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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 AGM Information 2024

Jun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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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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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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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 間:民國1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正

  • 地 點:渴望會館(桃園市龍潭區渴望路428號)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出 席:出席股數1,632,359,493股,占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3,031,144,833股(已扣除依 公司法179條及197之1條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總數16,708,995股)之53.85%,已逾 法定股數;董事長陳俊聖、董事施宣輝、獨立董事徐清祥及何美玥等4席董事出席本次股 東會,已超過董事席次7席之半數。

主 席:陳俊聖董事長 記 錄:張鉅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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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代表股數已達法定數額,主席宣佈會議開始。 主席致開會詞(略)

一、報告事項

  • (一) 民國 112 年度營業報告

說明: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 (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說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 (三) 民國 112 年度股東現金股利、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

  • 股東現金股利分派情形:

    • (1)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 21 條規定,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 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之決議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 (2) 本公司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以下同)7,349,155,837 元,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4,876,566,124 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暫訂 每股分配現金股利 1.6 元(每位股東分配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將捨 。 去金額計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 (3) 盈餘分派之除息基準日擬定為民國 113 年 6 月 26 日,發放日擬定為民國 113

    • 年 7 月 25 日,如遇有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職權行使或要求修正等情事而需變 更前述時程,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本公司民國 112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經民國 113 年 3 月 14 日董事會決議 通過,皆以現金方式發放:

  • (1) 員工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 470,000,000 元。

  • (2) 董事酬勞總金額為新台幣 4,000,000 元。

  • (四) 計畫上市(櫃)子公司釋股情形報告

說明:計畫上市(櫃)子公司之釋股情形,請參閱附件三。

(五) 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說明: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董事會決議及發行情形,請參閱附件四。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民國112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承認案。(董事會提)

說 明:

  • 一、本公司民國112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 現金流量表等),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施威銘及高靚玟會計師查 核完竣。

  • 二、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上述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一及 附件五~附件六,均已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

  • 三、謹請承認。

  • 決 議:本議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632,359,493權(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結果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1,401,762,238權(含電子投票1,174,710,096權) 85.87%
反對權數659,237權(含電子投票659,237權) 0.04%
廢票權數229,938,018權(含電子投票229,808,996權) 14.09%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備註:本討論案並無股東提問)

第二案

  • 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討論案。(董事會提)

說 明:

  • 一、配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廢止第二類電信事業之業務許可及公司行號營業 項目代碼表修正,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 照表」請參閱附件七。

二、謹請討論。

  • 決 議:本議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632,359,493權(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結果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1,413,369,234權(含電子投票1,186,317,092權) 86.58%
反對權數649,150權(含電子投票649,150權) 0.04%
廢票權數218,341,109權(含電子投票218,212,087權) 13.38%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備註:本討論案並無股東提問)

第三案

  • 案 由:修訂公司內部規章討論案。(董事會提)

  • i.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ii.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說 明:

  • 一、因應子公司未來增資需求, 調整本公司對單一子公司總投資金額之上限, 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二、配合法令規定及實際營運需求, 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 條文, 修訂要點如下:

    1. 為強化控管而刪除對業務往來對象之資金貸與,並配合實際需求新增對 合資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資金貸與,同時調整相關貸與額度。

    2.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等相關規定,定義母子公司與合資公司。

    3. 依貸與對象設定資金貸與借入方淨値之一定比例作為可貸與金額之上 限。

  • 三、前述各規章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八及附件九。 四、謹請討論。

  • 決 議:本議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632,359,493權(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結果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966,369,790權(含電子投票739,317,648權) 59.20%
反對權數431,015,548權(含電子投票431,015,548權) 26.40%
廢票權數234,974,155權(含電子投票234,845,133權) 14.40%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備註:本討論案並無股東提問)

  • 第四案:擬通過子公司Winking Studios Limited至其他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申請上市掛牌交 易。(董事會提)

說 明:

  • 一、 本公司 112 年股東常會通過子公司 Winking Studios Limited( 以下稱 「WINKING」)赴新加坡證交所凱利板掛牌上市,已於 112 年 11 月 20 日 順利完成。因應 WINKING 擬於新加坡以外其他海外證券市場依當地法令 與相關規定申請雙重上市,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依臺灣證券交易所相關 規定執行審議工作。

  • 二、 WINKING 於其他海外證券市場申請雙重上市之目的:WINKING 為擴展募集 資金與融資管道,並提昇併購與投資優質遊戲美術製作與遊戲開發商之 機會,進而增強公司全球競爭力與知名度。目前規劃尋求適當之海外其他 證券交易市場申請股票雙重上市(以下簡稱「WINKING 海外雙重上市」) 的 可能。

  • 三、 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之影響、預計之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暨其調整對本 公司之影響:

  • 對財務的影響:WINKING 海外雙重上市,將增加籌資管道,更有利於募 集與充實營運所需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融資能力,吸引優秀人才;且 WINKING 於新加坡以外之其他證券交易市場申請股票雙重上市,本公 司對其之持股比例雖將因應相關法令要求而有所稀釋,但預計本公司、 宏碁遊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宏碁遊戲」)及本公司其他子公司仍將 共同持有 WINKING 已發行股份總數 50%以上或維持對 WINKING 具控制 力之持股,WINKING 仍將繼續為本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因此 WINKING 海外雙重上市對本公司財務並無不利影響,且預估將具 有正面效益。

  • 對業務的影響:本公司並未從事子公司宏碁遊戲與 WINKING 相同業務, 宏碁遊戲投資取得 WINKING 持股之目的在於持續深化與拓展遊戲領域 相關業務,自宏碁遊戲之遊戲主機與周邊硬體代理經銷業務持續邁向 遊戲內容相關事業。本公司、宏碁遊戲與 WINKING 未來業務上雖有合 作之機會,但仍各自獨立發展;因此 WINKING 至其他海外證券交易市 場申請雙重上市,有益於子公司宏碁遊戲與 WINKING 海外業務之拓展, 並對本公司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 預計之組織架構及業務調整對本公司之影響:WINKING 營運組織架構 與業務並未因為其海外雙重上市而有所調整,但未來不排除 WINKING 因應計畫雙重上市之其他海外證券交易市場所在地拓展業務之需要而 增設分支機構,無論未來是否增設分支機構對本公司均無重大影響。

  • 綜上所述,WINKING 海外雙重上市將不對本公司有負面影響。

  • 四、 子公司股權分散方式、預計降低之持股比率、價格訂定依據、股權受讓對 象或所洽之特定對象:

  • 子公司股權分散之方式、預計降低之持股比例及價格訂定依據:因應 WINKING 雙重上市所需股權分散,須根據雙重上市申請掛牌之證券交 易所相關法令及規章制度辦理,以符合當地股權分散之最低要求規畫 辦理,具體因應股權分散要求之公眾股東持股比例及發行價格之訂定, 將依最終申請掛牌之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辦理,實際數字目前暫無法 預估,但預計完成 WINKING 雙重上市後,本公司、宏碁遊戲及其他子 公司仍共同持有 WINKING 50%以上股份或維持對 WINKING 具控制力之 持股。

  • 參與股權受讓對象、新股認購者或所洽之特定對象為符合最終申請掛 牌之證券交易所當地法令,以及符合當地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條件之合 格投資者。

  • 五、 是否影響本公司於臺灣繼續上市: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據其審查準則相關 規定,於 WINKING 雙重上市後,仍對於本公司繼續上市有其審查權及裁 量權,且 WINKING 海外雙重上市之資訊揭露方式仍將遵循相關交易所規 定辦理,尚不致影響本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繼續上市。

  • 六、 其他:

  • WINKING 海外雙重上市目前尚處於評估規劃階段,未來是否落實送件、 送件時點及申請時間長短、申請是否獲准等仍存有不確定性及不可預 測性。

  • 為配合 WINKING 規劃於其他海外證券市場申請雙重上市,擬提請本公 司股東會授權本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根據 WINKING 雙重上市計 畫的實施情況、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意見及雙重上市地法令、規則、市 場條件、或實際適用情況進行調整,並協助與敦促(如有需要)宏碁遊戲 處理與 WINKING 海外雙重上市有關事項。

七、 謹請討論。

決 議:本議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632,359,493權(含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1,405,178,329權),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結果 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1,413,271,287權(含電子投票1,186,219,145權) 86.58%
反對權數783,616權(含電子投票783,616權) 0.05%
廢票權數218,304,590權(含電子投票218,175,568權) 13.37%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備註:本討論案並無股東提問)

三、臨時動議

股東 (戶號:0741057)發言提問:

  • 1.公司如何應對 AI PC 發展趨勢,市場潛力、準備情形及公司目標為何? 主席回覆:

Generation AI 是生成式 AI,因為 Generation AI 所展現出來的機會,無論是軟體、硬體、 應用、安全、及健康等許多領域,宏碁都有佈局。

如單就 AI PC 來說,不管軟體硬體的發展,宏碁都會跑在第一波,我們在每一個新的進 度發展的過程當中,宏碁都會趕上並確保我們一直都站在浪頭上。

在 AI PC 的潮流上,我們跟相關供應鏈都有長期間的配合,且其產能都有準備,而庫存 管理,則是我們這個產業的關鍵,所以我們也是非常小心,謝謝。

  1. 對於轉投資眾多如何轉化為公司價值?

主席回覆:

第一個部分是我們自己的子公司,譬如安碁資訊等,透過子公司上市的程序,讓宏碁的 股東以及員工認購該公司的股票,來展現它的價值。 第二個部分是有關宏碁對外投資,我們會針對市場未來趨勢,譬如對兆基物業管理的 投資,乍看其包租代管業務跟宏碁沒有直接關係,但參考日本經驗,在這個社會發展 的過程當中,包租代管服務可預見會有蠻大的發展潛力,期盼在這過程當中,無論是 兆基或是宏碁,都能夠在整個大潮流當中佔到有利的地位。

  1. 建議停車場應該要有指引以及股東會會場應準備桌子以方便股東。

主席回覆:

謝謝這位股東的意見,我們會列入考慮。

股東(戶號: 1191052) 發言提問:

建議針對現場出席的股東應給予更佳的照顧,如停車指引或會場安排等。

主席回覆:

我們感同身受,會保持上進心持續進步,謝謝。

四、散 會 ( 當日上午 9 32 )

註:本議事錄僅摘錄會議要旨,詳細內容以現場錄音、錄影為準。

附件一

營業報告書

優化營運、拓展全新商機 [[1]]

宏碁之電腦庫存於 112 年中回歸正常水平,業務重回正軌。基於生成式 AI 的新使用模式出現,宏碁拓展多 元事業引擎的策略持續發力,且取得顯著成果,同時,於永續環境發展方面亦取得進展。

112 年宏碁全年合併營收新台幣 2,413.08 億元,營業淨利為新台幣 42.25 億元,稅後淨利新台幣 49.32 億 元,每股收益( EPS )為新台幣 1.64 元。非電腦及顯示器業務約佔集團總營收 27% ;截至 112 年底,公開 發行子公司新增 3 家,目前總數達 12 家。

在人工智慧( AI )領域,宏碁聚焦於三大面向:提升資料處理品質,包括資料分析、資料淨化和多站點資料 備份;優化 AI 醫療解決方案的醫學影像分析等學習模型;以及開發多項應用程式案例,如為智慧城市打造的 停車應用程式中使用的數位或影像辨識。宏碁擁有具規模的人工智慧團隊,並於該產業中扮演重要角色。

宏碁將 ESG 融入永續發展 投資智慧解決方案

宏碁於杜拜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 COP28 舉行期間,宣布最新永續發展理念和進展,吸引全球氣候意見領袖和 領導者參觀當地的展間,進而了解我們對於建構美好未來的作為及理念;我們也歡迎來自各方的監督,協助 我們實踐承諾和行動。宏碁及其子公司於杜拜的展間以「科技覺醒」的四種未來生活概念:工作、學習、移 動及生活,將永續未來納入設計理念,並透過旗下相關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打造智慧、低碳和永續意識 生活。

宏碁正加速應對氣候變遷的急迫性,並積極抓住新的商機,除了逐步擴展 Vero 環保系列產品線,發表旗下 第一款碳中和筆記型電腦,更挹注資源於智慧解決方案,包括智慧城市、智慧照明、智慧停車和電動車及 智慧醫療,有助於減少碳排放、節省能源並提高生產力。宏碁亦開始在產品運輸中使用生物燃料方案,並 於供應鏈中提供儲能解決方案,從家庭到工業用途,從製造到應用,從錶前到錶後,為能源轉型做出貢 獻。

ESG 成效獲得認可

宏碁「 Earthion 」永續平台不斷進化,透過攜手員工與供應鏈夥伴,共同面對環境挑戰。我們將在 124 年使 用 100% 再生電力,並承諾於 139 年實現淨零排放。宏碁身為全球頂尖的資通訊公司之一,力求透過團結行 動擴大對環境的正面影響;宏碁現有 80% 的關鍵供應商承諾使用 100% 再生電力,或設定科學基礎減碳目標 ( SBT ),並已超前原訂進度。未來,宏碁將繼續努力於 114 年在電腦和顯示器中使用 20-30% 消費後回收 塑料的目標,且在 112 年使用量已達到 18.87% 。

於 Earthion 使命下,宏碁透過透明揭露和相關作為對環境、社會和治理( ESG )的關注日益獲得全球認可, 並於 112 年納入多項全球永續發展指數。宏碁獲得主要永續指標的認可,包括:於 112 年 S&P Global 永續 年鑑評選中,名列全球前 5% 企業;連續第 10 年名列 MSCI ESG 領導指標,自 110 年起獲得「 AAA 」最佳評 級;並入選道瓊永續指數新興市場成分股。此外,宏碁亦連續第四年被《富比士》評為全球最佳雇主,且於 EcoVadis 永續評鑑( Sustainability Rating )連續兩年獲得最可評級的白金獎章,名列為前 1 %的企業。

保持警惕、彈性應對潛在風險 [[2]]

宏碁觀察地緣政治和社會經濟狀況、通貨膨脹和貨幣波動,動態調整業務和營運策略,包括以外匯對沖最大 限度地降低風險,並優化庫存水平。為應對人工智慧和雲端服務領域的網路安全威脅;此外,宏碁亦將繼 續強化其全球資訊安全,並遵守相關的資訊隱私和安全國際法律法規。

宏碁強調永續發展的同時,持續發展多元事業引擎策略,推升自身極限,於不斷發展的動態市場中提供更多 機會,強化企業韌性。宏碁再次感謝所有客戶、股東和員工在 112 年的支持,讓我們一起期待更美好的未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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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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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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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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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年度經營計畫、未來發展策略及經營方針

  • [2] 宏觀市場、政府監理、營商環境影響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 112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之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施威銘及高靚玟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 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尙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第 219 條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徐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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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4 日

【補充說明】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除每月向獨立董事彙報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外,並定期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中進行內部稽核報 告,與委員溝通稽核結果及內控缺失的改善情形,但如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

附件三

計畫上市 () 子公司之釋股情形

宏碁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號: 7706 ,原名宏達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宏碁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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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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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12.6
釋股目的與方式 因應營運資金所需,辦理現金增資
宏碁創達發行(轉讓)總股數 8,000,000股
發行(轉讓)價格 新台幣13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 112.3.16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3.16
本公司股東會通過日期 -
股權受讓對象 本公司原股東
本公司放棄認購總股數 1,361,893股(註1)
發行(轉讓)前宏碁之持股比率 0%(註2)
發行(轉讓)後宏碁之持股比率 0%(註2)
釋股價格評估依據 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專家意見書
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 無損及原股東權益
  • 註 1 : 智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釋出部份宏碁創達現金增資之可認購股份 (2,400,000 股 ) 予其股東 ( 每一普通股得認購宏碁創 達普通股 0.12 股 ) ,本公司當時計持有智聯服務 11,349,112 股,共計得認購 1,361,893 股。

  • 註 2 : 本公司並未直接持有宏碁創達股份,前揭放棄認購之股數,均由本公司股東及智聯服務所洽之特定人全數認購。得釋股之特定人包 括:以計畫上市 ( 櫃 ) 子公司員工、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員工及董監事、對計畫上市 ( 櫃 ) 子公司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原 則。

附件四

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情形

本公司民國 112 年 3 月 16 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以不超過新台幣 100 億元之額度,得一次或分次於國內市 場募集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視市場狀況得發行相同及 / 或不同期限之債券,但以不超過 10 年期為原則 ) ,其後 綜合考量 (1) 公司整體營運狀況、 (2) 育成新興業務、支持計劃上市櫃子公司,以及各項投資等所需資金尙稱 充裕,以及 (3) 國際政經情勢變化以及市場利率走揚且存在不確定性等因素,因此未予執行。

惟衡量未來公司整體營運所需資金、國際政經情勢以及資金成本走揚情事,未來仍有募集資金之需求,故經 本公司民國 113 年 3 月 14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等相關規定, 擬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主要發行條件擬定如下:

  1. 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 100 億元,得採一次或分次發行。

  2. 發行期間:視市場狀況得發行相同及 / 或不同期限之債券,但以不超過 10 年期為原則。

  3. 票面金額:新台幣 100 萬元。

  4. 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5. 票面利率:採固定利率,依市場狀況決定。

  6. 計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7. 還本方式:得分次還本或到期一次還本。

附件五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 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 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 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 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 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 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銷貨折讓評估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收入主要來自銷售品牌資訊產品,收入認列時點因與 客戶交易條件不同而異,接近資產負債表日之收入可能有未被記錄於正確期間之風險;此 外,依商業慣例估列之銷貨折讓涉及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及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因此,收 入認列於正確時點與否及銷貨折讓之估計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 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商品銷售收入認列時點之主要 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選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商品銷售交易,測試銷 貨是否認列於正確期間;測試有關折讓之估計方法及計算,包括評估管理階層估計銷貨折 讓所使用假設之合理性;檢視實際支付折讓金額之情形,以評估管理階層估列應計折讓金 額之合理性。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 不確定性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跌價損失之提列情形,請詳合併財 務報告附註六(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存貨係依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資訊產品 具有快速創新之特質,市場競爭激烈致產品價格變動較快,另產品及所備零組件亦可能不 符市場需求而產生呆滯情形,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估計可能涉及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且具有 高度不確定性,因此存貨之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已按宏碁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會計政策處理;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及 測試存貨是否分類於適當庫齡區間;執行存貨淨變現價值測試以評估跌價損失認列之合理 性。

三、商譽減損評估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商譽減損評估之會 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三);商譽減損評估之說明,請 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二)。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收購子公司而產生商譽,應每年定期或於有減損跡象 時需執行減損測試。由於評估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時需仰賴管理階層對未 來現金流量及各項關鍵假設之主觀判斷及估計,其具複雜度及高度不確性,因此,商譽減 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辨認現金產生單位, 並檢查歸屬於各現金產生單位之資產帳面價值已完整涵蓋;評估管理階層衡量可回收金額 所使用之估計基礎及其主要假設(主係預計營收成長率及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之合理性,並 評估管理階層過去所作預測之合理性及針對前述重要假設進行敏感度分析;此外,本會計 師另委託內部專家評估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之設算及其假設之合理性,及檢視宏碁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已適當揭露商譽減損評估之相關資訊。

其他事項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 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宏碁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 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 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 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 非對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宏碁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 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 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 況可能導致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 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六、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 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 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 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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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六字第] 1060005191[0950103298] 號[號] 民 國 一一三 年 三 月 十四 日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3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十五))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二十五))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二十五)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七)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一)及八)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十三))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五))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六))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及八)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一))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二))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二十一))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三))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2.12.31
金 額

$ 48,134,128
23
140,558
-
461,025
-
701,205
-
52,194,191
25
114,041
-
981,335
-
348,843
-
43,553,072
22
6,885,203
3
4,052,437
2
157,566,038
75
11,901,429
6
4,214,559
2
1,391,943
1
4,423,825
2
1,924,650
1
861,680
-
18,855,332
9
3,784,322
2
1,133,805
1
2,676,263
1
51,167,808
25
$
208,733,846
100
111.12.31
金 額

46,842,902
25
935,122
1
-
-
523,881
-
51,322,037
27
41,821
-
441,720
-
354,479
-
42,213,077
22
345,879
-
3,636,107
2
146,657,025
77
7,603,961
4
797,782
-
1,174,374
1
4,298,887
2
1,969,364
1
831,925
1
18,530,591
10
3,705,388
2
1,082,824
1
2,387,598
1
42,382,694
23
189,039,719
100

(續次頁)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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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會計主管:陳玉玲

陳怡如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八)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二))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五))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二十六)及七)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八)及九)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七))
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及八)
2365
退款負債-流動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二))
2527
合約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二十五))
2531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六))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及八)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附註六(十八)及九)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二十一))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七))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五)、(七)、(八)及(二十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母公司業主權益合計
36XX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2.12.31
金 額

$ 976,627
-
787,803
-
3,252,251
2
44,701,410
21
32,285,437
16
2,997,993
1
6,466,024
3
613,488
-
39,518
-
13,968,281
7
1,120,719
1
107,209,551
51
-
-
712,983
-
10,000,000
5
1,565,035
1
14,232
-
5,718,682
3
1,486,249
1
1,685,049
1
21,182,230
11
128,391,781
62
30,478,538
15
27,805,176
13
18,490,986
9
664,598
-
(2,712,774)
(1)
74,726,524
36
5,615,541
2
80,342,065
38
$
208,733,846
100
111.12.31
金 額

1,652,086
1
1,015,407
-
2,985,415
2
31,549,698
17
35,449,182
19
3,247,082
2
6,916,990
3
613,263
-
58,017
-
14,722,275
8
1,314,317
1
99,523,732
53
4,850
-
829,346
-
10,000,000
5
104,476
-
15,296
-
5,025,255
3
1,495,786
1
1,606,783
1
19,081,792
10
118,605,524
63
30,478,538
16
27,795,883
15
14,897,145
8
(4,309,253)
(2)
(2,914,856)
(2)
65,947,457
35
4,486,738
2
70,434,195
37
189,039,719
100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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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陳怡如 會計主管:陳玉玲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五)、七及十四)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九)、(十)、(十二)、(十七)、(十八)、
(二十)、(二十六)、七及十二)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九)、(十)、(十一)、(十二)、(十七)、
(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六)、七及十
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六(十九)、(二十七)及七)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八))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八))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七)、(十二)、(二十八)、(二十九)及
七)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七)及(二十八))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附註六(七))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二十一))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五)、(七)、(二十)、(二十一)及
(二十二)):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益(損)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二十四))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12年度
金 額

$ 241,308,142
100
(215,484,917)
(89)
25,823,225
11
(14,204,313)
(6)
(5,335,136)
(2)
(2,118,397)
(1)
(21,657,846)
(9)
60,032
-
4,225,411
2
2,059,695
1
484,476
-
1,265,856
-
(283,478)
-
46,835
-
3,573,384
1
7,798,795
3
(2,167,631)
(1)
5,631,164
2
(35,982)
-
7,812,351
3
84
-
3,280
-
7,779,733
3
408,596
-
(568)
-
-
-
408,028
-
8,187,761
3
$
13,818,925
5
$ 4,931,944
2
699,220
-
$
5,631,164
2
$ 13,141,580
5
677,345
-
$
13,818,925
5
$
1.64
$
1.64
111年度
金 額

275,423,744
100
(245,679,257)
(89)
29,744,487
11
(15,679,457)
(5)
(4,826,563)
(2)
(2,448,843)
(1)
(22,954,863)
(8)
138,073
-
6,927,697
3
535,746
-
556,176
-
(72,937)
-
(193,684)
-
120,823
-
946,124
-
7,873,821
3
(2,270,529)
(1)
5,603,292
2
587,280
-
(1,221,882)
-
(13)
-
(34,430)
-
(669,045)
-
4,596,636
1
234
-
-
-
4,596,870
1
3,927,825
1
9,531,117
3
5,003,688
2
599,604
-
5,603,292
2
8,930,204
3
600,913
-
9,531,117
3
1.67
1.65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陳俊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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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陳怡如 會計主管:陳玉玲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
透過其他綜合
保留盈餘
機構財務
損益按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
歸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報表換算
衡量之金融資產
計畫再衡
公司業主
非控制
股 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合 計
之兌換差額
未實現()
量 數
合 計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權 益
權益總計
股 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合 計
之兌換差額
未實現()
量 數
合 計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權 益
權益總計
$ 30,478,538
27,514,269
1,456,427
4,833,750
10,596,212
16,886,389
(8,805,597)
746,183
(228,210)
(8,287,624)
(2,914,856)
63,676,716
2,346,227
66,022,943
$ 30,478,538
27,514,269
1,456,427
4,833,750
10,596,212
16,886,389
(8,805,597)
746,183
(228,210)
(8,287,624)
(2,914,856)
63,676,716
2,346,227
66,022,943
-
-
-
-
5,003,688
5,003,688
-
-
-
-
-
5,003,688
599,604
5,603,292
-
-
-
-
-
-
4,595,828
(1,204,929)
535,617
3,926,516
-
3,926,516
1,309
3,927,825
-
-
-
-
-
-
4,595,828
(1,204,929)
535,617
3,926,516
-
3,926,516
1,309
3,927,825
-
-
-
-
5,003,688
5,003,688
4,595,828
(1,204,929)
535,617
3,926,516
-
8,930,204
600,913
9,531,117
-
-
-
-
5,003,688
5,003,688
4,595,828
(1,204,929)
535,617
3,926,516
-
8,930,204
600,913
9,531,117
-
-
1,058,914
-
(1,058,914)
-
-
-
-
-
-
-
-
-
-
-
-
2,564,442
(2,564,442)
-
-
-
-
-
-
-
-
-
-
-
-
-
(6,949,107)
(6,949,107)
-
-
-
-
-
(6,949,107)
-
(6,949,107)
-
107,298
-
-
-
-
-
-
-
-
-
107,298
-
107,298
-
(2,746)
-
-
-
-
-
-
-
-
-
(2,746)
(8,621)
(11,367)
-
154,065
-
-
-
-
(287)
5,195
7,486
12,394
-
166,459
(166,459)
-
-
-
-
-
-
-
-
-
-
-
-
-
22,986
22,986
-
12,345
-
-
-
-
-
-
-
-
-
12,345
(12,345)
-
-
8,302
-
-
-
-
(11,702)
-
5,483
(6,219)
-
2,083
(2,083)
-
-
2,350
-
-
-
-
-
-
-
-
-
2,350
18,407
20,757
-
-
-
-
-
-
-
-
-
-
-
-
278,873
278,873
-
-
-
-
-
-
-
-
-
-
-
-
1,616,281
1,616,281
-
-
-
-
-
-
-
-
-
-
-
-
(207,441)
(207,441)
-
-
-
-
(43,825)
(43,825)
-
43,825
-
43,825
-
-
-
-
-
-
-
-
-
-
1,855
-
-
1,855
-
1,855
-
1,855
30,478,538
27,795,883
2,515,341
7,398,192
4,983,612
14,897,145
(4,219,903)
(409,726)
320,376
(4,309,253)
(2,914,856)
65,947,457
4,486,738
70,434,195
30,478,538
27,795,883
2,515,341
7,398,192
4,983,612
14,897,145
(4,219,903)
(409,726)
320,376
(4,309,253)
(2,914,856)
65,947,457
4,486,738
70,434,195
-
-
-
-
4,931,944
4,931,944
-
-
-
-
-
4,931,944
699,220
5,631,164
-
-
-
-
-
-
421,565
7,813,884
(25,813)
8,209,636
-
8,209,636
(21,875)
8,187,761
-
-
-
-
-
-
421,565
7,813,884
(25,813)
8,209,636
-
8,209,636
(21,875)
8,187,761
-
-
-
-
4,931,944
4,931,944
421,565
7,813,884
(25,813)
8,209,636
-
13,141,580
677,345
13,818,925
-
-
-
-
4,931,944
4,931,944
421,565
7,813,884
(25,813)
8,209,636
-
13,141,580
677,345
13,818,925
-
-
495,986
-
(495,986)
-
-
-
-
-
-
-
-
-
-
-
-
(84,251)
84,251
-
-
-
-
-
-
-
-
-
-
-
-
-
(4,571,781)
(4,571,781)
-
-
-
-
-
(4,571,781)
-
(4,571,781)
-
70,119
-
-
-
-
-
-
-
-
-
70,119
-
70,119
-
73,115
-
-
-
-
-
-
-
-
202,082
275,197
-
275,197
-
1,640
-
-
-
-
-
-
-
-
-
1,640
-
1,640
-
(117,115)
-
-
-
-
(1,364)
(431)
(312)
(2,107)
-
(119,222)
119,222
-
-
-
-
-
-
-
-
-
-
-
-
-
84,859
84,859
-
(19,538)
-
-
-
-
-
-
-
-
-
(19,538)
19,538
-
-
252
-
-
-
-
-
-
-
-
-
252
(252)
-
-
820
-
-
-
-
-
-
-
-
-
820
4,851
5,671
-
-
-
-
-
-
-
-
-
-
-
-
220,553
220,553
-
-
-
-
-
-
-
-
-
-
-
-
429,281
429,281
-
-
-
-
-
-
-
-
-
-
-
-
(426,594)
(426,594)
-
-
-
-
3,212,026
3,212,026
-
(3,212,026)
-
(3,212,026)
-
-
-
-
-
-
-
-
21,652
21,652
-
(21,652)
-
(21,652)
-
-
-
-
-
-
-
-
21,652
21,652
-
(21,652)
-
(21,652)
-
-
-
-
$
30,478,538
27,805,176
3,011,327
7,313,941
8,165,718
18,490,986
(3,799,702)
4,170,049
294,251
664,598
(2,712,774)
74,726,524
5,615,541
80,342,06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陳怡如
會計主管:陳玉玲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部份股權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組織重組 子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收購子公司 非控制權益增加 子公司分配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子公司清算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交易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部分股權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組織重組 子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收購子公司 非控制權益增加 子公司分配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本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陳俊聖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匯率影響數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投資利益
處分設備及無形資產(利益)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營業成本數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廉價購買利益
子公司清算損失及其他投資損失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衍生金融工具
合約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存貨
其他應收款及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
負債準備
退款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2年度
$ 7,798,795
1,129,867
646,315
6,962
(2,448)
283,478
(2,059,695)
(484,476)
5,671
(46,835)
(3,967)
(1,233)
323
1
-
(2,216)
-
(528,253)
(154,704)
(147,583)
(762,755)
(68,125)
(1,345,565)
(802,331)
48,588
(3,232,475)
37,990
13,039,769
(3,384,816)
(454,602)
(753,994)
45,371
8,529,718
12,567,785
1,910,847
(1,795,092)
12,683,540
111年度
7,873,821
1,016,650
674,048
37,445
(57,817)
193,684
(535,746)
(556,176)
20,757
(120,823)
(8,121)
9,559
-
7,503
(30,048)
-
2,566
653,481
1,268,942
18,835
12,910,775
(40,492)
16,491,929
147,075
150,924
30,947,988
352,660
(26,389,589)
(2,705,802)
328,977
(1,406,701)
88,790
(29,731,665)
9,743,625
517,270
(4,326,459)
5,934,436

( 續次頁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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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會計主管:陳玉玲

陳怡如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承前頁)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價款
取得無形資產
支付企業合併/投資關聯企業之或有對價
併購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履行合約成本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收取之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庫藏股票處分
子公司分配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發行新股非由合併公司認購
取得子公司股權
處分子公司股權(未喪失控制力)
支付之利息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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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陳怡如 會計主管:陳玉玲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二 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 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個體財務 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 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 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銷貨折讓評估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一)。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之收入主要來自銷售品牌資訊產品,收入認列時點因與客戶交易條 件不同而異,接近資產負債表日之收入可能有未被記錄於正確期間之風險;此外,依商業 慣例估列之銷貨折讓涉及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及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因此,收入認列於正 確時點與否及銷貨折讓之估計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商品銷售收入認列時點之主要 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選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商品銷售交易,測試銷 貨是否認列於正確期間;測試有關折讓之估計方法及計算,包括評估管理階層估計銷貨折 讓所使用假設之合理性;檢視實際支付折讓金額之情形,以評估管理階層估列應計折讓金 額之合理性。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 不確定性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跌價損失之提列情形,請詳個體財 務報告附註六(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係依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資訊產品具有快速創 新之特質,市場競爭激烈致產品價格變動較快,另產品及所備零組件亦可能不符市場需求 而產生呆滯情形,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估計可能涉及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且具有高度不確定 性,因此存貨之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存貨之評價是否已按宏碁股份 有限公司之會計政策處理;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及測試存貨是 否分類於適當庫齡區間;執行存貨淨變現價值測試以評估跌價損失認列之合理性。

三、投資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之減損評估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商譽減損評估之會 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三);商譽減損評估之說明,請 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因收購子公司而產生商譽,於個體財務報告中係包含於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之帳面金額內。商譽應於每年定期或有減損跡象時需執行減損測試。由於評估商譽 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時需仰賴管理階層對未來現金流量及各項關鍵假設之主觀 判斷及估計,其具複雜度及高度不確性,因此,商譽之減損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 查核重要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辨認之現金產生單 位,並檢查歸屬於各現金產生單位之資產帳面價值已完整涵蓋;評估管理階層衡量可回收 金額所使用之估計基礎及其主要假設(主係預計營收成長率及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之合理 性,並評估管理階層過去所作預測之合理性及針對前述重要假設進行敏感度分析;此外, 本會計師另委託內部專家評估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之設算及其假設之合理性,及檢視宏碁股 份有限公司是否已適當揭露商譽減損評估之相關資訊。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宏碁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

  •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或 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 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 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 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 非對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宏碁股份有 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 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 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 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六、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 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個體財務 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 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 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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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六字第] 1060005191[0950103298] 號[號] 民 國 一一三 年 三 月 十四 日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七))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二十二))
1180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三)、(二十二)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淨額(附註六(四))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及七)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一))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六(六))
15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七))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八))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一))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二))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九))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2.12.31
12
-
-
3
9
-
1
-
9
1
-
35
7
3
51
1
-
1
-
2
-
-
65
100
111.12.31
金 額
$ 18,363,188
59,412
461,025
4,037,018
13,018,418
411,520
1,217,952
101,880
13,780,973
1,239,900
473,761
53,165,047
10,112,654
4,211,756
78,036,358
1,805,810
80,633
827,742
179,704
3,081,892
152,782
34,547
98,523,878
$
151,688,925
金 額
16,424,913
125,665
-
3,569,975
12,743,460
152,614
1,049,499
56,483
12,515,946
10,500
239,666
46,888,721
6,465,744
797,782
77,041,422
1,754,509
120,214
824,318
179,677
3,082,794
148,466
46,457
90,461,383
137,350,104
12
-
-
3
9
-
1
-
9
-
-
34
5
1
56
1
-
1
-
2
-
-
66
100

(續次頁)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陳怡如 會計主管:陳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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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六(二))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二))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二十三))
222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七)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及九)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五))
2365
退款負債-流動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四))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九))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十八))
2622
長期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七)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六(六)、(八)及(二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2.12.31
-
-
20
1
14
-
1
1
-
2
-
39
7
1
4
-
-
-
12
51
20
18
12
1
(2)
49
100
111.12.31
1
-
15
1
18
2
1
1
-
2
-
41
7
-
4
-
-
-
11
52
22
20
11
(3)
(2)
48
100
金 額
$ 490,931
10,855
30,956,168
1,201,326
21,264,177
468,815
1,666,225
797,244
54,885
2,644,086
27,030
59,581,742
10,000,000
1,500,000
5,227,538
27,436
612,332
13,353
17,380,659
76,962,401
30,478,538
27,805,176
18,490,986
664,598
(2,712,774)
74,726,524
$
151,688,925
金 額
714,504
8,809
21,099,402
758,286
24,676,398
2,895,984
1,891,249
1,011,266
63,209
2,781,608
276,737
56,177,452
10,000,000
-
4,530,059
57,923
624,079
13,134
15,225,195
71,402,647
30,478,538
27,795,883
14,897,145
(4,309,253)
(2,914,856)
65,947,457
137,350,104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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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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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玉玲

陳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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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2年度
金 額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二)及七)
$ 150,992,91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六)及七)
(143,493,770)
營業毛利
7,499,140
5920
聯屬公司間已(未)實現銷貨利益
(37,423)
已實現營業毛利
7,461,717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九)、(十)、(十一)、
(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二十三)、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1,400,978)
6200
管理費用
(1,054,66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612,880)
營業費用合計
(4,068,522)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六(十五)、(十七)、
(二十四)及七)
130,515
營業淨利
3,523,7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五)及七)
822,112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五))
400,38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十五)及七)
1,574,350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五)、(二十五)及七)
(92,086)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
之份額(附註六(八))
60,10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764,862
稅前淨利
6,288,572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九))
(1,356,628)
本期淨利
4,931,944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六)、(八)、(十八)、
(十九)及(二十)):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4,508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未實現評價益(損)
7,165,914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
618,55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902)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7,788,07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21,565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421,56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8,209,63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3,141,580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二十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64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6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陳怡如
112年度 111年度

金 額

100
169,284,764
100
(95)
(159,192,798)
(94)
5
10,091,966
6
-
40,330
-
5
10,132,296
6
(1)
(2,772,572)
(1)
(1)
(1,283,169)
(1)
(1)
(1,991,463)
(1)
(3)
(6,047,204)
(3)
-
132,051
-
2
4,217,143
3
1
74,621
-
-
519,988
-
1
(59,447)
-
-
(113,533)
-
-
1,721,078
1
2
2,142,707
1
4
6,359,850
4
(1)
(1,356,162)
(1)
3
5,003,688
3
-
89,278
-
5
(1,127,724)
(1)
-
386,990
-
-
(17,856)
-
5
(669,312)
(1)
-
4,595,828
3
-
-
-
-
4,595,828
3
5
3,926,516
2
8
8,930,204
5
1.67
~~1.65~~
會計主管:陳玉玲
新台幣千 權益總計 63,676,716 5,003,688 3,926,516 8,930,204 - - (6,949,107) 107,298 (2,746) 166,459 12,345 2,083 1,855 2,350 - 65,947,457 4,931,944 8,209,636 13,141,580 - - (4,571,781) 70,119 275,197 1,640 (119,222) (19,538) 252 820 - - 74,726,524
單位: 庫藏股票 (2,914,856) - - - - - - - - - - - - - - (2,914,856) - - - - - - - 202,082 - - - - - - - (2,712,774)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確定福利
量之金融資產
計畫再
未實現()
衡量數
合 計
746,183
(228,210)
(8,287,624)
-
-
-
(1,204,929)
535,617
3,926,516
(1,204,929)
535,617
3,926,516
-
-
-
-
-
-
-
-
-
-
-
-
-
-
-
5,195
7,486
12,394
-
-
-
-
5,483
(6,219)
-
-
1,855
-
-
-
43,825
-
43,825
(409,726)
320,376
(4,309,253)
-
-
-
7,813,884
(25,813)
8,209,636
7,813,884
(25,813)
8,209,636
-
-
-
-
-
-
-
-
-
-
-
-
-
-
-
-
-
-
(431)
(312)
(2,107)
-
-
-
-
-
-
-
-
-
(3,212,026)
-
(3,212,026)
(21,652)
-
(21,652)
4,170,049
294,251
664,598
會計主管:陳玉玲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8,805,597) - 4,595,828 4,595,828 - - - - - (287) - (11,702) 1,855 - - (4,219,903) - 421,565 421,565 - - - - - - (1,364) - - - - - (3,799,702)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保留盈餘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合 計
27,514,269
1,456,427
4,833,750
10,596,212
16,886,389
-
-
-
5,003,688
5,003,688
-
-
-
-
-
-
-
-
5,003,688
5,003,688
-
1,058,914
-
(1,058,914)
-
-
-
2,564,442
(2,564,442)
-
-
-
-
(6,949,107)
(6,949,107)
107,298
-
-
-
-
(2,746)
-
-
-
-
154,065
-
-
-
-
12,345
-
-
-
-
8,302
-
-
-
-
-
-
-
-
-
2,350
-
-
-
-
-
-
-
(43,825)
(43,825)
27,795,883
2,515,341
7,398,192
4,983,612
14,897,145
-
-
-
4,931,944
4,931,944
-
-
-
-
-
-
-
-
4,931,944
4,931,944
-
495,986
-
(495,986)
-
-
-
(84,251)
84,251
-
-
-
-
(4,571,781)
(4,571,781)
70,119
-
-
-
-
73,115
-
-
-
-
1,640
-
-
-
-
(117,115)
-
-
-
-
(19,538)
-
-
-
-
252
-
-
-
-
820
-
-
-
-
-
-
-
3,212,026
3,212,026
-
-
-
21,652
21,652
27,805,176
3,011,327
7,313,941
8,165,718
18,490,986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簡慧祥
陳怡如
普通股 股 本 $ 30,478,538 - - - - - - - - - - - - - - 30,478,538 - - - - - - - - - - - - - - - $ 30,478,538 經理人:陳俊聖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組織重組 子公司清算 子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交易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組織重組 子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本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陳俊聖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匯兌損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設備及無形資產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子公司清算損失
廉價購買利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營業成本數
未(已)實現銷貨利益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衍生金融工具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存貨
其他應收款及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退款負債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
負債準備
合約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及其他長期應付關係人款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2年度
$ 6,288,572
150,584
44,723
1,844
(2,449)
92,086
(822,112)
(400,382)
(60,104)
(418)
(3,967)
-
(2,216)
323
37,423
(964,665)
(159,164)
(467,043)
(274,958)
(1,269,222)
(447,761)
10,596
(2,607,552)
9,856,766
(2,146,537)
(137,522)
(3,662,347)
(214,022)
2,046
(7,020)
3,691,364
6,407,719
752,829
(929,570)
6,230,978
111年度
6,359,850
144,017
23,271
(907)
(57,817)
113,533
(74,621)
(519,988)
(1,721,078)
(670)
-
2,301
-
-
(40,330)
(2,132,289)
887,025
2,765,789
24,775,065
3,687,416
112,354
(7,369)
32,220,280
(26,878,442)
2,732,230
(854,679)
(2,041,977)
176,541
(703)
(33,488)
(26,900,518)
9,547,323
66,508
(2,716,260)
6,897,571

( 續次頁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陳俊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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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祥

會計主管:陳玉玲

經理人:陳俊聖

陳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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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承前頁)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或清算退回股款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處分設備及無形資產價款
應收關係人代墊款及融資款增加
取得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履行合約成本增加
收取之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租賃本金償還
應付關係人融資款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支付之利息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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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陳俊聖 經理人:陳俊聖 簡慧祥 陳怡如 會計主管:陳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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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12 年度盈餘分配表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本年度稅後淨利
加: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値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可供分配盈餘
分配項目(註) :
股東現金股利
期末未分配盈餘
單位:新台幣元
95,918
4,931,943,728
3,233,678,405
(816,562,214)
7,349,155,837
(4,876,566,124)
2,472,589,713

註:現金股利係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為股東會報告事項。

董事長 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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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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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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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 End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5. (略)
~~6. 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6. F401010國際貿易業
7. 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8. JE01010租賃業
9.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0.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1.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2. 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13.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14.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5. 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16.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7.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18.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
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5. (略)
6. 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7. F401010國際貿易業
8. 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9. JE01010租賃業
10.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1.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2.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3. 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14.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15.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6. 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17.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8.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19.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
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配合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
會廢止第二
類電信經營
執照需特別
許可,該營
業項目亦同
歩刪除。
序號因前述
項目刪除重
編。
第二十三條
(略)
第四十六次修訂於民國113年5月31日(暫訂)
第二十三條
(略)
增訂修訂日

附件八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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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 修訂前 ( 現行條文 ) 說明
----- End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 修訂後 修訂前(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七條 取得或處分資產範圍及額度
一、本公司除取得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外,尙
得投資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設
備或其使用權資產及有價證券,其額度
之限制分別如下:
(一) (略)。
(二)投資有價證券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
經會計師簽證之股東權益。
(三)投資個別有價證券之限額,不得超
過本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股東權益
之百分之四十五。
二、(略)。
第七條 取得或處分資產範圍及額度
一、本公司除取得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外,
尙得投資購買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
產、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及有價證
券,其額度之限制分別如下:
(一) (略)。
(二)投資有價證券總額不得超過本公
司經會計師簽證之股東權益。
(三)投資個別有價證券之限額,不得
超過本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股東
權益之百分之四十。
二、(略)
因應子公司
未來增資需
求,調整本
公司對單一子
公司總投資金
額之上限。
第二十九條
本處理程序於民國84年7月28日訂定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84年10月27日
(略)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10日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113 年5 月31 日(暫訂)
第二十九條
本處理程序於民國84年7月28日訂定
(略)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10日
增訂修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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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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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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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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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 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第一條 資金貸與對象
本公司除因~~業務往來、或百分之五十以上~~
~~持股~~
子公司或合資企業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
要~~、~~
或資金貸放預訂轉為股權投資而有短期
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得依本程序~~處理~~
貸與他
人(以下簡稱借款人)外,餘不得辦理資金貸
與他人。
第一條 資金貸與對象
公司除因業務往來、或百分之五十
以上持股子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
要、或資金貸放預訂轉為股權投資而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得依本
程序處理貸與他人(以下簡稱借款人)
外,餘不得辦理資金貸與他人。
調整貸與對象:
配合實際運作與控
管,移除因業務往
來,並新增合資公
司有短期融通資金
之必要、或資金貸
放預訂轉為股權投
資而有短期融通資
金之必要者,相關
貸與額度,同時因
應調整之。
第二條 資金貸與評估標準
~~一、因業務往來之必要而向本公司借貸者,~~
~~每筆借貸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近一年內~~
~~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
~~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一~~二~~
、因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向本公司
借貸者,以~~百分之五十以上持股~~
~~子~~公
司、合資企業或預訂轉為股權投資而借
貸~~之必要~~
~~者~~為限。
二~~三~~
、本作業程序所稱子公司及合資企業,
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本公司適用之財務報導準則等~~之~~
~~相~~關
規定認定之。
第二條 資金貸與評估標準
一、因業務往來之必要而向本公司借
貸者,每筆借貸金額以不超過
雙方間近一年內業務往來金額為
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
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二、因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向本公
司借貸者,以百分之五十以上持
股子公司或預訂轉為股權投資而
借貸之必要者為限。
三、本作業程序所稱子公司,應依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
定認定之。
調整貸與對象:
配合實際運作與控
管,移除因業務往
來,並新增合資公
司有短期融通資金
之必要、或資金貸
放預訂轉為股權投
資而有短期融通資
金之必要者,相關
貸與額度,同時因
應調整之。
考量母子公司之判
斷,依「公開發行
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6 條規定已採
「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之
規定認定,刪除僅
以持股比例認定之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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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 End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 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第三條 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限額
一、(略)。
~~二、因業務往來之個別對象限額~~
~~對每一借款人之限額,依下列情況分別~~
~~訂定之:~~
~~(一) 本公司控股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之企業,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値之~~
~~百分之十為限。~~
~~(二) 本公司控股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下~~
~~之企業,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値之~~
~~百分之五且不超過該企業淨値之百~~
~~分之四十為限。~~
~~(三) 其他借款人則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値~~
~~之百分之三且以借款人之淨値之百~~
~~分之二十五為限。~~
~~三~~
~~二~~、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個別對象限額
對每一借款人之限額,依下列情況分別
訂定之:
(一)本公司直、間接~~控股比例~~
~~在~~百分之
百持股之~~五十以上~~
~~之企業~~
~~子~~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値之百分之十為
限。
(二)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
超過百分之五十而未達百分之百之
子公司,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値百分
之十及該子公司淨値百分之二百為
限。
~~(二)~~
~~(~~三)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之
股份未超過~~控股比例在~~
~~百~~分之五十
~~以下~~
~~之~~子公司~~企業~~
,以不超過本公
司淨値之百分之十~~五且~~
~~及以不超過~~
該~~企業~~
~~子~~公司淨値~~之百分之四十~~
~~為~~
限。
~~(三)~~
~~(~~四)本公司之合資企業,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値百分之五及本公司依持
股比例帳載認列該合資企業之淨値
為限。~~其他借款人則以不超過本公~~
~~司淨値之百分之三且借款人之淨値~~
~~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資金貸放預定轉為股權投資而有短期融
通資金之必要者,逐案報予董事會核准
之,且不得逾上述限額。
第三條 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限額
一、(略)。
二、因業務往來之個別對象限額
對每一借款人之限額,依下列情
況分別訂定之:
(一)本公司控股比例在百分之
五十以上之企業,以不超
過本公司淨値之百分之十為
限。
(二)本公司控股比例在百分之
五十以下之企業,以不超
過本公司淨値之百分之五且
不超過該企業淨値之百分之
四十為限。
(三)其他借款人則以不超過本公
司淨値之百分之三且以借款
人之淨値之百分之二十五為
限。
三、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個別對象
限額
對每一借款人之限額,依下列情
況分別訂定之:
(一)本公司控股比例在百分之
五十以上之企業,以不超
過本公司淨値之百分之十為
限。
(二)本公司控股比例在百分之
五十以下之企業,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値之百分之五且以
不超過該企業淨値之百分之
四十為限。
(三)其他借款人則以不超過本公
司淨値之百分之三且借款人
之淨値之百分之二十五為
限。
資金貸放預定轉為股權投資而有短
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逐案報予
董事會核准之,且不得逾上述限
額。
同前。
調整借入方之淨値
上限:考量本公司
已建置相關資金借
貸風險審核機制,
擬簡化資金貸與個
別對象限額,使其
規範與法規一致。

==> picture [497 x 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 End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四~~
三、本作業程序所稱之淨値,係指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資產負債
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四、本作業程序所稱之淨値,係指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
之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之權益。
第五條 資金貸與辦理程序
一、(略)。
二、(略)
三、本公司與子公司間,或子公司彼此間
之資金貸與,該資金貸放公司董事會得
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
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
次撥貸或循環動用。本項所稱一定額
度,除符合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者
不受限制外,對單一企業之資金貸與之
授權額度不得超過該資金貸放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淨値百分之十。
第五條 資金貸與辦理程序
一、(略)。
二、(略)
三、本公司與子公司間,或子公司
彼此間之資金貸與,該資金貸放
公司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對同一
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
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
貸或循環動用。本項所稱一定額
度,除符合第十條第三款規定者
不受限制外,對單一企業之資金
貸與之授權額度不得超過該資金
貸放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値百
分之十。
同前。
第七條 公告申報程序
一、本公司每月十日前應將本公司、及子公
司及合資企業上月份資金貸放餘額,輸
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及合資企業資金貸與
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
即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一)~(三)(略)。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合資企業非屬國內公
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及合資企業有
前項應公告申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
之。
第七條 公告申報程序
一、 本公司每月十日前應將本公司及
子公司上月份資金貸放餘額,輸
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 本公司子公司資金貸與達下列標
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
日起算二日內公告申報:
(一)~(三)(略)。
三、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
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應公
告申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
之。
同前。

==> picture [498 x 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 End of picture text -----

修訂後 修訂後 修訂前 修訂理由
第十條 對子公司之控管程序
一、 本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
司,若欲辦理資金貸與他人時,應訂
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提報
本公司董事會核備之;其所訂定之資金
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應比照本作業程序
相關規定訂定之,但其貸與總額及個別
對象限額不得逾下列規定之限額:
(一)~(二)(略)。
(三)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
金貸與,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
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
對本公司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
三條第一項因短期融通資金貸與總
額、第~~三~~
二項第~~(~~
一~~)~~
款個別對象
限額及第四條之限制,但資金貸
與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且個
別及總計資金貸與金額仍以不超過
貸與企業淨値之百分之一百二十為
上限。
二、(略)。
第十條 對子公司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
子公司,若欲辦理資金貸與他人
時,應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
程序」,並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核
備之;其所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
作業程序,應比照本作業程序相
關規定訂定之,但其貸與總額及
個別對象限額不得逾下列規定之
限額:
(一)~(二)(略)。
(三)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
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
間,從事資金貸與,或本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
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對
本公司從事資金貸與,不受
第三條第一項因短期融通資
金貸與總額、第三項(一)
款個別對象限額及第四條之
限制,但資金貸與期限最
長不得超過三年,且個別
及總計資金貸與金額仍以不
超過貸與企業淨値之百分之
一百二十為上限。
二、(略)。
同前。
第十八條
(略)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113 年5 月31 日(暫訂)
第十八條
(略)
增列修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