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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sino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1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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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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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2-045 号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神州学人”)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45 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72,904.45 万元(2012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合并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为 23.5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6.74%);本期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691.40 万元(2009 年、 2010 年及 201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00%-8.0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10月16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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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并根据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于2012年10月17日(T日)在《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 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发行 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5、配售”。

9、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000万元和39,000万元。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2年10月17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 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 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认 购不足4亿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 向网上回拨。

10、网上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3,简称为 “12福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 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 发行代码101693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17。

11、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神 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 下认购。网下最小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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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10月15日

(T-2日)的《证券日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 券日报》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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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神州学人集团、公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4亿元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
托管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
销机构的总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
《配售缴款通知书》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
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 2012年10月16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T 日)、网上认
购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12年10月17日,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以及
网下认购起始的日期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不超过4亿元公司债券
信用评级报告》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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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2 福发债”)。 2、发行规模:人民币 4 亿元。

  •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6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 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3 年票面年利 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3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3 年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 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 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 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 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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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 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 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5、配售”。

1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1,000 万元和 39,000 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12 年 10 月 17 日(T 日)当天网上发行结 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 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 最终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 4 亿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 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4、发行首日:2012 年 10 月 17 日

15、起息日:2012 年 10 月 17 日。

16、付息日:2013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0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10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 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8、本金兑付日:2018 年 10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5 年 10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9、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由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信用级别、资信评级机构及跟踪评级安排:经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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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 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自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 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神州学人集团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 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神州学人集团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 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 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2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如本次认购总量不足 4 亿元,剩余部分 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 工作事项
T-2日
(2012年10月15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T-1日
(2012年10月16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2年10月17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如有)
T+1日
(2012年10月18日)
网下认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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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认购截止日 T+2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获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2012年10月19日) 网下认购的各投资者应不晚于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 销商)指定的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发行结果公告 (2012年10月22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1 、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 、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00%-8.0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 定不变;第三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3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3年固 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3年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3 、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 — 者必须在2012年10月16日(T-1日)10:00 15: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4 、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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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②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③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④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⑤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

(1,000手)的整数倍;

⑥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 时,机构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 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10月16日(T-1日)10:00 15:00之间将以下资 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 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

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传真号码:0571-87902749、87903769;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10月17日(T日)在《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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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发行

1 、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 、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4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 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 下最终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4亿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 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3 、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10月17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 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 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 、认购办法

(1)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3”,简称为“12福发债”。

  •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 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1手(10张,1,000元),超过 1手的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10月17日(T日)之前开立 深交所A股证券账户,并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10月17日

  • (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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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登记与结算

网上发行的登记和结算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1 、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4 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 39,000 万元。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 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 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 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 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 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10月17日(T日)、2012 年10月18日(T+1日)每日的9:00-17:00和2012年10月19日(T+2日)的9:00-15:00。 4 、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合格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2012年10月17日(T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 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 意向及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5 、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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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 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 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 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6 、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10月19日(T+2 日)15: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 者全称”和“神州学人集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 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1202020629900012522
收款账户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收款银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77号
同城交换号 206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331002069
收款银行联系人 陈莉、时丽华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571-88377080

8 、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10月19日(T+2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 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 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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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 行 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67号 联 系 人:吴小兰、许多 联系电话:0591-83283128 传 真:0591-83296358 邮政编码:350009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 认购传真:0571-87902749、87903769 邮政编码:3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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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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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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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 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附件: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附件: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附件: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附件: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附件: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附件: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
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利率询价区间7.00%-8.00%
注: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
低到高填写,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认
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
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认购
需求。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注: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申购利率对
应的认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认购需求;3、最多可
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认购申请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
(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购人在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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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 2、申购人认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

  • 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 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

  • 申购金额;

  •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

  • 同意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荐人 (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 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 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保荐人(主 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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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 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 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 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 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

  • 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

  • 金额,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

  • 张)的整数倍。

  •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 7、票面利率及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

  • 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7.00%-8.00%。某机构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申请金额(万元)
7.00 200
7.30 400
7.60 700
7.80 1,500
8.00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8.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00%,但高于或等于7.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5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80%,但高于或等于7.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7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60%,但高于或等于7.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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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30%,但高于或等于7.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7.0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 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10月16日(T-1日)15 : 00前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

  • 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 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 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 10、参与利率询价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

  • 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

  • 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 的均视为无效。

  • 12、机构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认购,以其他方式

  •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机构投资者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 申购传真号码:0571-87902749、0571-87903769

  • 确认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

  •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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