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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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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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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

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127,000 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 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125,000 万元。自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即投资期限至2025 年4 月14 日止,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 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 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27.86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090.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003.6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68,086.3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68971_B01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 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 元,此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第 60968971_L0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存放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 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增加资金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授权总额度不超过127,000 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授权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 过125,000 万元,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产品类型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 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 个月内,即投资期限至2025 年4 月14 日止。

  •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六)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并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业 务;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均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募集资金 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 存放,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 存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 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以协定存 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4 年4 月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 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0 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 超过125,000 万元。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即投资期限至2025 年4 月14 日止,并在上

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 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 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要求;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