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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space CH UAV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Mar 1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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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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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1〕779 号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科技公司) 201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洋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洋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南洋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洋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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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洋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洋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翔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娄杭 报告日期:2011 年3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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