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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E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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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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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现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3 月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 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财务情况:信永中和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 亿元。
客户情况: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8 次和纪律处 分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 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0 次和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萍女士,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 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3 月29 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 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并持续在审核 过程中对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 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过程沟通。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