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30, 2021
54331_rns_2021-11-30_0a1d5028-338e-4144-b791-08c6d4917ec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光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项目与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保 证了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从而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 人已离职,5 人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同意公司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6.3 万股,回购价格为9.55 元/股;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6 人已离职,同意公司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 万股,回购价格为12.98 元/股。上述回购价格及股份 数量系依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进 行确认。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0 人已离职,5 人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同意公司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26.9 万股,回购价格为14.22 元/股;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 人已离职,同意公司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0.6 万股,回购价格为12.40 元/股。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 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章程修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 果有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泉 郑春美 肖永平 冉明东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