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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space CH UAV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pr 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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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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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1〕3288 号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科技公司)截 至2011 年3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洋科技公司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南洋科技公司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 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南洋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洋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洋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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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南洋科技公司截至2011 年3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维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娄杭 报告日期:2011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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