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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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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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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3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3 月25 日至2023 年4 月3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的方式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4 月7 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4 月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说明
鉴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 名激励对象离 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授予的权益,故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3.60 万份。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 年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 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28 名调整为324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81.20 万份调整为477.60 万份。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在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28 名调整为324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81.20 万份调整为477.60 万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28 名调整为324 名,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481.20 万份调整为477.60 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 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 关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公司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调整事项及授予日、行权价格、 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