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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space CH UAV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1, 2021
54432_rns_2021-03-31_abca2f31-523a-418a-bc40-06b3770c427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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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 虹”、“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和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资料进 行仔细审阅,并就以上事宜等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与 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 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续聘其 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 性。
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徐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