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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A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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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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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6-65 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38 ), 2015 年 9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 :2015-41 ), 2015 年 10 月 22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2016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发 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49 、 2016-5 、 2016-32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重 组事项进展情况。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 2016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32 ),并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将在原停牌期届满后继续停牌,并 承诺最晚在 2016 年 8 月 4 日之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公 司未能在 2016 年 8 月 4 日之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且届时未获得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同时公司将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或届时有 关法规或监管机构所允许的其他期限)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进展如下: 1 、本次交易已明确交易方案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向 KOOR 发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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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要约,拟通过农化新加坡向 KOOR 收购 ADAMA40% 股权, KOOR 接受该要约。 中国农化对 ADAMA 股权完成收购并进行内部股权调整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方 案确定为向中国农化发行股份购买 ADAMA 的 100% 股权。

2 、重组预案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交易双方及中介机构已完成本次交易方案的论证。上市公司 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与预估工作,本次重组交 易的预案等相关公告和法律文件已基本起草完毕。

3 、尚无法披露重组预案的原因

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截至目前,上 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已截止,但修订后的法规尚未正式发 布实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法规条款的修订情况,公司预计法规条款的修订 对公司本次重组交易将产生影响。为避免因法规修订对本次重组交易造成的不确 定性,维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暂不公告本次重组预案并自 2016 年 8 月 5 日起继续停牌。

4 、公司后续工作计划

公司拟在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后,按 26 号准则及深交所的要求公告重组方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5 月 25 日修订) 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根 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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