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DAMA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5, 2017
53671_rns_2017-04-05_f6b2e19b-4ad7-42a4-9a90-9bc4db80a74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92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 [2017]02160013 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隆达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沙隆达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沙隆达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沙隆达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其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攀影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