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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Nov 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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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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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3 宏碁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11/03 發言時間 17:33:26
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6123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1/11/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1/11/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吳麗娟-全球法務長兼任公司治理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建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主管
智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主管
展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主管
宏碁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主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於本公司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求集團上市櫃公司之公司治理文化及發展方向之一致性,以持續強化
子公司之公司治理,故由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兼任集團子公司之公司治
理主管。
(2)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不支領子公司薪酬。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