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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Apr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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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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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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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鲁国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海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管人员 ) 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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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 营业收入(元) | 984,454,956.95 | 718,932,449.05 | 36.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660,091.23 | 41,569,250.53 | 77.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56,540,321.23 | 39,658,877.72 | 42.5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699,827.68 | -13,077,520.90 | 425.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19 | 84.2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19 | 84.2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3% | 1.68% | 1.05%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总资产(元) | 4,688,375,571.38 | 4,215,440,509.41 | 11.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34,947,756.98 | 2,654,023,744.14 | 3.0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
||
| -128,127.8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19,765,564.7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505.2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4,447.9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46,620.09 | |
| 合计 | 17,119,770.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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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678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5.38% | 95,249,437 | 0 | |||||||
| 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52% | 13,683,670 | 0 |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2% | 4,030,00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 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7% | 2,662,651 | 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2% | 2,556,500 | 0 | |||||||
| 鲍银胜 | 境内自然人 | 0.91% | 1,915,324 | 0 | |||||||
|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7% | 1,826,981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9% | 1,650,488 | 0 | |||||||
| 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6% | 1,590,868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7% | 991,15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95,249,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95,249,437 | ||||||||
| 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83,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83,670 |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4,0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3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沪港深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62,651 | ||||||||||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2,651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5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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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鲍银胜 | 1,915,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5,324 |
|---|---|---|---|
|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26,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98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事件驱动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50,488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488 | ||
| 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590,8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0,868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成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1,150 | ||
| 人民币普通股 | 991,150 | ||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 明(如有) |
|||
| 鲍银胜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915,324股。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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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
||||||
| 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光迅科技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认购的光迅科技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武汉烽火科 技集团有限 公司 |
||||||
| 2013年02月01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 果标的资产当年净利润(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利润,则公司有权以1元的总价 格回购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三年累计补偿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各年计算的补偿数 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武汉烽火科 技集团有限 公司 |
||||||
| 2013年01月01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
| 1、烽火科技和邮科院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烽火科技 和邮科院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如出售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
武汉邮电科 学研究院 |
|||||
| 2012年08月10日 | 公司经营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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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资产、业务或权益,上市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 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 |
||||||
|---|---|---|---|---|---|---|
|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随 行就市参考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交易定价原则确 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
| 武汉邮电科 学研究院 |
||||||
| 2012年08月10日 | 公司经营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 1、烽火科技和邮科院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 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烽火科技 和邮科院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如出售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 资产、业务或权益,上市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 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 |
||||||
| 武汉烽火科 技集团有限 公司 |
||||||
| 2012年08月10日 | 公司经营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
||||||
| 武汉烽火科 技集团有限 公司 |
||||||
| 2012年08月10日 | 公司经营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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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随 行就市参考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交易定价原则确 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
|---|---|---|---|---|---|---|
|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 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 保证与上市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
| 武汉邮电科 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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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8月10日 | 公司经营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 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 证与上市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 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
| 武汉烽火科 技集团有限 公司 |
||||||
| 2012年08月10日 | 公司经营期间 | 严格履行中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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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变动幅度 |
|||
|---|---|---|---|
| 0.00% | 至 | 50.00% | |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变动区间(万元) |
|||
| 11,449.84 | 至 | 17,174.75 | |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
| 11,449.84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本公司经营情况相对稳定,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
鲁国庆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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