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ug 21, 2023
57695_rns_2023-08-21_79fc2757-c76e-44a8-bd9c-73cb24debeb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8 月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3 月25 日至2023 年4 月3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的方式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4 月7 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4 月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3 年4 月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7.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48.07 元。
(七)2023 年8 月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 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说明
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利润分配及转增 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74,700,0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1.3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5股,截至2023年5 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说明
鉴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477.60 *(1+0.5)=716.40万份
因此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77.60万份 调整为716.40万份。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鉴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鉴于派息时的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8.07-1.304)/(1+0.5)=31.18元/份
经过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07 元/份调整为31.18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相 应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认为:爱玛科技已就本次调整事项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8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