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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E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GROUP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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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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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603163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 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每半 年发放一次。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合计411.28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报告期内从公司 获得的税前薪酬 总额(万元) |
|---|---|---|---|---|
| 梁进利 | 董事长 | 2019 年7 月1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49.53 |
| 陈志豪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019 年7 月1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105.49 |
| 朱启华 | 董事、总经理 | 2019 年7 月1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105.31 |
| 张金保 | 职工董事 | 2025 年6 月24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64.21 |
| 刘琼 | 独立董事 | 2025 年6 月24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4.42 |
| 刘铁华 | 独立董事 | 2025 年6 月24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4.42 |
| 董炳和 | 独立董事 | 2025 年6 月24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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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静霞 | 财务总监 | 2019 年7 月1 日 | 2028 年6 月24 日 | 37.49 |
|---|---|---|---|---|
| 苏昱銂 | 董事(离任) | 2019 年7 月1 日 | 2025 年6 月24 日 | 23.99 |
| 吴卫华 | 独立董事(离任) | 2019 年7 月1 日 | 2025 年6 月24 日 | 4.00 |
| 顾海兰 | 独立董事(离任) | 2019 年7 月1 日 | 2025 年6 月24 日 | 4.00 |
| 施康 | 独立董事(离任) | 2020 年7 月31 日 | 2025 年6 月24 日 | 4.00 |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建议,提出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津贴为人民币8 万元/年(含税);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 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它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 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 万元/年(含税);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除上述领取固定津贴外,按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除上述领取固定津贴外,按其 岗位对应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职务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仅领取固定津贴。 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 他费用由公司承担。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 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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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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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薪酬: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 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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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 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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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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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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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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