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Apr 22, 2026

57695_rns_2026-04-22_85be8f21-2d20-4ce1-ba59-d3397b4b5e70.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9.9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同时,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7005_L01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509,456.79万元,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109.17万元,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3,000股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9.9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7,892,982股变更为864,247,98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67,892,982元减少为864,247,982元(不考虑2026年4月1日至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具体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如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7:00)
(2)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3) 联系人:李新、乔雅昕
(4) 联系电话:022-59596888
(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