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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c Aer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Apr 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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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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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391 证券简称 成发科技

编号:临 2010-010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斯特公司”)及

  • 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睿玛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 1、法斯特公司是本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已为其5,75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 提供担保,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担保事项是:对其申请的合计5,75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累计为法斯特公司担保5,750 万元人民币;

2、普睿玛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为其3,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担保事项是:对其申请的合计4,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本次担保完成后累计为普睿玛公司担保4,000 万元人民币;

●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合同,本次担保对应的借款合同尚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不能 批准的可能;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本次担保完成后累计对外担保9,750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 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法斯特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2010 年3 月,公司为四川法斯特提供担保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为5,750 万元, 其中:中行青羊支行3,750 万元,建行岷江支行2,000 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2,761.6 万元 (其中建行894 万元,中行1,867.9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1

序号 银行名称 2009 年授
信额度
银行授信产品 银行授信产品 2009 年使
用额度
2010 年拟
申请授信
结构
授信期限
品种 金额
中行青羊支行 800 流动资金贷款 800 400 2009 年3
月29 日—
2010 年3
月29 日
1,050 固定资产贷款 1,050 650
900 贸易融资 900
1000 银行承兑汇票 1,000 817.9 1,350
小计 3,750 3,750 1,867.9 1,350
建行岷江支行 1,000 流动资金贷款 1,000 695 1,500 2009 年3
月29 日—
2010 年3
月29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75
1,000 贸易融资 1,000 24 900
小计 2,000 2,000 894 2,400
成都银行新都支行 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交行磨子桥支行 综合授信 1,000
总计 5,750 5,750 2,761.9 5,750

由于 2010 年银行贷款规模紧缩,四川法斯特 09 年经营指标在银行信用评级比上年度

降低,会增加融资成本,故拟增加成都银行新都支行和交行磨子桥支行两家适合中小企业的 银行授信,同时对原中行青羊支行和建行岷江支行的授信额度做出相应调整。经四川法斯特 第二届董事会第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申请以下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行青羊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35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 2010 年 3 月 29 日到 2011 年 3 月 29 日),该授信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

2、向建行岷江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 2010 年 3 月 29 日到 2011 年 3 月 29 日)。其中,1,5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 900 万元用于贸易融资;

3、向成都银行新都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 2010 年 3 月 29 日到 2011 年 3 月 29 日),该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4、向交行磨子桥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 2010 年 3 月 29 日到 2011 年 3 月 29 日)。

四川法斯特向公司递交了关于为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申请,如董事会同意为四 川法斯特提供以上担保,公司为四川法斯特公司担保的总金额为 5,750 万元,占公司 2009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9%。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金额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的净资产的 10%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普睿玛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2009 年12 月,成发普睿玛由公司担保的向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农村信用合作社综 合授信额度共为3,000 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3,000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2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2009 年授
信额度
银行授信产品 2010 年拟
申请授信
结构
授信期限 备注
品种 金额
成都市金牛区
洞子口农村信
用合作社
3,000 流动资金贷款 1,500 3,000 2009 年6 月25 日—
2010 年6 月18 日
其中500 万元
已于2009 年8
月4 日归还
流动资金贷款 1,500 2009 年6 月25 日—
2010 年6 月24 日
交通银行成都
分行江汉路支
银行承兑汇票 1,000

注:“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农村信用合作社”名称现已变更为“成都农商银行洞子口支行”

经成发普睿玛首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申请以下综合授信:

1、继续向成都农商银行洞子口支行申请金额为3,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截止到2011

年6 月24 日)、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交通银行成都分行江汉路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 万元、保证金为30%的银行承兑

汇票额度综合授信。

成发普睿玛向公司递交了关于为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申请。由于成发普睿玛资 产 200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为 80.8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四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工业城第4B 栋1、2 号

法定代表人:蒲伟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制造、加工、维修、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加工、非标准

设备、金属结构件;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 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9%)

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截止到2009 年12 月31 日,法斯特公司总资产8,129 万元,负债 总额5,551 万元,净资产2,578 万元,资产负债率68.29%,2009 年实现净利润-1,202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被担保人二: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隆华路153 号

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制造、加工、维修、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金属构件、 燃油燃气器具、电子电器产品;科技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项目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的前置许可或审批项目,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许可或经审批的合法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截止到2009 年12 月31 日,普睿玛公司总资产8,857 万元,负债 总额7,159 万元,净资产1,698 万元,资产负债率80.83%,2009 年实现净利润-1,228 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法斯特公司担保协议

  • 1、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四

  • 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为中行青羊支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 1,35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 2、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四

  • 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为建行岷江支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 2,4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3、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四 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为成都银行新都支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 为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 4、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四

  • 川法斯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为交行磨子桥支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普睿玛公司担保协议

  • 1、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四

  • 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为成都农商银行洞子口支行,担保人为本 公司,担保金额为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 2、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四

  • 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成都分行江汉路支行,担保人 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4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经投票表决,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通过关于审议“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预案,并提交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包括:

(一)为四川法斯特机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以下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向中行青羊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35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2010 年3 月29 日到2011 年3 月29 日),该授信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

2、向建行岷江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2010 年3 月29 日到2011 年3 月29 日)。其中,1,5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 900 万元用于贸易融资;

3、向成都银行新都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 2010 年3 月29 日到2011 年3 月29 日),该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4、向交行磨子桥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自 2010 年3 月29 日到2011 年3 月29 日);

(二)为四川成发普睿玛机械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以下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向成都农商银行洞子口支行申请金额为3,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截止到2011 年6 月24 日)、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交通银行成都分行江汉路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 万元、保证金为30%的银行承兑 汇票额度综合授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黄庆、彭韶兵、刘勇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为法斯特公司及普睿玛公司担保的总金额为9,750 万元,占公司 2009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7.28%。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金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的净资产的10%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 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我们认为,以上担保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及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对法斯特公司累计担保额为5,750 万元,公司对普睿玛公司累计 担保额为3,0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

  • 3、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中瑞岳华审字[2009]第01020 号

  •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