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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A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2
Sep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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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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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2-036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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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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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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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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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作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数共3名,代表股份122,625,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20.65%。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代表股 份119,687,202股,占公司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89%;B 股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2,938,200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28%。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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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22,625,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其中A 股119,687,202 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B 股2,938,20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的股数0 股。
弃权的股数0 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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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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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黄亮律师、胡礼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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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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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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