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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space CH UAV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2
Jan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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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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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11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2011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共出席会议10 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4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6次,没有缺 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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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 委托出席股东大会1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 2011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201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1 年3 月8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第一,关于公司201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201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10 年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第二,关于公司201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台州市丰利莱塑胶有限公司发生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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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采购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47.36 万元;与关联方台州索普电子有 限公司发生的商品销售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17.76 万元。公司2010 年度共发生关联交易65.12 万元。
经认真核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 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第三,《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第四,《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 德,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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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对建立规范财务核算制度、提高年报审计质量 等发表了充分的意见。
第五,《关于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规定,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 2011 年3 月11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2011 年3 月11 日,公司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9,440,000 元,资 金来源于超募资金。本次购得土地事宜有利于公司实施发展战略, 拓展业务范围,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公司上述超募资金使 用计划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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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9,440,000元 购买台土告字[2011]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3.2011 年4 月28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第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光学膜合资公司的独立意 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光学膜合资公司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作为我国高端电容器薄膜主导 供应商,发挥自身在电子薄膜材料领域的人才、技术、品牌优势, 使用21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超募资金,与韩国投资者闵泳福、金重 锡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光学膜合资公司,建设年产630万㎡光学薄膜精 密涂布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主营业务范畴。该项目的实 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上述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使用21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超募资金,与韩国投资者闵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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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重锡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光学膜合资公司,建设年产630万㎡光学薄 膜精密涂布项目。
第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台土告字[2011]02号地块土地税 费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台土告字[2011]02号 地块土地税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3,420元支付台土告字[2011]02号地块土地税费,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公司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超额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3,420元支付台土告 字[2011]02号地块土地税费。
第三,关于聘任方小桃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 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聘任方小桃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此次董事会聘任方小桃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小桃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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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 此次聘任方小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示 同意。
- 2011 年6月27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和计划购买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安排使用的超募资金为6,592.56 万元(公 司与韩国闵泳福、金重锡共同投资设立光学膜合资公司的出资21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暂按1,400 万元计算)。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 的3,073.93 万元补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2,500 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耐高温金属化薄膜项目”的资金缺口; 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518.63 万元计划购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区的土地使用权,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实施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全体 股东权益。
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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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 资金缺口和计划购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使用权。
5.2011 年7 月27 日,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11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 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勤勉尽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11 年度,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 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监、高开展交流 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在2011年度 主要工作一是定期牵头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公司内 审部提交的相关审计报告;二是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企业关注有关经营事项;三是对公司财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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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分析知识培训。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敬业,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本人作 为会计从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的日常规范运作、会计核算和内部 控制,利用去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现场检查三会及 专门委员会工作底稿准备及保存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相关权限设 置的执行情况及问责制度。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 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11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 露信息。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推 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 从工作效果来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内部审计、投资决策、高管 绩效考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比较明显。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越来越宽、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这一实际,本 人在2011 年重点加强了太阳能电池背材膜、锂离子电池隔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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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薄膜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并积极关注相关行业发展动态。
5.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及亲属未持有南洋科技的股 份;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 易的意见》,保守公司秘密,不传播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消息炒股。 五、 2011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2011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 高管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2011 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翔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 报,进行现场调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 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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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12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特点,在企业管理和财务工作方面加强同公司高管层 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提升发展速度出谋划 策,另一方面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规范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11 年度 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戴欣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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