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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A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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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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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行业性质、公司规模、全球行 业公司的薪酬水平,并考虑具体人员的职责、责任和义务而制定的,符合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和持续运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保持竞争 力;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2. 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同意提名任建新、杨兴强、Chen Lichtenstein、安礼如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汤云为、席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需将上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逐一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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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 ____ 汤云为 席真

2018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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