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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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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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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 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并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

(三)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剑先生、段华女士、张格格女士、高 辉先生、彭伟先生、王春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 事会提名孙明贵先生、刘俊峰先生、马军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我们同意将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其中孙明贵先生、刘俊峰先生、马军生先生作为被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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