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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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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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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公司”) 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 号)核准,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8,653,166 股,发行价格为 28.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 民币 813,749,914.4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028,091.83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5,721,822.57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到位,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171 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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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 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06 年 10 月制定,2015 年 3 月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立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数据通信用高速光 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9 年 4 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421867018018800104490 | 协定存款 | 12,273,490.87 |
| 合计 | 12,273,490.87 |
注:节余募集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余额 1,227.35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 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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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募集前拟使用募集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
| 资金额(万元) | 资金额(万元) | |||
| 1 | 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102,280.37 | 82,000.00 | 59,572.18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22,280.37 | 102,000.00 | 79,572.18 |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1,928,748.9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 的 59,572.18 万元缩减为 18,5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1,072.18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加上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 222.84 万元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为 41,295.02 万元)。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实施完毕,“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完成结 算审计,项目累计投入 80,608.8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 1,227.35 万元(为利息收 入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节余金额募集资金**=①-②+**③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①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② | 利息与理财收益扣除手费③ | |
| 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 | 是 | 82,000.00 | 18,500.00 | 19,313.82 | 2,041.17 | 1,22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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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61,072.18 | 61,295.02 | 222.84 | - |
| 合计 | -- | 102,000.00 | 79,572.18 | 80,608.84 | 2,264.01 | 1,227.35 |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情况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27.3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上述资金划 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421867018018800104490 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事项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 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27.3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后续如需支付目前尚未达到付 款状态的质保金及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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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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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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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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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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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相关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1,227.3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审阅,我们充分了解公司数据通信用 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1,227.35 万元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之事宜。前述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 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 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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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1,227.3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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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兴忠 纪 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9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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