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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E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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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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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 ” “ ”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圣晖集成 、 发行人 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上海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 业务规则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 节,具体内容如下:
(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 2 )本次发行价格: 27.25 元 / 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2 年 9 月 23 日( T 日)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 13:00-15:00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9 月 27 日( T+2 日)公告的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以下简称 “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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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27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 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吴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包销。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 购: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E49 建筑安装业”,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未发布该行业的行业市盈率。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E 建筑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7.84 倍。本次发行价格 27.25 元/股 对应的市盈率为 17.6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 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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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8 日和 2022 年 9 月 15 日,后续发 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2、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2,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 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48,534.72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7.25 元/股、发行 2,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 计发行费用 5,965.28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534.72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 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 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4、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为 170,233.44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 109,642.98 万元,同比增长 55.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360.38 万元, 较 2020 年同期 8,173.47 万元,同比增长 51.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2,383.92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 8,177.52 万元,同比增长 51.44%。
公司 2022 年 1-6 月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 67,384.78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 88,690.71 万元,同比下降 24.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23.35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 4,905.42 万元,同比增长 28.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为 5,825.02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 4,968.31 万元,同比增长 17.24%。
公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预计为 105,000 万元至 12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17.67%至下降 1.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8,500 万元至 10,500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4%至增长 19.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预计为 8,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75%至增长 12.81%。 上述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 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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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915 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 “ ” “ ” 简称为 圣晖集成 ,扩位简称为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 ,股票代码为“60316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 “ ” 称为 圣晖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63”。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其中 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 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7.25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2)13.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534.72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发行募投项目 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48,534.72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 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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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
(2)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深 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根据投资者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 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 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 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20,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 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 4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进行缴款。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 “ ” “ 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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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 市值并参与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申购日)15:00 截止。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15:00 后,上交所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每个有效申购 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 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 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 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公布 中签率。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T+1 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8、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9、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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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T+4 日公告《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 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10、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 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2022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圣晖集成 指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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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上交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 |
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 |
| T日/网上申购日 | 指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申购日,即2022年9月23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发行后流通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27.2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17.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2)13.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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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E49 建筑安装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未发布该行业的行业市 盈率。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 建筑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为 7.84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含当日)(元/股) |
2021年每股收益 (元/股) |
2021年 静态市盈率 (倍) |
|---|---|---|---|---|
| 603929.SH | 亚翔集成 | 12.95 | 0.0545 | 237.61 |
| 002341.SZ | 新纶新材 | 5.17 | -1.1007 | - |
| 600667.SH | 太极实业 | 7.28 | 0.4233 | 17.20 |
| 000032.SZ | 深桑达A | 15.35 | 0.2985 | 51.42 |
| 算术平均市盈率(剔除异常值后) | 3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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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8月31日
-
注1:《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瑞朗净化、中建南方和柏诚股份目前未上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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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上表列示。
注 2:计算市盈率均值时剔除异常值(亚翔集成、新纶新材)。
本次发行价格 27.25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7.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 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前后孰低静 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 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65.28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534.72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 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8,534.72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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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2022年8月31日(周三) | 披露《招股说明书》 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 |
| 2022年9月1日(周四) | 刊登《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 次)》 |
| 2022年9月8日(周四)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
| 2022年9月15日(周四)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
| T-2日 2022年9月21日(周三)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2022年9月22日(周四) |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22年9月23日(周五) |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 2022年9月26日(周一)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2日 2022年9月27日(周二)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
| T+3日 2022年9月28日(周三)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发行结果和包销金额 |
| T+4日 2022年9月29日(周四)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其他重大突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六)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网上 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 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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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7.25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E49 建筑安装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未发布该行业的行业市盈率。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 建筑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7.84 倍。
本次发行价格 27.2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7.64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 建筑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前后 孰低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 ” 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圣晖申购 ,申购代码为“73216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方可参加网上申购。深圳 市场的非限售 A 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T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将 2,000 万股“圣 ” “ ” 晖集成 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 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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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日均在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本次新股申购。每 1 万市值可申购一个申 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 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20,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 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 “ ” “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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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前在与 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 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 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 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 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 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 1,000 股确定为一 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申报号认 购 1,0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 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 年 9 月 23 日(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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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 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 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
(十一)放弃认购股份的申报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应当认 真核验,并在 2022 年 9 月 28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 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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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 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9 月 29 日(T+4 日)公告《发行 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三)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2 年 9 月 28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 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
(十四)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 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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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T+4 日)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 189 号 法定代表人: 梁进利 联系电话: 0512-85186368 联 系 人: 陈志豪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电话: 0512-62936311、62936312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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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行公 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行公 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