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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LINK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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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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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6166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2026.06.18

ADLINK

桃園市亀山區華亞一路66號(1樓訓練教室)

LEADING EDGE AI COMPUTING


“哈,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


目錄

會議議程

一、報告事項...3
二、承認事項...3
三、討論事項...4
四、臨時動議...4

附件

附件一、營業報告書...5
附件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7
附件三、一一四年度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8
附件四、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10
附件五、盈餘分配表...30
附件六、提請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明細...31

附錄

附錄一、公司章程...32
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37
附錄三、董事持股情形...42

-1-


會議議程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點三十分整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66號(1樓訓練教室)

一、宣布開會(報告出席股數)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 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決算表冊報告
(三) 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 一一四年度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
(五)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事項

(一)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2-


一、報告事項

(一)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說明:請參閱本冊第5-6頁附件一。

(二) 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請參閱本冊第7頁附件二。

(三) 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分派員工酬勞新台幣56,309,770元(含基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新台幣5,48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四) 一一四年度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

說明:
1. 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董事報酬除年度決算盈餘分派之董事酬勞外,係依各董事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國內同業水準,由董事會授權分別議定。前述董事酬勞,於公司有稅前淨利時,提撥金額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限,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2. 董事領取之酬金,包括酬金政策、個別酬金內容及數額,請參閱本冊第8-9頁附件三。

(五)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說明:
1. 依據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盈餘分配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2. 本案業經115年3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261,114,309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約新台幣1.20元,並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二、承認事項

案由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事會編造完竣。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建良會計師及王儀雯會計師共同查核簽證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已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書在案。

(二)上述表冊請參閱本冊第5-6頁附件一及第10-29頁附件四。

決議:

案由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淨利計新台幣511,506,612元整,自可供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261,114,309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20元。

-3-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請參閱本冊第30頁附件五。

決議:

三、討論事項

案由一: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提請討論。(董事會提)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長與相關經驗,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

(三) 提請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明細,請參閱本冊第31頁附件六。

決議: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4-


附件

附件一、營業報告書

營業報告書

面對產業快速變動以及 AI 與邊緣運算加速導入的市場環境,凌華在 2025 年成功奠定穩健的成長基礎,並清晰描繪三年成長藍圖。我們將以「加速成長、極大化獲利(Accelerate Growth, Maximize Profit)」為核心主軸,提升公司在營收規模、獲利能力與邊緣人工智慧(AI Edge)市場的整體影響力。2025 全年營收達 118 億元,較 2024 年成長 17%;稅前淨利 6.43 億元,每股盈餘(EPS)2.35 元,較前一年成長十倍,展現營運效率與體質的顯著改善。

以平台化與垂直市場雙引擎,啟動下一階段成長

EAAP(Edge AI Apps Platform)將成為凌華未來三年的核心技術與商業成長引擎,加速公司從產品導向邁向平台化與生態系驅動的營運模式。透過平台化策略,我們讓各種 AI 應用軟體能與凌華的硬體更快速、更容易整合落地,大幅縮短 Time to Market,提升客戶導入速度與成功率,並透過統一的平台架構,我們能與生態系夥伴更快速地共同 Go-To-Market,形成具規模、可擴展、能在市場前線迅速驗證與複製的聯合解決方案,加速業務成長。

在市場佈局上,公司將聚焦四大核心垂直產業—醫療(MedTech)、娛樂資訊(Infotainment)、智慧製造(Smart Manufacturing)與強固及關鍵任務應用(Rugged & Mobility)。這些領域將成為公司穩健營運的根基,並與 EAAP 共同形成「4+1」策略架構:四大垂直市場提供長期穩定動能,而 AI 平台則帶來高速成長的推進力,驅動凌華進入下一階段的成長曲線。

以客戶為核心驅動成長,打造韌性、多元且可持續的市場佈局

2025 年,我們全面推動更具系統性、以客戶為中心(Customer Centric)的市場與銷售策略,致力成為全球客戶最可信賴的合作夥伴。我們首先從「選對客戶」著手,透過市場潛力、策略價值與長期貢獻三大指標,鎖定最具影響力的目標客戶與關鍵生態系夥伴,聚焦能真正推動成長並與我們共同打造市場競爭力的合作對象。

在此基礎上,我們更深入理解客戶需求與挑戰,直擊其最核心的痛點,並以此打造清晰且具差異化的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同時,我們透過高階主管引導式參與(Top-down Engagement),進一步深化與客戶決策層的連結,確保明確掌握「誰是最終決策者」,並在信任、洞察與策略思考的基礎上建立長期且穩固的合作關係。

這套以客戶為核心的策略,使凌華能在全球市場中打造更具韌性、多元且可持續的成長佈局,也讓我們更具信心在未來三年持續擴大市場影響力,並為公司奠定長期成長的關鍵基礎。

以成果為導向的執行文化

在新的營運框架下,我們更加強調「先畫靴、再射箭」的執行紀律。所有專案、活動與資源投入,必須與公司的整體策略保持一致,確保每一分努力都能轉化為對營運的實質貢獻,而非停留在表面的投入。

自今年起,我們以更明確的標準定義「對的 Opportunity」。由市場部(Marketing)主導,並與產品部門(BU)與業務部門(RBU)協作,我們將商機分為三大類:TA(Target Account)、Partner、Quick Sell,以一致的評估方式判斷投入價值,確保資源集中在最具成效的市場與客戶。

但設定目標只是開始,真正重要的是「確實執行」。各團隊需對自己的承諾負責,持續追蹤進度;若結果未如預期,要立即檢討、快速調整,讓組織保持敏捷。同時,我們也深知成果依賴跨部門合作。Marketing、BU、RBU 以及供應鏈、技術團隊都必須緊密配合,才能把每一項商機從機會點推進到真正落地、創造價值。

這樣以目標為導向、依據數據決策、以協作為核心的運作方式,將讓凌華更高效、更精準地推動策略,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持續擴大成長與優勢。

邁向三十而立:以永續與創新迎向下一階段

-5-


2025年同時是凌華科技成立30週年的重要里程碑。我們從嵌入式產品設計起步,成為全球邊緣運算的重要力量,這些成就來自股東、客戶、合作夥伴與全球團隊的支持。在此,我們謹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站在「三十而立」的新起點,凌華深知永續經營已從被動遵循進化為影響企業競爭力的核心策略。面對全球氣候議題由「減緩」走向「韌性」的新趨勢,我們重新檢視並提升減碳目標,同時導入 ISO 50001 能源管理系統,以精準數據提升營運效率與減排成果。

人才與創新依然是推動凌華持續成長的關鍵動能。我們啟動 AI Work Hack 學習計畫,協助員工掌握 AI 時代所需的能力;也首次進行員工敬業度調查,作為打造更具凝聚力、效率與競爭力的職場文化的重要基礎。

在產品面,凌華正式通過 IEC 62443-4-1 產品安全開發制度認證,確保工業邊緣運算產品自設計階段即具備最嚴謹的資安防護,進一步強化我們在全球市場的技術實力與信任度。

展望未來,凌華科技將以更明確的策略、更敏捷的執行力與更長遠的視野,把握AI與邊緣運算帶來的機會。不僅追求短期成果,更致力於成為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的永續企業。三十年的累積奠定了堅實基礎,下一個三十年,我們將以誠信、創新與韌性,與所有合作夥伴共同邁向更具成長力與全球競爭力的未來。

董事長:劉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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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黃怡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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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郭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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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建良會計師及王儀雯會計師共同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業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繕具報告,敬請鑑核。

此致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魏興海

魏興海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三、一一四年度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9)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9)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註1)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註2) 業務執行費用(D)(註3)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4)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6)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董事 友達光電(股)公司代表人:劉鈞(註10) 480 480 0 0 1,604 1,604 50 50 2,134
0.42% 2,134
0.42% 11,620 12,440 57 57 0 0 0 0 17,594
3.44% 18,414
3.60% 14,493
周友義(註10) 113 113 0 0 373 373 20 20 506
0.10% 506
0.10%
致民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黃秀妤(註10) 113 113 0 0 373 373 20 20 506
0.10% 506
0.10%
友達光電(股)公司代表人:柯富仁 240 240 0 0 802 802 50 50 1,092
0.215% 1,092
0.215%
友達光電(股)公司代表人:吳宜芳 240 240 0 0 802 802 50 50 1,092
0.215% 1,092
0.215%
財團法人臺北市凌華教育基金會代表人:黃怡眼(註10) 127 127 0 0 429 429 30 30 586
0.11% 586
0.11%
獨立董事 李維情 985 985 0 0 242 242 50 50 1,276
0.25% 1,276
0.25% 0 0 0 0 0 0 0 5,549
1.08% 5,549
1.08% 0
魏興海 1,094 1,094 0 0 242 242 50 50 1,386
0.27% 1,386
0.27%
曾志光 875 875 0 0 242 242 30 30 1,147
0.22% 1,147
0.22%
于永浩 875 875 0 0 242 242 50 50 1,167
0.23% 1,167
0.23%
程世嘉(註10) 424 424 0 0 129 129 20 20 573
0.11% 573
0.11%
總計 5,566 5,566 0 0 5,480 5,480 420 420 11,466
2.24% 11,466
2.24% 11,620 12,440 57 57 0 0 0 23,143
4.52% 23,963
4.68% 14,493
  1.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擅自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報酬係依基數加計擔任之職務權重比例,採每季發放,另考量獨立董事所擔自己風險與投入時間,配發依章程26條規定所提撥之酬勞,並補助每位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會議出席費用。
  2.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註7)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H 本公司(註7)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低於1,000,000元 周友義、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黃秀妙、柯富仁、吳宜芳、財團法人臺北市凌華教育基金會、黃怡暾、程世嘉 周友義、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黃秀妙、柯富仁、吳宜芳、財團法人臺北市凌華教育基金會、黃怡暾、程世嘉 周友義、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黃秀妙、柯富仁、吳宜芳、財團法人臺北市凌華教育基金會、程世嘉 周友義、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黃秀妙、柯富仁、吳宜芳、財團法人臺北市凌華教育基金會、程世嘉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李維倩、魏興海、曾志光、于永浩 李維倩、魏興海、曾志光、于永浩 李維倩、魏興海、曾志光、于永浩 李維倩、魏興海、曾志光、于永浩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劉鈞、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劉鈞、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劉鈞、黃怡暾 劉鈞、黃怡暾
10,000,000元以上
總計 14
(含法人代表人5位) 14
(含法人代表人5位) 14
(含法人代表人5位) 14
(含法人代表人5位)

註1: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3: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等)。
註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另依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取得員工酬勞者。
註6: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7: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8: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9:係指最近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0:本公司於114年6月20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原任董事周友義及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秀妙任期屆滿卸任;其餘董事均獲連任,其中董事劉鈞改以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身分當選;另新選任董事財團法人臺北市凌華教育基金會代表人黃怡暾及獨立董事程世嘉。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給付董事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本公司董事酬金之給付,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5條第2項規定,其組合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實質獎勵性質之措施,並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相關規定一致。董事酬金之決定,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按個別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國內同業水準,授權董事會分別議定;另依章程第二十六條規定,於公司當年度有稅前淨利時,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作為董事酬勞。前述酬金之評估,主要考量董事對營運參與及貢獻情形,包括是否擔任董事長、功能性委員會召集人或委員等職責,並參照同產業上市公司或同業平均董事酬金水準綜合評估之。


附件四、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

會計師查核報告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認列

-10-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商品銷貨收入主要來自銷售工業電腦設備,本會計師評估收入認列之風險在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年度銷貨金額重大之客戶中,對該等客戶營收變動率等特定指標較高者,其營業收入是否真實發生,列為關鍵查核事項。與收入認列相關會計政策暨攸關揭露資訊請參閱附註四及二二。

本會計師因應查核程序如下:

  1. 了解上述客戶銷貨交易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評估及測試其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
  2. 執行上述客戶其本年度銷貨交易之證實性測試,其程序包含選取樣本抽核至外部交易文件及客戶貨款回收情形,用以驗證交易真實發生及收款情況與交易對象是否一致。
  3. 檢視於資產負債表日以後是否發生重大銷貨退回情形,俾確認部分特定銷售客戶之收入是否存有重大不實表達情形。

其他事項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11-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12-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劉建良

劉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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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王儀雯

王儀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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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8003281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13-


1

单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2,458,627 19 $ 2,055,474 16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七及二九) 98 - - -
1136 按聯銀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6,342 - 41,724 -
1150 應收票據(附註九) 51,238 1 48,253 -
1170 應收帳款(附註九) 2,166,503 17 2,248,555 18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九) 20,673 - 61,180 1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二九) 97,011 1 87,346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276 - 3,656 -
130X 存貨(附註十) 2,706,348 21 2,568,407 20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二九) 103,515 1 111,715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6,076 - 7,862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7,648,707 60 7,234,172 57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八) 101,607 1 89,958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二) 23,041 - 82,517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三、二九及三十) 4,019,255 31 4,164,344 3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四) 142,322 1 166,053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五及三十) 224,057 2 229,008 2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十六及二九) 307,244 2 341,229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四) 339,219 3 305,314 2
1915 預付設備款 3,086 - 1,921 -
1920 存出保險金 28,943 - 31,53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458 - 1,681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5,189,232 40 5,413,560 43
1XXX 資產總計 $ 12,837,939 100 $ 12,647,732 100
負債 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 $ 1,318,193 10 $ 1,087,222 9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附註七) 13,221 - 1,518 -
2130 合約負債(附註二二) 222,024 2 196,558 1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八) 1,498,122 12 1,612,390 1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九) 8,851 - 14,362 -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及二九) 810,182 6 825,403 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32,732 1 84,830 1
2250 負債準備 65,502 1 74,027 1
2280 租賃負債(附註十四) 32,990 - 39,751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七) 634,256 5 483,149 4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92,186 1 96,537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4,828,259 38 4,515,747 3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 2,240,922 17 2,575,178 20
2550 負債準備 43,556 - 36,913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四) 21,124 - 12,281 -
2580 租賃負債(附註十四) 70,689 1 83,635 1
2640 淨罐定編列負債(附註二十) 11,359 - 16,534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387,650 18 2,724,541 21
2XXX 負債總計 7,215,909 56 7,240,288 57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一)
3100 竣本 2,177,243 17 2,174,973 17
3200 資本公積 1,321,736 10 1,290,107 11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88,269 7 782,098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8,808 - 156,153 1
3350 未分配盈餘 1,425,177 11 982,654 8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222,254 18 1,920,905 15
3400 其他權益 ( 116,505 ) ( 1 ) ( 8,808 ) -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5,604,728 44 5,377,177 43
36XX 非控制權益 17,302 - 30,267 -
3XXX 權益總計 5,622,030 44 5,407,444 43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2,837,939 100 $ 12,647,732 100

董事長:劉約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附註一一一

經理人:黃怡敏

會計主管:郭芯瑜


渝華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二二及二九) $ 11,801,217 100 $ 10,078,338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三及二九) 7,583,037 65 6,282,611 63
5900 營業毛利 4,218,180 35 3,795,727 37
5910 未實現銷貨損益 - - ( 763) -
5920 已實現銷貨損益 763 - -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4,218,943 35 3,794,964 37
營業費用(附註二三及二九)
6100 推銷費用 1,031,447 9 1,128,624 11
6200 管理費用 856,719 7 906,374 9
6300 研究費用 1,671,299 14 1,700,337 17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1,715 - ( 2,054)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561,180 30 3,733,281 37
6900 營業淨利 657,763 5 61,683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三及二九)
7100 利息收入 18,757 - 23,618 -
7010 其他收入 124,292 1 164,394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3,692) - ( 72,589) ( 1)
7050 財務成本 ( 96,375) ( 1) ( 101,275) (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附註十二) ( 37,605) - ( 50,021)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4,623) - ( 35,873) -
7900 稅前淨利 643,140 5 25,810 -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四) 143,709 1 12,295 -
8200 本年度淨利 499,431 4 13,515 -
其他綜合損益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二十) $ 3,853 - $ 13,503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二一) ( 2,922) - 7,469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四) ( 771) - ( 2,70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60 - 18,272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44,811) ( 1) 178,819 2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一及二四) 28,784 - ( 34,969)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16,027) ( 1) 143,850 2
8300 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115,867) ( 1) 162,122 2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383,564 3 $ 175,637 2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511,507 4 $ 50,900 -
8620 非控制權益 ( 12,076) - ( 37,385) -
8600 $ 499,431 4 $ 13,515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396,529 3 $ 209,048 2
8720 非控制權益 ( 12,965) - ( 33,411) -
8700 $ 383,564 3 $ 175,637 2
每股盈餘(附註二五)
9750 基本 $ 2.35 $ 0.23
9850 稀釋 $ 2.34 $ 0.2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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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黃怡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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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郭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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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債券股股利為元

代碼 組別 現金 本金 保證金 貸款 其他 權益 其他
普通股股本 預收股本 總計 資本公債 法定盈餘公債 特別盈餘公債 未分配盈餘 總計 國外營運機構經營權具換算 其他 權益 其他 總計 資本公債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2,174,973 $ - $2,174,973 $1,298,616 $748,708 $147,309 $1,180,683 $2,076,700 ($163,734) $7,581 ($156,153) $5,394,136 $63,678 $5,457,814
112年度盈餘后繳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債 - - - - 33,390 - (33,390) -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債 - - - - - 8,844 (8,844) - - - - - - -
B5 現金股利-每股1.0元 - - - - - - (217,498) (217,498) - - - (217,498) - (217,498)
S1 因利股份暴竭份付酬勞成本 - - - 16,050 - - - - - - - 16,050 - 16,050
C7 採用權益法因利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 - - (24,559) - - - - - - - (24,559) - (24,559)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 50,900 50,900 - - - 50,900 (37,585) 13,515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10,803 10,803 139,876 7,469 147,345 158,148 3,974 162,122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61,703 61,703 139,876 7,469 147,345 209,048 (33,411) 175,637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174,973 - 2,174,973 1,290,107 782,098 156,153 982,654 1,920,905 (23,858) 15,050 (8,808) 5,377,177 30,267 5,407,444
113年度盈餘后繳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債 - - - - 6,171 - (6,171) - - - - - - -
B3 因轉特別盈餘公債 - - - - - (147,345) 147,345 - - - - - - -
B5 現金股利-每股0.93元 - - - - - - (202,877) (202,877) - - - (202,877) - (202,877)
S1 因利股份暴竭份付酬勞成本 - - - 35,356 - - - - - - - 35,356 - 35,356
S1 員工因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 980 1,290 2,270 10,700 - - - - - - - 12,970 - 12,970
C7 採用權益法因利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 - - (14,427) - - - - - - - (14,427) - (14,427)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辦公先價值衡量之權益上具投資 - - - - - - (10,363) (10,363) - 10,363 10,363 - -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 511,507 511,507 - - - 511,507 (12,076) 499,431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3,082 3,082 (115,138) (2,922) (118,060) (114,978) (889) (115,867)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514,589 514,589 (115,138) (2,922) (118,060) 396,529 (12,965) 383,564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2,175,953 $1,290 $2,177,243 $1,321,736 $788,269 $8,808 $1,425,177 $2,222,254 ($138,996) $22,491 ($116,505) $5,604,728 $17,302 $5,622,030

復利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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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 643,140 $ 25,810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31,554 248,181
A20200 攤銷費用 81,440 79,735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1,715 ( 2,054 )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 11,605 7,044
A20900 財務成本 96,375 101,275
A21200 利息收入 ( 18,757 ) ( 23,618 )
A21300 股利收入 ( 717 ) ( 430 )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35,356 16,030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 37,605 50,021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失(利益) 2,213 ( 474 )
A22800 處分無形資產淨損失(利益) 13 ( 5 )
A232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利益 ( 1,363 ) ( 41,852 )
A23700 存貨跳價及呆滯損失 111,970 32,547
A23900 與關聯企業之未實現銷貨利益 - 763
A24000 與關聯企業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 763 ) -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 72,123 ) 7,194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58 ) ( 82 )
A29900 賠償損失 - 116,038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2,985 ) 3,704
A31150 應收帳款 63,842 17,581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38,657 ( 22,571 )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9,665 ) ( 13,955 )
A31200 存 貨 ( 251,180 ) 552,113
A31230 預付款項 2,734 ( 52,022 )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8,213 ) 25,857
A3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223 809
A32125 合約負債 25,466 ( 52,629 )
A32150 應付帳款 ( 90,786 ) 316,381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 5,316 ) 547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904 ) ( 60,155 )
A32200 負債準備 ( 1,882 ) ( 7,976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4,351 ) 2,63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322 ) 5,951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914,523 $ 1,332,393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8,757 23,61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95,077 ) ( 102,119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91,476 ) ( 85,523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46,727 1,168,36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140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73 ) ( 15,854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15,558 8,272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90,198 )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93,433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1,879 ) ( 25,398 )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966 44,537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6,776 ) ( 68,043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53 2,758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2,592 ( 2,823 )
B04500 購買無形資產 ( 54,121 ) ( 67,185 )
B04600 處分無形資產價款 - 29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4,022 ) ( 13,558 )
B07600 收取之股利 717 43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27,045 ) ( 133,600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5,191,200 3,150,739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4,989,297 ) ( 3,515,133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640,000 587,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823,149 ) ( 843,197 )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43,776 ) ( 42,630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202,877 ) ( 217,498 )
C04800 員工行使認股權認購價款 12,97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14,929 ) ( 880,719 )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600 ) 59,677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403,153 213,727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55,474 1,841,74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458,627 $ 2,055,47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鈞

經理人:黃怡暉

會計主管:郭芯瑜

-19-


會計師查核報告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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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認列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商品銷貨收入主要來自銷售工業電腦設備,本會計師評估收入認列之風險在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年度銷貨金額重大之客戶中,對該等客戶營收變動率等特定指標較高者,其營業收入是否真實發生,列為關鍵查核事項。與收入認列相關會計政策暨攸關揭露資訊請參閱附註四及十九。

本會計師因應查核程序如下:

  1. 了解上述客戶銷貨交易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並評估及測試其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
  2. 執行上述客戶其本年度銷貨交易之證實性測試,其程序包含選取樣本抽核至外部交易文件及客戶貨款回收情形,用以驗證交易真實發生及收款情況與交易對象是否一致。
  3. 檢視於資產負債表日以後是否發生重大銷貨退回情形,俾確認部分特定銷售客戶之收入是否存有重大不實表達情形。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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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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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劉建良

劉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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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王儀雯

王儀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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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80032818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1,047,708 9 $ 833,476 8
1110 透過揚益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七及二六) 98 - - -
1136 撥攤額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8,942 -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八) 57 - 9,455 -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八) 592,271 5 594,634 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六) 1,706,179 15 1,508,289 14
1200 其他應收款 35,875 - 30,940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六) 3,641 - 8,485 -
130X 存貨(附註九) 1,582,087 14 1,219,956 1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二六) 68,218 1 72,860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5,036,134 44 4,287,037 39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 2,588,030 23 2,772,323 2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一、二六及二七) 3,192,546 28 3,288,210 30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二) 8,205 - 15,634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三及二七) 224,057 2 229,008 2
1780 無形資產(附註二六) 37,847 1 57,159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一) 242,434 2 204,579 2
1915 預付設備款 2,584 - 1,442 -
1920 存出保證金 13,220 - 15,077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411 - 1,349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6,309,334 56 6,584,781 61
1XXX 資產總計 $ 11,345,468 100 $ 10,871,818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四) $ 750,000 7 $ 350,000 3
2120 透過揚益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附註七) 13,221 - 1,518 -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五) 1,010,295 9 874,701 8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六) 328,488 3 507,680 5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六及二六) 481,363 4 488,342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16,994 1 52,127 1
2250 負債準備 26,798 - 31,419 -
2280 租賃負債(附註十二) 7,673 - 9,421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四) 634,256 6 483,149 4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70,214 1 66,857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439,302 31 2,865,214 27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四) 2,240,922 20 2,575,178 24
2550 負債準備 32,719 - 26,798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一) 16,167 - 4,863 -
2580 租賃負債(附註十二) 271 - 6,054 -
2640 淨權定編列負債(附註十七) 11,359 - 16,534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301,438 20 2,629,427 24
2XXX 負債總計 5,740,740 51 5,494,641 51
權益(附註十八)
3100 股本 2,177,243 19 2,174,973 20
3200 資本公積 1,321,736 12 1,290,107 12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88,269 7 782,098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8,808 - 156,153 1
3350 未分配盈餘 1,425,177 12 982,654 9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222,254 19 1,920,905 17
3400 其他權益 ( 116,505 ) ( 1 ) ( 8,808 ) -
3XXX 權益總計 5,604,728 49 5,377,177 49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1,345,468 100 $ 10,871,818 100

董事長:劉約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產

經理人:黃怡順

會計主管:郭芯瑜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用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十九及二六) $ 8,150,845 100 $ 6,666,37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九、二十及二六) 5,669,650 69 4,632,998 70
5900 營業毛利 2,481,195 31 2,033,372 30
591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貨損益 1,529 - ( 6,920)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2,482,724 31 2,026,452 30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269,597 3 283,099 4
6200 管理費用 399,394 5 398,868 6
6300 研究費用 1,128,514 14 1,145,351 17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1,321 - ( 3,85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798,826 22 1,823,462 27
6900 營業淨利 683,898 9 202,990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十及二六)
7100 利息收入 4,523 - 5,971 -
7010 其他收入 68,853 1 72,957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8,282) - 35,798 1
7050 財務成本 ( 69,917) ( 1) ( 60,675) (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34,684) ( 1) ( 212,986) ( 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59,507) ( 1) ( 158,935) ( 2)
7900 稅前淨利 624,391 8 44,055 1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二一) 112,884 2 ( 6,845) -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8200 本年度淨利 $ 511,507 6 $ 50,900 1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量數(附註十七) 3,853 - 13,503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附註十八) ( 2,922) - 7,469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一) ( 771) - ( 2,70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60 - 18,272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十八) ( 143,922) ( 2) 174,845 3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一) 28,784 1 ( 34,969) (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15,138) ( 1) 139,876 2
8300 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114,978) ( 1) 158,148 2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396,529 5 $ 209,048 3
每股盈餘(附註二二)
9750 基本 $ 2.35 $ 0.23
9850 稀釋 $ 2.34 $ 0.2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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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黃怡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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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郭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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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僱

每股股利為元

代碼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股份營運機構 科特報表抹算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實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總計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微收股本 總計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總計 法定損益 法定損益 本實現評價損益
113年度盈餘分配
B1 112年度盈餘分配 - - - - 33,390 - (33,390) -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8,844 (8,844) - - - - - - -
B5 現金股利-每股1.0元 - - - - - - (217,498) (217,498) - - - - - (217,498)
N1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 - 16,030 - - - - - - - - - 16,030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 - - (24,539) - - - - - - - - - (24,539)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 50,900 50,900 - - - - - 50,900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10,803 10,803 139,876 7,469 147,345 158,148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61,703 61,703 139,876 7,469 147,345 209,048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174,973 - 2,174,973 1,290,107 782,098 156,153 982,654 1,920,905 (23,858) 15,050 (8,808) 5,377,177
113年度盈餘分配
B1 112年度盈餘公積 - - - - 6,171 - (6,171) - - - - - - -
B3 短期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47,345) 147,345 - - - - - - -
B5 現金股利-每股0.93元 - - - - - - (202,877) (202,877) - - - - - (202,877)
N1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 - 35,356 - - - - - - - - 35,356
T1 員工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 980 1,290 2,270 10,700 - - - - - - - - 12,970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 - - (14,427) - - - - - - - - (14,427)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 - - (10,363) (10,363) - 10,363 10,363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 511,507 511,507 - - - - 511,507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3,082 3,082 (115,138) (2,922) (118,060) (114,978)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514,589 514,589 (115,138) (2,922) (118,060) 396,529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175,953 $ 1,290 $ 2,177,243 $ 1,321,736 $ 788,269 $ 8,808 $ 1,425,177 $ 2,222,254 ($ 138,996) $ 22,491 ($ 116,505) $ 5,60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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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金: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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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黃怡雄

會計主管:郭芯峻

1


遠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 624,391 $ 44,055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41,226 148,954
A20200 攤銷費用 76,585 74,374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1,321 ( 3,856)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 11,605 7,044
A20900 財務成本 69,917 60,675
A21200 利息收入 ( 4,523) ( 5,971)
A21300 股利收入 ( 717) ( 430)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35,356 16,030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失份額 34,684 212,986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877 1
A232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利益 ( 1,986)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50,726 5,025
A2390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貨(損失)利益 ( 1,529) 6,920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8,264 ( 72,712)
A24600 租賃修改利益 ( 56) -
A2990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代購利益(損失) 2,766 ( 1,208)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9,398 ( 7,126)
A31150 應收帳款 ( 18,838) 8,306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21,994) 111,50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4,935) ( 1,388)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4,866 150
A31200 存 貨 ( 412,916) 336,322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825) ( 31,005)
A3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939 1,140
A32150 應付帳款 154,811 92,628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58,208) 114,579
A32180 其他應付款 6,423 ( 51,797)
A32200 負債準備 1,300 ( 5,45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3,357 $ 8,11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322) 5,951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11,963 1,073,817
A33100 收取之利息 4,523 5,971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69,216) ( 61,12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46,555) ( 57,763)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00,715 960,90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8,942)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8,942 8,000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3,235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1,879) ( 162,612)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966 -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4,318) ( 39,420)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4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1,856 ( 397)
B04500 購買無形資產 ( 51,806) ( 71,620)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3,544) ( 12,429)
B07600 收取之股利 717 43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99,066) ( 283,75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3,874,111 1,452,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3,474,111) ( 1,752,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640,000 587,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823,149) ( 843,197)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10,295) ( 11,458)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202,877) ( 217,498)
C04800 員工行使認股權認購價款 12,97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6,649 ( 785,153)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4,066) 16,836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214,232 ( 91,166)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33,476 924,642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47,708 $ 833,476

董事長:劉鈞
經理人:黃怡暇
會計主管:郭芯瑜


附件五、盈餘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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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小計 合計
期初未分配盈餘 920,951,064
本年度稅後淨利 511,506,612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10,363,330)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3,082,955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504,226,237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50,422,624)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07,696,783)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267,057,894
分配項目:
股東現金紅利(每股約1.20元) 1.20 (261,114,309)
期末未分配盈餘 1,005,943,585

註:
(1) 現金股利分配案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辦理發放,股東分配不足一元之金額採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之計算方式辦理。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2) 本次盈餘每股配息率,依115年3月12日之流通在外股數203,061,698股加計私募普通股14,707,559股,合計約當普通股已發行股數217,769,257股計算,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 本次盈餘分配數額以114年度盈餘為優先。

董事長:劉鈞

總經理:黃怡暉

會計主管:郭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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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提請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明細

提請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明細

本公司職務 姓名 提請解除競業限制項目
法人董事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達運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達運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鑫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友達智慧移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友沛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富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達屏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友達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耀二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耀能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達耀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達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友達耘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代表人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柯富仁 友達光電(納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友達光電(越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友達光電(昆山)有限公司董事
友達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友達光電(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友達光電(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友達智慧移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AUO Mobility Solutions Corporation America 董事
AUO Mobility Solution Japan 株式会社董事
董事代表人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宜芳 AUO Display Plus Netherlands B.V. 董事
黑龍江天樂達智能顯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擎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獨立董事 曾志光 敦品壹號創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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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一、公司章程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4年6月20日股東常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業如左:

  1.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6.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7.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
  8.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9.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0.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1.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2.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13.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4.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5.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6.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7.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18.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19.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20.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保證。

第四條:本公司轉投資總額不受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五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桃園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撤銷或變更分公司或聯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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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份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捌億元整,分為貳億捌仟萬股,每股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第一項資本額內另保留新台幣貳億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貳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之。

第六條之一:本公司得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但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始得發行。

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六條之二:本公司依法買回股份轉讓對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得承購股份之對象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決定之。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採無實體發行,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公司債之製作與發行準用前二項規定。

第八條:股東應填具印鑑(或簽字樣本)卡交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股務代理機構收存,以供領取股利及行使股東權利時核對之用。

第九條:股份轉讓或設定權利質權、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變更或地址變更等股務事項及股東行使其一切權利時,除非法令或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十條: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依法停止之。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經濟部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 )八條規定辦理。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時,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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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條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第十四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之股份無表決權之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辦理。前項議事錄連同股東出席簽到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永久保存於本公司。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五-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前項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董事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辦理。

全體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之合計數,應符合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獨立董事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本公司應於董事任期內授權董事會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依法行使董事職權,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九條:除每屆新當選之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最多之董事召集外,其後之董事會應由董事長召集之,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〇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本公司如遇緊急事項得隨時召集董事會。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董事得出具委託書列明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並得對提出於會議之所有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但每一董事以代理其他董事一人為限。

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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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之職權行使及相關事宜,依主管機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董事執行職務之報酬,除年度決算盈餘分派之酬勞另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辦理者外,按個別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參酌國內同業水準,授權董事會分別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辦理。

必要時經董事會議決得聘請顧問。

第六章 會計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並由審計委員會出具報告書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1. 營業報告書。
  2. 財務報表。
  3.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二十六條:公司年度如有稅前淨利,應提撥百分之三至二十為員工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並向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上述比率提撥。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發放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決定之。

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每年度盈餘分派時,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如尚有盈餘,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其餘按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連同累積未分配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股東股息紅利之。

本公司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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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牽動變數甚廣,企業生命週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持續擴充、營運週轉所需資金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依公司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採剩餘股利政策。依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酌予保留所需資金後,剩餘盈餘以股利方式分派,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一次~第二十五次略)。

第二十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二十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八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二十九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第三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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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108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

第一條: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第四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第六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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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携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第七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九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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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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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計票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為之,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第十四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前項決議方法,係經主席徵詢股東意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者,應記載「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惟股東對議案有異議時,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通過表決權數與權數比例。

第十六條: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二十條:本規則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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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〇年六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錄三、董事持股情形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20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任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停止過戶日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友達光電(股)公司
代表人:劉鈞 114.06.20 三年 42,310,407 19.45% 42,310,407 19.43%
董事 友達光電(股)公司
代表人:柯富仁 114.06.20 三年 42,310,407 19.45% 42,310,407 19.43%
董事 友達光電(股)公司
代表人:吳宜芳 114.06.20 三年 42,310,407 19.45% 42,310,407 19.43%
董事 財團法人臺北市凌華教育基金會
代表人:黃怡暉 114.06.20 三年 1,554,976 0.71% 1,575,176 0.72%
獨立董事 李維倩 114.06.20 三年 -- -- -- --
獨立董事 魏興海 114.06.20 三年 -- -- -- --
獨立董事 曾志光 114.06.20 三年 -- -- -- --
獨立董事 于永浩 114.06.20 三年 -- -- -- --
獨立董事 程世嘉 114.06.20 三年 -- -- -- --
合 計 43,865,383 20.17% 43,885,583 20.15%

註1.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177,792,57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計217,779,257股(包含私募普通股14,707,559股)。
註2.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或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第四項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席次已逾全體董事二分之一,且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依規定不適用董事最低持股或數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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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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