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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A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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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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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6-64 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8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38 ), 2015 年 9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 :2015-41 ), 2015 年 10 月 22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2016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发 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49 、 2016-5 、 2016-32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重 组事项进展情况。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 2016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32 ),并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将在原停牌期届满后继续停牌,并 承诺最晚在 2016 年 8 月 4 日之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公 司未能在 2016 年 8 月 4 日之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且届时未获得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同时公司将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或届时有 关法规或监管机构所允许的其他期限)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曾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55 ),就当时所获知的交易初步信息进行了公告。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湖 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16 】第 53 号》)(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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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函》 ”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关注函所述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就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问询进行了回复并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35 )。

2016 年 6 月 17 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 (以下 简称“ ADAMA ”)及其股东 KOOR INDUSTRIES LTD. (以下简称“ KOOR ”)的控股股 东 Discount Investment Corp. Ltd. (以下简称“ DIC ”)同步在以色列进行公告,宣 布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化”)正与 DIC 筹划有关 KOOR 目前持有的 ADAMA40% 股权转让事项。 2016 年 7 月 22 日,中国 农化向 KOOR 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 ADAMA40% 股权的正式要约,中国农化拟以账 面价值承接 KOOR 一笔无追索权债务和支付 2.3 亿美元现金的形式向 KOOR 收购 ADAMA40% 股权,同日, KOOR 接受该要约。中国农化拟将上述收购的 ADAMA40% 股权,连同原已持有的 ADAMA60% 股权,合计 ADAMA100% 股权,拟由本公司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形式将 ADAMA100% 股权资产注入本公司。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推进,正在与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就相 关问题进行协商与研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时了解 其进展并予以披露。同时,公司将继续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交易的方案细节等 内容持续进行沟通,目前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框架或意向协议。本次交易存在由 于交易双方价格分歧、税收政策、标的资产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而可能 导致的重组终止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5 月 25 日修订) 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根 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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