |
| 合计 | 9,417 | 100.00% | |
| 住房公积金 | 已缴纳人员 | 8,319 | 88.34% |
| 未缴纳人员 | 1,098 | 11.66% | |
| 合计 | 9,417 | 100.00% |
发行人及子公司已为绝大多数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少量员工 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包括:(1)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员工或海外 员工,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部分员工为新入职员工等,尚在办 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3)部分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的临时工,未缴纳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4)公司部分生产人员为农业户口,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针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荣明 作出如下承诺:若发行人或其控制的境内分支机构/子公司被劳动保障部门、住 房公积金部门或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境内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员工本人要求为其员 工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因其未能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 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行政处罚的,本人愿 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3 、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为满足部分临时性、辅助的工作岗位需要公司使用部分劳动派遣 员工作为补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分别为 86 人、 86 人和 97 人,占同期用工总人数的比例均不足 1%。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 员工人数相对较少,且公司劳务派遣用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发行人员工薪酬制度、薪酬水平情况
1 、公司现行及未来薪酬制度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主要基于员工的能力、业绩、岗位价 值等综合制定薪酬水平,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同时,公司亦注重薪酬水平的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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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力,重视对人力的资本投入。
公司未来薪酬制度仍将继续探索全面的薪酬激励组合,包括工资、奖金、福 利、学习提升、员工股权激励等。公司会不断完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结合的 薪酬方案,让核心人才团队能够共享公司长期发展的成果。
2 、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
公司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及其范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均值 | 范围 | 均值 | 范围 | 均值 | 范围 | |
| 总监及以上 | 51.52 | 13.43-221.28 | 35.50 | 13.29-88.95 | 32.59 | 17.01-79.20 |
| 经理级别 | 20.70 | 6.08-50.81 | 17.71 | 7.17-42.12 | 16.70 | 6.99-41.10 |
| 普通员工 | 7.13 | 2.40-63.20 | 6.12 | 2.40-37.08 | 5.91 | 2.28-30.52 |
| 门店员工 | 6.31 | 1.97-44.54 | 7.52 | 2.12-27.15 | 6.88 | 2.01-24.27 |
注:以上薪酬系按应付工资口径。
公司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及其范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均值 | 范围 | 均值 | 范围 | 均值 | 范围 | |
| 销售人员 | 6.85 | 1.97-13.57 | 7.03 | 2.12-88.95 | 6.58 | 2.01-72.80 |
| 管理及行政人员 | 10.88 | 2.40-85.83 | 9.69 | 2.40-81.65 | 8.85 | 2.28-79.20 |
| 生产人员 | 7.08 | 2.81-43.28 | 6.63 | 2.93-32.45 | 6.02 | 2.46-23.93 |
| 技术人员 | 14.97 | 3.15-221.28 | 14.47 | 4.47-74.76 | 12.99 | 4.25-63.00 |
注:以上薪酬系按应付工资口径。
3 、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比较情况
公司员工人数规模接近万人,且导购人数比例较高,因而工作地相对分散。 公司员工人数方面集中度相对较高的城市主要是北京,因北京为公司的主要运营 总部。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地区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公司人均 工资 |
当地平均 工资 |
公司人均 工资 |
当地平均 工资 |
公司人均 工资 |
当地平均 工资 |
|
| 北京 | 12.29 | 未公布 | 12.25 | 9.79 | 11.09 | 9.70 |
| 成都 | 5.74 | 未公布 | 6.82 | 5.79 | 5.81 | 5.32 |
| 重庆 | 5.49 | 未公布 | 5.88 | 4.87 | 5.95 | 4.65 |
| 武汉 | 6.30 | 未公布 | 6.97 | 8.08 | 6.61 | 7.37 |
| 上海 | 7.25 | 未公布 | 8.17 | 6.42 | 7.73 | 5.12 |
| 西安 | 8.00 | 未公布 | 7.77 | 5.01 | 7.12 | 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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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 公司人均 工资 |
当地平均 工资 |
公司人均 工资 |
当地平均 工资 |
公司人均 工资 |
当地平均 工资 |
||
| 吴江* | 8.01 | 未公布 | 7.70 | 4.87 | 7.33 | 4.52 | |
| 睢宁* | 4.73 | 未公布 | 4.87 | 4.87 | 5.01 | 4.52 |
注 1:可比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各地统计局、各省市门户网站。由于各地官方统计 口径不同,北京、武汉的口径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成都、上海、重庆的口径为批 发与零售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西安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注 2:苏州吴江和徐州睢宁为公司生产基地所在地,属于三线以下城市。官方未披露当 地平均工资,因此,可比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批发和零售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 工资作为替代。
在公司开展业务的主要城市中,武汉员工人均薪酬低于可获得的当地平均工 资水平(武汉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是由于官方统计口径不同而无 法获取武汉最适用口径(批发与零售业就业人员口径)的当地平均工资数据。此 外,公司北京员工的人均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主要是因为公司总部 设立在北京,公司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管理层的工作地均位于北京。
十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持股 5%以上股东爱慕投资、美山子科 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情况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关于执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执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 项提示”之“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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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意向 书真实、准确及完整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相 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荣明、爱慕投资、美山子科技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六)关于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所作承诺 相关约束措施作出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相关 约束措施的承诺”。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就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作出承诺,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情况”之“(二)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八)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持股 5%以上股东美山子科技、爱慕投 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作出承诺,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九)承诺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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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 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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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专业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公司秉承着“创造美,传递爱”的企业使命,专注于为消费者创造美 好体验,致力于成为融合东方美学和现代设计并具有文化影响力的中国原创贴身 服饰品牌企业。
公司采取了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的运营模式。在品牌方面,自 1993 年 爱慕(Aímer)品牌创建以来,公司的品牌组合日益丰富,围绕着爱慕诞生了多 个差异化定位鲜明的品牌,以深度挖掘贴身服饰市场及其相关市场的消费需求, 达到一定协同效应。在品类方面,公司的产品组合已从早期的文胸、内裤逐步扩 展至保暖衣、家居服、其他服饰(如运动装、泳装等)、袜类、家纺、家居饰品、 防护口罩等多个品类,以发掘不同产品组合之间和不同品牌之间交叉销售的机 遇。在渠道方面,经过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并伴随着中国零售业态的进步,公司 现已全面覆盖了线上及线下渠道,并在积极探索不同渠道间的融合、渠道数字化 运营的可行性。
公司的品牌组合和产品组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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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从规模化的角度而言,爱慕(Aímer)、爱慕先生(Aímer men)、爱美丽(imi’s)、 爱慕儿童(Aímer kids)、慕澜(MODELAB)和兰卡文(La Clover)是公司已形 成一定规模的主力品牌。爱慕运动(Aímer sports)、乎兮(Huxi)等是公司培育 的具备一定成长潜力的品牌。除上述品牌外,公司的品牌组合还包括爱慕家居 (Aímer home)、爱慕工坊(Aímer studio)、皇锦(EMPERORIENT)、纽格芙 (Nature’s gift)等。
在线下零售渠道,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线下零售 渠道的监测数据,在女性内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爱慕(Aímer)的市场综 合占有率各年连续排名行业第一;在高端女性内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兰卡 文(La Clover)的市场综合占有率亦连续排名行业第一;在男性内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爱慕先生(Aímer men)的市场综合占有率亦均连续排名行业第一。 在线上零售渠道,根据独立第三方公司亿邦动力的数据,公司运营的“爱慕官方 旗舰店”已于 2018 年至 2020 年连续三年进入天猫“双 11 内衣热销店铺”前十 名。同时,公司其他主力品牌爱美丽(imi’s)、爱慕儿童(Aímer kids)、慕澜 (MODELAB)等均在其各自细分市场拥有相对优势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口碑。公 司因而连续多年被中国服装协会评为“全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
上述主要品牌的风格定位情况如下:
品牌 品牌风格定位 品牌风格 诞生于 1993 年,以爱、精 致、生命力为品牌调性。 爱慕 让都市女性自信呈现自 (Aímer) 我,享受爱与美带来的愉 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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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 品牌风格定位 | 品牌风格 |
|---|---|---|
| 爱慕先生 (Aímer men) |
诞生于2005年,以品质、 品位为品牌调性,秉承经 典、时尚、创意、科技的 设计风格,诠释精英男士 独具品位的生活方式,致 力于为精英男士提供舒 适、时尚、高品质的内衣 服饰。 |
|
| 爱慕儿童 (Aímer kids) |
诞生于2009年,广义的爱 慕儿童(Aímer kids)包含 三个子品牌系列:爱慕婴 幼(Aímer baby)针对0-3 岁、爱慕儿童(Aímer kids) 针对3-12 岁、爱慕少年 (Aímer junior )针对 12-16岁,倡导为儿童提供 专业、健康、时尚的贴身 服饰,用爱提供让家长放 心、孩子乐享的好内衣。 |
|
| 爱美丽 (imi’s) |
诞生于2005年,以轻松、 活力、潮趣为产品开发特 点。为活力、自我、追逐 时尚的都市女孩而设计, 贴合年轻人的潮流主张, 展现年轻人的生活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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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 品牌风格定位 | 品牌风格 |
|---|---|---|
| 慕澜 (MODELA B) |
诞生于2010年,专注体型 管理的功能塑形产品线, 专业引导、量体,以人体 工学技术和大数据为基 础,提供经典美体产品。 |
|
| 兰卡文(La Clover) |
诞生于2004年,是公司倾 力打造的女性奢华内衣品 牌。品牌源自四叶草的美 好祝福,以奢华、性感、 与众不同为品牌调性。坚 持以独特的设计、考究的 工艺、高端的面料和专属 的版型致力于打造内衣中 的贴身艺术品。 |
|
| 爱慕运动 (Aímer sports) |
诞生于2013年,依托人体 运动机能技术,开发时尚、 功能的专业运动内衣及服 饰产品,致力于为运动人 士提供更多的安全和保 护,享受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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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 品牌风格定位 | 品牌风格 |
|---|---|---|
| 乎兮 (Huxi) |
诞生于2018年,倡导自然 舒适的生活理念和从容悦 己的生活态度,在展现女 性身体自然美的同时,传 递一种自信、独立、爱自 己的价值观。为关注健康、 崇尚自然的年轻女性群体 打造简素、舒适、高性价 比的无钢圈内衣产品。 |
从渠道布局的角度而言,公司通过全渠道布局渗透至不同的细分市场以获取 较好的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探索不同渠道间的融合、渠道数字化运营的可行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零售网络由 2,156 个线下销售终端和以天猫、 唯品会为主的线上渠道所组成,其中公司线下直营终端达 1,725 个。公司的线下 零售网点已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并已进驻了新加坡、澳门、 柬埔寨、迪拜等地的地标性商圈。此外,在线上线下渠道融合方面,公司通过智 能化仓储物流系统实现了渠道供应链的融合,提高了不同渠道间补货和调拨的效 率;通过“云客服”、官方商城及其微信小程序等的打造,实现了服务场景的多 元化,构建了新零售闭环,驱动了“人、货、场”的进一步融合。
公司亦是专业贴身服饰的研发者和生产者,在产品设计、研发及创新领域的 行业地位突出。凭借着有效的自主创新机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取 得了 2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00 项。公司亦积极承担了行业建设的责任,主 导或参与制定了 2 项国家标准、15 项行业标准和 6 项团体标准,为中国贴身服 饰行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公司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定的“中国纺织行业工 业设计中心”(2018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是获此荣誉的首批企业中唯一的贴 身服饰企业。此外,公司于 1999 年和 2010 年分别与北京服装学院、首都体育学 院合作成立了研究机构并合作至今,坚持不懈的探索与优秀高校之间在基础研 究、实践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共赢机制,共同推进中国贴身服饰行业的 发展。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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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属于“纺织服装、服饰业(C18)”,由于公 司拥有直营零售渠道,因而亦涉及“零售业(F52)”之“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 门零售(F523)”。
(一)行业管理体系
1 、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国家工信部等政 府部委以及中国服装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 业信息中心、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流行色协会等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产品开发和推广的行政指导、项目审 批和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其相关职能包括: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 衔接平衡、拟订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监督检查执行工作等。
国家商务部及其下属各级机构是国内服装行业进出口业务、特许经营业务的 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
国家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行业运行动 态、统计发布行业相关信息等。
中国服装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 中心、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流行色协会等是我国服装及服装零售行业的全国 性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协助政府部门维护行业及企业合法权益,并推进产业结构 的调整和升级。
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如下:
| 法律法规 | 内容概要 | 发布/修订 时间 |
|---|---|---|
| 商务部:《关于统筹推进 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 工作的指导意见》 |
意见指出,加快零售创新转型。加快线上线下深度 融合,支持线上经济、平台经济合规有序发展,保 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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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 | 内容概要 | 发布/修订 时间 |
|---|---|---|
| 促进特色品牌消费。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建立 动态管理机制,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 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品牌。 |
||
| 工信部:《关于促进制造 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的实施意见》 |
意见指出,促进消费品工业提质升级。贯彻落实《关 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 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制定发布升级和创新消费品 指南,推动轻工纺织等行业的创新产品发布。培育 壮大个性化定制企业和平台,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 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持续开展纺织服装创意 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提高创意设计水 平,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促进消 费升级。 |
2019年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 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 潜力的若干意见》 |
意见指出,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建设,增 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消费引领, 倡导市场优先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鼓励市场形成 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 |
2018年 |
| 工信部:《纺织工业“十 三五”科技进步纲要》 |
纲要提出,纺织行业应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扩大中 高端纺织服装产品供给,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充分 发挥现有的资金及渠道优势,支持纺织行业的科技 创新、技术升级、普及智能制造、普及绿色制造、 加强品牌建设、完善行业服务平台建设。 |
2016年 |
| 中国服装协会:《中国服 装行业“十三五”发展 纲要》 |
纲要提出,要求提升服装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包括 加快柔性供应链管理系统和以RFID 为核心的智能 仓储物流配送系统建设,推进大数据、“互联网+” 等技术应用及落地,提高经营决策智能化水平(商 业智能分析),大力推广大规模定制技术及其制造 模式,推动服装制造向服务化转型,全面提升行业 信息化及智能化深度融合水平。 |
2016年 |
| 工信部:《纺织工业“十 三五”发展规划》 |
规划指出,强调信息技术的应用,重点研发服装、 色纺纱、织物的数字化设计技术,开展个性化服装 设计、服装人体信息库的建立和应用、服装样板定 制技术研究,满足纺织品个性化消费需求。 |
2016年 |
| 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 | 深化互联网及信息化工具在制造领域的应用,明确 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全面 推行绿色制造”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加快纺织等 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 “促进纺织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纺织服装 产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传统制造行业的一 个重要门类,将面临向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的深度 转型。 |
2015年 |
| 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 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 |
意见指出,引导网络零售健康快速发展,重点发展 零售、跨境贸易、农产品和生活服务领域的电子商 务,组织网络零售企业及传统流通企业开展以促进 网络消费为目的的各类网络购物推介活动;以及加 |
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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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 | 内容概要 | 发布/修订 时间 |
|---|---|---|
| 强农村的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支持城市社区电 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应 用、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意 见。 |
||
| 商务部:《关于促进中国 品牌消费的指导意见》 |
意见指出,促进品牌消费,培育中国品牌,以构建 公共服务体系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重点,建立和 完善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市场环境。 |
2013年 |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建设纺织强国纲要 (2011-2020)》 |
纲要指出,鼓励“服装、家纺、针织、面料等产品 品牌发展,加快在建立市场信誉、提升品牌价值等 方面取得成果。鼓励纺织工业从最初简单的加工制 造向树立自主品牌创建提升的转变,鼓励创建品牌 新优势。 |
2012年 |
| 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关 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 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
意见指出,要提高自主品牌服装、家纺企业综合实 力。一是树立自主品牌意识,制定企业自主品牌发 展规划;强调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二是要求提升 服装、家纺行业加工制造水平和产品品种质量,并 指导国内品牌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基础上,要大力 拓展海外市场。 |
2009年 |
(二)行业发展概况
1 、纺织服装行业发展概况
纺织服装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消费产业。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总量和 居民收入稳中趋缓,纺织服装行业的整体规模实现平稳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 数据,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 919,281 亿元、990,865 亿元和 1,015,986 亿元;城镇居民的年均可支配收入为 3.93 万元、4.24 万元和 4.38 万元, 保持了稳定的增幅。伴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社会消费 品零售总额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同比增速分别为 8.0%、2.9%和-6.6%。2020 年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同比 下降,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我国零售行业景气程度产生了短期影响,但 行业整体回暖态势良好。
纺织服装行业线上零售额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 据,2018 年至 2019 年,穿类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分别为 70,198 亿元和 85,239 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28.0%和 25.4%,保持了较好的增长趋势。近年来,我国 纺织服装企业纷纷加大电商业务布局,线上渠道已成为纺织服装企业收入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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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组成部分。
2 、贴身服饰行业具体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
贴身服饰即为广义的内衣,是指紧贴皮肤穿着或衬于外衣以下穿着的服饰, 包括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运动装、泳装、袜子等。根据智研咨询的数 据,我国内衣市场规模已由 2012 年的 1,675.2 亿元增加至 2018 年的 4,080.4 亿元, 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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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服装协会、智研咨询
贴身服饰行业可进一步细分为女性内衣市场、男性内衣市场、儿童内衣市场 和运动内衣市场等。
(1)女性内衣市场
女性内衣市场在贴身服饰行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女性内衣的主要品类包括 文胸和内裤。根据 Euromonitor 的数据,2012 年至 2019 年,中国女性内衣市场 零售额的复合增长率为 8.26%,并且 2022 年该市场规模预计将继续增长至 1,97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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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前瞻产业研究院
从女性内衣市场的发展来看,中国女性内衣品牌企业的起步整体晚于欧洲、 美国及日本的品牌企业,并且品牌集中度低于国外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根据前 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4 年中国女士内衣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 报告》显示,我国女性内衣品牌多达 3,000 个以上,格局分散。公司旗下的爱慕、 兰卡文等品牌是少数能够在中高端领域与国外品牌如日本华歌尔、德国黛安芬等 相抗衡的中国原创品牌。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我国线 下零售渠道的监测数据,在女性内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旗下爱慕品牌 的市场综合占有率各年均排名行业第一,高于德国黛安芬和日本华歌尔的市场综 合占有率;在高端女性内衣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旗下兰卡文品牌的综合 市场占有率各年亦均排名行业第一,而日本华歌尔旗下 SALUTE 品牌则位列第 三。
除了面临来自于国外品牌的竞争压力,伴随中国零售业态的变化,我国女性 内衣市场近年来陆续涌现了众多互联网品牌,使得女性内衣市场的竞争格局更为 细分化。根据独立第三方数据公司观星台的监测,2019 年度文胸类产品电商渠 道销售排名前十名的品牌中,除了爱慕、曼妮芬、维多利亚的秘密、黛安芬等经 典内衣品牌,还包括了歌瑞尔、NEIWAI、蒛一等成立时间较短、产品定位更为 细分、价位相对较低并且主要通过互联网渠道形成了一定销售规模的品牌。
然而,在产品设计、研发及创新领域,我国仅少量的女性内衣品牌企业如爱 慕股份等能够针对中国女性的体型持续的投入研发,聚焦于人体工学、版型开发、 面料研发等方面,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建立自有生产基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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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于为中国女性创造更好的穿着体验。
(2)男性内衣市场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18 年男性内衣市场的发展规模占内衣市场规模 的约 40%,下游消费需求活跃。男性内衣的主要品类包括男士内裤、保暖衣、家 居服等。根据中国服装协会和艾媒数据中心的数据,中国男性内衣市场发展规模 由 2010 年的 360 亿元快速增长了近 10 年,预计 2019 年将达到 1,713.4 亿元,具 有稳定增长的下游消费需求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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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服装协会、艾媒数据中心
从男性内衣市场的发展来看,与女性内衣品牌相似,中国男性内衣品牌企业 的起步整体晚于国外品牌企业。根据 GrandViewResearch 对 2015 年-2017 年全球 男性内衣市场数据的分析,全球男性内衣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仍为欧美公司,主要 包括:PVH(旗下拥有 Calvin Klein 和 Tommy Hilfiger 品牌)、Jockey 国际(旗 下拥有 Jockey 品牌)、HUGO BOSS、李维斯、美国鹰牌公司(旗下拥有 American Eagle 品牌)等。而对于中国男性内衣市场,公司旗下的爱慕先生、龙头股份旗 下的三枪等是较早涉足男性内衣市场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中国品牌。根据中国商 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我国线下零售渠道的监测数据,在男性内衣 市场,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旗下的爱慕先生品牌的市场综合占有率各年持续排 名行业第一,而德国舒雅和三枪则位列第二和第三。
根据 GrandViewResearch 的统计,2018 年全球男性内衣市场中,棉类材质的 内衣仍然是市场主流,占比 68%,主要因为男性消费者往往认为棉类更加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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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洗涤、柔软、舒适。与之相比,莫代尔材质(再生纤维材质的一类)预计将是 所有面料材质中未来占比提升最快的一类材质,其 2019 年至 2025 年复合增长率 预计将达 5.6%。莫代尔材质相比棉类更加透气、柔软、耐洗涤等,并且更容易 被印染为鲜艳的颜色,使得内衣产品的色彩更加多样灵动,因而未来消费者预计 将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更青睐莫代尔材质的男士内衣。
(3)儿童内衣市场
儿童内衣一般是指面向 0-16 岁婴幼童的产品,品类主要包括保暖衣、家居 服、儿童内裤、少女文胸等。儿童内衣的面料质量、安全性、舒适性是消费者相 比成人内衣更为关注的特性,并且其从产品外观和功能上需契合不同年龄段不同 性别儿童的心理和实用需求,从而衍生出了儿童内衣市场这一细分领域。根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受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影响,2019 年我国出生人口中二孩及 以上的比例达 59.5%,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二孩政策的继续推进,儿童内衣这 一细分市场规模预计也将随之增长。
我国儿童内衣市场的整体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品牌集中度低。根据第三方数 据公司观星台的监测,2019 年线上主流电商平台儿童内衣销售排名前 100 个品 牌中,除南极人、优衣库和巴拉巴拉的线上市场份额占比超过 2%,其余品牌的 市场份额占比均较低,集中度偏低。这主要因为儿童内衣市场的参与者来源众多, 包括:童装品牌的儿童内衣产品线(如:Bonpoint、Carter’s、巴拉巴拉等)、男 女装快时尚品牌的儿童内衣产品线(如:优衣库、ZARA、GAP 等)、经典男女 内衣品牌的儿童内衣产品线(如:南极人、Calvin Klein、爱慕儿童等)、母婴连 锁品牌的儿童内衣产品线(如:丽婴房、好孩子等)、其他非服装类品牌的儿童 内衣产品线(如:全棉时代)等。
(4)运动内衣市场
运动内衣是贴身服饰行业近年来竞争进一步细化而衍生出的市场。根据国家 体育总局统计,预计 2025 年我国运动人口将达到 5 亿以上,其中女性人口占 40%。 在上述趋势推动下,消费者对于具有一定功能性的运动内衣的需求预计将持续增 加。运动内衣与狭义的传统内衣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运动内衣具有更多的外穿属 性、更加注重吸湿速干功能、运动文胸更注重运动过程中对胸部的减震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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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性内衣市场、男性内衣市场和儿童内衣市场相对分散的格局有所区别, 运动服饰市场的集中度较高,市场份额被少数国内外品牌所占据,因而运动内衣 作为运动服饰的细分品类,其市场竞争的门槛更高。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 2019 年全球运动服饰五家企业市场份额合计为 37.1%,而中国运动服饰五家企业 市场份额合计为 72.7%,高于全球市场集中度,主要因耐克和阿迪达斯在中国运 动服饰市场近年来份额的提升。在运动内衣细分领域,较为主流的参与者包括: 运动服饰类品牌的运动内衣产品线(如:耐克、阿迪达斯、迪卡侬、安踏等)、 专注于女性瑜伽运动内衣的品牌(如:lululemon、Lorna Jane 等)。
3 、贴身服饰行业的经营模式、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经营模式以及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是贴身服饰行业里具有代表性的品牌企业,专业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 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业务的上游为各类面辅料生产企业、成衣定制企业、成衣加工企业等。 公司的生产模式包括自制生产、成品定制和委托加工。在自制生产模式下,公司 向上游面辅料生产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面料、花边、织带等,依靠自有产能生产 成为产成品。在成品定制模式下,外协厂商按公司要求开发设计产品,并自行购 买面辅料生产制造成衣产品。在委托加工模式下,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产品工艺 单和部分面辅料,外协厂商按公司要求的工艺受托生产制造产成品并收取加工 费。
对于以公司为代表的品牌企业,其上游经营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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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的下游为各类销售渠道,并通过不同的销售渠道面向终端消费者。 公司的销售渠道以直营为主,经销和电商渠道则是公司全渠道布局的重要组成。 对于以公司为代表的品牌企业,其下游经营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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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下游行业发展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对于上游的面辅料企业,其最上游为化纤、棉等原材料市场,其价格水平受 到原材料产量、自然气候、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面辅料企业将化纤、棉等材 料经纺纱、织造形成坯布,再通过针织、梭织等方式形成面料,并进行印花染色。 因此,若化纤、棉等材料的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则会对面辅料企业产生一定的成 本压力,进而传导至面辅料的采购企业。
对于上游的成衣定制企业和成衣加工企业,若其成衣产能、成衣质量、交货 期等方面出现短缺、瑕疵或延误等情况,则会对位于产业链中游的品牌企业的备 货计划产生影响。
对于下游的各类销售渠道,品牌企业一般会采取直营渠道、经销渠道与电商 渠道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在贴身服饰行业,中高端品牌企业一般以直营渠道为主, 中低端品牌一般以经销渠道为主,部分互联网品牌企业则以电商渠道为主。公司 主营中高端品牌,以直营渠道为主,一般通过与百货商场签订联营协议或与购物 中心签订租赁协议的方式开设直营终端。若公司未来不能以同等条件与百货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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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购物中心续签协议、未能及时寻获其他理想的替代地点,则会对整体经营业绩 产生影响。
4 、贴身服饰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贴身服饰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与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在经济上行周期 中,消费者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增加能够推动消费升级和消费总额的提升;在 经济增速放缓或衰退的周期中,品牌类贴身服饰的消费需求往往承压。
(2)区域性
贴身服饰行业的区域性主要体现在不同地区消费者的购买力差异。根据国家 统计局对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2019 年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的统计, 我国人均衣着消费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内蒙古、 辽宁等地;而我国人均衣着消费水平偏低的地区主要包括广西、海南、云南、贵 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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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季节性
贴身服饰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一般会受到假期和大型节庆活动的影响,如:双 11、双 12、圣诞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这使得该类公司第一季度和第四 季度的整体销售情况会略好于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此外,贴身服饰行业公司的 产品组合中往往包含保暖衣品类,该品类的销售易受到极端或意外天气条件变化 的影响,例如:冬季长时间异常变暖,可能导致贴身服饰企业的保暖衣销售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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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贴身服饰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包括:我国人口规模的持续增长、消费者 人均可支配收入即购买力的增加、消费者更加注重生活品质的趋势、不同贴身服 饰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更加多样化和精细化的趋势等。上述因素均有利于贴身服 饰行业整体规模的继续扩大。
(2)不利因素
贴身服饰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包括:我国贴身服饰行业参与者众多导致 竞争格局分散、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参差不齐。中小企业往往轻视产品的自主设计、 研发及创新,直接购买国内外头部品牌企业内衣进行翻版,从而影响了行业整体 的竞争秩序。
6 、贴身服饰行业的进入壁垒
(1)品牌壁垒
贴身服饰行业的品牌壁垒主要由品牌历史及存续时间、品牌文化的沉淀、品 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所构成。此外,多品牌、多品类的运作能力亦是少数品牌企业 得以成为行业龙头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2)渠道壁垒
贴身服饰行业的渠道种类主要包括直营渠道、经销渠道和电商渠道。全渠道 布局和运营能力是贴身服饰行业的重要壁垒。由于电商渠道的建设和布局难度低 于线下渠道,近年来新进入者更容易选择电商渠道作为切入点。然而,新进入者 在进一步拓展销售规模并打造线下渠道时,则面临较高的门槛,新进入者习惯线 上低价竞争,品牌和产品定位偏中低端,其售价水平往往难以负荷打造线下渠道 所需要的成本投入,亦不具备建设和运营线下渠道的专业人才团队。
(3)设计、研发及创新壁垒
相比普通服饰,贴身服饰对于产品的合身度和舒适度要求更高,是具有技术 和工艺难度的产品。在产品设计、研发及创新领域,我国仅少量品牌企业如爱慕 股份等能够针对中国女性的体型持续的投入研发,聚焦于人体工学、版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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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料研发等方面,同时积极主导或参与了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建设自有生产基 地,打造了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因此,新进入者在产品设计、面料及版型研 发、质量控制等方面往往难以与经典内衣品牌企业相抗衡。
(三)贴身服饰行业的竞争格局
1 、贴身服饰行业竞争格局
贴身服饰行业参与者众多,其竞争格局主要区分为品牌企业的竞争和非品牌 企业的竞争。公司主要面临与品牌企业之间的竞争。对于女性内衣市场、男性内 衣市场和儿童内衣市场,品牌企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格局分散化。对于运动 内衣市场,由于我国运动服饰品牌市场份额集中度较高,前五大运动品牌市场地 位较为稳固,对于贴身服饰品牌拓展进入运动内衣领域形成了较大的挑战。
根据 Euromonitor 数据,2019 年中国女性内衣市场前五名的市场集中度仅为 9%,公司旗下的爱慕位列其中。然而,同期日本、美国、英国市场前五名的市 场集中度分别为 66%、58%和 19%。相比之下,中国女性内衣市场前五名的市场 集中度远远低于日本、美国和英国,因而中国女性内衣市场仍存在市场份额向头 部公司集中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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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 《Womenswear in China》、《Womenswear in Japan》、《Womenswear in the US》、《Womenswear in the UK》
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 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 、贴身服饰行业的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
贴身服饰行业中市场份额排名行业前列的企业中,除德国黛安芬和本公司 外,其余均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之子公司,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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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与技术”之“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二)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 情况”。
除起步较早的国外品牌企业,中国贴身服饰品牌企业的上市公司包括汇洁股 份、安莉芳和都市丽人,其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如下:
| 品牌企业 | 渠道特点 | 核心品牌的 目标市场 |
毛利率 | 毛利率 | 毛利率 |
|---|---|---|---|---|---|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 汇洁股份 (002763.SZ) |
直营渠道 为主 |
核心品牌“曼妮芬”品牌 目标中高端市场;“曼妮 芬”品牌占汇洁股份收入 比重各期保持60%以上 |
未公告 | 65.81% | 67.71% |
| 安莉芳 (1388.HK) |
直营渠道 为主 |
核心品牌“安莉芳”品牌 目标中高端市场;“安莉 芳”品牌占安莉芳收入比 重各期保持45%以上 |
未公告 | 77.76% | 79.94% |
| 都市丽人 (2298.HK) |
经销渠道 为主 |
核心品牌“都市丽人”品 牌目标中端以下市场 |
未公告 | 22.60% | 41.67% |
| 平均毛利率 | - | 55.39% | 63.11% |
注:信息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报告期内,国内知名贴身服饰品牌企业的利润变动趋势表现为 2019 年整体 行业毛利率的下降幅度略高于以前年度。
此外,都市丽人的毛利率水平显著低于汇洁股份和安莉芳,主要因为一方面 都市丽人的“都市丽人”品牌目标中端以下市场,而汇洁股份和安莉芳的核心品 牌“曼妮芬”和“安莉芳”目标定位中高端市场,因而都市丽人的产品整体定价 水平低于汇洁股份及安莉芳的核心产品定价水平;另一方面都市丽人的销售渠道 以经销为主,往往需与经销商分享一定利润,而汇洁股份和安莉芳则以直营为主。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是贴身服饰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的主力品牌 爱慕(Aímer)、爱慕先生(Aímer men)、爱美丽(imi’s)、爱慕儿童(Aímer kids)、 慕澜(MODELAB)和兰卡文(La Clover),均在其细分领域拥有较突出的竞争 地位。在线下渠道方面,公司连续多年在女性内衣、男性内衣等细分市场综合占 有率排名保持第一;在线上渠道方面,公司也已逐步建立了一定市场地位,市场 份额和市场口碑位于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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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线下渠道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我国线下数百家大型零售 企业的数据监测并公布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暨消费品市场监测报告》(2018 年、 2019 年),公司主力品牌的市场综合占有率情况如下:
(1)女性内衣
| 年度 | 排 序 |
品牌 所属企业 |
品牌 | 市场 综合占有率 |
| 2019年 | 1 | 发行人 | 7.34% | |
| 2.27% | ||||
| 2 | 安莉芳(1388.HK) | 安莉芳 | 6.84% | |
| 芬狄诗 | 2.92% | |||
| 3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曼妮芬 | 6.96% | |
| 伊维斯 | 2.22% | |||
| 4 | 日本华歌尔(3591.T) | 华歌尔 | 4.44% | |
| 5 | 上海古今 | 古今 | 4.20% | |
| 2018年 | 1 | 发行人 | 7.07% | |
| 2.36% | ||||
| 2 | 安莉芳(1388.HK) | 安莉芳 | 6.29% | |
| 芬狄诗 | 2.96% | |||
| 3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曼妮芬 | 6.44% | |
| 伊维斯 | 2.25% | |||
| 4 | 德国黛安芬 | 黛安芬 | 4.78% | |
| 5 | 日本华歌尔(3591.T) | 华歌尔 | 4.46% |
数据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2)高端女性内衣
| 年度 | 排 序 |
品牌 所属企业 |
品牌 | 市场 综合占有率 |
| 2019年 | 1 | 发行人 | 1.13% | |
| 2 | 日本华歌尔(3591.T) | SALUTE | 0.56% | |
| 3 | 安莉芳(1388.HK) | LIZA CHENG |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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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排 序 |
品牌 所属企业 |
品牌 | 市场 综合占有率 |
| 2018年 | 1 | 发行人 | 1.05% | |
| 2 | 日本华歌尔(3591.T) | SALUTE | 0.68% | |
| 3 | 安莉芳(1388.HK) | LIZA CHENG | 0.42% |
数据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3)男性内衣
| 年度 | 排 序 |
品牌 所属企业 |
品牌 | 市场 综合占有率 |
| 2019年 | 1 | 发行人 | 13.48% | |
| 2 | 德国舒雅 | Schiesser | 6.75% | |
| 3 | 龙头股份(600630.SH) | 三枪 | 4.98% | |
| 2018年 | 1 | 发行人 | 9.52% | |
| 2 | 德国舒雅 | Schiesser | 6.77% | |
| 3 | 龙头股份(600630.SH) | 三枪 | 5.84% |
数据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从线下渠道的市场综合占有率来看,公司的主力品牌在细分市场中的竞争地 位突出,并持续保持了市场排名第一的优势地位。
2 、线上渠道竞争地位
伴随着中国零售业态的进步,除巩固和加强传统线下渠道外,公司亦积极布 局了线上渠道,主要通过天猫、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实现产品销售。
在线上渠道方面,公司的主力品牌也已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和 市场口碑位于行业前列。根据第三方公司亿邦动力的数据,2018 年至 2020 年, 公司运营的“爱慕官方旗舰店”连续三年进入天猫“双 11 内衣热销店铺”前十 名。根据第三方数据公司观星台的监测,在国内主流电商的儿童内衣产品销售中, 爱慕儿童(Aímer kids)2019 年的市场份额位列全行业第八,并且是前十名儿童 内衣品牌中好评率排名第一的品牌,拥有较好的综合市场地位。
3 、公司取得的相关荣誉
公司因稳健的经营表现被授予了诸多荣誉,其中与公司的市场地位、品牌影 响力相关的主要荣誉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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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发机构 | 荣誉名称 | 获奖品类或品牌 |
|---|---|---|
| 中国服装协会 | 2017 年全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 | - |
| 2018 年全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 | - | |
| 2019 年全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 | - | |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2018重点跟踪培育纺织服装自主品牌企业 | - |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 2017 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 | - |
|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
2017年度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位 | 爱慕、爱慕先生、 兰卡文 |
| 2018年度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位 | 爱慕、爱慕先生、 兰卡文 |
|
| 2019年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位 | 爱慕、爱慕先生、 兰卡文 |
|
|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 2019年度中国消费品市场 高质量发展优选品牌 |
爱慕、爱慕先生、兰 卡文、慕澜、爱美丽 |
| 天猫 | 2017 年童装最佳新秀奖 | 爱慕童装旗舰店 |
| 2018 年度国货新锐品牌 | 爱慕童装旗舰店 | |
| 京东 | 双11 销售飞跃奖 | 爱慕先生内衣旗舰店 |
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多个主力品牌连续多年获得“市场综合占有率 第一位”的荣誉。因拥有较好的市场地位,公司已连续多年获得中国服装协会“全 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的称号。
(二)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品类包括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主要面 向中高端消费群体。在上述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汇洁股份、安莉芳等 优秀的国内品牌企业,以及日本迅销、LB、PVH、日本华歌尔、德国黛安芬、 德国舒雅、意大利 La Perla 等优秀的国外品牌企业。除上述企业外,都市丽人属 于知名的同行业公司,其主要面向中端以下消费群体,和公司产品的定位差异较 大。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如下:
| 公司 | 公司简介 | 经营规模 | 旗下相关 知名品牌 |
|---|---|---|---|
| 汇洁股份 (002763.SZ) |
汇洁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内衣人体工 学研究、产品设计、生产制造、 市场 营销、品牌推广的公司,其总部位于深 圳。 |
2019年度,汇洁股份实 现营业收入25.10 亿 元,其中97.74%来自 于四个品牌:曼妮芬、 伊维斯、兰卓丽、加一 尚品。 |
曼妮芬(Maniform)、伊维 斯(Enweis)、兰卓丽 (Langerie)、加一尚品 (COYEEE)、土豆先生 (Tesdoux )、乔百仕 (J.BASCHI )、Body beauty、秘密武器(Secret weapon) |
| 安莉芳 | 安莉芳控股连同其附属公司是中国主 | 2019 年度,安莉芳实现 | 安莉芳(Embryform)、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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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公司简介 | 经营规模 | 旗下相关 知名品牌 |
|---|---|---|---|
| (1388.HK) | 要的内衣品牌及零售企业。自1975 年 创办于中国香港,经过四十多年的经 营,安莉芳已经发展成为一家现代大型 企业。 |
营业收入22.67 亿港 元,其中超过70%的收 入来自于两大品牌:安 莉芳和芬狄诗。 |
狄诗(Fandecie)、Liza Cheng、Comfit、E-Bra、 安朵、IVU、Lucie |
| 三枪集团 (上市公司龙 头股份之子公 司) |
三枪集团成立于1994 年,由原上海针 织厂发展而来,产品以针织内衣为主。 三枪集团现为龙头股份(600630.SH) 全资子公司。 |
根据龙头股份公布数 据,三枪集团2019 年 度净利润2,432.75 万 元。 |
三枪(Threegun)、三枪儿 童(Threegun kids) |
| 日本迅销 (9983.T)/ (6288.HK) |
日本迅销的前身成立于1963 年,是日 本最大的快时尚、休闲成衣品牌企业, 其旗下最广为人知的优衣库品牌在 2005 年前后由日本本土向海外市场大 规模扩张开店,目前销售网络遍布全 球。 |
2019财年,日本迅销实 现收入2.29万亿日元, 主要受益于Uniqlo 和 GU两个品牌的增长。 |
Uniqlo、GU |
| LB (LB.N) |
LB是美国知名时尚零售企业,是2018 年Fortune 500 上榜企业。LB 从1980 年代开始通过一系列的资产收购和出 售行为,曾运营过多个消费品牌,其旗 下最广为人知的品牌是维多利亚的秘 密。 |
2019财年,LB的收入 超过130亿美金,主要 来自于北美地区。 |
Victoria’s Secret、Pink、La Senza(2018年LB同意出 售该品牌给私募基金)、 Bath & Body Works |
| 日本华歌尔 (3591.T) |
日本华歌尔成立于1949 年,专注于高 品质贴身服饰,其于1953 年正式推出 Wacoal品牌,并于1985年进军中国市 场。日本华歌尔采取多品牌运营的方 式,其销售网络已遍布全球30 多个城 市。2019年,日本华歌尔收购Intimates Online, Inc.希望未来巩固线上渠道的 竞争力。 |
2019财年,日本华歌尔 实现收入1,942.01亿日 元。 |
Wacoal 、Wacoal Dia 、 Wing、Salute、PARFAGE、 Amphi、Peach John、L’ge、 Trefle 、Lasse 、Think sleeping、tsumori chisato SLEEP、Wacoal baby、 Wacoal maternity、CW-X、 Ai swimwear 、Wacoal men、Bros 等众多品牌 |
| PVH (PVH.N) |
PVH成立于1881年,是全球最大的成 衣公司之一,其旗下品牌Calvin Klein 和Tommy Hilfiger 占其收入比例约 85%。 |
2019 财年(截至2020 年2月2日),PVH的 收入高达99亿美金。 |
Calvin Klein 、Tommy Hilfiger |
| 德国黛安芬 | 德国黛安芬成立于1886 年,是知名的 女性中高端内衣品牌企业,也是较早进 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内衣品牌之一。 |
未公布 | Triumph、Sloggi、AMO’s Style by Triumph、Valisere |
| 德国舒雅 (以色列上市 公司之子公 司) |
德国舒雅成立于1875 年,是德国知名 的高端内衣品牌,于2012 年被以色列 上市公司Delta Galil收购。德国舒雅的 目标市场主要在德国、奥地利、比利时 等西欧国家。 |
截至2019 年末,德国 舒雅在欧洲开设了107 家门店,其中82 家为 奥莱店。 |
Schiesser |
| 意大利La Perla (LA PERLA FASHION) |
La Perla成立于1954年,是意大利知名 的高端奢华女性内衣品牌企业,于2019 年在泛欧证券交易所成长板上市。其产 品大部分为自制生产,生产基地均位于 意大利和葡萄牙。 |
2019年度,La Perla的 销售收入为8,582.10万 欧元。 |
La Perla |
注:以上信息来自于各公司官网或相关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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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整体经营规模高于汇洁股份、安莉芳等国 内品牌企业,在中国市场拥有稳定的优势地位,但公司与优秀的日资或美资竞争 对手相比仍有差距。
与国内品牌企业汇洁股份和安莉芳相比,公司不仅在女性内衣这一细分市场 拥有一定品牌定位优势,公司在男性内衣市场和儿童内衣市场亦拥有更加显著的 优势地位和前瞻性的布局。在男性内衣方面,汇洁股份 2019 年来自男性品牌乔 百仕和土豆先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比低于 2.26%,即少于 5,799.54 万元;安 莉芳 2018 年收入结构中来自于男性品牌 IVU 的收入金额为 1.15 亿港元,占比 4.70%,安莉芳未公布 2019 年该品牌具体经营业绩。相较之下,公司 2019 年来 自于爱慕先生的主营业收入规模达到了 5.92 亿元,整体规模显著高于竞争对手。 在儿童内衣方面,公司于 2009 年开始运营爱慕儿童品牌,经过逾十年的经营, 2019 年公司爱慕儿童的主营业务收入已超过 3.51 亿元,安莉芳则曾公开表示其 于 2017 年首次尝试进军儿童内衣,整体销售额为 500 万元;汇洁股份未公布其 曼妮芬儿童系列的销售情况。
与国内品牌企业汇洁股份和安莉芳相比,公司在产品研发、创新方面亦拥有 较突出优势。根据汇洁股份 2019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末汇洁股份拥有发明专 利 14 项。根据安莉芳 2019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末安莉芳共拥有 11 项发明专 利、51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13 项外观设计专利。相较之下,爱慕股份多年以来坚 持奉行“科技融于产品、文化融于产品、创意融于产品、健康融于产品”的产品 理念,截至 2020 年末,爱慕股份拥有 100 项发明专利、186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8 项外观设计专利,显著多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与日本迅销、日本华歌尔、LB、PVH 等优秀的日资或美资竞争对手相比, 公司的品牌及经营历史、经营规模等均少于前述竞争对手。这类竞争对手多为大 型跨国企业,其销售区域已覆盖全球多个大洲和国家,而公司目前仍主要深耕中 国市场,专注于中国消费者的体验和个性化需求,致力于提供更适合中国消费者 的高品质贴身服饰和消费体验。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中除德国黛安芬外,其余竞争对手均已是上市公司或上 市公司之子公司,比公司更早的借助了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展。面对强 劲的对手,公司仍能获得和维持现有的市场地位,是公司各方面竞争优势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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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在数十年的经营历程中,公司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根本” 的核心经营理念,并将该理念融入到了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持续的竞争 优势。
1 、充分洞察消费需求并通过数据赋能的能力
充分洞察和解构消费需求的能力是公司得以维持现有行业地位的重要因素 之一。公司针对不同的消费需求对象、需求维度、需求场景等,能够从产品研发、 品牌建设、渠道运营等多个角度进行前瞻性的布局,并取得成效。公司设立之初 主营中高端女性内衣并积累了一定口碑和经验,此后,公司借助于爱慕品牌的知 名度和运营经验,相继推出兰卡文、爱美丽、爱慕先生、爱慕儿童等独立品牌, 分别针对高端女性、年轻女性、精英男士和婴幼童等不同细分群体,辅以多品牌 运营的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和相应的外部营销及渠道布局,进而扩大了公司的销售 规模。公司是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中少有能够分别在女性、男性和儿童专业贴身服 饰领域均能够位于市场前列的企业,而公司布局的运动品类服饰亦于近年来获得 了一定销售规模的突破。公司拥有对行业格局变化的敏锐的预判能力,并结合了 前瞻性的多品牌、多品类布局,奠定了公司贴身服饰龙头企业的行业地位。
公司注重通过数据对消费需求的挖掘进行赋能。公司的零售网络多年以来坚 持以直营为主,便于公司快速获取终端销售数据,及时感知消费需求变化并做出 响应。公司在此基础上打造了自有的会员体系,全面覆盖了公司各品牌,沉淀了 宝贵的会员数据资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会员人数已达 521.35 万人。 公司会员的用户画像、活跃度、复购率等数据均成为了公司各品牌每一季新产品 开发前的重要指引之一,实现以消费者为出发点,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公司产品的 迭代注入动力。
2 、通过研发和创新转化消费需求并推动行业进步的能力
相比普通服饰,贴身服饰对于产品的合身度和舒适度的要求更高,是具有技 术和工艺难度的产品。奉行“科技融于产品、文化融于产品、创意融于产品、健 康融于产品”的产品理念,公司各品牌事业部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团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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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结合产品需求企划实现每季新产品的落地。公司 2018 年亦在美国设立了纽约 设计工作室,组建了国际研发设计团队,以撬动国际资源为公司新产品的打造注 入更加多元、年轻、个性、时尚的基因。同时,公司设有研发中心聚焦于人体工 学、运动机能、新功能材料、新生产技术、新标准制定、国内外流行趋势、智能 穿戴等前沿领域的研究,为公司各品牌事业部的产品研发提供产品设计支持、技 术支持和数据支持,力求以消费者为中心,将行业前沿技术及理念注入产品开发 链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的实现消费需求转化。
公司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定的“中国纺织行业工业设计中心”(2018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是获此荣誉的首批企业中唯一的贴身服饰企业。凭借着有 效的自主创新机制和开放的创新氛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取得了 2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00 项。公司亦积极承担了行业建设的责任,主导或参与 制定了 2 项国家标准、15 项行业标准和 6 项团体标准,推动着贴身服饰行业的 进步。此外,公司于 1999 年和 2010 年分别与北京服装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合作 成立了研究机构并合作至今,建立了中国人体专业数据库,研发出了符合中国女 性形体特点的柔性人台,为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提供数据依据和验证支持,力求让 产品设计更加科学、健康,最大程度贴近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打造持续 终生的美好体验。
3 、差异化多品牌建设和品牌私域流量运营的能力
公司坚持做有文化影响力的中国品牌。公司实施了差异化、多品牌的运营模 式。公司的品牌组合在坚持中高端定位的同时,亦在探索通过新品牌或新产品线 的培育实现由中高端定位向大众化、年轻化定位的延伸。公司的主力品牌爱慕、 爱慕先生、爱慕儿童、爱美丽、兰卡文、慕澜的差异化定位明确,品牌研发设计 团队相互独立,形成了各自鲜明的品牌文化,在各自细分市场拥有突出的市场地 位。近年来,公司充分利用已有的品牌运作经验,成功培育了如爱慕运动、乎兮 等独立子品牌和 Aímer NYC 等产品线系列,力求在新的细分市场有所突破。
公司不仅重视品牌文化的打造,亦重视品牌文化的传播和品牌私域流量的运 营,力求精准触达目标人群,实现品牌的沉淀和传承。在品牌文化传播方面,公 司主导策划了各类主题性营销活动,以增强品牌的包容性,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 加深消费者对公司品牌文化的认知,相关活动包括:梦回莺啭·爱慕昆曲文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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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之旅、88Bra 节 IP 活动、爱慕儿童小小设计师大赛、跨界联名活动(如与知名 现代艺术家 Keith Haring 推出联名款服饰)、爱慕粉红力量闺蜜之约、爱慕闺蜜 总裁家宴、爱慕时尚工厂和生态工厂会员体验活动、内衣定制活动等。在品牌私 域流量运营方面,公司通过官方商城小程序及公众号运营、会员活动、小程序直 播等创新场景的构建,实现对存量会员和增量会员的差异化和精细化运营,沉淀 品牌私域流量池。
4 、全渠道运营和新零售体系构建的能力
公司实施了全渠道的运营模式。公司现已全面覆盖线上及线下渠道,其中线 下渠道以直营为主,线上渠道以天猫、唯品会为主。公司的线下零售终端主要布 局在中高端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位于重要的商圈,拥有优势的区位条件。公司 与中高端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建立了良好、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是其对公司 品牌实力和形象的长期认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2,156 个线下 零售终端,其中直营终端 1,725 个,已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并已进驻新加坡、澳门、柬埔寨、迪拜等地的地标性商圈。
在线上渠道方面,公司一方面在天猫、唯品会等知名电商平台进行产品销售, 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探索和实践新零售转型。公司在官网自建了官方商城(包括: 小程序、PC、WAP 和 APP 四个端口),成为我国纺织服饰企业中少数独立运营 官方商城的企业之一,并在官方商城、小程序中试点各类新颖营销模式如订阅式 电商、电子礼卡等,有效培育自有流量生态圈,深化会员运营,在线上渠道新零 售运营方面做出了前瞻性的探索。
在新零售体系构建及渠道融合方面,公司一方面通过智能仓储系统初步实现 了渠道供应链的融合,提高了不同渠道间补货和调拨的效率;另一方面于 2019 年定制开发了基于原线上线下业态的“云客服”平台工具,并在 2020 年疫情期 间扩大试点,驱动了“人、货、场”的进一步融合,构成了新零售闭环。“云客 服”是一款在手机端为线下门店导购提供会员运营的工具,能够实现会员绑定、 激活、精准触达目标群体、主动营销。公司同步打造的爱慕会员俱乐部小程序则 是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和原创内容的社群阵地,能够实现会员互动以及粘性提 升,而公司的官方商城小程序则能为线下导购通过“云客服”触达的会员提供产 品销售的手机端商城入口。通过上述新零售闭环的打造,公司能够为消费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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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元的服务场景,同时在特殊闭店时期亦能在线上渠道实现增量。
5 、全流程质量控制的能力
公司坚持做高品质的产品,拥有全流程质量控制的能力,控制流程贯穿了原 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成品入库、产品试穿验证、产品售后等各环节。公司的 产品质量得到了多个权威机构的认可,获得多项荣誉,具体包括:中国质量检验 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2019 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的“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2018 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的“2017 年度全国文胸质量标杆”(爱慕、兰卡文、爱慕运动)、中国针织工业协会授予的 “2018 年度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体育用 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的“战略合作单位”和“先进单位”(2019 年)等。
作为质量控制的源头,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并非完全成本导向,而是建 立了综合评价体系,重视供应商在企业管理、研发创新、质量管理、交期管理、 性价比、样品管理、精益化生产能力、设备情况、社会责任等各方面的综合实力。 在产品及材料检测能力方面,公司拥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 (CNAS)的检测中心,具备较强的检测实力。在生产环节,公司的质量工程师 能够根据《QC 工程师标准手册》对公司自有生产基地或外协厂商的生产过程进 行全程监督与监控。此外,公司十分重视消费者对于产品品质的感受,公司一方 面在新品上市前会邀请消费者进行产品试穿验证,获取反馈,另一方面建立了有 效的客诉机制,在产品吊牌、公司官网等位置明示了全国免费客户服务热线,积 极聆听消费者的声音。
6 、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
公司秉承“选对人、用对人、培养人、成就人”的人才理念,倡导“开放、 协同、创造、分享”的价值观,现拥有一批从业经验丰富的干部管理团队、专业 职能人才团队和技术人才团队,专业涵盖设计研发、品牌运营、渠道管理、供应 链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公司重视人才的发展工作, 专门设立了“爱慕学院”和人才发展委员会,通过各类人才的专项培训计划,加 强对各专业人才的培养,包括加速培养 90 后干部,保持爱慕人才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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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文化
公司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文化,在企业经营中兼顾与各方的关系,协同发 展。公司坚持诚信经营,积极承担行业建设的责任,为终端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 产品和服务,与合作伙伴建立互利共赢的关系,努力提升员工幸福指数(公司曾 获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授予的“2018 中国连锁业员工最喜爱公司奖”),勇于承担 社会责任并积极回馈社会,打造公司的文化竞争力。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公司推出了爱慕义乳产品线,该产品线是专为乳腺癌 术后女性设计的专业内衣,能够帮助遭受乳腺癌病痛的女性重塑自信。此外,公 司于 2013 年 11 月捐赠 3,000 万元设立了爱慕公益基金会,该基金会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政部主管的 3A 等级全国性基金会,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并已陆续开 展了多项公益活动,包括:捐赠义乳、援建偏远地区学校、资助失依儿童等。
在 2020 年全国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于同年 2 月快速成立专项组,组 织转产抗疫物资,投资建成了无菌实验室和无菌生产车间,并实现了爱慕品牌一 次性民用口罩的规模量产,并于 2020 年 3 月起陆续向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 营管理中心委托的所属企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等机构进行 口罩供货。同时,公司通过爱慕公益基金在疫情期间向疫区捐赠了资金与抗疫物 资。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回馈社会,为我国公益事业做出贡 献。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 、信息化管理平台有待优化
公司自 1998 年起开始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摸索,各业务体系已全部实现 了信息化管理,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存在持续优化空间。公司现有信息化系统主 要涵盖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和集团内部管理三项模块,各项模块下有多个信息 系统的支持。公司尚待构建信息化中台以连接各业务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 通互联和关键数据的全局共享,进一步打造数字化的爱慕,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 率。
2 、仓储物流系统有待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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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知仓储物流系统对于公司日常生产、销售管理的重要性,因而分别在 北京和苏州两地建设了自有物流中心,配备了 WMS 系统并应用了自动化输送、 自动化分拣、无线射频识别(RFID)、智能物流输送设备(AGV)等技术,初步 实现了智能化转型。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的仓储物流 智能化体系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如高速分拣、多层穿梭车自动存储技术的应用 等。
3 、品牌历史短于国外品牌竞争对手
公司的品牌经营历史整体短于日本迅销、日本华歌尔、LB、PVH、德国黛 安芬等优秀的国外品牌竞争对手,因而在品牌影响力方面与国际竞争对手仍有一 定差距。同时,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中除德国黛安芬外,其余竞争对手均已是上 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比公司更早的借助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支持企业 发展。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产品
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专业从事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主要面向中高端消费群体。
从品牌的角度,爱慕(Aímer)、爱慕先生(Aímer men)、爱美丽(imi’s)、 爱慕儿童(Aímer kids)、慕澜(MODELAB)和兰卡文(La Clover)是公司已形 成一定规模的主力品牌。爱慕运动(Aímer sports)、乎兮(Huxi)等是公司培育 的具备一定成长潜力的品牌。
从产品品类的角度,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是公司的主要 产品品类。
从渠道的角度,直营渠道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而经销和电商渠道则是公 司全渠道布局的重要组成。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其具体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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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如下:
1 、文胸
以女士文胸为例:
| 肩带 杯表 杯里 底围 |
肩带 杯表 杯里 底围 |
肩带 杯表 杯里 底围 |
|---|---|---|
| 1.断肩带 | 22.绱碗 | |
| 2.穿扣1 | 23.钢托双针 | |
| 3.肩带打结 | 24.打结子1 | |
| 4.穿扣2 | 25.圈杯表 | |
| 5.清剪肩带线毛 | 26.挎拦暗线 | |
| 27.挎拦明线 | ||
| 28.穿钢托 | ||
| 29.码比尾 | ||
| 30.绱比尾肩带 | ||
| 31.固定肩带 | ||
| 32.打结子2 | ||
| 33.打结子3 | ||
| 34.前中灌封 | ||
| 35.剪、贴、烫钻 | ||
| 36.前中缝钻 |
2 、内裤
以男士内裤为例:
| 1.合后裆 | 1.合后裆 | 1.合后裆 | 2.合前裆 | 2.合前裆 | 2.合前裆 | 3.做开口 | 3.做开口 | 4.圈前中 | 4.圈前中 | 5.前中明线 | |||||
|---|---|---|---|---|---|---|---|---|---|---|---|---|---|---|---|
| 6.合外侧缝 | 7.合内侧缝 | ||||||||||||||
| 8.腰围緔松紧带 | 12.腿围明线 | 16.检1 | 20.包装 | ||||||||||||
| 9.接松紧带 | 13.固定线毛 | 17.检2 | |||||||||||||
| 10.腰围明线 | 14.固定商标 | 18.打卡 | |||||||||||||
| 11.半检 | 15.拉挑剪线毛 | 19.订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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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暖衣
以保暖衣为例:
| 前片 | 前片 | 后片 | 后片 | 袖子 | 袖子 | 领口 | 领口 | |||||||
|---|---|---|---|---|---|---|---|---|---|---|---|---|---|---|
| 1.断肩条 | 7.合后侧缝 | 10.袖片上下拼接 | 15.领口滚条 | |||||||||||
| 2.点标记 | 8.后侧缝绷缝 | 11.袖拼绷缝 | 16.领条暗合 | |||||||||||
| 3.烫反光条 | 9.合肩缝 | 12.合袖子 | 17.接领口滚条 | |||||||||||
| 4.合前下 | 13.绱袖子 | |||||||||||||
| 5.合前片侧缝 | 14.袖口绷缝 | |||||||||||||
| 6.前侧缝绷缝 | ||||||||||||||
| 18.固定 | ||||||||||||||
| 19.清剪 | ||||||||||||||
| 20.整烫 | ||||||||||||||
| 21.检一 | ||||||||||||||
| 22.检二 | ||||||||||||||
| 23.挂卡 | ||||||||||||||
| 24.包装 |
4 、家居服及其他服饰
以家居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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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画兜口位置 | 1.画兜口位置 | 12.合肩缝 | 12.合肩缝 | 22.领唛做标记 | 22.领唛做标记 | 27.做帽绳标记 | 27.做帽绳标记 | 35.帽片里接缝 | 35.帽片里接缝 | ||||
|---|---|---|---|---|---|---|---|---|---|---|---|---|---|
| 2.圈兜口贴片 | 13.肩缝明线 | 23.钉领唛 | 28.帽绳贴衬 | 36.帽片里合缝2 | |||||||||
| 3.緔兜口贴片 | 14.緔袖子 | 24.码过面 | 29.做气眼标记 | 37.帽口暗线 | |||||||||
| 4.緔小兜片暗线 | 15袖窿明线 | 25.合里小肩 | 30.打气眼 | 38.帽口明线 | |||||||||
| 5.緔大兜片暗线 | 16.固定水洗标 | 26.过面暗线 | 31.帽片表合缝 | 39.帽片里明线2 | |||||||||
| 6.兜片打剪口 | 17.合侧缝 | 32.帽片表明线 | 40.断帽绳 | ||||||||||
| 7.兜片封三角 | 18.合袖口贴片 | 33帽片里合缝1 | 41.穿帽绳 | ||||||||||
| 8.緝前兜口明线 | 19.圈袖口贴片 | 34.帽片里明线1 | 42.帽绳打结子 | ||||||||||
| 9.合兜片 | 20.緔袖口贴片 | ||||||||||||
| 10.緝后兜口明 | 21.袖口明线 | ||||||||||||
| 11.圈兜布 | |||||||||||||
| 43.緔帽子暗线 | 48.固定兜前中 | 53.前中明 | 58.检1 | ||||||||||
| 44.固定底摆 | 49.码帽子 | 54.后领片明线 | 59.检2 | ||||||||||
| 45.过面底暗线 | 50.码底摆 | 55.固定过面 | 60.打卡 | ||||||||||
| 46.緔拉锁暗线 | 51.翻门襟 | 56.剪线毛 | 61.挂卡 | ||||||||||
| 47.码拉链 | 52.固定包缝线 | 57.整烫 | 62.包装 |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1)产品设计研发
公司的产品设计研发分一般为“春夏”、“秋冬”两季,通常以半年为开发周 期进行产品的设计和推广。公司各品牌事业部下设产品设计团队,专注于各品牌 各季产品款式、版型、工艺的设计开发及验证。
一般而言,公司每一季产品系由公司各品牌事业部结合流行趋势研究、市场 分析等编制完成《产品企划方案》。针对《产品企划方案》中的产品,产品设计 部向公司材料开发部发出《新产品要料单》,由材料开发部实现样品面辅料的采 购。取得样品面辅料后,产品设计部完成新产品的设计、打样及《新品一览表》 的编制。针对已完成打样的样品,公司的品牌事业部、研发中心、供应链中心等 各相关部门均参与样品的评审和决策,并经过多轮的讨论、修改、试穿验证等过 程后,最终确定下季的产品清单。对于下季拟投产的产品,公司需编制完备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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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及工时资料,监督生产过程中工艺标准的适应性,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2)前沿趋势研究
除各品牌事业部下设的产品设计部门负责实现每季新产品的落地外,公司还 设有研发中心,聚焦于前沿科技、流行趋势的研究。公司研发中心一方面下设内 衣科学研究室、新技术新材料研究室、色彩趋势研究室等前沿趋势研究小组,聚 焦于人体工学、新功能材料、新生产技术、新标准制定、国内外流行趋势、智能 穿戴等前沿领域的研究;另一方面下设定制开发室、爆品设计工作室、上海设计 工作室等,为公司各品牌事业部的产品研发提供一定的产品设计支持、技术支持 和数据支持。此外,公司与北服和首体分别合作共建了“北服·爱慕内衣研究院” 和“首体爱慕运动机能服装研究中心”,共同推进内衣方面的学术研究,具体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2 、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类别主要包括面辅料、成衣等,由公司的供应链中心根据各品牌 事业部的需求统一安排采购。
(1)供应商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定级管理制度、合格供应商 名录、供应商评价管理制度,并积极发展战略合作供应商。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新 供应商开发流程制度,一般而言,对于首次合作的供应商,公司需对其验厂并执 行背景调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公司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对于已进入合格供应商名 录的供应商,公司的供应链中心每年初会对上年度合作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 公司的研发中心及各品牌事业部的材料开发和工艺部门亦会参与评价,评价的方 面包括:企业管理、研发创新、质量管理、交期管理、性价比、样品管理、精益 化生产、设备情况、社会责任等。
(2)采购流程
在每一季新产品开发打样时,公司会组织合格供应商配合公司完成新产品的 打样工作。对于公司确定准备量产且认为具备一定竞争力的面料、花边或成衣, 公司一般会与供应商签订《封版协议》,在一定期限和一定区域内禁止供应商向 其他公司售卖同类材料或产品。公司各品牌事业部根据其对产品销售的预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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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的供应链中心提供拟量产的产品订单和工艺用量。公司的供应链中心会就 供应商资质、现有库存情况等确定实际的采购需求,随后与供应商签订供需协议、 采购订单。公司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后,公司会对供应商的供货品质、交货期 等进行持续跟踪。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交付合格产品后,公司在约定信用 期内与其结算货款。
3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自制生产、成品定制和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1)自制生产
对于生产工艺难度高、品质控制流程较为复杂的产品,公司多采取自制生产 的模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一般优先考虑使用自有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当自 有生产基地的能力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会寻求与外协厂商的合作。
在自制生产模式下,由公司供应链中心下设的生产控制部完成生产计划的编 制,并由公司的各生产基地完成产品的批量生产。 (2)成品定制
对于具备一定研发设计实力、或具有相关专利和技术实力、或拥有一定成本 优势的外协厂商,公司会考虑与外协厂商以成品定制的方式展开合作。
在成品定制模式下,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要求自行设计并提供产品工艺单, 由公司品牌事业部的产品研发团队对工艺单进行确认。根据经确认的产品工艺 单,外协厂商自行采购面辅料进行成衣制作。为保证外协生产的产品质量,公司 会委派工艺师、质量工程师对其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实行过程监控。同时, 外协厂商需每周向公司汇报生产进度。对于已完工的成衣产品,公司进行成品采 购,并执行严格的抽检制度,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托加工
当公司自有基地产能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或部分特殊工艺无法自主生产、或 外协厂商拥有一定成本优势时,公司会与外协厂商以委托加工的方式展开合作。
在委托加工模式下,由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产品工艺单和部分由公司采购的 面辅料,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工艺要求加工为成衣产品。为保证外协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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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公司会委派工艺师、质量工程师对其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实行过程监 控。同时,外协厂商需每周向公司汇报生产进度。对于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成衣产 品,公司执行严格的抽检制度,验收合格后入库。
(4)外协生产的定价机制
对于成品定制和委托加工模式的定价依据,公司主要考虑外协厂商所生产产 品的材料、各工序所需的工时工价、外协厂商合理利润、相关税费等,综合确定 基准价格。根据基准价格,公司会考虑行业内的整体价格水平、外协厂商的交付 能力、所生产的产品款式难度、订单紧急程度等各方面因素,与外协厂商最终协 商确定合理的外协价格。
4 、销售模式
公司实施了全渠道的零售运营模式,已全面覆盖线上及线下渠道。其中,直 营渠道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而经销和电商渠道则是公司全渠道布局的重要组 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情况如下:
| 渠道 类型 |
区域布局 | 合作类型 | 合作模式 | 货款结算 | 店铺 日常管理 |
终端货 品权属 |
|---|---|---|---|---|---|---|
| 直营 | 一线、新一 线、二线城 市的中高端 百货商场或 购物中心为 主 |
联营 | 公司与百货商场签订 联营合同,百货商场允 许公司在商场内开设 联营终端,面向消费者 |
-百货商场:销售货 款统一由商场收银。 商场定期向公司出 具商场结算单,并根 据结算单,从收银款 中扣除约定比例的 联营分成(“扣点”) 和少量运营费用后, 向公司支付结算款。 |
店铺由公司 运营管理 |
公司 |
| 自营 | 公司通过自有物业开 设自营终端;或者通过 与购物中心签订租赁 合同,每月支付租金, 购物中心提供公司场 地开设自营终端,面向 消费者 |
-购物中心:大多数 购物中心店均由公 司配备店铺收银系 统实行自收银。但存 在部分购物中心要 求统一代收银的,则 由购物中心统一收 银并向公司定期支 付货款; -少量自有物业:均 由公司配备店铺收 银系统实行自收银。 |
店铺由公司 运营管理 |
公司 | ||
| 经销 | 以三线及以 | 经销商通 | 经销商按产品零售价 | 经销商向公司购买 | 经销商 | 经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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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道 类型 |
区域布局 | 合作类型 | 合作模式 | 货款结算 | 店铺 日常管理 |
终端货 品权属 |
|---|---|---|---|---|---|---|
| 下城市的主 流百货商 场、购物中 心或街边店 为主 |
过与商场 联营或租 赁门店或 自有物业 开设销售 终端 |
的一定折扣向公司买 断产品,并通过其经营 的销售终端对外出售 给消费者 |
产品一般为先款后 货 |
运营管理、 公司监督指 导 |
||
| 电商 | 以天猫、唯 品会为主 |
天猫模式 | 公司在天猫开设旗舰 店,面向消费者 |
消费者确认收货后, 天猫将客户货款打 入公司的支付宝账 户,并扣取约定比例 的服务费 |
店铺由公司 运营管理 |
公司 |
| 唯品会 模式 |
公司向唯品会提交需 售卖的产品信息,由唯 品会负责平台运营并 将产品售卖给终端消 费者 |
唯品会每月根据已 售出的产品清单与 公司结算货款 |
唯品会 运营管理 |
公司 |
除上述销售模式外,公司还存在少量代销、为其他品牌代工(OEM)、零星 企业客户向公司直接购买的情况等。
作为知名的零售品牌企业,公司的线下零售网点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 区和直辖市,并已进驻了新加坡、澳门、柬埔寨、迪拜等地的地标性商圈。由于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中高端群体,公司的线下零售网点主要布局在中高端百货商场 或购物中心。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
| 单位:个 | |||
|---|---|---|---|
| 销售终端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直营终端 | 1,725 | 1,933 | 1,978 |
| 其中:联营专柜 | 1,390 | 1,535 | 1,615 |
| 自营-租赁 | 330 | 393 | 359 |
| 自营-自有物业 | 5 | 5 | 4 |
| 经销终端 | 414 | 471 | 487 |
| 其他终端 | 17 | 10 | 7 |
| 合 计 | 2,156 | 2,414 | 2,472 |
注:其他终端均为代销终端,即由代销商自行开设公司品牌门店,并销售公司产品,在 产品实现最终销售后,代销商以代销清单与公司按约定的分成比例结算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零售网络的销售终端数量分别为 2,472 个、2,414 个和 2,156 个,整体规模相对稳定。
2019 年末公司直营终端较 2018 年末净减少 45 个,主要是公司出于进一步 优化零售网络的考虑关闭了部分低效终端所致;2020 年末公司直营终端较 2019 年末净减少 208 个,主要是公司出于优化零售网络的考虑,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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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使得线下零售业普遍经营压力增加,适当缩减了低效终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销终端数量逐期小幅减少,一方面是公司鼓励运营多 个单品牌终端的经销商转为运营单个多品牌多品类的生活馆,经销商优化运营效 率所致;另一方面,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下,经销商对其经营终端有所缩减。 (1)直营模式的终端经营情况
①联营专柜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专柜的经营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联营专柜数量(个) | 1,390 | 1,535 | 1,615 |
| 期末单柜库存商品(万元) | 24.16 | 24.40 | 20.08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联营模式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49,918.53 | 169,039.88 | 164,780.13 |
| 联营模式毛利率 | 72.84% | 74.46% | 75.21% |
| 加权专柜数量(个) | 1,456.97 | 1,585.36 | 1,555.84 |
| 加权经营面积(万平方米) | 10.11 | 10.46 | 8.76 |
| 平均单店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2.90 | 106.63 | 105.91 |
| 专柜平效(万元/平方米) | 1.48 | 1.62 | 1.88 |
| 平均销售费用率 | 28.61% | 34.11% | 32.16% |
| 平均单店经营利润(万元) | 42.19 | 43.02 | 45.59 |
注:单店收入、平效及单店经营净利润系考虑了专柜存续的时间权重加权计算。联营渠 道经营利润=渠道收入-成本-销售相关的税金及附加和店铺费用(工资、商场费用、装修摊 销等),下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单店平效和单店盈利质量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 2018 年 零售渠道扩张、陆续新开店较多的影响,收入增长幅度不及销售费用增幅,使得 2018 年、2019 年联营专柜的店效有所降低。此外,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亦使得 公司联营专柜整体收入规模及单店盈利水平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的联营专柜的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单店经营利润 亏损专柜数量(个) |
196 | 244 | 194 |
| 对应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563.64 | 6,871.04 | 3,979.83 |
| 对应经营利润规模(万元) | -1,184.87 | -2,076.49 | -1,451.44 |
| 毛利率 | 68.46% | 68.61% | 70.63% |
| 平均销售费用率 | 92.84% | 98.83% | 107.10% |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专柜对应经营利润亏损的规模占公司经营利润的比重较
小。公司联营专柜经营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1)部分终端是以形象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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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品牌知名度为主而开设;(2)部分终端的收入尚不足以覆盖终端运营费用, 原因包括终端运营时间尚短、公司导购的销售能力待提高、商场客流不足、商场 给予的专柜位置不佳等各方面因素。
②自营租赁门店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租赁门店的经营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自营租赁店数量(个) | 330 | 393 | 359 |
| 期末单店库存商品(万元) | 22.62 | 21.84 | 19.34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自营租赁店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6,135.51 | 55,625.50 | 50,151.62 |
| 自营租赁模式毛利率 | 81.58% | 82.33% | 82.34% |
| 加权门店数量(个) | 353.76 | 369.69 | 292.36 |
| 加权经营面积(万平方米) | 4.04 | 4.03 | 3.54 |
| 平均单店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30.41 | 150.46 | 171.54 |
| 门店平效(万元/平方米) | 1.14 | 1.38 | 1.41 |
| 平均销售费用率 | 74.67% | 71.87% | 67.35% |
| 平均单店经营利润(万元) | 3.57 | 15.74 | 25.72 |
注:单店收入、平效及单店经营净利润系考虑了专柜存续的时间权重加权计算。自营租 赁渠道经营利润=渠道收入-成本-销售相关的税金及附加和店铺费用(工资、租赁费、商场 费用、装修摊销等),下同。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自营租赁门店的平效基本稳定,均保持在 1.40 万元 /平方米上下,而单店收入和单店经营利润于 2019 年下降,主要是 2019 年平均 运营的单个租赁门店面积较 2018 年小幅下降 10.10%,同时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 重小幅增加所致。
2020 年,公司自营租赁门店的平均单店经营利润为 3.57 万元且平效偏低, 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自营租赁门店的收入减少,但同时门店租金等固定 支出仍需品牌方持续承担,因而租金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大幅增加,一定程度拖累 了公司 2020 年直营渠道的经营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的自营租赁门店的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当期单店经营净利润 亏损门店数量(个) |
237 | 221 | 167 |
| 对应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4,130.39 | 13,970.00 | 10,082.74 |
| 对应经营利润规模(万元) | -6,651.05 | -5,393.11 | -3,484.28 |
| 毛利率 | 79.65% | 81.08% | 82.12% |
| 平均销售费用率 | 126.07% | 119.69% | 1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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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自营租赁门店对应经营利润亏损的规模逐期小幅增加,主要 随着公司零售网络的扩张而有所增加,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1)部分终端是以 形象展示、巩固品牌知名度为主而开设;(2)部分终端的收入尚不足以覆盖终端 运营成本,原因包括终端运营时间尚短、公司导购的销售能力待提高、购物中心 客流不足、购物中心给予的门店位置不佳等各方面因素;(3)2020 年,受新冠 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亏损自营租赁门店的规模有所扩大,租金占收入的比重大幅 增加,一定程度拖累了公司直营业务的业绩。
③自营自有物业门店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自营自有物业门店,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自有物业门店数量(个) | 5 | 5 | 4 |
| 期末单店库存商品(万元) | 129.68 | 196.64 | 203.80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自有物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39.12 | 2,893.74 | 3,008.17 |
| 自有物业门店毛利率 | 62.39% | 61.17% | 61.99% |
| 加权门店数量(个) | 5 | 4.48 | 4.00 |
| 加权经营面积(万平方米) | 0.12 | 0.12 | 0.09 |
| 平均单店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07.82 | 646.26 | 752.04 |
| 门店平效(万元/平方米) | 1.72 | 2.39 | 3.39 |
| 平均销售费用率 | 13.30% | 15.61% | 14.77% |
| 平均单店经营利润(万元) | 187.93 | 294.42 | 355.17 |
注:单店收入、平效及单店经营净利润系考虑了专柜存续的时间权重加权计算。
公司自有物业门店位于望京爱慕大厦和北京顺义马坡时尚工厂,由于单店面 积较大,因而单店收入高于公司的联营专柜及自营租赁门店。公司自有物业门店 的平效小幅高于公司的联营专柜及自营租赁门店,主要因自有物业门店历史较长 且是公司的示范旗舰店,在周边的影响力及知名度较高。
④开店及关店计划、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018 年,公司出于快速占据市场份额的考虑扩张了零售网络,整体经营策 略导向使得 2018 年新开店数量较多,整体收入规模增加,但盈利质量下降。
2019 年,公司意识到由于 2018 年零售网络扩张效果不及预期而给 2018 年 及 2019 年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带来的压力,因而,公司于 2019 年下半年起持续梳 理终端运营情况,陆续关闭了部分低产低效的终端,并以门店盈利质量为经营导 向,促进公司整体盈利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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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仍将持续优化零售网络。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 将继续充分评估经营终端的效率,一方面将继续推进关闭部分低产低效的终端, 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部分其他品牌企业因经营压力退出线下经营使得商场及购 物中心的楼层优势位置空出,公司亦会审慎评估并开设和培育新的优势终端,进 一步巩固线下零售网络优势,加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⑤自营门店自收银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营门店中自收银的门店数量、自收银门店的收入金额及 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
| 单位:个、万元 | |||
|---|---|---|---|
|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期末自收银门店数量 | 213 | 270 | 261 |
| 期末自营门店数量 | 335 | 398 | 363 |
| 占自营门店数量比例 | 63.58% | 67.84% | 71.90%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自收银门店主营业务收入 | 28,251.96 | 37,603.95 | 36,571.80 |
| 自营门店主营业务收入 | 48,174.63 | 58,519.24 | 53,159.79 |
| 占自营店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58.64% | 64.26% | 68.80% |
注:自营门店包括自营租赁门店和少量自营自有物业门店。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营门店多数是自收银。部分自营租赁门店根据所在购物 中心的要求由购物中心统一收银。
⑥现金收款的金额比例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营终端中仅自收银的自营终端存在现金收款情形,其金 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现金收款的金额 | 1,356.89 | 2,895.88 | 3,578.58 |
| 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比例 |
0.35% | 0.75% | 0.97% |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终端现金收款的比例较低,并且逐期下降,主要系近年 来随着移动支付的兴起,消费者支付习惯变化所致。 (2)经销模式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终端的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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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经销终端数量(个) | 414 | 471 | 487 |
| 经销终端面积(万平方米) | 2.74 | 2.87 | 2.87 |
| 单店库存商品(万元) | 56.08 | 44.98 | 41.39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平均单店采购含税额(万元) | 40.29 | 46.94 | 50.61 |
| 平均单店售出含税额(万元) | 36.23 | 45.12 | 46.84 |
| 实现最终销售比例 | 89.92% | 96.12% | 92.55%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终端数量逐期下降,但整体经营面积基本持平,主要 是公司鼓励运营多个单品牌终端的经销商转为运营单个多品牌多品类的生活馆 类型终端所致。单店库存商品规模相应的小幅提升。此外,2020 年新冠肺炎疫 情下,经销商对其经营终端有所缩减。
公司经销商终端各期采购均基本实现了最终销售。
①公司与经销商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加盟合同,并对经销商拟开设的店铺选址等进行预先审 批,进行单店授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经销商应遵守公司的加盟政策,并且每 个经营终端需按要求接入爱慕的 ERP 系统。公司有权了解经销终端的实际销售 情况,并到经销终端进行检查,经销商应予以配合。
②运输费的承担
公司的货品发往经销商的运费由公司承担。
③保证金的缴纳政策及情况
公司与经销商合作时,经销商需向公司缴纳一定品牌及货品保证金以确保经 销门店合规经营;经销商在每季产品订货会向公司进行订货时,还需向公司缴纳 一定订货保证金,待公司产品出货时,该订货保证金转为货款。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应付经销商保证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1,128.04 224.92 |
|---|---|---|---|
| 经销商品牌及货品保证金 | 1,306.00 | 1,179.00 | |
| 经销商订货保证金 | 156.50 | 792.72 |
2019 年末,经销商订货保证金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经销商预定 2020 年春 夏季新品而缴纳保证金金额的增加。2019 年公司要求经销商按订货货品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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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5%缴纳订货保证金,而上年度该比例为 1.5%,因而 2019 年末公司收取经销 商的订货保证金金额规模增加。
④退换货政策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给予经销商政策性 20%的退换货率,退还的商品应当为 不脏、不残、可再次销售的商品。2020 年 2 月由于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 零售行业经营压力,公司为给予经销商更多扶持,将退换货率上限提高至 25%, 并于疫情稳定后于 2020 年 7 月起将退换货率上限降为 20%。报告期各期,公司 经销商实际退换货率分别为 15.12%、17.86%和 17.08%。
⑤非法人经销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法人经销商(含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收入及占 比情况如下:
| 单位:个、万元 | 单位:个、万元 | 单位:个、万元 | 单位:个、万元 |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非法人经销商数量 (含个人及个体工商户) |
84 | 83 | 76 |
| 非法人经销商的主营业务收入 | 4,224.84 | 5,197.09 | 6,347.63 |
| 占经销模式收入的比例 | 23.70% | 22.25% | 24.49% |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1.26% | 1.57% | 2.04% |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且经销商相对分散,因而存在非 法人经销商客户(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情形,平均单个非法人经销商收入较小, 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对于非法人经销商的管理与法人经销商的管理无差异,经销商均需遵守 公司的加盟政策。公司对经销商的选取均经过严格的面试过程,需充分了解其资 金实力及在当地的市场运营能力,并且会对经销商所开设的终端门店所处区位、 面积等进行考察,经销商应当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主流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开设 门店并经过公司批准,所有经销终端必须安装爱慕 ERP 系统。公司有权随时对 经销商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经销商需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陈列情况、 监督经销商日常运营操作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监督经销商使用的爱慕 ERP 系统 操作的规范性等。
经销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支付货款,符合双方合同约定。该经营模式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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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现金交易的情形。
⑥经销商第三方回款情况
公司经销模式下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具体金额及占经销收入比重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 年度 | 2019 |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占含税 经销收 入比例 |
占含税 经销收 入比例 |
占含税 经销收 入比例 |
||||
| 项 目 |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 法人客户之法定代表人 | 413.41 | 2.05% | 715.15 | 2.70% | 920.84 | 3.10% |
| 个体工商户之经营人 | 1,924.30 | 9.55% | 873.76 | 3.30% | 1,583.31 | 5.33% |
| 法定代表人之直系亲属 | 98.30 | 0.49% | 169.95 | 0.64% | 50.76 | 0.17% |
| 经营人之直系亲属 | 383.56 | 1.90% | 759.95 | 2.87% | 503.93 | 1.70% |
| 自然人客户之直系亲属 | 121.19 | 0.60% | 301.11 | 1.14% | 378.87 | 1.28% |
| 其他关系 | 456.21 | 2.26% | 264.62 | 1.00% | 328.03 | 1.10% |
| 合 计 | **3,396.97 ** | 16.86% | **3,084.54 ** | 11.65% | 3,765.74 | 12.68% |
注:其他关系包括经销商的员工、经销商的妹夫/妻姐/婆媳等非直系亲属等。
公司因经销模式的经营特点,存在经销商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具有合理 性,主要情形包括:法人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直系亲属回款、个体工商户客户 的经营人或其直系亲属回款、自然人客户的直系亲属回款。
经销商第三方回款具有可验证性。对于存在第三方回款的经销商,公司与经 销商、第三方代付方会签订委托付款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公司每月对经销 货款的回款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账务记录准确。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亦不存在因经销商通过第三方回款而导致的货款纠纷。 (3)代销终端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在少量代销终端,销售的产品为公司品牌的贴身服饰, 具体期末存续情况如下:
| 期间 | 序 号 |
期末存续 终端名称 |
面积 (m2) |
开店 时间 |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万元) |
约定分成比例 |
|---|---|---|---|---|---|---|
| 2020.12.3 1/2020年 |
1 | 重庆解放碑生活馆店 | 460 | 1998 年9 月 | 277.15 | 公司分成67% |
| 2 | 重庆星光68 观音桥生活馆店 | 176 | 2012 年4 月 | 171.34 | 公司分成70% | |
| 3 | 太原孝义府前街生活馆店 | 80 | 2018年12月 | 60.61 | 公司分成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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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序 号 |
期末存续 终端名称 |
面积 (m2) |
开店 时间 |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万元) |
约定分成比例 |
|---|---|---|---|---|---|---|
| 度 | 4 | 昆明世纪金源金源大道生活馆店 | 100 | 2015 年11 月 | 49.73 | 公司分成59% |
| 5 | 鄂尔多斯万达广场鄂托克西街店 | 133 | 2019 年9 月 | 40.83 | 公司分成50% | |
| 6 | 新疆石河子时代太百购物广场爱 慕店 |
46 | 2020年3月 | 43.54 | 公司分成55% | |
| 7 | 昆明金实小区生活馆店 | 110 | 2009 年3 月 | 36.88 | 公司分成59% | |
| 8 | 江苏宿迁万达广场沭阳店 | 99 | 2019 年12 月 | 13.97 | 公司分成50% | |
| 9 | 新疆石河子时代太百购物广场爱 美丽店 |
31 | 2020年3月 | 12.89 | 公司分成55% | |
| 10 | 咸阳市杨陵开皇广场生活馆 | 107 | 2019 年2 月 | 10.78 | 公司分成60% | |
| 11 | 福建龙岩京华中心商场龙岩大道 生活馆 |
112 | 2020年3月 | 24.86 | 公司分成55% | |
| 12 | 湖南郴州宜章宜兴路店 | 60 | 2020 年5 月 | 5.26 | 公司分成55% | |
| 13 | 内蒙呼和浩特王府井百货回民区 奥莱店 |
100 | 2020年7月 | 86.29 | 公司分成65% | |
| 14 | 云南文山光大购物中心东风路店 | 55 | 2020 年8 月 | 3.83 | 公司分成60% | |
| 15 | 湖南邵阳友阿国际宝庆东路爱美 丽店 |
55 | 2020年8月 | 4.55 | 公司分成45% | |
| 16 | 陕西榆林富康路皇锦店 | 30 | 2020 年11 月 | 0.39 | 公司分成70% | |
| 17 | 云南昆明欣都龙城北辰路生活馆 | 170 | 2020 年11 月 | 2.84 | 公司分成59% | |
| 合 计 | 845.76 | |||||
| 2019.12.3 1/2019年 |
1 | 重庆解放碑生活馆店 | 460 | 1998 年9 月 | 402.41 | 公司分成67% |
| 2 | 重庆星光68 观音桥生活馆店 | 176 | 2012 年4 月 | 220.17 | 公司分成70% | |
| 3 | 太原孝义府前街生活馆店 | 80 | 2018 年12 月 | 79.02 | 公司分成60% | |
| 4 | 昆明世纪金源金源大道生活馆店 | 100 | 2015 年11 月 | 69.69 | 公司分成59% | |
| 5 | 昆明金实小区生活馆店 | 110 | 2009 年3 月 | 53.24 | 公司分成59% | |
| 6 | 太原孝义府前街爱美丽专柜 | 20 | 2018 年12 月 | 23.13 | 公司分成60% | |
| 7 | 昆明欣都龙城北辰路店 | 70 | 2015 年1 月 | 17.84 | 公司分成59% | |
| 8 | 鄂尔多斯万达广场鄂托克西街店 | 133 | 2019 年9 月 | 17.36 | 公司分成50% | |
| 9 | 咸阳市杨陵开皇广场生活馆 | 107 | 2019 年2 月 | 13.86 | 公司分成60% | |
| 10 | 江苏宿迁万达广场沭阳店 | 99 | 2019 年12 月 | 1.75 | 公司分成50% | |
| 合 计 | 898.47 | |||||
| 2018.12.3 1/2018年 |
1 | 重庆解放碑生活馆店 | 460 | 1998 年9 月 | 421.82 | 公司分成67% |
| 2 | 重庆星光68 观音桥生活馆店 | 176 | 2012 年4 月 | 263.10 | 公司分成70% | |
| 3 | 昆明世纪金源金源大道生活馆店 | 100 | 2015 年11 月 | 74.41 | 公司分成59% | |
| 4 | 昆明金实小区生活馆店 | 110 | 2009 年3 月 | 58.71 | 公司分成59% | |
| 5 | 昆明欣都龙城北辰路店 | 70 | 2015 年1 月 | 27.33 | 公司分成59% | |
| 6 | 太原孝义府前街生活馆店 | 80 | 2018 年12 月 | 7.10 | 公司分成60% | |
| 7 | 太原孝义府前街爱美丽专柜 | 20 | 2018 年12 月 | 0.62 | 公司分成60% | |
| 合 计 | 853.09 | |||||
| 2017.12.3 1/2017年 |
1 | 重庆解放碑生活馆店 | 460 | 1998年9月 | 358.77 | 公司分成67% |
| 2 | 重庆星光68 观音桥生活馆店 | 176 | 2012 年4 月 | 263.53 | 公司分成70% | |
| 3 | 昆明金实小区生活馆店 | 110 | 2009 年3 月 | 68.32 | 公司分成59% | |
| 4 | 昆明世纪金源金源大道生活馆店 | 100 | 2015 年11 月 | 60.14 | 公司分成59% | |
| 5 | 昆明欣都龙城北辰路店 | 70 | 2015年1月 | 25.94 | 公司分成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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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序 号 |
期末存续 终端名称 |
面积 (m2) |
开店 时间 |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万元) |
约定分成比例 |
|---|---|---|---|---|---|---|
| 合 计 | 776.71 |
报告期各期,公司代销终端收入规模较小。公司的代销终端是由代销商自行 开设公司品牌门店并销售公司产品,在产品实现最终销售后,代销商每月按代销 清单与公司按约定的分成比例结算货款。
(4)电商销售分布
①天猫类平台的客均消费、次均消费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客均消费 | 357.15 | 385.38 | 392.16 |
| 次均消费 | 233.54 | 270.11 | 289.48 |
注:以同一收件人及手机号识别为唯一客户;唯一客户 1 日内消费任意笔订单识别为 1 次消费。
公司天猫类平台的客均消费、次均消费金额处于合理水平。
②天猫类平台的消费地区分布
| 地 区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16.24% 7.79% 6.33% 6.05% 5.23% 4.84% 4.76% 4.30% 4.41% 4.16% 3.57% 2.59% 2.64% 2.49% 2.52% 2.38% 2.27% 2.24% 2.00% 1.89% 1.87% |
|---|---|---|---|
| 北京市 | 14.84% | 15.53% | |
| 江苏省 | 8.17% | 8.13% | |
| 广东省 | 7.58% | 6.88% | |
| 浙江省 | 5.84% | 5.81% | |
| 山东省 | 5.36% | 5.25% | |
| 上海市 | 5.23% | 4.79% | |
| 湖北省 | 4.59% | 4.55% | |
| 辽宁省 | 4.57% | 4.49% | |
| 河北省 | 4.32% | 4.29% | |
| 四川省 | 4.08% | 4.38% | |
| 陕西省 | 3.93% | 3.63% | |
| 湖南省 | 2.62% | 2.56% | |
| 山西省 | 2.59% | 2.63% | |
| 福建省 | 2.55% | 2.47% | |
| 河南省 | 2.47% | 2.43% | |
| 重庆市 | 2.42% | 2.37% | |
| 天津市 | 2.19% | 2.17% | |
| 内蒙古自治区 | 1.95% | 2.27% | |
| 黑龙江省 | 1.82% | 2.01% | |
| 安徽省 | 1.73% | 1.87% | |
| 江西省 | 1.67% |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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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 | 1.54% | 1.61% | 1.60% 1.45% 1.29% 1.35% 1.33% 0.96% 0.59% 0.47% 0.28% 0.11% 0.00% 100.00% |
|---|---|---|---|
| 贵州省 | 1.45% | 1.47%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40% | 1.35% | |
| 甘肃省 | 1.31% | 1.41% | |
| 吉林省 | 1.22% | 1.45%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0.96% | 0.97% | |
| 海南省 | 0.72% | 0.58%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0.56% | 0.50% | |
| 青海省 | 0.26% | 0.30% | |
| 西藏自治区 | 0.09% | 0.10%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0.01% | 0.00% | |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公司在天猫类平台的消费客户分散在全国各地。相对而言,公司的品牌知名
度和影响力在北京较高,是爱慕品牌诞生地,因而北京地区的客户基础更好。 ③发货分布
| 项 目 苏州仓 北京仓 线下门店 合 计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81.80% | 85.42% | 88.64% | |
| 7.44% | 7.29% | 4.44% | |
| 10.76% | 7.29% | 6.92%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公司电商发货地主要是苏州,主要因公司电商仓基地位于苏州。
④天猫类平台按客户消费金额分类客户数量及占比、购买次数、购买间隔、 次均消费额
以客户当期累计消费金额进行分层,客户数量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个
| 当期累计 消费金额 小于200 元 200 元至500 元 500 元至1000 元 1,000 元以上 合 计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客户 数量 |
客户 数量 |
客户 数量 |
||||
| 占比 | 占比 | 占比 | ||||
| 131.61 | 54.39% | 60.98 | 45.03% | 42.77 | 41.00% | |
| 71.01 | 29.35% | 46.74 | 34.51% | 38.75 | 37.14% | |
| 25.27 | 10.44% | 18.75 | 13.85% | 15.79 | 15.13% | |
| 14.07 | 5.82% | 8.96 | 6.61% | 7.01 | 6.72% | |
| 241.96 | 100.00% | 135.42 | 100.00% | **104.32 ** | 100.00% |
注:以同一收件人及手机号识别为唯一客户。
上述客户的人均购买次数、购买间隔及次均消费情况如下:
单位:次、天、元
| 单位:次、天、元 | 单位:次、天、元 | 单位:次、天、元 | |||||||
|---|---|---|---|---|---|---|---|---|---|
| 当期累计 消费金额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购买 | 购买 | 次均 | 购买 | 购买 | 次均 | 购买 | 购买 | 次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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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数 | 间隔 | 消费 | 次数 | 间隔 | 消费 | 次数 | 间隔 | 消费 | |
|---|---|---|---|---|---|---|---|---|---|
| 小于200 元 | 1.1 | 327 | 84 | 1.1 | 336 | 98 | 1.1 |
339 | 92 |
| 200 元至500 元 | 1.4 | 251 | 219 | 1.3 | 273 | 246 | 1.2 |
291 | 262 |
| 500 元至1.000 元 | 2.2 | 165 | 315 | 1.9 | 190 | 363 | 1.7 |
208 | 397 |
| 1.000 元以上 | 4.9 | 74 | 507 | 3.4 | 105 | 579 | 2.9 |
123 | 647 |
注:唯一客户一日内消费任意笔订单均识别为 1 次消费、购买间隔系用 360 天除以消费 次数计算。
由上表可知,公司 80%以上客户当期累计消费金额低于 500 元,这类客户的 特点为:次均消费金额集中在 219 元至 262 元及以下,当期平均购买次数在 1.4 次及以下,购买间隔一般在 9 个月以上。公司的产品属于低频、可选消费品且客 单价相对较低,因而呈现出上述消费分布特点,不存在大额异常消费的情况。
5 、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 4,139.35 万元、4,734.62 万元和 3,084.8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3%、1.43%和 0.92%。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构成中 98%以上来自于公司境外直营门店经营的收入和 代工 OEM 产品出口的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境外直营门店经营
公司境外直营门店的运营模式及结算方式与境内一致。公司与境外百货商场 或购物中心采用联营或自营租赁的模式开设品牌门店,并销售公司品牌的贴身服 饰产品。公司境外 10 余个销售门店均位于新加坡高岛屋、新加坡滨海金沙购物 商场、澳门威尼斯人购物中心、澳门新八佰伴、迪拜购物中心、柬埔寨机场免税 店等高端地标性商圈。
公司境外直营门店销售按产品类别的收入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
| 单位:万元、万件 | 单位:万元、万件 | |||||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
| 文胸 | 575.28 | 1.88 | 1,028.69 | 2.61 | 936.95 | 2.46 |
| 内裤 | 480.75 | 4.04 | 824.19 | 5.14 | 626.56 | 3.99 |
| 保暖衣 | 218.46 | 0.63 | 393.87 | 0.84 | 355.32 | 0.64 |
| 家居服及其他 服饰 |
921.89 | 2.27 | 1,564.55 | 2.91 | 1,208.24 | 2.27 |
| 其他产品 | 46.01 | 0.85 | 92.09 | 1.60 | 94.42 | 1.26 |
| 合 计 | 2,242.38 | 9.66 | 3,903.38 | 13.11 | 3,221.48 | 10.61 |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定价依据与境内一致。公司系根据每一具体款式产品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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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生产成本乘以固定倍率,并综合考虑同类产品上一季的定价水平、同期市场竞 品的定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每一具体款式产品的吊牌价。公司同一具体款式产 品在不同销售渠道投放的吊牌价均相同。公司上述销售模式、产品定价依据能够 确保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2)代工 OEM 产品出口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在为境外客户代工 OEM 生产内衣相关的各类配件辅料 并出口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
| 单位:万元、万件 | 单位:万元、万件 | |||||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
| 各类内衣配件辅料 | 771.38 | 32.19 | 787.55 | 34.73 | 885.11 | 41.25 |
| 其中:Calzedonia.S.P.A | 360.05 | 24.98 | 263.46 | 18.29 | 484.30 | 29.63 |
| Primaloft,Inc. | 411.13 | 7.22 | 286.53 | 6.38 | 218.70 | 4.42 |
注:各类内衣配件辅料包括内衣洗衣袋、硅胶插片、立棉、塑料肩带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意大利知名女装品牌 Calzedonia S.P.A 和美国知名运 动材料公司 Primaloft,Inc.供应内衣相关的配件辅料。公司与上述客户的销售模式 为直接出口至客户指定地点,定价方式为公司基于相关材料成本及运输成本并考 虑一定合理利润后与客户协商确定。公司代工产品出口的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品牌 企业,销售价格公允。
(四)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 、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
公司的生产模式包括自制生产、成品定制和委托加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 类贴身服饰。报告期内,公司自有生产基地自制生产模式的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 单位:万件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设计产能 | 1,181.50 | 1,105.57 | 1,019.69 |
| 自制生产产量 | 1,171.42 | 1,171.47 | 1,030.97 |
| 产能利用率 | 99.15% | 105.96% | 101.11% |
2 、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及主要产品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具体构成如下:
22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文胸 | 128,297.87 | 38.39% | 131,637.90 | 39.89% | 129,032.81 | 41.54% |
| 内裤 | 52,468.12 | 15.70% | 54,282.98 | 16.45% | 48,340.58 | 15.56% |
| 保暖衣 | 60,308.39 | 18.05% | 56,562.41 | 17.14% | 53,918.70 | 17.36% |
| 家居服 及其他服饰 |
74,004.64 | 22.14% | 68,713.38 | 20.82% | 63,149.99 | 20.33% |
| 代工OEM | 9,268.40 | 2.77% | 10,504.89 | 3.18% | 9,317.19 | 3.00% |
| 其他 | 9,842.10 | 2.95% | 8,322.88 | 2.52% | 6,841.78 | 2.20%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注:“家居服及其他服饰”以家居服为主,还包括运动装、泳装、其他可贴身穿着也可 外穿的服饰等。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 单位:万件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文胸 | 852.24 | 697.46 | 650.14 |
| 内裤 | 873.27 | 813.47 | 705.00 |
| 保暖衣 | 308.31 | 277.94 | 239.29 |
| 家居服及其他服饰 | 377.47 | 313.33 | 265.90 |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直营渠道 | 198,093.16 | 59.28% | 227,559.12 | 68.95% | 217,939.92 | 70.17% |
| 经销渠道 | 17,828.94 | 5.33% | 23,362.03 | 7.08% | 25,919.42 | 8.34% |
| 电商渠道 | 105,666.19 | 31.62% | 67,031.02 | 20.31% | 55,269.77 | 17.79% |
| 其他 | 12,601.21 | 3.77% | 12,072.28 | 3.66% | 11,471.95 | 3.69%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3)主营业务收入按品牌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品牌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爱慕 | 108,689.61 | 32.52% | 100,884.98 | 30.57% | 104,545.77 | 33.66% |
| 爱慕先生 | 61,002.05 | 18.25% | 59,257.93 | 17.96% | 56,755.91 | 18.27% |
| 爱慕儿童 | 40,169.88 | 12.02% | 35,129.66 | 10.64% | 26,322.64 | 8.47% |
22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爱美丽 | 31,389.58 | 9.39% | 45,502.68 | 13.79% | 47,640.39 | 15.34% |
| 慕澜 | 24,283.28 | 7.27% | 27,986.69 | 8.48% | 23,198.49 | 7.47% |
| 兰卡文 | 13,863.59 | 4.15% | 14,630.54 | 4.43% | 12,394.98 | 3.99% |
| 其他品牌 | 54,791.51 | 16.40% | 46,631.97 | 14.13% | 39,742.88 | 12.80% |
| 其中: | ||||||
| 代工OEM | 9,268.40 | 2.77% | 10,504.89 | 3.18% | 9,317.19 | 3.00% |
| 爱慕运动 | 9,883.74 | 2.96% | 10,769.92 | 3.26% | 8,639.45 | 2.78% |
| 乎兮 | 12,867.23 | 3.85% | 4,041.43 | 1.22% | 4.68 | 0.00% |
| 爱慕家居 | 7,729.09 | 2.31% | 7,806.62 | 2.37% | 7,003.96 | 2.25% |
| 皇锦 | 2,985.37 | 0.89% | 2,752.38 | 0.83% | 2,329.10 | 0.75%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华北 | 60,091.83 | 17.98% | 75,170.28 | 22.78% | 77,370.78 | 24.91% |
| 华东 | 57,183.08 | 17.11% | 62,448.42 | 18.92% | 58,021.22 | 18.68% |
| 华中 | 25,757.64 | 7.71% | 28,719.83 | 8.70% | 27,614.05 | 8.89% |
| 西北 | 23,985.68 | 7.18% | 26,336.74 | 7.98% | 25,294.51 | 8.14% |
| 西南 | 20,636.40 | 6.18% | 23,080.13 | 6.99% | 21,688.97 | 6.98% |
| 华南 | 18,866.31 | 5.65% | 22,736.50 | 6.89% | 20,804.51 | 6.70% |
| 东北 | 18,917.58 | 5.66% | 19,766.90 | 5.99% | 20,397.91 | 6.57% |
| 网络 | 105,666.19 | 31.62% | 67,031.02 | 20.31% | 55,269.77 | 17.79% |
| 境外 | 3,084.80 | 0.92% | 4,734.62 | 1.43% | 4,139.35 | 1.33%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3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 单位:元/件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文胸 | 150.54 | 188.74 | 198.47 |
| 内裤 | 60.08 | 66.73 | 68.57 |
| 保暖衣 | 195.61 | 203.51 | 225.33 |
| 家居服及其他服饰 | 196.05 | 219.30 | 237.50 |
4 、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公司的销售渠道以直营为主。公司存在与百货商场联营并以净额结算的情
22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形:公司与百货商场签订联营协议后,公司取得进驻百货商场开设直营终端的权 利,并由公司运营品牌终端。公司的产品在百货商场终端形成销售时,通常由所 在百货商场向消费者统一收取货款,并且百货商场在扣除了商场扣点等费用后与 公司进行结算,由公司按扣点后的净额向百货商场开具销售发票。故在形式上, 百货商场成为公司的直接客户。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序 号 |
客户名称 (同一控制人下合并) |
客户类型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
| 2020 年度 |
1 | 唯品会 | 电商 | 25,817.20 | 7.73% |
| 2 | 王府井集团 | 百货商场 | 9,989.83 | 2.99% | |
| 首商股份 | 百货商场 | 2,459.00 | 0.74% | ||
| 北京王府井东安春天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百货商场 | 445.25 | 0.13% | ||
| 小 计 | 12,894.08 | 3.86% | |||
| 3 | 银泰集团 | 百货商场 | 6,561.41 | 1.96% | |
| 4 | 金鹰集团 | 百货商场 | 5,769.20 | 1.73% | |
| 5 | 大商集团 | 百货商场 | 5,344.20 | 1.60% | |
| 合 计 | 56,386.09 | 16.87% | |||
| 2019 年度 |
1 | 唯品会 | 电商 | 19,188.41 | 5.83% |
| 2 | 王府井集团 | 百货商场 | 11,446.83 | 3.48% | |
| 首商股份 | 百货商场 | 3,279.64 | 1.00% | ||
| 北京王府井东安春天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百货商场 | 562.69 | 0.17% | ||
| 小 计 | 15,289.16 | 4.64% | |||
| 3 | 银泰集团 | 百货商场 | 7,028.67 | 2.14% | |
| 4 | 大商集团 | 百货商场 | 6,841.07 | 2.08% | |
| 5 | 金鹰集团 | 百货商场 | 6,652.92 | 2.02% | |
| 合 计 | 55,000.23 | 16.71% | |||
| 2018 年度 |
1 | 唯品会 | 电商 | 18,155.56 | 5.85% |
| 2 | 王府井集团 | 百货商场 | 11,461.16 | 3.69% | |
| 北京王府井东安春天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百货商场 | 489.23 | 0.16% | ||
| 小 计 | 11,959.39 | 3.85% | |||
| 3 | 大商集团 | 百货商场 | 7,057.92 | 2.27% | |
| 4 | 金鹰集团 | 百货商场 | 6,801.48 | 2.19% | |
| 5 | 银泰集团 | 百货商场 | 6,460.25 | 2.08% | |
| 合 计 | 50,425.59 | 17.32% | |||
| 2017 年度 |
1 | 唯品会 | 电商 | 18,805.64 | 6.40% |
| 2 | 王府井集团 | 百货商场 | 11,332.05 | 3.86% | |
| 北京王府井东安春天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 |
百货商场 | 455.84 | 0.16% | ||
| 小 计 | 11,787.88 | 4.02% |
23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期间 | 序 号 |
客户名称 (同一控制人下合并) |
客户类型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例 |
|---|---|---|---|---|---|
| 3 | 大商集团 | 百货商场 | 7,751.73 | 2.64% | |
| 4 | 金鹰集团 | 百货商场 | 6,536.29 | 2.23% | |
| 5 | 百盛集团 | 百货商场 | 5,365.20 | 1.83% | |
| 合 计 | 50,246.75 | 17.11% |
注:
-
1、唯品会(VIPS.N)是专门做特卖的网站,以优惠的折扣价向中国消费者提供品牌产
-
品,通常与品牌方以寄售的形式合作。
2、王府井集团(600859.SH)和首商股份(600723.SH)均是中国知名的大型商业零售 企业。2018 年 11 月王府井集团的控股股东正式变更为首旅集团。因此,2019 年王府井集团 与首商股份均由首旅集团实际控制。北京王府井东安春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北京王府井 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零售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与王府井集团及首商股份控制下的 共计 53 家分子公司进行结算。
3、金鹰集团(3308.HK)是从事开发及经营时尚高级连锁百货店的集团,其百货店均 位于所在城市的黄金购物区。报告期内,公司与金鹰集团控制下的共计 18 家分子公司进行 结算。
4、银泰集团是中国知名的以百货零售、购物中心、电子商务为主营业务的多元化大型 商业连锁集团,销售定位于中高档市场的商品范围。报告期内,公司与银泰集团控制下的共 计 34 家分子公司进行结算。
5、大商集团下辖企业主要包括大商股份和友好集团等。大商股份(600694.SH)是中国 最大的零售业集团之一,成功创造了一系列著名商号品牌:麦凯乐、新玛特、千盛、NTS 等。友好集团(600778.SH)是新疆首家股份制商业零售企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 大商集团及其下辖企业控制的共计 54 家分子公司进行结算。
6、百盛集团(3368.HK)是中国最大的时尚百货集团之一,是马来西亚金狮集团旗下 的零售业务分支。报告期内,公司与百盛集团控制下的共计 39 家分子公司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来自单一客户的营业收入超过 50%的情形。此外,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股权 5%以上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五)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他供应情况
1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原材料 采购比例 |
金额 | 占原材料 采购比例 |
金额 | 占原材料 采购比例 |
|
| 面料 | 15,281.52 | 52.72% | 30,044.61 | 58.24% | 26,740.53 | 56.72% |
| 花边、织带 | 5,306.74 | 18.31% | 10,367.00 | 20.10% | 10,486.15 | 22.24% |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锦纶类、再生纤维素类、腈纶类、聚酯纤维类、棉 类的面料等以及花边、织带等辅料。2020 年度,公司原材料的采购规模较 2019
23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度大幅减少,主要是公司 2020 年大幅减少了委外加工的服装数量,相应原材 料采购需求大幅减少。2020 年度公司委外加工的服装数量为 189.20 万件,而 2019 年度为 447.39 万件,呈现大幅减少,相应原材料采购需求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面料的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 单位:元/米 | 单位:元/米 | 单位:元/米 | 单位:元/米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面料 | 18.69 | 17.49 | 17.56 |
| 花边、织带 | 2.27 | 2.76 | 2.80 |
公司每年采购面料的具体款号主要依据公司每年计划推出并生产的具体款 的产品而定。2020 年,公司面料的平均采购单价较 2019 年小幅增加,主要是因 具体款产品生产需要,公司采购单价偏高的腈纶类面料的占比增加,小幅抬升了 面料的平均采购单价;2020 年,使用花边及织带类的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9 年小 幅下降,系因公司具体款文胸设计对花边的整体需求有所降低,单价相对偏高的 花边采购额占比下降所致。
2 、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生产基地耗用的电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度
| 单位:万元、万度 | 单位:万元、万度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能源耗用 金额 |
能源耗用 量 |
能源耗用 金额 |
能源耗用 量 |
能源耗用 金额 |
能源耗用 量 |
|
| 电 | 639.38 | 832.27 | 650.89 | 806.42 | 601.49 | 736.83 |
3 、主营业务成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 金额 | 占主营 业务成 本比 |
金额 | 占主营 业务成 本比 |
金额 | 占主营 业务成 本比 |
||
| 自制 生产 |
原材料 | 34,969.96 | 31.72% | 27,120.61 | 28.07% | 25,926.08 | 30.13% |
| 直接人工 | 21,775.32 | 19.75% | 15,959.55 | 16.52% | 14,824.31 | 17.23% | |
| 制造费用 | 8,384.41 | 7.61% | 6,771.90 | 7.01% | 5,870.52 | 6.82% | |
| 成品 定制 |
外购成品 | 32,244.92 | 29.25% | 29,426.33 | 30.46% | 23,067.21 | 26.81% |
| 委托 加工 |
原材料 | 8,795.42 | 7.98% | 11,479.32 | 11.88% | 11,221.81 | 13.04% |
| 加工费用 | 4,075.82 | 3.70% | 5,849.99 | 6.06% | 5,142.27 | 5.98% |
23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 计 110,245.84 100.00% 96,607.69 100.00% 86,052.20 100.00%
4 、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期间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同一控制人下合并) |
采购类型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 额比例 |
|---|---|---|---|---|---|
| 2020 年度 |
1 | 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4,707.99 | 6.75% |
| 上海丝诚纺织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原材料 |
534.78 | 0.77% | ||
| 小 计 | 5,242.77 | 7.52% | |||
| 2 | 诸城裕泰针织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委托加工 |
2,223.65 | 3.19% | |
| 诸城裕安针织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1,801.64 | 2.58% | ||
| 小 计 | 4,025.29 | 5.77% | |||
| 3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代理品牌 成品采购 |
3,112.86 | 4.46% | |
| 郡是(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4.13 | 0.05% | ||
| 上海郡是通虹纤维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9.37 | 0.03% | ||
| 郡是(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6.11 | 0.02% | ||
| GUNZE LIMITED. | 成品定制 | 537.37 | 0.77% | ||
| 小 计 | 3,719.83 | 5.33% | |||
| 4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2,765.84 | 3.97% | |
| 幻天(北京)国际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80.56 | 0.55% | ||
| 小 计 | 3,146.40 | 4.51% | |||
| 5 | 新瑞纺织品(大连)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委托加工 |
2,390.92 | 3.43% | |
| 合 计 | 18,525.22 | 26.57% | |||
| 2019 年度 |
1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739.35 | 5.06% |
| 幻天(北京)国际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733.38 | 0.78% | ||
| 小 计 | 5,472.73 | 5.84% | |||
| 2 | 上海莱纺实业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2,832.93 | 3.02% | |
| 上海唯创服饰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1,434.50 | 1.53% | ||
| 小 计 | 4,267.43 | 4.55% | |||
| 3 | 上海咏姿时装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902.46 | 4.16% | |
| 4 | 诸城裕泰针织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委托加工 |
2,472.98 | 2.64% | |
| 诸城裕安针织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1,279.94 | 1.37% | ||
| 小 计 | 3,752.92 | 4.00% | |||
| 5 | 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016.22 | 3.22% | |
| 上海丝诚纺织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原材料 |
577.69 | 0.62% | ||
| 小 计 | 3,593.90 | 3.83% | |||
| 合 计 | 20,989.43 | 22.39% | |||
| 2018 年度 |
1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749.57 | 5.83% |
| 幻天(北京)国际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820.64 | 1.01% | ||
| 小 计 | 5,570.21 | 6.84% |
23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期间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同一控制人下合并) |
采购类型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 额比例 |
|---|---|---|---|---|---|
| 2 | 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委托加工 |
3,015.94 | 3.70% | |
| 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2,149.85 | 2.64% | ||
| 小 计 | 5,165.78 | 6.34% | |||
| 3 | 上海咏姿时装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578.51 | 4.39% | |
| 4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代理品牌 成品采购 |
3,248.87 | 3.99% | |
| 郡是(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31.69 | 0.04% | ||
| 上海郡是通虹纤维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3.32 | 0.02% | ||
| 山东冠世针织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11.02 | 0.01% | ||
| 小 计 | 3,304.90 | 4.06% | |||
| 5 |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734.36 | 2.13% | |
| 东莞润信弹性织物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890.25 | 1.09% | ||
| 东莞市质品服饰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201.21 | 0.25% | ||
| 小 计 | 2,825.81 | 3.47% | |||
| 合 计 | 20,445.21 | 25.09% | |||
| 2017 年度 |
1 | 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3,372.59 | 5.46% |
| 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委托加工 |
2,827.85 | 4.58% | ||
| 小 计 | 6,200.44 | 10.04% | |||
| 2 | 上海咏姿时装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4,038.60 | 6.54% | |
| 3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代理品牌 成品采购 |
2,862.29 | 4.63% | |
| 郡是(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7.77 | 0.06% | ||
| 郡是(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22.34 | 0.04% | ||
| 上海郡是通虹纤维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2.36 | 0.02% | ||
| 小 计 | 2,934.76 | 4.75% | |||
| 4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2,475.05 | 4.01% | |
| 幻天(北京)国际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62.40 | 0.59% | ||
| 小 计 | 2,837.45 | 4.60% | |||
| 5 |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662.14 | 2.69% | |
| 东莞润信弹性织物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794.13 | 1.29% | ||
| 东莞市质品服饰有限公司 | 成品定制 | 356.48 | 0.58% | ||
| 小 计 | 2,812.75 | 4.55% | |||
| 合 计 | 18,824.00 | 30.48% |
注:
1、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和幻天(北京)国际服装设计有限公司为智纺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08521.HK)之子公司,专业致力于针织纬编功能型、差异化面料的研发、生产、 推广、销售。
2、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曾为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2018 年 12 月 5 日,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烟台思 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思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丝诚实 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完整的成衣供应链解决方案的集 团公司,从纱线面料研发、商品企划开发、到高品质生产管理覆盖了成衣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是集织造、印染、整理为一体配套发展的综合型生产企业。
3、上海咏姿时装有限公司是内衣、文胸、泳装、模杯、面料等产品的专业生产加工型
23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新技术企业。
4、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是日本知名上市公司郡是株式会社(3002.T)在中国设 立的控股子公司,是其零售业务在中国的分支,爱慕股份为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的参 股方。公司向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主要采购“BODY WILD”(宝迪威德,日本郡是 自有品牌,面向年轻男士)的内衣产品进行销售。
5、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和东莞润信弹性织物有限公司为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111.HK)之子公司,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女性内衣物料供货商。东莞市 质品服饰有限公司为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卢煜光实际控制的公司。
6、上海莱纺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唯创服饰有限公司均由同一实际控制人陈学本控股。 上海莱纺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内外贸易,包括进口西欧意大利和奥地利的高档内衣 蕾丝以及内衣刺绣、面料的针织产品等业务。上海唯创服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内衣工艺技术 研究、开发设计等,涉及内衣、泳衣、家居服、暖衣等。
7、诸城裕泰针织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功能性布料、针织内衣研发、生产到销售纵向一体 化专业针织集团公司,主要面向日本及国内市场,产品多为成人针织服装。诸城裕安针织有 限公司是一家集成衣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主要面向欧美、日本及国内市场,产 品多为童装针织服装。诸城裕泰针织有限公司和诸城裕安针织有限公司均为 H 股上市公司 广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844.HK)之控股子公司。
8、新瑞纺织品(大连)有限公司是以内衣、家纺、服装、服饰设计、生产、销售为一 体的综合性公司,主要从事家居服、保暖衣、文胸等产品的研发定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额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形。此外,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股权 5%以上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
(六)生产及环保方面的情况
1 、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设施及处 理能力
公司专业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原材料为面料、花 边和织带等,主要生产工序不涉及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具体名称及排放 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 污染 物排 放源 |
环境污 染的具 体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设施 及处理能力 |
处理方式 | 实际 运行 情况 |
|---|---|---|---|---|---|---|
| 废水 | 员工办 公、生活 |
生活废水 | 约16万吨/年 | 化粪池、污水处 理站;处理能力 充足 |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 水收集后排放至开发 区的雨水管网;清洗废 水和员工生活废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开 发区污水处理厂管道, |
正常 |
23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污染 物排 放源 |
环境污 染的具 体环节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量 | 主要处理设施 及处理能力 |
处理方式 | 实际 运行 情况 |
|---|---|---|---|---|---|---|
| 由开发区污水站直接 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 池处理后排放 |
||||||
| 废气 | 食堂 | 食堂油烟 | 少量 | 油烟净化器;处 理能力充足 |
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 后排放 |
正常 |
| 固废 | 生产裁 剪过程、 员工生 活 |
废弃包装 物、加工边 角料、职工 生活垃圾 等 |
约0.25万吨/年 | 交由外部单位 处理 |
交由物资回收公司综 合利用或由环卫部门 收集清运 |
正常 |
| 噪音 | 缝纫设 备作业 过程 |
缝纫设备 噪音 |
不超过《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 标准 |
隔音门窗、绿化 带;处理能力充 足 |
生产车间作业时关闭 门窗,夜间不生产,同 时厂区周围种植树乔 木以降低噪音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 |
正常 |
2 、环保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环保设备投入 | 0.85 | 8.90 | - |
| 绿化费用 | 33.74 | 24.88 | 42.41 |
| 固废处置费用 | 54.06 | 56.08 | 50.17 |
| 合 计 | 88.66 | 89.86 | 92.58 |
公司环保设备投入为购置油烟净化安装设备;固废处置费用为支付给固废处 置单位的费用。公司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及相关成本费用相对 稳定,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采取的环保措施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述 | 环保措施 |
|---|---|---|---|
| 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新建直营终端、优化升级 现有直营终端 |
不涉及生产活动,不会产生污染物。 |
| 2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升级打造公司内部各类 业务系统、数据系统等 |
不涉及生产活动,不会产生污染物。 |
| 3 | 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 基地 |
在越南投资新建生产基 地,达产后将新增贴身服 饰产能619.26万件/年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少量生 产和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等 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统一由项目所 在产业园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主要交 由当地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
23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涉及生产活动,不会产生环境污 染物,无需就环保措施额外投入资金。
越南投资建设生产项目尚处于规划阶段,不会产生环境污染物。项目后续建 设和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少量生产和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等固体废弃 物。其中,废水统一由项目所在产业园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主要交由当地物资 回收公司进行统一处理。因此,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额中无环保 设备支出,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环保支出约 50 万元,资金来源于项目运 营资金。
4 、公司生产经营与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生产过 程中产生生活废水、废气、固废及噪音,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 公司已建设生产线及其环保合规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属公司 | 项目简述 | 环评批复 | 环评验收批复 |
|---|---|---|---|---|
| 1 | 爱慕股份 | 内衣服饰生产 | 顺环保评字﹝2006﹞138 号 | 2014 年完成环评验收 |
| 2 | 苏州爱慕 | 硅胶义乳生产 | 吴环建﹝2017﹞336 号 | 2020 年完成环评验收 |
| 3 | 苏州美山子 | 内衣服饰生产 | 吴环建[2006]1882 号 | 2008 年完成环评验收 |
| 内衣、模杯等的生 产 |
吴环建[2007]1235号 | 2008年完成环评验收 | ||
| 4 | 苏州爱美纤维 | 无纺纤维棉及其 制品生产 |
吴环建[2014]705号 | 2020年完成环评验收 |
| 5 | 徐州美山子 | 内衣服饰生产 | 睢环核﹝2016﹞3 号 | 登记类项目无需验收 |
| 6 | 西平爱慕 | 内衣服饰生产 | 西环评标[2018]28 号 | 2019 年完成环评验收 |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生产线均取得了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其中,苏州 爱慕的硅胶义乳生产线和苏州爱美纤维的无纺纤维棉生产线存在建成后未及时 验收的情形,苏州爱慕及苏州爱美纤维已于 2020 年完成环评验收。
综上所述,公司正在运营的应履行环评批复和环评验收手续的项目已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了环评批复手续和环评验收手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公司及 子公司报告期内未曾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环保处罚。
(2)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3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属 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围。 该等项目不涉及生产活动,不会产生污染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不属于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 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 围。根据越南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爱慕越南遵守越南环境法律法规,项 目未发生环境事故。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类型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建筑物 | 96,879.08 | 32,381.45 | 64,497.63 | 66.58% |
| 机器设备 | 15,808.06 | 9,846.77 | 5,961.29 | 37.71% |
| 运输设备 | 3,546.00 | 2,888.86 | 657.14 | 18.53%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6,782.22 | 5,080.66 | 1,701.56 | 25.09% |
| 合计 | 123,015.36 | 50,197.74 | 72,817.62 | 59.19% |
1 、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明的房屋所有权 共 60 项,建筑面积合计约 17.02 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产权所有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m2) |
|---|---|---|---|---|
| 1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79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1) | 54.71 |
| 2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81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2) | 105.80 |
| 3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93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3) | 55.00 |
| 4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94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4) | 76.37 |
| 5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95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5) | 54.95 |
23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产权所有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m2) |
|---|---|---|---|---|
| 6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84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6) | 75.09 |
| 7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86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7) | 54.95 |
| 8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90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8) | 75.10 |
| 9 | 爱慕股份 |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权第0323491 号 |
沈河区友好街19号(A2209) | 152.27 |
| 10 | 爱慕股份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 动产权第0048267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地块2 栋36 层1室 |
238.30 |
| 11 | 爱慕股份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 动产权第0048264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地块2 栋36 层2室 |
218.93 |
| 12 | 爱慕股份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 动产权第0048151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地块2 栋36 层7室 |
242.43 |
| 13 | 爱慕股份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 动产权第0048153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地块2 栋36 层8室 |
127.53 |
| 14 | 爱慕股份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 动产权第0048266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地块2 栋36 层9室 |
145.37 |
| 15 | 爱慕股份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 动产权第0048260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 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地块2 栋36 层10室 |
130.28 |
| 16 | 爱慕股份 | 京(2017)密不动产权第 0022193 号 |
密云县密溪路33 号院九区 71-1至2 层全部 |
657.27 |
| 17 | 爱慕股份 | 京(2017)密不动产权第 0022418 号 |
密云县密溪路33 号院九区 72-1至2 层全部 |
640.11 |
| 18 | 爱慕股份 | 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 权第0433381 号 |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 栋26 层3 号 |
130.69 |
| 19 | 爱慕股份 | 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 权第0432552 号 |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 栋26 层4 号 |
130.94 |
| 20 | 爱慕股份 | 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 权第0433366 号 |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 栋26 层5 号 |
130.94 |
| 21 | 爱慕股份 | 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 权第0433370 号 |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 栋26 层6 号 |
415.36 |
| 22 | 爱慕股份 | 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 权第0433234 号 |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 栋26 层7 号 |
212.77 |
| 23 | 爱慕股份 | 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 权第0453137 号 |
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 栋2 层111 号 |
43.61 |
| 24 | 爱慕股份 | 沪(2018)黄字不动产权 第007311 号 |
上海市永嘉路41号601室 | 239.40 |
| 25 | 爱慕股份 | 沪(2018)黄字不动产权 第007310 号 |
上海市永嘉路41号602室 | 66.46 |
| 26 | 爱慕股份 | 沪(2018)黄字不动产权 第007312 号 |
上海市永嘉路41号603室 | 251.45 |
23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产权所有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m2) |
|---|---|---|---|---|
| 27 | 爱慕股份 | 沪(2018)黄字不动产权 第007309 号 |
上海市永嘉路41号604室 | 162.85 |
| 28 | 爱慕股份 |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25372 |
朝阳区望京西园102 号楼3 层1 单元302 |
97.25 |
| 29 | 爱慕股份 | 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 权第0262028 号 |
市中区经四路11号1105 | 153.10 |
| 30 | 爱慕股份 | 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 权第0261178 号 |
市中区经四路11号1106 | 291.00 |
| 31 | 爱慕股份 | 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 权第0261173 号 |
市中区经四路11号1108 | 153.10 |
| 32 | 爱慕股份 |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 权第0116800 号 |
深圳市罗湖区鸿隆世纪广场 B 座31D |
247.55 |
| 33 | 爱慕股份 | 苏(2018)宁秦不动产权 第0004825 号 |
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005 室 |
119.53 |
| 34 | 爱慕股份 | 苏(2018)宁秦不动产权 第0004828 号 |
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006 室 |
457.32 |
| 35 | 爱慕股份 | 苏(2018)宁秦不动产权 第0004826 号 |
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007 室 |
205.48 |
| 36 | 爱慕股份 |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14031 号 |
朝阳区利泽中园218 号楼1 至5 层等3 套 |
21,205.12 |
| 37 | 爱慕股份 |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25402 |
朝阳区利泽西园114 号楼2 层0213 |
101.71 |
| 38 | 爱慕股份 |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21859 号 |
朝阳区利泽西园110号楼17 层1701 号 |
105.66 |
| 39 | 爱慕股份 |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25324 号 |
朝阳区利泽西园110号楼18 层1801 号 |
105.66 |
| 40 | 爱慕股份 | 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21852 号 |
朝阳区利泽西园110号楼19 层1901 号 |
105.66 |
| 41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73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03室 |
100.51 |
| 42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80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04室 |
121.38 |
| 43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74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05室 |
89.15 |
| 44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75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06室 |
140.08 |
| 45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76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07室 |
140.08 |
| 46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77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08室 |
89.15 |
| 47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78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09室 |
131.24 |
| 48 | 爱慕股份 |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 权第0084979 号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 号15 幢21010室 |
108.57 |
| 49 | 爱慕股份 | 京(2018)顺不动产权第 0040031 号 |
顺义区聚源西路18号院1号 楼 |
12,557.24 |
| 50 | 爱慕股份 | 京(2018)顺不动产权第 | 顺义区聚源西路18号院2号 | 53,416.63 |
24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产权所有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m2) |
|---|---|---|---|---|
| 0040033号 | 楼 | |||
| 51 | 爱慕股份 | 晋(2020)太原市不动产 权第0049771 号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 132 号1 幢D 座1507室 |
125.47 |
| 52 | 爱慕股份 | 晋(2020)太原市不动产 权第0150147 号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 132 号1 幢D 座1508室 |
136.89 |
| 53 | 苏州爱慕 | 苏房权证吴江字第 25026752 号 |
平望镇联丰村 | 12,740.44 |
| 54 | 苏州爱慕 | 苏房权证吴江字第 25026753 号 |
平望镇联丰村 | 5,767.98 |
| 55 | 苏州爱慕 | 苏房权证吴江字第 25026754 号 |
平望镇联丰村 | 10,140.49 |
| 56 | 苏州美山子 | 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 不动产权第9014719 号 |
平望镇美佳路1号 | 44,989.62 |
| 57 | 重庆爱慕美丽 | 115 房地证2015 字第 12700 号 |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东路6 号18-1 |
272.88 |
| 58 | 重庆爱慕美丽 | 115 房地证2015 字第 12704 号 |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东路6 号18-2 |
302.10 |
| 59 | 重庆爱慕美丽 | 115 房地证2015 字第 12707 号 |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东路6 号18-3 |
277.50 |
| 60 | 重庆爱慕美丽 | 115 房地证2015 字第 12714 号 |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东路6 号18-4 |
301.97 |
除上述房产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 4 处房产未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人 | 房产性质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m2) |
|---|---|---|---|---|
| 1 | 爱慕股份 | 商品房 | 三亚市河东区鹿回头地块半岛云邸项目2 幢3 单元2301 号房 |
240.78 |
| 2 | 爱慕股份 | 商品房 | 三亚市河东区鹿回头地块半岛云邸项目2 幢4 单元2301 号房 |
240.48 |
| 3 | 苏州美山子 | 自建配电室 | 平望镇美佳路1号园区内 | 约83.00 |
| 4 | 苏州爱慕 | 自建生产及 仓储用房 |
平望镇美佳路1号园区内 | 17,500.14 |
上表第 1 项和第 2 项的两处房产为公司购置的商品房,房产已交付给公司使 用,但因开发商处于重整阶段使得公司暂无法办理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上表第 3 项的房产为一处约 83 平方米的自建配电室,因未履行报建手续尚未取得房产权 属证书。上表第 4 项的房产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了竣工验收,根据苏州市吴江区 平望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2 月 23 日出具的说明,该房产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完成 了住建局竣工备案,现正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24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发现苏州美山子、苏州爱慕因违规建设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的自有房 产因任何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因任何原因导致相应房产被强制拆 除、限期拆除使得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不能正常使用该房产,本人将协助落实新 的房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搬迁损失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补偿发行 人及其分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追偿 的权利;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该等瑕疵被有关主管机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罚款)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代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全额支付相应 的款项,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追偿的权利,保证发行人及其分子公 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公司未取得上述房产的房屋权属证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 、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合计为 5,961.29 万元,占 同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 8.19%。公司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和物流系统设 备,其中生产设备主要包括曲折缝机、裁床、绷缝机、人字车、包缝机、平缝机、 定型机、双针机等。
(二)无形资产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的境内土地使用权(不含购 置房产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所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 序 号 |
权利 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终止期 | 用途 | 宗地面积 (m2) |
|---|---|---|---|---|---|---|
| 1 | 爱慕 股份 |
京(2018)朝不动 产权第0014031 号 |
朝阳区利泽中 园218号楼 1-5 层等3 套 |
2048.11.18 | 研究设计开发中 心、厂房及营销 中心等2 种用途 |
9,040.95 |
| 2 | 爱慕 | 京(2018)顺不动 | 顺义区聚源西 | 2059.01.19 | 工业用地 | 41,634.50 |
24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权利 人 |
产权证号 | 坐落 | 终止期 | 用途 | 宗地面积 (m2) |
|---|---|---|---|---|---|---|
| 股份 | 产权第0000030 号 |
路18号院 | ||||
| 3 | 苏州 爱慕 |
吴国用(2014)第 1040139 号 |
平望镇联丰村 | 2059.12.30 | 工业用地 | 40,001.00 |
| 4 | 苏州 美山 子 |
苏(2020)苏州市 吴江区不动产权 第9014719 号 |
平望镇美佳路 1号 |
2051.04.22 | 工业用地 | 52,730.00 |
| 5 | 苏州 爱慕 置业 |
苏(2017)吴江区 不动产权第 9065827 号 |
黎里镇芦莘大 道东侧 |
2054.02.14 | 商务金融用地 | 11,413.90 |
除上述国内土地使用权外,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子公司爱慕越南与西 贡建材及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租赁合约,取得了编号为 CT409850 的土地使用权证,对应土地面积为 16,681.2 平方米,使用期限至 2055 年 6 月 1 日止。
2 、商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有 872 项有效存续的境内注册 商标,可分为与业务直接相关的商标(核定类别为第 25 类:服装,鞋,帽)和 防御性商标。其中,与业务直接相关的主要境内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图样 | 注册证号 | 类别 | 注册有效期限 |
|---|---|---|---|---|---|
| 1 | 爱慕股份 | 37157490 | 25 | 2019.12.07-2029.12.06 | |
| 2 | 爱慕股份 | 37150045 | 25 | 2019.12.14-2029.12.13 | |
| 3 | 爱慕股份 | 37142463 | 25 | 2019.11.21-2029.11.20 | |
| 4 | 爱慕股份 | 37161417 | 25 | 2019.12.07-2029.12.06 | |
| 5 | 爱慕股份 | 36653189 | 25 | 2019.11.07-2029.11.06 | |
| 6 | 爱慕股份 | 36645300 | 25 | 2019.12.07-2029.12.06 | |
| 7 | 爱慕股份 | 33963907 | 25 | 2019.06.14-2029.06.13 | |
| 8 | 爱慕股份 | 33967335 | 25 | 2019.06.14-2029.06.13 | |
| 9 | 爱慕股份 | 33984237 | 25 | 2019.06.14-2029.06.13 |
24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10 | 爱慕股份 | 33409559 | 25 | 2019.09.28-2029.09.27 | |
|---|---|---|---|---|---|
| 11 | 爱慕股份 | 33416892 | 25 | 2019.06.14-2029.06.13 | |
| 12 | 爱慕股份 | 33417820 | 25 | 2019.06.14-2029.06.13 | |
| 13 | 爱慕股份 | 32614376 | 25 | 2019.04.07-2029.04.06 | |
| 14 | 爱慕股份 | 32622011 | 25 | 2019.04.07-2029.04.06 | |
| 15 | 爱慕股份 | 32373890 | 25 | 2019.04.14-2029.04.13 | |
| 16 | 爱慕股份 | 32390315 | 25 | 2019.04.14-2029.04.13 | |
| 17 | 爱慕股份 | 32127257 | 25 | 2019.05.07-2029.05.06 | |
| 18 | 爱慕股份 | 31610553 | 25 | 2019.05.21-2029.05.20 | |
| 19 | 爱慕股份 | 31331056 | 25 | 2019.03.07-2029.03.06 | |
| 20 | 爱慕股份 | 31334414 | 25 | 2019.03.07-2029.03.06 | |
| 21 | 爱慕股份 | 31334428 | 25 | 2019.03.07-2029.03.06 | |
| 22 | 爱慕股份 | 31335547 | 25 | 2019.03.07-2029.03.06 | |
| 23 | 爱慕股份 | 31338015 | 25 | 2019.03.07-2029.03.06 |
24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24 | 爱慕股份 | 31355992 | 25 | 2019.03.07-2029.03.06 | |
|---|---|---|---|---|---|
| 25 | 爱慕股份 | 30966538 | 25 | 2019.02.28-2029.02.27 | |
| 26 | 爱慕股份 | 30906597 | 25 | 2019.02.21-2029.02.20 | |
| 27 | 爱慕股份 | 30911904 | 25 | 2019.02.28-2029.02.27 | |
| 28 | 爱慕股份 | 30487308 | 25 | 2019.02.14-2029.02.13 | |
| 29 | 爱慕股份 | 30511980 | 25 | 2019.05.21-2029.05.20 | |
| 30 | 爱慕股份 | 29785274 | 25 | 2019.02.07-2029.02.06 | |
| 31 | 爱慕股份 | 29794149 | 25 | 2019.03.14-2029.03.13 | |
| 32 | 爱慕股份 | 29797449 | 25 | 2019.02.07-2029.02.06 | |
| 33 | 爱慕股份 | 27688300 | 25 | 2018.12.07-2028.12.06 | |
| 34 | 爱慕股份 | 27690643 | 25 | 2018.12.07-2028.12.06 | |
| 35 | 爱慕股份 | 27705403 | 25 | 2018.12.07-2028.12.06 | |
| 36 | 爱慕股份 | 25003783 | 25 | 2018.07.07-2028.07.06 |
24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37 | 爱慕股份 | 24414565 | 25 | 2018.08.07-2028.08.06 | |
|---|---|---|---|---|---|
| 38 | 爱慕股份 | 23566255 | 25 | 2018.05.14-2028.05.13 | |
| 39 | 爱慕股份 | 23569028 | 25 | 2018.04.07-2028.04.06 | |
| 40 | 爱慕股份 | 23291695 | 25 | 2018.03.14-2028.03.13 | |
| 41 | 爱慕股份 | 22858645 | 25 | 2018.10.14-2028.10.13 | |
| 42 | 爱慕股份 | 22839798 | 25 | 2018.10.14-2028.10.13 | |
| 43 | 爱慕股份 | 22777707 | 25 | 2018.10.28-2028.10.27 | |
| 44 | 爱慕股份 | 22746382 | 25 | 2018.04.28-2028.04.27 | |
| 45 | 爱慕股份 | 21403356 | 25 | 2017.11.21-2027.11.20 | |
| 46 | 爱慕股份 | 20970306 | 25 | 2017.10.07-2027.10.06 | |
| 47 | 爱慕股份 | 20970463 | 25 | 2017.12.07-2027.12.06 | |
| 48 | 爱慕股份 | 18277370 | 25 | 2016.12.14-2026.12.13 | |
| 49 | 爱慕股份 | 18102779 | 25 | 2016.11.28-2026.11.27 |
24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50 | 爱慕股份 | 18102900 | 25 | 2016.11.28-2026.11.27 | |
|---|---|---|---|---|---|
| 51 | 爱慕股份 | 18095470 | 25 | 2016.11.28-2026.11.27 | |
| 52 | 爱慕股份 | 18095630 | 25 | 2017.01.21-2027.01.20 | |
| 53 | 爱慕股份 | 18095718 | 25 | 2017.02.14-2027.02.13 | |
| 54 | 爱慕股份 | 18095907 | 25 | 2017.01.28-2027.01.27 | |
| 55 | 爱慕股份 | 18095984 | 25 | 2016.11.21-2026.11.20 | |
| 56 | 爱慕股份 | 17911738 | 25 | 2016.10.28-2026.10.27 | |
| 57 | 爱慕股份 | 16976009 | 25 | 2016.07.21-2026.07.20 | |
| 58 | 爱慕股份 | 14909838 | 25 | 2015.09.14-2025.09.13 | |
| 59 | 爱慕股份 | 14909863 | 25 | 2015.09.14-2025.09.13 | |
| 60 | 爱慕股份 | 14274436 | 25 | 2016.07.07-2026.07.06 | |
| 61 | 爱慕股份 | 13367300 | 25 | 2015.02.14-2025.02.13 | |
| 62 | 爱慕股份 | 13157468 | 25 | 2015.08.21-2025.08.20 | |
| 63 | 爱慕股份 | 13053797 | 25 | 2014.12.28-2024.12.27 | |
| 64 | 爱慕股份 | 12486918 | 25 | 2014.09.28-2024.09.27 | |
| 65 | 爱慕股份 | 12312380 | 25 | 2015.08.14-2025.08.13 | |
| 66 | 爱慕股份 | 12312396 | 25 | 2014.08.28-2024.08.27 |
24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67 | 爱慕股份 | 12199354 | 25 | 2014.08.07-2024.08.06 | |
|---|---|---|---|---|---|
| 68 | 爱慕股份 | 12199355 | 25 | 2014.08.07-2024.08.06 | |
| 69 | 爱慕股份 | 12199356 | 25 | 2014.08.07-2024.08.06 | |
| 70 | 爱慕股份 | 12199357 | 25 | 2014.08.07-2024.08.06 | |
| 71 | 爱慕股份 | 12160911 | 25 | 2015.11.14-2025.11.13 | |
| 72 | 爱慕股份 | 11591598 | 25 | 2014.03.14-2024.03.13 | |
| 73 | 爱慕股份 | 11302940 | 25 | 2014.01.07-2024.01.06 | |
| 74 | 爱慕股份 | 11262319 | 25 | 2013.12.21-2023.12.20 | |
| 75 | 爱慕股份 | 11125712 | 25 | 2013.12.14-2023.12.13 | |
| 76 | 爱慕股份 | 11075045 | 25 | 2013.10.28-2023.10.27 | |
| 77 | 爱慕股份 | 10769341 | 25 | 2013.07.21-2023.07.20 | |
| 78 | 爱慕股份 | 10769352 | 25 | 2013.06.21-2023.06.20 | |
| 79 | 爱慕股份 | 10487920 | 25 | 2015.08.21-2025.08.20 | |
| 80 | 爱慕股份 | 10483640 | 25 | 2013.04.07-2023.04.06 | |
| 81 | 爱慕股份 | 10435337 | 25 | 2014.05.14-2024.05.13 | |
| 82 | 爱慕股份 | 10409200 | 25 | 2013.03.21-2023.03.20 |
24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83 | 爱慕股份 | 10409208 | 25 | 2013.03.21-2023.03.20 | |
|---|---|---|---|---|---|
| 84 | 爱慕股份 | 10409228 | 25 | 2013.03.21-2023.03.20 | |
| 85 | 爱慕股份 | 10409232 | 25 | 2013.03.21-2023.03.20 | |
| 86 | 爱慕股份 | 10318770 | 25 | 2013.04.14-2023.04.13 | |
| 87 | 爱慕股份 | 10301834 | 25 | 2013.02.14-2023.02.13 | |
| 88 | 爱慕股份 | 10113201 | 25 | 2014.08.14-2024.08.13 | |
| 89 | 爱慕股份 | 9923841 | 25 | 2012.11.07-2022.11.06 | |
| 90 | 爱慕股份 | 9715783 | 25 | 2013.04.14-2023.04.13 | |
| 91 | 爱慕股份 | 8663459 | 25 | 2011.09.28-2021.09.27 | |
| 92 | 爱慕股份 | 8663466 | 25 | 2011.09.28-2021.09.27 | |
| 93 | 爱慕股份 | 8663469 | 25 | 2011.09.28-2021.09.27 | |
| 94 | 爱慕股份 | 8663475 | 25 | 2011.09.28-2021.09.27 | |
| 95 | 爱慕股份 | 8626881 | 25 | 2012.02.28-2022.02.27 |
24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96 | 爱慕股份 | 8626892 | 25 | 2012.02.28-2022.02.27 | |
|---|---|---|---|---|---|
| 97 | 爱慕股份 | 8626926 | 25 | 2012.02.14-2022.02.13 | |
| 98 | 爱慕股份 | 8626934 | 25 | 2012.02.14-2022.02.13 | |
| 99 | 爱慕股份 | 8479665 | 25 | 2015.08.14-2025.08.13 | |
| 100 | 爱慕股份 | 8456831 | 25 | 2011.08.28-2021.08.27 | |
| 101 | 爱慕股份 | 8342181 | 25 | 2011.08.21-2021.08.20 | |
| 102 | 爱慕股份 | 8291076 | 25 | 2011.05.14-2021.05.13 | |
| 103 | 爱慕股份 | 7678850 | 25 | 2014.02.28-2024.02.27 | |
| 104 | 爱慕股份 | 7000328 | 25 | 2013.02.14-2023.02.13 | |
| 105 | 爱慕股份 | 6977712 | 25 | 2020.09.07-2030.09.06 | |
| 106 | 爱慕股份 | 6887063 | 25 | 2011.01.21-2021.01.20 | |
| 107 | 爱慕股份 | 6447125 | 25 | 2014.08.14-2024.08.13 | |
| 108 | 爱慕股份 | 6447127 | 25 | 2012.06.28-2022.06.27 | |
| 109 | 爱慕股份 | 6445124 | 25 | 2011.08.21-2021.08.20 |
25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110 | 爱慕股份 | 6445131 | 25 | 2020.08.28-2030.08.27 | |
|---|---|---|---|---|---|
| 111 | 爱慕股份 | 5450472 | 25 | 2019.11.07-2029.11.06 | |
| 112 | 爱慕股份 | 4676704 | 25 | 2019.02.07-2029.02.06 | |
| 113 | 爱慕股份 | 4663504 | 25 | 2014.04.07-2024.04.06 | |
| 114 | 爱慕股份 | 4369585 | 25 | 2018.09.21-2028.09.20 | |
| 115 | 爱慕股份 | 4369586 | 25 | 2019.06.21-2029.06.20 | |
| 116 | 爱慕股份 | 4303469 | 25 | 2018.07.21-2028.07.20 | |
| 117 | 爱慕股份 | 4013902 | 25 | 2017.10.07-2027.10.06 | |
| 118 | 爱慕股份 | 3851045 | 25 | 2017.01.07-2027.01.06 | |
| 119 | 爱慕股份 | 3725545 | 25 | 2016.05.21-2026.05.20 | |
| 120 | 爱慕股份 | 3665661 | 25 | 2016.03.21-2026.03.20 | |
| 121 | 爱慕股份 | 3641595 | 25 | 2016.02.14-2026.02.13 | |
| 122 | 爱慕股份 | 3595938 | 25 | 2015.10.28-2025.10.27 | |
| 123 | 爱慕股份 | 3595942 | 25 | 2018.07.14-2028.07.13 | |
| 124 | 爱慕股份 | 3509278 | 25 | 2015.07.14-2025.07.13 | |
| 125 | 爱慕股份 | 3509279 | 25 | 2015.07.14-2025.07.13 | |
| 126 | 爱慕股份 | 3492713 | 25 | 2015.06.07-2025.06.06 | |
| 127 | 爱慕股份 | 627055 | 25 | 2013.01.20-2023.01.19 | |
| 128 | 爱慕股份 | 6054741 | 25 | 2020.03.21-2030.03.20 | |
| 129 | 爱慕股份 | 6445125 | 25 | 2020.05.28-2030.05.27 | |
| 130 | 爱慕股份 | 6447126 | 25 | 2020.05.28-2030.05.27 | |
| 131 | 爱慕股份 | 6446516 | 25 | 2020.05.28-2030.05.27 |
25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132 | 爱慕股份 | 33429261 | 25 | 2020.10.28-2030.10.27 | |
|---|---|---|---|---|---|
| 133 | 爱慕股份 | 35351328 | 25 | 2020.07.14-2030.07.13 | |
| 134 | 爱慕股份 | 41401019 | 25 | 2020.09.21-2030.09.20 | |
| 135 | 爱慕股份 | 41468498 | 25 | 2020.07.21-2030.07.20 | |
| 136 | 爱慕股份 | 41469242 | 25 | 2020.07.21-2030.07.20 | |
| 137 | 爱慕股份 | 41858261 | 25 | 2020.11.07-2030.11.06 | |
| 138 | 爱慕股份 | 41859144 | 25 | 2020.07.14-2030.07.13 | |
| 139 | 爱慕股份 | 42183829 | 25 | 2020.07.14-2030.07.13 | |
| 140 | 爱慕股份 | 42507284 | 25 | 2020.09.14-2030.09.13 | |
| 141 | 爱慕股份 | 44005698 | 25 | 2020.11.14-2030.11.13 | |
| 142 | 爱慕股份 | 44009597 | 25 | 2020.11.14-2030.11.13 | |
| 143 | 爱慕股份 | 44361438 | 25 | 2020.10.21-2030.10.20 | |
| 144 | 爱慕股份 | 44371100 | 25 | 2020.10.21-2030.10.20 | |
| 145 | 弘华之锦 | 6680847 | 25 | 2020.09.07-2030.09.06 | |
| 146 | 弘华之锦 | 7114128 | 25 | 2020.09.14-2030.09.13 | |
| 147 | 弘华之锦 | 13418276 | 25 | 2015.01.14-2025.01.13 | |
| 148 | 弘华之锦 | 13418335 | 25 | 2015.03.14-2025.03.13 | |
| 149 | 弘华之锦 | 13418373 | 25 | 2015.01.14-2025.01.13 | |
| 150 | 弘华之锦 | 13601407 | 25 | 2015.01.28-2025.01.27 | |
| 151 | 弘华之锦 | 13996119 | 25 | 2015.03.14-2025.03.13 |
25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152 | 弘华之锦 | 26406649 | 25 | 2018.08.28-2028.08.27 | |
|---|---|---|---|---|---|
| 153 | 弘华之锦 | 33810398 | 25 | 2019.06.28-2029.06.27 | |
| 154 | 弘华之锦 | 35804115 | 25 | 2019.09.14-2029.09.13 | |
| 155 | 苏州美山子 | 35918579 | 25 | 2019.10.14-2029.10.13 | |
| 156 | 苏州美山子 | 35922610 | 25 | 2019.10.14-2029.10.13 | |
| 157 | 苏州美山子 | 20953398 | 25 | 2017.12.07-2027.12.06 | |
| 158 | 苏州美山子 | 20953353 | 25 | 2017.12.07-2027.12.06 | |
| 159 | 苏州美山子 | 20953264 | 25 | 2017.10.07-2027.10.06 | |
| 160 | 苏州美山子 | 19174962 | 25 | 2017.04.07-2027.04.06 | |
| 161 | 苏州美山子 | 4106946 | 25 | 2018.01.07-2028.01.06 | |
| 162 | 苏州美山子 | 3720134 | 25 | 2016.08.28-2026.08.27 | |
| 163 | 苏州美山子 | 1473491 | 25 | 2020.11.14-2030.11.13 | |
| 164 | 苏州美山子 | 1465405 | 25 | 2020.10.28-2030.10.27 | |
| 165 | 苏州爱美纤 维 |
41283088 | 25 | 2020.05.28-2030.05.27 |
注:序号 106 的商标到期后发行人暂未办理申请续展。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共 175 项。 其中,与业务直接相关的主要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权利人 | 国家/地 区 |
商标 | 类别 | 注册号 | 有效期 |
|---|---|---|---|---|---|---|
| 1 | 爱慕股份 | 日本 | AYYMU | 25 | 5087391 | 2007.10.26-2027.10.26 |
| 2 | 爱慕股份 | 日本 | 25 | 5664427 | 2014.04.18-2024.04.18 | |
| 3 | 爱慕股份 | 日本 | 25 | 5943065 | 2017.04.28-2027.04.28 | |
| 4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1960957 | 2011.06.30-2021.06.29 | |
| 5 | 爱慕股份 | 香港 | LACLOVERby AIMER |
25,35 | 302016477 | 2011.08.26-2021.08.25 |
| 6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2013119 | 2011.08.23-2021.08.22 | |
| 7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2215962 | 2012.04.10-2022.04.09 | |
| 8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2497230 | 2013.01.16-2023.01.15 |
25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权利人 | 国家/地 区 |
商标 | 类别 | 注册号 | 有效期 |
|---|---|---|---|---|---|---|
| 9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2673522 | 2013.07.16-2023.07.15 | |
| 10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3151791 | 2014.09.29-2024.09.29 | |
| 11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4647925 | 2018.08.27-2028.08.26 | |
| 12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4647907 | 2018.08.27-2028.08.26 | |
| 13 | 爱慕股份 | 香港 | 25 | 304647916 | 2018.08.27-2028.08.26 | |
| 14 | 爱慕股份 | 台湾 | 14,18 ,25 |
01393425 | 2010.01.01-2029.12.31 | |
| 15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 | 1067144 | 2003.11.16-2023.11.15 | |
| 16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 | 01177979 | 2005.10.16-2025.10.15 | |
| 17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 | 01151784 | 2005.05.01-2025.04.30 | |
| 18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 | 01531861 | 2012.08.16-2022.08.15 | |
| 19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 | 01542129 | 2012.10.16-2022.10.15 | |
| 20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 | 01640254 | 2014.05.01-2024.04.30 | |
| 21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 | 01844151 | 2017.06.01-2027.05.31 | |
| 22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35 | 108069373 | 2020.06.01-2030.05.31 | |
| 23 | 爱慕股份 | 台湾 | 25,35 | 108069374 | 2020.08.01-2030.07.31 | |
| 24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0417410E | 2004.10.14-2024.10.14 | |
| 25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1108430B | 2011.06.29-2021.06.29 | |
| 26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1204842C | 2012.04.05-2022.04.05 | |
| 27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1111606I | 2011.08.23-2021.08.23 | |
| 28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1300964B | 2013.01.17-2023.01.17 | |
| 29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1410464I | 2014.07.03-2024.07.03 | |
| 30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1410470C | 2014.07.03-2024.07.03 | |
| 31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25 | T1415539A | 2014.09.29-2024.09.29 | |
| 32 | 爱慕股份 | 新加坡 | AIMER | 25 | 4020181710 8Y |
2018.11.20-2028.11.20 |
| 33 | 爱慕股份 | 马来西 亚 |
25 | 04016495 | 2004.10.25-2024.10.25 | |
| 34 | 爱慕股份 | 马来西 亚 |
25 | 2011012473 | 2011.07.07-2021.07.07 | |
| 35 | 爱慕股份 | 马来西 亚 |
25 | 2011015635 | 2011.08.29-2021.08.29 | |
| 36 | 爱慕股份 | 马来西 亚 |
25 | 2012005956 | 2012.04.12-2022.04.12 | |
| 37 | 爱慕股份 | 马来西 | 25 | 2019002187 | 2019.01.18-2029.01.18 |
25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权利人 | 国家/地 区 |
商标 | 类别 | 注册号 | 有效期 |
|---|---|---|---|---|---|---|
| 亚 | ||||||
| 38 | 爱慕股份 | 越南 | 25 | 164031 | 2008.12.11-2028.12.11 | |
| 39 | 爱慕股份 | 越南 | 25 | 179695 | 2008.12.11-2028.12.11 | |
| 40 | 爱慕股份 | 越南 | 25 | 211757 | 2011.07.28-2021.07.28 | |
| 41 | 爱慕股份 | 澳门 | 爱慕 | 25 | N/035046 | 2008.09.30-2022.09.30 |
| 42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035048 | 2008.09.30-2022.09.30 | |
| 43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035050 | 2008.09.30-2022.09.30 | |
| 44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064575 | 2013.01.15-2027.01.15 | |
| 45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072338 | 2013.11.13-2020.11.13 | |
| 46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085161 | 2014.10.13-2021.10.13 | |
| 47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091254 | 2015.03.12-2022.03.12 | |
| 48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093396 | 2015.06.10-2022.06.10 | |
| 49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149578 | 2019.06.26-2026.06.26 | |
| 50 | 爱慕股份 | 澳门 | 25 | N/149579 | 2019.06.26-2026.06.26 | |
| 51 | 爱慕股份 | 印尼 | 25 | IDM000253 805 |
2008.12.24-2028.12.24 | |
| 52 | 爱慕股份 | 印尼 | 25 | IDM000253 804 |
2008.12.24-2028.12.24 | |
| 53 | 爱慕股份 | 印尼 | 25 | IDM000359 017 |
2008.12.24-2028.12.24 | |
| 54 | 爱慕股份 | 泰国 | 25 | KOR31276 9 |
2009.01.21-2029.01.20 | |
| 55 | 爱慕股份 | 印度 | 25 | 1765553 | 2008.12.18-2028.12.18 | |
| 56 | 爱慕股份 | 印度 | 25 | 1765554 | 2008.12.18-2028.12.18 | |
| 57 | 爱慕股份 | 印度 | 25 | 2185834 | 2011.08.04-2021.08.04 | |
| 58 | 爱慕股份 | 柬埔寨 | 25 | 46412/13 | 2011.04.11-2021.04.11 | |
| 59 | 爱慕股份 | 柬埔寨 | 25 | 46413/13 | 2011.04.11-2021.04.11 | |
| 60 | 爱慕股份 | 柬埔寨 | 25 | 57462/15 | 2011.04.11-2021.04.11 | |
| 61 | 爱慕股份 | 科威特 | 25 | 56591 | 2004.12.28-2024.12.28 | |
| 62 | 爱慕股份 | 科威特 | 25 | KW161705 7 |
2019.10.16-2029.10.16 | |
| 63 | 爱慕股份 | 科威特 | 25 | KW161920 0 |
2019.12.01-2029.12.01 | |
| 64 | 爱慕股份 | 卡塔尔 | 25 | 34452 | 2004.12.12-2024.12.11 | |
| 65 | 爱慕股份 | 卡塔尔 | 25 | 56627 | 2009.03.30-2029.03.29 | |
| 66 | 爱慕股份 | 卡塔尔 | 25 | 56626 | 2009.03.30-2029.03.29 | |
| 67 | 爱慕股份 | 阿联酋 | 25 | 147844(续 展号: 125580) |
2009.02.05- 2029.02.05 | |
| 68 | 爱慕股份 | 阿联酋 | 25 | 126046(续 | 2009.02.05- 2029.02.05 |
25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权利人 | 国家/地 区 |
商标 | 类别 | 注册号 | 有效期 |
|---|---|---|---|---|---|---|
| 展号: 125583) |
||||||
| 69 | 爱慕股份 | 阿联酋 | 25 | 065687 | 2004.12.14-2024.12.13 | |
| 70 | 爱慕股份 | 阿联酋 | 25 | 321499 | 2019.11.28-2029.11.28 | |
| 71 | 爱慕股份 | 巴林 | 25 | TM75445 | 2009.03.08-2029.03.08 | |
| 72 | 爱慕股份 | 巴林 | 25 | TM75444 | 2009.03.08-2029.03.08 | |
| 73 | 爱慕股份 | 巴林 | 25 | TM43538 | 2005.02.09-2025.02.09 | |
| 74 | 爱慕股份 | 巴林 | 25 | TM127692 | 2019.11.21-2029.11.21 | |
| 75 | 爱慕股份 | 叙利亚 | 25 | 118953(续 展号: 59505) |
2009.02.04-2029.02.04 | |
| 76 | 爱慕股份 | 叙利亚 | 25 | 120475(续 展号: 58273) |
2009.02.04-2029.02.04 | |
| 77 | 爱慕股份 | 新西兰 | 25 | 802402 | 2009.02.12-2029.02.12 | |
| 78 | 爱慕股份 | 新西兰 | 25 | 667303 | 2009.10.29-2029.10.29 | |
| 79 | 爱慕股份 | 新西兰 | 25 | 720173 | 2004.10.19-2024.10.19 | |
| 80 | 爱慕股份 | 新西兰 | AIMER | 25 | 1130727 | 2019.09.24-2029.09.24 |
| 81 | 爱慕股份 | 新西兰 | 25 | 1130728 | 2019.09.24-2029.09.24 | |
| 82 | 爱慕股份 | 澳大利 亚 |
25 | 1284561 | 2009.02.11-2029.02.11 | |
| 83 | 爱慕股份 | 澳大利 亚 |
25 | 1480833 | 2012.03.19-2022.03.19 | |
| 84 | 爱慕股份 | 澳大利 亚 |
25 | 1632964 | 2014.07.08-2024.07.08 | |
| 85 | 爱慕股份 | 澳大利 亚 |
25 | 2048184 | 2019.11.01-2029.11.01 | |
| 86 | 爱慕股份 | 欧盟 | 3,18, 25 |
003359668 | 2013.09.19-2023.09.19 | |
| 87 | 爱慕股份 | 欧盟 | 3,18, 25 |
012137451 | 2013.09.13-2023.09.13 | |
| 88 | 爱慕股份 | 欧盟 | 3, 18, 25 |
015951734 | 2016.10.19-2026.10.19 | |
| 89 | 爱慕股份 | 欧盟 | 25 | 018145627 | 2019.10.31-2029.10.31 | |
| 90 | 爱慕股份 | 俄罗斯 | 25 | 281749 | 2003.12.15-2023.12.15 | |
| 91 | 爱慕股份 | 俄罗斯 | 25 | 141375(续 展号: 540386) |
2013.11.28-2023.11.28 | |
| 92 | 爱慕股份 | 俄罗斯 | 25 | 782143 | 2019.12.16-2029.12.16 | |
| 93 | 爱慕股份 | 俄罗斯 | AIMER | 25 | 782144 | 2019.12.16-2029.12.16 |
| 94 | 爱慕股份 | 美国 | 25 | 3958331 | 2011.05.10-2021.05.10 |
25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权利人 | 国家/地 区 |
商标 | 类别 | 注册号 | 有效期 |
|---|---|---|---|---|---|---|
| 95 | 爱慕股份 | 美国 | 25 | 4243918 | 2012.11.20-2022.11.20 | |
| 96 | 爱慕股份 | 美国 | 14, 18, 25 |
4105913 | 2012.02.28-2022.02.28 | |
| 97 | 爱慕股份 | 美国 | 18, 25, 35 |
5202655 | 2017.05.16-2027.05.16 | |
| 98 | 爱慕股份 | 美国 | 25 | 5866055 | 2019.09.24-2029.09.24 | |
| 99 | 爱慕股份 | 美国 | AIMER | 25 | 5866054 | 2019.09.24-2029.09.24 |
| 100 | 爱慕股份 | 墨西哥 | 25 | 1122363 | 2009.04.03-2029.04.03 | |
| 101 | 爱慕股份 | 墨西哥 | 25 | 1364470 | 2012.12.10-2022.12.10 | |
| 102 | 爱慕股份 | 墨西哥 | 25 | 2269705 | 2019.09.30-2029.09.30 | |
| 103 | 爱慕股份 | 非洲知 识产权 组织 |
25 | 61155 续展号 34261 |
2009.03.12-2029.03.12 | |
| 104 | 爱慕股份 | 非洲知 识产权 组织 |
25 | 110137 | 2019.08.20-2029.08.20 | |
| 105 | 爱慕有限 | 沙特 | 25 | 137659 | 2008.12.01-2028.04.27 | |
| 106 | 爱慕有限 | 沙特 | 25 | 137660 | 2008.12.01-2028.04.27 | |
| 107 | 爱慕有限 | 沙特 | 25 | 142506390 | 2014.08.21-2024.05.02 | |
| 108 | 爱慕有限 | 沙特 | 25 | 1435016997 | 2014.07.02-2024.03.14 | |
| 109 | 爱慕有限 | 沙特 | 25 | 1437022391 | 2016.07.14-2026.03.26 | |
| 110 | 爱慕股份 | 沙特 | 25 | 1441010464 | 2019.12.03-2029.08.15 | |
| 111 | 爱慕有限 | 意大利 | 25 | 1082723续 展号 1589300 |
2004.04.06-2024.04.06 | |
| 112 | 爱慕有限 | 加拿大 | 25 | 1428032 | 2012.03.05-2027.03.05 | |
| 113 | 爱慕有限 | 加拿大 | 14, 18, 25 |
1428033 | 2012.03.05-2027.03.05 | |
| 114 | 爱慕有限 | 加拿大 | 25 | 1233278 | 2007.04.10-2022.04.10 | |
| 115 | 爱慕有限 | 阿根廷 | 25 | 2903456 | 2010.02.09-2030.02.09 | |
| 116 | 爱慕有限 | 阿根廷 | 25 | 2903457 | 2010.12.10-2030.12.10 | |
| 117 | 爱慕股份 | 菲律宾 | 25 | 4-2019-018 723 |
2020.02.10-2030.02.10 | |
| 118 | 爱慕股份 | 菲律宾 | 25 | 4-2019-018 724 |
2020.07.10-2030.07.10 | |
| 119 | 爱慕有限 | 南非 | 25 | 2009/04289 | 2009.03.11-2029.03.11 | |
| 120 | 爱慕有限 | 南非 | 25 | 2009/04290 | 2009.03.11-2029.03.11 | |
| 121 | 爱慕有限 | 南非 | 25 | 2004/21906 | 2004.12.02-2024.12.02 |
3 、专利权
25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的有效存续的专利 294 项, 其中发明专利 100 项。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1 | 保暖内衣 | ZL201120183464.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1.06.01 | 10 年 |
| 2 | 可调节的落带装置安装架 | ZL201220402637.X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2.08.15 | 10 年 |
| 3 | 双重同步落带装置 | ZL201220402635.0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2.08.15 | 10 年 |
| 4 | 蒸汽发生器缺水自保装置 | ZL201220402648.8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2.08.15 | 10 年 |
| 5 | 洞洞杯文胸 | ZL201220535900.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2.10.19 | 10 年 |
| 6 | 功能文胸 | ZL201220536318.8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2.10.19 | 10 年 |
| 7 | 内置真丝贴肤层的保健内衣 | ZL201320085944.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2.26 | 10 年 |
| 8 | 防压肩带 | ZL201320085946.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2.26 | 10 年 |
| 9 | 哺乳文胸 | ZL201320086922.X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2.26 | 10 年 |
| 10 | 美体塑身衣 | ZL201320086993.X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2.26 | 10 年 |
| 11 | 内置护腰护板的内衣 | ZL201320088130.6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2.26 | 10 年 |
| 12 | 便脱式连体塑身衣 | ZL201320097911.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3.05 | 10 年 |
| 13 | 收腹提臀塑身裤 | ZL201320099385.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3.05 | 10 年 |
| 14 | 内置超高侧提带的功能文胸 | ZL201320250262.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3.05.10 | 10 年 |
| 15 | 可调节孕期文胸 | ZL201420077861.5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2.24 | 10 年 |
| 16 | 空气导流槽模杯文胸 | ZL201420077969.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2.24 | 10 年 |
| 17 | 产后用可调节式腰托 | ZL201420077971.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2.24 | 10 年 |
| 18 | 前中旋转式哺乳文胸 | ZL201420077980.0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2.24 | 10 年 |
| 19 | 产后塑裤 | ZL201420077985.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2.24 | 10 年 |
| 20 | 透气型罩杯 | ZL201420110410.7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3.12 | 10 年 |
| 21 | 花边裁剪工作台 | ZL201420027745.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1.17 | 10 年 |
| 22 | 打底式文胸 | ZL201420077911.X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2.24 | 10 年 |
| 23 | 防露乳点三明治模杯文胸 | ZL201420571335.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9.30 | 10 年 |
| 24 | 减压无痕美体塑身裤 | ZL201420571524.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9.30 | 10 年 |
| 25 | 防压无痕光面文胸 | ZL201420571633.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9.30 | 10 年 |
| 26 | 防压美体塑身衣 | ZL201420571643.7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9.30 | 10 年 |
| 27 | 光面三明治夹心模杯文胸 | ZL201420571881.8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4.09.30 | 10 年 |
| 28 | 圆角勾袢切割器 | ZL201210289144.4 | 爱慕股份 | 发明专利 | 2012.08.15 | 20 年 |
| 29 | 礼服用百搭式内衣 | ZL201520340857.8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5.25 | 10 年 |
| 30 | 具有多种穿法的文胸 | ZL201520617737.8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17 | 10 年 |
| 31 | 带有义乳胸罩的分体泳衣 | ZL201520621307.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18 | 10 年 |
| 32 | 多功能滚动裁拓工具 | ZL201520621502.6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18 | 10 年 |
| 33 | 缓压隐形肩垫内衣 | ZL201520618356.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17 | 10 年 |
| 34 | V型防走光义乳文胸 | ZL201520624198.0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19 | 10 年 |
| 35 | 具有内置腰封的下装 | ZL201520659157.5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28 | 10 年 |
| 36 | 过渡缓冲式碗口文胸 | ZL201520662310.X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28 | 10 年 |
| 37 | 双针下落带组合调节拉筒 | ZL201520689101.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9.08 | 10 年 |
| 38 | 双层调节落带之字机压脚 | ZL201520689227.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9.08 | 10 年 |
| 39 | 全自动拆梭芯底线设备 | ZL201520689228.6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9.08 | 10 年 |
25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40 | 带义乳罩杯的背心 | ZL201520624197.6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8.19 | 10 年 |
| 41 | 碗围烫钻模具 | ZL201520689001.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09.08 | 10 年 |
| 42 | 带有抹胸的义乳文胸 | ZL201520777490.6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10.09 | 10 年 |
| 43 | 前系扣义乳文胸 | ZL201520866194.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11.03 | 10 年 |
| 44 | 运动款义乳文胸 | ZL201521012454.7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12.09 | 10 年 |
| 45 | 文胸罩杯塑型效果观测装置 | ZL201521104777.9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5.12.28 | 10 年 |
| 46 | 露肩文胸 | ZL201620109192.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6.02.03 | 10 年 |
| 47 | 一种百搭式露背功能内衣 | ZL201510269286.8 | 爱慕股份 | 发明专利 | 2015.05.25 | 20 年 |
| 48 | 智能体温计 | ZL201630447040.0 | 爱慕股份 | 外观设计 | 2016.08.30 | 10 年 |
| 49 | X型结构运动内衣 | ZL201510959599.6 | 爱慕股份 | 发明专利 | 2015.12.21 | 20 年 |
| 50 | 文胸优化数据提取方法 | ZL201510997298.2 | 爱慕股份 | 发明专利 | 2015.12.28 | 20 年 |
| 51 | 不易脱落半杯文胸 | ZL201621092303.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6.09.30 | 10 年 |
| 52 | 超高腰塑裤 | ZL201621195979.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6.11.07 | 10 年 |
| 53 | 可穿戴智能体温检测器 | ZL201621179833.X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6.10.27 | 10 年 |
| 54 | 多种用途的插袋 | ZL201720724820.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7.06.21 | 10 年 |
| 55 | 前片一片式男士模压内裤 | ZL201820684781.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05.09 | 10 年 |
| 男士内裤一片式前片模压模 | ||||||
| 56 | ZL201820867056.0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06.06 | 10年 | |
| 具 | ||||||
| 57 | 内衣辅助陈列标尺 | ZL201721168403.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7.09.13 | 10 年 |
| 58 | 一种去除异味的设备 | ZL201821038248.7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07.03 | 10 年 |
| 59 | 带有哺乳内衬的文胸 | ZL201821193986.9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07.26 | 10 年 |
| 60 | 孕产背心 | ZL201821311427.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08.15 | 10 年 |
| 61 | 一种新型文胸号型测量装置 | ZL201821977734.5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11.28 | 10 年 |
| 62 | 布料拉伸试验机 | ZL201821900437.0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8.11.19 | 10 年 |
| 63 | 具有后置兜袋的运动文胸 | ZL201920137319.7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1.28 | 10 年 |
| 一种具有收腹提臀功能的运 | ||||||
| 64 | ZL201920431764.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4.02 | 10年 | |
| 动裤 | ||||||
| 爱慕股份北 | ||||||
| 65 | 多功能柔性人台 | ZL201220726890.0 | ; | 实用新型 | 2012.12.25 | 10年 |
| 京服装学院 | ||||||
| 一种人体形态特征的测量方 | 爱慕股份北 | |||||
| 66 | ZL201210447676.6 | ; | 发明专利 | 2012.11.09 | 20年 | |
| 法 | 京服装学院 | |||||
| 爱慕股份;北 | ||||||
| 京一道如如文 | ||||||
| 67 | 文胸号型测量装置 | ZL201821976804.5 | 实用新型 | 2018.11.28 | 10年 | |
| 化科技有限公 | ||||||
| 司 | ||||||
| 爱慕股份;际 | ||||||
| 远红外蓄热针织双面面料及 | 华三五四三针 | |||||
| 68 | ZL201310655827.1 | 发明专利 | 2013.12.09 | 20年 | ||
| 其生产方法 | 织服饰有限公 | |||||
| 司 | ||||||
| 嘉兴爱研服装 | ||||||
| 针织小圆筒腈纶弹力无缝收 | ||||||
| 69 | ZL201320142690.5 | 有限公司;爱 | 实用新型 | 2013.03.27 | 10年 | |
| 腰内上衣 | ||||||
| 慕有限 | ||||||
| 70 | 多功能花边裁剪工作台 | ZL201120030263.9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1.01.28 | 10 年 |
| 71 | 缝制及翻转穿带装置 | ZL201120030267.7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1.01.28 | 10 年 |
25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72 | 缝制及翻转装置 | ZL201120030269.6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1.01.28 | 10 年 |
| 73 | 内裤撑展装置 | ZL201120188470.7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1.06.07 | 10 年 |
| 74 | 双重同步落带压脚 | ZL201420348882.6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4.06.27 | 10 年 |
| 75 | 抗卷边导风装置 | ZL201420349013.5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4.06.27 | 10 年 |
| 76 | 绗缝装置 | ZL201420349199.4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4.06.27 | 10 年 |
| 77 | 激光定位裁剪台 | ZL201420349179.7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4.06.27 | 10 年 |
| 78 | 盖棉布多功能检测仪 | ZL201520030482.5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5.01.16 | 10 年 |
| 79 | 绱袢压脚 | ZL201520030294.2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5.01.16 | 10 年 |
| 80 | 用于装饰包边条的拉筒 | ZL201520030389.4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5.01.16 | 10 年 |
| 81 | 布料弹性疲劳试验机 | ZL201520359508.0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5.05.29 | 10 年 |
| 82 | 往复驱动装置 | ZL201520359741.9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5.05.29 | 10 年 |
| 83 | 一种带叠角功能的绷缝机 | ZL201520671412.8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5.09.01 | 10 年 |
| 84 | 带点烫功能的模板机 | ZL201520881042.0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5.11.06 | 10 年 |
| 85 | 超声波清洗设备 | ZL201620275745.3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04.06 | 10 年 |
| 86 | 织物静电清除装置 | ZL201620385878.6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05.03 | 10 年 |
| 87 | 文胸钢圈套缝制辅助装置 | ZL201620385887.5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05.03 | 10 年 |
| 88 | 可透视缝纫装置 | ZL201620385872.9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05.03 | 10 年 |
| 89 | 一种挂扣钉缝装置 | ZL201620385874.8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05.03 | 10 年 |
| 用于工业缝纫机的紫外线显 | ||||||
| 90 | ZL201621103596.9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10.09 | 10年 | |
| 影装置 | ||||||
| 91 | 花样机用织唛缝制压脚 | ZL201621103598.8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10.09 | 10 年 |
| 92 | 自动循环烫钻机 | ZL201621103652.9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10.09 | 10 年 |
| 93 | 断针回收智能清洁车 | ZL201621103600.1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6.10.09 | 10 年 |
| 94 | 暗缝压脚装置 | ZL201721160937.0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7.09.12 | 10 年 |
| 95 | 自动放卡缝纫系统 | ZL201721202756.X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7.09.20 | 10 年 |
| 96 | 一种带叠角功能的绷缝机 | ZL201510550512.X | 北京华美丽 | 发明专利 | 2015.09.01 | 20 年 |
| 97 | 包缝花条调节装置 | ZL201821193272.8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8.07.26 | 10 年 |
| 98 | 自动钉卡设备 | ZL201920019739.5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9.01.07 | 10 年 |
| 99 | 靠垫(如意) | ZL201830543929.8 | 弘华之锦 | 外观设计 | 2018.09.27 | 10 年 |
| 100 | 立棉生产工艺 |
ZL201110180656.2 | 苏州爱美纤维 | 发明专利 | 2011.06.30 | 20 年 |
| 101 | 一种异形立棉切割装置 |
ZL201310258292.4 | 苏州爱美纤维 | 发明专利 | 2013.06.26 | 20 年 |
| 102 | 立棉喷胶机 |
ZL201310525353.9 | 苏州爱美纤维 | 发明专利 | 2013.10.29 | 20 年 |
| 103 | 一种立棉婴儿枕 |
ZL201310324943.5 | 苏州爱美纤维 | 发明专利 | 2013.07.30 | 20 年 |
| 104 | 多功能直立棉腰垫 |
ZL201521033653.6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5.12.14 | 10 年 |
| 105 | 双规格硬质棉生产线 |
ZL201410471351.0 | 苏州爱美纤维 | 发明专利 | 2014.09.16 | 20 年 |
| 用于切割海绵或直立棉的分 | ||||||
| 106 | ZL201510922551.8 | 苏州爱美纤维 | 发明专利 | 2015.12.14 | 20年 | |
切机 |
||||||
| 107 | 一种直立绵床垫 |
ZL201621431388.1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6.12.23 | 10 年 |
| 108 | 一种给棉设备 |
ZL201721922544.9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7.12.29 | 10 年 |
| 109 | 一种直立绵鞋垫 |
ZL201721919356.0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7.12.29 | 10 年 |
| 110 | 条状柔性材料自动拉伸装置 |
ZL201822267207.1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 年 |
| 111 | 自动冲切设备 | ZL201822243811.0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 年 |
26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112 | 冲切模具 |
ZL201822243905.8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 年 |
| 条状柔性材料半自动检测收 | ||||||
| 113 | ZL201822273064.5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年 | |
卷设备 |
||||||
| 自动输送胶骨装置及缝纫设 | ||||||
| 114 | ZL201822273065.X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年 | |
备 |
||||||
| 115 | 自动洗涤测试装置 |
ZL201822177566.8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8.12.24 | 10 年 |
| 一种乳胶与填充材料的结合 | ||||||
| 116 | ZL201822267499.9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年 | |
枕 |
||||||
| 117 | 一种透气轻爽义乳 |
ZL201721521483.5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7.11.15 | 10 年 |
| 一种具有相变储能功能的硅 | ||||||
| 118 | ZL201721518529.8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7.11.15 | 10年 | |
胶义乳 |
||||||
| 119 | 一种轻质义乳 |
ZL201721518632.2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7.11.15 | 10 年 |
| 120 | 一种康复义乳 |
ZL201721518549.5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7.11.15 | 10 年 |
| 121 | 一种服装穿绳设备 |
ZL201821724284.9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8.10.24 | 10 年 |
| 122 | 分区域控温模具 |
ZL201822005443.6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8.11.30 | 10 年 |
| 123 | 一种贴身修复硅胶义乳 |
ZL201721518633.7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7.11.15 | 10 年 |
| 一种高度可调的缝纫机工作 | ||||||
| 124 | ZL201822242142.5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年 | |
台 |
||||||
| 苏州爱慕苏 | ||||||
| 125 | 一种纯立绵模杯 |
ZL201822005442.1 | ; | 实用新型 | 2018.11.30 | 10年 |
| 州美山子 | ||||||
| 126 | 挖绵机 |
ZL200710141412.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07.08.17 | 20 年 |
| 127 | 文胸杯体及其加工方法 |
ZL200810019487.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08.01.16 | 20 年 |
| 文胸杯体及其压制模具和加 | ||||||
| 128 | ZL200810019486.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08.01.16 | 20年 | |
工方法 |
||||||
| 129 | 缝纫机搬运车 |
ZL200810136249.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08.11.17 | 20 年 |
| 抹胸面布的加工方法和压制 | ||||||
| 130 | ZL200810019485.3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08.01.16 | 20年 | |
模具 |
||||||
| 在文胸罩杯上加蕾丝花边的 | ||||||
| 131 | ZL200810136687.6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08.12.31 | 20年 | |
工艺方法 |
||||||
| 132 | 半自动抹胸模压装置 |
ZL201010273664.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9.07 | 20 年 |
| 133 | 改进型双头面布模具 |
ZL201010264643.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8.27 | 20 年 |
| 文胸面布偏心炮弹模及文胸 | ||||||
| 134 | ZL201010273665.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9.07 | 20年 | |
面布模压工艺 |
||||||
| 一种具有半边网纱的文胸模 | ||||||
| 135 | ZL201010287180.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9.20 | 20年 | |
杯的制作工艺 |
||||||
| 136 | 一种双针插鱼鳞骨嘴子 |
ZL201010264627.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8.27 | 20 年 |
| 137 | 抽皱装置 |
ZL201010292566.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9.27 | 20 年 |
| 138 | 暗明缝打条蝴蝶装置 |
ZL201010264649.6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8.27 | 20 年 |
| 139 | 一种文胸模杯及其制作工艺 |
ZL201010287201.6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0.09.20 | 20 年 |
| 140 | 一种具透气性的粘合内衣 |
ZL201220526298.6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2.10.15 | 10 年 |
| 一种隐形耳仔文胸及其生产 | ||||||
| 141 | ZL201110274809.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1.09.16 | 20年 | |
工艺 |
||||||
| 142 | 面布立体模压装置 |
ZL201110274826.3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1.09.16 | 20 年 |
| 143 | 一种环保透气立棉罩杯 |
ZL201320503154.3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3.08.16 | 10 年 |
26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144 | 可移动面布模压装置 |
ZL201110274822.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1.09.16 | 20 年 |
| 145 | 自动点烫机 |
ZL201310325024.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7.30 | 20 年 |
| 一种硅胶文胸模杯及其制作 | ||||||
| 146 | ZL201210386983.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2.10.12 | 20年 | |
方法 |
||||||
| 147 | 一种松紧带绷缝装置 |
ZL201310205046.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5.29 | 20 年 |
| 一种用于制作义乳的硅凝胶 | ||||||
| 148 | ZL201310154481.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4.28 | 20年 | |
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
| 149 | 自动取料送料缝纫机 |
ZL201310325626.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7.30 | 20 年 |
| 150 | 双面穿粘合文胸 |
ZL201420732995.6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4.11.28 | 10 年 |
| 151 | 无弹性面料热压成型机 |
ZL201310324936.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7.30 | 20 年 |
| 一种高温水浆印文胸模杯及 | ||||||
| 152 | ZL201310358838.3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8.16 | 20年 | |
其制作方法 |
||||||
| 153 | 一种缝纫机用嘴子附件 |
ZL201310521259.6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0.29 | 20 年 |
| 一种多层结合的硅胶文胸及 | ||||||
| 154 | ZL201310686964.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2.16 | 20年 | |
其制作方法 |
||||||
| 155 | 弧形花边肩带的制作方法 |
ZL201410345534.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07.18 | 20 年 |
| 156 | 模杯冲孔机 |
ZL201310521257.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0.29 | 20 年 |
| 157 | 水袋文胸压力测试机 |
ZL201310521258.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0.29 | 20 年 |
| 158 | 一种文胸用复合型胸托 |
ZL201310688000.0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2.16 | 20 年 |
| 一种内衣复合肩带及其制作 | ||||||
| 159 | ZL201310687353.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2.16 | 20年 | |
方法 |
||||||
| 一种棉贴棉文胸模杯的制作 | ||||||
| 160 | ZL201410708634.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1.28 | 20年 | |
方法 |
||||||
| 161 | 一种压脚及缝纫机 |
ZL201310687621.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2.16 | 20 年 |
| 162 | 多功能面料复合机 |
ZL201410471615.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09.16 | 20 年 |
| 163 | 自动装模型模杯定型机 |
ZL201410795557.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2.18 | 20 年 |
| 164 | 文胸用立体油袋的制作方法 |
ZL201410345141.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07.18 | 20 年 |
| 165 | 自行车骑行护臀裤 |
ZL201410351196.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07.23 | 20 年 |
| 一种内设佳美兜的文胸模杯 | ||||||
| 166 | ZL201410709197.6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1.28 | 20年 | |
及其制作方法 |
||||||
| 167 | 内衣棉杯手感测试仪 |
ZL201310686670.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2.16 | 20 年 |
| 一种无薄膜包覆透气型硅胶 | ||||||
| 168 | ZL201310687928.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12.16 | 20年 | |
胸垫及其制作方法 |
||||||
| 同步落多层折叠捆条的双重 | ||||||
| 169 | ZL201410153562.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04.17 | 20年 | |
嘴子装置 |
||||||
| 170 | 缝纫机用自动撇缝装置 |
ZL201410345402.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07.18 | 20 年 |
| 一种透气防水泳衣罩杯及其 | ||||||
| 171 | ZL201410659902.6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1.18 | 20年 | |
制备方法和泳衣 |
||||||
| 172 | 条形棉倒角装置 |
ZL201410796828.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2.18 | 20 年 |
| 173 | 佳美位空腔可填充型模杯 |
ZL201521034662.7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5.12.14 | 10 年 |
| 174 | 面布冲切机 |
ZL201521055151.3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5.12.17 | 10 年 |
| 一种底围及鸡心位内置织物 | ||||||
| 175 | ZL201521033306.3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5.12.14 | 10年 | |
胸托的模杯 |
||||||
26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一种用于布片贴钻的灯箱台 | ||||||
| 176 | ZL201310204343.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5.28 | 20年 | |
及布片贴钻方法 |
||||||
| 177 | 全自动服装吊牌检测系统 |
ZL201410603409.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0.31 | 20 年 |
| 178 | 智能采集终端 |
ZL201521048443.4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5.12.16 | 10 年 |
| 179 | 逆轮式吊牌分页机 |
ZL201410604516.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0.31 | 20 年 |
| 180 | 吊牌自动收纳装置 |
ZL201410605289.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0.31 | 20 年 |
| 一种布贴棉文胸模杯的制作 | ||||||
| 181 | ZL201410706826.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1.28 | 20年 | |
方法 |
||||||
| 182 | 循环油浴型罩杯热压定型机 |
ZL201510372289.4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6.30 | 20 年 |
| 文胸钢圈的双针自动缝制装 | ||||||
| 183 | ZL201510372459.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6.30 | 20年 | |
置 |
||||||
| 184 | 半自动卷料冲压冲切设备 |
ZL201620452783.1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6.05.18 | 10 年 |
| 热熔胶网钻镶嵌模杯及其制 | ||||||
| 185 | ZL201510923648.0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2.14 | 20年 | |
作方法 |
||||||
| 186 | 服装缝制工序质检专用量尺 |
ZL201410344697.4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07.18 | 20 年 |
| 用于手工雕刻裁片的可透视 | ||||||
| 187 | ZL201310156452.4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3.04.28 | 20年 | |
裁板 |
||||||
| 188 | 一种硅胶立棉枕芯和枕头 |
ZL201620453329.8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6.05.18 | 10 年 |
| 189 | 拼接式模杯面布的制作方法 |
ZL201510404997.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7.10 | 20 年 |
| 190 | 一种松花边机 |
ZL201510373605.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6.30 | 20 年 |
| 191 | 自动削棉机 |
ZL201510992245.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2.25 | 20 年 |
| 192 | 曲折缝纫机的防皱针板 |
ZL201410796438.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2.18 | 20 年 |
| 193 | 一种简易型布料染色设备 |
ZL201510373604.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6.30 | 20 年 |
| 194 | 一种文胸钢托整形装置 |
ZL201510631759.4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9.29 | 20 年 |
| 一种香薰硅胶胸垫及其制作 | ||||||
| 195 | ZL201510992378.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2.25 | 20年 | |
方法 |
||||||
| 196 | 直立棉爬行垫 |
ZL201621021342.2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6.08.31 | 10 年 |
| 197 | 运动减震模杯及运动文胸 |
ZL201621172536.2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6.10.26 | 10 年 |
| 缓冲减震模杯及具有其的运 | ||||||
| 198 | ZL201621172618.7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6.10.26 | 10年 | |
动文胸 |
||||||
| 199 | 一种硅胶义乳模具 |
ZL201410708788.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1.28 | 20 年 |
| 200 | 一种内置气垫的直立棉枕头 |
ZL201621011164.5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6.08.31 | 10 年 |
| 201 | 内衣无缝粘合用加热台 |
ZL201510372286.0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6.30 | 20 年 |
| 色丁面料无缝粘合肩带及其 | ||||||
| 202 | ZL201510688607.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0.21 | 20年 | |
制作方法和加工用嘴子装置 |
||||||
| 203 | 一种半件围透气模杯 |
ZL201621489374.5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6.12.30 | 10 年 |
| 一种多功能硅胶义乳及其制 | ||||||
| 204 | ZL201410660571.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1.18 | 20年 | |
备方法 |
||||||
| 一种内置弹性体的塑形模杯 | ||||||
| 205 | ZL201510923053.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2.14 | 20年 | |
及其制作方法 |
||||||
| 206 | 布料连续粘合设备 |
ZL201510923689.X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2.14 | 20 年 |
| 一种中药保健硅胶胸垫及其 | ||||||
| 207 | ZL201510989875.3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2.25 | 20年 | |
制作方法 |
||||||
26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208 | 翻转热压成型机 |
ZL201410603318.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0.31 | 20 年 |
| 209 | 夹持翻转装置 |
ZL201410604441.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0.31 | 20 年 |
| 210 | 一种硅凝胶复合立绵模杯 |
ZL201720499575.1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7.05.08 | 10 年 |
| 211 | 自动削棉机 |
ZL201410796400.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4.12.18 | 20 年 |
| 一种检测物体表面凹陷程度 | ||||||
| 212 | ZL201721489338.3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7.11.09 | 10年 | |
和压力的设备 |
||||||
| 213 | 一种疲劳测试设备 |
ZL201721489237.6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7.11.09 | 10 年 |
| 214 | 一种模杯及文胸 |
ZL201721361686.2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7.10.20 | 10 年 |
| 一种材料厚度在线监测机构 | ||||||
| 215 | ZL201721489238.0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7.11.09 | 10年 | |
及自动削棉设备 |
||||||
| 216 | 一种可移动的物料传输机构 |
ZL201721489239.5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7.11.09 | 10 年 |
| 217 | 一种自动加热成型设备 |
ZL201721489240.8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7.11.09 | 10 年 |
| 218 | 内衣油袋杯测压模具 |
ZL201510372615.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06.30 | 20 年 |
| 219 | 智能标靶 |
ZL201610974477.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11.07 | 20 年 |
| 一种硅胶组合物及其制备方 | ||||||
| 220 | ZL201510989997.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2.25 | 20年 | |
法 |
||||||
| 221 | 一种单针缝纫机的压脚 |
ZL201610567005.1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07.19 | 20 年 |
| 222 | 直立棉爬行垫 |
ZL201610780359.4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08.31 | 20 年 |
| 曲折缝纫机平切刀机构的定 | ||||||
| 223 | ZL201510680326.8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5.10.19 | 20年 | |
刀 |
||||||
| 224 | 一种模杯的制作方法 |
ZL201710396414.4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7.05.31 | 20 年 |
| 适用于Y型布料的自动分叉 | ||||||
| 225 | ZL201821317035.8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8.08.10 | 10年 | |
装置及缝纫机 |
||||||
| 226 | 百搭文胸底围片 |
ZL201821388033.8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8.08.27 | 10 年 |
| 227 | 透气文胸模杯 |
ZL201821388034.2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8.08.27 | 10 年 |
| 228 | 薄杯文胸模杯 |
ZL201821388031.9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8.08.27 | 10 年 |
| 229 | 离型纸自动剥离设备 |
ZL201822268079.2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10 年 |
| 230 | 解构镂空型模杯 |
ZL201822210427.0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8.12.27 | 10 年 |
| 231 | 一种色丁绵杯 |
ZL201821730168.8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8.10.24 | 10 年 |
| 立绵复合材料和一种立绵模 | ||||||
| 232 | ZL201920195128.6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02.13 | 10年 | |
杯 |
||||||
| 苏州美山子 | ||||||
| 233 | 一种透气舒爽硅胶义乳 |
ZL201721518547.6 | ; | 实用新型 | 2017.11.15 | 10年 |
| 苏州爱慕 | ||||||
| 苏州美山子 | ||||||
| 234 | 无痕切边抹胸面布模具 |
ZL201822211776.4 | ; | 实用新型 | 2018.12.27 | 10年 |
| 苏州爱慕 | ||||||
| 一种硅胶绵与立绵结合的模 | 苏州美山子苏 | |||||
| 235 | ZL201821730033.1 | ; | 实用新型 | 2018.10.24 | 10年 | |
杯 |
州爱慕 | |||||
| 苏州美山子苏 | ||||||
| 236 | 一种海绵与立绵结合的模杯 |
ZL201821729574.2 | ; | 实用新型 | 2018.10.24 | 10年 |
| 州爱慕 | ||||||
| 多层物料放卷机构及多层物 | ||||||
| 237 | ZL201611198646.0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12.22 | 20年 | |
料复合设备 |
||||||
| 238 | 一种柔性条形物体倒角装置 |
ZL201611033075.5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11.22 | 20 年 |
| 239 | 全自动面料成型设备 |
ZL201610998273.9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11.14 | 20 年 |
26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一种可固定面料的点烫工作 | ||||||
| 240 | ZL201610860923.3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09.29 | 20年 | |
台 |
||||||
| 241 | 一种便于装卸的模具结构 |
ZL201610861260.7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09.29 | 20 年 |
| 242 | 装调模具用工具车 |
ZL201610566810.2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07.19 | 20 年 |
| 一种包缝机花边松紧带压脚 | ||||||
| 243 | ZL201921752712.3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0.18 | 10年 | |
组件 |
||||||
| 一种断针易找的缝纫机用压 | ||||||
| 244 | ZL201921738232.1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0.16 | 10年 | |
脚装置 |
||||||
| 一种用于服装行业的模压装 | ||||||
| 245 | ZL201921627437.2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09.27 | 10年 | |
置 |
||||||
| 246 | 一种钢托处缓压式文胸 |
ZL201920536712.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4.19 | 10 年 |
| 247 | 一种肩带无调节扣的文胸 |
ZL201920633943.6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5.06 | 10 年 |
| 一种具用透气无痕效果的内 | ||||||
| 248 | ZL201920536492.4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4.19 | 10年 | |
裤 |
||||||
| 可摘肩带露背穿着的抹胸式 | ||||||
| 249 | ZL201920814294.X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5.31 | 10年 | |
文胸 |
||||||
| 250 | 一种可外穿的塑身裤 |
ZL201920675728.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5.13 | 10 年 |
| 251 | 一种无钢托背心式文胸 |
ZL201920832512.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6.04 | 10 年 |
| 252 | 文胸(X 交叉式双面穿) |
ZL201930545306.9 | 爱慕股份 | 外观设计 | 2019.10.08 | 10 年 |
| 253 | 一种珍珠扣钉扣模具 |
ZL201920941621.8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06.21 | 10 年 |
| 爱慕股份首 | ||||||
| 254 | 练功服 |
ZL201930595823.7 | 、 | 外观设计 | 2019.10.31 | 10年 |
| 都体育学院 | ||||||
| 255 | 文胸肩带(缓压人字形) |
ZL201930580830.X | 爱慕股份 | 外观设计 | 2019.10.24 | 10 年 |
| 256 | 视觉识别超声波黏合设备 |
ZL201711346877.6 | 北京华美丽 | 发明专利 | 2017.12.15 | 20 年 |
| 257 | 人台 |
ZL202030009351.5 | 爱慕股份 | 外观设计 | 2020.01.07 | 10 年 |
| 258 | 一种新型服装包装机 |
ZL201921750851.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0.18 | 10 年 |
| 259 | 立式服装包装机 |
ZL201921750821.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0.19 | 10 年 |
| 260 | 定位植入型透气文胸 |
ZL201921743170.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0.17 | 10 年 |
| 261 | 一种男士无痕内裤 |
ZL201922282905.3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2.18 | 10 年 |
| 262 | 容量可调节的孕产文胸 |
ZL201810836714.4 | 爱慕股份 | 发明专利 | 2018.07.26 | 20 年 |
| 一种连接位置不易损坏的人 | ||||||
| 263 | ZL201922350282.9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2.24 | 10年 | |
字形连接带 |
||||||
| 一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观测装 | ||||||
| 264 | ZL202020104562.1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20.01.17 | 10年 | |
置 |
||||||
| 一种带加热装置的保温发热 | ||||||
| 265 | ZL201922198587.2 | 爱慕股份 | 实用新型 | 2019.12.10 | 10年 | |
服 |
||||||
| 266 | 内衣(镂空设计运用1) |
ZL202030294987.9 | 苏州美山子 | 外观设计 | 2020.06.11 | 10 年 |
| 267 | 内衣(镂空设计运用2) |
ZL202030295400.6 | 苏州美山子 | 外观设计 | 2020.06.11 | 10 年 |
| 适用于文胸后比的束缚片及 | ||||||
| 268 | ZL202020719986.9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20.05.06 | 10年 | |
其制备方法和文胸后比、文胸 |
||||||
| 一种用于传输柔性条形物体 | ||||||
| 269 | ZL201611033074.0 | 苏州美山子 | 发明专利 | 2016.11.22 | 20年 | |
的传输定位装置 |
||||||
| 270 | 直立绵床垫 |
ZL201921853489.1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9.10.31 | 10 年 |
| 271 | 一种可调节厚薄的立绵罩杯 |
ZL201921863510.6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0.31 | 10 年 |
26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有效期 |
|---|---|---|---|---|---|---|
| 272 | 一种冲孔立绵模杯 |
ZL201921877588.3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0.31 | 10 年 |
| 273 | 一种防滑内衣 |
ZL201922060776.3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1.26 | 10 年 |
| 274 | 具有支撑条的立绵模杯 |
ZL201922129913.4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02 | 10 年 |
| 275 | 立绵模杯 |
ZL201922129914.9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02 | 10 年 |
| 276 | 大罩杯模杯 |
ZL201922129915.3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02 | 10 年 |
| 277 | 乳胶绵与立绵结合的模杯 |
ZL201922129941.6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02 | 10 年 |
| 278 | 婴儿枕 |
ZL201922133872.6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9.12.03 | 10 年 |
| 279 | 一种透气柔软的模杯 |
ZL201922139111.1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2.03 | 10 年 |
| 280 | 一种轻薄锁边内裤 |
ZL201922157378.3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2.05 | 10 年 |
| 一种具有粘合腰头的打底长 | ||||||
| 281 | ZL201922169334.2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2.06 | 10年 | |
裤 |
||||||
| 适用于直立绵材料的打孔模 | ||||||
| 282 | ZL201922182539.4 | 苏州爱美纤维 | 实用新型 | 2019.12.07 | 10年 | |
具 |
||||||
| 283 | 用于缝制设备的收料装置 |
ZL201922195840.9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9.12.10 | 10 年 |
| 284 | 圈里布缝纫模具 |
ZL201922425738.3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29 | 10 年 |
| 285 | 穿胶骨设备 |
ZL201922447601.8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30 | 10 年 |
| 286 | 废料带收集台 |
ZL201922468811.5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 年 |
| 一种用于文胸模杯与鸡心裁 | ||||||
| 287 | ZL201922473983.1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年 | |
片无缝粘接的模具 |
||||||
| 288 | 一种内裤检测器 |
ZL201922480919.6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 年 |
| 289 | 用于吊牌检测的装置 |
ZL201922481441.9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 年 |
| 290 | 一种服装吊牌缝制设备 |
ZL201922482638.4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 年 |
| 291 | 模杯定型模具 |
ZL201922487577.0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 年 |
| 292 | 一种条带部件的收料装置 |
ZL201922490090.8 | 苏州美山子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 年 |
| 一种透气减震模杯及运动文 | ||||||
| 293 | ZL201922134822.X | 苏州爱慕 | 实用新型 | 2019.12.03 | 10年 | |
胸 |
||||||
| 294 | 一种测量带体的计量装置 |
ZL201922480189.X | 北京华美丽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10 年 |
注: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上表中序号 70、71、72 号授权专利到期后失效。
4 、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著作权 119 项。具体情况如 下: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1 | 爱慕有限 | “爱慕·丝路神话”主体形 象图案 |
2007-F-07512 | / |
| 2 | 爱慕股份 | 开运裤先生 | 国作登字-2018-F-00506312 | 2016.12.15 |
| 3 | 爱慕股份 | 1 号裤先生 | 国作登字-2018-F-00506313 | 2016.12.15 |
| 4 | 爱慕股份 | 爱慕辅助图形 | 国作登字-2018-F-00522907 | / |
| 5 | 爱慕股份 | 开运 | 国作登字-2018-F-00595210 | 2016.12.01 |
| 6 | 爱慕股份 | 爱慕辅助图形“A” | 国作登字-2019-F-00927460 | / |
| 7 | 爱慕股份 | 气·韵 | 国作登字-2019-F-00961886 | / |
26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8 | 爱慕股份 | X 交叉式双面穿文胸 | 国作登字-2019-F-00961887 | / |
| 9 | 弘华之锦 | 《八达晕》织锦缎图案 | 京作登字-2015-F-00219252 | 2011.04.01 |
| 10 | 弘华之锦 | 《如意夔龙八达晕》织锦缎 图案 |
京作登字-2015-F-00219256 | 2014.05.01 |
| 11 | 弘华之锦 | 《福寿三多》织锦缎图案 | 京作登字-2015-F-00219258 | 2013.05.01 |
| 12 | 弘华之锦 | 《曲水蝴蝶》织锦缎图案 | 京作登字-2015-F-00219260 | 2012.04.01 |
| 13 | 弘华之锦 | 《富贵八达晕》织锦缎图案 | 京作登字-2015-F-00219262 | 2011.06.01 |
| 14 | 弘华之锦 | 《海水江崖》织锦缎图案 | 京作登字-2015-F-00219264 | 2012.11.23 |
| 15 | 弘华之锦 | 《走向敦煌》——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39 | 2014.01.28 |
| 16 | 弘华之锦 | 《妙色璎珞》——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0 | 2017.05.09 |
| 17 | 弘华之锦 | 《秒喜无边》——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1 | 2016.09.22 |
| 18 | 弘华之锦 | 《盛唐华盖》——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2 | 2016.07.14 |
| 19 | 弘华之锦 | 《盛唐卷草》——丝巾长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3 | 2017.03.25 |
| 20 | 弘华之锦 | 《窗外蝴蝶》——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4 | 2011.01.30 |
| 21 | 弘华之锦 | 《粉彩》——丝巾方巾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5 | 2013.07.30 |
| 22 | 弘华之锦 | 《兰亭雅集》——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6 | 2011.05.15 |
| 23 | 弘华之锦 | 《馥郁百花》——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7 | 2009.10.20 |
| 24 | 弘华之锦 | 《圆韵青花》——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8 | 2013.12.24 |
| 25 | 弘华之锦 | 《意想曼茶罗》——丝巾方 巾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5649 | 2010.12.25 |
| 26 | 弘华之锦 | 《梅花大凤》——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68 | 2009.08.26 |
| 27 | 弘华之锦 | 《梅兰竹菊》——丝巾长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69 | 2017.05.25 |
| 28 | 弘华之锦 | 《古琴雅韵》——丝巾长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0 | 2012.10.22 |
| 29 | 弘华之锦 | 《鹤舞青松》——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1 | 2009.07.29 |
| 30 | 弘华之锦 | 《九环银配》——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2 | 2012.12.30 |
| 31 | 弘华之锦 | 《礼椅天下》——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3 | 2009.02.20 |
| 32 | 弘华之锦 | 《漫步云端》——丝巾长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4 | 2011.03.18 |
| 33 | 弘华之锦 | 《苗岭古韵》——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5 | 2010.05.19 |
| 34 | 弘华之锦 | 《青铜印象》——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6 | 2011.09.23 |
26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35 | 弘华之锦 | 《盛唐琵琶》——丝巾长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7 | 2015.01.23 |
| 36 | 弘华之锦 | 《一团和扇》——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8 | |
| 2016.05.15 | ||||
| 37 | 弘华之锦 | 《珠光宝气》——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79 | |
| 2011.07.15 | ||||
| 38 | 弘华之锦 | 《鱼嬉花间》——丝巾长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080 | |
| 2010.02.18 | ||||
| 39 | 弘华之锦 | 《百花团圆》——丝巾方巾 图案 |
京作登字-2018-F-00558132 | |
| 2017.05.25 | ||||
| 40 | 苏州美山子 | 气象学 | 苏作登字-2018-F-00016062 | 2017.09.19 |
| 41 | 苏州美山子 | 快乐小猪 | 苏作登字-2018-F-00016063 | 2017.09.19 |
| 42 | 苏州美山子 | 水瓶草 | 苏作登字-2019-F-00167977 | 2019.03.14 |
| 43 | 雪丽娜工艺 | 祥云腾龙 | 作登字:01-2008-F-1010 号 | / |
| 44 | 雪丽娜工艺 | 狩猎图 | 作登字:01-2008-F-1011 号 | / |
| 45 | 雪丽娜工艺 | 喜相逢 | 作登字:01-2008-F-1012 号 | / |
| 46 | 雪丽娜工艺 | 富贵有余 | 作登字:01-2008-F-1013 号 | / |
| 47 | 雪丽娜工艺 | 齐梅祝寿 | 作登字:01-2008-F-1014 号 | / |
| 48 | 弘华之锦 | 《点翠》——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5 | 2016.05.07 |
| 49 | 弘华之锦 | 《瓜蝶连绵》——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0 | 2019.06.01 |
| 50 | 弘华之锦 | 《宫廷喜字蝴蝶》——面料 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6 | |
| 2013.01.01 | ||||
| 51 | 弘华之锦 | 《繁花似锦》——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90 | 2020.03.01 |
| 52 | 弘华之锦 | 《敦煌拼花》——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1 | 2015.09.01 |
| 53 | 弘华之锦 | 《龟背纹》——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79 | 2020.05.08 |
| 54 | 弘华之锦 | 《海水江崖2010》——面料 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3 | |
| 2010.01.01 | ||||
| 55 | 弘华之锦 | 《海水江崖2015》——面料 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4 | |
| 2015.01.01 | ||||
| 56 | 弘华之锦 | 《海水金钱纹》——织锦缎 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72 | |
| 2020.02.10 | ||||
| 57 | 弘华之锦 | 《海棠蝴蝶》——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59 | 2019.03.01 |
| 58 | 弘华之锦 | 《荷意年年》——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94 | 2018.12.01 |
| 59 | 弘华之锦 | 《荷意年年》——丝巾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3 | 2018.09.06 |
| 60 | 弘华之锦 | 《蝴蝶》——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2 | 2010.01.01 |
| 61 | 弘华之锦 | 《九色鹿》——丝巾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6 | 2019.12.03 |
| 62 | 弘华之锦 | 《卷草鸳鸯》——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4 | 2010.01.20 |
| 63 | 弘华之锦 | 《满庭芳》——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92 | 2016.04.02 |
| 64 | 弘华之锦 | 《梅花大凤(定位大印花)》 ——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8 | |
| 2008.08.01 | ||||
| 65 | 弘华之锦 | 《梅兰竹菊(定位大印花)》 ——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9 | |
| 2017.01.05 | ||||
| 66 | 弘华之锦 | 《妙音》——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91 | 2014.01.04 |
| 67 | 弘华之锦 | 《牡丹花鸟》——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5 | 2010.01.01 |
| 68 | 弘华之锦 | 《皮球花草》——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78 | 2019.04.01 |
| 69 | 弘华之锦 | 《皮球花草》——织锦缎图 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2 | |
| 2020.02.05 | ||||
26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70 | 弘华之锦 | 《清晓初开》——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0 | 2019.02.05 |
| 71 | 弘华之锦 | 《四季花篮》——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71 | 2010.01.01 |
| 72 | 弘华之锦 | 《四季三多》——织锦缎图 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87 | |
| 2019.05.16 | ||||
| 73 | 弘华之锦 | 《祥云八宝》——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8 | 2019.12.01 |
| 74 | 弘华之锦 | 《馨香》——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70 | 2020.05.15 |
| 75 | 弘华之锦 | 《幽兰》——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9 | 2017.07.01 |
| 76 | 弘华之锦 | 《御花园》——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1 | 2017.12.01 |
| 77 | 弘华之锦 | 《再续兰亭》——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58 | 2016.05.01 |
| 78 | 弘华之锦 | 《至善绣美》——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67 | 2016.04.01 |
| 79 | 弘华之锦 | 《珠联璧合》——面料图案 | 京作登字-2020-F-00073093 | 2018.03.03 |
| 80 | 苏州爱慕电商 | 大脸柠檬妹- kalawo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93 | |
| 2019.07.25 | ||||
| 81 | 苏州爱慕电商 | 大脸柠檬妹-kalawo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87 | 2019.07.24 |
| 82 | 苏州爱慕电商 | 大脸柠檬妹-kalawo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81 | 2019.07.25 |
| 83 | 苏州爱慕电商 | 国潮-牡丹亭1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78 | / |
| 84 | 苏州爱慕电商 | 国潮-牡丹亭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76 | / |
| 85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小熊猫Buddy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75 | / |
| 86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小熊猫Buddy-表情包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47 | / |
| 87 | 苏州爱慕电商 | 企鹅-Chris-2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32 | / |
| 88 | 苏州爱慕电商 | 企鹅-Chris-1 | 苏作登字-2020-F-00030220 | / |
| 89 | 苏州爱慕电商 | 美人鱼-Amily-1 | 苏作登字-2020-F-00030193 | / |
| 90 | 苏州爱慕电商 | 企鹅-Chris-3 | 苏作登字-2020-F-00030192 | / |
| 91 | 苏州爱慕电商 | 美人鱼-Amily | 苏作登字-2020-F-00030191 | / |
| 92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猫-Missy | 苏作登字-2020-F-00030190 | / |
| 93 | 苏州爱慕电商 | 中国功夫 | 苏作登字-2020-F-00028942 | / |
| 94 | 苏州爱慕电商 | 瑞兽麒麟 | 苏作登字-2020-F-00028941 | / |
| 95 | 苏州爱慕电商 | 火星人 | 苏作登字-2020-F-00028939 | / |
| 96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猫-Missy | 苏作登字-2020-F-00028923 | / |
| 97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老鼠- Magee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94 | / |
| 98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老鼠- Magee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93 | / |
| 99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老鼠- Magee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92 | / |
| 100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牛-Tami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91 | / |
| 101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牛-Tami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51 | / |
| 102 | 苏州爱慕电商 | 卡通牛-Tami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50 | / |
| 103 | 苏州爱慕电商 | 小象-Carlota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15 | / |
| 104 | 苏州爱慕电商 | 小象-Carlota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14 | / |
| 105 | 苏州爱慕电商 | 小象-Carlota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13 | / |
| 106 | 苏州爱慕电商 | 北极熊- Carol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12 | / |
| 107 | 苏州爱慕电商 | 北极熊- Carol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11 | / |
| 108 | 苏州爱慕电商 | 北极熊- Carol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10 | / |
| 109 | 苏州爱慕电商 | 海狮-Beata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09 | / |
| 110 | 苏州爱慕电商 | 海狮-Beata | 苏作登字-2020-F-00028808 | / |
| 111 | 弘华之锦 | 《博古》——面料图案 | 国作登字-2020-F-01124820 | 2012.01.01 |
| 112 | 弘华之锦 | 《凤鸣春晓》——面料图案 | 国作登字-2020-F-01214794 | 2018.09.01 |
| 113 | 弘华之锦 | 《双雁衔绶》——织锦缎图 案 |
国作登字-2020-F-01131140 | |
| 2018.04.10 | ||||
26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114 | 弘华之锦 | 《一团和善》——面料图案 | 国作登字-2020-F-01214795 | 2016.12.01 |
| 115 | 弘华之锦 | 《玉树拂风》——手绣图案 | 国作登字-2020-F-01131141 | 2018.11.01 |
| 116 | 弘华之锦 | 《玉台金盏》——面料图案 | 国作登字-2020-F-01214796 | 2017.04.01 |
| 117 | 弘华之锦 | 《珍宝庄严》——丝巾图案 | 国作登字-2020-F-01214793 | 2016.12.01 |
| 118 | 爱慕股份 | 爱无国界 | 国作登记-2020-F-01105378 | / |
| 119 | 爱慕股份 | 小背心 | 国作登记-2020-F-00014474 | 未发表 |
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1 项。具 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
| 1 | 苏州美山子 | 服装企业质检系统成品疵点记录分 析软件1.0 |
2015SR132187 | 2014.12.05 |
| 2 | 苏州美山子 | 服装企业质检系统成品疵点移动审 核分析软件1.0 |
2015SR132182 | 2014.12.10 |
| 3 | 苏州美山子 | 服装原材料质检系统数据录入分析 软件[简称:服装原材料质检系 统]1.0 |
2017SR469411 | 2016.12.05 |
| 4 | 苏州美山子 | 模杯知识库软件[简称:模杯知识 库]V1.0 |
2016SR357896 | 2016.05.01 |
| 5 | 苏州美山子 | 企业餐饮服务质量评价系统V1.0 | 2016SR353850 | 2016.04.01 |
| 6 | 苏州美山子 | 全面预算管理系统V1.0 | 2016SR357390 | 未发表 |
| 7 | 苏州美山子 | 工艺标准化系统[简称:工艺标准 化]V1.0 |
2018SR961480 | 2017.03.01 |
| 8 | 苏州美山子 | 美山子企业微信电子工资条平台 [简称:电子工资条]V1.0 |
2018SR1048875 | 2018.01.01 |
| 9 | 爱慕股份 | 爱慕云客服平台[简称:云客 服]V2.1.0 |
2020SR0589511 | 2019.03.12 |
| 10 | 爱慕股份 | 爱慕商城软件(Android版)[简称: 爱慕]4.1 |
2020SR1020694 | 2020.6.15 |
| 11 | 爱慕股份 | 爱慕商城软件(iOS版)[简称:爱 慕]4.1 |
2020SR1021809 | 2020.6.15 |
6 、域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域名 1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域名 | 权利人 | 注册日期 | 到期日期 |
|---|---|---|---|---|
| 1 | imigirl.com | 爱慕股份 | 2008.10.31 | 2021.10.29 |
| 2 | imigirl.com.cn | 爱慕股份 | 2008.10.31 | 2021.10.29 |
| 3 | imigirl.cn | 爱慕股份 | 2008.10.31 | 2021.10.29 |
| 4 | aimergroup.com | 爱慕股份 | 2007.06.21 | 2021.06.21 |
27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域名 | 权利人 | 注册日期 | 到期日期 |
|---|---|---|---|---|
| 5 | aimergroup.com.cn | 爱慕股份 | 2007.06.21 | 2021.06.21 |
| 6 | laclover.com | 爱慕股份 | 2008.10.31 | 2021.05.14 |
| 7 | aimer.cn | 爱慕股份 | 2010.02.23 | 2021.03.19 |
| 8 | aimer.tw | 爱慕有限 | 2011.03.15 | 2021.03.15 |
| 9 | imigirl.sh.cn | 爱慕有限 | 2008.10.31 | 2021.10.29 |
| 10 | imigirl.bj.cn | 爱慕有限 | 2008.10.31 | 2021.10.29 |
| 11 | 爱慕.中国 | 爱慕有限 | 2009.08.24 | 2021.10.08 |
| 12 | 爱慕.cn | 爱慕有限 | 2009.08.24 | 2021.10.08 |
| 13 | aimer.网址 | 爱慕有限 | 2015.01.05 | 2021.10.05 |
| 14 | imigirl.网址 | 爱慕有限 | 2015.01.05 | 2021.10.05 |
| 15 | laclover.网址 | 爱慕有限 | 2015.01.05 | 2021.10.05 |
| 16 | 爱慕内衣.中国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09.20 |
| 17 | 爱慕内衣.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09.20 |
| 18 | yyjmkunqu.com | 爱慕有限 | 2012.09.12 | 2021.09.12 |
| 19 | kunquclub.net | 爱慕有限 | 2012.09.12 | 2021.09.12 |
| 20 | yyjmclub.net | 爱慕有限 | 2012.09.12 | 2021.09.12 |
| 21 | shopaimer.cn | 爱慕有限 | 2012.07.19 | 2021.07.31 |
| 22 | shopaimer.com.cn | 爱慕有限 | 2012.07.19 | 2021.07.31 |
| 23 | shopaimer.com | 爱慕有限 | 2012.07.19 | 2021.07.31 |
| 24 | aimerlife.com.cn | 爱慕有限 | 2014.06.30 | 2021.06.30 |
| 25 | aimerlife.cn | 爱慕有限 | 2014.06.30 | 2021.06.30 |
| 26 | aimermen.com | 爱慕有限 | 2010.03.19 | 2021.06.22 |
| 27 | aimermen.com.cn | 爱慕有限 | 2012.06.12 | 2021.06.22 |
| 28 | aimerlife.com | 爱慕有限 | 2014.06.20 | 2021.06.20 |
| 29 | aimerculture.cn | 爱慕有限 | 2011.06.15 | 2021.06.15 |
| 30 | aimerculture.com.cn | 爱慕有限 | 2011.06.15 | 2021.06.15 |
| 31 | aimer-culture.com.cn | 爱慕有限 | 2011.06.15 | 2021.06.15 |
| 32 | aimerculture.com | 爱慕有限 | 2011.06.15 | 2021.06.15 |
| 33 | aimer-culture.cn | 爱慕有限 | 2011.06.15 | 2021.06.15 |
| 34 | aimer-culture.com | 爱慕有限 | 2011.06.15 | 2021.06.15 |
| 35 | aimerfamily.com | 爱慕有限 | 2013.04.27 | 2021.04.27 |
| 36 | aimerfamily.net | 爱慕有限 | 2013.04.27 | 2021.04.27 |
| 37 | imgaimer.com | 爱慕有限 | 2010.04.19 | 2021.04.19 |
| 38 | aimerman.com | 爱慕有限 | 2010.03.19 | 2021.04.13 |
| 39 | aimerman.com.cn | 爱慕有限 | 2012.02.07 | 2021.04.13 |
| 40 | aimergroup.asia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41 | shopaimer.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 42 | imigirl.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 43 | aimershop.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 44 | aimer-shop.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 45 | aimermen.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 46 | aimerman.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27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域名 | 权利人 | 注册日期 | 到期日期 |
|---|---|---|---|---|
| 47 | aimerfashion.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 48 | aimerchina.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9 | 2021.04.03 |
| 49 | aimergroup.mobi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50 | shopaimer.net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51 | laclover.net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52 | imigirl.net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53 | aimershop.net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54 | aimer-shop.net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04.03 |
| 55 | aimermen.net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56 | aimerman.net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04.03 |
| 57 | aimergroup.net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58 | aimerfashion.net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04.03 |
| 59 | aimerchina.net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04.03 |
| 60 | aimergroup.tel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4.03 |
| 61 | aimerfoundation.cn | 爱慕有限 | 2014.03.25 | 2021.03.25 |
| 62 | aimerfoundation.com.cn | 爱慕有限 | 2014.03.25 | 2021.03.25 |
| 63 | aimerfashion.asia | 爱慕有限 | 2012.02.07 | 2021.03.25 |
| 64 | aimer.asia | 爱慕有限 | 2012.03.16 | 2021.03.25 |
| 65 | aimer.hk | 爱慕有限 | 2011.03.23 | 2021.03.23 |
| 66 | aimererp.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23 |
| 67 | aimerfashionshop.cn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6 |
| 68 | aimerfashionshop.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6 |
| 69 | aimerfashionshop.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6 |
| 70 | aimerfashion.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6 |
| 71 | aimer-shop.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0 |
| 72 | aimershop.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0 |
| 73 | aimer-shop.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0 |
| 74 | aimer-shop.cn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0 |
| 75 | aimerchina.cn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0 |
| 76 | aimerchina.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0 |
| 77 | aimerchina.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02 | 2021.01.10 |
| 78 | shinelove.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24 |
| 79 | aimerkids.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24 |
| 80 | aimerkids.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24 |
| 81 | aimerbody.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24 |
| 82 | aimerbody.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24 |
| 83 | aimeronline.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24 | 2021.12.24 |
| 84 | bechic.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24 |
| 85 | bechic.com.cn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24 |
| 86 | modelab-aimer.cn | 爱慕有限 | 2012.12.20 | 2021.12.20 |
| 87 | modelab-aimer.com.cn | 爱慕有限 | 2012.12.20 | 2021.12.20 |
| 88 | iloveshine.cn | 爱慕有限 | 2011.12.12 | 2021.12.12 |
27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域名 | 权利人 | 注册日期 | 到期日期 |
|---|---|---|---|---|
| 89 | iloveshine.com.cn | 爱慕有限 | 2011.12.12 | 2021.12.12 |
| 90 | modelab-aimer.net | 爱慕有限 | 2012.12.12 | 2021.12.12 |
| 91 | modelab-aimer.com | 爱慕有限 | 2012.12.12 | 2021.12.12 |
| 92 | zhangrongming.net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08 |
| 93 | zhangrongming.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08 |
| 94 | aimerkids.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07 |
| 95 | aimerbody.com | 爱慕有限 | 2010.12.31 | 2021.12.07 |
| 96 | iloveshine.com | 爱慕有限 | 2011.11.25 | 2021.11.25 |
| 97 | topbra.com.cn | 爱慕有限 | 2009.11.24 | 2021.11.24 |
| 98 | topbra.cn | 爱慕有限 | 2009.11.24 | 2021.11.24 |
| 99 | aimermall.com | 爱慕有限 | 2009.11.24 | 2021.11.24 |
| 100 | aimer.com.cn |
北京爱慕电商 | 2000.04.08 | 2021.04.08 |
| 101 | imageaimer.com |
北京爱慕电商 | 2010.04.23 | 2021.04.23 |
| 102 | aimeronline.cn |
北京爱慕电商 | 2010.12.24 | 2021.12.24 |
| 103 | aimeronline.com |
北京爱慕电商 | 2010.12.08 | 2021.12.08 |
| 104 | aimerfoundation.com |
爱慕在线科技 | 2014.03.25 | 2021.03.25 |
| 105 | aimeifibre.com |
苏州爱美纤维 | 2009.08.04 | 2021.08.04 |
| 106 | szaimer.com |
苏州爱慕 | 2017.09.05 | 2021.09.05 |
| 107 | meishanzi.com.cn |
苏州美山子 | 2016.01.12 | 2024.01.12 |
| 108 | meishanzi.com |
苏州美山子 | 2000.12.15 | 2023.12.15 |
| 109 | aimer.ae |
爱慕股份 | 2019.04.10 | 2021.04.10 |
| 110 | aimer.com.sg |
爱慕股份 | 2015.03.12 | 2023.03.12 |
| 111 | 爱慕集团.网址 |
爱慕股份 | 2015.01.05 | 2021.10.05 |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上表列示已到期的域名均已完成续费延期。
(三)发行人与他人之间资产许可情况
1 、租赁房产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向第三方租赁物业的情形,主要用于开设门店、办公、 仓储、生产厂房等。
(1)境内租赁房产用于开设销售终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境内共租赁 326 处房产用于门 店经营。
(2)境内租赁房产用于办公、仓储、生产等用途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境内共租赁 51 处房产用于办公、 仓储、生产用房等,具体如下:
273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地址 | 租赁期限 | 面积 (m2) |
用途 |
|---|---|---|---|---|---|---|
| 1 | 爱慕股份 | 安徽森正瑞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 |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189 号之心城B 座写字楼 1505室 |
2019.12.16-2 024.11.15 |
270.93 | 办公 |
| 2 | 爱慕股份 | 刘林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 四路158 号环球广场18 层09室 |
2019.04.17-2 022.04.16 |
119.91 | 办公 |
| 3 | 爱慕股份 | 林丽琴 |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 号新景中心A1908 |
2019.07.09-2 022.07.08 |
123.00 | 办公 |
| 4 | 爱慕股份 | 何永奎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49 号,亚欧国际3005 |
2019.07.07-2 024.07.06 |
301.24 | 办公 |
| 5 | 爱慕股份 | 马占梅 | 西宁市城中区夏都大街 225 号8 号楼2 单元281 室 |
2017.12.01-2 021.12.31 |
126.50 | 办公 |
| 6 | 爱慕股份 | 深圳市深业信 宏投资有限公 司 |
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22 号之二2308,2309 |
2019.06.11-2 021.06.10 |
145.67 | 办公 |
| 7 | 爱慕股份 | 广东省第一建 筑工程有限公 司城市建设综 合开发分公司 |
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22 号之二2306,2307 |
2019.06.20-2 021.06.19 |
142.82 | 办公 |
| 8 | 爱慕股份 | 刘展雄 | 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羊城 国际商贸中心东塔9楼09 房号 |
2020.12.21-2 022.12.20 |
64.94 | 办公 |
| 9 | 爱慕股份 | 杜芳铃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 号金源现代城1439 号房 |
2019.04.10-2 022.04.09 |
104.20 | 办公 |
| 10 | 爱慕股份 | 詹玉华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 号金源现代城1441 号房 |
2019.04.10-2 022.04.09 |
105.50 | 办公 |
| 11 | 爱慕股份 | 柳州市元源房 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柳州市中山东路68 号东 都百货大楼8楼806 |
2019.06.01-2 021.05.31 |
148.60 | 办公 |
| 12 | 爱慕股份 | 柳州市元源房 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柳州市中山东路68 号东 都百货大楼F8 楼观光梯 场地 |
2019.06.01-2 021.05.31 |
27.64 | 仓库 |
| 13 | 爱慕股份 | 韩英 | 海口市海秀东路望海国际 商城1509 房 |
2020.05.31-2 021.06.01 |
67.00 | 办公 |
| 14 | 爱慕股份 | 王艳岭 | 保定市茂业中心写字楼 12 层1201 号 |
2020.12.01-2 021.11.30 |
70.64 | 办公 |
| 15 | 爱慕股份 | 东方集团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第八层第 03 号写字间 |
2019.09.01-2 022.08.31 |
275.00 | 办公 |
| 16 | 爱慕股份 | 平和堂(中国) 有限公司 |
长沙市黄兴中路88 号湖 南平和堂商贸大厦第12B 层第05 号 |
2020.01.12-2 021.01.11 |
306.40 | 办公 |
| 17 | 爱慕股份 | 张桂芳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7088 号伟峰国际大厦 1002室 |
2019.06.15-2 022.06.15 |
229.68 | 办公 |
| 18 | 爱慕股份 | 冯万利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156 号湖东小区 |
2020.08.20-2 021.08.19 |
22.00 | 道具库 |
27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地址 | 租赁期限 | 面积 (m2) |
用途 |
|---|---|---|---|---|---|---|
| 19 | 爱慕股份 | 孙一雄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 88 号优族联盟435 号 |
2020.08.08-2 021.08.07 |
51.81 | 办公 |
| 20 | 爱慕股份 | 江西日报社投 资经营部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地中 央广场A1栋办公楼4801 室 |
2020.09.01-2 021.08.31 |
239.26 | 办公 |
| 21 | 爱慕股份 | 李鹏 | 沈阳市于洪区兰山路新乐 南巷12 号 |
2019.01.01-2 020.12.31 |
85.00 | 仓库 |
| 22 | 爱慕股份 | 银川新华百货 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百货 总店位于901#的库房区 域 |
2019.01.01.-2 020.12.31 |
30.10 | 道具库 |
| 23 | 爱慕股份 | 许建英 | 太原市杏花岭区艺苑巷 19号省药材公司一层3号 库 |
2020.10.20-2 021.10.20 |
101.00 | 道具库 |
| 24 | 爱慕股份 | 欧蓉蓉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鸿 隆世纪广场C 座11D |
2019.01.01-2 021.12.31 |
113.39 | 仓库 |
| 25 | 爱慕股份 | 天津新华世纪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与 承德道交口6层A5单元 |
2019.05.16-2 022.05.15 |
444.98 | 办公 |
| 26 | 爱慕股份 | 云南城投同德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昆明市北京路928 号同德 广场A6块地写字楼20楼 2001 号 |
2019.05.05-2 024.05.04 |
339.50 | 办公 |
| 27 | 爱慕股份 | 云南城投同德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昆明市同德广场A2 地块 负二层KF2-41号 |
2019.08.09-2 039.08.08 |
19.80 | 仓库 |
| 28 | 爱慕股份 | 云南城投同德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昆明市同德广场A4 地块 负三层KF3-33号 |
2019.08.09-2 039.08.08 |
17.00 | 仓库 |
| 29 | 爱慕股份 | 王文祥 | 重庆江北大石坝文佳负二 楼 |
2020.07.26-2 021.07.25 |
237.00 | 仓库 |
| 30 | 爱慕股份 | 宁波和邦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 童北路933号和邦大厦A 座2308室 |
2018.09.01-2 021.08.31 |
105.00 | 办公 |
| 31 | 爱慕股份 | 魏静 |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6号A 座25 层A室 |
2020.11.14-2 021.11.13 |
336.00 | 办公 |
| 32 | 爱慕股份海 南分公司 |
杜龙彩 | 海口市海秀东路望海国际 商城1507 房 |
2020.04.01-2 021.03.31 |
67.00 | 办公 |
| 33 | 爱慕股份南 昌分公司 |
南昌恒兴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
南昌市西湖区恒茂国际华 城钻石座负一层车库旁 |
2020.02.01-2 021.01.31 |
60.00 | 仓库 |
| 34 | 爱慕股份山 西分公司 |
冯明 | 太原市府西街9 号王府商 务大厦1 幢A 座15 层E 号 |
2018.01.01-2 020.12.31 |
310.40 | 办公 |
| 35 | 爱慕股份上 海分公司 |
王惠忠 |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联丰 村东张家圩头 |
2019.01.01-2 021.12.31 |
200.00 | 仓库 |
| 36 | 爱慕股份石 家庄办事处 |
任伟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东路 166 号如意大厦1507室 |
2020.10.08-2 021.12.31 |
48.80 | 办公 |
| 37 | 爱慕股份驻 郑州办事处 |
孙佳音 |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 63 号裕鸿国际D 座 |
2019.01.06-2 022.01.05 |
260.00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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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地址 | 租赁期限 | 面积 (m2) |
用途 |
|---|---|---|---|---|---|---|
| 2005-2008室 | ||||||
| 38 | 爱慕股份驻 郑州办事处 |
孙宏霞 | 郑州市商城路街道绿云公 寓4 号楼第六车库 |
2020.03.06-2 021.03.05 |
14.00 | 道具库 |
| 39 | 北京爱慕服 饰 |
全军 |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2 号大连越秀大厦1302 室 和1303室 |
2018.03.18-2 021.03.17 |
253.52 | 办公 |
| 40 | 北京爱慕服 饰贵阳分公 司 |
贵州天厦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 |
贵阳市中华中路98 号金 凤凰大厦南塔楼“福建商 务港”16 层F 号 |
2020.03.18-2 021.03.17 |
235.48 | 办公 |
| 41 | 北京爱慕服 饰兰州分公 司 |
兰州亨得利钟 表眼镜有限责 任公司 |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354-356号 |
2020.05.01-2 021.04.30 |
40.00 | 库房 |
| 42 | 爱慕股份 | 石家庄勒泰房 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
石家庄市中山路39 号勒 泰中心(B座)写字楼15 层1509-1510 单元 |
2017.09.01-2 021.08.31 |
419.80 | 办公 |
| 43 | 爱慕股份 | 苏州市观璟房 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 636号丽景苑01幢606室 |
2020.07.01-2 021.06.30 |
109.55 | 办公 |
| 44 | 爱慕有限 | 孙浩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 东22 层5 号 |
2020.04.10-2 021.04.09 |
131.16 | 办公 |
| 45 | 爱慕有限 | 黄斐斐 | 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9 号(中商广场小区)3 号 楼1 单元1303 户 |
2020.04.02-2 021.04.01 |
193.39 | 办公 |
| 46 | 爱慕股份杭 州办事处 |
野风集团房地 产股份有限公 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 路161 号现代中心北楼 902室 |
2018.05.09-2 023.05.08 |
421.12 | 办公 |
| 47 | 西平爱慕 | 西平领秀服饰 物联网有限公 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产 业集聚区柏国大道南侧、 立兴立兴食品东侧 |
2019.01.01-2 038.07.31 |
7,440.00 | 生产厂房 |
| 48 | 西平县爱慕 领秀服饰有 限公司 |
西平县新界商 业经营有限公 司 |
河南省西平县城建设路南 段路东 |
2018.03.01-2 023.02.28 |
141.54 | 办公 |
| 49 | 徐州美山子 | 睢宁布谷鞋业 有限公司 |
徐州市睢宁经济开发区建 宁路西(原苏源南路)8 号 |
2018.01.01-2 027.12.30 |
7,000.00 | 生产厂房、 工厂店 |
| 50 | 爱慕股份 | 北京市顺义区 马坡镇人民政 府 |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 | 2020.07.01-2 040.06.30 |
4,970.00 | 仓库 |
| 51 | 爱慕股份 | 野风集团房地 产股份有限公 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 路161 号现代中心北楼地 下2 层38 号平面车位 |
2020.03.11-2 021.03.10 |
/ | 停车位 |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书签署日,上表中序号 16、21、22、33、34、38 项租赁已到期, 其中序号 21 项发行人不再续租;序号 16、22、33、34、38 项发行人已签署续租协议。
(3)租赁房产瑕疵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境内租赁房产合计 377 处,租赁面积合计约
27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 69,893.15 平方米。其中:
①对于用作经营终端的租赁房产,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有 123 处面积合计约 16,916.68 平方米的租赁房产未取得出租方关于租赁房产的房屋权属证书或其有 权出租该等房产的证明文件。
②对于用作办公、仓储、生产等用途的租赁房产,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有 13 处面积合计约 12,854.20 平方米的租赁房产未取得出租方关于租赁房产的房屋权 属证书或其有权出租该等房产的证明文件。其中 1 项租赁房产系用作生产用途: 公司向睢宁布谷鞋业有限公司租赁的 7,000 平方米生产厂房未取得出租方关于租 赁房产的房屋权属证书。出租方睢宁布谷鞋业有限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睢土国用( 2015 )第 25575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203242015010007),该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出具的《情况说明》,确认该宗土地相关的地上房屋连同其他地上附属设施的所 有权属于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不存在实质的 法律障碍,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此房屋的取得符合睢宁县建设规划许 可要求。
针对上述情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租方有义务保证其有权出租 该等房屋,若因出租方对所出租房屋存在权利上的瑕疵而导致承租方发生损失 的,出租方应对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若因上述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对所出租房屋存在权利上的瑕疵 而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房屋的,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有权就其 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要求该等出租方赔偿。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承租的上述房产主 要用于开设门店等,该等承租房产的可替代性较高,如因出租方产权原因而导致 其无法继续使用上述房屋的,公司可租赁其他房屋继续经营使用,更换该等租赁 房产对发行人经营影响较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在租赁期 间内因租赁房产存在瑕疵导致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在租赁期内不能正常使用该 房产,本人将协助落实新的租赁房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搬迁损失及其他可能产 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补偿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自愿放
27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弃向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追偿的权利;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该等瑕疵被有关 主管机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代发行 人及其分子公司全额支付相应的款项,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追偿的 权利,保证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本所律师认为, 部分出租方未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其他证明文件的情形 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部分出租方未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有 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其他证明文件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
③公司前述租赁房产中,已有 50 处租赁办理了租赁备案登记,剩余租赁房 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但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租赁未按时办理租赁 登记备案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仍存在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风险,但 处罚金额较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租赁房 产存在瑕疵导致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在租赁期内不能正常使用该等房产,本人将 协助落实新的租赁房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搬迁损失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经济 损失,补偿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及 其分子公司追偿的权利;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该等瑕疵被有关主管机关处罚 (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代发行人及其分子公 司全额支付相应的款项,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追偿的权利,保证发 行人及其分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部分承租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会 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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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境外租赁用于开设门店、办公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境外共租赁 9 处房产处开 设门店和办公,具体如下:
| 序 号 |
承租 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租赁面积 (平方英尺) |
租赁期限 | 用途 |
|---|---|---|---|---|---|---|
| 1 | 爱慕 澳门 |
VENETIAN ORIENT LIMITED |
Shop 2123, Level 2, Shoppes at Cotai Central, the Cotai Strip, Taipa, Macao |
1,831.00 | 2019.01.01- 2020.12.31 |
门店 |
| 2 | 爱慕 澳门 |
VENETIAN COTAI LIMITED |
Shop 2617,Level 3,The Venetian Macao-Resort-Hotel,Taipa,Macau |
1,147.00 | 2020.12.01- 2021.11.30 |
门店 |
| 3 | 爱慕 澳门 |
VENETIAN COTAI LIMITED |
Shop 2711,Level 3,The Venetian Macao-Resort-Hotel,Taipa,Macau |
989.00 | 2019.12.12- 2022-12.11 |
门店 |
| 4 | 爱慕 新加 坡 |
MARINA BAY SANDS PTE LTD |
#01-25, The Shoppes at Marina Bay Sands Singapore, Marina Bay Sands, 2 Bayfront Avenue, Singapore 018956 |
1,130.00 | 2018.12.21- 2021.12.20 |
门店 |
| 5 | 爱慕 新加 坡 |
MARINA BAY SANDS PTE LTD |
#B1-01D The Shoppes at Marina Bay Sands Singapore, Marina Bay Sands, 2 Bayfront Avenue, Singapore 018956 |
463.00 | 2020.12.23- 2023.12.22 |
门店 |
| 6 | 爱慕 新加 坡 |
MARINA BAY SANDS PTE LTD |
#B1-85 The Shoppes at Marina Bay Sands Singapore, Marina Bay Sands, 2 Bayfront Avenue, Singapore 018956 |
527.00 | 2020.10.20- 2025.10.19 |
门店 |
| 7 | 爱慕 中东 |
EMAAR MALLS(PJSC) |
The Dubai Mall, P. O. Box 191741 |
1,031.00 | 2019.05.15- 2022.05.14 |
门店 |
| 8 | 爱慕 新加 坡 |
NS PROPERTY DEVELOPMENT PTE.LTD. |
#05-09, Tai Seng Centre, 3 Irving Road, Singapore 369522 |
3,010.91 | 2018.10.01- 2024.09.30 |
办公 |
| 9 | 爱慕 纽约 |
5421 EQUITIES LLC |
54 WEST 21ST STREET, SUITE 705,NEW YORK,USA |
2,448.00 | 2018.11.15- 2023.11.30 |
办公 |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序号 1 的租赁已到期,公司已签署续租协议。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子公司合法拥有该等境外租赁房产 的使用权。
2 、租赁土地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境内共租赁 3 处土地,具体如 下:
| 序 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坐落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用途 |
|---|---|---|---|---|---|---|
| 1 | 北京马坡聚 源工业开发 中心 |
爱慕股 份 |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 秦武姚村 |
场地35亩, 建筑面积 4,970m2 |
2020.07.01- 2040.06.30 (注1) |
仓储 |
| 2 | 平望镇联丰 | 苏州美 | 苏州美山子东侧,三 | 13.96亩 | 2002.07.01- | 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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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坐落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用途 |
|---|---|---|---|---|---|---|
| 村村民委员 会 |
山子 | 一八国道以北 | 2023.06.30 | |||
| 苏州美山子西北侧及 东北侧 |
2.3亩 | 2009.01.01- 2023.12.31 |
废水池、 宿舍(注 2) |
|||
| 3 | 平望镇联丰 村村民委员 会 |
苏州美 山子 |
苏州美山子背后道路 以东 |
104.66亩 | 2019.01.01- 2021.12.31 |
植树、草 坪绿化等 |
注 1:第 1 项租赁系经双方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签署的《租赁解除协议》解除后,重新 签署的新的租赁合同。
注 2:上述租赁土地用途为租赁协议记载内容,苏州美山子实际在租赁土地上建有污水 处理站、简易餐厅和配电房,未建设宿舍。
上表第 1 项租赁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原系公司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 民政府(以下简称“马坡镇政府”)于 2005 年 4 月 28 日签署的《厂房及办公场 地租赁合同》取得。根据马坡镇政府出具的《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美 丽)地上物情况的说明》,上述土地所有权人为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秦武姚村集 体组织,土地系集体所有,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
由于该地块的使用权人原误登记在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美丽名下,经过公司与 马坡镇政府沟通,为配合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手续,公司与马坡镇政府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签署《租赁解除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解除租赁关系。 自《租赁解除协议》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为搬迁期,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搬迁期内 仍可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有偿使用该处房产。经与马坡镇政府重新商议租赁 事宜,公司与北京马坡聚源工业开发中心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签署《租赁协议》, 重新租赁上述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
该处租赁地块及房屋建筑的用途为公司杂物仓库,专门存放公司门店道具、 门店历史小票等杂物,具有较强可替代性,如无法继续使用,公司可租赁其他场 地进行替代。无法续租该土地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 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表第 2 项和第 3 项的租赁土地属于平望镇联丰村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联 丰村村委会。苏州美山子在上述租赁土地上自建了污水处理站、配电室和简易餐 厅等临时性或辅助性建筑物,该等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其面积合计约 301.4 平方米。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自有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 188,250.84 平方米,上述租赁土地上自建房产面积占发行人自有房屋面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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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0.16%,占比较小。
根据联丰村村委会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土地租赁情况的说明》, 上述土地出租给苏州美山子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履行了村委会全部的内部决 策手续,并报乡(镇)政府批准,且截至说明出具之日,不存在与上述土地有关 的任何纠纷、权利请求、诉讼,行政处罚、调查或其他行政程序。
根据吴江市精诚房地产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房 产测绘成果》(计算号:JC2020-057)及经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平望分局(以 下简称平望分局)盖章确认的平望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述污水处理站、简易餐 厅、配电房建筑物所在土地的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规划情况为允许建设区。
苏州美山子在租赁土地上自建上述污水处理站、简易餐厅、配电房等临时建 筑物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并处罚的风险。若相关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拆除 的决定,苏州美山子将立即拆除相关建筑物,并在自有土地上重新建设相应设施。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租赁土地或 所建地上建筑物存在瑕疵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租赁期内不能正常使用该等 土地或地上建筑物,其将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自愿 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追偿的权利;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该等瑕疵被有关主 管机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其将无条件代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全额支付相应的款项,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追偿的权利,保 证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租赁秦武姚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产虽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土 地管理法》及《试点办法》的规定,但是符合现行有效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租赁的地上房产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且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但该等租赁场所主要用作仓库,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即使上述房产因被要求拆除而不能使用,发行人可较易找到替代房屋完成搬迁, 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若上述租赁的房产系因未履行必要的报 批程序而未能取得房产证并需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的,发行人不是适格的责任主 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措施的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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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爱慕及苏州美山子租赁平望镇联丰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当时有效的 《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苏州美山子在租赁土地上自建房产未履行有关报建手续,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上述临时建筑物面积较小,且为辅助用房,即使 发行人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决定进行拆除,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3 、承包水域
公司子公司苏州爱慕的生产厂房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联丰村前村荡水域 临近,出于该生产基地整体环境设计规划考虑,苏州爱慕与平望镇联丰村村民委 员会签署了《前村荡承包合同》,承包该片水域,承包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州爱慕签署承包合同后将上述水域分包给朱建明,并与 其签署了《前村荡分包合同》,分包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苏州爱慕并未实际从事养殖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苏州爱慕上 述合同已到期,苏州爱慕不再继续承包该片水域。
该片水域为集体水域,平望镇联丰村村委会已就上述承包事项出具说明,确 认上述水域承包给苏州爱慕已经履行了村委会全部的内部决策手续,并报乡(镇) 政府批准;苏州爱慕承包上述水域符合水域利用的整体规划,已履行全部招投标 手续,招投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委会同意苏州爱慕将上述水域分 包给朱建明,且不存在与上述水域有关的任何纠纷、权利请求、诉讼,行政处罚、 调查或其他行政程序。
此外,为配合平望镇东入口整体环境整治工程的开展,从整体上提升生态环 境形象,苏州美山子(苏州美山子与苏州爱慕毗邻)自行出资修缮苏州工厂店沿 河绿化带并在上述水域上修建观光木栈道,并向平望镇人民政府报备,平望镇人 民政府已对此予以确认,并表示支持。
苏州爱慕承租上述水域并非实际从事经营养殖业务,若因上述事宜导致上述 水域不能继续承包或修建的木栈道等公共设施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拆除,不会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若因苏州爱慕租赁上述水域及对 该水域的规划利用、苏州美山子修缮沿河绿化带及观光木栈道等公共设施存在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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疵导致发行人、苏州爱慕及苏州美山子遭受经济损失,本人将补偿发行人、苏州 爱慕及苏州美山子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苏州爱慕及苏 州美山子追偿的权利;若发行人、苏州爱慕及苏州美山子因该等瑕疵被有关主管 机关处以罚款、责令限期拆除或其他行政处罚,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本人将无 条件代发行人、苏州爱慕及苏州美山子全额支付相应的款项,承担全部拆除费用, 并自愿放弃向发行人、苏州爱慕及苏州美山子追偿的权利,保证发行人、苏州爱 慕及苏州美山子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事宜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 实质性障碍。
4 、其他资产授权许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的其他资产授权许可情况如下:
| 序 号 |
授权资产/ 产权 |
授权方 | 被授权方 | 授权期限 | 授权主要内容 |
|---|---|---|---|---|---|
| 1 | 汪汪队相 关IP、海绵 宝宝相关 IP |
广州艺洲人 品牌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
爱慕股份 | 2020.07.01-20 21.12.31 |
授权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 香港、澳门及台湾)在协议约定的 授权产品上使用相关授权产权 |
| 2 | 海绵宝宝 相关IP |
广州艺洲人 品牌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
重庆爱慕美 丽 |
2019.10.01-20 20.12.31 |
授权重庆爱慕美丽在中国大陆地 区(不包括香港、保密及台湾)在 协议约定的授权产品上使用相关 授权产权 |
| 3 | Coca-Cola 相关IP |
THE COCO-COL A COMPANY |
重庆爱慕美 丽 |
2020.03.01-20 21.12.31 |
授权重庆爱慕美丽在中国大陆地 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在 协议约定的授权产品上使用相关 授权图案。 |
| 4 | 陪伴兔IP | 阿里巴巴迅 犀(杭州)数 字科技有限 公司 |
重庆爱慕美 丽 |
2020.06.11-20 21.03.31 |
授权重庆爱慕美丽在中国境内,包 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使用授权 要素在协议合作范围内进行特定 品类衍生品的设计、生产、销售。 |
| 5 | 大英博物 馆商标及 馆藏艺术 藏品等IP |
上海品伽文 化传播有限 公司 |
苏州爱慕电 商 |
2020.05.16-20 21.08.15 |
授权苏州爱慕电商在中国大陆地 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按 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授权标的进 行授权商品的设计、开发、制作、 生产、销售。 |
| 6 | “ZUBISU ”IP |
阿里巴巴迅 犀(杭州)数 字科技有限 公司 |
重庆爱慕美 丽 |
2020.09.02-20 21.08.31 |
授权重庆爱慕美丽在中国境内,包 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使用授权 要素在协议合作范围内进行特定 品类衍生品的设计、生产、销售。 |
| 7 | 土豆先生、 变形金刚、 小马宝莉 |
HASBRO CONSUMER PRODUCTS |
爱慕股份 | 2020.10.01-20 22.12.31 |
授权爱慕股份在中国(包括香港、 澳门及台湾)、新加坡和阿拉伯联 合酋长国开发、设计和制造许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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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授权资产/ 产权 |
授权方 | 被授权方 | 授权期限 | 授权主要内容 |
|---|---|---|---|---|---|
| 等IP | LICENSING LIMITED |
品和“营销材料”、销售和经销许 可物品。 |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序号 2 授权到期后已续签授权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资产许可协议均正常履行,未发生纠纷。
5 、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子公司爱慕苏投关于爱慕、爱慕先生、爱慕运动、 爱慕儿童、爱慕家居、慕澜、爱慕婴幼、爱慕少年、心爱、爱美丽等品牌完成商 业特许经营备案公告(备案登记号:0320500101800063)。
(四)发行人业务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名称 | 核发机关 | 证书编号 | 核发日期 | 有效期至 |
|---|---|---|---|---|---|---|
| 1 | 发行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海 关 |
1105960012(海关 注册编码) |
2017.06.14 | 有效期长 期 |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检企业备案表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出 入境检验检 疫局 |
911101051017567 20B |
2018.01.30 | - |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
北京市朝阳 区商务局 |
备案登记表编号: 02118264 |
2017.06.01 | -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北京市朝阳 区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许可证编号: JY2110526167019 2 |
2018.02.06 | 2023.02.05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北京市朝阳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
许可证编号: JY2110543271288 3 |
2020.05.22 | 2025.05.21 | ||
| 2 | 北京爱慕 电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信与信息服务业务 经营许可证 |
北京市通信 管理局 |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 证150654 号 |
2020.07.22 | 2025.07.22 |
| 3 | 爱慕国际 商贸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
北京市朝阳 区商务局 |
备案登记表编号: 03163776 |
2019.11.01 | - |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检企业备案表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出 入境检验检 疫局 |
报检备案登记号: 1100609891 |
2007.10.10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 京海关企业管理类 别调整决定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海 关 |
京 关 分 决 [2011]10020005 号 |
2011.05.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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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资质名称 | 核发机关 | 证书编号 | 核发日期 | 有效期至 |
|---|---|---|---|---|---|---|
| AEO 认证企业证 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海 关 |
证书编号: 664604026001 |
2015.04.15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海 关 |
1105962439(海关 注册编码) |
2013.10.11 | 有效期长 期 |
||
|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登记证明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出 入境检验检 疫局 |
备案登记号: 1100609891 |
2010.02.24 | - | ||
| 4 | 爱慕物业 管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北京市朝阳 区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许可证编号: JY3110543131361 4 |
2017.08.03 | 2022.08.02 |
| 5 | 纽格芙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检企业备案表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出 入境检验检 疫局 |
编 号 : 180417094213000 00124 |
2018.04.17 | -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
北京市顺义 区商务局 |
备案登记表编号: 02114169 |
2017.05.03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北京海 关 |
11119608NH(海关 注册编码) |
2017.02.20 | 有效期长 期 |
||
| 6 | 苏州美山 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吴江海 关 |
3225930535(海关 注册编码) |
2001.11.12 | 有效期长 期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苏州市吴江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
编 号 : 320584000201605 190009 |
2016.05.19 | 2021.05.18 | ||
|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登记证明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吴江出 入境检验检 疫局 |
备案登记号: 3203000599 |
2011.08.04 | - | ||
| 7 | 苏州爱美 纤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吴江海 关 |
3225962767(海关 注册编码) |
2014.10.11 | 有效期长 期 |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检企业备案表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江苏出 入境检验检 疫局 |
编 号 : 170217163108000 00770 |
2017.02.20 | - |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
江苏省苏州 市吴江区商 务局 |
备案登记表编号: 02783660 |
2016.11.09 | - | ||
| 8 | 爱慕医疗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 |
江苏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苏药监械生产许 应急20200050 号 |
2020.05.14 | 2021.05.1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注册证 |
江苏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 |
注册证编号:苏械 注 准 应 急 20202140127 |
2020.05.11 | 2021.05.10 |
注:爱慕股份持有许可证编号为 JY21105261670192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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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 219 号楼一层大堂西侧部分;许可证编号为 JY21105432712883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 区 218、219 号楼(219 号楼二层东南角)。
爱慕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业务不包含房地产开发,未实际开展房 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未来亦不会开展房地产业务,不属于房地产企业。
苏州爱慕置业的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业务不包含房地产开发,未实际开展房 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未来亦不会开展房地产业务,不属于房地产企业。
| 项目 | 经营范围 | 实际经营业务 |
|---|---|---|
| 爱慕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出租房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
向公司自有物业提供物业管 理、员工食堂餐饮等服务 |
| 苏州爱慕置业 |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建设华东运营中心办公楼1 栋,用途为自用 |
苏州爱慕置业是公司为建设华东运营中心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承担了华东运 营中心办公楼的建设工作。华东运营中心办公楼建成后由公司自用,作为公司华 东地区自用办公经营场所,定位于除北京之外的第二办公总部。华东运营中心的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东侧,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用 地,宗地面积为 11,413.90 平方米。苏州爱慕置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先后办 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等建设工程文件。
苏州爱慕置业曾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已 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到期失效。苏州爱慕置业、爱慕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苏州爱慕置业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到期后,苏州爱慕置业不会对该证书进行续期或再次申请 该资质,苏州爱慕置业不再具有任何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2、爱慕华东运营中心建设完成后将用于爱慕股份华东地区自用办公经营场 所;苏州爱慕置业不存在实际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情形,未来亦不会从 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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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州爱慕置业的经营范围中不包含房地产开发业务,未来亦不会增加房 地产开发业务作为经营范围。”
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研发与创新概况
公司始终秉承“科技融于产品、文化融于产品、创意融于产品、健康融于产 品”的研发理念,在研发和创新方面持续的投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推动了 行业的建设和进步:一方面,公司已在相关领域取得了 2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 100 项,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资产情 况”;另一方面,公司主导或参与制定了 2 项国家标准、15 项行业标准和 6 项团 体标准,为行业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具体如下:
| 序 号 |
标准类型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公司贡献 程度 |
标准 发布时间 |
|---|---|---|---|---|---|
| 1 | 国家标准 | GB/T 33325-2016 | 胶乳义乳 | 主导 | 2016.12.13 |
| 2 | 国家标准 | GB/T 22853-2019 | 针织运动服 | 参与 | 2019.06.04 |
| 3 | 行业标准 | FZ/T 73036-2010 | 吸湿发热针织内衣 | 参与 | 2010.08.16 |
| 4 | 行业标准 | FZ/T 73011-2013 | 针织腹带 | 主导 | 2013.10.17 |
| 5 | 行业标准 | FZ/T 73019.2-2013 | 针织塑身内衣 调整型 | 主导 | 2013.10.17 |
| 6 | 行业标准 | FZ/T 74002-2014 | 运动文胸 | 主导 | 2014.10.14 |
| 7 | 行业标准 | FZ/T 74005-2016 | 针织瑜伽服 | 参与 | 2016.10.22 |
| 8 | 行业标准 | FZ/T 73019.1-2017 | 针织塑身内衣 弹力型 | 主导 | 2017.11.07 |
| 9 | 行业标准 | FZ/T 73012-2017 | 文胸 | 主导 | 2017.11.07 |
| 10 | 行业标准 | FZ/T 73013-2017 | 针织泳装 | 主导 | 2017.11.07 |
| 11 | 行业标准 | FZ/T 73057-2017 | 自由裁针织服装 | 主导 | 2017.11.07 |
| 12 | 行业标准 | FZ/T 73029-2019 | 针织裤 | 参与 | 2019.05.02 |
| 13 | 行业标准 | FZ/T 73025-2019 | 婴幼儿针织服饰 | 主导 | 2019.12.24 |
| 14 | 行业标准 | FZ/T 72027-2019 | 文胸用间隔织物 | 主导 | 2019.12.24 |
| 15 | 行业标准 | FZ/T 73022-2019 | 针织保暖内衣 | 参与 | 2019.12.24 |
| 16 | 行业标准 | FZ/T 62039-2019 | 机织婴幼儿睡袋 | 参与 | 2019.12.24 |
| 17 | 行业标准 | FZ/T 73065-2020 | 植物染料染色针织服装 | 参与 | 2020.04.16 |
| 18 | 团体标准 | T/CTES 1005-2017 | 纺织用相变调温微胶囊及 其应用功能平价 |
参与 | 2017.12.25 |
| 19 | 团体标准 | T/CTES 1005-2018 | 纺织用植物燃料 靛蓝 | 主导 | 2018.04.24 |
| 20 | 团体标准 | T/QDAS 008-2018 | 百草改性粘胶纤维 | 主导 | 2018.12.14 |
| 21 | 团体标准 | T/CKIA 2-2019 | 文胸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 义及方法 |
主导 | 2019.06.05 |
| 22 | 团体标准 | T/CTES 1025.1-2020 |
原色生态纺织品第1部 分:本色棉及其混纺织物 |
主导 | 2020.01.20 |
| 23 | 团体标准 | T/CTES 1024-2020 | 薰衣草改性粘胶短纤维 | 主导 | 2020.01.20 |
此外,公司在研发和创新方面曾获得多项荣誉,包括: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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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的“2017 年度纺织十大创新产品”(运动智能内衣、义乳塑形内衣)和“2019 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碳纤维柔性发热内衣、高强运动文胸)、中国纺织工 业联合会评定的“中国纺织行业工业设计中心”(2018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评定的“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2018 年)、北京市 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定的“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2016 年-2018 年)等。
(二)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在生产过程中所用 到的主要生产技术均属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同时,公司亦开展了关于贴身服饰行 业的前瞻性研究。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主要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项目进展 | 研发 预算 |
累计 研发投 入 |
| 1 | 基于新技术 的高强运动 文胸专业设 计技术研究 |
研发不同运动级别的高性能专业运动 文胸,以防震功能和着装舒适体验为 主旨,更好的提高运动中的乐趣和整 体表现。 |
文胸版型 结构及技 术指标交 付 |
2,000.00 | 1,600.61 |
| 2 | 基于人体健 康的抗微生 物新型高分 子材料制备 技术研究 |
基于人体健康,以再生纤维素纤维为 载体,内部添加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 分来制备兼具防蚊虫、防螨虫及抗菌 功效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 |
材料及产 品交付 |
845.00 | 821.64 |
| 3 | 基于运动生 物力学的人 体动作识别 技术研究 |
运用运动生物力学的方法,探索新的 测试指标,优化分级标准,力图改变 同个款式不同罩杯的文胸被分在不同 强度区间的现状。 |
测试指标 的检验优 化 |
2,138.00 | 2,098.60 |
| 4 | 基于工业机 器人的自动 化生产线技 术研究 |
将基于工业机器人的自动化技术引入 服装生产环节中,从单个的生产环节 切入,实现部分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改 造,并将整个生产环节链进行有效串 联,从而实现整个服装生产线自动化 水平的提升。 |
验收评估 | 2,100.00 | 2,099.37 |
| 5 | 基于大数据 的内衣压力 舒适性评价 技术研究 |
基于对不同品类、不同部位内衣压力 舒适性的研究,确立内衣压力测量规 范,搭建内衣压力舒适性评价系统, 从而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 |
产品实验 以及数据 分析 |
2,460.00 | 1,374.27 |
| 6 | 基于信息化 C2M专业设 计技术研究 |
满足消费者的更多需求,满足市场细 分化的需求,促进传统销售模式向新 零售销售模式的过渡。C2M专业定制 就是要生产出个性化的工业级别定制 |
系统发布 | 2,665.00 | 2,63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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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项目进展 | 研发 预算 |
累计 研发投 入 |
|---|---|---|---|---|---|
| 产品。同时使消费者更多地融入到产 品设计过程中,让购物体验变得更有 趣。 |
(三)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研发费用 | 10,934.01 | 10,594.79 | 10,313.20 |
| 营业收入 | 336,223.25 | 331,796.18 | 311,857.66 |
| 占比 | 3.25% | 3.19% | 3.31% |
注:以上为合并口径研发费用。
(四)研发与创新机制
1 、自主创新机制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集趋势研究、材料前瞻性研发、产品创新设计、 色彩应用、板型研究、工艺制作于一体的研发与创新体系,并获中国纺织工业联 合会评定为“中国纺织行业工业设计中心”(2018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公司 是获此荣誉的首批企业中唯一的贴身服饰品牌企业。此外,凭借着有效的自主创 新机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取得了 2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00 项。
2 、合作共赢机制
公司与北京服装学院和首都体育学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贴身服 饰行业的前沿性课题研究,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 合作方 | 合同期限 | 主要合作内容 | 研究成果分配 |
|---|---|---|---|
| 北京服装学院 | 2018.10.10- 2028.10.9 |
双方共建“北服·爱 慕内衣研究院”,为校 级机构,由双方各派 驻人员担任研究院的 职务。研究院的主要 任务包括人体工学研 究及产品开发、文化 研究与人才培养、功 |
(1)年度常规人体测量项目的知识产 权由双方共同拥有; (2)公司委托的或由北京服装学院协 助公司完成的应用型研究项目的知识 产权由公司拥有; (3)以北京服装学院名义承接或出资 设立的其他与内衣无关的项目,除有 特别约定外,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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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方 | 合同期限 | 主要合作内容 | 研究成果分配 |
|---|---|---|---|
| 能与康健材料研发 等。 |
北京服装学院拥有; (4)北服·爱慕研究院与内衣产品有 关的研究成果的发表须经双方同意, 并应当以北服·爱慕研究院名义发表; (5)公司出资支持的内衣有关研究项 目的成果,经公司同意,北京服装学 院可将成果用于专业教学,发表学术 论文或出版专业教材,但不得用于任 何营利目的。 |
||
| 首都体育学院 | 2015.12.1- 2025.12.31 |
双方共建“首体爱慕 运动机能服装研究中 心”,主要职责包括研 究人体运动时内衣的 功能特点、款式造型 对人体在生理和心理 上的影响及其变化规 律、探索符合人体功 效学特点、有助于人 体运动的服装产品和 着装方式等 |
(1)首都体育学院承接或出资设立的 研究项目,交由首体爱慕研究中心开 发的,除特别约定外,研究成果及知 识产权由首都体育学院拥有; (2)公司委托或由公司协助首体爱慕 研究中心完成的应用项目的研究成果 及知识产权由公司拥有; (3)知识产权归首都体育学院拥有的 研究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归首都体 育学院; (4)知识产权归公司拥有的研究成 果,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 (5)首都体育学院如需针对知识产权 归公司拥有的研究成果或阶段成果发 表学术论文,须经公司书面同意; (6)研究中心自选项目的知识产权经 双方协议后确定,由此产生的经济效 益经双方协商后另行制定分配方案。 |
3 、创新人才团队的建设机制
公司重视研发及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为研发团 队创造积极条件,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行业交流、海内外展会等活 动,以开拓视野。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重视与优秀高校的合作,如东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等均在公司的生产基地挂牌建立了“校外重点教学实践基地”。公 司由此增进了与高学历人才的交流,增加公司对高学历人才的吸引力。同时,为 鼓励内部研发与创新,公司每年举办年度创新奖评选活动并建立了“创新评审会” 机制,对于有价值、可行性强的项目给予各方面的资金和资源支持,进而在公司 内部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
4 、研发项目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涵盖了项目筛选、项目立项、项目进 度管理、项目阶段性评估、项目总结验收、项目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同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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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后,相关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论证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可申 请专利的项目,填写《专利申请审批单》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知 识产权事务管理人员协同申报,同时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办理具体手续。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一)境外设计研发
公司在美国设有全资公司,主要系利用当地人才资源为公司的 Aímer NYC 系列产品提供设计研发支持并及时跟踪国际潮流趋势。
(二)境外销售网络
公司在新加坡、澳门、迪拜设有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并已进驻了新加坡、 澳门、柬埔寨、迪拜等地标性商圈,设立了直营终端。此外,公司在香港设有全 资子公司,主要通过境外亚马逊电商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1.33%、1.43%和 0.92%, 比例较低。
(三)境外生产基地
2019 年,公司新设了越南全资公司,拟在当地投入建设生产基地,具体情 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 绍”。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在境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八、公司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的标准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团体的相关质量标准。同时,公司制定了不低于 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予以严格执行。公司主要执行的国家、行业 及团体标准如下: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 GB 18401-2010 |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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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 GB 31701-2015 |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
| GB/T 8878-2014 | 棉针织内衣 |
| GB/T 33325-2016 | 胶乳义乳 |
| GB/T 33271-2016 | 机织婴幼儿服装 |
| GB/T 31900-2015 | 机织儿童服装 |
| GB/T 2662-2017 | 棉服装 |
| GB/T 26385-2011 | 针织拼接服装 |
| GB/T 22864-2009 | 毛巾 |
| GB/T 22853-2019 | 针织运动服 |
| GB/T 22843-2009 | 枕、垫类产品 |
| GB/T 18132-2016 | 丝绸服装 |
| FZ/T 73029-2019 | 针织裤 |
| FZ/T 81007-2012 | 单、夹服装 |
| FZ/T 81004-2012 | 连衣裙、裙套 |
| FZ/T 81001-2016 | 睡衣套 |
| FZ/T 74005-2016 | 针织瑜伽服 |
| FZ/T 73012-2017 | 文胸 |
| FZ/T 74002-2014 | 运动文胸 |
| FZ/T 73057-2017 | 自由裁针织服装 |
| FZ/T 73048-2013 | 针织五趾袜 |
| FZ/T 73045-2013 | 针织儿童服装 |
| FZ/T 73037-2019 | 针织运动袜 |
| FZ/T 73036-2010 | 吸湿发热针织内衣 |
| FZ/T 73025-2013 | 婴幼儿针织服饰 |
| FZ/T 73024-2014 | 化纤针织内衣 |
| FZ/T 73020-2012 | 针织休闲服装 |
| FZ/T 73019.2-2017 | 针织塑身内衣 调整型 |
| FZ/T 73019.1-2017 | 针织塑身内衣 弹力型 |
| FZ/T 73017-2014 | 针织家居服 |
| FZ/T 73013-2017 | 针织泳装 |
| FZ/T 73011-2013 | 针织腹带 |
| FZ/T 73001-2016 | 袜子 |
| FZ/T 62017-2009 | 毛巾浴衣 |
| FZ/T 81001-2016 | 睡衣套 |
| QB/T 1333-2010 | 背提包 |
| Q/CYAMN0001-2019 | 文胸 |
| Q/CYAMN0002-2019 | 塑身衣 |
| Q/CYAMN0003-2019 | 内裤 |
| Q/CYAMN0004-2019 | 腹带 |
| Q/CYAMN0005-2019 | 针织内衣 |
| Q/CYAMN0006-2019 | 睡衣 |
| Q/CYAMN0007-2018 | 泳衣 |
| Q/CYAMN0008-2019 | 纺织类服饰 、家居装饰产品 |
| Q/CYAMN0009-2019 | 拖鞋 |
| Q/CYAMN0010-2019 | 礼服 |
| Q/CYAMN0011-2019 | 首饰盒 |
| Q/CYAMN0012-2017 | 胶乳义乳 |
| Q/CYAMN0013-2017 | 针织运动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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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 Q/CYAMN0014-2015 | 天然染料染色的羊绒(毛)围巾、披肩 |
| Q/CYAMN0015-2015 | 凉感针织内衣 |
| Q/CYAMN0017-2016 | 天然染料针织内衣 |
| Q/CYAMN0018-2017 | 天然染料染色家居服 |
(二)质量控制的措施
公司实施了全流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控制流程贯穿了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 产成品入库、产品试穿验证、产品售后等各环节,具体如下:
| 控制环节 | 质量控制措施 |
|---|---|
| 原材料采购 | 1、执行严格的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持续的供应商评 价管理体系; 2、通过公司自建的检测中心对原材料进行快速准确的检验检测。公司自 建的检测中心于2017 年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获 得了CNAS认证,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能力; 3、同时,对所有大货所涉及的原材料公司均向第三方权威机构送检,确 保公司生产过程所用原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
| 产品生产过程 | 1、公司的质量控制团队根据公司制定的《QC工程师标准手册》,对产品 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与监控。公司产品从前期裁剪到后期包装的每一个环节 均会由质量跟单人员进行全程技术指导、过程监控,尤其重视对半成品的 抽检等; 2、公司每年对自有生产基地人员、外协厂商及检品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 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同时,公司不定期的会 组织上述人员举办技能比武大赛,从基础理论知识到检验实操全方位加强 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 |
| 产成品入库 | 公司的质量跟单人员按相关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工艺技术文件对大货进 行验收,并填报《抽验结果记录单》进行抽验结果的判定,只有抽验合格 才可入库。 |
| 产品试穿验证 | 公司建立了消费者试穿验证机制,邀请普通消费者和公司员工对公司的新 产品进行试穿评价,对版型和材料进行评价,充分聆听产品改进的建议。 |
| 产品售后 | 公司运营了全国免费客户服务电话,在产品吊牌、公司官方网站等渠道进 行了明示。消费者可通过电话向公司反映其遇到的质量问题。公司针对消 费者反映的问题会予以及时跟踪处理、汇总分析,并作为公司后续产品改 良的基础。 |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的控制,并在质量管理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包括中国
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2019 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颁发的“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2018 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授予的“2017 年度全国文胸质量标杆”(爱慕、兰卡文、爱慕运动)、中国针织 工业协会授予的“2018 年度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和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的“战略合作单位”和“先进单位”(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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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等。
(三)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拥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 可(CNAS)的检测中心,能够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过程、产成品入库、产 品试穿验证等各环节进行全流程的产品质量控制。同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客诉 机制,能够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而引发的消费者退换货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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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 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公司系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等均 已整体进入爱慕股份。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 独立地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房产、土地 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权属争议。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权属明晰,对所有资产拥有 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
公司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推选和任免流程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且财务人员未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不存在股东干预资金使用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并且开立独立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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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各层级经营管 理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法人组织结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专业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的研 发设计、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部门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发行人关于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独立性的上述表述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 业竞争
公司专业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张荣明,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 同业竞争。张荣明控制的企业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就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事项,承诺(1) 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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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权益,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其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 份以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3)如其 及其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产生竞争,则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方等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 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受损失的, 其将及时、足额地向公司作出赔偿或补偿。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荣明先生。
(二)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外,公司其他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为美山子科技和爱慕投资。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持股 5%以 上的股东。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1 | 美山子科技 | 持有公司25.88%的股权,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2 | 爱慕投资 | 持有公司18.68%的股权,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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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1 | 爱慕投资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2 | 爱慕吴文化(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3 | 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4 | 苏州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5 | 今盛泽优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6 | 今盛泽爱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7 | 今盛泽美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五)公司的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联营企业如下: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1 | 爱慕郡是 | 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
| 2 | PINGHE FASHION LIMITED | 公司持有其47%的股权 |
| 3 | 平何(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PINGHE FASHION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 |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已列示的关联方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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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1 | 晴禾景田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曾于 2021年1月前担任其董事,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离任未超过12 个月,故晴禾景田仍为公司的关联 方 |
| 2 | 北京天睿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担任其 董事 |
| 3 | 安吉牛角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持有其 31.66%的份额 |
| 4 | 珠海琦铭晟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持有其 20%的股权 |
| 5 | 宁夏万商大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曾在 2020年11月前持有其20%的份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份额转 让未超过12个月,故宁夏万商大集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仍为公 司的关联方 |
| 6 | 苏州彪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持有其 33%的股权(该公司于2012年12 月被吊销) |
| 7 | 沈阳东升华美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卜才友之弟媳邱东升经营 管理 |
| 8 | 北京伟航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持有其23.81%的 股权,并担任其董事 |
| 9 | 京健科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持有其5.50%的 股权,并担任其董事 |
| 10 | 海问联合(北京)国际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持有其10%的股 权,并担任其董事 |
| 11 | 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持有其10%的股 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
| 12 | 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20年6月 前担任其独立董事,离任未超过12 个月,故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传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
| 13 |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担任其独立非执 行董事 |
| 14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史克通担任其 独立董事 |
| 15 | 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担任其独立非执 行董事 |
| 16 | 北京森瑞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持有其75%的股 权,并曾担任其执行董事(该公司 于2020 年1 月被吊销) |
| 17 | 北京中贸华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持有其55%的股 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
| 18 | 中外智库(北京)财税咨询中心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持有其51%的股 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
| 19 | 新华空港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持有其10%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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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权(该公司于2020年5月被吊销) | ||
| 20 | 大唐顺通物联网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曾在2020年6月 前担任其董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离任未超过12个月,故大 唐顺通物联网投资(北京)有限公 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
| 21 | 北京中砝正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持有其30%的股 权(该公司于2012 年11 月被吊销) |
| 22 |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担任其董事 |
| 23 |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担任其独立董 事 |
| 24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担任其董事 |
| 25 | 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担任其独立董 事 |
| 26 |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担任其独立董 事 |
| 27 | 苏州荣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龙持有 其100%的股权 |
| 28 | 苏州融兴成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龙持有 其5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
| 29 | 苏州聚智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龙持有 其6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
| 30 | 苏州优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龙曾在 2020年5月前持有其40%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权转 让未超过12个月,故苏州优达康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
| 31 | 吴江区平望镇慕明湖景餐厅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妹的配偶王建 华为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
| 32 | 高邮卓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泉任其 执行董事 |
| 33 | 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泉任其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34 | 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泉任其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35 | 江苏本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泉持有 其60%的股权,并任其执行董事 |
| 36 | 镇江长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泉持有 其92%的股权,并任其董事 |
| 37 | 杭州图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文持有 其9%的股权,并任其董事 |
| 38 | 武汉易荣置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文任其 董事 |
| 39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何林渠 之配偶杜林担任其董事 |
| 40 | 北京医康联恒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何林渠 的配偶之母王家碧持有其15%的股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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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41 |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孙薇之妹的配偶担任其董 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 42 | 重庆上寿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担任其 董事 |
| 43 | 苏州本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泉持有 60%股权的江苏本旺旧机动车交易 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70% 的股权 |
| 44 | 北京中佳华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之姐的配偶陈冬 寿持有其66.67%的股权,担任其董 事长 |
| 45 | 北京优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之妹孙淑慧担任 其董事长 |
| 46 | 爱慕客栈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妹的配偶王建 华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荣 明之妹的女儿王颖婷持有其100% 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荣明于2020年12月前曾控制 的企业 |
注:宁夏万商大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更名为宁夏万商大集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八)其他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1 | 富彩经贸 | 持有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纽格芙 化妆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 |
| 2 | 郑州领秀 | 曾持有公司之孙公司西平爱慕30% 的股权,于2020年11月将所持30% 股权转让给苏州爱慕,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股权转让未超过12 个月,故郑州领秀仍为公司的关联 方 |
| 3 | 西平领秀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 | 曾在报告期内持有公司之孙公司西 平爱慕30%股权的关联方郑州领秀 服饰有限公司在2020年5月前持有 其99%的股权 |
| 4 | 黄敏 | 持有公司之孙公司重庆爱慕女人会 实业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 5 | 重庆丽的上品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黄敏担任其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并持有其50%股权 |
| 6 | 渝中区雯绮雅南内衣生活馆 | 公司关联方黄敏为该个体工商户的 经营者 |
| 7 | 青羊区丽的上品美甲店 | 公司关联方黄敏为该个体工商户的 经营者 |
| 8 | 渝中区丽的悦己美容院 | 公司关联方黄敏为该个体工商户的 |
30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经营者 | ||
| 9 | 苏州金立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母的外甥王惠 忠持有其100%的股权 |
| 10 | 苏州市臻德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的儿子张成 持有其100%的股权 |
| 11 | 苏州听风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的儿子张成 持有其55%的股权 |
| 12 | 吴江鑫旺塑料制品厂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妹夫的外甥王 徐坤的个人独资企业 |
| 13 | 北京昆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 于2020年6月前曾控制的企业,公 司董事高丽平曾在2020年6月前任 其执行董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股权转让和离任未超过12个 月,故北京昆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
(九)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的关联方如下: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1 | 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苏州爱慕曾在 2018 年8 月前持有其40%的股权 |
| 2 | 天津兰卡文 | 于2018年8月注销,公司曾经的全 资子公司 |
| 3 | 爱慕台湾 | 于2019年10月经台湾台中地方法 院准予清算完结备查在案,公司曾 经的全资子公司 |
| 4 | 有限会社横山涂装 | 2017年7月前曾持有公司之子公司 苏州美山子33.33%股权,2017年7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苏 州美山子3.003%股权 |
| 5 | 曹玲 | 曾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17年12 月离任 |
| 6 | 张健 | 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8年11 月离任;曾任公司监事,于2017年 5 月离任 |
| 7 | 张礼强 | 曾任公司董事,于2019年12月离 任 |
| 8 | 万倩 | 曾任公司监事,于2019年12月离 任 |
| 9 | 刘艳华 | 曾任公司监事,于2020年1月离任 |
| 10 | 张雪梅 | 2019年3月之前曾持有公司之子公 司北京弘华之锦服饰有限公司10% 的股权 |
| 11 | 上海雪丽娜家居艺术品有限公司 | 于2018年5月注销,公司曾经的关 |
30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联方张雪梅曾持有其90%的股权, 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
||
| 12 | 三荣机电 |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文曾在 2018年3月前持有其45%的股权,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泉曾在 2017 年5 月前持有其55%的股权 |
| 13 | 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荣明曾在 2017 年4 月前担任其董事 |
| 14 | 北京中贸华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于2019年1月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孙刚曾持有其40%的股权,并担任 其总经理 |
| 15 | 中保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孙刚曾担任其董事, 该公司于2019 年1 月被吊销 |
| 16 | 北京金名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8年8月 前持有其90%的股权 |
| 17 | 深圳市海问运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7年12 月前担任其董事长 |
| 18 | 北京爱视乐科技有限公司 | 于2018年7月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龙涛曾持有其30%的股权,并担任 其总经理 |
| 19 | 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8年6月 前持有其9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 行董事 |
| 20 | 深圳市海联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于2019年1月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龙涛曾持有其77%的股权,并担任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21 | 山东宏程邦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于2018年11月注销,公司独立董 事史克通曾担任其董事 |
| 22 |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曾在2019年11 月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
| 23 |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曾在2019年9 月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
| 24 | 望京爱慕 | 于2020年4月注销,公司曾经的全 资子公司 |
| 25 | 北京今盛泽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于2020年7月注销,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 |
| 26 | 江北区丽的上品焕颜美容院 | 于2020年1月注销,公司关联方黄 敏曾为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
| 27 | 北京伟德沃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于2020年9月注销,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荣明持有其24.32%的股权 |
| 28 | 王府井集团 |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9年12 月前担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董安生(于2020年1月离任)也曾 在2019年12月前担任王府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29 | 董安生 |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1月 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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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 30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董安生曾在2020年10 月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
| 31 |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董安生曾在2021年1月 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
| 32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方董安生曾在2020年5月 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
注:上述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报 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十)关联企业注销或对外转让情形
1 、发行人子公司的注销情况
(1)天津兰卡文
天津兰卡文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注销,注销前未实际开 展业务,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 前未聘用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2)爱慕台湾
爱慕台湾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经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准予 清算完结备查在案,注销前未实际开展业务,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 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前未聘用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 议及纠纷。
(3)望京爱慕
望京爱慕曾为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注销,注销前未实际开 展业务,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 前未聘用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2 、其他关联方的注销情况
(1)北京今盛泽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曾持有北京今盛泽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63%的 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职务,北京今盛泽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注销,注销前无实际开展业务,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 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前未聘用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30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上海雪丽娜家居艺术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张雪梅(曾持有发行人子公司弘华之锦 10%的股权)曾 持有上海雪丽娜家居艺术品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职务,上海 雪丽娜家居艺术品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注销,注销前曾开展销售业务,注销 后其业务停止经营,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 完结,员工均已自愿离职,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3)北京中贸华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孙刚曾持有北京中贸华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40%的股权,并 担任其总经理职务,北京中贸华天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注销,注销 前曾开展财务咨询业务,注销后其业务停止经营,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 务均已清算完结,员工均已自愿离职,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4)北京爱视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龙涛曾持有北京爱视乐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并担任其 总经理职务,北京爱视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注销,注销前无实际开展 业务,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前 未聘用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5)深圳市海联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龙涛曾持有深圳市海联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7%的股权, 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深圳市海联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注销,注销前无实际开展业务,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 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前未聘用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6)山东宏程邦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史克通曾担任山东宏程邦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山 东宏程邦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注销,注销前无实际开展业务,不 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前未聘用员 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7)江北区丽的上品焕颜美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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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关联方黄敏(持有发行人孙公司重庆爱慕女人会实业有限公司 10% 的股权)曾为个体工商户江北区丽的上品焕颜美容院的经营者,江北区丽的上品 焕颜美容院于 2020 年 1 月注销,注销前曾开展美容美甲业务,注销后其业务停 止经营,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部分 员工自愿离职,部分员工由重庆丽的上品商贸有限公司(黄敏担任其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并持有其 50%股权)承接,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8)北京伟德沃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曾持有北京伟德沃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4.32%的 股权,北京伟德沃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注销,注销前无实际开展 业务,不涉及业务分割,相关资产已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均已清算完结,注销前 未聘用员工,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存在争议及纠纷。
上述相关主体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主体注销不影响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相关主体停止经营后承接其业务的新主体或相关关联自然人离职后与发 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相关注销的关联方注销前已无实际业务或注销后其业务均已停止经营业务, 不存在承接其业务的新主体。相关转让的关联方及关联自然人离职后的关联方与 发行人的业务、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转让的关联方
| 序号 | 转让的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转让后与发行人是否 有业务、资金往来 |
|---|---|---|---|
| 1 | 北京昆鸿隆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张荣明于2020年6月前曾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高丽平曾在2020年6月前任 其执行董事; |
无 |
| 2 | 苏州卓越猎阳者光 伏电力有限公司 |
苏州爱慕曾在2018年8月前持有其40% 的股权 |
是 |
| 3 | 宁夏万商大集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
张荣明曾在2020年11月前持有其20%的 份额 |
无 |
| 4 | 江苏三荣机电工程 有限公司 |
张荣明之弟张荣文曾在2018年3月前持 有其45%的股权; 张荣明之弟张荣泉曾在2017 年5 月前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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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转让的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转让后与发行人是否 有业务、资金往来 |
|---|---|---|---|
| 有其55%的股权 | |||
| 5 | 苏州优达康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 |
张荣明之弟张荣龙2020年5月之前曾持 有其40%的股权 |
无 |
| 6 | 北京金名嘉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8年8月前 持有其90%的股权 |
无 |
| 7 | 北京海问咨询有限 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8年6月前 持有其9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
无 |
| 8 | 西平领秀服饰物联 网有限公司 |
曾在报告期内持有发行人之孙公司西平 爱慕30%股权的关联方郑州领秀服饰有 限公司在2020年5月前持有其99%的股 权 |
是 |
| 9 | 郑州领秀 | 曾持有发行人之孙公司西平爱慕30%的 股权,于2020年11月将所持30%股权 转让给苏州爱慕 |
无 |
| 10 | 爱慕客栈 | 张荣明于2020年12月前曾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张荣明之妹的配偶王建华 现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荣明之妹 的女儿王颖婷现持有其100%的股权 |
是 |
(2)关联自然人离职的关联方
| 序号 | 关联自然人离职的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自然人离职后与 发行人是否有业务、 资金往来 |
|---|---|---|---|
| 1 | 重庆海外旅业(旅 行社)集团有限公 司 |
张荣明曾在2017年4月前担任其董事 | 无 |
| 2 | 众应互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史克通曾在2019年9月 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
无 |
| 3 | 重庆广电数字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史克通曾在2019 年11 月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
无 |
| 4 | 王府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9年12月 前担任其独立董事; 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董安生(于2020 年1月离任)曾在2019年12月前担任 其独立董事 |
是 |
| 5 | 深圳市海问运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17年12月 前担任其董事长 |
无 |
| 6 | 北京中外名人文 化传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龙涛曾在2020年6月前 担任其独立董事 |
无 |
| 7 | 大唐顺通物联网 投资(北京)有限 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孙刚曾在2020年6月前 担任其董事 |
无 |
| 8 | 华数传媒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
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董安生(于2020 年1月离任)曾在2020年5月前担任其 独立董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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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自然人离职的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自然人离职后与 发行人是否有业务、 资金往来 |
|---|---|---|
| 晴禾景田 | 张荣明曾在2021 年1 月前担任其董事 | 无 |
| 北京北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
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董安生(于2020 年1月离任)曾在2020年10月前担任 其独立董事 |
无 |
| 上海新黄浦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董安生(于2020 年1月离任)曾在2021年1月前担任其 独立董事 |
无 |
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三荣机电、王府井集团、西平领秀服饰 物联网有限公司及爱慕客栈在转让或关联自然人离职后,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发生相关交易。上述四家企业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如下:
①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交易内容为发行人的子公司 向其采购光伏电力,交易原因主要是公司苏州生产基地 2018 年起引入了光伏供 电,更有利于节能环保。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锦浪科技 (300763.SZ)的子公司,主营光伏发电业务,发行人向其支付的电价系双方在 市电电价基础上友好协商确定的,是双方基于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约定的商业安 排,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 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总 成本的比 重 |
金额 | 占营业总 成本的比 重 |
金额 | 占营业总 成本的比 重 |
||
| 苏州猎阳 | 采购光伏电力 | 98.17 | 0.03% | 89.58 | 0.03% | 88.70 | 0.03% |
②三荣机电
三荣机电与发行人的交易内容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其采购空调及安装维 修服务,交易原因系其提供的空调及安装维修服务可以满足发行人的采购需求, 且响应及时,报价合理,交易定价与市场可比价格相比无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 允。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 关联交易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30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称 | 内容 | 金额 | 占营业总 成本的比 重 |
金额 | 占营业总 成本的比 重 |
金额 | 占营业总 成本的比 重 |
|---|---|---|---|---|---|---|---|
| 三荣机电 | 采购空调 及安装维 修服务 |
32.50 | 0.01% | 11.93 | 0.00% | 14.02 | 0.01% |
③王府井集团
王府井集团被认定为关联方系因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董安生(2020 年 1 月离任)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王府井 集团的独立董事,从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方。王府井集团与发行人的主要交易内容 为发行人以联营或租赁物业方式进驻王府井集团旗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而产生 的销售收入,以及支付的相应商场费用和租赁费用。王府井集团是国内知名专注 于百货业态的连锁零售企业,交易原因系正常商业合作,交易定价与市场可比价 格相比无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 方名 称 |
关联交易内 容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 总收入 /成本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收入 /成本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收入 /成本 的比重 |
||
| 王府 井集 团 |
产品销售 | 9,989.83 | 2.97% | 11,446.83 | 3.45% | 11,461.16 | 3.68% |
| 商场费用 | 484.07 | 0.17% | 468.66 | 0.16% | 409.67 | 0.16% | |
| 门店租赁 | 29.60 | 0.01% | 25.39 | 0.01% | - | - |
④西平领秀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
西平领秀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交易内容为发行人向其采购零星 加工服务,并向其租赁厂房,交易原因系发行人 2018 年底新设西平生产基地, 发行人在当地向西平领秀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租赁了厂房,同时,在西平生产基 地产能未完全达产时向其采购了零星加工服务,随着西平工厂逐渐达产,公司已 停止向其采购该服务。该等交易的价格均系双方合理商业谈判而定,交易定价与 市场可比价格相比无重大差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 容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
金额 | 占营业总 成本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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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的比重 | 的比重 | 重 | |||||
|---|---|---|---|---|---|---|---|
| 西平领秀服 饰物联网有 限公司 |
采购加工服 务 |
40.11 | 0.01% | 185.89 | 0.06% | 26.87 | 0.01% |
| 厂房租赁 | 49.14 | 0.02% | 49.14 | 0.02% | - | - |
⑤爱慕客栈
爱慕客栈位于苏州黎里古镇,是一家江南水乡建筑风格的酒店,发行人向爱 慕的会员提供了在爱慕客栈住宿相关的福利。爱慕客栈与发行人的交易内容主要 为发行人向其采购餐饮住宿等服务。此外,发行人就爱慕客栈中展示爱慕产品的 “鉴馆”对外的零星销售向其支付了服务费,发行人还曾向爱慕客栈提供用车服 务。上述交易与发行人的会员活动等正常的市场推广活动有关,交易定价与市场 可比价格相比无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 方名 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 总收入/ 成本的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收入 /成本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收入 /成本 的比重 |
||
| 爱慕 客栈 |
采购餐饮住宿 服务 |
28.03 | 0.01% | 409.18 | 0.14% | - | - |
| 销售服务费 | - | - | 0.46 | 0.00% | - | - | |
| 提供用车服务 | 2.45 | 0.00% | 3.88 | 0.00% | - | - |
综上所述,上述转让或关联自然人离职的关联方中,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三荣机电、王府井集团、西平领秀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及爱慕客栈 在转让或关联自然人离职后,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其他关 联方转让或关联自然人离职后,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上述业务及资金往来均出于真实商业目的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的情况。
(十一)苏州荣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 情形
发行人董事长张荣明之弟张荣龙持有苏州荣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荣氏”)100%股权,苏州荣氏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苏州荣氏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成立后曾从事过装饰装潢业务,未从事过服
31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饰生产、销售等与发行人同类或类似的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苏州荣 氏除向苏州爱慕出租一处房产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
1 、苏州荣氏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对发行人
-
独立性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苏州荣氏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苏州荣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724441573M |
| 法定代表人 | 沈建红 |
| 住所 | 平望镇莺湖桥堍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300 万元 |
| 经营范围 | 服饰辅料、服装机械生产、加工、销售;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潢 工程、水电工程、管道工程的安装、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业务 | 除向发行人之子公司苏州爱慕出租一处房屋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 执行董事沈建红,监事张成 |
苏州荣氏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对发行人独立 性不存在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历史沿革
2000 年 12 月,苏州荣氏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张荣龙持有 75% 的股权、王惠忠持有 15%的股权、钱国忠持有 10%的股权。2015 年 2 月,钱国 忠、王惠忠将持有的苏州荣氏全部股权转让给张荣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张 荣龙持有苏州荣氏 100%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苏州荣氏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更。苏州荣氏 在历史上不存在曾为发行人股东或曾经为发行人附属公司的情况,其在历史沿革 方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2)资产
发行人子公司苏州爱慕向苏州荣氏租赁一处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的房 产作为门店,上述交易系具有合理商业逻辑的业务安排,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 性的情形。发行人与苏州荣氏之间不存在共用生产系统、配套设施、土地、厂房、 机器设备、专利的情形。苏州荣氏在资产方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31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人员方面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苏州荣氏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亦不存 在在苏州荣氏领薪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苏州荣氏中兼职。发行人和苏 州荣氏均独立招聘和使用各自的员工,不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形。发行人独立为员 工支付工资,不存在由苏州荣氏代管、代付工资的情形。苏州荣氏在人员方面不 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4)业务方面
发行人已根据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应职能部门并配备人员,拥有独立完 整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苏州荣氏与发行人不存在资源共享、合 作开发的情形,发行人的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均独立于苏州荣氏, 苏州荣氏在业务方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5)技术方面
苏州荣氏未拥有任何专利,发行人与苏州荣氏不存在专利技术、核心技术人 员混用及技术依赖的情况,苏州荣氏在技术方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 形。
(6)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 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 户,与苏州荣氏不存在共用银行账户或财务人员混同的情况,苏州荣氏在财务方 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苏州荣氏交易或资金往来,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 应商重叠等情况,以及发行人未来收购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苏州荣氏的业务往来主要是租赁其一处房产用于门店经 营。发行人与苏州荣氏的交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的销售渠道、主要客户、供应商与苏州荣氏不存在重叠的情况,发行 人亦无收购苏州荣氏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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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 收入的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收入的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收入的 比重 |
||
| 王府井集团(注) | 产品销售 | 9,989.83 | 2.97% | 11,446.83 | 3.45% | 11,461.16 | 3.68% |
| 北京北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 |
产品销售 | - | - | - | - | 16.67 | 0.01% |
| 沈阳东升华美商 贸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616.93 | 0.18% | 597.74 | 0.18% | 601.84 | 0.19% |
| 重庆丽的上品商 贸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71.34 | 0.05% | 233.06 | 0.07% | 263.10 | 0.08% |
| 渝中区雯绮雅南 内衣生活馆 |
产品销售 | 277.15 | 0.08% | 402.41 | 0.12% | 421.82 | 0.14% |
| 爱慕郡是 | 产品销售、 代工服务等 |
2,123.45 | 0.63% | 2,501.49 | 0.75% | 2,460.44 | 0.79% |
| 平何(北京)贸易 有限公司 |
代工服务、 仓储服务等 |
- | - | 14.31 | 0.00% | 30.21 | 0.01% |
| 爱慕投资 | 物业服务等 | 33.66 | 0.01% | 9.67 | 0.00% | 11.40 | 0.00% |
| 合计 | 13,212.37 | 3.93% | 15,205.51 | 4.58% | 15,266.64 | 4.90% |
注 1: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董安生(2020 年 1 月离任)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王府井集团的独立董事。因此,报告期内王府井集团认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 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中数据为 0.00%表示该比例低于 0.01%。
报告期内,公司与王府井集团的关联销售是公司以联营方式进驻王府井旗下 百货商场而产生的销售收入,双方均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合作条款,交易价格 公允。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关联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且该等关联交 易也均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合作条款,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与王府井集团、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北辰实业”)的关联销售等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的独立董事龙涛和曾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董安生(2020 年 1 月离任)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王府井集 团的独立董事,并且董安生于 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北辰实业之独立 董事。王府井集团是国内知名专注于百货业态的连锁零售企业,北辰实业是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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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综合地产品牌企业,旗下有百货商业资产,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与沈阳东升华美商贸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交易主要是沈阳东 升华美商贸有限公司系公司经销商,其实际经营人邱东升是公司监事卜才友之弟 媳。沈阳东升华美商贸有限公司自 2002 年起成为公司的经销商,并保持合作至 今。公司一般通过经销模式拓展三线及以下城市的业务,沈阳东升华美商贸有限 公司主要负责辽宁盘锦市的经销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与重庆丽的上品商贸有限公司和渝中区雯绮雅南内衣生活馆 的关联销售交易主要是该客户在重庆解放碑和重庆星光 68 广场长期代销公司的 产品,其实际经营人黄敏为公司之孙公司重庆女人会的少数股东。黄敏自 1998 年起成为公司的客户,并曾同时与安莉芳、曼妮芬、华歌尔等知名内衣品牌直接 合作,后逐步聚焦于同爱慕股份的合作,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与爱慕郡是存在关联销售交易。爱慕郡是日本知名上市公司 日本郡是(3002.T)的控股子公司,日本郡是旗下拥有的内衣品牌 GUNZE 已连 续数年位居日本前五大内衣品牌,是在日本内衣界具有相当行业地位的公司。公 司本着友好合作、增进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的目的,成为爱慕郡是的股东。公司 与爱慕郡是的关联销售交易中,大部分是爱慕郡是因借助于公司相对成熟的供应 链体系而向公司寻求郡是自有品牌 BODY WILD (宝迪威德)等品牌产品的代 工服务,从而形成公司对爱慕郡是的产品销售。这主要因为日本郡是对爱慕郡是 的定位系日本郡是在中国的销售业务公司,无生产业务,因而借助于爱慕股份的 供应链资源优势进行产品定制采购。公司还存在向爱慕郡是销售零星自有品牌产 品的情形,主要是公司品牌的产品借助于爱慕郡是的渠道实现销售,但规模较小, 各期均低于 100 万元,从而形成爱慕郡是对公司产品的零星采购。此外,因爱慕 郡是的宝迪威德产品借助于公司的销售渠道资源形成销售,公司向爱慕郡是收取 一定管理服务费。前述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与平何(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爱慕投资分别存在零星销售 交易,各期交易额均低于 31 万元,主要是公司曾向平何(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的零星服饰代工业务及仓储租赁业务、向爱慕投资提供的零星物业管理服 务。前述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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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的比重 |
||
| 爱慕郡是 | 采购宝迪威德 品牌产品 |
3,119.21 | 1.06% | 3,016.33 | 1.03% | 3,248.87 | 1.23% |
| 平何(北京)贸 易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 | 103.03 | 0.04% | 25.60 | 0.01% | 60.26 | 0.02% |
| 吴江鑫旺塑料 制品厂 |
采购产品 | 50.45 | 0.02% | 68.15 | 0.02% | 103.38 | 0.04% |
| 苏州卓越猎阳 者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注) |
采购光伏电力 | - | - | 64.69 | 0.02% | 88.70 | 0.03% |
| 游园惊梦(苏 州)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 |
采购昆曲演 出、活动策划 等服务 |
12.59 | 0.00% | 192.16 | 0.07% | 63.37 | 0.02% |
| 西平领秀服饰 物联网有限公 司 |
采购加工服务 | 40.11 | 0.01% | 185.89 | 0.06% | 26.87 | 0.01% |
| 吴江区平望镇 慕明湖景餐厅 |
采购餐饮服务 | 93.11 | 0.03% | 109.71 | 0.04% | 77.94 | 0.03% |
| 苏州金立惠装 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 |
采购装修服务 | 493.40 | 0.17% | 2,106.47 | 0.72% | 1,789.94 | 0.68% |
| 苏州市臻德成 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采购装饰灯片 | 93.57 | 0.03% | 673.08 | 0.23% | 605.17 | 0.23% |
| 王府井集团 (注) |
商场费用 | 484.07 | 0.17% | 468.66 | 0.16% | 409.67 | 0.16% |
| 北京北辰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
商场费用 | - | - | - | - | 1.33 | 0.00% |
| 合计 | 4,489.55 | 1.53% | 6,910.76 | 2.35% | 6,475.49 | 2.46% |
注 1: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爱慕曾在 2018 年 8 月前持有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 40%的股权,在股权转让 12 个月后(2019 年 9 月起),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不再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故 2019 年度与其关联交易的统计区间为 1-8 月。
注 2: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董安生(2020 年 1 月离任)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王府井集团的独立董事。因此,报告期内王府井集团认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 3:“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中数据为 0.00%则表示该比例低于 0.01%。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较小,且上述关联交易 均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合作条款,交易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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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爱慕郡是、平何(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存在采购交易,主 要因为爱慕郡是自有品牌宝迪威德等内衣产品和平何(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自有 品牌 PH15 等女装产品在公司的销售渠道形成了最终销售,从而形成公司向爱慕 郡是、平何(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的产品采购,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与吴江鑫旺塑料制品厂存在少量采购交易,各期采购规模基 本在 100 万元以下。吴江鑫旺塑料制品厂从事内衣辅料之一胶骨的生产,因而公 司与之存在少量采购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与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存在光伏电量采购交 易,各期采购规模均在 100 万元以下,主要是公司苏州生产基地 2018 年起引入 了光伏供电,更有利于节能环保,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曾向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少量昆曲演出 及活动相关服务,主要系用于组织爱慕会员活动,增加公司品牌在会员群体中的 文化影响力。游园惊梦(苏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的“游园惊梦昆曲体验馆” 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昆曲的物化保护基地,与公司“创造美•传递爱”的企业 使命契合,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曾向西平领秀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采购零星加工服务,主要 因公司 2018 年底新设西平生产基地,产能未完全达产时采购了零星加工服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随着西平工厂逐渐达产,公司已停止向关联方采购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曾向吴江区平望镇慕明湖景餐厅采购少量餐饮服务,主要是 该餐厅与公司苏州基地相邻,因公司商务接待等而存在少量餐饮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向苏州金立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装修服务,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其主要负责公司位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华东区域 门店的装修,是经公司装修监理部门考核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之一。公司的直营门 店遍布全国,为便于管理并稳定供应商队伍从而保障门店装修质量,在同一区域 内,公司通常会选定合格供应商长期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向苏州市臻德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少量装饰灯片等道 具,用于门店形象展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王府井集团、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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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等支付商场费用的情形,主要因公司直营门店在商场经营而产生,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
3 、关联租赁
(1)出租房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其他 业务收 入的比 重 |
金额 | 占其他 业务收 入的比 重 |
金额 | 占其他 业务收 入的比 重 |
||
| 爱慕郡是 | 租赁办公 | 29.89 | 1.47% | 32.84 | 1.85% | 32.84 | 2.61% |
| 爱慕投资 | 租赁办公 | 0.92 | 0.05% | 0.92 | 0.05% | 0.92 | 0.07% |
| 北京今盛泽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 | - | - | 0.92 | 0.05% | 0.92 | 0.07% |
| 美山子科技 | 租赁办公 | 0.92 | 0.05% | 0.92 | 0.05% | 0.92 | 0.07% |
| 合计 | 31.72 | 1.56% | 35.59 | 2.01% | 35.59 | 2.83% |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出租金额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且上述关联交 易均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协议条款,租金参考房屋附近区域类似房屋的租金水 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2)租入房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入房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总成本 的比重 |
||
| 王府井集团(注) | 门店租赁 | 29.60 | 0.01% |
25.39 | 0.01% |
- |
- |
| 苏州荣氏服装服饰有 限公司 |
门店租赁 | 40.00 | 0.01% |
40.00 | 0.01% |
40.00 |
0.02% |
| 苏州融兴成实业有限 公司 |
仓库租赁 | - | - |
134.74 | 0.05% |
31.43 |
0.01% |
| 西平领秀服饰物联网 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 49.14 | 0.02% |
49.14 | 0.02% |
- |
- |
| 合计 | 118.74 | 0.04% |
249.28 | 0.08% |
71.43 |
0.03% |
注: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董安生(2020 年 1 月离任)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王府井集团的独立董事。因此,报告期内王府井集团认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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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租入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重较小,且上述关联交易均 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合作条款,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租赁主要是向爱慕郡是出租房产用于其办公经营,爱 慕郡是是日本郡是(3002.T)位于中国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租赁办公场所,与 业务经营相关。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王府井集团租赁门店、向苏州荣氏 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租赁门店,向苏州融兴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仓库、向西平领秀 服饰物联网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情形,均服务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交易金额 较小,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4 、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 708.51 | 694.06 | 731.82 |
注:对于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其离任后的下一年度,不再 将其薪酬纳入统计。
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系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 、零星采购商品
2018 年,公司曾向王府井集团采购少量商品用作公司周年庆典活动的奖品, 共计 147.20 万元。上述交易系为发行人爱慕品牌成立 25 周年庆典活动的顺利举 办而产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2020 年,公司曾向王府井集团采购少量酒 类商品,共计 13.49 万元。
2 、采购空调及安装维修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曾向三荣机电采购空调并接受空调安装和维修服务。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14.02 万元和 1.90 万元。此外,2019 年 4-12 月和 2020 年度,公司与三荣机电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10.03 万元和 32.50 万元。 由于张荣明之弟张荣文于 2018 年 3 月转出其持有的三荣机电 45%的股权,故自 2019 年 4 月起三荣机电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是发行人生产和经营 的支持性活动,服务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合理的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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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相关。
3 、采购餐饮、住宿等服务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向爱慕的会员提供了在爱慕客栈住宿相关的福利, 因而向爱慕客栈采购餐饮住宿等服务,相关费用共计 409.18 万元和 28.03 万元。 爱慕客栈位于苏州黎里古镇,是一家江南水乡建筑风格的酒店。此外,公司在爱 慕客栈中设有展示爱慕产品的“鉴馆”,2019 年公司曾就“鉴馆”对外的零星销 售向爱慕客栈支付了服务费,共计 0.46 万元;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还曾向爱慕 客栈提供用车服务,分别为 3.88 万元和 2.45 万元。上述交易与发行人的会员活 动等正常的市场推广活动有关,服务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合理的交易背景,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4 、采购塑身衣样品
2019 年,公司曾向重庆丽的上品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塑身衣样品,共计 11.33 万元。发行人采购上述样品用于研发目的,服务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备 合理的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5 、活动场地租赁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曾向张荣明租赁房产用作活动场地,各年租金均为 24.00 万元。上述房产位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行人曾租赁上述房产用 于举办员工及会员活动,服务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合理的交易背景,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相关。
6 、员工宿舍租赁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曾向张荣明之弟张荣文租赁房产临时用作员工宿舍, 租金金额分别为 11.61 万元和 2.90 万元。上述交易是发行人为员工提供的正常支 持性活动,服务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合理的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关。
7 、仓库租赁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曾向张荣明之母的外甥王惠忠租赁房产用作仓库, 租金金额为每年 6 万元。此外,2018 年末和 2019 年公司向其支付了相关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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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2.80 万元和 3.96 万元。上述交易与发行人正常的生产、仓储活动有关, 服务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合理的业务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8 、办公用房出租
2018 年,公司曾向平何(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租金金额为 6.11 万元。
上述交易是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办公用房,系相关方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约定 的商业安排,交易金额较小,且具备合理的交易背景。
9 、收购少数股权
2018 年 12 月,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弘华之锦少数股东张雪梅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张雪梅将其持有的弘华之锦 10%股权以 343.3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2020 年 11 月,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爱慕与郑州领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郑 州领秀将其持有的西平爱慕领秀服饰有限公司 30%股权转让给苏州爱慕,由于郑 州领秀此前并未实缴出资,双方同意苏州爱慕不向郑州领秀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10 、零星销售
报告期内,关联方通过零售、团购等渠道零星购买公司的内衣产品或礼品卡, 用途为自用、代他人购买、赠送亲友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零星销售(含 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关联自然人 | 31.26 | 63.62 | 28.81 |
| 关联法人 | 32.50 | 50.09 | 23.09 |
| 合计 | 63.76 | 113.71 | 51.91 |
注: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等。关联法人主要包括爱慕客栈、爱慕投资、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爱慕吴文化(苏 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聚智科技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零星销售的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极小。
上述交易系正常的销售行为,具备合理的业务背景,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
关。
1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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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公司曾向第三方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荣宝拍卖”)支付拍卖 品款 77 万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于当月将上述款项付至公司。
前述资金往来发生的背景主要是发行人曾向荣宝拍卖拍得 4 件家居布艺艺 术品坐垫、门帘等,该等艺术品与公司的高端家居丝绸品牌皇锦的品牌调性和产 品风格高度契合,公司拟用于产品艺术风格借鉴。公司拍得该布艺艺术品后,荣 宝拍卖向公司表示因 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了 2018 年第 42 号令,其无法就 77 万元开具全额销售发票且无法办理退款,因而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荣明协商,决定由张荣明购入该等艺术品,支付该 77 万元至公司,并归属 其个人所有。
12 、关联方资金拆借或往来
(1)资金拆出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资金借出方 | 资金 借入方 |
年份 | 期初余额 | 本期借出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发行人 | 苏州荣德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2018 年 | 11.31 | - | 11.31 | - |
| 2019 年 | - | - | - | - | ||
| 2020 年 | - | - | - | - | ||
| 发行人 | PINGHE FASHION LIMITED |
2018 年 | 1,004.16 | - | 22.92 | 981.24 |
| 2019 年 | 981.24 | - | - | 981.24 | ||
| 2020 年 | 981.24 | - | - | 981.24 | ||
| 发行人 | 平何(北 京)贸易 有限公司 |
2018 年 | - | 179.69 | 14.73 | 164.96 |
| 2019 年 | 164.96 | - | 45.00 | 119.96 | ||
| 2020 年 | 119.96 | - | 119.60 | 0.36 | ||
| 发行人 | 张惠珍 (注) |
2018 年 | 7.00 | - | 7.00 | - |
| 2019 年 | - | - | - | - | ||
| 2020 年 | - | - | - | - | ||
| 发行人 | 王建华 (注) |
2018 年 | - | 5.72 | 2.56 | 3.16 |
| 2019 年 | 3.16 | - | 3.16 | - | ||
| 2020 年 | - | - | - | - |
注:张惠珍(已故)是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妹,王建华是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妹夫。 (2)资金拆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入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资金借出方 | 资金借入方 | 年份 | 期初余额 | 本期借入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张荣明、 | 发行人 | 2018 年 | 100.00 | -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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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借出方 | 资金借入方 | 年份 | 期初余额 | 本期借入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爱慕投资 | 2019 年 | - | - | - | - | |
| 2020 年 | - | - | - | - | ||
| 黄敏 | 发行人 | 2018 年 | 25.00 | - | - | 25.00 |
| 2019 年 | 25.00 | - | 25.00 | - | ||
| 2020 年 | - | - | - | - |
(3)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说明
①2017 年与张荣明、爱慕投资拆借大额资金的原因、用途、利息情况
2016 年,张荣明及爱慕投资曾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未归还的情形,同时发 行人亦存在未支付给张荣明及爱慕投资的应付股利款和未归还张荣明及爱慕投 资因支持爱慕股份的发展而向公司借出的款项。因此,发行人于 2016 年以应付 张荣明及爱慕投资的股利款抵偿张荣明及爱慕投资向发行人拆入的资金。2017 年初,发行人尚存在应付张荣明及爱慕投资早年因支持公司发展而向发行人借出 的款项 486.51 万元。
2017 年,发行人与张荣明及爱慕投资产生的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形,除少量 临时拆借外,主要是爱慕投资 2017 年年度汇算清缴需就上年股利分配事项向当 地税务局申请免税备案,而 2016 年发行人并未实际支付爱慕投资股利款,发行 人及爱慕投资认为,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免税备案材料需提供股 利资金实付凭据,因而产生了大额资金的收付。
单位:万元
| 时间 | 发行人收 到的款项 |
发行人支 付的款项 |
月末发行人应 付张荣明及爱 慕投资的余额 |
拆借资金用途、资金来源 | |
|---|---|---|---|---|---|
| 2017年1月 | 370.00 | 370.00 |
486.51 |
爱慕投资因临时资金需求,向发行人借 入370 万元并于5 日后归还该等款项,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 2017年2月 | 2,500.00 | 2,477.64 |
508.87 |
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向爱慕投资支付了部 分2016年股利款,爱慕投资于次日还回, 形成了资金拆借 |
|
| 2017年4月 | 50.00 | - |
558.87 |
张荣明及爱慕投资为支持发行人业务发 展而向公司借出的款项 |
|
| 2017年5月 | - | 436.51 |
122.36 |
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偿还对张荣明、爱慕 投资的部分欠款 |
|
| 2017年6月 | 7,709.12 | 5,230.14 |
2,601.34 |
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向爱慕投资支付了剩 余部分的2016年股利款,爱慕投资于次 日归还,形成了资金拆借 |
|
| 2017年11月 | - | 317.40 |
2,283.94 |
发行人清理关联往来,以自有资金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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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发行人收 到的款项 |
发行人支 付的款项 |
月末发行人应 付张荣明及爱 慕投资的余额 |
拆借资金用途、资金来源 |
|---|---|---|---|---|
| 对张荣明、爱慕投资的欠款 | ||||
| 2017年12月 | - | 2,183.94 |
100.00 |
发行人清理关联往来,以自有资金偿还 对张荣明、爱慕投资的欠款 |
| 2018年1月 | - | 50.00 |
50.00 |
发行人清理关联往来,以自有资金偿还 对张荣明、爱慕投资的欠款 |
| 2018年9月 | - | 50.00 |
- |
发行人清理关联往来,以自有资金偿还 对张荣明、爱慕投资的欠款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与张荣明、爱慕投资的资金拆借各月末均为发行人占用 张荣明、爱慕投资款项。张荣明、爱慕投资未就发行人占用其款项而收取利息或 资金占用费。
②其他关联资金拆借原因、利息、用途情况
发行人除上述与张荣明、爱慕投资的关联资金拆借款项外,还存在少量其他 拆借款项。
A、美山子科技
美山子科技因临时资金需求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从发行人处拆入 2,000 万元, 后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归还 2,000 万元。发行人未就上述款项计息。
B、PINGHE FASHION LIMITED
PINGHE FASHION LIMITED 为发行人之联营公司,曾经的业务为高端定制 女装业务,并曾在伦敦时装周成功举办过品牌秀。2017 年及以前,公司为支持 PINGHE FASHION LIMITED 的业务发展,通过为其垫付营运资金的方式形成向 PINGHE FASHION LIMITED 的拆出款项。由于该公司经营无起色,公司 2017 年逐步停止对 PINGHE FASHION LIMITED 的资金支持,并就期末应收款项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0 年末,PINGHE FASHION LIMITED 尚欠发行人 981.24 万元,且已无实际业务。发行人未就上述款项计息。
C、北京市朝阳区艾蒙时尚艺术培训学校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前曾持有北京市朝阳区艾蒙时尚艺术培训学校 70%的举 办者权益,于 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期间曾持有其 5%的举办者权益。2017 年及以前,公司为支持该学校的教学发展,向其借出 300 万元,并就期末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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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0 年末,北京市朝阳区艾蒙时尚艺术培训学校尚 欠发行人 300 万元,且无力偿还。发行人未就上述款项计息。
D、其他零星拆借
公司于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曾存在其他小额零星关联往来的情形,并于 2019 年末清理完毕。发行人未就上述零星拆借款项计息。
③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对包括上述资金拆借在内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 交易进行审议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有关交易确 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 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 形”。
④关于资金拆借是否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 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说明
根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 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 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 号)的要求,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 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但鉴于上 述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系双方基于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发 生,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出借资金均来源于各方自有资金,且各方出借资 金均不以盈利为目的,相关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述资金拆借 所涉资金不存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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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贷款的情形,发行人借款时不存在故意占有、不予归还的主观意图,发行人 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发行 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⑤整改措施、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和执行情况、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形,为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维护发行人的利益和资金安全,发行人采取并完善了以下内部 控制措施:
A、发行人制定了《集团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授权审批管理制度》等内控 制度,对发行人资金支付和管理流程等事项进行规范;
B、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 联交易实施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决 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C、发行人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进行了严 格规范,并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的职责和责 任追究措施;
D、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美山子科 技、爱慕投资均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关联交易定价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
E、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承诺:“发行人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前存在资金拆借行为,若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本人将代其承担相应的全部 费用,或在其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 给发行人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 、应收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应收项目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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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王府井集团(注) | 应收账款 | 216.05 | 344.10 | 381.36 |
| 其他应收款 | 63.27 | 55.26 | 51.51 | |
| 预付账款 | 1.35 | 4.61 | - | |
| 北京北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 | 0.50 | 0.50 |
| 爱慕郡是 | 应收账款 | 55.02 | 67.05 | 183.42 |
| PINGHE FASHION LIMITED |
其他应收款 | 981.24 | 981.24 | 981.24 |
| 平何(北京)贸易 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 | 6.93 |
| 其他应收款 | 0.36 | 127.58 | 164.96 | |
| 扬州邮都园农业 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 | 12.44 |
| 王建华(注) | 其他应收款 | - | - | 3.16 |
| 张荣文(注) | 预付账款 | - | 11.61 | - |
| 王惠忠(注) | 预付账款 | - | - | 3.00 |
| 西平领秀服饰物 联网有限公司 |
预付账款 | - | 2.43 | - |
| 美山子科技 | 其他应收款 | - | 0.96 | - |
| 杭州图加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 | 9.93 |
注 1: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董安生(2020 年 1 月离任)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王府井集团的独立董事。因此,报告期内王府井集团认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 2:王建华是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妹夫,张荣文是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弟,王惠忠是 公司董事长张荣明之母的外甥。
2 、应付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应付项目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爱慕郡是 | 应付账款 | 539.57 | 481.05 | 665.40 |
| 其他应付款 | - | 25.18 | 0.10 | |
| 平何(北京)贸易 有限公司 |
应付账款 | - | - | 7.76 |
| 吴江鑫旺塑料制 品厂 |
应付账款 | 3.44 | 65.63 | 21.29 |
| 沈阳东升华美商 贸有限公司 |
预收账款 | 44.24 | 6.04 | 19.16 |
| 其他应付款 | 11.50 | 29.76 | 17.96 | |
| 三荣机电 | 其他应付款 | 28.83 | 28.81 | 28.81 |
| 黄敏 | 其他应付款 | - | - | 25.00 |
| 苏州荣氏服装服 饰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 | 0.07 |
| 吴江区平望镇慕 明湖景餐厅 |
其他应付款 | - | 0.15 | 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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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苏州卓越猎阳者 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 |
其他应付款 | 56.73 | - | 30.21 |
| 西平领秀服饰物 联网有限公司 |
应付账款 | 22.14 | - | - |
| 其他应付款 | 26.78 | - | 8.00 | |
| 杭州图加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 | 5.25 |
| 苏州金立惠装饰 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 |
其他应付款 | 433.11 | 366.29 | 390.96 |
| 苏州市臻德成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17.12 | 1.77 |
-
注 1:张荣明之弟张荣文于 2018 年 3 月转出其持有的三荣机电 45%的股权,故自 2019
-
年 4 月起三荣机电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注 2:公司之子公司苏州爱慕曾在 2018 年 8 月前持有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 40%的股权,在股权转让 12 个月后(2019 年 9 月起),苏州卓越猎阳者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不再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与公司关联交易金额曾高于 500 万元的交易的公允性情况如下:
1 、王府井集团
公司与王府井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允。王府井集团之所以被认定为关联方,系 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和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董安生(2020 年 1 月离任)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王府井集团的独立董事。公司与王府井集团的交易公允,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 、沈阳东升华美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与沈阳东升华美商贸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允。沈阳东升华美商贸有限 公司系公司的经销商,其提货折扣率与公司经销商平均提货折扣率水平基本一 致,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3 、爱慕郡是
公司与爱慕郡是的关联交易公允。爱慕郡是的控股股东为日本知名上市公司 日本郡是(3002.T),交易价格系由公司与爱慕郡是的日方管理层基于公平原则 协商确定,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4 、苏州金立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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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苏州金立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允。公司向苏州金立 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门店装修服务。公司设有装修监理部门负责对装修 报价进行比价、核价,公司的装修监理部门对于各门店的具体的柜体、灯箱、形 象墙、吊灯、射灯等具体装修细项均制定了参考价格,公司会依据参考价格情况, 对装修供应商的具体报价进行核价,以确保公司装修支出控制在合理的市场水 平。公司与苏州金立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对关联方 的利益输送。
5 、苏州市臻德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与苏州市臻德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允。公司向苏州市臻德 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装饰灯片等道具,用于门店形象展示。公司与苏州市臻 德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与公司采购同类灯片的第三方供应商的价格 水平基本一致,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 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应当主动申请 回避。关联股东不主动申请回避时,其他知情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股东大会在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名单,说明是否 参与投票表决,并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方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 的比例后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 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 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 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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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应当主动申请 回避。关联股东不主动申请回避时,其他知情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股东大会在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名单,说明是否 参与投票表决,并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方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 的比例后进行投票表决。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 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 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 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 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 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 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 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董事会在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该关联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 议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会议主持人明确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关系,并宣布关联董事 回避,并由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三)董事会就关联事项 形成决议须由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关联董事未就关联事项按以上程 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或回避,董事会有权撤销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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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职能 部门向董事长及董事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 据和对交易各方的影响做出详细说明,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办公室按照额度权限履 行相应程序。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 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 生的交易(本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关联人单纯减免本公司义务的债务、关联人为 本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因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 达成的关联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易的特别 权利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独立董事须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 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 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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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关联股东不主动申请回避时,其他知情股东有权要求其回避。股东大会在审议有 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宣布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名单,说明是否参与投 票表决,并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方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后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是否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 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是否回避,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是 否发表不同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公司章程》相符,具体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认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 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独立意见,其认为:“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有关交易确 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 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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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 同意见。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预计于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
为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美山子科技、爱慕投资做出以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关联方/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及相关管理制 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 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 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不 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本人将促使本人控制及关联的企业/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控制的企业遵守上 述承诺,如本人或本人控制及关联的企业/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违反 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 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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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企业作为发行人 5%以上股东期间,上 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 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尽最大努力 减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 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 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公 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 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保证不 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 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在作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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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有 7 名董事,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期间 |
|---|---|---|
| 张荣明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高丽平 | 董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郑崝 | 董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宋玉惠 | 董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孙刚 | 独立董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龙涛 | 独立董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史克通 | 独立董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张荣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87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任首都钢铁公司首钢大学教师;1992 年 1 月加 入北京华美时装厂担任厂长,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目前,担任爱 慕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高丽平女士: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香 港中文大学金融 MBA。1983 年 12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北京自动化仪表五厂总 账会计;1993 年 3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北京王码电脑总公司会计主管;1995 年 8 月加入北京爱慕制衣厂,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主要负责财务方 面工作。目前,担任爱慕股份的董事。
郑崝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首钢总公司助理工程师;1996 年 9 月加入北京爱慕制 衣厂,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主要负责人力资源方面工作。目前, 担任爱慕股份董事、党委书记。
宋玉惠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1988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华歌尔中国时装 有限公司商品部部长;2000 年 1 月加入爱慕股份,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 慕股份,历任爱慕股份研发总监、产品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2017 年 5
33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爱慕股份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董事。
孙刚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北京朝阳税务局副科长、北京龙州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北京中伦信会计师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4 年 11 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 北京中贸华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7 年 5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 独立董事。
龙涛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毕马威会计公司纽约分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股票发行审查委员会委员、中港证券小组中方会计专家组成员、王府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7 年 5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独立董事。
史克通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职员;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北京市京都 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 合伙人。现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独立董事,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国资 委任命)等职务。2020 年 1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现有 3 名监事,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并设监事会 主席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期间 |
|---|---|---|
| 吴晓平 | 监事会主席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孙薇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卜才友 | 监事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吴晓平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年 4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日本太平洋水泥株式会社职员;2000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先后任爱慕有限、爱慕股份总裁办主任。2018 年 8 月至今,任爱慕股
33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份子公司弘华之锦总经理。目前,担任爱慕股份监事会主席。
孙薇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5 年 7 月加入北京爱慕制衣厂,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任采 购部经理、北京办事处业务员、材料开发经理、爱慕股份子公司总经理等。目前, 担任爱慕股份监事,爱慕越南海外基地筹备组组长。
卜才友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91 年 4 月,任沈阳师范学院科员;1991 年 4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 辽宁省教师培训中心科长;1999 年 8 月加入北京爱慕制衣厂,其后主要工作及 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任沈阳办事处经理、东北区总经理、销售总监等。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爱慕股份副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 监事、首席商务运营官。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具体情 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期间 |
|---|---|---|
| 张荣明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杨彦 | 副总经理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 何林渠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 |
张荣明先生:简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 “(一)董事会成员”。
杨彦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加入爱慕股份后,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任爱慕形象设计 师、推策划专员、爱慕媒介公关部经理、爱慕先生营销部经理、爱慕营销部经理、 爱慕品牌部副总监、总监、弘华之锦总经理等。2017 年 12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 副总经理。
何林渠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经理;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4
33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职于爱慕有限投资管理部;2017 年 5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董事会秘 书,2017 年 12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 6 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
| 刘剑宇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 秦晓霞 | 首席设计师 |
| 宋俊兰 | 首席工艺师 |
| 王海玲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 许彦贞 | 首席设计师 |
| 张虹宇 | 首席设计师 |
刘剑宇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职于东华大学恒逸研究院,从事面料开发工 作;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纺织信息中心,从事海外市场营销 工作;2005 年 11 月加入爱慕有限,历任材料开发主管、材料开发部经理、材料 开发部总监、首席研究员、研发中心联席总监等。2020 年 4 月至今,任爱慕股 份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秦晓霞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2 月加入北京华美时装厂,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任设计师、 La Clover 首席设计师、技术总监、兰卡文事业部总经理、技术总监、首席设计 师、北京华美丽总经理等。2020 年 4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首席设计师。
宋俊兰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 年加入北京华美时装厂,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任打样员、工艺 师、高级工艺师、技术部经理、首席工艺师等。2010 年 1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 首席工艺师。
王海玲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加入爱慕有限,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任研究员、设计师、 企划师、产品总监、企划部经理、高级趋势研究员、研发中心副总监、研发中心 联席总监等。2020 年 4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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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许彦贞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5 月加入北京爱慕制衣厂,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任设计师、 高级设计师、首席设计师等。2010 年 2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首席设计师。
张虹宇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4 年 9 月加入北京华美时装厂,其后主要工作及任职均在爱慕股份,历 任设计师、产品企划经理、爱慕品牌首席设计师、设计总监、研发总监、首席设 计师等。2020 年 4 月至今,任爱慕股份首席设计师。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在发行人所任职务 | 直接持股数额(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
| 张荣明 | 董事长、总经理 | 163,323,229 | 45.37% |
上述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公司 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 间接持股比 例 |
||||
|---|---|---|---|---|
| 姓名 | 在发行人所任职务 | 间接持股主体 | 出资额(万元) | |
| 爱慕投资 | 1,592.16 | 18.68% | ||
| 美山子科技 | 142.63612 | 4.37% | ||
| 张荣明 | 董事长、总经理 | 今盛泽爱 | 27.80 | 0.01% |
| 今盛泽优 | 849.016 | 0.40% | ||
| 今盛泽美 | 829.15 | 0.39% | ||
| 高丽平 | 董事 | 美山子科技 | 70.00 | 2.15% |
| 郑崝 | 董事 | 美山子科技 | 18.00 | 0.55% |
| 宋玉惠 | 董事 | 美山子科技 | 33.443485 | 1.02% |
33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间接持股比 例 |
||||
|---|---|---|---|---|
| 姓名 | 在发行人所任职务 | 间接持股主体 | 出资额(万元) | |
| 吴晓平 | 监事会主席 | 今盛泽爱 | 257.2739 | 0.12% |
| 孙薇 | 监事 | 美山子科技 | 16.6194 | 0.51% |
| 卜才友 | 监事 | 美山子科技 | 25.00 | 0.77% |
| 杨彦 | 副总经理 | 今盛泽爱 | 194.10 | 0.09% |
| 何林渠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今盛泽爱 | 97.05 | 0.05% |
| 刘剑宇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今盛泽优 | 19.41 | 0.01% |
| 首席设计师北京华美丽总经 | ||||
| 秦晓霞 | 、 |
美山子科技 | 30.00 | 0.92% |
| 理 | ||||
| 宋俊兰 | 首席工艺师 | 今盛泽优 | 155.28 | 0.07% |
| 王海玲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今盛泽优 | 194.0977 | 0.09% |
| 许彦贞 | 首席设计师 | 今盛泽优 | 291.15 | 0.14% |
| 张虹宇 | 首席设计师 | 美山子科技 | 30.00 | 0.92% |
| 张荣龙 | 苏州爱慕总经理,张荣明之弟 | 美山子科技 | 90.612842 | 2.78% |
| 苏州爱美纤维副总经理张荣 | ||||
| 王建华 | , |
今盛泽优 | 38.82 | 0.02% |
| 明之妹夫 |
-
注 1:间接持股比例是根据各自然人在间接持股主体的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主体在发行
-
人的持股比例相乘得到。
注 2:间接持股比例数据中 0.00%表示该比例低于 0.01%。
上述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形。除上 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 |
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姓名 | ||||||||
| 直接持 股比例 |
间接持 股比例 |
直接出 资比例 |
间接出 资比例 |
直接出 资比例 |
间接出 资比例 |
直接出 资比例 |
间接出 资比例 |
|
| 张荣明 | 45.37% | 23.86% | 45.37% | 23.84% | 45.37% | 24.87% | 45.87% | 24.31% |
| 高丽平 | - | 2.15% | - | 2.15% | - | 2.15% | - | 2.15% |
| 郑崝 | - | 0.55% | - | 0.55% | - | 0.55% | - | 0.55% |
| 宋玉惠 | - | 1.02% | - | 1.02% | - | 1.02% | - | 1.02% |
| 吴晓平 | - | 0.12% | - | 0.12% | - | 0.09% | - | 0.09% |
| 孙薇 | - | 0.51% | - | 0.51% | - | 0.51% | - | 0.51% |
| 卜才友 | - | 0.77% | - | 0.77% | - | 0.77% | - | 0.77% |
| 杨彦 | - | 0.09% | - | 0.09% | - | 0.09% | - | 0.09% |
| 何林渠 | - | 0.05% | - | 0.05% | - | 0.05% | - | 0.05% |
| 刘剑宇 | - | 0.01% | - | 0.01% | - | 0.01% | - | 0.01% |
33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 |
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姓名 | ||||||||
| 直接持 股比例 |
间接持 股比例 |
直接出 资比例 |
间接出 资比例 |
直接出 资比例 |
间接出 资比例 |
直接出 资比例 |
间接出 资比例 |
|
| 秦晓霞 | - | 0.92% | - | 0.92% | - | 0.92% | - | 0.92% |
| 宋俊兰 | - | 0.07% | - | 0.07% | - | 0.07% | - | 0.07% |
| 王海玲 | - | 0.09% | - | 0.09% | - | 0.01% | - | 0.01% |
| 许彦贞 | - | 0.14% | - | 0.14% | - | 0.14% | - | 0.14% |
| 张虹宇 | - | 0.92% | - | 0.92% | - | 0.92% | - | 0.92% |
| 张荣龙 | - | 2.78% | - | 2.78% | - | 2.78% | - | 2.78% |
| 王建华 | - | 0.02% | - | 0.02% | - | 0.02% | - | 0.02%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 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持股/出资 比例 |
||||
|---|---|---|---|---|
| 姓名 | 在发行人所任职务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
| 爱慕投资 | 1,592.16 | 100.00% | ||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16.89% | ||
| 今盛泽爱 | 4,464.30 | 0.62% | ||
| 今盛泽优 | 4,464.30 | 19.02% | ||
| 今盛泽美 | 3,880.00 | 21.37% | ||
| 游园惊梦(苏州)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
| 500.00 | 60.00% | |||
| 珠海琦铭晟纳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
||||
| 1,000.00 | 20.00% | |||
| 安吉牛角刀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张荣明 | 董事长、总经理 | 100.00 | 31.66% | |
| 桐乡众创永联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0,100.00 | 8.91% | |||
| 北京国通宏易文化创意 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
| 52,000.00 | 3.81% | |||
| 天津睿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
| 145,408.00 | 3.44% | |||
| 苏州彪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注) |
||||
| 308.00 | 33.00% | |||
| 高丽平 | 董事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8.29% |
| 郑崝 | 董事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2.13% |
| 宋玉惠 | 董事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3.96% |
| 北京中贸华天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
||||
| 100.00 | 55.00% | |||
| 孙刚 | 独立董事 | |||
| 中外智库(北京)财税 | 10.00 | 51.00% |
34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持股/出资 比例 |
||||
|---|---|---|---|---|
| 姓名 | 在发行人所任职务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
| 咨询中心 | ||||
| 新华空港投资(吉林) 有限公司(注) |
||||
| 10,000.00 | 10.00% | |||
| 北京中砝正信管理顾问 有限公司(注) |
||||
| 30.00 | 30.00% | |||
| 西藏杰康酵母科技有限 公司 |
||||
| 13,900.00 | 0.22% | |||
| 上海杰隆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 |
||||
| 12,750.00 | 0.26% | |||
| 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500.00 | 10.00% | |||
| 北京伟航新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 |
||||
| 2,100.00 | 23.81% | |||
| 龙涛 | 独立董事 | 北京森瑞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75.00% |
| 海问联合(北京)国际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
| 500.00 | 10.00% | |||
| 京健科健康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
||||
| 708.6919 | 5.50% | |||
| 吴晓平 | 监事会主席 | 今盛泽爱 | 4,464.30 | 5.76% |
| 孙薇 | 职工代表监事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1.97% |
| 卜才友 | 监事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2.96% |
| 杨彦 | 副总经理 | 今盛泽爱 | 4,464.30 | 4.35% |
| 财务总监董事会 | ||||
| 何林渠 | 、 |
今盛泽爱 | 4,464.30 | 2.17% |
| 秘书 | ||||
| 刘剑宇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今盛泽优 | 4,464.30 | 0.43% |
| 秦晓霞 | 首席设计师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3.55% |
| 宋俊兰 | 首席工艺师 | 今盛泽优 | 4,464.30 | 3.48% |
| 王海玲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今盛泽优 | 4,464.30 | 4.35% |
| 今盛泽优 | 4,464.30 | 6.52% | ||
| 许彦贞 | 首席设计师 | 玫瑰石(天津)科技有 限公司 |
||
| 100.00 | 90.00% | |||
| 张虹宇 | 首席设计师 | 美山子科技 | 844.452 | 3.55% |
注 1:苏州彪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12 月被吊销。
注 2:北京中砝正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被吊销。
注 3:北京森瑞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被吊销。
注 4:新华空港投资(吉林)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被吊销。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与发行人 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0 年度在发行人处领 取的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34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姓名 | 在发行人所任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
| 张荣明 | 董事长、总经理 | 36.04 |
| 高丽平 | 董事 | 80.26 |
| 郑崝 | 董事 | 87.81 |
| 宋玉惠 | 董事 | 86.41 |
| 孙刚 | 独立董事 | 12.00 |
| 龙涛 | 独立董事 | 12.00 |
| 史克通 | 独立董事 | 9.57 |
| 吴晓平 | 监事会主席 | 76.50 |
| 孙薇 | 监事 | 51.22 |
| 卜才友 | 监事 | 83.83 |
| 杨彦 | 副总经理 | 87.04 |
| 何林渠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85.83 |
| 刘剑宇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21.60 |
| 秦晓霞 | 首席设计师 | 69.00 |
| 宋俊兰 | 首席工艺师 | 34.69 |
| 王海玲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41.74 |
| 许彦贞 | 首席设计师 | 41.55 |
| 张虹宇 | 首席设计师 | 68.83 |
注:公司独立董事史克通于 2020 年 1 月起在发行人任职。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兼职情况如 下:
| 在发行人 所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 发行人的关系 |
|||
|---|---|---|---|---|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
| 爱慕郡是 | 副董事长 | 发行人联营企业 | ||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 |
||||
| 爱慕投资 | 执行董事 | |||
| 爱慕吴文化(苏州)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 |
|||
| 董事 | ||||
| 苏州荣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 |
|||
| 董事 | ||||
| 发行人持股5%以下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 |
||||
| 董事长、 总经理 |
执行事务合伙 人 |
|||
| 张荣明 | 今盛泽爱 | |||
| 发行人持股5%以下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 人 |
||||
| 今盛泽优 | ||||
| 发行人持股5%以下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 人 |
||||
| 今盛泽美 | ||||
| 北京天睿空间科技股份 | 董事 |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
34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在发行人 所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 发行人的关系 |
|||
|---|---|---|---|---|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
| 有限公司 | 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 |||
| 重庆上寿养老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
|||
| 董事 | ||||
| 爱慕公益基金会 | 名誉理事长 | 无关联关系 | ||
| 北京天睿空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
|||
| 监事 | ||||
| 高丽平 | 董事 | |||
| 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 集团有限公司 |
||||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 执行事务合伙 人 |
||||
| 美山子科技 | 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 | |||
| 郑崝 | 董事 | |||
| 爱慕公益基金会 | 理事 | 无关联关系 | ||
| 北京市妇女菁英企业商 会 |
||||
| 负责人 | 无关联关系 | |||
| 宋玉惠 | 董事 | |||
| 爱慕郡是 | 董事 | 发行人联营企业 | ||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董事担任合伙人 的企业 |
|||
| 合伙人 | ||||
| 北京中贸华天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
| 中外智库(北京)财税 咨询中心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
| 孙刚 | 独立董事 | |||
| 新华空港投资(吉林) 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持有10%股 权的企业 |
|||
| 监事 | ||||
|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 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董事 | ||||
| 独立非执行董 事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独立董事 | ||||
| 独立非执行董 事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 ||||
| 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执行董事 | ||||
| 龙涛 | 独立董事 | 北京伟航新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董事 | ||||
| 京健科健康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董事 | ||||
| 海问联合(北京)国际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董事 | ||||
| 国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 北京金昊联盟科技有限 公司 |
||||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 所 |
发行人董事担任合伙人 的企业 |
|||
| 高级合伙人 | ||||
| 史克通 | 独立董事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 独立董事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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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在发行人 所任职务 |
兼职单位与 发行人的关系 |
|||
|---|---|---|---|---|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
| 公司 | 企业 | |||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董事 | ||||
|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独立董事 | ||||
|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
|||
| 独立董事 | ||||
| 监事会主 席 |
||||
| 吴晓平 | 爱慕公益基金会 | 理事长 | 无关联关系 | |
| 杨彦 | 副总经理 | 爱慕郡是 | 董事 | 发行人联营企业 |
| 财务总 监、董事 会秘书 |
||||
| 何林渠 | 爱慕郡是 | 监事 | 发行人联营企业 | |
| 豪思广告(北京)有限 公司 |
||||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 首席设计 师 |
北京利欣飞科技有限公 司 |
|||
| 许彦贞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 玫瑰石(天津)科技有 限公司 |
||||
| 监事 | 无关联关系 | |||
除上述人员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 在的亲属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 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
议
(一)签订协议的情况
发行人已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 同书》,与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聘任协议》,与主要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 《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或协议 均得以有效执行。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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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出的承诺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十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作为 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 原因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股份公司成立前,爱慕有限董事会由张荣明、高丽平、宋玉惠等 3 人构成,张荣明担任董事长。
2017 年 5 月 5 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荣明、 郑崝、高丽平、杨彦、孙刚、董安生、龙涛等 7 人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孙 刚、董安生、龙涛为独立董事。同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选举张荣明为发行人董事长。
杨彦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董事职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礼强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张礼强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董事职务,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宋玉惠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董安生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 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史克通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董事会成员 基本保持稳定,上述人员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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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股份公司成立前,爱慕有限未设置监事会,仅设一名监事,由张 健担任。
2017 年 4 月 14 日,爱慕有限职工大会选举孙薇为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2017 年 5 月 5 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吴晓平、万倩为发 行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 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晓平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万倩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艳华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刘艳华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监事职务,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卜才友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的监事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上述监事会 成员的变动未对监事会运行及其职能的发挥产生实质影响,不构成重大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至股份公司成立前,张荣明担任爱慕有限总经理。
2017 年 5 月 5 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张荣明担 任发行人的总经理,宋玉惠、高丽平、张礼强、卜才友、郑崝担任发行人的副总 经理,张健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助理,曹玲担任发行人的财务总监,何林渠担任发 行人的董事会秘书。
曹玲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何林渠担任财务总监。
因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总经理助理不再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及高丽平辞去副 总经理职务,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解聘张健总经理助理职务的议案,并聘任张健和杨彦担任副总经理。
发行人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副总经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张礼强、张健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调整后
34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为宋玉惠、卜才友、郑崝、杨彦。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副总经理人员的议案》,同意郑崝、宋玉惠、卜才友不再担任副总经 理职务,调整后发行人的副总经理为杨彦。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并未对公司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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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 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 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 章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 与制衡的治理框架,形成了规范的治理结构。上述机构和人员均能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地履行权利和义务, 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大会制度及运作情况如下:
1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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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 2 、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行使下列 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4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12)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此外,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4)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保;
(5)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
(6)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4)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表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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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 、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章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2/3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 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5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 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 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和董事 会秘书将予配合。
4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将临时提案的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 20 日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通知全体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不包括会 议召开当日)通知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 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 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向全体股东说明原因。
5 、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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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大会 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 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 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6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
(6)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公司章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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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的;
(5)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的;
(6)股权激励计划;
(7)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7 、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东大会运行情况良好。股东大会 的召集方式、提案内容、议事流程、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等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行规范。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制度及运作情况如下:
1 、董事会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4 名为非 独立董事,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 、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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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
司形式的方案;
-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收购出售资产、
-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
职权。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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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 5 日。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 一票。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通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 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4 、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运行情况良好。董事会的召 集方式、提案内容、议事流程、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 监事会制度及运作情况如下:
1 、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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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2 、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2)检查公司的财务;
-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
(7)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当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监事会主席应在 10 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
(2)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
(3)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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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8)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定期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监事;召开临时监 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监事。有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召开临 时监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应发出合理通知。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决议时,实行 一人一票。监事会做出决定(包括书面传签的决定)必须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 通过。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 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
4 、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监事会的召 集方式、提案内容、议事流程、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及运作情况如下:
1 、独立董事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 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名,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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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任职条件和权限范围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除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外, 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职权: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 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须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 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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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须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3 、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需要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 权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 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秘 书制度及运作情况如下:
1 、董事会秘书的设置和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 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①负责公司信息对外 发布;②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③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④负责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⑤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⑥关注 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2)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①组织 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③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 交易事项;④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⑤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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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培训;⑥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3)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①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②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③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④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 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⑤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4)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 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5)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6)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 他职责。
3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有效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以及与中介机构的 配合协调、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 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信息披露事务的办理等事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的议案》,在董事会下增设战略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权责明确,分工 合理,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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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 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 集、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和委员由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提名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和委员由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 委员会 | 主席 | 其他委员 |
|---|---|---|
| 战略委员会 | 张荣明 | 宋玉惠、龙涛 |
| 审计委员会 | 孙刚 | 史克通、高丽平 |
| 提名委员会 | 史克通 | 张荣明、龙涛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龙涛 | 郑崝、孙刚 |
2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为董事会就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 提供咨询或建议。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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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 会的主要职责为: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 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2)审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候选人;
(3)就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
(4)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人选;
(5)拟订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
(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
-
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拟订董事的履职评价办法,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其中监事的薪酬 方案征询监事会意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2)组织董事的履职评价,提出对董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报经董事会同意 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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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监事会对监事的履职评价,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报经董 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4)拟订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薪酬方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 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报董事会批准,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3 、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业绩的审 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设计等方面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宝贵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三、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受到金额 1,000 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情况如下:
| 序 号 |
处罚时间 | 被处罚主体 | 处罚部门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 定书文书号 |
|---|---|---|---|---|---|
| 1 | 2018.03.26 | 北京爱慕服 饰东城第二 销售分公司 |
北京市东 城区发展 和改革委 员会 |
因销售文胸2款不标明价格,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 法》第四十二条,被处以1,000 元的罚款。 |
东发改检处 ﹝2018﹞59 号 |
| 2 | 2018.08.10 | 北京爱慕服 饰 |
北京市朝 阳区人力 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
因收取员工押金,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 条,被处以4,000元的罚款。 |
京朝人社劳 监罚字 ﹝2018﹞ 00147 号 |
| 3 | 2019.12.30 | 弘华之锦 | 国家税务 总局北京 市朝阳区 税务局第 一税务所 |
因2016年10月1日至10月 31 日未按期申报印花税,违 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二条,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 |
京朝一税简 罚 [2019]60406 82号 |
| 4 | 2020.03.30 | 爱慕股份 | 国家税务 总局北京 市朝阳区 税务局第 四税务所 |
因2016年10月1日至10月 31 日未按期申报印花税,违 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二条,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 |
京朝四税简 罚 [2020]284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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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表第 1 项的行政处罚事项,北京爱慕服饰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整改, 并缴纳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 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北京爱 慕服饰的上述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低于罚款金额上限,罚款金额较小,未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表第 2 项的行政处罚事项,北京爱慕服饰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整改, 并缴纳了罚款。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出 具《情况说明》(编号:2020-143),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北京 爱慕服饰收取劳动者财物的违法行为作出一般行政处罚,北京爱慕服饰已履行了 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 4,000 元。北京爱慕服饰的上述违法罚款金额较小,且 为一般行政处罚,未给相关员工造成其他损害,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表第 3 项的和第 4 项行政处罚事项,弘华之锦、爱慕股份已对相关情 况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 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 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 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弘华之锦、爱慕股份的上述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 额低于罚款金额上限,罚款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造 成恶劣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较小,占发 行人的收入比例较低,且发行人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对相关情况 进行了整改,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 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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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一)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068 号)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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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06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25,346,962.86 | 230,506,349.13 | 299,699,051.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6,665,272.67 | 245,246,903.37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39,706,345.28 |
| 应收票据 | - | - | 812,613.76 |
| 应收账款 | 183,717,809.91 | 205,534,463.29 | 215,659,454.24 |
| 预付款项 | 44,577,805.82 | 41,850,008.78 | 28,140,023.01 |
| 其他应收款 | 90,666,195.93 | 92,637,886.78 | 80,206,932.38 |
| 存货 | 944,188,707.94 | 1,131,561,632.58 | 905,334,645.3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5,507,336.35 | 89,543,668.90 | 502,809,557.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10,670,091.48 | 2,036,880,912.83 | 2,072,368,623.25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226,6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002,132.63 | 28,699,555.38 | 24,078,856.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6,600,000.00 | 226,600,000.00 | - |
| 固定资产 | 728,176,186.63 | 772,404,546.28 | 763,753,633.10 |
| 在建工程 | 107,703,503.58 | 101,753,162.96 | 56,802,074.18 |
| 无形资产 | 112,252,779.78 | 114,921,935.92 | 96,692,290.4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7,027,060.78 | 144,983,659.09 | 144,577,653.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094,080.88 | 94,118,672.91 | 72,249,908.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39,331.27 | 10,244,210.78 | 18,654,067.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27,995,075.55 | 1,493,725,743.32 | 1,403,408,484.17 |
| 资产总计 | 3,938,665,167.03 | 3,530,606,656.15 | 3,475,777,107.42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 | 359,367.00 |
| 应付账款 | 89,694,227.22 | 116,047,284.35 | 138,301,754.95 |
| 预收款项 | - | 29,671,099.60 | 32,471,162.44 |
| 合同负债 | 91,765,541.22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3,548,346.19 | 108,119,620.56 | 85,576,935.96 |
| 应交税费 | 21,881,411.78 | 29,741,275.22 | 53,546,813.38 |
| 其他应付款 | 98,160,560.70 | 113,784,659.40 | 181,011,160.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880,805.58 | 5,205,991.29 | 4,355,426.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7,930,892.69 | 402,569,930.42 | 495,622,6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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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益 | 9,037,916.67 | 94,673,631.92 | 102,926,543.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83,739.57 | 2,995,884.03 | 1,609,636.8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21,656.24 | 97,669,515.95 | 104,536,180.09 |
| 负债合计 | 484,352,548.93 | 500,239,446.37 | 600,158,800.26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1,643,517,535.43 | 1,623,212,575.25 | 1,623,212,575.25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17,575.10 | 3,515,221.02 | 3,191,416.31 |
| 盈余公积 | 171,600,855.62 | 124,252,877.82 | 90,049,189.91 |
| 未分配利润 | 1,274,582,433.25 | 913,516,136.37 | 792,711,621.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
3,447,083,249.20 | 3,024,496,810.46 | 2,869,164,803.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7,229,368.90 | 5,870,399.32 | 6,453,504.0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54,312,618.10 | 3,030,367,209.78 | 2,875,618,307.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938,665,167.03 | 3,530,606,656.15 | 3,475,777,107.42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3,362,232,508.82 | 3,317,961,785.56 | 3,118,576,553.91 |
| 其中:营业收入 | 3,362,232,508.82 | 3,317,961,785.56 | 3,118,576,553.91 |
| 二、营业总成本 | 2,936,931,395.40 | 2,940,013,879.01 | 2,631,684,387.50 |
| 其中:营业成本 | 1,110,796,691.92 | 971,033,507.82 | 865,168,570.82 |
| 税金及附加 | 40,520,412.18 | 36,451,682.37 | 42,893,711.40 |
| 销售费用 | 1,409,249,696.93 | 1,557,864,686.39 | 1,396,210,270.80 |
| 管理费用 | 263,888,444.85 | 266,459,055.86 | 220,877,673.06 |
| 研发费用 | 109,340,139.49 | 105,947,907.61 | 103,132,035.49 |
| 财务费用 | 3,136,010.03 | 2,257,038.96 | 3,402,125.93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359,430.12 | 621,641.24 |
| 利息收入 | 498,003.50 | 535,895.42 | 590,476.04 |
| 加:其他收益 | 15,718,332.58 | 9,921,599.72 | 16,250,313.7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9,902,109.53 | 41,134,958.05 | 58,281,169.7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3,398,119.56 | 4,460,412.79 | 6,404,751.3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36,055,115.28 | -5,982,652.52 | -11,903,395.5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12,936,935.22 | -5,660,705.27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10,019,091.64 | -18,254,822.17 | -27,849,948.9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65,444.59 | 283,369.08 | -78,890.1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514,086,088.54 | 399,389,653.44 | 521,591,415.33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50,030.09 | 1,362,649.01 | 822,736.80 |
36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649,492.29 | 24,498,749.14 | 1,140,504.7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503,686,626.34 | 376,253,553.31 | 521,273,647.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59,732,013.46 | 41,928,455.40 | 72,270,270.0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443,954,612.88 | 334,325,097.91 | 449,003,377.33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4,414,274.68 | 335,008,202.67 | 449,356,643.0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以“-”号填列) |
-459,661.80 | -683,104.76 | -353,265.7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32,796.12 | 323,804.71 | 1,886,643.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32,796.12 | 323,804.71 | 1,886,643.16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37,821,816.76 | 334,648,902.62 | 450,890,020.4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
438,281,478.56 | 335,332,007.38 | 451,243,286.2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
-459,661.80 | -683,104.76 | -353,265.76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3 | 0.93 | 1.2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3 | 0.93 | 1.2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76,338,077.88 | 3,876,474,777.22 | 3,695,478,071.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25,439.45 | 3,044,015.85 | 3,085,349.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102,557.30 | 38,267,025.50 | 36,962,225.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32,766,074.63 | 3,917,785,818.57 | 3,735,525,646.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33,795,068.73 | 1,423,450,502.54 | 1,200,309,513.6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930,464,227.79 | 1,043,327,352.85 | 982,587,588.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5,811,223.42 | 361,495,929.43 | 436,722,163.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4,472,202.51 | 845,458,286.52 | 787,491,836.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94,542,722.45 | 3,673,732,071.34 | 3,407,111,102.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223,352.18 | 244,053,747.23 | 328,414,543.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55,430.36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61,581.21 | 1,068,332.39 | 11,493,322.1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1,037.05 | 637,322.64 | 1,301,222.1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 | 2,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36,116,712.30 | 3,397,533,450.65 | 6,528,379,824.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7,034,760.92 | 3,399,239,105.68 | 6,543,174,368.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121,595,679.17 | 376,792,438.25 | 333,783,457.66 |
369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3,433,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6,890,000.00 | 3,157,350,881.64 | 6,268,030,846.5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8,485,679.17 | 3,534,143,319.89 | 6,605,247,304.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450,918.25 | -134,904,214.21 | -62,072,935.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0,000.00 | 2,432,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100,000.00 | 2,432,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00,000.00 | 2,432,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36,000,000.00 | 180,000,000.00 | 21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20,849.05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620,849.05 | 180,000,000.00 | 216,0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20,849.05 | -179,900,000.00 | -213,568,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157,067.99 | 716,267.73 | -732,225.1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5,483.11 | -70,034,199.25 | 52,041,383.1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7,687,105.39 | 297,721,304.64 | 245,679,921.5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681,622.28 | 227,687,105.39 | 297,721,304.64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13,402,548.05 | 41,038,733.10 | 165,665,062.44 | |
| 649,173,781.16 | 50,723,692.76 | - | |
| - | - | 39,706,345.28 | |
| - | - | 312,613.76 | |
| 494,811,542.90 | 495,117,907.55 | 367,417,776.06 | |
| 16,224,258.33 | 9,005,567.43 | 2,727,025.94 | |
| 488,081,484.80 | 428,594,959.96 | 411,003,308.18 | |
| 913,146,350.48 | 1,070,308,836.11 | 832,102,408.96 | |
| 10,308,559.46 | 5,943,014.20 | 273,450,879.83 | |
| 2,585,148,525.18 | 2,100,732,711.11 | 2,092,385,420.45 | |
| - | - | 226,100,000.00 | |
| 473,239,694.98 | 469,669,447.58 | 422,879,035.17 | |
| 226,100,000.00 | 226,100,000.00 | ||
| 508,600,319.82 | 542,924,649.75 | 576,693,181.08 | |
| 4,706,003.59 | 1,967,188.63 | - | |
| 65,957,098.11 | 69,150,844.22 | 65,990,870.10 | |
| 26,635,479.39 | 40,126,309.07 | 53,751,350.94 | |
| 43,008,845.11 | 45,981,792.40 | 41,864,681.47 | |
| 4,698,074.27 | 8,814,198.48 | 9,139,583.67 |
37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2,945,515.27 | 1,404,734,430.13 | 1,396,418,702.43 |
| 资产总计 | 3,938,094,040.45 | 3,505,467,141.24 | 3,488,804,122.88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247,587,290.71 | 255,071,653.87 | 203,684,120.91 |
| 预收款项 | - | 5,234,461.39 | 4,838,466.75 |
| 合同负债 | 56,516,212.25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651,366.57 | 65,567,942.88 | 55,566,589.31 |
| 应交税费 | 12,538,838.62 | 20,278,518.00 | 38,789,688.44 |
| 其他应付款 | 255,803,914.80 | 271,682,633.60 | 454,008,540.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2,097,622.95 | 617,835,209.74 | 756,887,406.26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85,090,715.25 | 92,798,626.6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847,715.72 | 2,995,884.03 | 1,609,636.8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47,715.72 | 88,086,599.28 | 94,408,263.42 |
| 负债合计 | 678,945,338.67 | 705,921,809.02 | 851,295,669.68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1,615,140,145.62 | 1,593,016,554.06 | 1,593,016,554.06 |
| 盈余公积 | 171,600,855.62 | 124,252,877.82 | 90,049,189.91 |
| 未分配利润 | 1,112,407,700.54 | 722,275,900.34 | 594,442,709.2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59,148,701.78 | 2,799,545,332.22 | 2,637,508,453.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938,094,040.45 | 3,505,467,141.24 | 3,488,804,122.88 |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2,559,947,189.93 | 2,509,627,065.15 | 2,304,670,556.95 |
| 减:营业成本 | 1,111,371,170.82 | 1,012,167,193.60 | 890,810,875.28 |
| 税金及附加 | 27,976,599.93 | 23,026,149.40 | 27,077,446.61 |
| 销售费用 | 706,679,181.39 | 836,549,427.18 | 719,579,796.80 |
| 管理费用 | 156,131,901.72 | 165,412,030.02 | 143,246,736.00 |
| 研发费用 | 86,812,599.93 | 73,365,614.84 | 80,348,822.30 |
| 财务费用 | 643,949.07 | 873,400.42 | 628,983.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359,430.12 | 621,641.24 |
| 利息收入 | 176,013.13 | 165,453.13 | 228,793.27 |
| 加:其他收益 | 2,297,897.49 | 1,217,683.29 | 7,391,267.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48,438,959.11 | 31,860,104.15 | 43,727,412.9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70,247.40 | 4,620,698.53 | 6,336,426.1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 失以“-”号填列) |
36,055,115.28 | -5,982,652.52 | -11,903,395.5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4,897,540.94 | -402,608.14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4,945,403.96 | -10,434,460.37 | -18,573,533.9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91,668.77 | 238,579.96 | -122,013.32 |
371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547,372,482.82 | 414,729,896.06 | 463,497,634.21 | |
| 1,646,539.87 | 505,519.55 | 525,356.22 | |
| 811,248.59 | 23,261,854.75 | 423,904.03 | |
| 548,207,774.10 | 391,973,560.86 | 463,599,086.40 | |
| 74,727,996.10 | 49,936,681.84 | 62,202,603.87 | |
| 473,479,778.00 | 342,036,879.02 | 401,396,482.53 | |
| - | - | - | |
| 473,479,778.00 | 342,036,879.02 | 401,396,482.53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93,903,146.12 | 2,514,704,624.90 | 2,897,754,332.1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948,669.41 | 252,297,914.56 | 103,544,394.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3,851,815.53 | 2,767,002,539.46 | 3,001,298,726.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91,491,088.32 | 1,554,030,264.11 | 1,382,253,251.5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455,498,081.90 | 574,171,270.67 | 537,578,595.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6,479,196.61 | 252,579,115.60 | 277,430,863.8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4,668,941.67 | 475,761,875.64 | 604,671,127.3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98,137,308.50 | 2,856,542,526.02 | 2,801,933,838.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5,714,507.04 | -89,539,986.56 | 199,364,887.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55,430.36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61,581.21 | 1,068,332.39 | 11,493,322.1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7,011.85 | 340,067.88 | 957,127.2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2,261,674.61 | 1,901,292,408.43 | 3,723,256,239.6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2,925,698.03 | 1,902,700,808.70 | 3,735,706,689.0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574,070.76 | 75,878,571.88 | 85,799,935.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44,929,589.10 | 87,519,2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0,400,000.00 | 1,638,000,000.00 | 3,474,536,2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4,974,070.76 | 1,758,808,160.98 | 3,647,855,335.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2,048,372.73 | 143,892,647.72 | 87,851,354.0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37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36,000,000.00 | 180,000,000.00 | 21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20,849.05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620,849.05 | 180,000,000.00 | 216,0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20,849.05 | -180,000,000.00 | -216,0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954,714.75 | -125,647,338.84 | 71,216,241.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399,997.88 | 164,047,336.72 | 92,831,095.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45,283.13 | 38,399,997.88 | 164,047,336.72 |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子 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子公司层级 | 合并期间 |
|---|---|---|---|
| 1 | 北京爱慕服饰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 | 重庆爱慕美丽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3 | 爱慕苏投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4 | 北京爱慕电商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5 | 苏州爱慕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6 | 上海爱慕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7 | 弘华之锦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8 | 纽格芙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9 | 苏州美山子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10 | 北京华美丽 | 一级 | 2018 年1 月1日至2020 年12 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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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名称 | 子公司层级 | 合并期间 |
|---|---|---|---|
| 11 | 爱慕物业管理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12 | 爱慕文化发展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13 | 爱慕在线科技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14 | 爱慕国际商贸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15 | 爱慕新加坡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16 | 望京爱慕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注销之日 |
| 17 | 爱慕台湾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注销之日 |
| 18 | 爱慕澳门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19 | 爱慕香港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0 | 天津兰卡文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注销之日 |
| 21 | 北京爱慕餐饮 | 一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注销之日 |
| 22 | 苏州爱慕置业 | 二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3 | 徐州美山子 | 二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4 | 苏州爱美纤维 | 二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5 | 苏州美山子管理 | 二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注销之日 |
| 26 | 重庆爱慕女人会 | 二级 |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7 | 西平爱慕 | 二级 | 2018 年7 月4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8 | 苏州爱慕电商 | 二级 | 2018 年8 月22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29 | 爱慕纽约 | 二级 | 2018 年11 月13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30 | 爱慕中东 | 二级 | 2019 年2 月14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31 | 爱慕越南 | 二级 | 2019 年9 月30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
| 32 | 爱慕医疗 | 二级 | 2020 年2 月18日至2020 年12 月31日 |
2018 年度,公司通过新设的方式设立了西平爱慕、苏州爱慕电商、爱慕纽 约,并纳入合并范围;同期,天津兰卡文注销完成。
2019 年度,公司通过新设的方式设立了爱慕中东、爱慕越南;同期,爱慕 台湾注销完成。
2020 年度,公司通过新设的方式设立了爱慕医疗;同期,望京爱慕注销完 成。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政策: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 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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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 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 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 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 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 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 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 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 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 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 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 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 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 时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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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实行新收入准则后,对公司的销售业务模式、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合同 条款等方面不存在差异。
2020 年 1 月 1 日前的政策: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1)直营-联营模式:公司与百货商场签订联营协议,在商场中开设专柜销 售公司产品,商场定期提供销售结算单与公司进行对账,公司依据核对后的结 算单确认收入。
(2)直营-自营模式:公司通过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开设自营专卖店。公司 于商品交付给消费者并取得收款权力时确认销售收入。
(3)经销模式:公司于商品发出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4)电商模式:在以天猫为代表的电商服务平台模式下,于消费者确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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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在以唯品会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客户模式下,于 公司收到与电商平台核对一致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5)代工 OEM 模式:公司按客户的指定要求为其代工生产产品,并在产 品交付给客户后确认销售收入。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 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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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 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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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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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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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 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 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 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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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 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2)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公司选 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 、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非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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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账龄组合 | 账龄状态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资产类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5.00 | 5.00 |
| 1-2 年 | 10.00 | 10.00 |
| 2-3 年 | 50.00 | 50.00 |
| 3-4 年 | 75.00 | 75.00 |
| 4 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信用风险较高。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四)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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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五)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公 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 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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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六)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40 | 5 | 2.375-4.75 |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0 | 1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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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 | 5 | 23.7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 | 0 | 33.33 |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 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八)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 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 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 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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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
| 土地使用权 | 50 年 | 平均年限法 | 按照预计使用年限 |
| 软件 | 5 年 | 平均年限法 | 按照预计使用年限 |
-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
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对于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厂房、房屋装修支出,按租赁期间与预计使用年限 较短者进行摊销;对于自有厂房、房屋装修支出按预计装修期间进行摊销。
(十)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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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 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 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的情形。
(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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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 组合。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十三)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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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 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 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 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十四)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 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 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 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 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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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 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 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 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 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 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 行处理。
(十五)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 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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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 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12.31 | 调整数 | 2019.01.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46,633.82 | 46,633.8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70.63 | -3,970.63 | 不适用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280.96 | -42,663.19 | 7,617.7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2,660.00 | -22,660.00 | 不适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不适用 | 22,660.00 | 22,660.00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 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调整 2020 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12.31 | 调整数 | 2020.01.01 |
| 预收款项 | 2,967.11 | -2,967.11 | - |
| 合同负债 | 不适用 | 11,476.18 | 11,476.18 |
| 递延收益 | 9,467.36 | -8,509.07 | 958.29 |
| 其他流动资产 | 8,954.37 | 703.43 | 9,657.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20.60 | 703.43 | 1,224.03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期将销售商品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客户积分公允价值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附有销售 退换货条款预期可能发生的销售退换货,原按净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调整为 全额计入,预计退回的商品成本计入“应收退货成本”,在“其他流动资产”科 目列报。
3 、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依据财政部对会计政策的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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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经营》(2017 年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2019 年)、财政部各年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等准则 或规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2020 年),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对于满足 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等,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 会计处理:公司作为承租人,主要是直营渠道的租赁门店因疫情获得出租方给予 一定租金减免,合计减少期间费用 2,871.17 万元。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无重大收购兼并的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8.19 | 0.87 | 37.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40.31 | 992.16 | 1,625.0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22.67 | 2,507.39 | 3,998.09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7.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16.24 | 561.80 | -41.0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1,043.69 | -2,286.14 | -36.98 |
| 股份支付 | -2,212.36 | - | - |
| 小 计 | 7,581.98 | 1,776.08 | 5,58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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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22.57 | -477.63 | -1,198.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24 | -15.18 | -27.38 |
| 合 计 | 6,238.17 | 1,283.26 | 4,356.46 |
七、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96,879.08 | 32,381.45 | - | 64,497.63 |
| 机器设备 | 15,808.06 | 9,846.77 | - | 5,961.29 |
| 运输设备 | 3,546.00 | 2,888.86 | - | 657.14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6,782.22 | 5,080.66 | - | 1,701.56 |
| 合 计 | 123,015.36 | 50,197.74 | - | 72,817.62 |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土地使用权 | 9,933.97 | 1,484.45 | - | 8,449.52 |
| 应用软件 | 6,791.52 | 4,015.76 | - | 2,775.75 |
| 合 计 | 16,725.49 | 5,500.21 | - | 11,225.28 |
八、主要负债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
(二)关联方负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关联方负债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关联方应收、 应付款项余额”之“2、应付项目”。
九、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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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2020 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 股东 权益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 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
| 一、期初余额 | 36,000.00 | 162,321.26 | 351.52 | 12,425.29 | 91,351.61 |
587.04 | 303,036.72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列) |
- | 2,030.50 |
-613.28 | 4,734.80 |
36,106.63 |
135.90 | 42,394.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613.28 | - |
44,441.43 |
-45.97 | 43,782.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
- | 2,030.50 |
- |
- |
- |
181.86 | 2,212.36 |
| 1、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2,212.36 |
- |
- |
- |
- |
2,212.36 |
| 2、其他 | - | -181.86 |
- |
- |
- |
181.86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4,734.80 |
-8,334.80 |
- |
-3,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4,734.80 |
-4,734.80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
- | - |
- |
- |
-3,600.00 |
- |
-3,600.00 |
| 三、期末余额 | 36,000.00 | 164,351.75 | -261.76 | 17,160.09 | 127,458.24 | 722.94 | 345,431.26 |
单位:万元
| 2019 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 东权益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 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
| 一、期初余额 | 36,000.00 | 162,321.26 | 319.14 | 9,004.92 | 79,271.16 | 645.35 | 287,561.83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列) |
- | - |
32.38 | 3,420.37 | 12,080.45 | -58.31 |
15,474.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2.38 | - |
33,500.82 | -68.31 |
33,464.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
- | - |
- |
- |
- |
10.00 |
1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 | - |
- |
- |
- |
10.00 |
10.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3,420.37 | -21,420.37 | - |
-18,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3,420.37 | -3,420.37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 | - |
- |
- |
-18,000.00 | - |
-18,000.00 |
| 三、期末余额 | 36,000.00 | 162,321.26 | 351.52 | 12,425.29 | 91,351.61 | 587.04 | 303,036.72 |
单位:万元
| 2018 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 东权益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 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 利润 |
|||
| 一、期初余额 | 36,000.00 | 157,293.52 | 130.48 | 4,990.95 | 59,949.46 | 5,808.52 | 264,172.93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 | - | 5,027.74 |
188.66 | 4,013.96 | 19,321.70 | -5,163.17 | 23,3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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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89.00 -100.10 243.20 -343.30 -21,600.00 - -21,600.00 287,561.83 |
||||||
|---|---|---|---|---|---|---|
| - | - |
188.66 | - |
44,935.66 | -35.33 |
|
| - | 5,027.74 |
- |
- |
- |
-5,127.84 | |
| - | - |
- |
- |
- |
243.20 |
|
| - | 5,027.74 |
- |
- |
- |
-5,371.04 | |
| - | - |
- |
4,013.96 | -25,613.96 | - |
|
| - | - |
- |
4,013.96 | -4,013.96 | - |
|
| - | - |
- |
- |
-21,600.00 | - |
|
| 36,000.00 | 162,321.26 | 319.14 | 9,004.92 | 79,271.16 | 645.35 |
十、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22.34 | 24,405.37 | 32,841.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45.09 | -13,490.42 | -6,207.2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2.08 | -17,990.00 | -21,356.8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55 | -7,003.42 | 5,204.1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68.16 | 22,768.71 | 29,772.13 |
十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 税种 | 税率 | 税率 | 税率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增值税 | 13%、6%、7%、5%、 3% |
16%、13%、6%、 7%、5%、3% |
17%、16%、10%、 6%、7%、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 | 7%、5% | 7%、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20%、15%、 17%、16.5%、12% |
25%、20%、15%、 17%、16.5%、12% |
25%、20%、15%、 17%、16.5%、12% |
(二)税收优惠情况
重庆爱慕美丽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2018-2020 年度执行 15%的企 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8 年 10 月 24 日,苏州美山子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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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83200102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 年度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8 年 9 月 10 日,爱慕股份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81100388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为三年。因此,报告期内爱慕股份均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9 年 12 月 2 日,北京华美丽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91100547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为三年,2019-2021 年度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十二、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或有事项。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0.12.31 ** | 2019.12.31 | 2018.12.31 |
|---|---|---|---|
| 流动比率(倍) | 5.37 | 5.06 | 4.18 |
| 速动比率(倍) | 3.35 | 2.25 | 2.35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2.30% | 14.17% | 17.27%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7.24% | 20.14% | 24.40% |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 | 0.80% | 0.90% | 0.78% |
| 财务指标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7.28 | 15.76 | 15.82 |
| 存货周转率(次) | 1.07 | 0.95 | 1.05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67,561.25 | 56,098.22 | 67,045.17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1,047.81 | 839.5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5 | 0.68 | 0.91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1 | -0.19 | 0.14 |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
-
资产×100%;
-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
-
费用摊销;
-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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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34 号-每股 收益》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每股收益(元) | 每股收益(元)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
| 期间 | 项目 | 基本每股 收益 |
稀释每股 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73 | 1.23 | 1.23 | |
| 2020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11.80 | 1.06 | 1.06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37 | 0.93 | 0.93 | |
| 2019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10.93 | 0.89 | 0.89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40 | 1.25 | 1.25 | |
| 2018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14.81 | 1.13 | 1.13 | ||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2017 年公司整体变更时,公司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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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具了《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事宜所涉及的北京爱慕内衣有限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 0004 号)。本次评估采 用资产基础法,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有限公司母公司口径的净资 产评估值为 224,442.77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49,636.18 万元,增值率为 28.39%。
2019 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荣明将所持公司 0.5%股权转让给盈润 汇民时,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出具了《北京 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收购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0.5%股权所涉 及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9]第 100017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两种评估方法,并最终选 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爱慕股份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口径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557,547.00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306,034.41 万元,增值率为 121.68%。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十六、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新收入准 则”),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实行新、旧收入准则对其销售业务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合同条款等 方面的是否存在差异如下:
| 经营模式 | 经营模式 | 在新收入准则下是否存在差异 | 在新收入准则下是否存在差异 | 在新收入准则下是否存在差异 |
|---|---|---|---|---|
| 业务模式 | 合同条款 | 收入确认 | ||
| 直营模式 | 联营模式 | 否 | 否 | 否 |
| 自营模式 | 否 | 否 | 否 | |
| 经销模式 | 否 | 否 | 否 | |
| 电商 | 天猫模式 | 否 | 否 | 否 |
| 唯品会模式 | 否 | 否 | 否 | |
| 其他模式 | 否 | 否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实行新收入准则对其销售业务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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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条款等方面不存在差异。因此,假设公司从报告期初即执行新收入准则,不 会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总资产、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等项目发生大额变动。
十七、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的情况
(一)股份支付的形成原因
2020 年 5 月,今盛泽爱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张荣明将其持有今盛 泽爱 612.7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晓平等 12 名员工。2020 年 6 月,张荣明与各受 让方签订了《曲水今盛泽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出资份额转让协议 书》,转让价格为 1.47 元/出资份额,对应公司股份的价格为 8.63 元/股。前述价 格低于 2019 年 7 月张荣明向外部机构投资者盈润汇民转让股份的价格 13.89 元/ 股,形成股份支付。
2020 年 5 月,今盛泽优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张荣明将其持有今盛 泽优 1,033.7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海玲等 11 名员工。2020 年 6 月,张荣明与各 受让方签订了《曲水今盛泽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出资份额转让协 议书》,转让价格为 1.47 元/出资份额,对应公司股份的价格为 8.63 元/股。前述 价格低于 2019 年 7 月张荣明向外部机构投资者盈润汇民转让股份的价格 13.89 元/股,形成股份支付。
2020 年 5 月,今盛泽美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张荣明将其持有今盛 泽美 819.8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戴爽等 14 名员工。2020 年 6 月,张荣明与各受让 方签订了《曲水今盛泽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格为 1.47 元/出资份额,对应公司股份的价格为 8.63 元/股。前述价格低于 2019 年 7 月张荣明向外部机构投资者盈润汇民转让股份的价格 13.89 元/股,形 成股份支付。
(二)股份支付的具体对象、权益工具数量及确定依据
2020 年 5 月 ,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和对公司 的贡献大小、岗位重要性、员工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股份支付的具体对象及转让 股份数量。各持股平台股份支付对象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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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盛泽爱
| 序 号 |
员工姓名 | 所任职务 | 受让出资额 (元) |
对应爱慕股份 股份数(股) |
受让价格 (元) |
|---|---|---|---|---|---|
| 1 | 冯军军 | 财务中心经理 | 776,700 | 132,434 | 1,142,905 |
| 2 | 李娟 | 区域销售副总经理 | 776,700 | 132,434 | 1,142,905 |
| 3 | 刘艳华 | 财务中心高级经理 | 776,700 | 132,434 | 1,142,905 |
| 4 | 吴志霞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776,700 | 132,433 | 1,142,897 |
| 5 | 叶青 | 区域销售副总经理 | 776,700 | 132,434 | 1,142,905 |
| 6 | 吴晓平 | 监事、弘华之锦总经理 | 690,400 | 117,715 | 1,015,880 |
| 7 | 王丹宁 | 兰卡文事业部总经理 | 517,800 | 88,287 | 761,917 |
| 8 | 丁晓馨 | 区域销售副总经理 | 431,500 | 73,578 | 634,978 |
| 9 | 任玲芬 | 助理首席工艺师 | 258,900 | 44,142 | 380,945 |
| 10 | 徐莹 | 爱美丽事业部总经理 | 172,600 | 29,426 | 253,946 |
| 11 | 董远远 | 助理首席材料开发员 | 86,300 | 14,714 | 126,982 |
| 12 | 李艳杰 | 国际事业部财务高级经理 | 86,300 | 14,716 | 126,999 |
| 合计 | 6,127,300 | 1,044,747 | 9,016,164 |
2 、今盛泽优
| 序 号 |
员工姓名 | 所任职务 | 受让出资额 (元) |
对应爱慕股份 股份数(股) |
受让价格 (元) |
|---|---|---|---|---|---|
| 1 | 王海玲 | 研发中心联席总监 | 2,570,540 | 438,300 | 3,782,529 |
| 2 | 李思思 | 总裁办公室主任 | 1,294,500 | 220,725 | 1,904,857 |
| 3 | 黄成乐 | 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 1,035,600 | 176,576 | 1,523,851 |
| 4 | 徐丹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1,035,600 | 176,576 | 1,523,851 |
| 5 | 周京荣 | 财务中心苏州基地总监 | 1,035,600 | 176,576 | 1,523,851 |
| 6 | 席留寅 | 乎兮事业部执行总经理 | 776,700 | 132,435 | 1,142,914 |
| 7 | 姚明福 | 零售运营中心装修监理部 联席总监 |
776,700 | 132,435 | 1,142,914 |
| 8 | 赵晓霞 | 助理首席设计师 | 776,700 | 132,434 | 1,142,905 |
| 9 | 顾婷婷 | 证券事务代表 | 517,800 | 88,292 | 761,960 |
| 10 | 于英红 | 兰卡文事业部高级经理 | 258,900 | 44,143 | 380,954 |
| 11 | 余梦竹 | 电商事业部总经理 | 258,900 | 44,143 | 380,954 |
| 合计 | 10,337,540 | 1,762,635 | 15,211,540 |
3 、今盛泽美
| 序 号 |
员工姓名 | 所任职务 | 受让出资额 (元) |
对应爱慕股份 股份数(股) |
受让价格 (元) |
|---|---|---|---|---|---|
| 1 | 戴爽 | 加盟事业部总监 | 1,035,600 | 176,671 | 1,524,671 |
| 2 | 李丽松 | 消费者运营中心总监 | 1,035,600 | 176,671 | 1,524,671 |
| 3 | 何鑫 | 大爱慕事业部总经理助 理、品牌总监 |
949,300 | 161,944 | 1,397,577 |
| 4 | 索莉 | 商品物流中心联席总监 | 863,000 | 147,223 | 1,270,534 |
| 5 | 赵景峰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863,000 | 147,223 | 1,270,534 |
| 6 | 杨丽君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776,700 | 132,501 | 1,143,484 |
| 7 | 黄月 | 大爱慕事业部品牌总监 | 431,500 | 73,611 | 635,263 |
| 8 | 缪晓艳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431,500 | 73,610 | 63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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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张馨予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431,500 | 73,611 | 635,263 |
|---|---|---|---|---|---|
| 10 | 陈瑞峰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345,200 | 58,890 | 508,221 |
| 11 | 李嫣妮 | 助理首席设计师 | 345,200 | 58,890 | 508,221 |
| 12 | 张艳梅 | 区域销售总经理 | 345,200 | 58,890 | 508,221 |
| 13 | 邹海华 | 供应链中心总监 | 258,900 | 44,168 | 381,170 |
| 14 | 赵敏 | 爱慕新加坡总经理 | 86,300 | 14,721 | 127,042 |
| 合计 | 8,198,500 | 1,398,624 | 12,070,126 |
(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
公司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系依据公司最近一次即 2019 年 7 月引入外部 投资者时的估值水平确定,对应公司 2019 年市盈率水平为 14.93 倍。公司因此 于 2020 年上半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212.36 万元。同期,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 布的 2020 年 6 月“C18 纺织服装、服饰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11 倍,与公 司确认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所采用的的市盈率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方法如下:
| 序 号 |
员工持股 企业名称 |
转让合伙份额对应爱 慕股份股数(股)(a) |
对应爱慕股份每股 转让价格(元)(b) |
每股公允价 值(元)(c) |
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元)(d=a(c-b*)) |
|---|---|---|---|---|---|
| 1 | 今盛泽爱 | 1,044,747 | 8.63 | 13.89 | 5,495,369.22 |
| 2 | 今盛泽优 | 1,762,635 | 8.63 | 13.89 | 9,271,460.10 |
| 3 | 今盛泽美 | 1,398,624 | 8.63 | 13.89 | 7,356,762.24 |
| 合 计 | 4,206,006 | 8.63 | 13.89 | 22,123,591.56 |
由上表可知,公司股份支付确认依据和确认方法合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实施的员工激励涉 及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及结果合理,与同行业市估值水 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权益工具的授予不涉及限制性条件。发行人报告期内股 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十八、发行人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 以上的 情况及原因说明
1 、 2020 年与 2019 年比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变动率 | 原因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666.53 | 24,524.69 |
269.69% |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增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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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预收款项 | - | 2,967.11 |
-100.00% | 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 收货款由预收款项列报至合同负债,将会员 积分由递延收益列报至合同负债所致 |
|---|---|---|---|---|
| 合同负债 | 9,176.55 | - |
/ |
|
| 递延收益 | 903.79 | 9,467.36 |
-90.4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3.93 | 1,024.42 |
-49.83% |
主要是预付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款项减少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354.83 | 10,811.96 |
42.02% |
主要是年终奖金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88.08 | 520.60 |
147.42% | 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经 销商退换货原按预计退货毛利计入其他流动 负债改为按应付退货款全额计入其他流动负 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8.37 | 299.59 |
146.46% |
主要系税法规定下公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 产增加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1.76 | 351.52 |
-174.46% | 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
| 盈余公积 | 17,160.09 | 12,425.29 |
38.11% |
根据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所 致 |
| 未分配利润 | 127,458.24 | 91,351.61 |
39.52% |
主要系2020年度实现的经营活动盈利 |
| 利润表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率 | 原因 |
| 财务费用 | 313.60 | 225.70 |
38.94% |
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 投资收益 | 5,990.21 | 4,113.50 |
45.62% |
主要系公司处置持有的大豪科技的股票取 得收益增加所致 |
| 其他收益 | 1,571.83 | 992.16 |
58.43% |
主要系与日常经营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
3,605.51 | -598.27 |
-702.66% | 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大豪科技的股票公允价 值变化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93.69 | -566.07 |
128.54% |
主要系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01.91 | -1,825.48 |
-45.12% |
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减少所致 |
| 资产处置收益 | 6.54 | 28.34 |
-76.90% |
主要系长期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325.00 | 136.26 |
138.51% | 主要系公司取得的罚没赔款收入以及政府 补助增加 |
| 营业外支出 | 1,364.95 | 2,449.87 |
-44.28% |
主要系上期公司与朝阳区国资委下属企业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 结清历史遗留问题而支付补偿款产生营业 外支出2,258.60 万元,本期无此项支出; 其次本期因疫情原因产生停工损失668.61 万元 |
| 所得税费用 | 5,973.20 | 4,192.85 |
42.46% |
主要系本期税前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2 、 2019 年与 2018 年比较
| 单位:万元 | |||
|---|---|---|---|
| 2019.12.31 | 2018.12.31 | 变动率 | 原因 |
| 24,524.69 | - |
/ |
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将持有大豪科技的少量股权由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
| - | 3,970.63 |
-100.00% |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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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变动率 | 原因 | |
|---|---|---|---|---|---|
| 益的金融资产 | 产列报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将持有的银 行理财产品由其他流动资产列报至交易性 金融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954.37 | 50,280.96 |
-82.19% |
||
| 应收票据 | - | 81.26 |
-100.00% | 公司2019年末未持有银行承兑汇票 | |
| 预付款项 | 4,185.00 | 2,814.00 |
48.72% |
主要系公司预付电商平台推广费、艺人辛芷 蕾代言费、租金等增加所致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22,660.00 |
-100.00% | 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将参股厦门国际银行等公司的股权投 资金额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至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660.00 | - |
/ |
||
| 在建工程 | 10,175.32 | 5,680.21 |
79.14% |
主要系公司推进华东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 所致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11.87 | 7,224.99 |
30.27% |
主要系可抵扣亏损和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增加,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4.42 | 1,865.41 |
-45.08% |
主要系爱慕苏投收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退还的建设保证金所致 |
|
| 应付票据 | - | 35.94 |
-100.00% | 主要系公司2019 年末未持有应付银行承兑 汇票所致 |
|
| 应交税费 | 2,974.13 | 5,354.68 |
-44.46% |
主要系2019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
| 其他应付款 | 11,378.47 | 18,101.12 |
-37.14% |
主要系公司支付了顺义工厂相关工程款所 致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9.59 | 160.96 |
86.12% |
主要系税法规定下公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 产增加所致 |
|
| 盈余公积 | 12,425.29 | 9,004.92 |
37.98% |
根据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所 致 |
|
| 利润表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变动率 | 原因 | |
| 财务费用 | 225.70 | 340.21 |
-33.66% |
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
| 其他收益 | 992.16 | 1,625.03 |
-38.95% |
主要系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以及个税返还 款项减少所致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98.27 | -1,190.34 |
49.74% |
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大豪科技的股票公允价 值变化产生的损失减少所致 |
|
| 信用减值损失 | -566.07 | - |
/ |
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将坏账损失由资产减值损失列报至信 用减值损失所致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825.48 | -2,784.99 |
34.45% |
||
| 资产处置收益 | 28.34 | -7.89 |
459.19% |
主要系长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 |
| 营业外收入 | 136.26 | 82.27 |
65.62% |
主要系公司取得的罚没赔款收入增加 | |
| 营业外支出 | 2,449.87 | 114.05 |
2048.06% | 主要系公司与朝阳区国资委下属企业北京 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结清 历史遗留问题而支付补偿款产生营业外支 出2,258.60万元 |
|
| 所得税费用 | 4,192.85 | 7,227.03 |
-41.98% |
主要系本期税前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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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经营状况稳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所处行业亦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2021 年 1-3 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约为 9.00 亿元至 11.00 亿元,预计同比增长 14.24% 至 39.63%;预计净利润约为 0.96 亿元至 1.4 亿元,预计同比增长 19.35%至 74.97%; 预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05 亿元至 1.50 亿元,预计同比增长 19.49%至 70.70%。以上财务情况系公司依据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的公司经营情况所作出的初步预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 绩承诺。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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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 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等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 景进行了展望。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及报表附注和本招股意向书揭示的财务及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本节讨论与分析所用的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资产 | 251,067.01 | 63.74% | 203,688.09 | 57.69% | 207,236.86 | 59.62% |
| 非流动资产 | 142,799.51 | 36.26% | 149,372.57 | 42.31% | 140,340.85 | 40.38% |
| 资产总额 | 393,866.52 | 100.00% | 353,060.67 | 100.00% | 347,577.71 | 100.00% |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资产总额规模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持 续增加。就资产结构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59.62%、57.69%和 63.74%,占比相对较高,与公司的经营特征和行业特性相符。 公司主营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零售网络以直营为主, 主要通过与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以联营或租赁的合作方式取得进驻此类物业开 设经营终端的权利,并面向终端消费者。因而,公司资产结构中主要以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为主。
1 、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货币资金 | 22,534.70 | 8.98% | 23,050.63 | 11.32% | 29,969.91 | 14.46% |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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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8.12.31 |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666.53 | 36.11% | 24,524.69 | 12.04%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 - | - | - | - | 3,970.63 | 1.92%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81.26 | 0.04% |
| 应收账款 | 18,371.78 | 7.32% | 20,553.45 | 10.09% | 21,565.95 | 10.41% |
| 预付款项 | 4,457.78 | 1.78% | 4,185.00 | 2.05% | 2,814.00 | 1.36% |
| 其他应收款 | 9,066.62 | 3.61% | 9,263.79 | 4.55% | 8,020.69 | 3.87% |
| 存货 | 94,418.87 | 37.61% | 113,156.16 | 55.55% | 90,533.46 | 43.6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550.73 | 4.60% | 8,954.37 | 4.40% | 50,280.96 | 24.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1,067.01 ** | 100.00% | 203,688.09 | 100.00% | 207,236.8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此外,2018 年公司存在少量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公司因持有上市公司大豪科技少量股权而产生; 2019 年因新金融工具准则应用的缘故,公司持有大豪科技的少量股权被归入交 易性金融资产下核算,同时公司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余额归入交易性 金融资产下核算,使得 2019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显著增加。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9,969.91 万元、23,050.63 万元和 22,534.7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46%、11.32%和 8.98%。2018 年末 至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基本维持在稳定水平。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 金余额较 2019 年末小幅下降,主要系 2020 年末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货 币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的款项、应收 电商平台的款项等,其具体形成原因如下:
公司的零售网络以直营为主,主要通过与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以联营或租赁 的合作方式取得进驻此类物业开设经营终端的权利,并面向终端消费者。前述模 式下,公司经营的直营终端存在由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统一代收银后于次月与公 司结算货款的情形,因而,公司期末存在应收该类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的货款。
40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亦布局了电商渠道。以唯品会为代表的平台与公司以寄售方式合作,由 唯品会平台销售公司的产品予终端消费者,针对已售出的产品,唯品会于次月与 公司结算货款,因而,公司期末存在应收该类电商平台的货款。
① 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565.95 万元、20,553.45 万 元和 18,371.78 万元,相对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而言,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小,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2018.12.31 ** |
| 应收账款余额 | 20,775.88 | 22,608.13 | 23,667.12 |
| 坏账准备 | 2,404.10 | 2,054.69 | 2,101.18 |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18,371.78 | 20,553.45 | 21,565.95 |
|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 | 11.57% | 9.09% | 8.88% |
| 营业收入 | 336,223.25 | 331,796.18 | 311,857.66 |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 5.46% | 6.19% | 6.92% | |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对于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主要因公司是以直营模式为主 的消费品品牌企业,公司的销售终端大多布局在中高端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该 类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的资信情况较好,销售回款稳定。
②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 1 年以内 | 19,160.16 | 92.22% | 21,544.62 | 95.30% | 23,185.48 | 97.96% |
| 1至2 年 | 757.61 | 3.65% | 744.85 | 3.29% | 415.08 | 1.75% |
| 2至3 年 | 540.60 | 2.60% | 267.17 | 1.18% | 54.84 | 0.23% |
| 3至4 年 | 266.12 | 1.28% | 50.34 | 0.22% | 0.41 | 0.00% |
| 4 年以上 | 51.39 | 0.25% | 1.15 | 0.01% | 11.32 | 0.05% |
| 小 计 | 20,775.88 | 100.00% | 22,608.13 | 100.00% | 23,667.12 | 100.00% |
| 减:坏账准备 | 2,404.10 | 2,054.69 | 2,101.18 | |||
| 合 计 | 18,371.78 | 20,553.45 | 21,565.95 |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处于一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回 款质量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可回收风险较小。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40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其中,公司 按账龄分析法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 项 目 | 账龄 | 账龄 | 账龄 | 账龄 | 账龄 |
|---|---|---|---|---|---|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 至4 年 | 4 年以上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5% | 10% | 30% | 80% | |
| 本公司 | 5% | 10% | 50% | 75% | 100% |
注:安莉芳、都市丽人为 H 股上市公司,未披露账龄分析法相关细节。
由上表可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相 对谨慎。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 账面余额 (万元) |
坏账准备 (万元) |
|||
|---|---|---|---|---|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
|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2,139.79 | 106.99 | 1 年以内 |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732.07 | 36.60 | 1 年以内 |
| 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583.81 | 29.19 | 1 年以内 |
|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517.20 | 25.86 | 1 年以内 |
|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459.81 | 22.99 | 1 年以内 |
注: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隶属于法国迪卡侬 Oxylane 集团。公司为其提供代工 (OEM)业务,因而产生应收账款。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814.00 万元、4,185.00 万元和 4,457.7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6%、2.05%和 1.78%,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性质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预付租金等 | 2,130.01 | 2,378.46 | 1,691.57 |
| 预付线上推广相关 | 567.37 | 777.21 | 549.23 |
| 预付艺人代言、IP 授权、活动等 | 159.19 | 283.02 | - |
| 预付货款 | 220.40 | 505.39 | 348.84 |
| 预付企业信息系统服务费等 | 318.40 | 37.93 | 8.77 |
| 预付法律服务费等 | 552.18 | - | 0.06 |
| 其他 | 510.23 | 203.00 | 215.54 |
| 合 计 | 4,457.78 | 4,185.00 | 2,814.00 |
2019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 2018 年末增加 1,371.00 万元,主要是预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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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代言费和线上推广费等的增加。公司 2019 年末预付租金较上年末增加 686.90 万 元,主要是公司 2019 年末自营租赁门店数量较 2018 年末增加 34 个;公司 2019 年末预付艺人代言等费用较上期末增加 283.02 万元,主要是公司 2019 年末预付 2020 年春夏新代言人辛芷蕾的费用;公司 2019 年末预付线上推广相关费用较上 期末增加 227.98 万元,主要是公司预付天猫平台相关的营销推广金额增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 单位名称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期末余额 (万元) |
|||
|---|---|---|---|---|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款项性质 | ||
| 无关联关系 | 408.00 | 1 年以内 | 线上推广费 | |
| 无关联关系 | 193.50 | 1 年以内 | 中介服务费 | |
| 无关联关系 | 188.68 | 1 年以内 | 中介服务费 | |
| 无关联关系 | 170.00 | 1 年以内 | 中介服务费 | |
| 无关联关系 | 136.25 | 1 年以内 | 线上推广费 |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8,020.69 万元、9,263.79 万元和 9,066.6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7%、4.55%和 3.61%。公司其他应收 款主要为应收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的保证金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 关系 |
期末余额 (万元) |
坏账准备 (万元) |
账龄 | 款项性质 |
|---|---|---|---|---|---|
| PINGHE FASHION LIMITED | 关联方 | 981.24 | 981.24 | 3 年以上 | 单位往来款 |
|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 | 无关联关系 | 546.22 | 27.31 | 1 年以内 | 土地相关款 |
|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470.88 | 63.82 | 4 年以内 | 电商保证金等 |
| 北京市朝阳区艾思蒙特高级时 装艺术培训学校 |
无关联关系 | 300.00 | 300.00 | 3年以上 | 单位往来款 |
| 蓝色港湾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286.11 | 231.99 | 2年以内、 3 年以上 |
商场保证金 |
注 1:公司在 2016 年 8 月前曾持有北京市朝阳区艾蒙时尚艺术培训学校 70%的举办者 权益,在 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期间曾持有其 5%的举办者权益,在 2016 年 8 月的权 益转让 12 个月后(2017 年 9 月起),北京市朝阳区艾蒙时尚艺术培训学校不再是发行人的 关联方。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00.00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应收 5%以上股东款项。
(5)存货
公司存货以库存商品和原材料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410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8.12.31 |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12,638.25 | 11.25% | 13,863.53 | 10.66% | 10,443.28 | 9.89% |
| 库存商品 | 91,623.78 | 81.57% | 104,089.72 | 80.04% | 83,257.35 | 78.85% |
| 在产品 | 7,225.57 | 6.43% | 7,182.25 | 5.52% | 4,776.79 | 4.52% |
| 委托加工物资 | 836.65 | 0.74% | 4,905.07 | 3.77% | 7,114.97 | 6.74% |
| 小 计 | 112,324.24 | 100.00% | **130,040.57 ** | 100.00% | 105,592.39 | 100.00% |
| 减:跌价准备 | 17,905.37 | 16,884.41 | 15,058.92 | |||
| 合 计 | **94,418.87 ** | 113,156.16 | 90,533.4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0,533.46 万元、113,156.16 万元 和 94,418.87 万元,以库存商品为主。公司是贴身服饰品牌企业,贴身服饰产品 一般分为“春夏”和“秋冬”两季进行开发,公司零售网络以直营为主,面向终 端消费者。因此,公司库存商品的生产规模主要依据公司对终端消费需求的预测 和对市场的预期、公司各品牌每季新品的产品线宽度、公司现有库存商品水平、 过往的生产经营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①库存商品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 文胸 | 34,395.53 | 37.54% | 37,769.50 | 36.29% | 28,887.97 | 34.70% |
| 内裤 | 11,311.38 | 12.35% | 13,394.05 | 12.87% | 10,964.50 | 13.17% |
| 保暖衣 | 12,929.90 | 14.11% | 15,746.97 | 15.13% | 14,545.02 | 17.47% |
| 家居服及其他服饰 | 25,993.64 | 28.37% | 29,490.33 | 28.33% | 22,471.76 | 26.99% |
| 其他 | 6,993.32 | 7.63% | 7,688.88 | 7.39% | 6,388.09 | 7.67% |
| 合 计 | 91,623.78 | 100.00% | 104,089.72 | 100.00% | 83,257.35 | 100.00% |
2019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0,832.37 万元,增幅 25.02%,
公司主要产品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的金额均分别较 2018 年 末增加,主要因为公司一方面 2019 年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相应备货需求增加; 另一方面,公司对于 2019 年主推的新品牌乎兮、2020 年预计主推的新产品线 Aímer NYC 等均增加了期末相关库存商品投入。
2020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为 91,623.78 万元,较 2019 年末小幅减少, 是公司 2020 年度去库存并提升运营效率的经营战略的有效体现。
②库龄结构情况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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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 1 年以内 | 65,329.55 | 71.30% | 76,078.47 | 73.09% | 55,980.52 | 67.24% |
| 1-2 年 | 17,044.39 | 18.60% | 16,597.77 | 15.95% | 12,867.94 | 15.46% |
| 2-3 年 | 4,793.54 | 5.23% | 4,523.54 | 4.35% | 7,077.66 | 8.50% |
| 3-4 年 | 1,753.24 | 1.91% | 2,951.29 | 2.84% | 4,261.80 | 5.12% |
| 4 年以上 | 2,703.05 | 2.95% | 3,938.64 | 3.78% | 3,069.42 | 3.69% |
| 合 计 | 91,623.78 | 100.00% | 104,089.72 | 100.00% | 83,257.3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主要处于一年以内。相比传统的流行服饰, 公司主营的贴身服饰产品一般而言适销周期更长,并且流行趋势的变化对产品适 销性的影响有限。
③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主营的贴身服饰产品特点包括:内衣产品适销性长、产品库龄主要处于 一年内、受流行趋势影响有限、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等。因而,公司存货跌价的 风险整体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类别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
| 原材料 | 12,638.25 | 8,338.47 | 13,863.53 | 7,214.08 | 10,443.28 | 5,937.28 |
| 委托加工物资 | 836.65 | - | 4,905.07 | - | 7,114.97 | - |
| 在产品 | 7,225.57 | - | 7,182.25 | - | 4,776.79 | - |
| 库存商品 | 91,623.78 | 9,566.90 | 104,089.72 | 9,670.33 | 83,257.35 | 9,121.65 |
| 合计 | 112,324.24 | 17,905.37 | 130,040.57 | 16,884.41 | 105,592.39 | 15,058.92 |
对于库存商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以库龄对库存商品进行分 层,将库存商品分为库龄 1 年以内、库龄 1-2 年、库龄 2-3 年、库龄 3-4 年和库 龄 4 年以上,分别计算可变现净值。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可变现净值=吊牌价×销售折扣×(1-税费率-销售费用率)*预期售罄率
上述销售折扣、税费率、销售费用率和预期售罄率等参数均通过公司历史数 据测算得出。
参考上述测试结果,公司按库存商品的库龄计提跌价准备的政策如下:
分类 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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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库龄1 年以内的库存商品 库龄1-2 年的库存商品 库龄2-3 年的库存商品 库龄3-4 年的库存商品 库龄4 年以上的库存商品 |
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 |
|---|---|
| 3% | |
| 10% | |
| 20% | |
| 50% | |
| 85% |
对于原材料,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由于绝大部分过季原材料通常不再用于当季产品的生产,当原材料库龄 超过 1 年后,其不再被领用的概率较大,由此,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库龄超 过 1 年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相比于贴身服饰行业的上市公司如汇洁股份等,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更为 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相比于成衣女装行业的上市公司如地素时尚等,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相对略低,主要是公司主营的贴身服饰产品一般而言适销周期更长,受流行趋势 影响有限,具备合理性。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与纺织服装类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 下:
| 下: | 下: | |||
|---|---|---|---|---|
| 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 | 2020.12.31 | **2019.12.31 ** | **2018.12.31 **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7.93% | 5.71% | |
| 内衣类上市公司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53.65% | 5.19% |
| 平均值 | - | 注2 | 5.45% | |
| 地素时尚(603587.SH) | 未公告 | 15.30% | 15.97% | |
| 日播时尚(603196.SH) | 未公告 | 20.19% | 13.77% | |
| 成衣女装上市公司 | 歌力思(603808.SH) | 未公告 | 36.49% | 36.15% |
| 欣贺股份(003016.SZ) | 未公告 | 未披露 | 32.49% | |
| 平均值 | - | 23.99% | 24.60% | |
| 爱慕股份 | 15.94% | 12.98% | 14.26% |
注 1:安莉芳作为 H 股上市公司未分别披露存货余额和跌价准备余额。
注 2:都市丽人 2019 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数据与发行人不可比,主要原因是:都 市丽人以经销模式为主,核心品牌目标中端以下市场,其自身经营状况于 2019 年出现大幅 弱化迹象,都市丽人发布公告称该集团及其经销商财务状况转弱,预计可见未来内销售存货 面临困难,并于 2019 年对存货一次性大幅减值。
由上表可知,与内衣类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谨慎、充分。
与成衣女装类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该类上市公 司,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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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50,280.96 万元、8,954.37 万元和 11,550.7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26%、4.40%和 4.60%。2018 年公 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主,其期末规模为 42,663.19 万元。2019 年因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公司期末理财产品余额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下 核算,因而期末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大幅减少。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公司的其 他流动资产以待抵扣税金为主。
(7)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24,524.69 万元,主要是公司持有上市公 司大豪科技少量股权价值 3,372.37 万元和理财产品余额 21,152.32 万元。2020 年 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90,666.53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66,141.84 万 元,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可随时赎回的开放式理财产品或短期中低风险理 财产品,是公司日常经营中合理的资金保值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安 排。
2 、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22,660.00 | 16.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660.00 | 15.87% | 22,660.00 | 15.17%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00.21 | 2.31% | 2,869.96 | 1.92% | 2,407.89 | 1.72% |
| 固定资产 | 72,817.62 | 50.99% | 77,240.45 | 51.71% | 76,375.36 | 54.42% |
| 在建工程 | 10,770.35 | 7.54% | 10,175.32 | 6.81% | 5,680.21 | 4.05% |
| 无形资产 | 11,225.28 | 7.86% | 11,492.19 | 7.69% | 9,669.23 | 6.89%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702.71 | 7.49% | 14,498.37 | 9.71% | 14,457.77 | 10.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09.41 | 7.57% | 9,411.87 | 6.30% | 7,224.99 | 5.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3.93 | 0.36% | 1,024.42 | 0.69% | 1,865.41 | 1.3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2,799.51 ** | 100.00% | **149,372.57 ** | 100.00% | 140,340.85 | 100.00% |
2018 年末至 2020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水平,主要是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构成。此外,公司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是公司参股厦门国际银行等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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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投资金额。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联营公司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的 股权投资金额。该联营公司由公司与日本知名贴身服饰上市公司郡是株式会社共 同投资设立,是郡是株式会社零售业务在中国的分支。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12.31 ** | **2019.12.31 ** | **2018.12.31 ** |
| 房屋及建筑物 | 64,497.63 | 68,223.79 | 68,208.87 |
| 机器设备 | 5,961.29 | 5,905.19 | 5,311.75 |
| 运输设备 | 657.14 | 1,030.62 | 1,135.08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701.56 | 2,080.85 | 1,719.66 |
| 合 计 | **72,817.62 ** | 77,240.45 | 76,375.3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5,680.21 万元、10,175.32 万元和 10,770.35 万元,逐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推进建设位于苏州的华东运营中心项目 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的华东运营中心项目的余额分别为 3,986.53 万元、 9,952.74 万元和 10,227.30 万元。该华东运营中心建成后将用做华东地区分子公 司经营办公场所。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 9,669.23 万元、11,492.19 万元和 11,225.28 万元。其中,2018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上期末增加 2,616.26 万元, 主要是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 年就公司位于顺义区马坡镇的土 地总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就测绘面积高于原受让该土地时的建筑面积部分收取 了相应的政府土地收益 2,247.93 万元。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上期末增加 1,822.96 万元,主要是公司为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2020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 2019 年末基本持平。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公司零售网点、办公场所及生产厂 房等的装修及改造投入待摊余额。为持续维护和提升公司各品牌价值,公司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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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的视觉形象需保持一定的新鲜感和潮流感。因此,公司一般会以 2 到 3 年为 周期对品牌终端形象进行升级改造,以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此外,公司 在百货商场开立的终端专柜一般与百货商场一年签订一次合同,因而每年若遇百 货商场调整公司专柜位置,则公司需对专柜进行更新改造装修,亦会产生一定装 修支出,符合行业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4,457.77 万元、14,498.37 万元和 10,702.71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8 年末基本持平。2020 年末,公司长期 待摊费用较 2019 年末减少 3,795.66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受疫情影响新增装修投 入较少同时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①长期待摊费用中门店相关装修支出情况
公司各类门店的长期待摊费用新增支出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联营专柜金额(万元) | 2,429.37 | 4,330.14 | 6,127.12 |
| 联营专柜装修面积(万平方米) | 1.11 | 1.95 | 2.48 |
| 租赁门店金额(万元) | 1,325.96 | 3,552.82 | 4,455.53 |
| 租赁门店装修面积(万平方米) | 0.58 | 1.32 | 1.52 |
| 自有物业门店金额(万元) | - | 12.44 | 14.87 |
| 自有物业装修面积(万平方米) | - | 0.05 | 0.05 |
| 合计门店装修新增金额(万元) | 3,755.33 | 7,895.40 | 10,597.52 |
| 合计门店装修面积(万平方米) | 1.69 | 3.32 | 4.05 |
| 平均单位面积装修费(元/平方米) | 2,225.43 | 2,375.07 | 2,618.60 |
由上表可知,公司门店各期新增装修支出与门店装修面积的情况相匹配。
公司各类门店的长期待摊费用新增支出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项 目 | ||||||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面积 | |
| 华东 | 877.35 | 0.40 | 2,381.20 | 1.01 | 2,432.58 | 0.96 |
| 华北 | 704.38 | 0.31 | 1,209.24 | 0.58 | 1,993.81 | 0.79 |
| 华中 | 322.02 | 0.17 | 819.24 | 0.38 | 1,494.10 | 0.56 |
| 华南 | 417.98 | 0.20 | 873.20 | 0.35 | 1,349.92 | 0.51 |
| 西南 | 562.13 | 0.25 | 865.74 | 0.36 | 1,145.06 | 0.40 |
| 西北 | 431.53 | 0.19 | 785.48 | 0.34 | 1,168.93 | 0.48 |
| 东北 | 334.34 | 0.15 | 608.16 | 0.27 | 829.10 | 0.33 |
| 境外 | 105.58 | 0.01 | 353.13 | 0.04 | 184.03 | 0.01 |
| 合 计 | 3,755.33 | 1.69 | 7,895.40 | **3.32 ** | **10,597.52 **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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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门店各期新增装修支出与装修面积变动趋势相匹配。
②长期待摊费用中办公、生产相关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办公、生产等的主要新增装修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平方米 | 单位:万元、平方米 | ||||
|---|---|---|---|---|---|
| 期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地区 | 装修面积 | 装修支出 |
| 1 | 口罩车间改造工程 | 苏州 | 2,400 | 308.39 | |
| 2 | 生产及仓储用房 | 苏州 | 约17,500 | 294.76 | |
| 2020年 | |||||
| 3 | 宿舍楼改造 | 苏州 | 约2,500 | 93.09 | |
| 合 计 | 696.25 | ||||
| 1 | 西平车间改造工程 | 西平 | 7,200 | 783.17 | |
| 2 | 生态工厂外围绿化及景观工程 | 苏州 | 约80,000 | 523.85 | |
| 3 | 爱慕工坊装修装饰工程 | 北京 | 580 | 180.65 | |
| 2019年 | |||||
| 4 | 配电室改造工程 | 苏州 | 66 | 109.58 | |
| 5 | 时尚工厂车间改造工程 | 北京 | 2,100 | 74.01 | |
| 合 计 | 1,671.26 | ||||
| 1 | 机房设施改造 | 北京 | 不适用 | 205.36 | |
| 2 | 爱慕大厦A 座三层装修 | 北京 | 920 | 189.02 | |
| 3 | 太湖会所改造工程 | 北京 | 998 | 181.33 | |
| 2018年 | |||||
| 4 | 苏州成品库改造工程 | 苏州 | 1,500 | 144.66 | |
| 5 | 生态工厂员工活动区设施工程 | 苏州 | 1,307 | 109.01 | |
| 合 计 | 829.36 |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公司办公、厂房相关装修支出较少,主要是为积极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而对建设口罩车间的改造支出。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分别为 7,224.99 万元、9,411.87 万元和 10,809.41 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损失、 政府补助和会员积分等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865.41 万元、1,024.42 万元和 513.93 万元,主要是公司为购置长期资产而预付的款项,金额较小。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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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 流动负债 | 46,793.09 | 96.61% | 40,256.99 | 80.48% | 49,562.26 | 82.58% |
| 非流动负债 | 1,642.17 | 3.39% | 9,766.95 | 19.52% | 10,453.62 | 17.42% |
| 负债总额 | 48,435.25 | 100.00% | 50,023.94 | 100.00% | 60,015.88 | 100.00% |
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与公司的经营特征和行业特性相符。报告期 内,公司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1 、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 35.94 | 0.07% |
| 应付账款 | 8,969.42 | 19.17% | 11,604.73 | 28.83% | 13,830.18 | 27.90% |
| 预收款项 | - | - | 2,967.11 | 7.37% | 3,247.12 | 6.55% |
| 合同负债 | 9,176.55 | 19.61% |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354.83 | 32.81% | 10,811.96 | 26.86% | 8,557.69 | 17.27% |
| 应交税费 | 2,188.14 | 4.68% | 2,974.13 | 7.39% | 5,354.68 | 10.80% |
| 其他应付款 | 9,816.06 | 20.98% | 11,378.47 | 28.26% | 18,101.12 | 36.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88.08 | 2.75% | 520.60 | 1.29% | 435.54 | 0.8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793.09 | 100.00% | 40,256.99 | 100.00% | 49,562.2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 所构成。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3,830.18 万元、11,604.73 万元和 8,969.42 万元。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2,225.45 万元,降幅 16.09%,主要是公司 2019 年第四季度的采购规模较 2018 年同期下降所致。2020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9 年末减少 2,635.31 万元,主要是公司因提高运营效 率需要,2020 年整体采购需求规模较 2019 年减少。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1 年以内 | 8,969.42 | 11,596.21 | 13,830.18 |
| 1-2 年 | - | 8.52 | - |
| 合 计 | 8,969.42 | 11,604.73 | 13,830.18 |
由上表可知,公司期末应付账款账龄较短,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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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付账款供应商情况如下:
| 期末 余额 (万元) |
|||||||
|---|---|---|---|---|---|---|---|
| 序 号 |
与公司 关系 |
采购 内容 |
期后结 算进度 |
||||
| 期间 | 单位名称 | 账龄 | |||||
| 1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日本品牌内衣等 | 539.57 | 1 年以内 | 100% | |
| 2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499.50 | 1 年以内 | 99% | |
| 成品定制的文胸 | |||||||
| 3 | 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 |
435.01 | 1年以内 | 100% | |
| 2020年末 | |||||||
| 内裤等 | |||||||
| 4 | 诸城裕安针织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成品定制的内裤 | 371.86 | 1 年以内 | 100% | |
| 5 | 东莞市永展针织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299.59 | 1 年以内 | 100% | |
| 合 计 | 2,145.53 | ||||||
| 1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501.81 | 1 年以内 | 100% | |
| 2 | 杭州万事利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489.49 | 1 年以内 | 100% | |
| 3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日本品牌内衣等 | 481.05 | 1 年以内 | 100% | |
| 2019年末 | 成品定制的文胸 | ||||||
| 4 | 上海咏姿时装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 |
466.45 | 1年以内 | 100% | |
| 内裤等 | |||||||
| 5 |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396.98 | 1 年以内 | 100% | |
| 合 计 | 2,335.77 | ||||||
| 1 | 东莞市永展针织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691.04 | 1 年以内 | 100% | |
| 2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日本品牌内衣等 | 665.40 | 1 年以内 | 100% | |
| 3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510.19 | 1 年以内 | 100% | |
| 2018年末 | |||||||
| 4 |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474.78 | 1 年以内 | 100% | |
| 5 | 杭州万事利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333.13 | 1 年以内 | 100% | |
| 合 计 | **2,674.54 ** | ||||||
| 1 | 青岛荣花边纺织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773.95 | 1 年以内 | 100% | |
| 2 |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686.77 | 1 年以内 | 100% | |
| 成品定制和委托 | |||||||
| 3 | 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加工的保暖衣、内 | 646.40 | 1年以内 | 100% | |
| 2017年末 | |||||||
| 裤等 | |||||||
| 4 | 上海乐曦工贸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450.53 | 1 年以内 | 100% | |
| 5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面料 | 410.00 | 1 年以内 | 100% | |
| 合 计 | 2,967.65 |
注:2020 年末应付账款期后结算进度系统计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2)预收款项
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3,247.12 万元和 2,967.11 万, 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55%和 7.37%,占比较小。公司预收款项主要是少量 预收客户货款。2020 年末,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预收款项 3,228.26 万元 列报至合同负债。
(3)合同负债
2020 年末,公司的合同负债为 9,176.55 万元。由于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首 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会员积分形成的递延收益均列报至合同负债下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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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使得 2020 年末合同负债余额显著增加。2020 年末,合同负债中预收货款 金额为 3,228.26 万元、会员积分公允价值为 5,948.30 万元。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8,557.69 万元、10,811.96 万元和 15,354.83 万元。2019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较 2018 年末增加,主要因 2019 年零售行业整体增速进一步放缓的趋势下,公司营收规模承压增长,期末 给予员工薪酬小幅增加。2020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主要是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增长,期末给予员工的奖金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应交税费分别为 5,354.68 万元、2,974.13 万元和 2,188.14 万元。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8,101.12 万元、11,378.47 万元和 9,816.06 万元,逐期下降,主要是期末应付工程及设备等长期资产款项余额逐期 减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工程及设备等长期资产款余额分别为 11,905.23 万元、4,711.22 万元和 3,332.34 万元,逐期下降,主要是公司分期向施工方支付 了公司顺义工厂、华东运营中心等项目相关工程款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 期末余额 (万元) |
||||
|---|---|---|---|---|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账龄 | 款项性质 | |
| 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464.69 | 1 年以内 | 运费 |
| 苏州金立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433.11 | 1 年以内 | 装修款 |
| 北京盛日经典展柜有限责任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385.34 | 1 年以内 | 装修款 |
| 上海德马物流技术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296.44 | 1 年以内 | 工程款 |
| 四川雅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无关联关系 | 282.61 | 1 年以内 | 装修款 |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435.54 万元、520.60 万元和 1,288.08 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是预计经销商退换货和返利所形成的。公司经销渠道整 体收入规模较小,因此,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亦较小。2020 年末,公司其他流 动负债金额增加,系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将原经销商退换货按预计退货毛利计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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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改为按全额法计入,即:应付退货款金额列报至其他 流动负债;退货成本则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负债分析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递延收益 | 903.79 | 55.04% | 9,467.36 | 96.93% | 10,292.65 | 98.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8.37 | 44.96% | 299.59 | 3.07% | 160.96 | 1.54% |
| 合 计 | 1,642.17 | 100.00% | **9,766.95 ** | 100.00% | **10,453.62 ** | 100.00% |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10,292.65 万元、9,467.36 万元和 1,642.17 万元。公司递延收益主要包括在销售产 品过程中授予会员积分的公允价值和政府补助。2020 年末,因执行新收入准则, 原递延收益中列报的会员积分在合同负债中列报。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合同负债中与会员积分相关的金额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期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2020 年度 | 8,509.07 | 4,767.99 | 7,328.76 | 5,948.30 |
| 2019 年度 | 9,279.86 | 8,066.68 | 8,837.48 | 8,509.07 |
| 2018 年度 | 11,443.16 | 6,342.91 | 8,506.21 | 9,279.86 |
注:2020 年因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公司递延收益下核算的会员积分公允价值列报至合同负 债项下核算。
2020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中会员积分相关的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主要是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线下直营业务规模较 2019 年同期减少,相应 的当期授予积分对应的金额规模减少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 、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 项目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020 年度/期末 | 2019 年度/年末 | 2018 年度/年末 |
|---|---|---|---|
| 5.37 | 5.06 | 4.18 | |
| 3.35 | 2.25 | 2.35 | |
| 12.30% | 14.17% | 17.27% | |
| 17.24% | 20.14% | 24.40% | |
| 67,561.25 | 56,098.22 | 67,045.17 |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均相对较高,其中流动比率保持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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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3 倍以上,速动比率保持在 2 倍以上,公司整体具备较好的流动性和较强的短 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30%,偿债风险和财务风险较低。
2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3.32 | 3.30 | |
| 安莉芳(1388.HK) | 未公告 | 2.34 | 1.89 | |
| 流动比率 (倍) |
||||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1.91 | 3.21 | |
| 同行业平均 | - | **2.52 ** | 2.80 | |
| 本公司 | **5.37 ** | 5.06 | 4.18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1.92 | 1.82 | |
| 安莉芳(1388.HK) | 未公告 | 0.75 | 0.57 | |
| 速动比率 (倍) |
||||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1.40 | 2.34 | |
| 同行业平均 | - | 1.36 | 1.58 | |
| 本公司 | 3.35 | 2.25 | 2.35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23.26% | 23.33% | |
| 安莉芳(1388.HK) | 未公告 | 32.96% | 29.13% | |
| 资产负债率 (合并) |
||||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41.18% | 24.99% | |
| 同行业平均 | - | 32.47% | 25.82% | |
| 本公司 | 12.30% | 14.17% | 17.27% |
注:信息来源为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体现了公司 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优于同行业水平。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均低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体现了公司较低的偿债风险和财务风险,优于同行业水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7.28 | 15.76 | 15.82 |
| 存货周转率(次) | 1.07 | 0.95 | 1.05 |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相对较高,年周转水平均保持在 14 次
以上,回款质量较高,符合公司经营特征和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保持稳定,存货周转期维持在 12 个月左右, 与公司以直营为主的渠道特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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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12.89 | 12.93 | |
| 安莉芳(1388.HK) | 未公告 | 29.24 | 26.16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
||||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7.41 | 7.39 | |
| 同行业平均 | - | **16.51 ** | 15.49 | |
| 本公司 | 17.28 | 15.76 | **15.82 **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1.22 | 1.20 | |
| 安莉芳(1388.HK) | 未公告 | 0.64 | 0.69 | |
| 存货周转率 (次) |
||||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3.43 | 2.61 | |
| 同行业平均 | - | 1.76 | 1.50 | |
| 本公司 | **1.07 ** | 0.95 | 1.05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同行业正常水平。都市丽人的应收账款 周转率显著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因为都市丽人以经销模式为主,根据其招股材 料,其会对部分信贷记录良好的经销商授予 60 日至 90 日的信用期,部分新开门 店的经销商的首批货款可获得 180 日至 360 日的信用期。相较之下,以直营模式 为主的品牌企业通常与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按月结算货款。因此,都市丽人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低于以直营模式为主的可比公司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均介于安莉芳和汇洁股份之间,处于同行业正常 水平。其中,都市丽人的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是其以经销模式为主,经销商通 常一次性买断产品,因而存货周转水平高于以直营模式为主的同行业公司。
二、盈利能力分析
2018 年及 2019 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逐年放 缓,分别为 9.0%和 8.0%。其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的增速分别为 8.0% 和 2.9%,整体低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消费者在贴身服饰方面的消费 相对保守,尤其是在中高端品牌方面的消费,这为贴身服饰行业的整体增长带来 了一定压力。2020 年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零售额同比下降 6.6%,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我国零售行业景气程度产生了短期影响,但 行业整体回暖态势良好。
公司是贴身服饰行业的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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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
| 营业收入 | 336,223.25 | 1.33% | 331,796.18 | 6.39% | 311,857.66 | 5.83% |
| 营业成本 | 111,079.67 | 14.39% | 97,103.35 | 12.24% | 86,516.86 | 12.14% |
| 期间费用 | 178,561.43 | -7.60% | 193,252.87 | 12.12% | 172,362.21 | 16.38% |
| 营业毛利 | 225,143.58 | -4.07% | 234,692.83 | 4.15% | 225,340.80 | 3.59% |
| 营业利润 | 51,408.61 | 28.72% | 39,938.97 | -23.43% | 52,159.14 | -19.85% |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38,203.25 | 18.58% | 32,217.56 | -20.61% | 40,579.20 | -23.29% |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稳中有进,由 2018 年的 311,857.66 万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336,223.25 万元,保持了良好的态势。公司采取多品牌、 多品类、全渠道的运营模式,力求充分挖掘不同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对公司营 业收入贡献较大的六大主力品牌爱慕、爱慕先生、爱慕儿童、爱美丽、慕澜和兰 卡文,其品牌历史较长,在报告期内维持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和经营规模。公司重 点培育的潜力品牌爱慕运动、乎兮等,在报告期内为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亦补充 了动力。
==> picture [539 x 1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52,159.14 万元、39,938.97 万元和 51,408.61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0,579.20 万元、32,217.56 万元 和 38,203.05 万元,呈下降趋势。公司的主力品牌大多定位于中高端或高端市场。 与多数中高端品牌企业相似,公司的渠道结构以直营为主,期间费用的占比相对 较高。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持续加强了市场推广以巩固品牌知名度、适度扩 张了线下零售网络以更好的触达目标消费群体、改善升级了门店形象以提升消费 购物体验、持续增加了产品研发投入以求为消费者持续提供卓越的产品体验。因 而,公司的期间费用水平于 2018 年至 2019 年整体增加,公司的营业利润受到一 定影响而下降。2020 年,公司持续优化营销网络提升运营效率,在新冠肺炎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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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背景下顺势关闭了部分低产低效的终端门店,适当缩减了销售导购人员规 模,且门店的装修需求减少,多重因素叠加使得 2020 年公司的期间费用率较 2019 年同期下降,营业利润较 2019 年有所回升。
(一)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项目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收入 | 334,189.51 | 99.40% | 330,024.44 | 99.47% |
310,601.07 | 99.60% |
| 其他业务收入 | 2,033.74 | 0.60% | 1,771.73 | 0.53% |
1,256.59 | 0.40% |
| 合 计 | 336,223.25 | 100.00% | 331,796.18 | 100.00% |
311,857.66 | 100.00% |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60%、99.47%和 99.40%。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文胸 | 128,297.87 | 38.39% | 131,637.90 | 39.89% | 129,032.81 | 41.54% |
| 内裤 | 52,468.12 | 15.70% | 54,282.98 | 16.45% | 48,340.58 | 15.56% |
| 保暖衣 | 60,308.39 | 18.05% | 56,562.41 | 17.14% | 53,918.70 | 17.36% |
| 家居服 及其他服饰 |
74,004.64 | 22.14% | 68,713.38 | 20.82% | 63,149.99 | 20.33% |
| 代工OEM | 9,268.40 | 2.77% | 10,504.89 | 3.18% | 9,317.19 | 3.00% |
| 其他 | 9,842.10 | 2.95% | 8,322.88 | 2.52% | 6,841.78 | 2.20%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注:“家居服及其他服饰”以家居服为主,还包括运动装、泳装、其他可贴身穿着也可 外穿的服饰等。下同。
公司的主要产品品类包括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就收入 规模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的收入均实现了小幅增长。就产品结构而 言,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保持稳定,其中核心品类文胸的占比各期均维持在 40%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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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及销量情况如下:
| 单位:元/件、万件 | 单位:元/件、万件 | 单位:元/件、万件 | 单位:元/件、万件 | 单位:元/件、万件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文胸 | 平均单价 | 150.54 | 188.74 | 198.47 |
| 销量 | 852.24 | 697.46 | 650.14 | |
| 内裤 | 平均单价 | 60.08 | 66.73 | 68.57 |
| 销量 | 873.27 | 813.47 | 705.00 | |
| 保暖衣 | 平均单价 | 195.61 | 203.51 | 225.33 |
| 销量 | 308.31 | 277.94 | 239.29 | |
| 家居服及其他 服饰 |
平均单价 | 196.05 | 219.30 | 237.50 |
| 销量 | 377.47 | 313.33 | 265.90 |
2019 年与 2018 年相比,公司各主要产品收入进一步实现了提升。在 2019 年零售业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一方面维持住了线下渠道的销售规模,另一方 面加强了电商渠道布局和促销力度,投放了更多适合线上销售的品牌或产品,致 使 2019 年公司各主要产品收入和销量均较上年度实现增长,而产品平均单价有 所下降。
2020 年,公司各主要产品均保持了良好的销售规模。在零售业受疫情冲击 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加强线上渠道的销售以及加大各渠道的价格折让力度,以减 缓疫情对线下零售带来的影响。因而,2020 年,公司各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均呈 现下降,而销量均呈现增长。
3 、主营业务收入按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渠道的具体构成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直营渠道 | 198,093.16 | 59.28% | 227,559.12 | 68.95% | 217,939.92 | 70.17% |
| 经销渠道 | 17,828.94 | 5.33% | 23,362.03 | 7.08% | 25,919.42 | 8.34% |
| 电商渠道 | 105,666.19 | 31.62% | 67,031.02 | 20.31% | 55,269.77 | 17.79% |
| 其他 | 12,601.21 | 3.77% | 12,072.28 | 3.66% | 11,471.95 | 3.69%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公司的销售渠道以直营为主,便于公司快速获取终端零售数据并及时感知消 费需求的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直营渠道的收入占比稳定保持在 70%上下。 2019 年,公司加强了电商渠道的布局,投放了更多适合线上销售的品牌或产品, 使得公司电商渠道收入占比由 2018 年的 17.79%提升至 2020 年的 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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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公司来自于电商渠道的收入比重提升显著,主要得益于天猫、唯 品会等平台的销售增加以及公司自运营的官方商城小程序的销售增加。报告期各 期,公司电商渠道收入 70%上下均来自于天猫和唯品会平台的销售,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电商平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天猫 | 49,940.60 | 47.26% | 37,613.15 | 56.11% | 29,417.04 | 53.22% |
| 唯品会 | 25,817.20 | 24.43% | 19,188.41 | 28.63% | 18,245.90 | 33.01% |
| 公司官网 | 17,587.35 | 16.64% | 3,433.28 | 5.12% | 1,826.76 | 3.31% |
| 其他平台 | 12,321.05 | 11.66% | 6,796.17 | 10.14% | 5,780.06 | 10.46% |
| 合 计 | 105,666.19 | 100.00% | 67,031.02 | 100.00% | 55,269.77 | 100.00% |
由上表可知,2020 年 , 公司电商渠道的销售收入均呈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 主要原因包括:(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的消费者更倾向于线上购物,同时 公司进一步加大电商渠道的营销力度,使得各主要电商平台收入增加;(2)为应 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 年 2 月公司加速上线了于 2019 年定制开发的面向导购的 “云客服”手机端客户管理工具,使店铺导购能够在闭店期间对线下门店会员在 微信中进行管理。线下会员可通过导购的微信群或朋友圈扫码进入官方商城小程 序,从而促成线下会员在公司官方商城微信小程序中实现下单交易。因此,由于 线下会员的线上化,2020 年公司官网销售增长显著。
4 、主营业务收入按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品牌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爱慕 | 108,689.61 | 32.52% | 100,884.98 | 30.57% | 104,545.77 | 33.66% |
| 爱慕先生 | 61,002.05 | 18.25% | 59,257.93 | 17.96% | 56,755.91 | 18.27% |
| 爱慕儿童 | 40,169.88 | 12.02% | 35,129.66 | 10.64% | 26,322.64 | 8.47% |
| 爱美丽 | 31,389.58 | 9.39% | 45,502.68 | 13.79% | 47,640.39 | 15.34% |
| 慕澜 | 24,283.28 | 7.27% | 27,986.69 | 8.48% | 23,198.49 | 7.47% |
| 兰卡文 | 13,863.59 | 4.15% | 14,630.54 | 4.43% | 12,394.98 | 3.99% |
| 其他品牌 | 54,791.51 | 16.40% | 46,631.97 | 14.13% | 39,742.88 | 12.80% |
| 其中: | ||||||
| 代工OEM | 9,268.40 | 2.77% | 10,504.89 | 3.18% | 9,317.19 | 3.00% |
| 爱慕运动 | 9,883.74 | 2.96% | 10,769.92 | 3.26% | 8,639.45 | 2.78% |
| 乎兮 | 12,867.23 | 3.85% | 4,041.43 | 1.22% | 4.68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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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爱慕家居 | 7,729.09 | 2.31% | 7,806.62 | 2.37% | 7,003.96 | 2.25% |
| 皇锦 | 2,985.37 | 0.89% | 2,752.38 | 0.83% | 2,329.10 | 0.75%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1)主力品牌经营稳健
公司六大主力品牌爱慕、爱慕先生、爱慕儿童、爱美丽、慕澜、兰卡文的品 牌定位差异明确,品牌经营时间相对较长,拥有稳固的市场地位和经营规模。报 告期内,公司六大主力品牌的收入合计分别为 270,858.19 万元、283,392.47 万元 和 279,397.9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7.20%、85.87%和 83.60%。
在女性品牌方面,爱慕、爱美丽、兰卡文和慕澜分别定位于中高端、年轻大 众、高端奢华和专业美体塑形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四大女性品牌收入合计分别 为 187,779.64 万元、189,004.89 万元和 178,226.06 万元,保持了一定的收入规模, 主要得益于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持续认可,如:爱慕的“星光”系列及“KiKi 裤”系列、爱美丽的“经典无托”系列、兰卡文的“梦幻华尔兹”系列和慕澜的 “魔力之翼”系列等均是较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系列。其中,2020 年公司四大 女性品牌收入合计较 2019 年减少 10,778.83 万元,主要是年轻少女品牌爱美丽的 收入较 2019 年减少 14,113.10 万元所致,该品牌的风格调整后产品受欢迎程度有 所下降,且面临市场其他低价年轻少女品牌的竞争较为激烈,致使整体销量和平 均单价水平均呈现下降。
在男性品牌方面,爱慕先生主要面向精英男士,是我国男性贴身服饰领域的 知名品牌之一。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爱慕先生的收入分别为 56,755.91 万元、59,257.93 万元和 61,002.05 万元,逐期小幅增加。“亲肤暖绒”系列、“1 号裤”系列等均是较受欢迎的男士产品。
在儿童品牌方面,爱慕儿童定位于专业、中高端儿童内衣市场。2018 年、 2019 年及 2020 年,爱慕儿童的收入分别为 26,322.64 万元、35,129.66 万元和 40,169.88 万元,规模增速较高,主要因为在二孩政策逐步放开并利好母婴童市 场的背景下,公司打造的相关产品快速获得了市场的青睐(如:汪汪队立大功 IP 合作款“天使小裤”系列等),整体实现了较好的收入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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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潜力品牌显现成长性
爱慕运动和乎兮是公司近年来打造的潜力品牌,分别诞生于 2013 年和 2018 年,在报告期内均表现出了较好的成长性。
爱慕运动主要针对跑步和瑜伽两大运动场景推出了以运动文胸为核心品类 的贴身服饰产品。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爱慕运动的收入分别为 8,639.45 万元、10,769.92 万元和 9,883.74 万元,达到基本稳定的销售规模。
乎兮主要聚焦于简素、舒适、高性价比的无钢圈产品,是公司为进一步迎合 细分化的消费需求于 2018 年底倾力打造的新品牌,其整体价位水平较低,主要 面向线上消费者。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乎兮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4.68 万 元、4,041.43 万元和 12,867.23 万元,产品一经推出即于 2019 年获得了消费者的 认可,其中“零感体验”系列及“简约主义”系列等均是较受欢迎的产品系列。 该品牌具备成长潜力。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 |
|
| 华北 | 60,091.83 | 17.98% | 75,170.28 | 22.78% | 77,370.78 | 24.91% |
| 华东 | 57,183.08 | 17.11% | 62,448.42 | 18.92% | 58,021.22 | 18.68% |
| 华中 | 25,757.64 | 7.71% | 28,719.83 | 8.70% | 27,614.05 | 8.89% |
| 西北 | 23,985.68 | 7.18% | 26,336.74 | 7.98% | 25,294.51 | 8.14% |
| 西南 | 20,636.40 | 6.18% | 23,080.13 | 6.99% | 21,688.97 | 6.98% |
| 华南 | 18,866.31 | 5.65% | 22,736.50 | 6.89% | 20,804.51 | 6.70% |
| 东北 | 18,917.58 | 5.66% | 19,766.90 | 5.99% | 20,397.91 | 6.57% |
| 网络 | 105,666.19 | 31.62% | 67,031.02 | 20.31% | 55,269.77 | 17.79% |
| 境外 | 3,084.80 | 0.92% | 4,734.62 | 1.43% | 4,139.35 | 1.33% |
| 合 计 | 334,189.51 | 100.00% | 330,024.44 | 100.00% | 310,601.0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区域结构中以华北、华东的占比相对最高,主要因为 一方面公司的总部位于北京,并在苏州设有子公司,经营历史均较长,具有一定 区域优势;另一方面,公司的主力品牌大多定位中高端或高端,华北和华东地区 的整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强,契合公司整体产品定位。
6 、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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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布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第一季度 | 23.46% | 27.03% | 26.46% |
| 第二季度 | 22.69% | 22.82% | 24.54% |
| 第三季度 | 23.14% | 22.44% | 21.84% |
| 第四季度 | 30.71% | 27.71% | 27.16% |
由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一般会受到假期和大型节庆活动的刺激和影响,如: 双 11、双 12、圣诞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因此,公司第一季度和第四季 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会略高于于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
7 、主营业务收入按品牌按渠道
报告期各期,公司六大主力品牌和潜力品牌按渠道的收入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品牌 | 渠道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该品 牌收入 比例 |
金额 | 占该品牌 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该品 牌收入 比例 |
||
| 爱慕 | 直营 | 51,472.60 | 51.08% | 62,826.53 | 62.28% | 66,231.49 | 63.35% |
| 经销 | 6,654.91 | 6.60% | 8,506.13 | 8.43% | 10,468.77 | 10.01% | |
| 电商 | 42,194.38 | 41.87% | 29,178.80 | 28.92% | 27,254.11 | 26.07% | |
| 其他 | 449.63 | 0.45% | 373.52 | 0.37% | 591.41 | 0.57% | |
| 小计 | 100,771.53 | 100.00% | 100,884.98 | 100.00% | 104,545.77 | 100.00% | |
| 爱美 丽 |
直营 | 21,887.44 | 69.73% | 34,181.05 | 75.12% | 36,456.94 | 76.53% |
| 经销 | 1,408.12 | 4.49% | 3,334.69 | 7.33% | 3,424.37 | 7.19% | |
| 电商 | 7,960.97 | 25.36% | 7,856.85 | 17.27% | 7,536.79 | 15.82% | |
| 其他 | 133.05 | 0.42% | 130.09 | 0.29% | 222.29 | 0.47% | |
| 小计 | 31,389.58 | 100.00% | 45,502.68 | 100.00% | 47,640.39 | 100.00% | |
| 兰卡 文 |
直营 | 11,639.54 | 83.96% | 13,591.24 | 92.90% | 11,624.36 | 93.78% |
| 经销 | 333.61 | 2.41% | 95.35 | 0.65% | 2.80 | 0.02% | |
| 电商 | 1,714.10 | 12.36% | 700.06 | 4.78% | 462.28 | 3.73% | |
| 其他 | 176.35 | 1.27% | 243.89 | 1.67% | 305.55 | 2.47% | |
| 小计 | 13,863.59 | 100.00% | 14,630.54 | 100.00% | 12,394.98 | 100.00% | |
| 慕澜 | 直营 | 19,396.40 | 79.88% | 23,029.20 | 82.29% | 18,817.40 | 81.11% |
| 经销 | 2,139.19 | 8.81% | 3,138.41 | 11.21% | 3,064.73 | 13.21% | |
| 电商 | 2,662.88 | 10.97% | 1,663.97 | 5.95% | 1,135.38 | 4.89% | |
| 其他 | 84.81 | 0.35% | 155.10 | 0.55% | 180.96 | 0.78% | |
| 小计 | 24,283.28 | 100.00% | 27,986.69 | 100.00% | 23,198.49 | 100.00% | |
| 爱慕 先生 |
直营 | 42,455.41 | 69.60% | 44,260.36 | 74.69% | 42,991.27 | 75.75% |
| 经销 | 5,161.56 | 8.46% | 5,908.90 | 9.97% | 6,366.91 | 11.22% | |
| 电商 | 13,096.68 | 21.47% | 8,812.66 | 14.87% | 7,022.92 | 12.37% | |
| 其他 | 288.40 | 0.47% | 276.00 | 0.47% | 374.81 | 0.66% | |
| 小计 | 61,002.05 | 100.00% | 59,257.93 | 100.00% | 56,755.91 | 100.00% | |
| 爱慕 | 直营 | 26,024.97 | 64.79% | 25,729.70 | 73.24% | 21,114.71 | 8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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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儿童 |
渠道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该品 牌收入 比例 |
金额 | 占该品牌 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该品 牌收入 比例 |
||
| 经销 | 531.05 | 1.32% | 645.13 | 1.84% | 1,005.56 | 3.82% | |
| 电商 | 13,541.13 | 33.71% | 8,664.42 | 24.66% | 4,077.31 | 15.49% | |
| 其他 | 72.73 | 0.18% | 90.41 | 0.26% | 125.06 | 0.48% | |
| 小计 | 40,169.88 | 100.00% | 35,129.66 | 100.00% | 26,322.64 | 100.00% | |
| 爱慕 运动 |
直营 | 6,262.93 | 63.37% | 7,971.32 | 74.01% | 6,773.97 | 78.41% |
| 经销 | 403.89 | 4.09% | 528.22 | 4.90% | 310.52 | 3.59% | |
| 电商 | 3,159.93 | 31.97% | 2,198.24 | 20.41% | 1,429.33 | 16.54% | |
| 其他 | 56.99 | 0.58% | 72.15 | 0.67% | 125.63 | 1.45% | |
| 小计 | 9,883.74 | 100.00% | 10,769.92 | 100.00% | 8,639.45 | 100.00% | |
| 乎兮 | 直营 | 1,493.48 | 11.61% | 441.94 | 10.94% | 4.66 | 99.60% |
| 经销 | 19.80 | 0.15% | 0.04 | 0.00% | - | - | |
| 电商 | 11,322.68 | 88.00% | 3,587.88 | 88.78% | - | - | |
| 其他 | 31.28 | 0.24% | 11.57 | 0.29% | 0.02 | 0.40% | |
| 小计 | 12,867.23 | 100.00% | 4,041.43 | 100.00% | 4.68 | 100.00% |
公司主力品牌中,慕澜和兰卡文主要面向高端奢华和专业美体塑形市场,消 费者尤为注重对产品的触感和现场体验,因而慕澜和兰卡文品牌在线下直营渠道 的销售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品牌,而电商及经销渠道占比较低。
公司培育的潜力品牌乎兮的价格亲民,主要针对线上客群,因而乎兮主要在 线上实现销售,其电商渠道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品牌。
2020 年 , 公司各品牌在电商渠道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较 2019 年度有不同程度 的提升,主要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因素的影响,消费者消费习惯转变使得各品牌 来自电商渠道的收入占比提升。
(二)营业成本分析
1 、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 年度 | 2018 | 年度 | |
|---|---|---|---|---|---|---|
| 项目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成本 | 110,245.84 | 99.25% | 96,607.69 | 99.49% | 86,052.20 | 99.46% |
| 其他业务成本 | 833.83 | 0.75% | 495.66 | 0.51% | 464.65 | 0.54% |
| 合 计 | 111,079.67 | 100.00% | 97,103.35 | 100.00% | 86,516.86 | 100.00% |
公司营业成本的结构与营业收入相匹配。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是公司营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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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9.46%、 99.49%和 99.25%。
2 、主营业务成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成本比 |
金额 | 占主营 业务成 本比 |
金额 | 占主营 业务成 本比 |
||
| 自制 生产 |
原材料 | 34,969.96 | 31.72% | 27,120.61 | 28.07% | 25,926.08 | 30.13% |
| 直接人工 | 21,775.32 | 19.75% | 15,959.55 | 16.52% | 14,824.31 | 17.23% | |
| 制造费用 | 8,384.41 | 7.61% | 6,771.90 | 7.01% | 5,870.52 | 6.82% | |
| 成品 定制 |
外购成品 | 32,244.92 | 29.25% | 29,426.33 | 30.46% | 23,067.21 | 26.81% |
| 委托 加工 |
原材料 | 8,795.42 | 7.98% | 11,479.32 | 11.88% | 11,221.81 | 13.04% |
| 加工费用 | 4,075.82 | 3.70% | 5,849.99 | 6.06% | 5,142.27 | 5.98% | |
| 合 计 | 110,245.84 | 100.00% | 96,607.69 | 100.00% | 86,052.2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的生产模式包括自制 生产、成品定制和委托加工。自制生产模式下,成本结构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 和制造费用;成品定制模式下,由外协厂商根据公司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并提供产 品工艺单,外协厂商自行采购原材料进行成品生产,公司直接向其采购成衣;委 托加工模式下,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部分原材料,由外协厂商按照公司提供的产 品工艺单要求,加工成为产成品,公司向其支付委托加工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成本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成本比 |
金额 | 占主营业 务成本比 |
|
| 文胸 | 40,552.61 | 36.78% | 34,712.70 | 35.93% | 32,338.19 | 37.58% |
| 内裤 | 15,445.34 | 14.01% | 15,482.35 | 16.03% | 13,250.62 | 15.40% |
| 保暖衣 | 16,317.19 | 14.80% | 14,446.96 | 14.95% | 12,559.83 | 14.60% |
| 家居服 及其他服饰 |
25,812.07 | 23.41% | 21,099.66 | 21.84% | 17,993.39 | 20.91% |
| 代工OEM | 7,618.44 | 6.91% | 8,551.92 | 8.85% | 7,609.87 | 8.84% |
| 其他 | 4,500.18 | 4.08% | 2,314.10 | 2.40% | 2,300.30 | 2.67% |
| 合 计 | 110,245.84 | 100.00% | 96,607.69 | 100.00% | 86,052.2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的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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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成本金额均分别逐期小幅增加,与公司上述产品收入分别逐期小幅增加的趋势 相符。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 、营业毛利及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营业毛利 | 225,143.58 | 234,692.83 | 225,340.80 |
| 综合毛利率 | 66.96% | 70.73% | 72.26%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67.01% | 70.73% | 72.29% |
公司营业毛利规模逐期增加,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匹配。公司的 销售模式以直营模式为主,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符合纺织服装类企业的特点。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主营毛利率分别为 72.29%、70.73%和 66.96%,维持在 良好水平。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67.01%,较 2019 年度下降超过 3 个百 分点,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加剧零售行业整体经营压力,公司线上渠道收入 占比提升,且销售让利程度增加,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使得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
2 、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品类包括文胸、内裤、保暖衣、家居服及其他服饰。报告期 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结构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
| 文胸 | 68.39% | 38.39% | 73.63% | 39.89% | 74.94% | 41.54% |
| 内裤 | 70.56% | 15.70% | 71.48% | 16.45% | 72.59% | 15.56% |
| 保暖衣 | 72.94% | 18.05% | 74.46% | 17.14% | 76.71% | 17.36% |
| 家居服及 其他服饰 |
65.12% | 22.14% | 69.29% | 20.82% | 71.51% | 20.33% |
| 代工OEM | 17.80% | 2.77% | 18.59% | 3.18% | 18.32% | 3.00% |
| 其他 | 54.28% | 2.95% | 72.20% | 2.52% | 66.38% | 2.20% |
| 主营业务 | 67.01% | 100.00% | 70.73% | 100.00% | 72.2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维持了良好水平,主要因公司产品的 整体售价得以维持在良好水平,公司对产品定价的掌控力较强。
从产品定价方式来看,公司系根据每一具体款式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乘以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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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倍率,并综合考虑同类产品上一季的定价水平、同期市场竞品的定价水平等因 素综合确定每一具体款式产品的吊牌价。公司同一具体款式产品在不同销售渠道 投放的吊牌价均相同。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公司通常会在吊牌价的基础上予以 消费者一定零售折扣,从而形成了产品的零售价格。具备较好的产品定价能力是 公司产品毛利率得以维持在良好水平的主要原因。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较 2018 年均呈现小幅下滑,主要是公司 2019 年为了更加适应线上消费者的需求,一方面增加了线上促销活动和价格让利程 度;另一方面,价位水平和毛利率水平均偏低的乎兮品牌主要面向线上渠道投放, 该品牌于 2019 年放量,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2020 年,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均较 2019 年呈现小幅下降,主要是新冠肺 炎疫情因素加剧零售行业整体经营压力,公司线上渠道收入占比提升,且 2020 年销售让利程度增加,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使得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
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毛利 金额 |
毛利 占比 |
毛利 金额 |
毛利 占比 |
毛利 金额 |
毛利 占比 |
|
| 文胸 | 87,745.26 | 39.18% | 96,925.20 | 41.52% | 96,694.63 | 43.06% |
| 内裤 | 37,022.77 | 16.53% | 38,800.63 | 16.62% | 35,089.96 | 15.63% |
| 保暖衣 | 43,991.19 | 19.64% | 42,115.45 | 18.04% | 41,358.87 | 18.42% |
| 家居服及 其他服饰 |
48,192.57 | 21.52% | 47,613.72 | 20.40% | 45,156.60 | 20.11% |
| 代工OEM | 1,649.96 | 0.74% | 1,952.98 | 0.84% | 1,707.32 | 0.76% |
| 其他 | 5,341.92 | 2.39% | 6,008.77 | 2.57% | 4,541.48 | 2.02% |
| 主营业务 | 223,943.67 | 100.00% | 233,416.75 | 100.00% | 224,548.86 | 100.00% |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金额的变动趋势与产品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3 、主营业务毛利率按渠道
公司的销售渠道以直营为主,经销和电商渠道则是公司全渠道布局的重要组 成。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销售渠道的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结构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
| 直营渠道 | 74.77% | 59.28% | 76.21% | 68.95% | 76.67% | 70.17% |
| 经销渠道 | 64.97% | 5.33% | 69.72% | 7.08% | 70.90% | 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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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渠道 58.32% 31.62% 60.46% 20.31% 64.65% 17.79%
一般而言,公司直营渠道的毛利率水平高于经销渠道,主要因经销商系向公 司买断产品后通过其自运营的门店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因而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价 格折让程度高于直营渠道。公司电商渠道的毛利率水平进一步低于直营和经销渠 道,主要因为公司电商渠道中存在一定比例通过唯品会平台销售的低价特惠产 品,其所售产品整体价格让利幅度显著大于其他渠道,因而电商渠道的毛利率整 体低于直营和经销渠道。
公司电商渠道毛利率 2019 年较 2018 年下降超过 4 个百分点,系受到公司的 产品及价格策略变化影响,包括增加线上活动和价格让利幅度、增加投放低价位 水平的产品等,并且电商渠道的收入占比亦较 2018 年有所提升。
2020 年度,公司各主要渠道毛利率较 2019 年度小幅下降,主要是新冠肺炎 疫情背景下,各渠道价格折让力度增加所致。同期,公司电商渠道的主营业务收 入占比提升至 31.62%,拉低了公司 2020 年的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率。
4 、主营业务毛利率按品牌
对公司收入贡献较大的六大主力品牌包括爱慕、爱慕先生、爱慕儿童、爱美 丽、慕澜和兰卡文,上述品牌在报告期内均维持了较好的盈利规模和盈利水平。 公司重点培育的潜力品牌包括爱慕运动、乎兮等,在报告期内均表现出了较好的 成长性。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品牌的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结构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
|
| 爱慕 | 67.47% | 32.52% | 72.37% | 30.57% | 73.20% | 33.66% |
| 爱慕先生 | 76.16% | 18.25% | 77.76% | 17.96% | 78.06% | 18.27% |
| 爱慕儿童 | 73.67% | 12.02% | 73.03% | 10.64% | 77.22% | 8.47% |
| 爱美丽 | 63.05% | 9.39% | 66.49% | 13.79% | 69.62% | 15.34% |
| 慕澜 | 80.80% | 7.27% | 80.35% | 8.48% | 81.03% | 7.47% |
| 兰卡文 | 80.03% | 4.15% | 82.25% | 4.43% | 82.25% | 3.99% |
| 其他品牌 | 43.90% | 16.40% | 51.23% | 14.13% | 53.09% | 12.80% |
| 其中: | ||||||
| 代工OEM | 17.80% | 2.77% | 18.59% | 3.18% | 18.32% | 3.00% |
| 爱慕运动 | 61.80% | 2.96% | 69.21% | 3.26% | 68.34% | 2.78% |
| 乎兮 | 34.68% | 3.85% | 22.50% | 1.22% | 64.13% | 0.00% |
| 爱慕家居 | 61.56% | 24.64% | 70.15% | 2.37% | 67.24% | 2.25% |
| 皇锦 | 54.23% | 0.89% | 80.49% | 0.83% | 87.19% | 0.75% |
| 主营业务 | 67.01% | 100.00% | 70.73% | 100.00% | 72.29%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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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牌毛利率基本维持在良好的水平,得益于公司对于产 品价格良好的控制力。
2019 年,爱慕品牌收入占比和毛利率逐期下降,主要系公司进一步优化品 牌定位与具体产品的匹配度,避免不同品牌下相似产品线之间份额的相互蚕食, 将原爱慕品牌下部分美体塑形产品和大罩杯产品逐步调整至慕澜品牌下所致。因 而,爱慕品牌和慕澜品牌合计来看,其 2018 年及 2019 年的毛利率分别为 74.84% 和 74.10%,保持相对稳定。2020 年,爱慕品牌毛利率为 67.47%,较 2019 年下 降接近 4 个百分点,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爱慕品牌促销折让加大,同时, 该品牌来自于电商渠道的收入占比由 2019 年的 28.92%大幅提升至 2020 年的 41.87%,拉低了 2020 年该品牌的平均毛利率。
2019 年,爱慕儿童的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超过 3 个百分点,主要因为在母 婴童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2019 年公司爱慕儿童品牌一方面针对线下渠 道增加低价位产品的投放,以进一步捕捉低线城市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针对线 上渠道亦增加了低价位产品的投放,以满足线上消费者对性价比的需求。
2019 年,爱美丽的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超过 3 个百分点,主要因为爱美丽 品牌 2019 年酝酿 2020 年品牌形象及产品风格的更新,因而 2019 年对原品牌风 格下的产品加大促销力度,整体价格水平下降使得毛利率较上年下降。2020 年, 爱美丽品牌毛利率为 63.05%,较 2019 年下降超过 3 个百分点,主要是该品牌的 风格调整后产品受欢迎程度有所下降,且面临市场其他低价年轻少女品牌内衣的 竞争较激烈,因此,该品牌的折让力度进一步增加,毛利率下降。
公司主要品牌产品的毛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毛利 金额 |
毛利 占比 |
毛利 金额 |
毛利 占比 |
毛利 金额 |
毛利 占比 |
|
| 爱慕 | 73,332.75 | 32.75% | 73,011.13 | 31.28% | 76,527.31 | 34.08% |
| 爱慕先生 | 46,460.38 | 20.75% | 46,081.56 | 19.74% | 44,305.47 | 19.73% |
| 爱慕儿童 | 29,591.39 | 13.21% | 25,655.33 | 10.99% | 20,326.52 | 9.05% |
| 爱美丽 | 19,791.29 | 8.84% | 30,255.32 | 12.96% | 33,165.89 | 14.77% |
| 慕澜 | 19,619.87 | 8.76% | 22,488.11 | 9.63% | 19,081.72 | 8.50% |
| 兰卡文 | 11,094.48 | 4.95% | 12,033.69 | 5.16% | 10,043.91 | 4.47% |
| 其他品牌 | 24,053.50 | 10.74% | 23,891.61 | 10.24% | 21,098.05 | 9.40% |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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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工OEM | 1,649.96 | 0.74% | 1,952.98 | 0.84% | 1,707.32 | 0.76% |
|---|---|---|---|---|---|---|
| 爱慕运动 | 6,108.54 | 2.73% | 7,453.52 | 3.19% | 5,903.95 | 2.63% |
| 乎兮 | 4,462.02 | 1.99% | 909.43 | 0.39% | 3.00 | 0.00% |
| 爱慕家居 | 4,758.10 | 2.12% | 5,476.45 | 2.35% | 4,709.54 | 2.10% |
| 皇锦 | 1,618.85 | 0.72% | 2,215.35 | 0.95% | 2,030.79 | 0.90% |
| 主营业务 | 223,943.67 | 100.00% | 233,416.75 | 100.00% | 224,548.86 | 100.00% |
公司主要品牌毛利金额的变动趋势与品牌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5 、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 品牌企业 | 渠道特点 | 核心品牌的 目标市场 |
综合毛利率 | 综合毛利率 | 综合毛利率 |
|---|---|---|---|---|---|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 汇洁股份 (002763.SZ) |
直营渠道为主 | 核心品牌“曼妮芬”品 牌目标中高端市场; “曼妮芬”品牌占汇洁 股份收入比重各期保 持60%以上 |
未公告 | 65.81% | 67.71% |
| 安莉芳 (1388.HK) |
直营渠道为主 | 核心品牌“安莉芳”品 牌目标中高端市场; “安莉芳”品牌占安莉 芳收入比重各期保持 45%以上 |
未公告 | 77.76% | 79.94% |
| 都市丽人 (2298.HK) |
经销渠道为主 | 核心品牌“都市丽人” 品牌目标中端以下市 场 |
未公告 | 22.60% | 41.67% |
| 本公司 | 直营渠道为主 | 六大主力品牌主要目 标中高端市场或高端 市场,合计收入比重各 期保持80%以上 |
66.96% | 70.73% | 72.26% |
注:信息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与汇洁股份、安莉芳较为相 近,处于同行业正常水平。
都市丽人的毛利率水平则显著低于汇洁股份和安莉芳,主要因为一方面都市 丽人的“都市丽人”品牌目标中端以下市场,而汇洁股份和安莉芳的核心品牌“曼 妮芬”和“安莉芳”目标定位中高端市场,因而都市丽人的产品整体定价水平低 于汇洁股份及安莉芳的核心产品定价水平;另一方面都市丽人的销售渠道以经销 为主,往往需与经销商分享一定利润,而汇洁股份和安莉芳则以直营为主。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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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 年度 | 2019 |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项目 | 占营业收 入比例 |
占营业收 入比例 |
占营业收 入比例 |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 销售费用 | 140,924.97 | 41.91% | 155,786.47 | 46.95% | 139,621.03 | 44.77% |
| 管理费用 | 26,388.84 | 7.85% | 26,645.91 | 8.03% | 22,087.77 | 7.08% |
| 研发费用 | 10,934.01 | 3.25% | 10,594.79 | 3.19% | 10,313.20 | 3.31% |
| 财务费用 | 313.60 | 0.09% | 225.70 | 0.07% | 340.21 | 0.11% |
| 合 计 | 178,561.43 | 53.11% | **193,252.87 ** | 58.24% | 172,362.21 | 55.27%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5.27%、58.24%和 53.11%,其中 2019 年期间费用率提升,主要是公司 2018 年起整体扩大了直营渠 道布局,影响延续至 2019 年,相应销售费用率增加较多所致;2020 年期间费用 率减少,主要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公司顺势优化直营零售网络,关闭了部 分低产低效的终端门店,适当缩减了销售导购人员规模,且门店的装修需求减少, 多重因素叠加致使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
1 、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员工薪酬 | 58,617.45 | 41.59% | 65,671.62 | 42.15% | 57,996.23 | 41.54% |
| 租赁费 | 17,626.23 | 12.51% | 19,220.79 | 12.34% | 17,204.33 | 12.32% |
| 商场费用 | 14,243.73 | 10.11% | 15,288.93 | 9.81% | 12,401.25 | 8.88% |
| 装修费 | 8,892.29 | 6.31% | 15,213.54 | 9.77% | 12,851.56 | 9.20% |
| 市场推广费 | 9,770.06 | 6.93% | 11,044.19 | 7.09% | 12,891.73 | 9.23% |
| 电商销售费 | 15,541.38 | 11.03% | 10,965.44 | 7.04% | 8,904.14 | 6.38% |
| 物料费 | 3,146.94 | 2.23% | 5,598.84 | 3.59% | 5,564.32 | 3.99% |
| 运输费 | 6,954.55 | 4.93% | 5,286.94 | 3.39% | 4,045.03 | 2.90% |
| 折旧与摊销 | 2,306.03 | 1.64% | 2,112.27 | 1.36% | 2,081.85 | 1.49% |
| 办公费 | 1,681.77 | 1.19% | 2,580.46 | 1.66% | 2,891.27 | 2.07% |
| 交通差旅费 | 505.28 | 0.36% | 955.83 | 0.61% | 1,031.56 | 0.74% |
| 其他 | 1,639.26 | 1.16% | 1,847.62 | 1.19% | 1,757.76 | 1.26% |
| 合 计 | **140,924.97 ** | 100.00% | 155,786.47 | 100.00% | 139,621.03 | 100.00% |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39,621.03 万元和 155,786.47 万元, 呈逐期增加的态势;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77%和 46.95%, 亦逐期增加。这主要因为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公司持续加强了市场推 广以巩固品牌知名度、适度扩张了线下零售网络以更好的触达目标消费群体、改 善升级了门店形象以提升消费购物体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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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公司的经营战略转向零售网络的优化,关 闭低效门店等,使得公司 2020 年:导购人数规模下降相应薪酬支出小幅下降、 自营租赁门店获得购物中心因疫情给予不同程度的租金减免、公司门店装修需求 大幅减少等。上述因素综合使得公司 2020 年销售费用率为 41.91%,较 2019 年 的 46.95%小幅下降。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员工薪酬、租赁费、商场费用、装修费、市场推广费 和电商销售费,上述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87.56%、88.20%和 88.48%。
(1)员工薪酬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员工薪酬分别为 57,996.23 万元和 65,671.62 万元,呈逐期增加的态势,主要因公司 2018 年整体扩大直营渠道布局, 使得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各年平均运营的直营终端数量逐期增加,相应的导 购人员规模增加,相关薪酬支出增加 。
2020 年,公司大力推进优化零售网络的经营策略,关闭低效门店,相应减 少导购人员规模,销售费用薪酬支出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变化、平均薪酬、销售激励政策及变动情况与 销售费用薪酬的匹配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 | 2018 年 |
|---|---|---|---|
| 薪酬(万元) | 58,617.45 | 65,671.62 | 57,996.23 |
| 人员数量(人) | 6,831 | 7,303 | 7,048 |
| 平均薪酬(万元/人) | 8.58 | 8.99 | 8.23 |
| 平均直营终端(个) | 1,816 | 1,960 | 1,852 |
注:销售人员平均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平均直营终端数量系以经营终端当期 实际经营天数加权计算。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薪酬总额的变化趋势与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人 均薪酬水平、当期运营的直营终端数量相匹配。
公司实施市场化的销售薪酬政策,销售人员的工资结构通常包含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激励工资等。报告期内,公司对销售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 以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年度经营方针为基本导向,因时因势的调整优化。考虑到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呈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形,公司在对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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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由重点关注“营收”等 8 大指标逐步聚焦为“营收和效益”考核并重 5 大指标, 更加关注公司有质量的增长;在激励政策上收入增量激励系数从 2017 年 2%提升 到 2020 年的 6%-10%,利润增量激励系数由 2017 年的 3%-5%提升到 2020 年的 8%-40%,以求通过更有效的薪酬制度促进公司盈利质量的提升。
(2)租赁费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租赁费分别为 17,204.33 万元和 19,220.79 万元,呈逐期增加的态势,主要因为公司 2018 年、2019 年增加了在购物中心通 过租赁形式开设的终端门店数量,致使租赁费逐期增加。2018 年及 2019 年,公 司各年平均运营的租赁形式的直营终端数量逐期增加,与公司租赁费的变动趋势 相匹配。公司近年来在购物中心增加布局的租赁终端业态类型侧重于多品牌多品 类的生活馆、奥特莱斯店等,迎合了消费趋势的变化,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便利的 一站式购物体验。
2020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租赁费为 17,626.23 万元,有所减少,主要是公司 的自营租赁门店获得购物中心因疫情给予不同程度的租金减免,减免金额合计超 过 2,800 万元。
(3)商场费用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商场费用分别为 12,401.25 万元和 15,288.93 万元, 逐期增加。商场费用主要是公司直营终端所在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直接收取的促 销管理费、物业费、公共事业费等各类经营费用。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商场 费用随公司经营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商场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万元/平方米
| 项 |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促销管理费 | 6,795.25 | 7,480.88 | 6,556.60 | |
| 物业费 | 1,991.21 | 1,836.14 | 1,364.04 | |
| 水电费 | 862.69 | 1,145.67 | 943.22 | |
| 其他 | 85.04 | 179.24 | 171.92 | |
| 联营专柜 | 小 计 | 9,734.19 | **10,641.94 ** | 9,035.78 |
| 联营专柜加权 经营面积 |
||||
| 10.05 | 10.46 | 8.76 | ||
| 单位面积 商场费用 |
||||
| 0.10 | 0.10 | 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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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 促销管理费 | 734.85 | 776.16 | 641.73 | ||
| 物业费 | 3,243.15 | 3,148.45 | 2,189.90 | ||
| 水电费 | 519.36 | 655.20 | 477.97 | ||
| 其他 | 12.19 | 67.19 | 55.88 | ||
| 自营租赁门店 | 小 计 | 4,509.55 | 4,646.99 | 3,365.47 | |
| 租赁门店加权 经营面积 |
|||||
| 4.04 | 4.03 | 3.54 | |||
| 单位面积 商场费用 |
|||||
| 0.11 | 0.12 | 0.09 | |||
注:上述经营面积系根据门店经营时间加权而得。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商场费用逐期升高主要是总体经营面积增加 所致,与门店经营情况基本匹配。
报告期各期,公司联营专柜和自营门店的年度平均单位经营面积商场费用均 保持在 0.10 万元上下,水平较为稳定,与门店经营情况匹配。
公司的商场费用与商场及购物中心一般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不同商场及购物 中心的约定方式各有不同。当商场及购物中心筹办各类节庆活动时,亦会告知商 户参与并收取商场费用。商场费用每月均是由商场及购物中心自行统算而得,在 商场结算单或购物中心缴款通知单中列示并直接向公司收取。
公司与商场及购物中心的合同条款部分列举如下:
| 所属集团 | 签约 商户名 |
合作 类型 |
相关费用约定方式列举 |
|---|---|---|---|
| 王府井集 团 |
北京赛特奥特 莱斯商贸有限 公司 |
联营 | 1、店庆费10,000元/年 2、广告宣传费2,000元/次/年 3、乙方(公司)参加甲方整体促销活动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在营业期间发生约定以外的费用,双方 经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据实收取 5、信息费300元/月 6、收银机使用费300元/月/部 7、其他手续费 |
| 金鹰集团 | 金鹰国际商贸 集团(中国)有 限公司 |
联营 | 1、宣传费6,877元/月 2、综合管理费2,621.50元/月 3、甲方为提升双方业绩而开展的各类活动产生 的费用双方约定按活动期间双方协商金额分担 4、VIP卡的折扣承担:按扣率比例分担 5、VIP 卡积分费用承担:乙方承担实销额的 1.5% 6、设备使用费:200元/月/台 7、供应商平台服务费150元/月 8、现场服务费用:甲方对乙方(公司)专柜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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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所属集团 | 签约 商户名 |
合作 类型 |
相关费用约定方式列举 |
|---|---|---|---|---|
| 供现场管理服务,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9、其他手续费 |
||||
| 3 | 大商集团 | 大商股份有限 公司 |
联营 | 1、甲方根据其年度促销计划统一策划组织促 销活动及广告宣传,收费金额4,200 元/年, 并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2、乙方(公司)应全力配合使用甲方及甲方 关联商铺所发行的各类会员卡、通惠卡等, 会员积分乙方承担50% 3、场地费10,000元/年 4、耗材费150元/月 5、其他手续费 |
| 4 | 茂业集团 | 深圳市茂业百 货华强北有限 公司 |
联营 | 1、品牌推广服务费25,000元/年 2、品牌形象维护费2,000元/年 3、促销费用分摊800元/月 4、货款提货凭证服务费8% 5、甲方将在节庆日、店庆日及新店开张日等日 期进行商场的整体促销活动,乙方(公司)同 意积极参加甲方在上述日期中举办的促销活 动,并同意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数额双方另 行约定 6、按月销售额*3%收取综合服务费 7、乙方承担会员卡服务费100%。会员卡积分 服务费300元/月,如乙方上月发放积分的等额 费用超出会员卡积分服务费300元/月的额度, 则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超额部分的积分服 务费 8、设施服务费4,725元/月 9、信息服务费3,000元/年 10、其他手续费 |
| 5 | 百联集团 | 上海第一八佰 伴有限公司 |
联营 | 1、年度营销费10,600元/年 2、月度促销费1,713元/月 3、综合管理费5,724元/月 4、其他手续费 |
| 6 | 华润集团 | 华润置地(石家 庄)有限公司 |
租赁 | 1、承租人应向出租人缴纳的管理费为每月 18,949.68元 2、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的推广费为每月 2,631.90元 3、租赁期间,如乙方(公司)欲在万象城所管 辖的场地/媒介上组织活动或刊登广告,事先必 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 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POS系统月维护费400 元/台 5、乙方自行负担与该房屋使用有关的网络使用 费、有线电视费等其他费用 6、其他手续费 |
| 7 | 万达集团 | 无锡万达商业 广场投资有限 |
租赁 | 1、为提升双方品牌形象,乙方(公司)保证每 年在商业广场进行至少12 次品牌推广活动,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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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所属集团 | 签约 商户名 |
合作 类型 |
相关费用约定方式列举 |
|---|---|---|---|---|
| 公司 | 承担相关费用 2、云pos 服务费300 元/台/月 |
|||
| 8 | 中粮集团 | 北京弘泰基业 房地产有限公 司 |
租赁 | 1、推广费标准为20元/月/平方米,租赁期间,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和管理成本适当调整大 悦城购物中心推广费 2、乙方(公司)同意积极响应并配合甲方组织 的各类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大悦城购 物中心范围内的大型活动、室内推广活动、积 分活动等,并接受甲方对活动现场的管理 3、为求经营发展,甲方举办指各种经营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展示、抽奖、表演、赠品、 赠券等,乙方同意配合并分担费用或提供赞助, 分担金额由甲乙双方另外约定 4、凡甲方核准之大悦城会员卡,乙方应合力配 合使用,并予以持卡人相应优惠。璀璨卡持卡 人享9折之优惠,缤纷卡持卡人享95折之优惠, 该优惠折扣由乙方负担 5、按店铺租赁面积计算虫、鼠等消杀费用 6、其他手续费 |
| 9 | 凯德集团 | 北京华坤房地 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丰台分 公司 |
租赁 | 1、推广费按每平方米每月15元计算,即每月 含税推广费1,020元 2、乙方(公司)同意配合甲方试试为促进销售 而开展的会员计划,通过会员计划相关平台进 行相应推广活动等 3、其他手续费 |
| 10 | 银座集团 | 山东银座置业 有限公司振兴 街购物中心 |
租赁 | 1、宣传推广费5.38元/平方米/日 2、乙方(公司)对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须 全力配合。乙方统一每年自费在和谐广场举办 不少于2次的大型促销或推广活动 3、乙方须为甲方会员提供专属的会员权益,并 保证该会员权益不低于其自有会员权益,承诺 甲方会员享受折扣为年度品牌消费累计满 1,500元,可享受9折;同时,乙方须在日常经 营活动中为甲方会员提供会员推介、积分、权 益核销等服务 4、POS租金每月350元 5、其他手续费 |
注:上述条款摘自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
综合来看,尽管各商场及购物中心收费名目各异,但公司与商场及购物中心 的总体商场费用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单位经营面积平均商场费用保持在 0.10 万 元上下,处于合理水平。
(4)装修费
为持续维护和提升公司各品牌价值,公司终端门店的视觉形象需保持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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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感和潮流感。因此,公司一般会以 2 到 3 年为周期对品牌终端形象进行升级 改造,以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此外,公司在百货商场开立的终端专柜一 般与百货商场一年签订一次合同,因而每年若遇百货商场调整公司专柜位置,则 公司需对专柜更新改造装修,亦会产生一定装修支出,符合行业特点。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装修费分别为 12,851.56 万元和 15,213.54 万元,呈逐期增加的趋势,主要因为 2018 年一方面正值爱慕品牌创建 25 周年之 际,公司旗下的品牌均启用了全新品牌 LOGO 和形象,终端门店陆续进行了同 步装修升级;另一方面公司 2018 年适度扩张了直营零售网络,新开设的销售终 端整体数量增加,相应新开终端的装修投入增加。此外,公司 2019 年继续对部 分门店视觉形象进行优化升级,增加了装修投入。受此影响,2018 年、2019 年 由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而来的门店装修费规模呈现增加的趋势。
2020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装修费为 8,892.29 万元,主要由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而来。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公司整体装修需求减少。
(5)市场推广费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分别为 12,891.73 万元和 11,044.19 万元。2018 年,公司市场推广费相对较高,主要是 2018 年公司因爱慕 品牌创建 25 周年而举办了一系列大型推广宣传活动,如:大型 25 周年庆典、25 周年“幻境”内衣大秀、25 周年内衣“幻境”全国巡展等,因而市场推广费较 2017 年增加。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市场推广费水平较 2018 年有所减少,主 要系公司 2019 年、2020 年均未开展大型庆典或巡展等活动所致。
(6)电商销售费
电商销售费主要是公司经营电商渠道相关的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电商 销售费分别为 8,904.14 万元、10,965.44 万元和 15,541.38 万元,逐期增加,与公 司电商渠道的收入增长趋势相匹配。
公司的电商销售费以天猫相关费用为主,主要是天猫模式下由公司自行开设 线上店铺,因而公司需因开设店铺支付第三方平台服务费、需因引入访客及促成 交易等参与第三方平台的品牌推广活动、占据搜索展示资源,均会产生电商销售 相关的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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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 年度 | 2019 |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员工薪酬 | 13,010.93 | 49.30% | 12,839.13 | 48.18% | 11,171.10 | 50.58% |
| 折旧与摊销 | 4,842.05 | 18.35% | 4,311.99 | 16.18% | 3,486.68 | 15.79% |
| 咨询服务费 | 1,398.56 | 5.30% | 1,568.09 | 5.88% | 841.44 | 3.81% |
| 办公费 | 1,951.09 | 7.39% | 2,777.18 | 10.42% | 2,398.19 | 10.86% |
| 差旅费 | 346.93 | 1.31% | 827.05 | 3.10% | 642.69 | 2.91% |
| 租赁费 | 392.77 | 1.49% | 384.31 | 1.44% | 234.91 | 1.06% |
| 业务招待费 | 159.18 | 0.60% | 451.15 | 1.69% | 361.38 | 1.64% |
| 维护修理费 | 514.00 | 1.95% | 998.01 | 3.75% | 816.46 | 3.70% |
| 股份支付 | 2,212.36 | 8.38% | - | - | - | - |
| 其他 | 1,560.97 | 5.92% | 2,489.00 | 9.34% | 2,134.93 | 9.67% |
| 合计 | **26,388.84 ** | 100.00% | **26,645.91 ** | 100.00% | 22,087.7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2,087.77 万元、26,645.91 万元和 26,388.8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8%、8.03%和 7.85%。公司管理费用以员工 薪酬为主,管理费用结构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8 年度增加 4,558.14 万元,主要是员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等费用的增加。2019 年公司员工薪酬较上期增加,主要因公司 2019 年平均管理人员数量规模提升, 同时人均薪酬水平小幅提升所致。
2020 年,公司向员工授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因而产生股份支付金 额 2,212.36 万元。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七、 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的情况”予以说明。本次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量方法及结果合理,与同行业市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 、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 年度 | 2019 |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员工薪酬 | 9,018.77 | 82.48% | 8,285.89 | 78.21% | 7,919.91 | 76.79% |
| 折旧与摊销 | 606.84 | 5.55% | 644.99 | 6.09% | 606.45 | 5.88% |
| 样品及物料消耗 | 360.90 | 3.30% | 485.43 | 4.58% | 732.24 | 7.10% |
| 技术开发费 | 517.10 | 4.73% | 560.20 | 5.29% | 483.51 |
4.69% |
| 其他 | 430.41 | 3.94% | 618.28 | 5.84% | 571.09 | 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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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0,934.01 100.00% 10,594.79 100.00% 10,313.2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0,313.20 万元、10,594.79 和 10,934.01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前沿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以求为消费者提供卓越的产 品体验,并继续保持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竞争地位。
4 、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利息费用 | - | 35.94 | 62.16 |
| 减:利息收入 | 49.80 | 53.59 | 59.05 |
| 汇兑损益 | 15.71 | -71.63 | 73.22 |
| 其他 | 347.69 | 314.98 | 263.87 |
| 合 计 | 313.60 | 225.70 | 340.21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340.21 万元、225.70 万元和 313.60 万元 , 规模较小。
5 、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比较
(1)销售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 项 目 | 公司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42.43% | 40.45% | |
| 安莉芳(1388.HK) | 未公告 | 62.36% | 61.75% | |
| 销售费用率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39.51% | 28.86% |
| 同行业平均 | - | 48.10% | 43.69% | |
| 本公司 | 41.91% | 46.95% | 44.77% |
注:信息来源为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汇洁股份基本接近,处于相 似水平波动,且各期变动趋势一致。安莉芳的销售费用率整体高于公司,主要因 安莉芳直营模式的收入占比高于发行人,安莉芳直营模式收入占比各期均高于 80%,而与直营渠道运营相关的销售费用通常包括导购薪酬、商场费用等,使得 销售费用率较高。都市丽人的销售费用率整体低于公司,主要因都市丽人的销售 模式以经销为主,经销收入各期占比保持在 50%上下,因而与直营渠道相关的运 营支出相对要少,销售费用率偏低。2019 年以来都市丽人公告称其面临经营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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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并处于转型调整中,销售下滑较多,这使得 2019 年都市丽人的销售费用率大 幅提升。综上所述,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水平处于同行业正常水平。
(2)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 项 目 | 公司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汇洁股份(002763.SZ) | 未公告 | 9.86% | 13.41% | |
| 安莉芳(1388.HK) | 未公告 | 10.59% | 10.96% | |
| 管理费用及 研发费用率 |
||||
| 都市丽人(2298.HK) | 未公告 | 7.45% | 5.11% | |
| 同行业平均 | - | 9.30% | 9.83% | |
| 本公司 | 11.10% | 11.22% | 10.39% |
注:信息来源为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率水平处于同行业正常水平。其中, 都市丽人的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因为其业务模 式以经销为主,相应的管理成本偏低。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5,828.12 万元、4,113.50 万元和 5,990.21 万 元,主要是公司进行短期理财的收益。
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分别为 1,190.34 万元和 598.27 万; 2020 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3,605.51 万元,主要是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大 豪科技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损失或收益。
3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784.99 万元、2,391.55 万元和 2,295.60 万元,主要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 和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依据会计政策及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 备和坏账损失。
4 、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82.27 万元、136.26 万元和 32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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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公司资产处置等零星收入。
5 、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14.05 万元、2,449.87 万元和 1,364.95 万 元。2019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以前年度增加 2,335.82 万元,主要是公司与北 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结清关于爱慕股份位于朝阳区望京工业 区 3 号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双方于 2019 年达成一致,由公司向北京望京新兴产 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补偿款,因而计入营业外支出 2,258.60 万元。 2020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因华东运营中心工期延期停工的赔偿支出 668.61 万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 息”之“六、非经常性损益表”。
(七)利润来源及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秉 承着“创造美,传递爱”的企业使命,专注于为消费者创造美好体验,致力于成 为融合东方美学和现代设计并具有文化影响力的中国原创贴身服饰品牌。影响公 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如下:
1 、国内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稳定性
公司主营的贴身服饰产品受众涵盖了不同年龄、性别、生活方式的消费者群 体,其需求则受到宏观经济波动、零售行业景气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场潮流 趋势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的零售网络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自治 区和直辖市,而区域性爆发疫症等因素会致使线下消费行为低迷,短期内会对公 司盈利能力带来影响。因此,国内消费需求的稳定性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 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2 、通过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有效资金投入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
公司所处的贴身服饰行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持续投入资金和资源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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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开发、品牌推广、渠道建设等方面并取得成效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连 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公司面临了来自于汇洁股份、安莉芳等优秀 本土品牌企业的竞争;另一方面,公司面临了来自于日本迅销、日本华歌尔、LB、 PVH 等优秀国外品牌企业的竞争。同时,内衣互联网品牌近年来的崛起亦加剧 了贴身服饰行业的竞争压力。通过本次融资,公司将进一步投入优化和扩张零售 网络并继续加强品牌建设的投入,长期来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贴身服饰行业 龙头企业的地位。
3 、通过创新、革新应对快速变化的行业趋势和市场趋势的能力
近年来贴身服饰行业呈现了以下特点,包括:市场需求进一步细分化、消费 者对于新品牌或新品类的接受程度提升、90 后/00 后群体逐步成长为消费新势力、 线下购物中心及奥莱业态进一步成熟、线上销售及社交零售生态快速发展等。因 此,贴身服饰行业的主要品牌经营者面对近年来行业趋势和市场趋势的变化需主 动做出改变、革新,以增强品牌企业的生命力。优秀的品牌企业通过创新、革新 应对趋势变化的能力将影响其未来长期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22.34 | 24,405.37 | 32,841.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45.09 | -13,490.42 | -6,207.2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2.08 | -17,990.00 | -21,356.80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71 | 71.63 | -73.2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0.55 | -7,003.42 | 5,204.14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68.16 | 22,768.71 | 29,772.13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周转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公司的主要 资金来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2,841.45 万元、24,405.37 万元和 73,822.34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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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7,633.81 | 387,647.48 | 369,547.8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2.54 | 304.40 | 308.5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10.26 | 3,826.70 | 3,696.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3,276.61 ** | 391,778.58 | 373,552.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3,379.51 | 142,345.05 | 120,030.9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046.42 | 104,332.74 | 98,258.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581.12 | 36,149.59 | 43,672.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447.22 | 84,545.83 | 78,749.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9,454.27 | 367,373.21 | 340,711.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22.34 ** | **24,405.37 ** | 32,841.45 |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销售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由于公司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增 加;同时,2019 年较 2018 年相比,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亦增加, 与期末存货规模增加的趋势相符合;2020 年较 2019 年相比,公司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与期末存货规模减少的趋势相符合。综合上述影响, 2019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而 2020 年则呈现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与其他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10.26 | 3,826.70 | 3,696.22 |
| 其中: 收到单位及个人往来 | 1,014.69 | 776.86 | 589.75 |
| 收到的押金保证金 | 2,600.15 | 1,874.90 | 1,366.33 |
| 政府补助 | 1,585.81 | 992.16 | 1,625.03 |
| 收到其他 | 309.62 | 182.78 | 115.11 |
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正常业务经营的各类押金、保证 金等,以经销商押金保证金为主。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207.29 万元、 -13,490.42 万元和-70,145.09 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波动主要是当期购 买及赎回短期理财产品的规模波动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356.80 万元、 -17,990.00 万元和-4,162.08 万元。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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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净额各期呈现为净流出,主要是各期稳定现金分红所致。2020 年,公司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较 2019 年减少,主要是公司 2020 年尚未实施分 红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33,378.35 万元、37,679.24 万元和 12,159.57 万元,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需求 所展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 信息”之“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
六、重大担保、诉讼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担保、诉讼和重大期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
公司是贴身服饰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地位稳固,并且公司零售网络以直营为 主。因而,公司的经营现金回款情况较为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是公司的 主要财务优势。
(二)主要财务困难
随着市场竞争更为细分化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多品牌、多品 类、全渠道的管理运营效率面临了一定挑战。公司需持续投入资金和资源在产品 研发与创新、品牌与渠道建设、产能提升等方面,以求更好的契合多变的消费需 求,向消费者提供卓越的体验。因而,公司未来发展对于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三)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趋势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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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了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的运营模式,并成功培育了爱慕、爱慕 先生、爱慕儿童、爱美丽、兰卡文、慕澜等知名品牌,其在各自的细分市场均占 据了较为优势的市场地位。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多品牌、多品类、全渠道的运营 模式。同时,公司将继续以数据赋能消费需求的挖掘、持续投入产品研发与创新、 推进品牌建设和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的建设、适度扩张现有产能,并将通过 人才盘点、管理体系优化、信息化系统升级、组织机构完善等方式,加强整体竞 争力。因此,公司未来仍有望继续保持贴身服饰行业龙头企业的地位,各主力品 牌仍有望持续获得市场的认可,盈利能力持续稳定。
八、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到位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增长,鉴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实现效益或运营效率提升需要一定时间,在其产生效益 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是贴身服饰行业龙头企业,随着市场竞争更为细分化的趋势,公司多品 牌、多品类、全渠道的运营模式迎来了一定发展机遇,管理运营效率也面临了一 定的挑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和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 步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的建设、提升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效率、适度扩张 现有产能,从而加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因此,本次融资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所计划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旨在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紧密。公司实施了多品牌、多品 类、全渠道的运营模式,并成功培育了爱慕、爱慕先生、爱慕儿童、爱美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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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文、慕澜等知名贴身服饰品牌,其在各自的细分市场均占据了较为优势的市场 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进一步推进品牌与渠道建设、提升信息化系统 的运行效率、适度扩张现有产能,与公司主营业务联系紧密。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能够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需 要。
1 、人员储备
在人员储备方面,依托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数十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储备 了经验丰富的营销人才团队、销售人才团队、大数据人才团队、生产技术人才团 队等。
2 、技术储备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在品牌运营、渠道管理、生产技术与品控等方面积累 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公司所有核心业务环节,为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 、市场储备
在市场储备方面,公司旗下各品牌产品长期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多个主力 品牌在线上渠道及线下渠道均拥有突出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通过会员系统对 消费人群进行精细化运营,沉淀了宝贵的会员数据资产,是公司市场储备的重要 组成部分。
(四)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升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利润 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保证募集资金按既定用途有效利用。同时,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发行人将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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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的建设,尽快达到期望收益以回报股东。
2 、提升零售网络的盈利能力,应对市场风险
在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逐年放缓及市场竞争更为细分化的背景 下,以直营模式为主的零售企业均面临着提升和优化零售网络盈利能力的挑战。 公司将通过全方位的管理运营策略提升单店业绩水平并优化内部管理成本,同时 保证继续为消费者创造卓越的体验。公司一方面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继续加强品牌和营销网络的建设、提高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效率、适度扩张现有产 能等,另一方面将继续坚持以数据赋能消费需求的挖掘、持续投入产品研发与创 新,力求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公司治理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依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水平。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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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 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 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 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三、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未来上市后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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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是中国知名的品牌企业,专业从事高品质贴身服饰及其用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公司秉承着“创造美,传递爱”的企业使命,专注于为消费者创造美 好体验,致力于成为融合东方美学和现代设计并具有文化影响力的中国原创贴身 服饰品牌企业。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成为全球消费者生活方式的陪伴者,成为 受人爱慕、受社会尊重的企业。
二、公司未来具体发展计划
(一)品牌建设与推广
公司将继续坚持差异化、多品牌的发展战略,以消费者为出发点触动品牌及 产品的创新和迭代,成为受消费者持续喜爱的品牌。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品牌数 字化运营缩短品牌与消费者的距离,并通过会员体系的优化等手段加强精细化运 营水平,通过存量的运营激发增量;另一方面,借助于公司逐步完善的大数据体 系,公司将能够构建更为精准的用户画像,洞察市场趋势,定位并培育公司各品 牌的种子人群,进而推动品牌及产品的升级,捕获新增消费需求。
(二)营销网络升级
公司将继续坚持全渠道布局,并对营销网络进一步优化升级。在线下渠道方 面,公司未来在巩固现有渠道区位优势并提升经营效率的同时,将积极打造数字 化新零售终端,并将更侧重在购物中心和主流奥特莱斯中的终端布局。在线上渠 道方面,公司在现有电商业务的基础上将通过精细化用户运营的方式激发消费需 求并驱动决策,将更重视线上社交生态对消费决策的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占 有率。在渠道融合的趋势下,公司将继续优化“云客服”、官方商城、官方小程 序等,使之为渠道融合和公司数字化转型进行助力。
(三)产品设计、研发和创新
公司将坚持在充分洞察消费需求的基础上,以提升产品力为核心,以产品设 计和技术创新为导向,为消费者提供多场景、多元化的体验。一方面,公司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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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通过人体工学研究、运动机能研究、消费者大数据分析及生活方式的研究,深 入解构目标消费群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和前瞻性材料 的研发投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
(四)信息化系统优化和建设
公司将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架构的升级,迈入 2.0 时代。一方 面,公司将稳步推进信息化中台项目的建设,并着手搭建大数据平台和混合云技 术架构,为“数字爱慕”的建设打造一套适应力强、创新力足、精益化覆盖的信 息系统架构;另一方面,公司将逐步拓宽数据结构和维度,提升模型搭建能力, 沉淀软件开发能力,为公司各业务单元的运营赋能。
(五)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提高人才总体素质,推崇可持续发展的 企业文化,创造更多社会价值。
第一,公司将继续坚持“选对人、用对人、培养人、成就人”的人才理念。 一方面,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以高标准、高要求完善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配置 和岗位设置,努力为人才搭建发挥才干的平台,为管理团队和专业人才提供良好 的职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深化人才盘点、继任管理等业务,并提 升人才引进的专业化水平,使新引进员工成为经营发展的推动者。
第二,公司将强化系统培训,成为人才成长的促进者。一方面,公司将通过 开展新员工培训、专项培训、国外游学等方式,加速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 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开发内训师体系,加强内部的培训交流和经验传承,提高培 训的覆盖率,为公司储备合格人才。
三、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1、本次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
2、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未 发生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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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政 策及发展导向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在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未出现重大的调整和 波动;
5、公司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6、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够充分适应公司规模及业务量的快速增长,管理、 研发、销售人员保持稳定并能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7、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施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1 、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在品牌策划和推广、产品研发设计、 营销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的优化等各个方面都对人才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 管公司持续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但仍可能面临对经营专业人才和复合型管理 人才的需求。
2 、多渠道融资的需求
为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加大在营销网络、研发设计、生产基地、 信息化系统等多个方面的建设,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单一, 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发展。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构建多样化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达到业务发展的预期目标。
四、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考虑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提出的,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深化,公司现有的资源 和经验也将为业务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顺利实 现,有助于进一步巩固与提升公司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扩大业务规模, 巩固公司贴身服饰行业龙头企业的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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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发行对于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具有关键作用,主要体现在: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运用于营销网络、生产基地、信息系统 等能显著增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项目,能有效优化直营终端,扩充生产能力,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巩固公司在业内的优势地位;
2、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建立起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可为公司未来的 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
3、本次发行将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
-
引力,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4、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将接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约束,法人 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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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及拟投资项目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4,001 万股 A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不低于 10%。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 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 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3,990.15 | 43,990.15 | 不适用(注) |
| 2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5,153.16 | 15,153.16 | 京朝阳发改(备)﹝2020﹞ 31 号 |
| 3 | 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 | 35,765.32 | 16,981.55 | 京发改(备)﹝2019﹞433 号、境外投资证第 N1100202000188 号 |
| 合 计 | 94,908.63 | 76,124.86 |
注: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公司出具的备案回函(朝发改﹝2020﹞60 号),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需备案。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 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 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在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中集中管理,募 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在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 监督下严格按计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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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并已取得相关部门的 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一致,募集资金的运用均 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通过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能够进一步推进品牌建 设和营销网络的建设、优化信息系统、适度扩张现有产能,有利于加强公司的整 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综合考虑 了未来国家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资金情况等因素而拟定的, 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 、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爱慕股份及其子公司北京爱慕服饰和重庆爱慕美丽投资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计划于 3 年内在国内各省份的主要城市新建直营终端 362 家,同时 优化升级现有直营终端 576 家。项目建成后,公司的零售网络将得到进一步的巩 固和适度扩大,终端视觉形象得以进一步升级,以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购物体 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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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1)必要性
公司是贴身服饰行业的龙头企业,全渠道结构中以直营渠道为主,零售终端 主要布局在中高端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和消费 场景的不断升级,以“零售+休闲娱乐+餐饮”的多业态的购物中心逐步兴起,其 中以“名品+折扣”的奥特莱斯购物中心的受欢迎程度日益增加。因此,通过本 项目的实施,公司一方面能够及时迎合消费趋势变化,适度扩大零售网络布局, 增加在购物中心和奥特莱斯中的终端布局;另一方面能够在巩固现有的北方市场 营销网络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南方部分城市的直营终端布局,在竞争 环境下,维护公司行业龙头的市场地位。
公司直营终端的视觉形象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公司终端视觉形象 是品牌推广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消费者认识企业 的直观途径。为了保持新鲜感和潮流感,零售企业的终端门店视觉形象往往需要 不定期的装修升级,以强化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因此,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 部分现有终端的形象将得到优化升级,力争给予消费者时下最佳的购物体验,增 强客户粘性。
(2)可行性
中国贴身服饰行业市场规模仍存在进一步增长空间,市场份额有望向头部品 牌集中。贴身服饰行业参与者众多,其竞争格局主要区分为品牌企业的竞争和非 品牌企业的竞争。公司主要面临与品牌企业之间的竞争。对于女性内衣市场、男 性内衣市场和儿童内衣市场,品牌企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格局分散化。根据 Euromonitor 统计,2019 年中国女性内衣市场前五大的市场集中度仅为 9%,公 司旗下的爱慕位列其中。然而,同期日本、美国、英国市场前五大的市场集中度 分别为 66%、58%和 19%。相比之下,中国女性市场前五大的市场集中度远远低 于日本、美国和英国,因而中国女性市场仍存在市场份额向头部公司集中的潜力。
3 、项目建设内容
(1)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 43,990.15 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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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估算 | 投资估算 | 投资估算 | 投资估算 | 占总投 资比例 |
|---|---|---|---|---|---|---|
| T+12 | T+24 | T+36 | 总计 | |||
| 一 | 建设投资 | 8,359.75 | 10,226.34 | 10,603.78 | 29,189.86 | 66.36% |
| 1 | 建筑工程费 | 7,400.37 | 9,127.04 | 9,425.28 | 25,952.69 | 59.00% |
| 1.1 | 店铺装修费 | 7,400.37 | 9,127.04 | 9,425.28 | 25,952.69 | 59.00% |
| 2 | 设备购置费 | 561.30 | 612.32 | 673.56 | 1,847.18 | 4.20% |
| 2.1 | 店铺设备购置费 | 561.30 | 612.32 | 673.56 | 1,847.18 | 4.20% |
| 3 | 基本预备费 | 398.08 | 486.97 | 504.94 | 1,389.99 | 3.16%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2,966.14 | 5,046.92 | 6,787.24 | 14,800.29 | 33.64% |
| 三 | 项目总投资 | 11,325.88 | 15,273.25 | 17,391.02 | 43,990.15 | 100.00% |
注:T 为募集资金开始投入月份,T+12 表示募集资金投入第一年,以此类推。下同。
(2)零售网点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
公司根据现有零售网络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拟在华东、华北、华中、西北、 西南、东北、华南等七大区域新建 362 个直营终端,以与百货商场联营或与购物 中心租赁的方式取得直营终端的经营权。同时,公司还将在上述七大区域对公司 部分现有门店进行优化升级,计划共升级 576 个现有终端。
| 序号 | 大区 | 终端数量(个) | 终端数量(个) |
|---|---|---|---|
| 新建终端 | 优化升级 | ||
| 1 | 华东 | 113 | 146 |
| 2 | 华北 | 59 | 97 |
| 3 | 华中 | 60 | 94 |
| 4 | 西北 | 41 | 71 |
| 5 | 西南 | 33 | 66 |
| 6 | 东北 | 17 | 58 |
| 7 | 华南 | 39 | 44 |
| 合计 | 362 | 576 |
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涉及需要购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3)项目建设周期及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公司根据各城市门店建设需求的紧迫性以及门店 资源的可获得性,合理规划门店建设的进度。建设期第一年拟新增门店 110 家, 优化门店 183 家、第二年拟新增门店 120 家、优化门店 190 家,第三年拟新增门 店 132 家、优化门店 203 家。具体如下:
| 时间 进度 |
T+36 | T+36 | T+36 | T+36 | ||||||||||||||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32 | 34 | 36 | |
| 店铺选址 | ||||||||||||||||||
| 租赁店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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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进度 |
T+36 | T+36 | ||||||||||||||||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32 | 34 | 36 | |
| 店铺装修 | ||||||||||||||||||
| 设备采购 及安装 |
||||||||||||||||||
| 人员培训 | ||||||||||||||||||
| 店铺验收 | ||||||||||||||||||
| 店铺优化 |
4 、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无生产环节,不存在污染问题,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 、项目备案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公司出具的备案回函(朝发改 ﹝2020﹞60 号),公司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需进行备案。
(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 、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爱慕股份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其内容主要包括业务中台、 数据中台、大数据平台、智能营销项目、集团官网矩阵升级改造、营销管理类业 务系统升级改造、产品实现类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集团管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等 子项目的实施。通过对上述系统的打造和升级,公司能够通过统一的数据架构来 消除不同信息化系统之间数据交互的壁垒,构建企业级计算中心,同时通过运用 多种数据模型对公司运营和管理提供科学、智能的预警、预测、分析、决策信息, 提高公司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2 、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1)必要性
公司自 1998 年起开始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摸索,各业务体系已全部实现 了信息化管理,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存在持续优化空间。公司现有信息化系统主 要涵盖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和集团内部管理三项模块,各项模块下有多个信息 系统的支持。公司通过营销管理系统、门店 POS 系统、电商系统、官网平台、 会员系统、全渠道 O2O 系统等,基本实现了营销类业务的全覆盖;通过 PLM 系 统、供应链平台、WMS 系统等,实现了对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支持;通过财务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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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HR 系统、OA 系统等,支撑了集团内部管理的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整个集团运营管理的全面数字化。公司尚待构 建信息化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以连接各不同的业务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通 互联和关键数据的全局共享,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形成大数据资产。基 于获取的数据,公司拟打造的大数据平台将实现多元化的数据标签体系,实现精 准的数据场景监控还原与预测分析,及时发现消费者需求,为产品研发升级、商 品供应提供数据支持。此外,通过本项目公司还拟推进智能营销项目、集团官网 矩阵升级改造、营销管理类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产品实现类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集团管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等子项目,以求更好的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高效开 展。
(2)可行性
公司在信息系统基础架构、信息化支持、新技术应用开发等各个功能层面均 设置了信息技术人员岗位,各系统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对各个部门及业 务实际需求的了解,以求准确把控信息化的运营流程。通过多年信息系统维护和 运营的工作锻炼,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具备应对系统平台 故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实力,能够为本项目的成功开展提 供有力支持。与此同时,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还将引进外部优秀管理和技术 人才,扩充信息技术团队的综合实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支持。
3 、项目建设内容
(1)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153.16 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估算 | 投资估算 | 投资估算 | 投资估算 | 占总投资 比例 |
|---|---|---|---|---|---|---|
| T+12 | T+24 | T+36 | 总计 | |||
| 1 | 设备购置费 | 1,133.10 | 1,906.00 | 1,176.00 | 4,215.10 | 27.82% |
| 2 | 软件系统及软件 开发实施费 |
3,324.28 | 3,039.50 | 2,777.00 | 9,140.78 | 60.32% |
| 3 | 研发人员工资 | 132.60 | 404.70 | 538.40 | 1,075.70 | 7.10% |
| 4 | 基本预备费 | 229.50 | 267.51 | 224.57 | 721.58 | 4.76% |
| 项目总投资 | 4,819.48 | 5,617.71 | 4,715.97 | 15,153.1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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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具体内容
公司拟打造和优化的信息化系统具体规划如下:
| 名称 | 建设规划 |
|---|---|
| 业务中台 | 主要搭建商品中心、促销中心、积分中心、卡券中心、会员中心、结算中心、 人员中心、权限中心、物联中心、支付中心、订单中心、库存中心、内容中 心,打造一个高聚合、松耦合、数据高可用、资源易集成、连接一切、集成 一切的共享平台。 |
| 产品实现类 业务系统升 级改造 |
1、搭建智能供应链系统,通过对零售门店销售情况、物流中心库存情况、 材料库存情况等各种条件的综合分析,自动生成拉式补货单,预计库存不足 时提前驱动生产过程,结合生产周期、预计入库时间、预计物流时间等预计 到店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2、对生产、产品实现、WMS 等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适应公司管理 改进及全渠道营销的推进。 |
| 智能营销 | 通过智能设备及AI技术从多维度收集商品、消费者、导购、管理人员的数 据、信息,从不同角度赋能爱慕员工,使消费者有更加科技、智能的体验, 从而实现打造数字爱慕、智能营销的目标。 |
| 大数据平台 | 1、打造大数据平台为了沉淀集团数据资产,搭建集团数据湖,从单一的集 团运营管理系统的结构化数据拓展行为类监控的日志非结构化数据,不限于 图像,文字,声音等。实现多元化的数据标签体系,实现精准的数据场景监 控还原与预测分析。实时数仓引入,为各业务场景赋能,为数据平台提供强 有力数据基础。 2、打造线上平台竞品销售监测系统用于分析竞品品牌及品类的销售趋势, 发现热销单品,并通过产品评价等信息,及时发现消费者需求,为产品研发 升级、商品供应提供数据支持。 |
| 数据中台 | 1、PC端引入敏捷性BI,引入财务专业预测工具,优化用户使用上的问题。 移动BI定位成为移动版分析挖掘平台,数据涵盖更广,数据粒度可以钻取, 可以自由定制首页关注的指标,指标维度增多,分析角度增多,支持实时数 据的监控与查询。助力移动办公,让管理者随时随地更精准定位公司运营环 节出现的问题。 2、从销售到生产从业务到财务,沉淀多个数据支持主题,用精准结果类数 据促进驱动业务系统的服务提升,用大数据预测类数据改善商品的管理,用 大数据AI决策为会员营销助力。沉淀行业内领先算法模型,沉淀企业最高 效率计算能力,为各系统输送各项服务。旨在打造集团数据思考的大脑,做 到价值的输送,做到业务的驱动,助力管理的精益,做到数据产品的输出。 |
| 集团官网矩 阵升级改造 |
优化表结构、代码处理逻辑,针对中台进行接口改造、针对前端开发对接接 口,优化处理逻辑、减少数据库查询,监测用户行为数据及订单来源监测; 国际官网相关模块升级 |
| 营销管理类 业务系统升 级改造 |
对营销、电商等各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适应公司管理改进及全渠道营 销的推进。 |
| 集团管控业 务系统升级 改造 |
通过搭建综合采购互联网平台、客户及内部服务中心、电子合同、各种智能 移动办公工具、智能会议室,以及单点登录等,打造高效的智能办公平台。 |
(2)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
该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爱慕大厦。本项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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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需要购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3)项目建设周期及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项目进度具体如下:
| 时间 进度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T+36 | ||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32 | 34 | 36 | |
| 项目准备 | ||||||||||||||||||
| 初步规划设计 | ||||||||||||||||||
| 软硬件设备采 购、安装及调试 |
||||||||||||||||||
| 人员招聘及培 训 |
||||||||||||||||||
| 软件开发实施 |
4 、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不涉及生产环节,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5 、项目备案情况
2020 年 2 月 28 日,本项目已取得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项目备案证明》(京朝阳发改备(2020)31 号)。
(三)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
1 、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爱慕越南在越南同奈省仁泽县龙寿乡投资新建生产基 地,利用越南的生产优势布局海外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公司将投入 35,765.32 万元(约合 5,000 万美金),并按照生产规划配备自动化生产设备、物 流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6,981.55 万元。本项目达产 后将新增贴身服饰产能 619.26 万件/年。
2 、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1)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整体经营规模稳中有升。公司现分别在北京、苏 州、徐州和西平建有 4 个生产基地。2019 年度,公司自有基地产能为 1,105.57 万件,产能利用率为 105.96%,处于满负荷状态。2019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销量 合计为 2,102.19 万件,由于自有生产基地的产能有限,公司约 50%的产品系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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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厂商进行定制采购或委托外协厂商完成成品生产。因此,公司亟需解决自有产 能不足的情况,大幅提高自有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降低向外协厂商进行成品定 制或委托外协厂商加工成品的比例。同时,越南劳动力成本较国内低廉,具有一 定的成本优势,并且其政治局势稳定,经商环境相对健康,是合适的对外投资目 标国家。
(2)可行性
公司目前成本结构中接近一半的比例是向外协厂商进行成品采购或委托外 协厂商进行产品加工,并且中国贴身服饰行业市场规模仍存在进一步增长空间, 上述因素均能够保障公司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根据 Euromonitor 数据,2019 年 中国女性内衣市场前五大的市场集中度仅为 9%,公司旗下的爱慕品牌位列其中。 然而,同期日本、美国、英国市场前五大的市场集中度分别为 66%、58%和 19%。 相比之下,中国市场前五大的市场集中度远远低于日本、美国和英国,因而中国 市场仍存在市场份额向头部公司集中的潜力。因此,公司本次新建越南生产基地 的新增产能消化拥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同时,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将 可以应用于越南生产基地的生产建设中,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经验支持。
3 、项目建设内容
(1)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35,598.32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估算 | 占总投资 比例 |
|||
| T+12 | T+24 | T+36 | 总计 | |||
| 一 | 建设投资 | 19,632.94 | 2,906.54 | 2,589.65 | 25,129.13 | 70.26% |
| 1 | 建筑工程费 | 18,698.03 | - | - | 18,698.03 | 52.28% |
| 1.1 | 工程建设费 | 13,528.25 | - | - | 13,528.25 | 37.83% |
| 1.2 | 配套设施建设费 | 3,421.69 | - | - | 3,421.69 | 9.57% |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69.25 | - | - | 169.25 | 0.47% |
| 1.4 | 土地购置费 | 1,578.84 | - | - | 1,578.84 | 4.41% |
| 2 | 设备投入 | - | 2,768.13 | 2,466.33 | 5,234.47 | 14.64% |
| 3 | 基本预备费 | 934.90 | 138.41 | 123.32 | 1,196.63 | 3.35%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 | 554.39 | 10,081.81 | 10,636.20 | 29.74% |
| 三 | 项目投资总额 | 19,632.94 | 3,460.92 | 12,671.46 | 35,765.32 | 100.00% |
(2)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越南同奈省仁泽县龙寿乡的 85 号和 73 号地块,地块面积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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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6,681.2 平方米和 3,411.0 平方米。公司已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与西贡建材及投 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35.5 年的土地转租合同,并取得了 85 号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证书》,而 73 号地块的相关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
(3)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贴身服饰产品,其生产工艺流程与公司目前生产工艺流程一致,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之“(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4)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的设备投入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设备类型 | 具体内容 | 总投资金额 |
|---|---|---|---|
| 1 | 车间缝纫设备 | 单针机、双针机、牙子机、包缝机、打结 机、点烫机等 |
2,188.72 |
| 2 | 生产特种设备 | 皮带机、上胶机、机械手臂等 | 803.67 |
| 3 | 裁剪设备 | 自动裁床、铺布机等 | 647.70 |
| 4 | 检验、包装设备 | 验针机、工作台、检验模具、打扣机等 | 68.52 |
| 5 | 仓储物流设备 | 验布机、开箱机、封箱机、叉车、传送带、 货架等 |
884.00 |
| 6 | 办公设备 | 电脑、检测台、办公桌等 | 247.86 |
| 7 | 软件系统 | CAD、WMS、ERP 等 | 308.00 |
| 8 | 其他辅助设备 | 托板、拣货小车等 | 46.00 |
| 9 | 设备安装费 | - | 40.00 |
| 合 计 | 5,234.47 |
(5)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面料、花边及织带等。公司与主要原料供应商建 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原辅材料进货渠道,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 本项目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供电局负责提供。
(6)项目建设周期及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项目进度具体如下:
| 时间 进度 |
T+36 | T+36 | ||||||||||||||||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32 | 34 | 36 | |
| 初步规划、设计 | ||||||||||||||||||
| 房屋建筑及装修 | ||||||||||||||||||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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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进度 |
T+36 | T+36 | ||||||||||||||||
|---|---|---|---|---|---|---|---|---|---|---|---|---|---|---|---|---|---|---|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32 | 34 | 36 |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 试运营 |
4 、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少量生产和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废 料等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统一由项目所在产业园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主要 交由当地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统一处理。因此,本项目总投资额中无环保设备支出。
5 、项目备案情况
2019 年 8 月 15 日,本项目已取得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 目备案通知书》(京发改(备)(2019)433 号)。2020 年 4 月 9 日,本项目取得 了由北京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1100202000188 号)。
6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 36 个月,本项目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19%,投资回 收期(税后)为 7.01 年(含建设期)。
7 、在越南当地开展项目所需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在越南当地开展项目所需的审批如下:
| 文件名称 | 证件编号 | 签发日期 | 签发部门 |
|---|---|---|---|
| 投资注册证书(IRC) | 2141442282 | 2019.09.09 | 越南同奈工业 园管理委员会 |
| 企业注册证书(ERC) | 3603671483 | 2019.09.30 | 越南同奈省规 划与投资部 |
| 服装与辅料生产营业执照 (Business License for the manufacture of wearingapparel and accessories) |
3603671483/ KD-0054 |
2020.06.01 | 越南同奈省工 业与贸易部 |
爱慕越南已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与西贡建材及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35.5 年的土地转租合同,爱慕越南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土地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费 用,并取得了面积为 16,681.20 平方米的 85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书》(编 号 CT409850),剩下面积为 3,411.00 平方米的 73 号地块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正 在办理中。根据《爱慕越南法律意见书》,爱慕越南取得 73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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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证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爱慕越南尚未申请环境保护 计划、消防安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批文。爱慕越南将在疫情影响消除后,根 据越南当地的法律法规申请上述批准文件。根据《爱慕越南法律意见书》,公司 申请上述批文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每股净资产预计将显著增加,能 够大幅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的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 期,因而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增长,长期来看,净资产收益率会逐步提高。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带来新增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规模会有一定幅度 增加,但随着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新增长期资产导致的折旧及摊销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加强和维护 公司线下零售网络的布局,同时通过对部分现有终端的形象升级而给予消费者最 佳的购物体验,增强客户粘性;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将全面提升公司内部运营和 管理效率,全面数字化管理;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将适度扩大自有产品 产能,同时利用越南本地生产优势,缓解公司产能趋于饱和的情况。因此,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主营业务规 模的持续增长、盈利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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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各方面监管要求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每年 的股利分配政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进行。根据爱慕 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为公司注册 资本。但是其中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2018年6月5日,爱慕股份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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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按照每股0.6元进行2017年度 利润分配。该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19年6月25日,爱慕股份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按照每股0.5元进行2018年 度利润分配。该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0年6月2日,爱慕股份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按照每股0.1元进行2019年度 利润分配。该次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和《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四)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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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当时的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等情况, 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
序
公司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慕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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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具体事宜,协调和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信息 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负责收集、复核、整理、分析、披露信息和维护投资者 关系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何林渠,对外咨询电话为 010-64390009。
二、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2020年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同对方名称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期限 |
|---|---|---|---|---|
| 1 |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合同 | 北京爱慕电商供应商品给唯 品会销售事宜 |
2019.11.13- 2020.12.31 |
| 2 |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经营 合同书 |
就联合经营北京爱慕服饰提 供的商品与品牌进行合作 |
2019.10.13- 2020.12.31 |
| 3 | 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 司 |
专柜经营 合同书 |
就爱慕股份在杭州银泰世纪 百货有限公司门店处设置专 柜事宜进行合作 |
2020.09.01- 2021.08.31 |
| 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 联销合同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向爱慕股 份提供场所,爱慕股份提供商 品,双方进行联合销售 |
2020.09.01- 2021.02.28 |
| 5 | 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 有限公司 |
联合销售合同 | 合同双方联合销售通过设立 专柜的形式实现 |
2020.01.03- 2021.01.09 |
注:以上系按同一控制下排序前五大客户,并选取前五大客户具有代表性的合同,均为 框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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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合同如下:
| 序号 | 合同对方名称 | 合同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期限 |
|---|---|---|---|---|
| 1 | 上海丝诚实业有限公司 | 成衣订购供需协议 | 成衣 | 2019.12.26- 2022.12.31 |
| 2 | 北京爱慕郡是服饰有限 公司 |
爱慕集团市场销售(代销) 合同书 |
代理品牌 | 2020.01.01- 2020.12.31 |
| 3 | 新瑞纺织品(大连)有 限公司 |
委托加工供需协议 | 委托加工成 品 |
2019.12.12- 2022.12.31 |
| 成衣订购供需协议 | 成衣 | 2019.12.27- 2022.12.31 |
||
| 4 | 诸城裕泰针织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供需协议 | 委托加工成 品 |
2019.12.12- 2022.12.31 |
| 成衣订购供需协议 | 成衣 | 2019.12.12- 2022.12.31 |
||
| 5 | 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 公司 |
原材料供需协议 | 主料花边类 材料 |
2020.07.05- 2023.07.04 |
| 幻天(北京)国机服装 设计有限公司 |
成衣订购供需协议 | 成衣 | 2019.12.27- 2022.12.31 |
注:以上系按同一控制下排序前五大供应商,并选取前五大供应商具有代表性的合同, 均为框架合同。
(三)建筑工程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建筑 工程合同如下:
| 合同对方名称 | 合同名称 | 工程内容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工期 |
|---|---|---|---|---|
| 吴江市建设工 程(集团)有 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爱慕股份华东运营 中心土建、水电的 工程施工 |
13,692.95 | 2018.03.01- 2019.05.31(注) |
注:以上工程因建设期间的图纸发生变更等因素,导致该项工程尚未能按合同约定的 工期完工,目前该合同仍在履行中。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仲裁
和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 讼、仲裁和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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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和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未发生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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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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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名:
张荣明 高丽平 宋玉惠
郑崝 龙涛 孙刚
史克通
全体监事签名:
吴晓平 孙薇 卜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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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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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彦 何林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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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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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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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杨逸墨 俞康泽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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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爱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________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________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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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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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菅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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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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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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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__ __
龚牧龙 高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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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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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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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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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 ______ 于长江 周兰更
____ 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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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__ __ 王守成 杨韦波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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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__
----- End of picture text -----
梅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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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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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韦波离职证明
485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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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武永飞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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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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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 ______
于长江 周兰更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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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
杨志国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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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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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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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 ______
于长江 周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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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
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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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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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如下:
-
1、发行保荐书;
-
2、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3、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5、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6、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
7、公司章程(草案);
-
8、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的文件;
-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一)查阅时间
每周除法定节假日之外9:30-11:30、13:30-17:00。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进行查阅,也可至本 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所在办公地点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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