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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tech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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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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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HITECH
Enabling an Intelligent Planet
100502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報自辦理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回箱(郵寄專用信箱)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股務語音專線:02723892999 證券代號:2395
網址:https://www.kgi.com.tw
營業時間:週一~週五 9:00~17:00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請股東多加利用「股東®服務」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核定股東在本次股東會時,應於本次股東會時核定股東的股東名額,並應於本次股東會時核定股東的股東名額。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市第1304號
國內郵箱
無法抵達請退回原處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抽信函交付郵資)
戶號:
股東 台啓
股東委託通知
公開簡章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㈣)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 |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 | |||||||||
|---|---|---|---|---|---|---|---|---|---|---|
| 登記 | 戶名 | |||||||||
| 銀行帳號 | ||||||||||
| 記號 | 銀行代號 | 帳號(理由是非依法填寫含行別、時目、帳號、詐號、手財空格留在右方) | ||||||||
| 保管 | 保管 | |||||||||
| 支票 | □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 |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㈣)
一、欲選擇將現金股利直接匯入銀行帳戶之股東,請填寫銀行帳號並以股東本人帳號為限。
二、無銀行帳號者採郵寄支票及原登記帳號無誤且不變更者,不須將此登記表寄回。
三、如採郵寄支票或因資料不符遭致退匯,或要採匯款(新增)但未寄回本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留通訊地址郵寄抽照劃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四、本登記表請填妥蓋章後於115年5月29日前寄達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現金股利在30元(含)以下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另寄領取通知書,並請蓋妥原留印鑰後親自領取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六、貴股東如因銀行整併而有銀行帳號更改之情事,請提供新帳號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委託書使用規則摘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微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微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微求委託書前,應請微求人提供微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查閱之微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微求人與親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微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微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微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六、委託書最適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東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通知書
時間: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延光路26巷20弄1號B1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普通股股數:
法人指派書
該指派
通知本公司之法人代表
,出席 書公司本次股東會,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委用)
就簽
出名
成果
币
委
核定股東
公司所在
所屬股東
所屬股東
所屬股東
所屬股東
所屬股東
所屬股東
所屬股東
所屬股東
所屬
所屬股東
所屬
2015年1月1日
115-1
115-1
115
股東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委託人(股東) | 財產 | 167 | |
|---|---|---|---|
| 、 | 股東戶號 | 簽名或蓋章 | |
| 持有股數 | |||
| 核定或虚假 | |||
| 股東名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 號 | ||
| 核定或虚假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 號 | ||
| 核定或虚假 | |||
| 身分信守號或就一端號 | |||
| 信 | 組 |
01 02 03 04
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一、本次股東會股東除現場出席實體股東會外,亦得以視訊方式出席,欲以視訊方式出席之股東,請自民國115年4月29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26日止,登入集保公司股東(經務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民國115年5月26日下午四時前,送達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502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登記。(行動氣置可掃瞄第一獸QR-Code),並於股東會當日會議開始前30分鐘起開始辦理報到。股東會當日採視訊方式出席之股東,得自會議開始起,至主席宣布投票截止前,行使表決權,並可對各項議案以文字方式提問,每案以2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0字,相關操作流程及文件,請參閱集保結算所網頁【https://www.tdcc.com.tw】或掃瞄下方QR-Code,如有疑問,可洽詢集保結算所股務部(電話:02-27195805分機188)。倘於股東會當日,因貴股東所處之網際網路或相關設備因素,而發生通訊不良、延遲、無法觀看直播、提問或行使表決權等,本公司報軸負責,對此有疑慮之股東,建議提前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或改採出席現場實體股東會。
二、倘股東會當日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無法排除障礙達30分鐘,致視訊會議無法續行時:
(1) 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將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其出席股數將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並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股東若遭遇上述情形時,可洽詢本公司(電話02-77323399)。
(2) 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召開或續行時,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6月1日上午9時整,於(台北市内湖區瑞光路26巷20弄1號81)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但上述情形如遇有全部議案已宣佈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時,主席得逕行宣佈賬會。
※本次股東常會未開放不具股東身分者參與或旁聽,以視訊參與之股東,敬請勿散布或轉傳直播連結網址。以機器或螢幕錄影軟體等方式錄製股東會直播影像及聲音,以保障與會人員之權益。

視訊會議平台操作說明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
一、擬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二、擬發行總數不超過4,000單位,每單位可認購1,000股,總計發行4,000,000股,說明如下:
(1) 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普通股,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配發員工,考量公司選任、留才與激勵效果,並兼顧股東權益,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發行日起屆滿2年内達成既得條件力得按比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之比例分期執行。
(2) 發行對象:以本公司與本公司國內外控制或從屬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3) 員工之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實際被給予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自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經理人、非具董事身分之員工,應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三、給予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四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如主管機關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四、公司依發行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五、辦理本次發行之必要理由: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同心力,並將其獎酬連結股東利益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成果。
六、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1) 可能費用化金額及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及考量精算假設預估等因素,代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模型計算,115年度至118年度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234,583,333元、480,500,000元、360,250,000元、124,666,667元,合計1,200,000,000元。以普通股股票收盤價及考量精算假設預估等因素,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於115年至118年度為0.27元、0.55元、0.41元、0.14元,共合計1.37元。
(2) 以已發行股份為羅約方式者,應說明對公司造成之財務負擔,不適用。
※115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議事手冊。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六、本公司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假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巷20弄1號81,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本次股東會係採行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股東會方式召開,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2. 累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彰報告。3.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4. 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5. 本公司114年度事業酬金給付情形報告。6. 本公司114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第十六屆董事全面改選案。(五)其他事項:1. 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職業禁止案。(六)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114年度股利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如後,配發現金股利:11.2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0.2元,每壹股資本公積發放2元)。
三、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應選9席(董事6席及攤立董事3席)採經選人提名制,經選人名單:董事、劉克振、財團法人研華文教基金會代表人、何春盛、科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啟志、新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啟廷、華紹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李吉仁、攤立董事、張明輝、郭麗孟、魏美香、有關經選人其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重大訊息公告/公告/公告查詢】,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選取時間種類,查詢採經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四、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詳第五類。
五、本次股東會議案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主要內容之事項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六、檢事本公司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第三類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盃章(受章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8時30分,報到產地點同會議地點),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第三類委託書上簽名或簽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名或簽章後,要遞匯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以利常發出席證予受託代理人,會前若未收到出席證,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送至會場申請補發。
七、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八、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常發。
九、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4月29日至115年5月2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經務」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十、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第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一、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15年4月28日前上傳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至證基會網站(https://free.xfl.org.tw),查詢方式請參閱網站上之說明。
十二、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致
貴股東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