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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spac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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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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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3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 、股东大会届次: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9:15 -15:00。
-
5 、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授权他
-
人出席现场会议。
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 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
7 、现场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航天北路 118 号,公司成都分公司会议室。
8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6)人 |
| 2.01 | 选举陈凡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彭建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
| 2.03 | 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4 | 选举翁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5 | 选举张云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6 | 选举谢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0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刘洪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 ||
| 3.02 | 选举屈哲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3 | 选举邹华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0 |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4.01 | 选举张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4.02 | 选举汪玉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4.03 | 选举焦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披露情况
以上所列提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 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提案 2 和提案 3 表示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航天北路 118 号
-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保定乐凯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 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 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 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航天北路 118 号 联系人:王科赛、苏志革
联系电话:15712525800 传真:028-84808796
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610100
-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
3、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
-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3、其他备查文件。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6。投票简称:乐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分为非累积投票与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 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6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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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保定乐凯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 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如没有做出 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 件。 | |||||
|---|---|---|---|---|---|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以下全部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2.00 |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6)人 | |||
| 2.01 | 选举陈凡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彭建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4 | 选举翁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5 | 选举张云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6 | 选举谢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 | 表决 | 表决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3.00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 3.01 | 选举刘洪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2 | 选举屈哲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3 | 选举邹华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4.00 |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 4.01 | 选举张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4.02 | 选举汪玉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4.03 | 选举焦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
“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 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
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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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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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
|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 注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17:00 之前送
-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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