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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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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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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2 月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 年2 月15 日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 人,参会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 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 案》

(一)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含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 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1.2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 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2 月22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2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 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 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向原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爱玛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2 月22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爱玛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480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480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 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具体开户事宜,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