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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A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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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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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此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建新先生、杨兴强先生、 Chen Lichtenstein 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根据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同意 提名:任建新先生、杨兴强先生、Chen Lichtenstein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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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 —————————— —————————— 艾秋红 张慧德 李德军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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